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体观念是怎样形成的——我已经声明过,人心中所接受的许多简单的观念一面是由外物经感官传来的,一面是由人心反省它自己的动作来的。不过人心在得到这些动作以后,它又注意到,有些简单的观念是经常在一块的。这些简单的观念既被人认为是属于一个事物,因此,人们就为迅速传递起见,把它们集合在一个寓体中,而以众所了解的一个名词称呼它。后来我们又因为不注意的缘故,往往在谈起来时把它当做一个简单的观念看,实则它是由许多观念所凑合成的。因为,如前所说,我们不能想象这些简单的观念怎样会自己存在,所以我们便惯于假设一种基层 ,以为它们存在的归宿,以为它们产生的源泉。这种东西,我们就叫做实体 (substance)。

2 概括的实体观念——因此,任何人如果一考察自己的概括的纯粹实体观念,他就会看到,他的观念只是一个假设,因为他只是假设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来支撑能给我们产生简单观念的那些性质(这些性质普通称为附性[accidents])。你如果问任何人说,颜色或重量所寄托的那种寓体究竟是什么东西,则他亦只能说,那是有凝性、有广袤的一些部分。你如果再问他说,凝性和广袤是在什么以内寄寓着的?则他的情况正有类于前边所说的那个印度人似的。他说,世界是为一个大象所支撑的。可是人又问他说象在什么上站着,他又说,在一个大龟上。可是人又追问他说,什么支撑着那个宽背的大龟,他又说,反正有一种东西,不过他不知道。在这里,亦同在别处一样,我们虽用文字,可是并没有明白清晰的观念。因此,我们的谈话,就如同小孩似的。你如果问他一个他自己不知道的东西,则他会立刻给你一个满意的回答说,那是某种东西 。这话不论出于儿童或成人,究其实都不过是说,这种 东西是他们所不知道的,而且他们所装为知道,假作谈论的那种东西,实在是他们所不曾清晰地观念到的,实在是他们所完全不知晓,而对之黑漆一团的。因此,我们以概括的实体一名所称的那种观念,只是我们所假设而实不知其如何的一种支托。我们以为它是支撑一切存有着的性质的一种支托,因为我们设想那些性质“离了支托”(sine re substance)便不能存在。我们叫这种支托为实体 (substantia),而这个名词,在英文中的真正意义,就是支撑(standing under)或支持(upholding)。

3 实体的种类——我们既然形成了含糊的相对的概括的实体观念,因此,我们就渐渐得到特殊的实体 观念。我们既然凭着经验和感官的观察,知道某些简单观念的集合体是常在一块存在的,因此,我们就把这些观念的集合体结合为一实体,并且假设这些观念是由那个实体的特殊的内在组织或不可知的本质中流露出的。因此,我们就得到了人、马、金、水等等观念;至于人们对于这些实体所有的观念,是否除了一些共存的简单观念而外,还有别的明白的观念没有,则我可以求诉于各人自己的经验好了。铁和金刚石的真正的复杂的实体观念,是由铁和金刚石中普通可观察到的性质凑合起来所形成的。这一类观念,铁匠和珠宝商人普通知道得比一个哲学家要清楚。因为哲学家虽然爱谈什么实体的形式,可是他所有的实体观念亦只是由实体中所有的那些简单观念的集合体所形成的。不过我们应当注意,我们的复杂的实体观念,除了具有它们所发源的这些简单观念以外,还永远含着另一种含糊的意念,我们总想,在这里有一种东西是为那些简单观念所依属、所寄托的。因此,在我们谈说任何种实体时,我们总说它是具有某些性质的一种东西。就如我们说物体就是一种有广袤、有形象、能运动的一种东西;精神就是能思想的一种东西;同样,我们也说,硬度、脆性、吸铁的力量,是磁石中的性质。这一类的说法,就暗示说,人们永远假定,实体之为物,除了广袤、形象、凝性、运动、思想或别的可观察到的观念而外,别有所在,只是我们不知道是什么罢了。

4 我们没有明白的概括的实体观念——因此,我们在谈话或思想任何特殊的有形实体,如马、石等等时,我们对它们所有的观念,虽然仍是一些简单观念的集合体,而且这些简单观念仍只是代表着我们在马或石中常见在一块联合着的那些可感的性质,但是因为我们不能存想它们单独存在,或互相依托,因此,我们就假设有一种公共的寓体支撑着它们,为它们所依托。这种支托,我们便以实体一名称之,实则我们就这种假设的支托,切实没有明白的或清晰的观念。

5 我们对精神所有的观念,同对物体所有的观念,有同样的明白程度——在人心的动作方面,亦有同样情形。思想、推理、恐惧等作用,我们断言它们不能自存,亦不能设想它们可以系属于物体,或为物体所产生,因此,我们便想它们是另一种实体的动作,就是所谓精神的动作。在这里我们分明看到,我们对精神实体所有的观念,同我们对物质实体所有的观念,明白的程度是同样的。我们所以有物质观念只是因为我们假设有一种东西是为打动我们感官的那些可感性质所寓托的,同样,我们所以有精神实体的观念,亦是因为我们假设有一种实体是为思想、知识、怀疑、推动力所寓托的。我们并不知道前一种是什么,我们只是假设它们是外界简单观念的基层 ,同样,我们亦一样不知道后一种是什么,我们只假设它是我们自身所经验到的那些活动的基层。物质方面的有形实体的观念,和精神方面的无形实体的观念,分明都不是我们所能了解、所能摸捉的;因此,我们不能因为自己没有任何精神实体的观念,就断言精神不存在,亦正如我们不能因为自己没有物质实体的观念,就断言物质不存在一样。如果我们因为自己没有明白清晰的精神实体观念,就断言说,没有精神,那正如同自己因为没有明白清晰的物质实体观念,就断言说,没有物体似的。

