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住在家里的那几年,妈妈接连雇了一个又一个用人,不过我只记得其中的十至十二人(我们家前前后后大概请过一百六十二个帮佣,但让我印象深刻的可说是少之又少)。而我心中这群永垂不朽的用人里,有一位名叫多拉·洁德,她三十二岁,生性害羞,不太说话。她在某晚朝自己房间里的男人开了枪,也把我们全家上下搞得天翻地覆;当时场面之混乱,大概只有闹鬼那夜可与之相比了。没人知道多拉的爱人——一个郁郁寡欢的修车工——是如何进入我们家的,不过方圆两个街区以内的住户都晓得他是怎么离开的这栋房子。多拉当晚特地换上一袭淡紫色的晚礼服,还佩戴了一大堆首饰(有些是妈妈的)。她开枪之后便不停嘶吼着莎士比亚笔下的台词——确切的句子我忘了——并追着那位先生从她阁楼的房间一路跑到楼下。他一跑到二楼就冲进爸爸的房间,把这个向来睡得酣沉,即便是刚才的枪声或嘶吼也没吵醒的男人给惊醒了。“把我弄出去!”被害人放声大喊。接下来,整个场面转眼间就变得混乱不堪,令人毫无头绪。只能说我们家在这方面恐怕真有几分令人遗憾的天赋吧。警察赶到时,多拉正在客厅狂扔汽灯的纱罩,她的男性友人则已逃之夭夭。一切到了拂晓时分才复归平静。

奇人可不只多拉·洁德这一位。格蒂·斯特劳布:人高马大、态度亲切、脸色红润,还是一品脱装的黑麦威士忌酒瓶收藏家(她离开之后我们才发现这点)。话说有天晚上,她到巴克艾湖参加舞会,进门时都超过两点了。我们被她碰翻家具的声音给吵醒。“是谁在楼下?”楼上的妈妈问。“亲爱的,是我。”格蒂说,“格蒂·斯特劳布。”“你在干啥呀?”妈妈问道。“在掸灰尘呢。”格蒂说。

“在掸灰尘呢。”格蒂说。

胡安艾玛·克雷默,我的最爱之一。她母亲爱死了“胡安妮塔”这个名字,便在自家女儿的名字前一一冠上那开头的“胡安”——她们分别叫胡安艾玛、胡安海伦、胡安格雷丝(还有一个就叫胡安妮塔)。胡安艾玛是个身材纤瘦、神经兮兮的女佣,无时无刻不在担心自己会被人催眠。但这份恐惧也不是无中生有,因为她本身极其容易接受催眠的暗示。某天傍晚她在B.F.基斯剧院看到台上的男人被催眠时,台下的自己也进入了催眠的状态,还挣扎着站上走道,和台上那位被下了“你是一只鸡”指令的人一起吱吱咯咯地叫。结果催眠表演被迫中止,几位木琴乐手还得站出来重整秩序。记得有天晚上,我们一家人都睡得又香又沉的时候,胡安艾玛却在睡梦中被催眠了。她梦见有个男人“把她弄昏”,但还没“将她弄醒”就不知去向。后来我们好不容易请到家里的法医(唯一被我们说动,愿意在凌晨三点出诊的医生)一巴掌打醒了她,她才道出这次催眠事件的原委。不过胡安艾玛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到了后来,光是嗡嗡声或是机器发出的低鸣、物品一闪而过的画面就能让她陷入昏迷,我们也只好请她卷铺盖走人。然而近日,当我观看《参谋长与皇后》这部电影,看到里头饰演邪恶牧师的莱昂内尔·巴里莫尔在沙皇的长子眼前甩动一只亮晃晃的手表时,这催眠的场景让我想起了胡安艾玛。假使她在哪家戏院目睹了这一幕,绝对会——我有十足的把握——瞬间进入催眠状态的。幸好她似乎错过了这部影片,否则巴里莫尔先生可能得再次扮成拉斯普丁(天啊,但愿这事不会让我一语成谶),大老远地赶来为她解除催眠——这倒不失为一种高超的宣传手法,但也太煞费周章了吧。

