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旨在增加银币的措施,或旨在建立保证支付银币的信用的措施,都是徒劳的。银币的价值已比从前跌了许多。土地的价值则有所提高。白银会丧失因为充当货币而增加的价值。

国家的实力和财富,是由人口和国内外货物的储存量构成的。人口和货物储存量依赖于贸易,而贸易又依赖于货币。由此可见,要比其他国家富强,就要比其他国家拥有更多的货币,因为倘若没有货币,法律再好也不能使人得到雇用,也不能使农业、制造业和贸易得到发展。

人们一直在采用各种方法来保存和增加货币,但这些方法以及上面提到的方法却很难实行,即使实行起来没有困难,其作用也很小,根本不能提供足够的货币来改善国家的状况,或像其他国家那样扩大贸易。

扩大保证支付货币的信用,必须与所拥有的货币数量成一定比例。既然我们拥有的货币很少,扩大信用也就很有限。

我们应该考虑是否可以用白银以外的其他货物充当货币,只要这种货物不易损坏,使用起来方便。

很显然,根据第一章所叙述的货币的性质,任何其他货物只要具有货币所需要的特性,即不易损坏,使用起来方便,就可以按照其自身的价值充当货币。白银之充当货币,并非由于人们的一时喜好;它被当作货币,是因为人们认为它最适合于这一用途。

我将试图证明,人们可以用另一种东西充当货币,同白银相比,这种东西在更大程度上具有货币所需要的一切特性,并具有白银所没有的另一些特性,尽管苏格兰出产白银,但还是应该用这种东西充当货币。用这种东西充当货币,人民将得到雇用,国家的状况将得到改善,制造业和国内外贸易将得到发展,国家将由此而富强。

我希望我的建议是稳妥而切实可行的,从大的方面来说,将给整个苏格兰带来利益,从小的方面来说,将给每个苏格兰人带来利益。

由于我将证明我所提出的那种东西比白银更适于充当货币,因而在论述建议本身以前,我将先说明银币的一些缺陷,说明银币并不具有,而且也不能满足货币所要求的那些条件。

货币是货物价值的尺度,是据以交换货物和用来支付契约的价值。

货币并不像一些人所认为的那样是抵押物。货币是已被支付或订约将被支付的价值,接受者在需要时将能够用它购买到与自己所出售的货物种类相同、数量相同的货物,或用它购买到与自己所出售的货物价值相等的其他货物。货币是最可靠的价值,无论是用它来接受货物或签订契约,还是用它来衡量货物的价值,情况都是如此,因为货币的价值最不容易发生变化。

银币的价值比其他货物的价值易变,所以它不那么适于充当货币。

由于地方长官有权改变银币的面值或成色,因而白银也就丧失了适于充当货币的主要特性。在货币面值或货币成色经常变化的国家,用货物订约比用货币订约更可靠。举例来说,如果贷放出100盎司白银,规定一年以后用英镑偿还,但在这期间半克朗的面值被提高到了一克朗,那么,用50盎司白银便可以偿还那100盎司白银。

即使地方长官从不改变银币的面值或银币的成色,银币的价值也比其他货物更容易发生变化。

相同种类和相同质量的货物会因为其供应量或需求量的变化而价值发生变化。在这两种情况下,由于货物的价值或提高或降低,所能换得的其他货物的数量或货币量或增多或减少,因而我们说货物比以前贵或便宜了。

银块或银币的价值也会因其供应量或需求量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都说货物比以前贵或便宜了;但实际上是白银或银币比以前贵或便宜了,因为是这两样东西的价值有所提高或降低,是这两样东西所能换得的货物量有所增加或减少。

诸如谷物这样的易腐货物,其供给量是随着需求量的增减而增减的,所以其价值大体保持不变。

诸如金属和海运物资这样的耐久货物,其供应量往往超过需求量,所以其价值经常下降。

输入欧洲的白银或银币超过消耗量或出口额多少,欧洲的白银或银币的供给量也就增加多少。虽然需求量也有增加,但却没有供给量增加的那么多,这可以用以下两个事实作证:首先,和以前数量相同的白银或银币所能购买到的货物不如以前多了;其次,以前使用货币的利息为10%,现在则为6%,而在荷兰则为3% 或4%。