6 论实体的种类——概括的实体观念的本质,不论怎样秘密、怎样抽象,可是我们对特殊的单独的实体所有的一切观念,只是一些简单观念的集合体,而且那些观念共同所寓托的那种使它们结合的原因,虽是不可摸捉的,可是仍能使全体独立存在。我们的特殊的实体观念,就只是借这些简单观念的集合体表象给自己的。我们心中对各种物类所有的观念,亦只是这些集合体,不是别的。我们以特殊的名称,向他人所表示的,亦只是这些集合体,不是别的。就如我们一提到人、马、日、水、铁,则凡能了解这种语言的人,心中一定会形成一些简单观念的集合体,而且那些简单观念,亦正是他观察到或想象到常为那些名称所指谓的。他假设这些观念都存在于、固着于一个不可知的公共寓体,至于这个寓体,则不存在于任何物体中。不过人虽假设一个基层,以支撑他日常见在一块儿联合着的那些简单性质或观念,可是显而易见,而且任何人只要一考察他自己的思想,也会看到,他对于金、马、铁、人、硝酸、面包以及任何事物,都不会有任何别的实体观念,他只能对那些简单的性质,有一个观念,只能假设那些性质是在一种基层内存在的。就以日的观念来说,它不只是一些简单观念的集合体么?那些简单观念不就是光、热、圆,恒常的有规则的运动,“与我们隔着某种距离”等等么?而且那些观念之或多或少,不是要看思想日或谈说日的那人,在观察日中所具的那些明显的性质、观念或特质时,他的观察精确与否为定么?

7 能力是复杂的实体观念中的主要部分——人愈能搜集特殊实体中的各种简单的观念,则他对于那个实体所有的观念便愈完全。在这些简单的观念中,我们可以把自动的能力和被动的容力包括进去。这两种能力原来虽不是简单的观念,可是为了简便起见,我们在这里很可以把它们归在简单的观念以内。因此,吸铁的能力可以说是磁石的复杂的实体观念中的一个观念,被吸引的能力是铁的实体观念中的一个部分。人们认这两种能力亦都是在那些寓体中所本具的一些性质,因为每一个寓体既然能借我们所见到的它自己的能力,把别的寓体中的一些可感的性质改变了,正如它直接能使我们接受到它那些简单的观念似的,因此,它可以借着它在别的寓体中所引进的那些新的可感性质,给我们发现出那些间接打动我们感官的各种能力,因为这些间接能力之打动我们的感官,正同它的可感的性质直接打动我们的感官时,一样有规则。我们可以借感官直接在火中知觉到它的热度和颜色;而热度和颜色在正确思考之下就是火给我们产生那些观念的能力。我们又借自己的感官知觉到木炭的颜色和脆性,因此,我们又知道,火还有另一种能力,可以来变化木的颜色和密度。因此,火在前一方面是直接地向我们表露出它的能力,在后一方面是间接地向我们表露出它的能力。这些能力,我们看它们是火的性质的一部分,并认它们是那个复杂的火的观念的一部分。我们所认识的这些能力,结果既然变化了它们所作用于其上的那些物体中的可感的性质,因而使它们给我们呈现出新的可感的观念来,因此,我就把这些能力列在形成复杂的实体观念的那些简单观念的数目中。实则这些能力在其自身,亦是真正复杂的观念。在我把这些可能列在简单的观念中时,我求人们应以这种粗松的意义来了解它们。在存想任何特殊的实体时,我们心中总要联想起它的各种简单观念来,而我们所以要把能力归在这些观念以内,乃是因为要不把这些必然的观念包括进各自的实体以内,则我们便不能有了真正清晰的特殊的实体意念。

8 解释——我们亦正不必奇异,能力为什么形成复杂的实体观念中的大部分,因为它们的次等性质主要是在于区别各种实体,并且往往形成大部分各种复杂的实体观念。因为物体的真正组织和差异既然在于其渺小部分的体积、组织和形象,而且这些东西既然是我们的感官所不能发见的,因此,我们就爱利用次等的性质以为特别的标志和记号,在心中对那些物体形成相当的观念,使它们互相有所区别。这些次等的观念,如我以前所说,不是别的,亦只是一些能力。因为鸦片的颜色和滋味,亦同其能催眠的作用一样,亦只是依靠于原始性质的一些能力(而且鸦片之能在我们身体的各部分上发生各种作用,亦就是凭着这些原始性质)。

9 复杂的实体观念是由三种观念所形成的——复杂的有形实体观念是由这三种观念所构成的。第一就是事物的原始性质的观念,这些观念是被我们的感官所发现的,而且即在我们不知觉它们时,它们亦一样存在于实体中。物体各部分的体积、形象、数目、位置和运动,不论我们注意它们与否,它们总是在物体内存在的。第二就是可感觉的次等性质,这些性质是依靠于原始性质的,它们只是实体的一些能力;实体可以凭这些能力通过感官使我们生起各种观念来。不过这些观念之不存在于事物本身,就如任何事物之不存在于其原因内一样。第三就是我们所考究的实体能产生变化或接受变化的一种倾向,这些变化是由原始性质来的,各种实体在经受了这种变化以后给我们所产生的观念,便同它们以前所产生的不一样。这些叫做自动的和受动的能力,不过这些能力,在我们所能注意到、意念到的范围以内讲,都只归结于可感的简单观念。因为不论磁石有什么能力,能在铁的微细分子上发生作用,可是铁的可感的运动如果不给我们把那种能力发现出来,则我们便不会观念到磁有在铁上起作用的任何能力。我相信,我们日常所用的东西,都有能力互相发生千万种变化,只是因为它们没有可感的结果,致使我们猜想不到罢了。

