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哲学论 作者:维特根斯坦

逻辑哲学论

著名哲学家维特根斯坦生前出版的唯一的一本著作,也是他早期哲学的代表作。1921年出版。这本书可以说是一部“奇书”,因为它既无章节,又无论述,整部书都是排列有序的格言式的短句。全书宗旨可以用作者在书中写下的一句名言来表示,那就是:“凡不可说的,应当沉默。”维特根斯坦一反过去哲学家们那种苦苦思索本体问题的做法,而把整个哲学问题归结到语言问题上。他认为一切所谓哲学问题之所以存在,乃是因为我们日常语言的背离逻辑,因而他要致力于建立一种完善的语言,研究出能够完善地表达我们的思想的符号体系之逻辑基础,一句话,就是划分清楚什么是可说的,什么是不可说的。在这本书中,作者有两次提到美学问题,一次是说“美”、“善”跟大多数哲学命题一样,毫无意义;另一次是说,美学和伦理学一样是先验的,不能表述的。根据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观点,我们可以看出,这位分析美学的代表人物将美一词看作不能说的命题,应该对它保持沉默;关于美的问题仅仅限于日常语言中的一种具体运用的形容词或感叹词而已,美、善一类命题属于语言批判之外的东西,所以是无须探讨的。维特根斯坦的这一套理论对于美学之所以重要,在于它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和观念,即摆脱对美的本质、规定性的研究,把这些当作“不可说的”,而将研究美学变为研究某种态度与日常语言运用的关系问题。追随维特根斯坦的方法和观念的人如莫里斯·韦兹(Morris Weitz)、肯尼克(W.E.Kennick)、保罗·齐夫(Paul Ziff)等等,形成了西方当代美学中分析美学一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