由于1盎司白银值5先令2便士,1克朗值60便士,所以,除非亲王陛下改变白银或银币的价值,否则大多数人是察觉不出白银或银币的价值的变化的。如果某一年1博尔大麦售得2克朗,第二年售得3克朗,那么这种差别或者是由大麦的供应量或需求量的变化造成的,或者是由货币的供应量或需求量造成的。另外,货币供应量或需求量的变化,不仅引起大麦的价格发生变化,而且还引起其他货物的价格发生变化。

假设某人去年出售100只羊获得了100克朗,他出售羊是想今年再买回100只羊。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羊的供给量和需求量与去年相同,但如果货币的供给量增加,而需求量未按同一比例增加,100只羊也会值更多的货币,因而货币比以前便宜了。如果货币的供给量与需求量未变,而羊的供给量减少或需求量增加,则100只羊将值更多的货币,因而羊比以前贵了。

由此可见,即使地方官员不改变银币的价值,其价值也会因为白银的供给量或需求量的变化而变化。因而,接受银币的人无法确知他所接受的货币在需要时是否能买回他所出售的货物,或是否能买到与他出售的货物等值的货物,其原因是货币的价值或他所要购买的货物的价值可能发生变化。

即使货币或货物的质量保持不变,上述不确定性也依然存在。

大多数货物的价格因其自身供求量的增减而发生的变化,都可以通过保有存货而在很大程度上加以避免;但是,只要白银被当作货币,货物的价格因货币供求量的增减而发生的变化则无法避免。

看一下200年前货物、土地和货币所具有的价值,我们就会知道,现在货币所具有的价值要比以前低得多。

根据爱丁堡市政会的法令,公元1595年小麦的售价为每博尔6苏格兰先令8便士。

根据法令,公元1552年红葡萄酒和法国白葡萄酒在酒馆的售价为每品脱6苏格兰便士,啤酒的售价为每加仑20苏格兰便士。

公元1526年市政府的磨坊的租金为400苏格兰莫克(Merks) [5] ,现在的租金则为13 000莫克。

那时利思的小海关的出租费为115莫克。

根据法令,公元1532年麦芽的售价为每车32苏格兰先令。

根据法令,公元1551年头等羊肉的售价为每大块12苏格兰便士,二等羊肉的售价为每大块10便士,三等羊肉的售价为每大块8便士。

根据法令,公元1553年麦芽的售价为每9 弗罗特(Firlots) [6] 36苏格兰先令。每只乡村面包的重量为40盎司,每只城镇面包的重量为36盎司,每只面包的售价为4便士或一个波莱克(Plack) [7] 。

根据法令,公元1555年面包师必须用140只面包(每只面包重16盎司)换1博尔小麦。

根据玛丽女王第五届议会的法令,公元1551年从东海岸和北海岸进口的布杜酒每桶售价不得超过20苏格兰镑,每桶罗奇酒不得超过16镑。每品脱布杜酒的售价为10便士,每品脱罗奇酒的售价为8便士。从西海岸进口的布杜酒每桶售价不得超过16苏格兰镑,罗奇酒每桶售价不得超过12或13镑。每品脱布杜酒的售价为8便士,每品脱罗奇酒的售价为6便士。

由此可见,200年前用5镑购买到的东西,现在用100镑也买不到,这并不是因为那时货物的供给量比现在多或货物的价值比现在低的缘故,相反是由于那时用法令来控制货物价格,因而我们有理由认为,那时货物的供给量相对于需求量来说比现在少,价值比现在高。但是,自从那时以来,货币的供给量超过了需求量而且亲王陛下改变了货币的面值,所以货币的价值下跌,现在的100镑还不值以前的5镑。

从旧地租账册中我们知道,200年前每英亩土地的租金仅为1博尔粮食,而现在每英亩土地的租金则为2博尔粮食,这可能是由于200年来土地得到了改良的缘故。

200年前放款利率为10厘。如果按每英亩土地的租金为1博尔粮食,每查尔德 [8] 粮食的售价为8先令4便士计算,则384英亩土地的产权才等于或价值100镑,因为100镑可以带来10镑利息,384英亩土地所缴的粮食也正好可以卖得10镑价钱。现在土地(由于许多原因,现在人们都宁愿要土地而不要货币)的价值是按20年的收益计算的,而200年前土地的价值则是按14年的收益计算的,所以那时384英亩土地的售价为140镑。

