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真实和虚妄照其本义讲只是属于命题的——顾名思义讲来,虽然只有命题才有真假之分,可是各种观念有时亦被人叫做是真的或假的,因为我们看到,人们在用字时,都很随便,都容易违背了谨严的、本来的意义。不过我仍觉得,我们在称各种观念为真或假时,常有一种秘密或暗中的命题以为那种名称的基础。我们如果一考察有什么特殊的情节,使它们被人如此称呼,则我们可以看到这一点。在这些情节下,我们将会看到,有一种肯定或否定,以为那种名称的根据。因为我们的观念,既然只是心中一些现象或知觉,因此,它们本身不能说是真的或假的,正如任何事物的名称不能是真的或假的一样。
2 哲学上所谓“真的”含着一个秘密的命题——据实说来,“真的”一词如果系指哲学上的意义而言,则观念同文字都可以说真实的,就如我们说一切别的存在的东西是真的,是真如它们存在的那样似的。不过即在哲学意义下,我们所谓真的事物或者亦秘密地参照于我们的观念,并且以观念为真的标准。这种秘密的参照正是一个心理的命题,只是我们不常注意它罢了。
3 任何观念,如果我们只当它是心中一种现象,则无所谓真假可言——不过我们在考究观念之为真、为假时,并不是着眼于这种哲学意义的“真”,乃是着眼于普通意义的真。我可以说,我们心中的观念既只是一些现象或知觉,则它们不会是假的。人马兽的观念在出现于心中时,并不能说是假的,正如人马兽这个名称出诸口,书于纸上时,不能说是假的一样。因为真和假既然只在于心理的或口头的肯定和否定,因此,我们的一切观念都不会成了假的。只有在人心判断它们时,在肯定它们有某种性质,或否定它们有某种性质时,它们才有真、假可言。
4 各种观念如果同别的东西相参照,则可以成为真的或假的——人心在把它的任何观念同观念以外的任何事物相比较时,则那些观念便有真、假可言。因为在比较时,人心要秘密地假设它们同那些事物是否相契。这个假设有真、有假,因此,观念本身,亦就跟着可称为真的或假的。这种情形最常发生于下述诸种状况下。
5 人们常把自己的观念,同别人的观念,真正的存在,和假设的实在的本质相参照——第一点,人心在假设自己的观念,同别人心中名称相同的那个观念相契合时,就有所谓真、假。人心如果以为自己的公道观念、节制观念和宗教观念,同别人以同样名称命名的那些观念相一致,就会有这种情形。
第二点,人心如果假设它自身所有的任何观念同实在的存在相契合,则亦有同样情形。因此,我们如假设人和人马兽这两个观念,是实在的实体的观念,则一个会成了真的,另一个会成了假的,因为一个和实在存在的东西相契合,另一个并不如此。
第三点,人心如果把它的任何观念参照于事物的实在 组织或本质,以为它是那种事物的一切性质所依靠的,则亦有同样情形。我们所有的实体观念纵然不全是虚妄的,亦大部分是虚妄的。
6 人们何以要这样参照——人心最容易默默地在其观念方面作这些假设。不过我们如果一考察它,就会看到,这些假设多半关系于人心中复杂的抽象观念。因为人心的自然趋势,既在于获得知识,而且它既然知道,它如果只从特殊的事物方面努力进行,它的进步就会太慢,它的工作就会无穷,因此,为造成知识捷径的缘故,为使各种知觉更富于涵盖性之故,所以它在加速扩大知识方面所做的第一步基础工作就是把各种事物一束一束集合起来,加以分门别类。这样,则它从这些事物中任何一种所得的知识,都可以妥当地扩展及于同类的东西,因此,人心就可以在其重要的工作方面——知识——有了长足的进步。因为这样集合以后,人心或则借思维事物自身,或则借同别人谈论它们,可以较容易地扩展其知识。我们所以要把各种事物归类在涵盖较广的观念以下,把它们分成属、分成种 、并且给它们以各种名称,就是因为这个缘故。这一层,我在前边已经提过了。
