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奥卡姆的威廉著。1408年出版。从极端唯名论立场论述逻辑学。认为科学起源于个别物,但它却说明一般事物,即以一般概念来说明个别事物。把科学分为实在科学和唯理科学两类。实在科学以一般概念代替个别事物,而唯理科学则以一般概念代替别的一般概念和术语。认为逻辑学是一门唯理科学,它研究概念组合的方式方法,逻辑不是指示和代替某一事物,而是一种语言科学和记号系统,词项可以非意指地用为它们所表达的概念的名称,或者用为它们作为实例的口头或书面词语的名称。当词语非意指地用为词语名称时,它们具有实质指代;当非意指地用以称谓词语所表达的概念时,它们是作为简单指代而使用。在推论方面,对析取命题与合取命题的对偶关系作了论述,还提出一些其他命题逻辑的原理和模态命题及其推理的理论。认为归纳法是指具有相似性质的个体以相似方式作用或反作用于相似的情况。着重说明逻辑是概念的概念,记号的记号,它制定一些规则,以确定记号之间的关系,使记号从知识的工具变成知识的客体,从而陷于逻辑形式的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