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思维(contemplation)——人心在进一步地趋向知识时,还有第二种官能出现。这种官能就是所谓把握 ,它是能把由感觉和反省得来的那些简单观念加以保留的。保留的途径有二,第一,它能把心中当下所得的观念,现实地在它的眼前保留一时,这就叫做思维。

2 记忆(memory)——至于那些曾经在心中印过的观念,或那些隐而不显的观念,则人心亦有能力把它们回忆起来,这便是第二条把握的途径。就如热、光、黄、甜等等对象不在眼前时,我们亦可以照样构想它们。这便是所谓记忆 ,它正好像是储蓄观念的仓库。因为狭窄的人心,既然不足以在一时以内来考究,来观察许多观念,因此,它就必须有一个储蓄所来保存那些观念,以便在别的时候,再来应用它们。不过所谓观念既然只是人心的现实知觉,而且我们如果知觉不到它们,则它们万不能存在,因此,我们所以说,人心能把自己的观念储蓄在记忆的仓库以内,意思只不过是说,人心有一种能力,在许多情形下,可以唤起它以前所有的观念,而且在回忆时,还附加着另外一种知觉——知觉到自己以前曾经有过它们。我们所以说,观念存在于心中,正是指着这种意义,实则所谓存在并不是说它们现实存在于那里的,只不过是说,人心有能力来回忆那些观念,或者重新把它们在自己上面描写一下罢了——自然在回忆各种观念时,难易不同,明暗有别。由此看来,有了这种能力,则我们不借助于原来发生印象的那些可感性质,就能把我们并不现实地思维的那些观念唤起来,成了我们思想的对象。我们所以能把那些观念保留在理解中,正是借着这种记忆能力。

3 注意、复述、快乐和痛苦能确定人的观念——注意和复述有很大的力量,来把观念确立在记忆中;不过附有快乐和痛苦的那些观念,原始就能自然地印下最深而最久的印象。感官的最大职务,就在于使人注意到那些有害于或有利于身体的各种东西,因此,自然就安排好(如前所述),使痛苦常伴着某些观念而来,使快乐常伴着另一些观念而来。痛苦之感可以在儿童方面代替了考虑和推理;而在成人方面,它的动作亦比考虑为较迅速,因此,它便可以使儿童们和成年人都以维持生命所需的速度,来避免痛苦的物象,并且使两种人仅记不忘,在将来发生惊觉。

4 记忆中的观念是会消逝的——各种观念在印于记忆中时,其经久的程度是各不相同的。关于这些经久的程度,我们可以说,有些观念在印入理解中时,物象只打动了一次感官,而且亦只有一次。又有些观念虽屡次呈现于感官,可是它们又不曾为人所注意;因为人心有时如儿童一样不留心,有时(如成人)又专注于一件事,不能把别的事物深刻地印在自身。还有些人,虽用心复述各种观念,可是因为体质关系或别的缺点,他们的记忆仍是很坏的。在这些情形下,心中的观念便很迅速地消逝去,而且完全退除于理解之外,不留一点痕迹和印纹,就如谷田上狂飞的影子似的;这样,则人心会完全忘掉它们,仿佛它们不曾存在过似的。

5 由此看来,儿童心中感觉初生时所有的许多观念,(有些是在他们出生以前获得的,如快乐和痛苦,有些是在他们婴儿时期中获得的,)如果在将来生活中没有复述的机会,就会完全消逝了,不留一点痕迹。要想证明这一层,我们可举一些盲人为例。有些人在很年轻时就不幸地失明;他们的颜色观念既然不曾十分被留意过,而且亦不曾有机会,再来复现,因此,那些观念就完全消逝以尽,并且在几年以后,他们心中完全没了颜色的观念,完全记不得所谓颜色,正如天生的盲人似的。有些人的记忆程度,虽然非常耐久,甚至到了神奇的地步;可是我们的一切观念似乎都在不断地消逝中,就是那些扎根最深,在心中保留最牢固的观念亦不能例外。因此,我们如果不重复运用自己的感官来回忆那些观念,如果不常反省原始发生观念的那些物象,则那个印纹会消灭得终于不留一点余痕。因此,我们青年时代的观念,正如婴儿似的,往往死在我们前边。因此,我们的心就同我们所要走近的那些坟墓一样,在那里,黄铜和大理石,虽仍存在,可是上边的印纹已经为时间所涂删,上边的花纹亦就腐烂已尽了。人心中所画的图画,是用不经久的颜色画的,我们如不常把它们刷新一下则它们会消灭了、散失了。至于要问人体的组织、元气的结构,在这方面,是否有关系,或者要问,有些人的观念所以如大理石上的字迹一样,有些人的所以如沙石上的字迹一样,有些人的所以只如沙上的字迹一样,是不是由于脑子的构造为其主要的原因——要问这一层,则我可不在此处考究好了。不过我们亦似乎觉得,身体的结构有时亦可以影响记忆。因为我们常见,人在疾病之后,心中会把一切观念失掉了,而且在不几日中,热症的火焰就可以把那些似能经久,似乎刻在大理石上的一切影像都化为灰尘,陷于纷乱。

6 常常复现的观念是不容易消失的——不过关于观念本身,我们容易看到,产生它们的那些物象或动作,如果常常把它们重生起来,则那些观念会确立在记忆中,并且能明白地、长久地存留在那里(在由一个以上的途径传入心中的那些观念就属于此列)。因此,物体的第一性质,如凝度、广袤、形象、运动和静止等等观念,是不容易消失的;而且不断触动我们身体的那些性质,如冷热之类,亦是不容易消失的;而且一切事物的性质,如存在、绵延和数目等等观念,这些乃是一切存在物的变状亦是不容易消失的。因为凡感触感官的各种物体、凡促动人心的各种思想,几乎都可以带来这些观念。人心只要还能保留一些观念,则这些观念以及相似的观念,都是不易失掉的。