7 我们如果仔细一考察人心的运动,并且观察它在求得知识时寻常所由的途径,我们就会看到,人心如果得到任何观念,而且它以为那些观念可以应用于思维中或谈论中,则它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把那个观念抽象化了,并且给它一个名称。随后人心又把这个观念储藏在它的储库——记忆——中,以为那个观念就包含着那类事物的本质,而且那个名称就永远是那个本质的标记。因此,我们就常常看到,一个人如果见了自己所不知道的一种新东西,他立刻会问说,那是什么东西。他所问的实则就是名称;好像名称能使人知道那种事物的种类及其本质似的;因为人们用这个名称原就是当做本质的一种标记,并且常假设它和本质是相连带的。
8 人们何以要这样参照——人心中这个抽象观念既然介乎存在的事物和那个事物的名称之间,因此,我们的知识之正确与否、语言之妥当与否、可了解与否,就全在于我们的观念如何。因此,人们就径直不疑地假设,他们心中所有的抽象观念就契合于心外存在的那些事物(观念所参照的),并且亦正是那些名称(根据于语言的常轨)所依属的。因为人们的观念如果没有这两层契合,那他们就会看到,他们在思维事物自身时,会有了错误,在同别人谈说事物时,会毫无意义。
9 简单的观念如果同别的同名的简单观念相参照,则亦可以成了虚妄的,不过他们仍是最不易陷于虚妄的——第一点,我可以说,我们观念的真实与否,如果是看它们同别人用同一名称所标记的那些观念相契与否来判断的,则它们亦都是会虚妄的。不过简单的观念究竟是最不易错误的,因为一个人很容易凭其感官和日常的观念,知道通用的各种名称所代表的那些简单的观念,而且那些观念既然是很少的,所以他纵有疑虑和错误,亦可以借那些观念所寓托的物象改正了。因此,人们很少在简单观念的名称方面发生错误,很少把红的名称应用在绿上,或把甜的名称应用在苦上。至于各种观念如系属于个别的感官,则人们更不容易混淆它们的名称,更不容易以滋味的名称来称一种颜色。由此我们就看到,他们用任何名词所称的那些简单观念,通常就契合于别人用同一名称所指的那些观念。
10 混杂情状的观念,在这种意义下,是最容易虚妄的——在这一方面,复杂的观念是最容易虚妄的,至于混杂情状的复杂观念,亦比复杂的实体观念,容易虚妄。因为在实体中(尤其是任何语言中普通而非假借的那些名称所指的那些实体),有一些可感的性质,通常可以区分它们,而且人们只要在用字时稍为留心一些,就不至于把各种名称应用在不相干的实体上。不过在混杂的情状中,我们是十分不确定的,因为我们很不容易决定各种行动是否是正义、残忍、慷慨和浪费。因此,我们的观念如果参照于别人以同一名称所称的那些观念,则它们或者是错误的。因为我们以正义一词所表示的自心中那个观念,或者应该有别的名称。
11 这些观念至少亦是容易被人认为虚妄的——不论我们的混杂情状的观念是否较别的观念易于违反了别人以同一名称所标记的那些观念,而我们依然分明知道,人们常认为这一类的虚妄认识多半仍发生在我们的混杂情状方面,而少发生在别的方面。你如果以为一个人的正义观念、感恩观念或光荣观念是虚妄的,则那亦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他的观念同别人用同一名称所标记的那些观念不相符合。
12 这种情形的原因,我认为是这样的。抽象的混杂情状的观念,只是由人自愿地所集合的一些简单的观念,因此,每一种情状的本质都只是由人所形成的。不过我们对于这个本质,在任何地方亦没有别的明显的标准,所有的只是名称本身,或那个名称的定义。因此,我们就没有外界的标准,以来衡量这些混杂情状的观念,并且使这些观念契合于那个标准。我们所仅有的标准,只是能恰当地应用这些名称的那些人心中所有的观念。我们的观念之为真、为假,亦就是看它们能否契合这些人的观念而定。关于各种观念在名称方面的真、假问题,我们的话亦就止于此了。
13 各种观念若以实在的存在为标准,则除了实体观念以外,都不是虚妄的。第一点,简单的观念在此种意义下,都不是虚妄的。第二点,我们观念的为真、为假,如果以事物的真正存在为参考、为标准,则除了复杂的实体观念以外,都不是虚妄的。