10 能力形成复杂的实体观念的大部分——因此,正确说来能力就形成复杂的实体观念的大部分。人如果一考察自己的复杂的黄金观念,他就会看到,形成这个观念的许多观念都只是一些能力;就如被熔化的能力,在火中不失分量的能力,在王水中能消化的能力,在形成复杂的黄金观念时,都是离不了的观念,正如它的颜色和重量似的。而颜色和重量在适当地考究之后,我们亦就会看到它们亦只是一些不同的能力,因为正确说来,黄色是不在金内存在的;它只是金的一种能力,在金置于适当的光亮下时,能借我们的眼睛产生出那个观念罢了。至于日的观念中所不能离的热,亦不真在日内存在,正如日在蜡上所生的白色是不在日中一样。这两种都一样是日的能力,它们都可以借日的不可觉察部分的运动和形象发生作用,前一种可以在人身上起作用,使他有了热的观念,后一种可以在蜡上边起作用,使它给人产生了白的观念。

11 我们如果能发现出物体中渺小部分的原始性质,则现在的第二性质亦就会消灭了——我们如果有足够敏锐的感官,足以把物体的渺小分子分辨出来,而且足以发现出可感性质所依靠的那种真正组织来,则我相信,它们所产生的观念一定同现在完全不一样,现在的金黄色一定会消灭了,我们将会看到某种形状,某种体积的各部分的精妙组织。显微镜分明给我们发现出这一点来;因为在感官的敏锐力增加以后,则现在给肉眼所产生的某种颜色会被发现是完全另一种东西;因为寻常目力所见的有色物象,在这种情形下,其微小部分的体积比例,就会发生了变化,产生出同以前相差异的观念来。就如沙或捣碎的玻璃,在肉眼看来,虽是白而不透明的,可是在显微镜下,它就是透明的。又如毛在显微镜下看时,亦就会失掉它的寻常的颜色,大部分成了透明的,其中掺杂着一些发亮的颜色,就如金刚石或其他物体的折光作用中所见的那样。又如血液在肉眼看来完全是红的,可是在精细显微镜下一看,则它的微小部分便呈现出来,并且因此它只显示出少数红色小球,在透明的液体内游泳着。至于我们如果能发明一种镜子,把这些红色小球再增大千倍或万倍,则我们便不能断言,它们将会成了什么样子。

12 我们的发明能力正同我们的生活状况相称——创造我们的和创造我们周围事物的那个造物主,聪明真是无限的,因为他所供给我们的那些感官、能力和器官,已足以合乎日常生活的方便用途,足以使我们从事尘世上的活动。我们可以借着自己的感官,在相当范围内,来知晓事物、分辨事物、考察事物,使它们合乎我们的用途,并且在各种途径中来适应人生的危难。就我们所洞见到的它们的微妙机栝和奇异组织说,它们已经可以使我们惊异,赞美造物者的智慧、能力和仁慈。这种能适合当下情况的知识,我们的官能已经可以得到。不过上帝似乎不愿我们对各种事物具有一个完全的、清晰的、详尽的观念;这种观念或者是在有限存在物的了解能力以外的。不过我们的官能虽然微弱暗钝,可是它们仍足以观察万物,使我们认识自己的造物主,并且认识我们自己的职责;至于我们的各种能力,亦足以使我们得到生活的必需品,我们在尘世上的职责,亦就尽于此了。不过我们的感官如果有了变化,如果变得较为敏锐一些,则事物的现象同外表构造会完全改观,而且我想,在我们所住的宇宙的这一部分,那些现象会完全不适合于我们的生存,或者至少不适合于我们的幸福。人只要知道,我们的体质很脆弱,在升到平常呼吸所在的地带以外时,就会忍受不住,则他就会相信,在我们所居的这个地球上,全知的设计者已经使我们的器官和纷至沓来的物体可以互相适应。假如我们的听官比现在敏锐一千倍,那不是要有不断的声音来扰动我们么?那样,则我们虽在离群索居时,亦不能睡觉、不能沉思,一如在海战中那样。不止如此,假如我们那种最有启发力的感官——视官——比现在用最精细的显微镜看物时还要敏锐千万倍,则比一个人所见的最小物还要小千万倍的那些东西,亦一定可以为他的肉眼所见,而且他亦容易发现出物质事物的渺小部分的组织和运动来,而且他在许多的事物方面,或者可以得到它们内在结构的观念。不过在这种情形下,他所住的世界便同别人所住的不一样,各种事物在他看来,亦都同别人所见的不一样;他对各种事物所有的可感的观念亦都同别人的不一样。这样则我真怀疑,他同别人是否能在一块儿谈说视觉的对象,是否可以同他人互相交谈各种颜色,因为他们所见的现象完全是那样不相同的。目力既那样敏捷、那样柔嫩,因此,它或者忍受不住灿烂的日光,甚至于白天的天色;而且它同时所见的亦只有任何物体的一小部分,而且只有在很靠近时,才能看见。因此,人纵然借着这种显微镜式的眼(如果我可以这样说),比平常人们更能进一步地看穿物体的秘密组织和根本结构,可是他亦不能因为这层变化得到什么利益,因为他那敏锐的目力并不足以引导他到市场去交易,亦不足以使他看到应该在适当处所躲避的事物,亦不足以使他分辨他日常所接触的那些可感的性质(这些性质是别人日常所接触的)。人的目力如果很敏锐,足以看到钟表机簧中微小分子的形象,并且可以看到,它那种弹性运动是依靠于什么特殊的结构和冲动力,则他自然就发现出很可惊异的东西来。但是他那种组织特殊的眼如果不能立即看到针和盘上的那些记号,并且在某种距离以外看到钟是什么样的,则那个带表的人虽有良好目力亦并不能得到什么益处。因为他的锐目虽使他看到钟表各部分的秘密机栝,可是同时又使他失掉了钟表的功用。

