她的客厅里铺着咖啡色带图案的地毯,摆着白色和玫瑰色相间的椅子。一个黑色大理石壁炉上镶着高高的铜条和铁条,一些高大的书架被嵌在墙里,拉下来的百叶窗外还有一层米色粗纹窗帘。
这个房间里没有一点女人味,除了那面全身穿衣镜和它前面光可鉴人的地板以外。
我半坐半躺地陷在一张椅子里,把两只脚搭在一个脚凳上。在这之前,我先喝了两杯黑咖啡,又喝了一杯酒,吃了两个水煮蛋和一片烤面包,接着又喝了一些加了白兰地的黑咖啡。这些东西我是在饭厅里扫光的,但我实在记不起饭厅的模样了,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我现在恢复了体力,头脑几乎很清醒了,胃里也有充实感。
安·赖尔登坐在我的对面,身子向前倾,双手托着她小巧的下巴,蓬松的红褐色头发下那双乌黑的眼睛显得有些迷离。她的头发里斜插着一支铅笔。她的神色显得十分忧虑。我把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她一点,但不是全部,尤其省掉了驼鹿马洛伊的部分。
“我以为你喝醉了,”她说,“我以为你除了喝醉决不会来找我,我以为你和那金发女郎出去了,我以为——我也不知道我在想些什么。”
“我敢打赌你不是靠写东西挣来这些的,”我环顾着四周说,“即使你胡思乱想的这套还能混个三毛五毛的。”
“我爸也不是靠搜刮勒索警察得到这些的,”她说,“他才不像现在的这个警察局局长,那个肥胖的笨蛋。”
“这可不关我的事。”我说。
她说:“我们家原来在德尔瑞区有几块地,他们诱骗我爸买下来的时候只不过是不值钱的沙地,结果现在那里都出了石油。”
我点点头,喝了一口手里水晶杯中的好东西,不管那是什么东西,反正喝起来暖呼呼的。
“一个男人可以在你这儿安家呢,”我说,“他马上就可以搬进来,这儿什么都是现成的。”
“如果那个男人是‘那种人’,而且每个人都想找他的话。”她说。
“这里唯一的不足就是不像别人家有管家,这恐怕不合他的胃口。”我说。
她的脸红了。“但是你——你宁愿让人把你的头打破,在你的胳膊上扎满麻醉针针眼,把你的下巴当篮球篮板砸来砸去,天知道这还有完没完。”
我没吭声,实在太累了。
“至少,”她说,“你还知道查查那些香烟的过滤嘴。听你在阿斯特大道上说话的口气,我还以为你把这些都忽略了呢。”
“那些名片也不能证明什么事情。”
她的眼睛锐利地看着我。“那么你坐在这儿只是想告诉我,那个男人找了两个臭警察打了你一顿,又把你关了两天,灌了你一肚子酒,以此警告你以后少管闲事?这件事情已经很明朗了,你完全可以离开它远远的,可是你非要杵在那里,把头伸出去挨棍子揍。”
“这话应该我来说才对,”我说,“这正是我的风格——粗野。你说什么事情已经很明朗了?”
“就是那个举止优雅的心理医生其实是个手段一流的大恶棍。他会选好猎物,对她们又哄又骗,然后指使那些小流氓去抢劫她们的珠宝。”
“你真的这么认为吗?”
她瞪着我。我喝完杯子里的东西,又装出一副很虚弱的样子,可是她一点都不为所动。
“我当然这么认为,”她说,“你还不是一样。”
“我认为事情比这要复杂一点。”
她甜美的笑容里这时夹着刻薄的意味。“对不起,我一时忘了你是个侦探。事情当然要复杂一点,我想简单的案子可能让人不够有面子。”
“事情比这还要复杂。”我说。
“好吧,我洗耳恭听。”
“我也不知道,只是这么认为罢了。我能再讨杯酒喝吗?”
她站起来。“你知道,有时你应该尝尝白水的味道。就是要让你难受一下。”她走过来拿走我的杯子,“这是最后一杯了。”她走出房间,然后传来一阵清脆的冰块碰撞声。我闭上眼睛,倾听着这小小的、无足轻重的声音。我不应该来这儿的。如果他们对我的了解像我猜测的那样,他们可能会找到这里来,那可就麻烦了。
她端着那杯酒回来了。她的手指碰到了我的手,凉凉的,大概是她端着那杯冰凉的酒的缘故。我握着她的手,然后又慢慢不舍地放开了,那感觉就好像在山谷中做了个美梦,却被刺眼的阳光逼得非醒来不可。
她窘红了脸,坐回到椅子上,不太自然地在椅子中调整姿势。
她点燃一根烟,看着我喝酒。
“阿姆托尔是个心狠手辣的家伙,”我说,“但是不知怎么的,我并不认为他是一个珠宝抢劫团伙的头儿。也许我弄错了。不过如果他是主谋,又以为我抓住了他的什么把柄的话,我绝对不会活着走出那家医院。但是他是一个心中有所畏惧的人,直到我向他胡扯隐形墨水的事,他的态度才真正变得强硬起来。”
她平静地看着我说:“有那种事吗?”
