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说的是:有冲突并不意味着有神经症。总有某个时刻,我们的渴望,我们的心情,我们的信念不可避免会与周围人发生碰撞。正如我们自身与环境之间的冲突是平常事一样,我们自身内部的冲突也是人生不可或缺的部分。

动物的行为绝大部分取决于本能。交配、养育后代、觅食、防御危险等多多少少都是有明确规则,并超越个体抉择的。与动物不同,人类有能力做选择,也不得不做决定,这既是人类的特权,也是人类的负担。我们或许不得不在各种背道而驰的愿望中做出决定。譬如,我们在想独处的同时也想和朋友在一起;我们既想学医也想学音乐。或者,愿望与义务之间存在冲突:当有人遇到困难需要我们照顾时,我们可能想要跟爱人在一起。我们可能一分为二,既渴望与他人一致,又觉得应该表达反对意见。最后,我们还可能陷入两种价值观的冲突之中,例如我们认为应该在战时接受危险任务,同时又觉得自己负有家庭责任。

这些冲突的类型、范围和强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所生活的文化环境。如果这种文化是一条稳定、传统的界限,那我们的选择将是有限的,个体可能面临的冲突的范围也是狭窄的。即使如此,我们的生活还是时刻面临着冲突。忠孝也许不能两全;个人期望可能与集体利益冲突。如果这种文化处于快速变迁的阶段,那么就还兼有高度矛盾的价值观和变化多端的生活方式,个体必须做的抉择也是多种多样且困难重重的。他可以随波逐流,也可以特立独行,可以好交际,也可以避世隐居,可以崇尚成功,也可以嗤之以鼻,可以严格教育小孩,也可以让他们无拘无束地成长;他可以相信衡量男女的道德标准是不同的,也可以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应该一视同仁,可以把性关系视为人类亲密关系的表达,也可以认为它完全与爱无关;他可以鼓励种族歧视,也可以坚持人类价值独立于肤色或鼻型的立场,等等。

毫无疑问,生活在我们的文化中,人们不得不常常做这些抉择,因而我们也能预料到其实这些冲突非常普遍。但令人震惊的是,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些冲突,因此也没有明确要解决它们。那些身处冲突中的人常常飘忽不定,让自己被各种偶发事件所左右。他们不知道自己的立场;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妥协;他们不知道自己陷入矛盾之中。我这里指的是正常人,既不是凡人,也不是完人,而只是指那些没有神经症的人。

那么,必然存在某些前提条件使我们意识到矛盾问题,使我们在此基础上做抉择。这些前提有四层。我们必须意识到我们的愿望是什么,或进一步说,必须知道我们的感受是什么。我们是否真的喜欢这个人,还是只是以为自己喜欢这个人?我们是否真的为父母去世而伤心,还是只是走走过场?我们真的想当一名律师或医生,还是只是因为它是一个名利双收的职业?我们是否真的想让我们的孩子幸福和独立,还是只是空口言?你会惊讶于自己难以回答如此简单的问题,这也就是说,我们并不知道自己的真实感受和渴望。

由于冲突总是与信念、信仰或道德价值休戚相关,所以识别冲突的前提条件是我们要发展出一套属于自己的价值观。接收来的观念并不是我们自己的认知,其力量也不足以制造冲突,或是作为我们决策的指导原则。一旦接收到新的影响,这些观念就很容易因为其他信念而遭摒弃。如果我们只采纳自己环境中的价值观,那么,为了我们利益最大化而本应出现的冲突就不会出现。例如,如果一个儿子从不质疑狭隘父亲的智慧,那么当父亲要求他进入一行不是他自己选的职业时,他也不会有什么冲突。一个已婚男子与另一个女人相爱,其实是有冲突的,但若他自己还没有建立起与婚姻含义有关的信念,他就只是会与世沉浮,而不会面积极对冲突然后做出应有的选择。

即使我们意识到这种冲突,我们也必须选择或者放弃相互矛盾的两个问题中的某一个。但能够明确且有意识地放弃是很罕见的,因为我们的感觉与信仰混乱不清,还可能是因为,归根结底,大多数人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还不足以有所放弃。

最后,做抉择的前提条件是要有为此承担责任的意愿和能力。这包括做出错误抉择的风险,以及愿意承受后果而不推脱给他人。其中涉及“这是我的选择,这是我做的事”的感受,以及要比现在很多人拥有更多内部力量和独立性。