13 关于神灵的一种猜想——现在我要请求读者允许我提出一个狂妄的猜想来。我们既然有理由(如果我们可以相信哲学所不能解释的一些报告)来想象,神灵们可以显现形象不同、体积各异、组织互差的种种身体,因此,我们就猜想,有些神灵所以超越于我们者,是不是因为他们可以按照当下的计划,和其所要考究的对象的情况,能变化各种感觉器官或知觉器官。因为一个人只要能变化自己的眼(但就这一种感官说)的结构,能看到各种程度的视景,如眼镜(这些眼镜起初原是偶尔发现的)帮助他所见的那样,则他在知识方面,就超过人万倍了。一个人如果能使自己的眼官适应于各种物象,并且能随意看到动物血液中微小分子的形象和运动,而且看得正如他平常看动物本身的形象和运动时一样清楚,则他该会给我们发现出多少奇观来呢?不过在我们现在的尘世状况下,我们的这种可以变化的感官纵然构造得能以察见:我们日常所见的那些可感性质,究竟依靠着物体的微小部分中那些形象和运动,那或者亦于我们无甚益处。上帝分明使我们的器官适合于我们当下的状况。他使我们能够适应我们日常接触的周围的事物;而且我们纵然不能借我们所有的感官圆满认识各种事物,可是它们已经足以使我们达到上述的目的,因为这正是我们的关心所在。在这里,我不得不请读者原谅我这样冒昧地想象高高在上的神明究竟有什么知觉方式。不过这种想象不论如何狂妄,但是我仍怀疑,我们如要猜想天使们的知识,是不是只有这种方法,是不是只能按照自己在自身中的经验,加以比拟、加以推度。我们虽然不得不承认,上帝的全知全能可以创造无数的生物,而且那些生物亦许有千种别的官能和知觉外物的途径,同我们的不一样,可是我们的思想并不能超过自己的官能和途径而外,因为我们根本就不能超出自己由感觉和反省得来的那些观念,而扩大我们的猜想。不过我在这里虽假设天使有时亦要以身体来表现自己,可是这种假设并不必使我们惊异,因为教会中最古最有学问的神父们似乎都相信他们是有身体的。但是无论如何,他们的情形和存在的方式,我们是完全不知道的。

14 复杂的实体观念——不过我们可以返回去考察我们当下的问题,考察我们的实体观念,和获得这种观念的途径。我可以说,我们的特殊的实体观念,只是一些简单观念的集合体,我们只以为它们是联合在一个物体中的 。这些实体观念虽然普通叫做简单的概想(simple apprehension),而且它们的名称虽然叫做简单的名词,不过实际上它们是复杂的、组合的。就如“天鹅”一词所表示的观念来说,它只是一种白色、长颈、红嘴、黑腿、有蹼,而且这些形象,还都有一定的大小,还有在水中游泳的能力,和鸣叫的能力。不过除此以外,别的人们如果常观察这些鸟,则这个观念还可以具有别的特质,不过这些特质仍要归结在可感的简单的观念,而且那些观念仍要联合在一个公共的寓体内。

15 精神实体的观念同物质实体的观念明白的程度一样——上边已经论说过我们对物质的可感的实体所形成的复杂观念。不过除此以外,我们亦可以借自己对于自己日常心理作用所形成的简单观念,对非物质的精神形成一个复杂的观念 。因为我们日日在自身经验到:各种心理作用,如思想、理解、意欲、知识,发生运动的能力,同时共存于一个实体以内。因此,我们在把思想、知觉、自由、自动力、动他力等等观念,集合在一块儿以后,则我们对于非物质的实体亦可以得到一个相当的知觉和意念,而且那种意念的明白程度正如我们对物质的实体所形成的意念一样。因为要把思想、意志(或发生或停止物质运动的能力)等等观念,同我们所不知究竟的实体观念联合在一块儿,我们就会得到一个非物质的精神观念。正如把凝固的部分、受动的能力等等观念,同我们所不能积极观念到的实体观念联合在一块以后,我们能得到相当的物质观念一样。两种观念的清晰程度和明白程度都是一样的。我们对思想和运动物体的能力所形成的观念,同对于广袤、凝性、被动力等等所形成的观念,其清晰程度和明白程度都是一样的。至于我们的实体观念,则它在两方面,都是一样含糊,或是完全不存在的。它只是假设的一种“我所莫名其妙”的东西,它只是假设的一种支持所谓附性的东西。我们所以容易想象,自己的感官只呈现出物质的事物来,乃是因为我们缺乏着反省。每一种感觉作用,在充分考究之后,都可以使我们看到自然中的那两部分:——物质和精神。因为在听着、看见时,我们固然知道,在自身以外有一种物质的东西——感官的对象——可是我们更确乎知道,我自身中有一种精神的实质,在看、在听。这一种动作,我相信它不是由无知觉的物质出发的。而且离了非物质的能思想的东西,它亦是不能存在的。

16 我们没有抽象实体的观念——我们只知道物质实体有广袤、有形象、有颜色,以及其他可感的性质,并借此对它们形成“一个”复杂的观念,可是我们仍然远非得到物质实体的观念,正如我们全不知道这些性质一样。人们纵然想象自己熟习了物质的许多方面,而且他们纵然自信自己知觉到,认识到物体中的许多性质,可是我们在一考察之后,仍会看到,他们对于物体的原始性质,比他们对于非物质的精神的原始性质,并不曾得到更为明白的观念。

17 凝固各部分的黏合和推动力是物体的原始观念——我们在物体 方面所有的特殊的 原始观念,就是那些凝固 而可分离的各部分的黏合 ,和借推动力而传达运动的那种能力 。这两种性质正是物体异于精神的地方,正是物体方面特有的原始观念,因为所谓形象就只是有限广袤的结果。