在我介绍瓦实提……呃,我忘记她姓什么了——介绍她之前,请容我顺带提提家里另一位白人女佣(瓦实提是一位黑人)。贝尔·吉丁因为某个动作而在这群用人之中崭露了头角,不过谢天谢地,这动作并没有惹出像胡安艾玛陷入催眠状态,或是多拉·洁德乱枪扫射所造成的混乱场面。贝尔先前烫伤了手指,但她是故意的:某天下午,她把手指伸进热水壶的蒸汽中,而那壶里是煮沸的滚水。她想知道前几晚在戏棚子花五十分钱买的止痛药到底有没有效。没错啊,这种事的确是试过才知道。

到头来,瓦实提成了带点传奇色彩的人物。这位长相标致、神情严肃的黑人女性总有办法找回妈妈的失物。“真不知道我那石榴石胸针跑哪儿去了。”妈妈有天说道。“是的,夫人。”瓦实提应了一声。不到半小时,她就找到了那只胸针。“你究竟是在哪儿找到的?”妈妈问。“在院子里。”瓦实提说,“八成是狗把胸针叼到屋外去了。”

瓦实提的对象是一个名叫查理的年轻黑人司机,不过她的继父也对她怀有非分之想。我们家没人见过瓦实提的继父,可据她所说,他是位英俊但成天游手好闲的男子,为了接近瓦实提而自家乡乔治亚州北上娶了她的母亲。瓦实提的未婚夫查理很想宰了这位继父,我们就劝小两口干脆逃往他乡。瓦实提却突然哭得稀里哗啦,还开始大唱圣歌,并发誓这辈子绝不会离开我们。她对自己不幸的命运看得倒挺开的。因此,我们那段时间天天面对着死亡的威胁,毕竟说不定哪天晚上,瓦实提、查理和她继父就会在我们家厨房杀个你死我活,而且发生的概率还不小呢。有天半夜,我到厨房泡咖啡喝时,就看见查理站在窗边望着我们家的后院,瓦实提则在一旁翻白眼。“他来了!他来了!”她哀叹道。然而,这位继父始终没有现身。

为了带瓦实提远走高飞,查理好不容易攒了二十七块美金。怎料某天他一时冲动,就用那笔钱买了把点二二口径,枪柄还镶了珍珠线的左轮手枪。他逼瓦实提说出她母亲和继父的住处。“别上那儿去,你别上那儿去!”瓦实提说,“我妈就跟那个男人一样,性子冲得很!”可查理执意要去。然后,真相大白了:瓦实提没有继父。她所谓的继父根本不存在。查理甩了瓦实提,和一个叫南希的黄种人姑娘在一起了。他一直不肯原谅瓦实提,因为对他来说,瓦实提带来的麻烦已然成为比她本身更不可或缺的存在,却就此从他生命之中消失了。事后,只要有人向瓦实提问起她继父或是查理的近况,她便会用骄傲的口吻、饱经世故的态度答道:“他们两个终于不会再缠着我了。”

杜迪太太像彗星一样来到我们家,又如彗星一般离开了。这位已届中年的女士块头很大,身上还沾染着宗教的陋习。她到我们家的第二晚,就在洗碗时气得暴跳如雷,还追着爸爸(她以为爸爸反基督)跑上后段的楼梯,再奔下前段的楼梯,就这么来来回回了好几趟。他原本安安静静地坐在客厅里喝着咖啡,接着杜迪太太就挥舞着一把面包刀从厨房冲了进去。最后哥哥赫尔曼用一块雕花玻璃,也就是妈妈的结婚贺礼击倒了她。我记得事发当时,妈妈正在阁楼里翻找年代久远的旧器物,所以才姗姗来迟,登场后也随即误判了眼前的情势,以为是爸爸追着杜迪太太跑个没完。

