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讨论了词项的各种意义,现在我们要讨论指代。指代是词项的一种性质,但是,只有在一个命题中,它才是词项的性质。
首先应该注意,“指代”有广义的和狭义的两种意思。在广义上,这个术语与“称呼”不是对应的。相反,“称呼”是“指代”下的一个术语。在严格的意义上说,这两个术语是对立的。但是我不想谈论这种意义上的指代,而只想谈论第一种意义上的指代。这样,正像我使用这个术语那样,主项和谓项都指代;而且一般来说,凡可以成为一个命题的主项或谓项的东西都指代。
指代被说成是一种替代。这样,当一个词项在一个命题中以某种方式代表某个东西,使得我们用这个词项表示这个东西,并且这个词项或(如果它在间接格)它的主格真谓述这个东西(或那个指这个东西的代词)时,这个词项就指代这个东西;或者至少当接受这个词的意义时,情况是这样。更一般地说,如果指代词项是主项,它就指代包含它的那个命题所断定的谓词应该谓述的那个东西(或那个指这个东西的代词)。然而,如果指代词项是谓项,它就指代主项被断定为是其主项的那个东西(或这个名所命名的那个东西)。这样,在“人是动物”这个命题中,断定了苏格拉底是动物,因为如果形成“这是动物”(指苏格拉底)这个命题,它就会是真的。但是在“‘人’是一个名”这个命题中,断定了“人”这个词是一个名;因此,在这个命题中,“人”指代一个名。同样,在“这个白东西是动物”这个命题中,断定了这个是白的东西是动物。这样,“这是动物”如果指这个是白的东西,它就是真的,而且根据这一考虑,这个主项指代那个东西。这样的考虑也适合谓述的情况,因为在“苏格拉底是白的”这个命题中,断定了苏格拉底是有白性的东西;因此这个谓词指代有白性的东西。如果除苏格拉底外,任何东西都不会有白性,那么这个谓词就会只指代苏格拉底。
这样就有一条一般规则:一个词项,至少当它有意义地使用时,在任何命题中从不指代一个东西,除非它能够真谓述那个东西。但是在这种条件下,类似一些人的下述说法就是假的:一个在谓项一边的具体词项指代形式,因而在“苏格拉底是白的”中,“白的”这个词指代白性,因为无论这个词项如何指代,“白性是白的”都是假的。这样,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说明,这种具体的名从不指代相应的抽象的名所意谓的形式。但是在我们考虑过的其他具体的名的情况下,这确实是可能的。同样,在“人是上帝”中,“人”真指代耶稣基督,因为耶稣基督确实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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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里是根据英译文翻译的。原文为“命题中的词项指代”(De Suppositione Terminorum in Propositionibus )。“指代”(suppositione )是中世纪逻辑中比较独特的理论。“suppositione ”这个拉丁词不太容易翻译,所以在西文文献中一般沿用了它,英译文为“supposition”。——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