18 思想和运动力是精神方面的原始观念——我们在精神方面所特有的 观念,就是思想意志 (就是以思想来使身体运动的那种能力)同自由(这是由运动而来的)。因为人心是可以任意使各种物体运动或停止,正如一个物体在遇到别的静止的物体时,不得不把自己的运动传达过去一样。至于存在、绵延和运动性都是二者所共的。

19 精神亦有运动——我想精神是有运动的,对这一点人们亦没有奇怪的理由。因为我们的运动观念既是指一个物体同别的静止物体的距离变化而言,而且我们又知道,精神亦同物体一样,只能在它们所在的地方发生作用,而且精神发生作用时,亦常变化其时间和地方,因此,我就不能不认一切有限的精神都可以变化其地位(至于无限的神灵,我不在这里提说)。因为我们的灵魂亦同我们的身体一样,亦是一种真实的存在物,的确同物体一样,能以变化它自己同别的物体或存在物的距离。因此,它亦是能运动的。一个数学家既然能以思考两点间的距离,同距离的变化,因此,我们亦确乎可以想象两个精神间的距离,和距离的变化,因此,我们亦可以想到它们的运动,和互相接近,或互相远离。

20 人人都可以在自身体验到,自己的灵魂在它所在的地方,能思想、能意欲、能影响自己的身体,不过它却不能影响百哩以外的一个物体或一个地方。一个人在伦敦时,他不会想象,自己的灵魂能在牛津思想或运动。它既同身体联合在一块儿,则它一定在牛津和伦敦间的全路程中时时变化其位置,一如拉人的那个车或马似的,而且在那时候,我想,灵魂可以正确说是在运动中的。我们纵然还不能由此对它的运动得到一个足够明白的观念可是我们仍然知道它在人死时是会同身体分离的,而这一层就使我们对那种运动。得到一个观念因为你既然思考它由身体出去,或离开身体,则你如果同时又说我们观念不到它的运动,那在我认为是不可能的。

21 有人或者会说,灵魂不能变化其地位,因为它原就不占地位,因为精神不是在某处存在的(in Loco),是普遍存在的(ubi),不过我可以说,我们这时代并不十分爱羡慕这类无意义的说法,亦不愿意被这种说法所欺骗,因此,在许多人看来,这种说法是没有多大分量的。但是如果有人以为这种区别毕竟有一些意义,而且可以应用于现在这个论题上,那么我就请他把这种说法用明白的文字表达出来,并且由此推得一个理由,给我们指示出,非物质的精神是不能运动的。上帝诚然不能说是有运动的,不过那并不是因为他是非物质的精神,乃是因为他是无限的精神。

22 灵魂观念和物体观念的比较——我们现在可以比较比较复杂的非物质的精神观念和复杂的物体观念,并且看看,那一方面是更为含糊或那一方面最为含糊。我们的物体观念是一个有广袤的、凝固的实体,是可以借推动力来传达运动的。至于我们的灵魂(非物质的精神)观念,则是一种能思想的实体观念,这个实体有能力可以借意志或思想刺激起物体中的运动来。这几点,我想就是我们的复杂的灵魂观念和物体观念之差别所在;不过我们可进而研究,哪一方面最为含糊,最难了解。我知道,人们的思想如果沉掉在物质中,并且使自己的心灵完全受感官的支配,以至于很少能反想到感官以外,则他们一定会说,他们不能了解什么是能思想的东西。这亦许是真的,不过我可以说,他们如果仔细一思考,那他们亦一样不能了解什么是有广袤的东西。

23 物体中各个凝固部分的黏合,正同灵魂中的思想一样难以了解——如果有人说,他不知道,什么在他自身以内在思维,则他的意思是说,他不知道那个能思想的事物的实体。不过我可以说,他亦一样不能了解凝固事物的实体。他如果再进一步说,他不知道自己如何思想,则我亦可以答复说,他亦一样不知道他自己是如何有广袤的,他也不知道物体中各凝固部分是怎样集合或黏合在一块儿,成为广袤的。因为空气分子的压力虽然可以解释了物质各部分的黏合(因为物质的各部分比空气的各分子较为粗重,而且物质也有较少的孔隙),可是空气的压力并不能解释空气各分子的黏合,亦不能成为那种黏合的原因。以太的压力或者其他比空气较微细的物质亦许可以黏合空气中分子的各部分,以及别的物体的各部分,不过它仍然不能自己束缚自己,仍然不能黏合那种微细物质 中的各渺小分子的各部分。因此,这个假设虽然指示说,可感物体的各部分是被别的外界的可感物体的压力所维系的,可是这个假设无论解释得如何精妙,亦不能超过以太以外。这个假设纵然能证明别的物体的各部分是由外面的以太的压力所维系的,而且它们的黏合和联合亦再没有别的可想象的原因,可是这个假设亦一样使我们莫名其妙,以太自身各分子的各部分如何黏合。这个假设愈能证明以太的压力是其他物体黏合的原因,它也就愈使我们莫名其妙以太自身的黏合。因为我们既不能认以太的分子是没有部分的,同时亦不能想象它们的部分是怎样黏合着的。我们所以不能想象它们没有部分,乃是因为它们分明是物体,分明是可分的,我们所以不能存想它们各部分的联合,乃是因为别的一切物体的各部分都有黏合的原因,唯独以太分子的各部分缺乏了联合的原因。