14 第一点,在这种意义下,简单观念不是虚妄的——第一点,我们的简单观念是我们凭天赋能力所接受的一些知觉,而且这些知觉亦是外界事物依其天赋的能力,根据确立的法则和途径给我们所产生的(这些法则是合乎上帝的仁慈和智慧的,虽然我们不知道上帝的这些品德)。因为这种缘故,这些观念的真实性就在于它们给我们所产生的那些现象,因为那些现象必然符合于外物中所寓的那些能力,否则它们不会产生出来。这些观念既和这些能力相应合,因此,它们就实在是真正的观念。人心纵然认这些观念是在事物自身(我相信人大半如此),它们亦仍不会错误。因为大智的上帝既然把它们作为区分事物的标记,使我们由此分辨各种事物,并且在需要时,任意选择它们,因此,不论我们以为蓝的观念是在紫罗兰以内,或是在人心中,都不能变更简单观念的本质。我们纵然以为紫罗兰本身只有一种能力,可以借其各部分的组织,在某种情形下,反射光的各部分,以产生出蓝的观念来:我们的简单观念的本质仍未变更。因为那个物体中那种组织,既然借其寻常的、有规则的作用,前后一律地给我们产生出同一的蓝的观念来,因此,我们就可以凭视觉所见的那种颜色,把那种物象同别的物象分辨出来——不论那种能分辨的标记真是紫罗兰中各部分的特殊组织,或就是能为我们观念的精确原型的那种颜色本身。这种现象不论是实在的颜色,或是能给我们产生那个观念的一种特殊组织,我们都一样可以叫它为蓝。因为蓝这一名只表示我们眼官在紫罗兰中所见的那种区分的标记,至于“蓝”由何成立,则这个问题不是我们这些才具所能清晰地知晓的,而且我们纵然有才具来了解这一层,那或者对我们亦没有什么用处。
15 此一人的蓝色观念纵然和另一人的不同,亦无关系——我们的器官组织纵然不同,同一物象纵然同时能在各人心中产生出不同的观念来;就如紫罗兰在经过眼官后在此人心中所生的观念,正等于彼人心中金簪花的观念(或反转来说亦是一样)。纵然如此,人们亦不能说我们的简单观念会虚妄了。(这一点是无从知道的,因为此一人的心并不能进于另一人的体内,看看那些器官所生的现象是什么样的。)我们的观念和其名称并不因此稍为纷乱,或者稍为虚妄。因为凡有紫罗兰组织的一切东西,都可以恒常地产生他所谓“蓝”的那个观念;凡有金簪花组织的一切东西都可以恒常地产生他所谓“黄”的那个观念;因此,那些现象不论在他心中是什么样的,他总可以有规则地按照那些现象,来分别那些事物,以合他的用途;他总可以了解并表示“蓝”、“黄”二名所标记的那两层分别,一如他心中所有的那两种花的现象或观念,是同别人心中的观念一样。不过我猜想,任何物象在各人心中所产生的可感的观念,大部分是相近的,而且相似的程度,不易使人分辨其差异。对于这个意见,我倒有许多理由可提出来。不过这既然不是我现在的职务,因此,我就不再以此一层麻烦读者了。不过我仍可以告他说,相反的假设,纵然可以证明,亦并不能助进我们的知识、调理我们的生活。因此,我们就不必费心来考察它。
16 第一点,在这种意义下,简单的观念不是虚妄的——由以前关于简单观念所说的一切话看来,我想我们可以分明看到,我们的一切简单观念,在与外界存在的事物相参照时,都不能是虚妄的,因为这些现象(或人心中的知觉)所以能成为真实的,只是因为它们能契合于产生它们的那些外物的能力,而且事实上,它们在心中亦各个契合于产生(由我们的感官)它们的那些能力,而且它们亦就只表象着那种能力,因此,它们若与这些原型相参照,一定不能是虚妄的。蓝或黄、甜或苦,从不能成为虚妄的观念,因为人心中这些知觉正是本来的样子,正是和受了帝命产生它们的那些能力相应合的;因此,它们真是本来的面目,真合于造物者的意旨。真的,说到各种名称,它们仍是易于误用的。不过这方面的误用并不能使观念成了虚妄的,这个正如不通英文的人,呼紫为红似的。
17 第二点,各种情状是不能虚妄的——第二点,我们的复杂的情状观念,在与任何真实存在的事物“本质”相参照时,并不能成为虚妄的。因为任何复杂的情状观念,都不同任何实在的由自然所形成的“模型”相参照,因此,它所包含的观念,有多少就是多少,它所表象的观念的复合体,亦就是限于那个复合体。比如有一人,论财产、论地位,都可以有较好的食馔、饮料、衣着和其他生活的安适品,可是他故意不肯这样享受,则我对这个人的行动所生的观念,一定不会是一个虚妄的观念。这个观念所表象的行动,正是我所看到的或想到的,因此,它便无真与妄可言。但是我们如果以为这种行动,同节俭一词所正确表示的那个观念相契合,或者以为它和德行标准相契合,则我们在以节俭一名或德性一名称它时,则它便成了一个虚妄的观念。
