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了第二意向和第二指定的词项以后,我们要转而考虑那些被称为范畴的第一意向的词项。但是首先我们应该考虑一些表达式,它们对于所有东西,包括符号和不是符号的东西,都是共同的表达式。“是”和“一”是这样的词项。
首先应该注意,“是”这个词项有两种意义。在一种意义上,这个词项是相应于一个适合所有东西的概念而使用的,并且以说明是什么的方式而是所有东西的谓词,就像一个超验的东西能够以说明是什么的方式谓述一样。
人们可以以下述方式证明,有一个普通概念可以谓述所有东西:如果没有这样一个普通概念,那么就有表示不同事物的不同概念。让我们假定有两个这样的概念,A和B。根据这个假定,我可以说明,有的比A和B更一般的概念可以谓述一个对象C。正像我们可以形成“C是B”、“C是A”和“C是某物”这些言语命题一样,我们也可以形成三个相应的心灵命题。其中两个是含糊的,一个是确定的;因为有人可能知道第三个命题是真的,却无法确定前两个命题哪一个是真的。如果承认这一点,那么我作如下论证:这三个命题中有两个是含糊的,一个是确定的。这三个命题有相同的主项;所以它们有不同的谓项。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同一个命题就会是既确定又含糊;因为在目前情况下,前两个命题是含糊的。但是,如果它们有不同的谓项,那么“C是某物”中的谓项就不是“C是B”或“C是A”中的谓项。我们可以推论,这是一个不同的谓项。但是,这个相关的谓项显然既不是不太一般的,也不是可与A或B换位的。所以它一定是更一般的。但是这正是我们着手要证明的——有的心灵概念,尽管不同于那些逻辑上下属于它的概念,却适合于所有东西。这一点必须得到承认。正像一个词能够真谓述每个东西一样,也有某一个心灵概念能够真谓述每个对象或每个指示一个对象的代词。
但是,虽然有一个适合所有东西的概念,“是”这个词项却是歧义的,因为它不谓述仅仅根据一个概念而逻辑地下属于它的词项;正像我在对波菲略的注释中所指出的那样,相应于这个词项有一些不同的概念。
此外应该注意,正像哲学大师在《形而上学》第五卷中说的那样,“是既被本质地表述,也被偶然地表述”。哲学大师作出这种区别不应该被理解为意味着一些东西是本质的是者,而另一些东西是偶然的是者。相反,他作出这种区别是在指出一个东西可以通过“是”这个媒介谓述另一个东西。从他用的例子中可以看出这一点。正像他指出的那样,我们说,爱好音乐的仅仅是偶然的,爱好音乐的偶然地是一个人,爱好音乐的偶然地是一个建筑师。从这些例子中应该看出,他仅仅是在区别一个东西谓述另一个东西的不同方式,即偶然的和本质的。显然,并非有两种是,本质的和偶然的。所有东西要么是一个实体,要么是一个偶性,但是实体和偶性都是本质的是者。即使我们有本质地和偶然地谓述,这一点也是成立的。
与此相似,是被分成潜能的是和现实的是。这一点不应该被理解为意味着有两种是者,即那些不是在自然界中但可能是在自然界中的东西和那些实际上是在自然界中的东西。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第五卷中把是分成潜能和现实,是想以此说明“是”这个词项乃是借助非模态命题而不是借助与可能性命题等价的命题谓述一些东西的。例如,“苏格拉底是一个是者”;“白色是一个是者”。对于其他东西,亚里士多德想说,“是”仅仅借助一个可能命题或借助一个与此等价的命题进行谓述。例如,“反耶稣基督的能够是是者”;“反耶稣基督的是潜能的是者”。他想说,像知识和睡觉这样的是既可以潜能地又可以现实地谓述。但是注意,除非在现实中,否则事物不睡觉,也没有知识。
我们将在其他地方论述对是的其他划分。为了简明,这些说明现在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