24 不过正确说来,周围流动体的压力不论如何之大,而物质的各凝固部分所以能有联合,一定不是以它为真正可理解的原因。因为一种压力,在同两个光滑的面层处于垂直线时,固然可以阻止那两个面层的分离(就如我们试验两块光滑的大理石时那样),可是它的运动如果同那两个面层处于平行线上,则它并不能丝毫阻止那种分裂。因为在那种侧面的运动使物体把空间剩出以后,周围的流体可以极其自由地把所离开的空间中的各点都依次填起来,因此,那样联合着的两种物体的分离运动,并不能被那种流体所阻止,亦正如同只一个物体四面被那种流体所围绕,而不与其他物体接触时一样(在这种情形下这个物体的运动不能被那种流体所阻止)。因此,物体的黏合如果没有其他原因,则物体的一切部分都容易被那种侧面的运动所分离。因为以太的压力纵然是黏合的固有原因,我们亦得承认,那个原因停止时,黏合当然是不可能的。以太既然不能阻止那种侧面的运动,因此,在任何能分割物质的各种想象的平面中,亦同在两个光滑的面层间一样,都不能有什么黏合;我们纵然想象它们周围有流体的压力,它们亦会互相溜开。因此,我们不论想象自己对物体的广袤(正是凝固部分的黏合)有如何明白的观念,可是人只要一仔细考究自己的心理,则他就会断言,要想明白地观念到物体如何扩延,正同要观念到灵魂如何思想一样,都是不容易的。因为物体的广袤既然在其凝固各部分的联合和黏合,因此,我们如果不能理解清楚它的各部分的联合和黏合由何成立,则我们便不能充分了解它的广袤。可是它的各部分的黏合,在我看来,是同思想的方式和途径,一样不可了解的。

25 大多数人们在看到有人认为他们以为自己日常观察到的某件事情有难以说明之处时,他们一定会奇怪你,我承认这是常见的情形。他们会毫不迟疑地说,我们看不到物体的各部分紧紧贴合在一块么?还有比这事情再常见的么?这有什么可怀疑的呢?不过我在思想和自愿的动作方面,亦可以说,我们不是时时刻刻在自身中经验到思想么?我们还能怀疑它么?我承认,事实是很明白的,不过我们如果稍进一步加以观察,看看它是如何做成功的,则我想我们在两方面都是莫名其妙的。我们不但不能了解自己怎样知觉、运动,我们亦一样不能了解物体的各部分怎样黏合。我希望人给我清楚地解释金或铜的各部分,为什么在此时只好像水的分子或时计中的沙一样,只是松散地混合着,可是过一时以后,就会联合起来,紧紧地黏合起来,使我们用最大的腕力亦不能把它们分离开。我想一个好思想的人在这里一定会迷离恍惚,不知怎样来满足他自己的理解或别人的理解。

26 组成水的那些微小的物体是十分渺小的,因此,我不曾听人说过,他们曾能以显微镜(虽然我曾听人说,他们能把物体放大一千倍或一万倍)来把那些分子的精确的体积、形象或运动,发现出来。水的各分子在平常是完全松懈的,因此,些小的力量就能把它们显著地分离开;不但如此,我们如再一考察它们的不断的运动,则我们还得承认,它们彼此就无黏合。不过只要有一种酷寒来临,则它们会联合起来、凝结起来;而且这些微小的分子在黏合以后,没有大力量,还是不能分离开的。人如果能发现出有什么纽带来密结地维系那一些松散的分子,并且能知道有什么粘胶能紧紧地使它们互相粘着,则他们当然已经给我们发现了一种伟大而不为人所知的秘密。不过在他们做到这一步以后,他们仍不能使物体的广袤(就是物体各凝固部分的黏合)更可理解一点,因为他们仍然不能指示出,那些纽带、那些黏合物、那些微小的分子,怎样能使其各部分互相黏合、互相凝结。由此我们就看到,物体的这种原始而且假设是明显的性质,在一考察之后,就同人心方面的任何事物一样不可了解,而且一个凝固的扩延的实体,亦同一个能思维的非物质的实体,一样不可存想——不论别人如何在灵魂方面发生种种疑难。

27 因为我们在稍进一步思考之后,就会看到,我们虽用压力来解释物体的黏合,可是那种压力正如黏合自身是一样不可理解的。因为我们如以为物质是有限的(自然是如此的),则我们可以让任何人驰骋其思想到宇宙的尽处,并且看看有什么可想象的箍子、纽带,能把物质紧压在一块儿,能使钢那样密结,能使金刚石的各部分坚硬而不可分解。如果物质是有限的,则它一定有边端,因此,一定有一种东西来防止它的分离。如果为避免这层困难起见,人们便来假设物质是无限的,以自陷于不可挽救的深渊中,则他可以考究考究,他在物体的黏合方面,究竟由此有什么发现。他可以看看,在把这种黏合力还原于这个最荒谬最不可理解的假设以后,他是不是可以使物体的黏合更为可理解一些。由此看来,我们只要一考究广袤(这只是凝固的各部分的黏合)的本质、原因和途径,我们就会看我,它比我们所观念到的思想亦并不更为明白、更为清晰。

28 借推动力而发生的运动的传递,正如借思想所发生的,一样可以理解——在物体方面,我们还有另一个观念,就是它借推动力来传递运动 的那种能力。在灵魂方面,我们亦有另一个观念,就是它借思想来刺激运动 的那种能力。在物体和心灵方面这两种观念,都是日常经验所明白地供给于我们的。不过我们如果在这里再问它(能力)是如何动作的,则我们在两方面都一样是莫名其妙的。在借推动力传递运动时,这一个物体所得的运动量正等于那一个物体所失的运动量(这是最常见的情形),不过我们在此只知道物体的运动由此及彼,此外并不知道别的;而这种传递是很含糊、很不可想象的,正如我们不能想象我们的心灵怎样借思想来运动或停止我们的身体似的(这是我们刻刻经验到的)。不但如此,而且人们还观察到或相信有时运动也可以借推动力增加起来,这更是难以了解的。日常的经验自然使我们分明见到,运动可以由推动力和思想产生出来,不过它们产生的方式怎样,则是我们难以了解的,我们在两方面,都是茫然无知的。因此,不论我们怎样思考运动,和心或物方面的运动的传递,而精神方面的观念至少亦同物体方面的观念是一样明白的。我们如果一思考自动的运动能力,或能动性(motivity),我们就会看到它在精神方面比在物体方面更要明显。因为两个物体如果并置在一块儿不动,则它们从不能使我们得到此物有运动彼物的能力的那个观念,除非是借助于外来的运动。至于心灵则可以日日使我们得到,它有运动物体的能力的那样一个观念。因此,我们应当考究,自动的能力是不是精神的特性,被动的能力是不是物质的特性。我们亦可以由此猜度,被造的精神是不能完全脱离了物质的,因为他们是一面自动,一面被动的,只有纯粹的精神——上帝——是自动的;纯粹的物质是被动的,至于那些又自动,又被动的东西,则我们可认它们兼具两种性质。但是不论如何,我想我们对精神所形成的各种观念亦同对物体所形成的各种观念,都是一样之多,并且一样明白,两方面的实体都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我们不但能明白地观念到物体的广袤,亦一样能明白地观念到精神的思想。至于在精神方面,思想所引起的运动的传递,亦同在物体方面推动力所引起的传递一样,都是很分明的。恒常的经验使我们分明意识到两者,不过我们这狭窄的理解却不能理解两者。因为我们的心灵如果看得超过了由感觉和反省而来的那些原始的观念,并且进一步来钻研它们的原因和产生的途径,我们就会看到它,只能发现它自己的近视眼。