尽管不愿承认,我们大多人其实都深陷于令人窒息的冲突之中,我们倾向于带着嫉妒和羡慕的眼光去看待一帆风顺的人。这种羡慕也可能是合情合理的。也许那些内心强大的人建立了自己的一套价值观,或随着时间的推移,冲突和抉择需要已经失势,因而他们得到了某种程度的宁静。但表面现象具有迷惑性,更多时候,由于冷漠、顺从或投机,我们嫉妒的那些人并没有能力真正去面对冲突,或真的依据自己的信念消除冲突,因而他们其实只是见风使舵或剜肉补疮。

有意识地去体验冲突,虽然令人痛苦,却可以成为一项非常宝贵的资本。我们越去面对冲突,越去寻求自己的解决途径,我们的内心就越自由,越能得到更多的力量。唯有我们自愿去接受正面冲击时,才可能接近我们的理想,做自己人生的船长。那种源自内心迟钝而来,安宁形似而实非的感受,根本不值得羡慕。它势必会使我们变弱,使我们轻易沦为太多影响的牺牲品。

当冲突的中心是生活的基本问题,就更加难以面对和消除。但倘若我们积极主动,原则上就没有理由不应具备这么做的能力。教育能够极大地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还能帮助我们发展自己的信念。认识到与抉择有关的种种因素的意义,使我们有了为之奋斗的理想,因而有了自己的人生方向。[1]

认识和消除冲突固然困难重重,而对于神经症患者,这种困难就更是荆棘塞途。神经症,不得不说,往往是一个程度的问题——当我说“神经症患者”时,我总是指“一个人达到了神经症的程度”。对他来说,感受和渴望的意识都处于最低点。通常,他唯一有意识和明确体验到的感受,就是恐惧与恼羞成怒的反应。即便如此,这些感受还可能被压抑。若他真的有真正的理想,这些理想也就会被种种强迫性标准所渗透,以至于被剥夺了指引方向的力量。在这些强迫性倾向的影响下,放弃的能力也表示无能为力,为自己承担责任的能力更是全然尽失。[2]

神经症冲突可能围绕的是同样困惑正常人的一般性问题。但这些问题的类型截然不同,以至于有人会质疑是否能够用相同的词语来表达。不过我相信可以,但我们必须意识到这些差别。那么,神经症冲突的特征是什么?

用一个比较简明的例子来说明:一个工程师与别人合作一项机械学研究,他总是被阵阵疲乏和焦躁所折磨。其中一次产生于下面这件事:在讨论某个技术问题时,他的观点没有像其他同事那样被欣然接纳。不久之后,在他缺席的情况下,决策就制定好了,后面也没给他机会陈述自己的建议。在这种情形下,他原本可以认为这个程序不公正,并据理力争,或者他本可以毫无怨言地服从大多数。要么他的行为反应是一致的。但他都没有。尽管他深感自己被忽视,但他没有反抗。他只意识到烦躁不安。他内心充满了怒火,却只表现在梦中。这个被压抑的愤怒(由他对其他人的怒火与由于自身懦弱而对自己的怒火所组成)是他疲乏的主要原因。

他之所以没有表现一致取决于诸多因素。他给自我建立了一个伟大意象,而这个意象需要别人的敬重来支撑。那个时候,他无意识的是:他的反应只是基于在他的领域没人和他一样聪明能干。任何蔑视都会损害这个前提并激起愤怒。进一步说,他具有无意识的施虐冲动,想要训斥和羞辱他人——这种态度太令他不快了,因而他通过过度友善来掩盖它。这就加剧了剥削他人的无意识动力,使他迫切地想要继续博得他人的欢心。对于认可与爱的强迫性需要扩大了他对他人的依赖性,这种依赖构成一种类似于顺从、姑息和回避纷争的态度。因此,他会有这样一种冲突:一方面是具有破坏性的攻击反应——愤怒反应和施虐冲动,另一方面是对爱与认可的需要,而且他希望这些东西能在自己眼里表现得正当合理。结果就是,内心的剧变被忽视了,而疲乏作为外部表现使他动弹不得。