她到我们家的第二晚,就在洗碗时……

罗伯逊太太是位肥胖、说起话来咬字不清,上了年纪的黑人女性——我无法确定她当时究竟是年满六旬还是已经一百岁了。在罗伯逊太太为我们家洗衣服的漫长岁月里,我们也不止一次被她吓出一身冷汗。她以前是名南方的奴隶,记忆中也仍保有两军行进时的画面:“一边是一堆穿着蓝衣服的人,一边是一堆穿着灰衣服的人。”“他们——”妈妈有回问罗伯逊太太,“是为了什么打起来的?”“这……”罗伯逊太太说,“我就不晓得啦。”她随时都有种即将出事的预感。直到现在,我还清楚记得她那提着一篮子衣服自地下室踉踉跄跄地上楼来,走到厨房正中又骤然止步的样子。“听哪!”她会用一种低沉的喉音说。于是我们全都专注聆听,但始终没听到什么怪声音。她还会大喊一声“那是啥咧!”并伸出颤抖的手朝窗外一指,我们也从未发现过任何异状。爸爸三番两次表示无法忍受罗伯逊太太继续待在家里,但妈妈就是不愿辞退她,把她当个宝似的。有一次,她腋下夹着一个洗衣盆径自走入爸爸的书房;那盆里满是她刚拧好的衣物。原本埋首在图表之中的爸爸抬头一看,而她也注视着他,两人一时无话。紧接着——“小心哪!”她说,然后就自行退下了。又有一次,她在某个昏暗的冬日午后跌跌撞撞地爬出地下室的楼梯,再砰砰咚咚、上气不接下气地跑进了厨房,而爸爸正在厨房里啜着他的黑咖啡。他刚拔了颗牙,心中忐忑不安的感觉还没平复过来,这天大半的时间也都躺在床上休养。“楼下有只报死虫(1)!”这位年长的黑人女性用低沉的嗓音说道。她听见暖气炉后方传出奇怪的声响,好似在捣碎什么东西。“那是蟋蟀。”爸爸说。“呃呃——”罗伯逊太太不以为然,“那就是一只报死虫!”说完,她便戴上帽子准备回家,离去前还挨着后门站了好一会儿,阴沉沉地对爸爸撂下这句:“那才不是什么蟋蟀!”他为此气了好几天。

就我记忆所及,罗伯逊太太真正乐开怀的时候就只有杰克·约翰逊在一九一〇年七月四日击倒杰弗里斯先生的那一刻。她在当晚通过城南的黑人游行上扮演了极重要的角色:用一把斑鸠琴弹奏西班牙凡丹戈舞曲。引导游行队伍的总指挥是她教堂的牧师。罗伯逊太太后来告诉我们,牧师说杰克打败杰弗里斯先生一事证明了“这个种族的优越性(2)”。“他这话——”妈妈问,“是啥意思来着?”“这……”罗伯逊太太说,“我就不晓得啦。”

至于我们家其他的用人,我就没有这么鲜明的印象了,除了放火烧房子的那位(我想不起她姓甚名谁了)以及艾达·米尔莫斯。艾达总是有点闷闷不乐的样子,但她在我们家也待了个把月了,跟我们相处的时候也都默默做着自己分内的工作,而且效率极佳——直到卡森·布莱尔和F.R.加德纳来家里吃饭那一晚。爸爸能不能一展抱负,还得看这两位肯不肯点头。然后,就在上主菜时,艾达突然将手上的东西一扔,并用她那颤抖的手指着爸爸,接着就开始滔滔不绝地胡乱指控他剥夺了她对纽约三一教堂的土地使用权。后来加德纳先生也“发病”了,那一晚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 * *

(1) 又译“蛀木虫”,据传此虫蛀木的声音即是人之将死的前兆。

(2) 杰克·约翰逊与杰弗里斯先生皆是美国的重量级拳击手,但前者为黑人,后者为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