7 在记忆时,人心亦往往是有自动能力的——在这种二次知觉中(如果我可以这样说),或者说,在观察记忆中所储的那些观念时,人心常不是仅仅被动的,那些昏沉图画的复现有时是以意志为转移的。人心常常来搜索一些隐藏了的观念并且把灵魂之眼转向那些观念。不过它们有时亦能自动地出现于人心、自动地呈现于理解前;而且常常被一些泛滥猛烈的情感由它们的黑暗洞穴里唤到光明之乡中,因为我们的感情常常把那些蛰伏而不为人所注意的各种观念唤到记忆中。此外还可以说的,就是观念虽储于记忆中,而且有时为人心所唤起,可是它们在被记忆时,不止完全不是新的(“唤起”一词就含着不是新的意思),而且人心注意它们是先前的印象,而且把它们作为自己以前所认识的观念加以再认。因此,以前所印入的观念虽然并不永远在眼底,可是在记忆起来时,人们永久知道它们是早先印入的、是早先在眼底的、是早先为理解所注意过的。

8 记忆方面有两种缺点,一为忘失,一为迟缓——在有智慧的生物中,记忆之为必要,仅次于知觉。它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因此,我们如缺少了它,则我们其余的官能便大部分失了效用。因此,我们如果没有记忆的帮助,则我们在思想中、推论中和知识中,便完全不能越过眼前的对象。不过记忆方面却有两层缺点:

第一,它会完全忘失了它所储的观念,使人完全无知。因为我们所以知道一件事物,乃是因为我有它的观念,因此,我如果没有这种观念,当然是一无所知的。

第二,记忆的进程有时是很慢的,并不能把它所保存的各种观念,迅速地唤回,以供人心当下之用。这种迟缓的程度如果很大,就成了愚蠢。人的记忆如果有了这种缺点,如果不能把真正保存起的观念准备好,以供紧急之需,那他就几乎等于没有那些观念,因为它们都一样不能供自己用。一个迟钝的人会因为费心来寻找能供他用的那些观念,以致失掉行为的机会,因此,他虽有那种知识,并不见得比完全无知的人幸福了许多。记忆的职务就在于把那些隐伏的观念供给于人心,以供它的当下用途。我们所谓创作、想象和敏捷,就是由于我们能在任何时候,把那些观念立刻唤起来。

9 这两种缺点,在比较各人的记忆以后,就可以看到。不过我们若同被创造的高等灵物来比较,则一般的人类记忆还有一种缺点,因为那些灵物在记忆方面比人超过了万倍,因此,他们能时常观察过去的全部动作,甚至于他们所曾有过的一点思想亦完全消失不了。我们从上帝的无所不知,就可以相信这种可能性;因为上帝既然知道过去的、现在的、同未来的一切事物,而且能明悉我们心中的思想,那么我们如何能否认,上帝把他自己的才能,在被造物所能接受的范围以内,任意以若干分量分赐予那些光荣的神灵们——他的贴身侍卫——呢?据人说,稀世大才巴斯克(Monsieur Pascal)在他的康健未减以前,他的记忆是很可惊的,在他的清明时期中所做、所读、所想的任何事情,他一点亦不曾忘记。这种特权是人类所罕见的,因此,人们如果以常情来推理、以自己来衡量他人,或者竟不相信这回事。不过我们如果仔细加以考究,则我们的思想正可以因此扩大一点,正可以看到较高神明所具的更完全的记忆力。因为巴斯克的记忆仍不免受普通人心的狭窄性所范围——他的各种观念仍只是前后相续不是同时并陈的。至于各级天使或者有较大的眼界,有些天使的官能或者会把过去的一切知识,如在图画中似的,常常地同时呈现出来。一个能思想的人,他的过去的推论和思想如果不断地呈现在他的心中,则他的知识会得到不小的利益。因此,我们可以设想,高等神灵的知识既然可以在各种方面超过常人,那么他们亦可以在这方面超过我们。

10 畜类亦有记忆——一些别的动物似乎亦同人一样有高等的记忆能力,能把进入心中的观念保持起来。我们且不举别的例子,但就鸟的学习腔调说,我就可以毫无疑义地相信,它们亦有知觉,亦能把观念保存在记忆中,亦能把它们当做模型用。因为我们既见它们努力来配合各种音节,那么它们如果对于那些音节没有一些观念,则它们如何使自己的声音契合于那些音节呢?我自然可以承认,在现实唱一个调所发出的声音或者可以在鸟的脑中机械地引起元气的一种运动来,而且那种运动可以一直继续到鸟翼的筋络内,使鸟机械地被一些声音所追迫以去;因为这种动作是可以保存物种的。不过我们并不能以此理由来解释,在奏乐时,那种音调何以能使鸟的声带机械地发生一种运动,使它的声音契合于外面的一种音调,因为这种模仿对于鸟类的自体保存是毫无用处的;至于在调子奏完以后,鸟类何以亦能模仿,那更是不能解释的。不止如此,鸟类如果没有意识和记忆,则我们万不能想象(更不能证明),它们何以逐渐能把自己的声音契合于昨日所奏的音乐;因为它们对那个曲调如果在记忆中没有观念,则那个曲调便不存在,亦不能作为它们所模仿的模型,而且它们纵然屡屡试验,亦并不能合乎那个曲调。倘或照这样,则我们便不能解释乐管的声音在脑中所留下的痕迹何以在一起初不能产生出相似的声音来,而在它们逐次努力以后,才能产生出来;不但如此,我们亦一样不能解释,它们自己所发的声音,何以不能留一些痕迹,以供它们来模仿,一如他们模仿乐管的声音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