18 第三点,实体观念在什么时候是虚妄的——第三点,一切复杂的实体观念,既然都和事物本身的模型相参照,因此,它们可以是虚妄的。我们如果认它们能表象事物的不可知的本质,则它们便完全是错误的,这一点是很明显的,并无须乎多说,因此,我就不提这个幻想的假设了。但是我们如果以为这些实体观念是人心中一些简单观念的集合体,以为它们是由外物中常存的简单观念的联合体来的,并且假设它们就是这些模型的摹本:则它们便成了(a)虚妄的观念,或(b)不贴切的观念。(a)它们如果同事物的真正存在相参考,则它们便是虚妄的。(一)这些观念中所含的各个简单观念,如果在实在的事物中并没有联系;就如马的形象和大小,同“犬吠”的复杂的能力观念相联系,则这三个观念虽为人心所联系,可是它们在自然中实在没有联系。因此,这个观念可以说是一个虚妄的马的观念。(二)其次,如果有常相联系着的一些简单观念,同时又有别的和它们常相联系的任何简单观念,则你如果把后一种观念和前一些观念隔离开时,你的实体观念亦会成了虚妄的。你如果以为黄金有其特殊的广袤、凝性、可熔性、沉重、黄色等等性质,可是以为它有较铅或铜为小的确定性,则你那个复杂的观念可以说是虚妄的,亦正如你以为那些简单观念同“完全的”、“绝对的”确定性观念联系在一块儿似的。因为在两方面,复杂的黄金观念中所包含的那些简单观念,在自然中都无联络,因此,它们都可以说是虚妄的。(b)但是你如果在这个复杂的观念中,完全忽略了确定性观念,在你心中亦不把它同别的性质分离开,亦不把它同别的性质联合起来,则你那个观念可以说是不相称的、不完全的,而不可说是虚妄的。因为它虽然没有包括尽在自然中实在联合着的那些简单观念,可是它所联合起来的观念亦都是实际上在一块儿共存的。
19 真伪问题常前设肯定或否定——我虽然根据普通说法指示出,观念之为真、为假,有何意义,有何根据,可是我们如果再前进一步来观察,则我们又会看到,任何时候,一个观念如被人称为真的或假的,则那种说法一定是根据于人心的一种判断,而且那个观念之为真、为假,就看那种判断是真的,或假的而定。因为所谓真、假既离不了肯定和否定(不论是明白的或隐含的),因此,只有在各种标记依照其所表示的各种事物的相契与否而联合、而分离时,才有所谓真、假可言。我们通常所用的标记或为观念,或为文字,用观念可以形成心中的命题,用文字(或言语)可以形成口头的命题。这些标记的或合或分,如果与它们所表示的各种事物的或契或违成比例,那便是真的;反之,便是假的。这一层,我们后来还要详细地指示出来。
20 观念本身无所谓真假——因此,我们心中所有的任何观念,不论其是否与事物的实在状况相契、是否与别人心中所有的任何观念相契,都不能只因为这一层被人认为是虚妄的。因为这些表象中所有的一切如果真是外界所存在的,则它们固然不是虚妄的(因为它们是一些东西的精确表象),可是它们所包含的纵然和事物的真相不一样,我们亦不能说它们是它们本不表象的那些事物的虚妄的表象或观念。它们所以错误、所以虚妄,乃是因为下述的原因:
21 第一点,人心如果认为它的观念同别人的观念相契合,可是实际上如果并不契合,那么,它的观念是虚妄的——第一点,人心在有了一个观念以后,如果它认那个观念同别人心中同名的那个观念相同,可是实际上如果并不相同,则他的观念是虚妄的。此外,它如果以为那个观念契合于那个名词的普通定义或意义,可是实际上如果并不如此,则它那个观念亦是虚伪的。这种错误,虽然是一切观念都所不免的,可是在混杂的情状方面,是最易发生的。
22 第二点,人心如果以为它的观念符合于实在的存在,可是实际上并不如此,则它的观念是虚妄的——第二点,人心的复杂观念中所集合的那些简单观念,如果在自然中并无联合,可是它以为它们同自然中实在存在的一种事物相符合,则它的观念是虚妄的。就如它把锌的重量加在黄金的颜色、熔性、确性上便是。
