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们在第一卷里既已谈了上帝和那些普遍的、无限的东西,现在,在第二卷里,我们将进而讨论特殊的、受限制的东西;但是并不是全部,因为它们是不可胜数的,而是只讨论那些与人有关的;这样,我们首先要看,就他是由某些式态——这些式态是上面我们在上帝中所见的那两个属性的式态——组成的说,人是什么。

§2 我说:某些式态,因为我决不认为人,就他是一个精神、心灵或躯体说,是一个实体,因为我们在本书一开始就已经说明:

(1)任何实体不能具有开始;

(2)一个实体不能产生另一个实体,以及最后

(3)不能有两个相等的实体。

既然人不是亘古以来永恒存在的,是受限制的,并且是和很多人等同的,因此,他不能是实体。

1.我们的心灵或是一个实体,或是一个式态;它不是一个实体,因为我们证明自然中不能有受限制的实体;因此它是一个式态。

2.因为它是一个式态,它就必须或是实体性的广袤的式态,或是实体性的思想的式态;它并不是广袤的式态,因为,等等;因此它是思想的式态。

3.实体性的思想,因为它是不可能受限制的,因此在它的自类之中无限完善,并且是上帝的一个属性。

4.一个完善的思想必须对于一切、并从而对于每一个存在着的东西,既包括实体也包括式态,毫无例外地具有一个认识、观念式思想的式态。

5.我们说“存在着的”,因为这里我们不是说一个认识、观念等等,这个认识、观念笼统地知觉一切东西的性质——这些东西在本质上互为连锁——而不问它们的特殊的存在,而只是说那些特殊的东西,就它们开始入于存在而说的,关于它们的一个认识、观念等等。

6.关于每一个特殊的、开始入于存在的东西的这个认识、观念等等,我们说,是每一个这样的特殊的东西的心灵。

7.每一个特殊的,开始入于存在的东西,是由于运动和静止而开始入于存在,一切在实体性的广袤中的式态也同样都是如此,这些式态我们称为物体。

8.这些物体的不同,仅仅来自一个不同的运动和静止的比例,由于这个比例,这一个是这样而不是那样,这一个是这一个而不是那一个。

9.同样由于这个运动和静止的比例,这一个物体——也就是我们的躯体——开始入于存在;因此,也和其他一切东西一样,必定在思想的东西里有一个认识、观念等等,也就是我们的心灵。

10.但是这一个作为我们的躯体的物体,当它尚未出生时,是在另一个运动和静止的比例中,当我们既已死亡时,又将在另一个比例中;但是尽管这样,并不是说以前,也不是说以后就不和现在一样,在思想的东西里有一个关于我们的躯体的观念、认识等等;而只是说不是那同一个,因为它现在所处的是另一个不同的运动和静止的比例。

11.为了在实体性的思想里产生一个这样的、和我们现在具有的心灵一样的观念、认识或思想的式态,就必须有一个不是任便的物体(因为否则对于这个物体的认识也就和它不同),而是需要一个这样的物体,后者恰恰是在一个这样的、而不是别样的运动和静止的比例中;因为是这样的物体,也就是这样的心灵、观念、认识等等。

12.因此,如果这样一个物体具有并保持这样一个它所固有的比例,举例说,一比三的比例,这个心灵和这个物体就是我们现在所有的这样,它处在不断的变动中,但是这个变动的限度最大不大于一比三的极限;每一次这个物体有多少变动,心灵同样就有多少变动。

13.这一个由另一个物体作用于我们的躯体而在我们以内产生的变动,不可能发生而不为我们同样在不断变动中的心灵所知觉。而这个变动 ① ,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感觉。

14.但是如果另一个物体这样强烈地作用于我们的躯体,以致一比三的它的这个运动和静止的比例不能维持,这样也就是死亡,并且,就它只是具有这样运动和静止比例的一个物体的观念、认识等等而说,也就是心灵的消灭。

15.但是因为心灵是思想的实体的一个式态,因此它就有可能,和广袤的实体一起 ② ,同样认识并爱恋思想的实体,并通过和这些实体的结合(后者是永远不变的)而使自己入于永恒。

§3 因此,凡是为他所有的一切思想,只是我们认识为上帝所有的那个思想属性的种种式态,另一方面,凡是为他所有的一切形式、运动以及其他东西,同样只是我们认识为上帝所有的那另一个属性的种种式态。

§4 由此也许有人企图证明:因为人的性质没有这些属性(我们自己也曾承认这些属性是实体)就不能存在也不可思议,因此,人是一个实体;但是这种说法的基础却只是一些错误的假定。因为既然在人的躯体这样一个形式存在以前,物质或者说物体的性质已经存在,这个性质就不可能是人的躯体所独有的,因为很明显,在人尚不存在的时间里,它绝不可能属于人的性质。

§5 而如果他们提出这样一个基本规则,即,没有它一个东西就不能存在也不可思议的,属于这个东西的性质,那我们就否认这样一个基本规则。因为我们证明,没有上帝任何东西就不能存在也不可思议,也就是说,上帝必须首先存在并被思议,然后这些特殊的东西才能存在并被思议。并且我们曾经说明,类并不属于定义的性质,凡是不能没有另一个东西而存在的,没有这个东西就不能被思议。既然这样,我们提出一个什么规则,按照这个规则可以知道什么东西属于一个东西的本质呢?这个规则是:凡是没有它一个东西就不能存在也不可思议的,即属于这个东西的本质,但不只是如此,而必须永远有逆反的可能。也就是说,没有这个东西,那被肯定于它的既不能存在也不可思议。

这样,从以下第一章开始,我们就来讨论这些组成人的式态。

注 释

①  “而这个变动”,据Gebhardt注,Boehmer(Zeitschrift fuer Philosophie und Philosophische Kritik, Band 42, S. 79)建议,改读“而对于这个变动的知觉”,Sigwart, A. Wolf并从之。我们同意C. Gebhardt,后者正确地指出,在Spinoza心灵里的变动,与躯体的变动平行相应,本身就是感觉,这里并不发生所谓自我意识的问题。

②  “和广袤的实体一起”。

Gebhardt注:Sigwart findet, dass sich durch die Einfuegung der Worte 《neben der Substanz der Ausdehnung》 der Gegensatz, auf den er ankomme, von Vergaeglichem Modus und einiger Substanz verschft, der Text in der vertiegenden Gestalt kann aber durchauskorrekt sein, denn die Seele muss zu ihrer Ewigkeit neben der Substanz der Ausdehnung, von der eben(33—38,即本注“xiv”)die Rede war, auch die Substanz des Denkens mit sich in Liebe vereinig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