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的货币

货币被认为是衡量所有商品价值的一致的尺度。但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不知道世界上(更不用说在爱尔兰)是不是有货币,或者是不是有这种尺度,尽管大多数人都相信金银货币是这样的尺度。因为第一,纯金和纯银之间价值的比例,是随着土地和人类劳动生产这两种东西的多少而变动的;这就是说,按重量计算,黄金的价值原只是白银的12倍,近来由于生产出来的白银更多些,黄金的价值是白银的14倍了。黄金生产的多少是与此相称的,也就是说,生产出来的白银约为生产出来的黄金的12倍,这就使得黄金比白银更贵些。所以,在金银两种金属中,只能有一种适宜于做货币。因此,如果白银是适宜于做货币的金属,那么黄金就只是一种极类似货币的金属。现在的情况是,只有白银是做货币的材料,其他各处也和爱尔兰一样。

第二,白银的价值本身也会有涨有落。因为人们可以用银币制造器皿;如果他们通过制造技巧,所得的好处足以支付毁坏铸币的费用,并且还大于他们在贸易中把这种白银作为货币使用时所能得到的好处,那么他们就会这样做。这样做的时候,就使白银的价值有涨有落,因而贬损了白银作为所有其他物品的一致不变尺度的完美品质。

以上所说的缺点和不便之处对于任何时间和地点都是共同的,但是在爱尔兰尤其突出,这是因为:

一个8里阿尔(rial)的货币,足重17本尼威特[每本尼威特等于二十分之一盎司——译者],值4先令9便士。如果它的重量少半格冷,尽管半格冷白银只值1法辛的四分之一,或1便士的十六分之一,它也要少值3便士,即只值4先令6便士。可是即使它的重量比17本尼威特多10格冷,它也只值4先令9便士。另一方面,如果它的重量只是12本尼威特,它仍然能值4先令6便士。即使白银成色很坏,只要不致坏得不能叫做白银,它也仍然能值4先令6便士。而且,成色好坏绝不是普通的眼睛所能决定的。最好的眼睛也不能在一盎司白银里看出4便士的差别来。试金石看不出两便士的差别,而化验本身也看不出半便士的差别。最后,各个天平和砝码也是彼此不同的,在这一家值4先令9便士的东西,在另一家就只值4先令6便士,反之亦然。因此就发生了这种情况:所有重量在17本尼威特以上的这种货币,都被拣选出来用来购买或改造重14本尼威特、值4先令6便士的这种货币了。

其次,按比例包含同等数量同样金银的他种硬币,和8里阿尔币同时流通着,有的值得多一些,有的值得少一些。上面对于银币所说的话,同样适用于金币;银币与银币之间和金币与金币之间的差异,在银币与金币之间也同样存在着。所以,研究并利用这种不规则情形来谋取好处,已经成为一种职业了;这对于善良的人们是十分有害的,善良的人们被教导说,凡是货币都是一切商品的同一的、不变的、一致的、正当的尺度。于是发生了这种情况:所有由于内在优点而在世界上享有声誉的英国货币,都被运出爱尔兰了,而代替它们的则是那些有本领的商人随时运进来利用普通人们的轻信与无知而谋取好处的货币。

但是,在今天,爱尔兰的货币——即金银——确已大为减少了。这是因为:

1.在1664年,爱尔兰输出的价值,比它输入的价值即6.2万镑并多不了很多。从这一时期以后,制定了一条法律,禁止把大牲畜和羊——无论是活的还是死的——输入英格兰。就在1664年里,运入英格兰的这种货物的价值约在15万镑以上。据说制定这条法律就是因为爱尔兰吸走了英格兰的货币。实际上在这一年里,英格兰运往爱尔兰的只比它从爱尔兰得到的少9.1万镑;可是有人认为这一小小的差额就是英格兰地租下降了五分之一,即从800万镑中减少了160万镑的原因。如果这些人进一步考虑一下:从爱尔兰送到英格兰的活牲畜和死牲畜的价值只是13.2万镑,而皮革、脂肪和运费约值这一数字的半数;那么,他们就会知道这种说法简直是异想天开了。

2.自从1668年12月几个行政法院的业务结束以后,爱尔兰一切动产和不动产的所有者,有四分之一都住在英格兰,他们把属于他们的东西都运出去,而没有东西还回来。

3.那种法院的官吏的收入,以及住在英格兰的、在爱尔兰有收入的农业经营者的收入,也都流出爱尔兰而没有东西还回去。

4.很大一部分爱尔兰人被送往英格兰,可是他们的薪饷要从爱尔兰支付。

5.当这两个国家之间的所有贸易都被禁止了的时候,要把这样多的巨额款项从爱尔兰汇往英格兰,一定是花费很大的。因为这时为了在英格兰交付这些款项而从爱尔兰运出的货物,一定要运到(例如)巴贝多斯(Barbados),在那里换成糖,再把糖运到英格兰换成货币,以支付这些欠款。这条道路很长、很麻烦而且很危险,一定会把货币的汇费提高到我们所看到的、在1671年和1672年常常支付的15%,虽然实在地说,如果两个地方的货币相同,则汇费绝不能多于在两地之间运送货币的水陆运费以及路途中的保险费。