23 第三点,它如果以为它的观念是确切的,可是实际上如果并不确切,则它的观念是虚妄的——第三点,它如果在它的复杂观念中,一面虽加进去一些真在事物中存在的简单观念,可是一面又忽略了别的亦一样不能分离的一些观念,则它如果以为这个观念真是实在事物的一种完全无缺的观念,那当然是虚妄的。它如果把黄色、可展性、极大重量、可熔性等等实体的观念,联合起来,并且以为那个观念就是完全的黄金观念,则那个观念当然是虚妄的,因为黄金的特有的确定性,和其在王水中的可溶性,亦正同那个物体中别的观念或性质是不能分离的,正如那些性质不能互相分离一样。
24 第四点,人心如果以为它的观念表象着实在的本质,则它的观念是虚妄的——第四点,我如果以为这个复杂的观念中,包括了一个存在的事物的本质,则我的错误更会大一些;因为它所含的那些性质,只是由事物的实在本质和组织所流出的极少数的性质。我所以说极少数的性质,乃是因为那些性质既然多半成立于此物同别物接触后所发生的各种自动的,或被动的能力,因此,一般人们认为一个物体所具有的那些性质,他们在形成某种物体的复杂观念时所用的那些性质,——比一个人在各方面试验后所认识的那些性质,一定是很少数的。不但如此,就是一个专家所知的一切性质,比起那个物体实际上所含的一切性质来,比起依靠于它的内在(或主要的)组织的一切性质来,亦是很少数的。三角形的本质虽然范围很小,而且亦只是由少数的观念所形成的(三条线围起一段空间来,就形成它的本质),可是由这种本质所流出的一切性质的数量,不是我们所易想象的,或列数的。在实体方面,我亦有同样想法。它们的本质,只限于很小的范围,可是由那种内在组织流出的一切性质是无穷的。
25 什么时候,观念是虚妄的——总结起来说,一个人所以知道“外界的”物象,既然只凭借于他心中对那个物体所有的观念(这个观念他可以随便称呼),因此,他那个观念亦许同实在的事物不相符,亦许同别人通用的文字所表示的观念不相符。不过一种“内心的”对象,如果不借助于他自己的观念,就会完全不能为他所知晓,则他的观念便不能是错误的,或虚妄的。我如果想到一个人的腿、臂和身体,同一个马的头和颈联合在一块,则我那个观念对任何事物说来不是虚妄的,因为它根本就不表象着外界的任何事物。但是我如果称它为人或鞑靼(Tartar),并且想象它或则表象着外界的一种实在的存在,或则同别人以同一名词称呼的那个观念是相同的,则我在这些情形下,就会有了错误。因为这种缘故,我们可以叫它是一个虚妄的观念,不过它之所以虚妄并不是因为它本身,乃是在于那个默然的心理的命题,因为它本来与别的事物不相契、不相似,而我们在这个命题中,却认它有那种相似性,和相契性,但是我如果只在心中形成那个观念,而并不想它属于人或鞑靼那种存在(或名称),则我在称它为人或鞑靼时,只可以说是自己的命名太古怪,而不能说我的判断错误,或观念虚妄。
26 这类观念若称为正确的,或错误的较为恰当一些——通体说来,人心在考察我们的观念时,如果参照于它们名称的固有意义,或参照于事物的实在情况,则我们很可以按照它们同它们所参照的那些模型之相契与否,叫它们是“正确的”(right)或“错误的”(wrong)。但是如果有人愿意叫它们为真实的,或虚妄的,则他们自然可以随便以这些名称来称呼它们,因为谁都有这种自由权。不过我想,顾名思义说来,只有在这些观念实在包含着一些心理的命题时(不论途径如何),它们才能说是真实的,或虚妄的。一个人心中所有的各种观念,我们如果只考察其自身,则它们便无错误可言;只有复杂观念的各个部分纷杂而不自符时,它们才能成为错误的。一切别的观念在它们本身,都是正确的,而且我们关于它们的知识亦都是正确的、真实的知识。但是我们如果把它们同别的事物——它们的模型和原型——相参照,则它们如果同那些原型不符,它们就成了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