看到冲突中所涉及的这些因素,首先令我们印象深刻的是它们绝对不相容。不可一世地要求别人敬重与低三下四地讨好别人,的确很难想象出比这更极端的对立了。第二,整个冲突都是无意识的。其中起作用的矛盾倾向并没有被意识到,而是被深深压抑了。这场饱含盛怒的斗争浮到表面时只剩下几个气泡。情感因素被合理化:这是不公正的;这是一种轻视;我的想法更好。第三,两种方向的倾向都是强迫性的。即使他在理智上感觉自己的要求过分,或感觉到依赖的存在与实质,他也不情愿改变这些因素。要改变这些因素需要相当多的精神分析工作。他被强制性动力两面夹击,失去控制:他不可能放弃任何一种需要,这些需要都是迫切的心理需要。但是,没有哪一种需要是他所真心需要或寻求的。他既不想剥削,也不想顺从,事实上,他鄙视这些倾向。不管怎样,这种情势对于理解神经症冲突具有深远的意义,它意味着没有哪个决策是切实可行的。

另一个例证也是如此。一个自由职业设计师正从一个好朋友那里偷钱。偷窃并没有正当的外部理由,虽然他需要钱,而朋友也乐意给他钱(他以前有时也会给朋友钱)。他的偷窃行为之所以特别令人吃惊,是因为他是个注重友谊的正人君子。

这件事的根本原因在于下面这个冲突。他对于爱有明显的神经症需要,尤其是渴望在所有问题上得到关怀。像这样低劣的手段带有剥削他人的无意识动力,他这么做是试图在被他人喜爱的同时又威胁他人。这些倾向本身就已经使他想要接受帮助与支持。但他还发展出一种极端的无意识的傲慢态度,其中涉及与此对应的脆弱自尊。别人应该对为他服务感到荣幸,而开口求助对他来说是种侮辱。他厌恶被迫提出要求,而对于独立和自力更生的强烈渴望加剧了这种厌恶,使他无法忍受要承认自己有所需求,或无法忍受把自己置于义务之下。所以他可以取,而不可以受。

这里冲突的内容与第一个例子不同,但基本特征是一样的。并且任何其他神经症冲突的例子都表现出冲突动力的不相容性,以及它们的无意识和强迫性本质,这些冲突动力总是使他们不可能在矛盾问题之间做出选择。

正常冲突与神经症冲突的界限模糊,那么它们的差异基本在于:相对于正常人,对于神经症患者来说,彼此冲突的问题之间的悬殊更大。前者必须在两种行为模式之间做选择,任何一种模式在相当整合的人格框架中都是切实可行的。用图形来说就是,不同冲突方向只偏离90度或更小,而神经症患者所面对的却可能是180度。

在意识上,二者也有程度上的差异。正如克尔凯郭尔[3]所说的:“真实生活太多元化了,以至于不能仅靠展示诸如完全有意识和完全无意识的绝望这样的抽象对比来描绘。”然而,我们大可以说:正常冲突可以完全是有意识的;神经症冲突的所有基本要素都往往是无意识的。尽管一个正常人可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冲突,但只需要相对很小的帮助,他就可以认识到冲突,可是,这些产生神经症冲突的基本倾向被深深压抑,就只能靠克服巨大阻力才能挖掘出来。

正常冲突是关于两种具有可能性的现实抉择,两种都是他真的觉得合心意的选择,或是关于两种信念的抉择,两种信念都是他真心看重的。因此,他有可能做出切实可行的选择,尽管可能很难,还需要他有所放弃。沉没于冲突中的神经症患者,无法自由选择,他受到两股方向相反、势力相当的强制性动力的驱使,哪个方向都不想去。因此,从一般意义上来说,他不可能做出选择。他举步维艰,找不到出路。只有通过处理相关的神经症倾向,才可能消除这种冲突,只有通过极力改善他与自己、他人的关系,才能完全摆脱这些倾向。

正是这些特征导致了神经症冲突的辛酸。它们不仅难以识别,不仅使人感到无助,还具有一种令当事人恐惧不已的破坏性动力。除非我们认识到这些特征,并牢记于心,我们才可能弄清患者所竭力尝试的各种解决途径[4],而这正是神经症的主要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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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只是对环境压力迟钝的正常人,像哈里·福斯迪克的《作为一个真正的人》会很有帮助。

[2]参见第十章,人格的贫乏。

[3]索伦·克尔凯郭尔,《致死的疾病》,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41年。

[4]关于神经症患者摆脱冲突所做的努力,我会通篇使用“解决(solve)”这个词。由于他无意识地否认它们的存在,因而严格地说,他没有尝试“消除(resolve)”它们。他无意识的努力是针对“解决”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