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揭示了“词项”的各种含义,现在我们应该继续描述在简单词项中得出的划分。我们已经看到,有三种简单词项——说出的、写下的和概念的。在所有这三种情况下,我们可以以类似的方式对词项这一概念再进行划分。在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中,词项要么是名、动词,要么是其他言语部分(即代词、分词、副词、联结词、介词);同样,心灵的意向要么是名、动词,要么是其他言语部分(即代词、副词、联结词、介词)。然而,由于没有理由假定在思想中的词项有不相关的因素,因此人们可能不知道在意向中,分词是否像在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中那样构成独立于动词之外的言语部分;因为任何动词的带有“to be”这种专门形式的分词恰恰意谓这个动词相应的形式本身所意谓的东西。同义表达式的多样性绝不提高语言的意义能量;凡被一个表达式所意谓的东西,同样被其同义词所意谓。在应用同义词项的时候,多样性的意义在于对言语的修饰作用,因此这种相关的多样性在概念的层次没有地位。但是,既然口头语言表达出来的这种动词及其分词形式之间的区别并不能使我们表达任何在没有这种区别的情况下我们所不能表达的东西,因此就不必假定与说出的分词相应的思想中的分词。在代词的情况下也可以有类似的质疑。
一方面,思想中的名和说出的名的区别在于,尽管思想中的名的所有语法特征都属于说出的名,但是说出的名的所有语法特征却不都属于思想中的名;有一些语法特征属于思想中的名和说出的名,也有一些语法特征是说出的和写下的名专有的(而这两种名的语法特征总是相同的)。格和数以同样的方式属于思想中的名和说出的名。这样,“Man is an animal”(“人是动物”)和“Man is not the animals”(“人不是动物”)这两个说出的命题有不同的谓项,其中一个是单数,另一个是复数;同样,在说出任何词项之前,心中断定的与此相应的思想中的命题也有不同的谓项:一个命题的谓项是单数,另一个命题的谓项是复数。此外,“Man is man”(“人是人”)和“Man is not man’s ”(“人不是人的”)这两个说出的命题具有不同格的谓项;心中相应的命题也是这样。
另一方面,性和词尾变化是说出和写下的名专有的语法特征,这些特征并不增加语言的意义能量。因而有时发生这样的情况:两个名是同义的,然而它们却具有不同的性或表现出不同的词尾变化。因此,不必把相应多样的语法形式分派给自然符号,因为我们可以从思想中的名取消所有那些可能与说出的名不同的语法特征,而保留同义的。形容词与其比较级和最高级形式的区别是否限于约定俗成的符号,这是不太清楚的,但是由于研究这个问题没有什么益处,因此我不探讨它。质这个概念也产生类似的问题。我将在其他场合考虑它。
以上说明,尽管有时意谓的东西是这样的,以致仅仅改变一定的语法特征(例如,格、数或比较级),我们就能够改变命题的真值,但是性和词尾变化绝没有这种情况。应该承认,为了完美的语法,我们必须常常注意名的性。例如,“Homo est albus ”(“人是白的”)这个拉丁句子是合适的,而“Homo est alba ”不是合适的,这里可查的区别仅仅是词性方面的区别。但是如果不提到正确的语法,主项或谓项的性和词尾变化是不相关的。另一方面,为了知道一个命题是真的还是假的,人们必须注意主项和谓项的数和格。例如,“Man is an animal”(“人是动物”)是真的,而“Man is the animal”是假的。在其他情况下也是如此。
这样,说出的和写下的名有一些自己的语法特征,同时与思想中的词共有另一些语法特征。在动词方面就是这样。共同的语法特征包括语气、数、时态、语态、人称。在语气上这是清楚的,因为与说出的命题“苏格拉底阅读”和“苏格拉底在阅读吗”相应的是不同的思想中的命题。在语态方面也是这样,因为我们必须将不同的思想中的命题指派到说出的命题“苏格拉底爱”和“苏格拉底被爱”。然而,思想中的动词只表现出三种语态,因为口头语言的普通动词和异态动词并不影响语言的意义能量。普通动词等同于主动和被动语态的动词;而异态动词等同于中介或主动语态的动词;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必将这些语法形式赋予思想中的动词。然而,数量是思想中的动词表现出来的语法特征,因为与“你(们)在阅读”和“你们都在阅读”相应的是不同的思想中的命题。 [1] 在时态方面也是这样,因为与说出的命题相应的是不同的思想中的命题:“你在读”和“你读过”。对人称也是同样,因为我们必须区别“你阅读”和“我阅读”这种情况的思想中的命题。
相应于每一个说出的命题都有一个思想中的命题,这一事实表明,设定思想中的名、副词、联结词和介词这样的东西应该是必要的。正如说出的命题中那些有益于语言的意义能量的部分是不同的一样,思想中的命题中相应因素也是不同的。因此,既然说出的名、动词、副词、联结词和介词对于产生构成口头语言的所有各种各样的命题和句子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我们仅仅随意使用一些说出的名和动词,还不能表达所有我们借助言语的附加部分所能够表达的东西),那么不同的因素对于产生思想中的命题必然也是必要的。
说出的和写下的动词所专有的语法特征包括动词变形和格,因为有时有这样的情况,具有不同变形的动词是同义的;而且,一些不同格的动词也是同义的。
细心的读者不难将以上评述扩展到言语的其余部分及其语法特征。任何人都不应对我谈论思想中的名和动词感到奇怪。请他先读一下波爱修对《解释篇》的评注,他将在那里发现同样的论述。然而,当亚里士多德以说出的词定义名和动词时,他是在一种狭窄的意义上使用“名”和“动词”这些术语,仅包括说出的名和说出的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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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语法形式上,在前一个句子看不出是单数还是复数,因此它可以表示“你在阅读”或“你们在阅读”;在后一个句子从副词“都”可以看出是复数,即表示“你们在阅读”。——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