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彭卜罗克和芒特高梅利伯爵托马斯(Right Honourable,Thomas,Earl of Pembroke and Montgomery)男爵何赫巴特(Baron Herbert of Cardiff)、勋爵罗斯(Lord Ross of Kendal,Par,Fitzhugh,Marmion,St.Quintin and Shurland)、今上的枢密院总裁(Lord President of His Majesty’s Most Honourable Privy Council)、兼威尔德、南威尔士两郡民政长(Lord Lieutenant of the County of Wilts and of Sousth Wales)大人:
这部论文的完成是大人亲眼所见的,它之出而问世,亦是受命于大人的,因此,它现在就凭其应有的权利,来要求大人赏给它数年前所允许的那层保障。我并不以为只要在书首署上任何一个大名,就能把书中的错误遮掩了。凡一种出版物之成败,全看它的价值或读者的爱好。在真理方面所最需要的,莫过于让读者摒除成见,平心领略,而能促使舆论给予重视的,又莫过于大人,因为举世都承认大人是洞明事道,深入埋藏的。人人都知道,大人在最抽象最概括的知识方面,有很深的造诣,而且凡所成就,皆是超群绝伦、远离常法,因此,既承大人认可、嘉许此篇之作,这就至少不会使世人在未读之先,就对此书加以鄙弃。不但如此,书中尚有一些部分,倘无大人为之声援,则世人或者只因其稍越常轨,就以为它们是全不值考虑的;因此,大人如能加以印证,则世人将会对那些部分衡量考虑。有的人在判断他人的头脑时,亦同判断假发似的,要以时髦为标准;这些人除了传统的学说以外,一概加以否认。因此,他们如果诬为鹜奇,那乃是一件可怖的事。不论任何地方,任何新学说在其出现之初,其所含的真理,都难以得到多数人的同意;人们只要遇到新意见,则常常会加以怀疑、加以反对,而并无任何理由,只是因为它们不同凡俗罢了。不过真理如黄金一样,并不因为新从矿中挖出,就不是黄金。我们只有考验它,考察它才能知道它的价值,而不能专凭是否具有古典的样式来衡量。它虽然不曾印有公共铭印通行于世,可是它仍会同自然一样,并不因此稍损其真。在这方面,大人便可提供一些伟大而令人折服的例证。因为大人在真理方面有许多深广渊博的发现,倘肯稍稍公之于众,定会惊世骇俗,只是大人恐只许少数知交略测其奥妙。纵使没有别的理由,仅此一端亦足以使我将这部论文献于大人之前。至于拙著,则同大人所拟的那个高贵崇宏的科学系统,(它诚然是新颖、精确、而能启发人的,)亦似有相近之处,因此,大人如能允许我在这里自夸说,我的思想偶有几分同大人的差可比附,那我就觉得很是一种光荣了。大人如果愿意奖进这部书,使之刊行于世,则我可以希望,迟早它会诱发大人做进一步的研究;而且我可以冒昧地说,大人既许此书问世,那不啻是向世人保证:他们如果能接受这部书,他们将会从大人得到不负他们所希望的东西。说到这里,正可以表现出我给大人的赠品是什么样的;我所赠的礼物,恰如贫窭之人对富贵之邻所敬的一样;富人园林虽盛,栽培虽美,可是贫人若以一篮花果见赠,则他亦不能不乐意接受。物品虽贱,可是献者如果出之以尊敬、珍视和感激,则它们也会有了价值。而说到这三层心理,则大人已经给了我许多特别的可靠的理由,使我不能不以极度的热心来向大人把我的仰慕之忱表示出来。这三层心理在赠礼上所加的价值,如果亦能同它们自己一样之大,则我敢自信不疑地夸张说,我现在所给的赠礼,是大人所受过的最富丰的一种。我相信,要找寻一切机会,用来表白我从大人所受过的屡屡不断的恩惠,那正是我的最大义务所在。这些恩惠不但其本身是伟大而重要的,而尤其使它伟大重要的,乃是在赐予这些恩惠时,大人总是伴以勇敢、关切、仁慈和其他可感激的情操。不但如此,大人还又给了我一种恩惠,使其余各种恩惠更觉浓重,这就是始终对我颇示垂青,时加存念。我冒昧一点说,对我似乎屑与为友这一点,从大人的言语和行动中,经常表示出来,即在我不在面前时,大人亦常在别人前如此表示;因此,我如果把人人所知道的事实写出来,那并不能算做虚荣;而且我如果不承认人人所亲见的事实,和我日日所受于大人的恩惠,那正表示我自己的失礼。我其所以提出这些恩惠,不但表示我对于大人应当感激不尽,而且我很希望以此更加增长我的感激之心。我相信,我如果不是分明感觉到那些恩惠,则我在写这部“理解论”时,亦不会提到它们,而且我亦不会抓住这个机会来向世人表示我自己的感激之心,来表示我自己是个大人的最谦抑,最恭顺的仆人。
约翰·洛克(John Locke)
1689年5月24日达赛别墅(Dorcet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