29 总而言之,感觉使我们相信有凝固的、扩延的实体,反省使我们相信有能思想的实体。经验使我们相信两者的存在,并且使我们相信,一种有能力来借推动力运动物体,另一种有能力来借思想运动物体;这是不容怀疑的。我可以说,经验一时一刻都使我们明白地观念到两者。不过超出由其固有途径来的这些观念以外,我们的官能便不能再进一步。我们如果要进一步来研究它们的本质、原因和方式,则我们不但不能明白地知觉到思想的本质,亦并不能知觉到广袤的本质。我们如果再进一步来解释它们,则它们都是一样困难的。我们固然难以知道,一种我所不知的实体怎样会借思想使物体运动起来,可是我们同时亦一样难以知道,一种我所不知的实体怎样能借推动力使物体运动起来。因此,我们不但不能发现出:属于精神的那些观念由何成立,亦并不能发现出:属于物体的那些观念由何成立。由此,我就似乎觉得,我们由感觉和反省得来的那些简单的观念,就是我们知识的范围。人心不论如何努力,亦不能超过这个范围以外更进一步。它纵然来窥探那些观念的本质和隐秘的原因,它亦不能有任何发现。

30 物体观念和精神观念的比较——简而言之,我们对精神所有的观念若同对物体所有的观念一比较,则我们可以得到这种结论:就是说,精神的实体固然是我们所不知道的,可是物体的实体亦一样是我们所不知道的。物体的两种原始的性质或特性——凝固而黏合的各部分是其推动力——固然是我们所明白清晰地观念到的,可是精神的两种原始的性质或特性——思想和动作的能力(就是能发动能停止思想和运动的能力)——亦是我们所明白清晰地观念到的。我们对物体中所寓的各种性质,不但有各种观念,而且有明白清晰的观念,这些性质亦不是别的,只是凝固而黏合的各部分所集成的广袤的各种变状,和这些部分的各种变状。同样,我们对于思想的各种情状,如信仰、怀疑、意想、恐惧、希望等等,亦有清晰的观念,而这些亦都只是思想的各种情状。此外,我们还可以观念到意志和由意志而起的身体的运动,以及精神同身体的联合运动。(因为我们说过,精神是可以运动的。)

31 精神的意念中所含的困难并不大于物体的意念中所含的困难——最后,我们还可以说,我们不能因为非物质的精神意念中含有一些不易解释的困难,就来否认或怀疑精神的存在,正如我们不能因为物体的意念中含有一些我们所难以或者不能解释的困难,就来否认或怀疑物体的存在似的。我很愿意人给我举一个例证,证明我们的精神意念比物体意念含着更为难解、更为近于矛盾的成分。在我看来:任何有限广袤的无限分割性,不论我们承认它与否,都使我们陷于不可挽救的结局,或使我们不能自圆其说。这种结局所引起的困难更大,而且它的荒谬更加明显,至于由非物质的能思想的实体意念中所得出的困难和荒谬并没有那样大、那样明显。

32 除了简单的观念而外,我们概无所知——这是我们所不必惊异的,因为我们的少些虚浮的事物观念,只是由感官从外面得来的,或是由人心反省它自身中的经验得来的,而且我们除了这些虚浮的观念而外,再没有其他观念,因此,再超过这个界限,则我们便一无所知,至于事物的内在组织和真正本质,则我们更是不知道的,因为我们根本没有达到这种知识的官能。在自身中我们既然确乎经验到并且发现了自己有知识和自愿运动的能力,亦同我们确乎经验到并且发现了外面事物中各部分的黏合或分离——物体的广袤和运动——一样,因此,我们不但应当相信物体的意念,而且亦应当相信非物质的精神意念。因此,我们不但应当相信物体的存在,亦应当相信精神的存在。因为你如果说凝性离了思想仍能独立存在,那么思想亦可以离了凝性而能独立存在,前者如不矛盾,则后者亦不矛盾,它们都是简单的观念,而且是互相独立的。我们既然对于思想有明白清晰的观念,一如对于凝性一样,因此,我就不知道,我们何以只承认凝固的事物——物质——离了思想仍能存在,而不承认思想——非物质的——离了凝性亦能存在。因为我们固然难以存想,思想离了物质如何存在,可是我们亦一样难以存想物质如何会思想。因为我们如果离了由感觉和反省得来的那些简单的观念,进一步来窥探事物的本质,则我们立刻会陷于黑暗、暧昧、犹疑和困难中;而且只能发现了自己的盲目和愚昧。不过复杂的物体观念和非物质的精神的观念,这两种观念不论哪一种是最明显的,而我们依然明白看到,形成它们的那些简单的观念,仍是从感觉或反省来的;至于别的一切实体观念当然亦是由此来的,甚至上帝自身的观念亦不能例外。