我笑了。“如果那些名片上真的有用隐形墨水写的字,我也没看到。”
“把危险的信息这么藏着实在奇怪,不是吗?把它们藏在香烟的过滤嘴里,别人可能永远都不会发现。”
“我的想法是马里奥特在害怕什么。如果他出了意外,那些名片是会被发现的,警察会仔细检查他口袋里的东西。这就是让我感到很困惑的地方。如果阿姆托尔是个坏蛋的话,他不会留下任何东西让人找到的。”
“你是说如果是阿姆托尔谋杀他的话——或派人谋杀他的话,就不会留下证物?但是马里奥特所了解的有关阿姆托尔的情况,可能和这个谋杀案没有直接关系。”
我往后靠着椅背,喝完那杯酒,假装在思索这个问题,然后点点头。
“但是那个珠宝抢劫案和这个谋杀案有关系,而我们又假设阿姆托尔和那个珠宝抢劫案有关系。”
她的眼睛里露出顽皮的神色。“你绝对累坏了,”她说,“想不想上床休息?”
“在这里?”
她的脸红到发根去了,下巴也伸了出来。“我就是这么想的。我又不是小孩子,谁管得了我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做什么。”
我把杯子推到一旁,站了起来。“我难得有正派的一刻。”我说,“如果你不太累的话,能不能开车送我去出租车站?”
“你这个浑蛋!”她生气地说,“你被别人打得皮开肉绽,又被注射了天知道多少种麻醉药,难道回家补个觉大清早起来就又是个侦探好汉了吗?”
“我想迟一点起床。”
“你应该上医院去,你这个浑蛋!”
我身上有些发抖。“听着,”我说,“我今天晚上头脑不太清醒,我觉得我不应该在这儿待得太久。我手上没有可以对付那些家伙的证据,他们又不喜欢我。不管我说什么,都没有法律效力,法律部门在这个城市里又这么腐败。”
“这城市挺不错的,”她严厉地说,呼吸有点急促,“你不能这样下判断——”
“好吧,这城市不错,芝加哥也不错啊,你可以住上很长时间都看不到一架冲锋枪。这确实是个好城市,至少不比洛杉矶坏。但在大城市你只能收买一小块区域,像这种小城市就可以完完全全被收买。这就是不同之处,所以我想赶紧离开。”
她站起来,向我扬起下巴。“你现在就躺到床上去,我还有一间空闲的卧室,你可以马上进去——”
“你保证把你自己的房门锁上吗?”
她满脸通红地咬着嘴唇。“有时我觉得你是个大英雄,”她说,“有时我又觉得你是我所认识的最坏的人。”
“不管我是哪种人,你愿意送我去乘出租车吗?”
“你就待在这儿,”她怒气冲冲地说,“你身体不舒服,虚弱得很。”
“我还没虚弱到不会用脑子的地步。”我装作色迷迷地说。
她一阵风似的跑出客厅,差点儿还摔了一跤。回来时,她加了一件长长的法兰绒大衣在便服外面。她没戴帽子,那头蓬松的红头发看上去和她的脸一样怒气冲冲。她砰地打开一扇侧门,噔噔噔地穿过门走到车道上。接着,车库门被轻声拉上去了,车门被打开后又砰地关上了,引擎发动了,车灯灯光照在客厅的落地窗上。
我从椅子上拿起我的帽子,把两盏灯关上,这时我发现落地窗上装了一把耶鲁弹簧锁。关上房门前我回望了一下,这是个不错的房间,能住在这里穿着拖鞋走来走去也不错。
我关上房门。那辆小车滑到我的身旁,我从它的后面绕过去上了车。
她一路都气鼓鼓的,双唇紧闭,开车的样子就像一个悍妇,径直朝我的公寓驶去。我在公寓门口下车时,她冷冰冰地道了句晚安便掉头绝尘而去,我的钥匙都还没来得及掏出来呢!
公寓大门晚上十一点就关了。我用钥匙开了大门,穿过总是散发着霉味的前厅,再上几个台阶来到电梯口,乘电梯到我的那一层楼。走廊上灯光暗淡,服务部门前摆着一些牛奶瓶子。我隐隐约约还能看到那扇红色安全门,那儿还装着一扇纱门,柔柔的微风透过纱门吹进来,夹杂着一股烹饪味。我终于到家了,到了一个沉睡的世界,这里安全得像熟睡中的猫。
我打开门,倚着门静静地闻着房间里的气味,这样过了好一会儿才把灯打开。空气中飘着家的气味,灰尘和烟草的气味,男人住着而且是长久地住着的世界的气味。
我脱下衣服上了床。我做了好几个噩梦,被吓醒时浑身冷汗淋漓。到了早上,我又是一条好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