但是,没有这样运送货币的巧妙本领的人,宁愿像上面所说的那样,支付15%的汇费,而不愿担受运送货币的风险和失事的灾难。

现在,金银的大量减少,使那些事业遭到很大妨害的人想到一些异想天开的关于解救的办法,其中很荒谬的是,把在爱尔兰被称为“圆块”(cobs)的西班牙银币,从4先令9便士提高到5先令或6先令,而这种银币在以前只比英格兰货币的价值高5便士,也就是说,4先令4便士英格兰货币和被称为4先令9便士的“圆块”的重量相同。这是因为,这些心烦意乱的人认为,给他们的货币起上一个好听的名字,就增加了它的价值。 [120]

其次,他们认为,即使有人必须在英格兰支付4先令4便士,而且没有其他办法来支付这笔钱,他也不会把值5先令的“圆块”带到英格兰去,因为在那里人们只把它叫做4先令4便士。他们认为,所有住在英格兰的、在爱尔兰有财产的人,都会回到爱尔兰去,而不愿花15% [121] 的汇费;并不考虑,当“圆块”的价值被提高的时候,汇费也会相应地上涨。他们妄想,一个原来把每?宀羊毛卖得被叫做9先令的两个“圆块”的人在“圆块”价值被提高后将把他的每?宀羊毛只卖被称为9先令的一个半“圆块”。他们也没有想一想,这种无聊的奇想,将怎样地弄走所有地主在爱尔兰的财产的相应的一部分。例如,那些采取中庸之道的人,打算把货币价值提高二十分之一,而那时爱尔兰所有货币的二十分之一被认为只有2万镑左右。据当时估计,爱尔兰的全部现金为40万镑,而爱尔兰地主的收入每年是80万镑;由于这种无益的措施,他们一定要永远损失他们的全部财产的二十分之一,即每年4万镑。

但是,另外一些人,同样感觉到由于上述金银减少而造成的人民的穷困和工商业的困难。他们认为大约60万镑就足以经营这一国家的贸易了,因为30万镑可以支付全部土地的半年的定期地租,5万镑可以支付全部房屋的租金的四分之一,15万镑可以绰绰有余地支付所有爱尔兰人民的一星期的开支,而全部现金主要是在这三方面流转的。因此,他们想设立一家20多万镑的银行来补足他们的40万镑现有现金。这家银行的基础和支柱应该是土地。因为爱尔兰的土地和房屋约值800万镑,而20万镑只是它的四十分之一。他们认为找出几个四十分之一都很容易,所以设立这样一家银行并没有什么困难。

应该注意,爱尔兰的利率是10%,这对于贸易是一个很大的障碍;因为这种利率会刺激物价,使别的国家能以低于爱尔兰的价格销售他们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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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鲁丁(R.Ruding)说,1667年,“圆块”(cobs)在英格兰可用4先令3便士买到,而在爱尔兰可售得5先令,这使人们打算改变它们的价值。(《英国及其属地的铸币史》,第2卷,第13—16页;费边·菲利普〔Fabian Philipp〕:《支付军队薪饷的权宜办法》,1667年7月4日,见《考古学》,第13卷,第185、191页。)提高外国铸币价值的建议曾经在伦敦受到反对(卡尔特:《奥尔蒙德公爵传》,第2卷,第342页),但在1672年8月31日,王室同意把葡萄牙铸币的价值提高到值3先令10便士足重的铸币。1673年5月12日,埃塞克斯写信给阿林顿(Arlington)说,“关于在这里提高西班牙货币价值的问题,我们在会议上有过好多次争论。各种人的意见都极不相同。”(《政府公报,爱尔兰,查理二世》,第333页。)讲到他自己,埃塞克斯说他不明白给货币起个好名儿怎样会使人按高于货币内在价值的价值来接受它,也不明白除了通过贸易顺差以外,怎样能够使一个国家白银充足。然而,在1673年7月28日和10月17日,他却发出布告,提高铸币价值;最后在1675年7月26日,又发出布告,禁止铸币出口。(西蒙〔Simon〕:《论爱尔兰铸币》,第52—53,133—137页;《卡培尔信札》,第74、83—89页;《政府公报,爱尔兰,查理二世》,第333—334页所列埃塞克斯的未刊行的信件。并参阅滕普尔爵士〔Sir W.Temple〕:《爱尔兰贸易的发展》,1673年7月22日,见《全集》,第3卷,第9页。)

[2] 柯克斯说,“这里有错误,也许是书记的过失;要把‘圆块’提高到5先令的一种原因,就是因为这会把汇费提高到20%或更高些。不愿支付这种汇费的爱尔兰贵族和上等人物,就宁愿回到爱尔兰并在爱尔兰花费他们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