33 上帝观念——因为我们如果一考察自己对于不可了解的崇高的主宰所有的观念,我们就会看到,我们所以得到这个观念,亦是由同一途径来的;而且我们对于上帝和有限精神所形成的复杂观念,亦是由反省所提供的一些简单观念所形成的。我们根据自身的经验,得到存在、绵延、知识、能力、快乐、幸福等等观念,此外还观念到有别的有胜于无的一些性质和能力。在我们企图对于崇高的主宰,形成最恰当的观念时,我们便以无限观念把这些观念各个都加以放大,因此,把它们加在一块儿以后,就成了我们的复杂的上帝观念。因为我们已经说过,人心在由感觉和反省得到各种观念以后,它还有能力来把其中某些加以扩大。

34 我如果知道自己知道一些事情,而且所知的事物全部或一部是不完全的,则我可以想象自己知道两倍多的事物,而且可以一直往下继续,就如加不完的数目一样。这样我就可以想象我的知识包括了一切存在的或可能的事物,因而使自己的知识观念扩大了(这是就数目方面说的)。至于知识的程度方面亦可有同样情形,我们可以想象自己知道得各种事物较为完全,我们可以想象自己知道它们的一切性质、一切能力、一切原因、一切结果、一切关系,并且完全知道它们自身所含的东西,和与它们有关的东西。这样我们就会观念到无限无边的知识。我们亦可以想象自己的能力逐渐增加到无限的地步,亦可以想象自己的存在无始无终,因而观念到一个悠久的神明。我们认知上的主宰——上帝——有无边无尽的存在、能力、智慧,和一切其他的美德(我们所能观念到的),因此,我们就形成人心所能形成的最完全的上帝观念。而我们所以能得到这个观念,只是因为自己无限地扩大了由反省自己心理作用所得到的那些观念,或借感官由外面所得来的那些观念。

35 “上帝”观念——因为我们所用以尽力表示无上主宰的那个复杂的观念,是由无限性和我们的存在观念、能力观念、知识观念等所集合而成的。因为上帝的本质(这自然是我们所不知道的,因为我们甚至于不知道一块石的,或一个蝇的,或我们自己的真正本质)虽然是单纯而不混杂的,可是我们对他所有的观念,仍只是复杂的,仍只是由存在、知识、能力、幸福等等无限而永久的性质所合成的。这些都是独立的观念,有些甚至于亦是与别的观念相关,而为别的观念所组成的。由此看来,形成“上帝”观念的那些观念,原来都是由感官和反省来的。这一层前边已经说过了。

36 复杂的精神观念中所含有的观念都是由感觉或反省来的——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说,上帝一词所含的各种观念,除了“无限性”以外,每一种都是别的精神观念中的一部分。因为除了物体方面的简单观念而外,我们所有的一切简单观念,既然都是由我们反省自己的心理作用来的,因此,我们委于各种精神的各种观念没有一个不是由“反省”方面来的。我们思维他们时,我们认为他们所有的差异只在于他们的知识、能力、绵延、幸福等等的程度和范围不同。不论在事物观念或精神观念方面,我们都一样以由感觉和反省而来的那些观念为限度 。这是很明显的,因为我们的精神观念,比物体观念,纵然完美了若干倍,甚至于完美到了无限的程度,可是我们对于他们互相表示自己思想的方式并无任何观念。我们人类固然爱用有形的标记和特殊的声音,来传达自己的思想,因为这些记号是普遍为人所应用的,而且亦是人类所能发明的最良好的、最简捷的方法。不过较高的神灵们,既然比我们有较完全的知识、较大的幸福,因此,我们不得不断言,他们传达思想的方法比我们的是更完全的。不过我们自身并不能经验到他们这种直接的交接,因此亦就没有这种交接的观念,因此,我们就不能观念到,各种神明既然不应用文字,有的甚至于还没有身体,他们怎样能以迅速地运用自己的思想,并且能任意传达或隐藏它们——虽然我们不能不假设他们有那种能力。

37 总摄前义——我们已经看到,我们对各种实体所有的各种观念 ,都是什么种类的,由何成立的,并且是怎样获得的。由此,我想我们分明看到:

第一点,我们所有的各种实体观念,只是一些简单观念的集合体;同时,我们还假设有一种东西是这些观念所依属、所寄托的。不过对于这种假设的东西,我们是不能有明白而清晰的观念的。

第二点,各种简单的观念虽然联合为一个共同体,以形成我们的各种复杂的实体观念,可是这些简单的观念仍只是从感觉或反省来的。因此,就在我们所最熟习的那些观念方面,所最了解的那些观念方面,我们亦不能超过那些简单的观念以外。不但如此,有些观念虽然似乎与我们全不相干,虽然无限地超过我们凭反省在自身所知觉到的任何事物,或凭感觉在外物中所发现的任何事物,可是我们在这些观念中所得到的没有别的,只是原始由感觉和反省得来的那些简单的观念;就如我们的复杂的天使观念,尤其是上帝观念便是。

第三点,在正确地思考之后,我们又看到,构成我们复杂的实体观念的那些简单的观念,虽然容易被人认为是积极的性质,可是它们大部分究竟只是一些能力。就如形成复杂的黄金观念的那些大部分观念,如黄金、重量、可展性、可熔性、在王水中的可溶性,虽然都联合在一个不可知的基层中,可是这些观念都不是别的,只是同别的实体所发生的一些关系,并不真正是在孤立的黄金本身中的。——只是它们仍依靠于黄金内部组织中的第一性质,而且黄金所以适于在某些别的物体上起着种种作用,或被某些物体施以种种作用,亦就是凭着这些真实的原始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