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们将考察固有属性这个概念。“固有属性”这个词有四种意义。在一种意义上我们说,固有属性是这样的东西,它属于一个种或一个属,但是它不必属于归于这个种或属下的所有事物。懂语法的 这个普通词被说成是人的一种固有属性,因为它只属于人。然而它不属于每个人;因为并非每个人都是懂语法的。与此相似,以渐进运动移动 被说成是动物专有的,因为它只属于动物,但是它不属于每个动物。

在第二种意义上,固有属性是这样的东西,它是属于某个特殊的种的、但不仅仅属于那个种的每个特殊的东西。人们可能会说,两足的 是人的一种固有属性。

在第三种意义上,固有属性是这样的东西,它属于、但不是永远属于某个普遍理解的种。它在此时但不在彼时属于一个特殊的事物。例如,如果每个人上了年岁头发会变得灰白,那么头发变得灰白 就会是人的一种固有属性。

在第四种意义上,一个固有属性是任何这样的东西,它属于某个普遍理解的普通概念,不属于其他概念,而且它属于下属于这个概念的所有东西,因而这种固有属性可以与那个普通概念互换,并且只要是存在的可以谓述这个概念,这个固有属性就必然可以谓述它。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固有属性这个概念被说成是五种普遍的东西之一。其他三种意义包含在偶性这个概念之下。例如,能笑的 是人的固有属性;因为它属于每一个人,只属于人,并且总是属于人。上帝不可能创造一个人而不使他是能笑的,因为这个人将一定是能够发笑的。人的笑不会有任何矛盾的东西。人将是能笑的,因为这就是我们说“能笑的”的意思。因此,能笑的 是人的固有属性。然而,笑 不是人的固有属性;它是一种偶性。笑 和能笑的 这两个谓词是不同的。它们的区别在于一个肯定另一个所否定的某种东西。

在“固有属性”的这第四种意义上,包含着不仅属于更一般的概念而且属于其逻辑上下位概念这样的感受。每个固有属性都是某事物的固有属性,但是它不是随便任何事物的固有属性。例如,一个属的一种感受谓述种,但是它不是种的固有属性。

应该注意,固有属性并不是具有它的事物真正固有的东西;因为如果这样,它就不会是一种普遍的性质,也不会属于普遍理解的东西,也不会谓述许多东西。

因此,固有属性不是被说成具有它的主项所固有的。它甚至不必表示主项所表示的事物固有的一种绝对的东西。有时候它表示一种与主项所表示的实体不同并且是其外在的东西。有时候它肯定地表示这个东西,有时候它否定地表示这个东西。肯定地表示一种外在实体的固有属性是产生热的 、创造的 ,如此等等。例如,产生热的不表示产生热的事物所固有的东西;相反,它表示可以由这个事物产生的某种东西。(这里,我在谈论的是产生热的 的第一主体。)

同样,创造的 不表示上帝固有的东西;它表示可以由上帝产生的东西。否定的固有属性是不死的 、不易腐坏的 、非物质的 ,等等。

然而,有些固有属性表示主项所表示的事物固有的或能够固有的东西;下面的感受属于这一类:可变的 、能够被加热的 、可以美化的 、能够变白的 。

其次应该注意,每一个肯定命题若是与否定命题不相等,并且其中起谓述作用的是一个固有属性,那么这个肯定命题就等价于一个表达可能性的命题。如果这个相关的命题不等价于一个表达可能性的命题,那么当使相关主项具有存在性的命题是真的时,这个命题(由于神的力量)可能是假的。像下面这样的命题是或然的:“实体是有量的”;“所有火都是热的”;“人笑”。而像下面这样的命题是必然的:“每个人都是可能受戒律的影响的”;“每个物体都是可动的”;“每个人都是能笑的”。也就是说,当使有关主项具有存在性的命题是真的时,这些命题不能是假的;但是这并不是说它们等价于表达可能性的模态命题。例如,“每个人是能笑的”等价于“每个人都能笑”。在第二个命题中,主项被看作是它所是的东西。(这样,就限制了一种幼稚的反对意见。)

第一组命题之所以是或然的(也就是说,当相应的命题是真的时它们之所以能够是假的),原因在于上帝能够创造一个对象而不同时创造一个与它不同的实体。至少当前者是在先的而后者是在后的时,上帝能够这样做。

总之,应该说,固有属性,正像我们一直使用这个词那样(这里,固有属性是一种与其他普遍的东西不同的普遍的东西),是一种可以以说明是什么的方式谓述某个种并与它可以互换的意向。它肯定地或否定地表达主项所表示的事物的某种外在的东西。然而,外在的东西不一定是心灵之外的并且存在于事物本性中的某个实体物。它可以是本性上可谓述的东西,或者它可以是一个在心灵中存在或能够在心灵中存在的命题。关于感受(即以第二种本质性质模式谓述主项的普遍的东西)也是如此;它们不是心灵之外的实体所固有的东西。否则,一种感受就不能谓述某种东西,它也不能是一个证明中结论的谓词;这两点对于感受都是有效的。我们必须承认,一种感受是心灵的一种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