自那时以来,货币供应量的增加一直远远大于需求量的增加,一定数量的白银的面值也愈来愈高,结果,货币的价值愈来愈低,放款利率也愈来愈低;以致同200年前相比,现在一定数量的货物所能换到的货币量增加,以年计算的土地价值提高。

若按照现在每英亩土地的租金为2博尔粮食,每查尔德粮食的售价为8镑6先令6便士,放款利率为6厘计算,则现在384英亩土地按20年收益计算的价格就应该是8 000镑。根据这种计算,现在的货币所能购买到的货物只是200年前的1/20,所能购买到的土地只是200年前的1/57。出现这种差距的部分原因是土地得到了改良,对土地的需求有所增加,而供给量却没有变化,从而土地的价值提高;另一部分原因是货币的供给量相对于需求量不断增加,同时其面值不断被提高,从而其价值降低,使用率减少。

从200年前议会颁布的法令中我们可以知道,当时银币中所含的白银要比现在多。

公元1475年,也就是詹姆斯三世统治时期,根据法令,每盎司白银的售价为12苏格兰先令12格罗特 [9] ,要用1盎司白银铸成。

根据爱丁堡市政会1554年11月3日颁布的法令,每盎司白银的售价为18苏格兰先令8便士,但该法令没有提到银币的成色。假设那时银币的成色是现在的2或4倍,那么现在银币相对于货物的价值便只下降为那时的1/10或1/5,相对于土地的价值便只下降为那时的1/28或1/14。但实际上,现在货币相对于货物的价值已下降为那时的1/20,相对于土地的价值已下降为那时的1/57。

在法国以及其他信奉罗马天主教的国家,现在人们是以收取永久性利息的方式放款,债务人可以偿还欠款,债权人可以转让欠款,但债权人却不能收回本金。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债权人收取利息而又有权收回本金的话,那这种放款就是高利贷,尽管收回本金的期限可能是在放款许多年以后。假设200年前苏格兰人的放款方式与此相同,某甲拥有768英亩土地,以每英亩1博尔粮食的租金出租,那他每年将得到地租48查尔德粮食,按每查尔德5先令计算,也就是每年将得到20镑的地租。假设某乙拥有货币100镑,以10厘的利息把它贷放出去,则他每年将得到利息10镑。如果他把这100镑留给自己的儿子,他会认为给儿子留下了很大一笔遗产,因为每年10镑利息相当于24查尔德粮食。然而,这100镑若是放到现在,由于利息降低到了6厘,由于货币的面值被提高,由于货币供给量的增加降低了货币价值,现在它每年得到的那6镑利息连一查尔德粮食也买不到。200年前,甲的一半土地即384英亩土地仅值100镑或140镑,而现在则值100镑或140镑的57倍(假设地租提高了一倍,土地价值按20年的收益计算)。

我们在法国看到的情况是,200年前土地的价值平均每30年上涨一倍,因而公元1500年价值100镑的土地,1530年便价值200镑,1560年便价值400镑,其余依此类推,一直到最近五六十年,土地的价值才基本稳定下来。

在英格兰,购买一定数量的货物,现在所花的货币量是200年前的20倍。英格兰人认为是货物的价格上涨了。实际上,货物的价格并没有变化,而是货币的价值下降了。

人多数货物供给量的增加,都与需求量的增加相等或基本相等,因而大多数货物的价值都与200年前基本一致。土地的价值之所以会提高,是因为土地得到了改良,生产出来的产品更多了,同时还因为供给量未变,而需求量却不断增加。白银和货币价值的降低,是因为供给量的增长超过了需求量的增长。

现在货物的供与求是相等的,将来也将相等,两者不会相差很多,因为大多数货物的供给都取决于需求。举例来说,如果燕麦的供给量大于需求量,也就是大于消费和贮藏所需要的数量,则超过需求量的燕麦就会成为滞销货,从而燕麦产量将降低,一部分种植燕麦的土地将改作他用。如果由于歉收供给量少于需求量,则缺额可以由以前贮存的粮食来补充;即使储存的粮食不足以满足需求,粮食的缺乏也不大可能延续一年或两年以上。

土地的价值将继续上升,其原因是土地仍有改良的潜力,同时还因为对土地的需求将继续增加,而土地的供给却不会改变。

由于白银供给量的增加不取决于需求,因而随着供给量的增加(其需求量是不会按同一比例增加的),白银的价值将不断下降。大多数人都不肯相信白银比以前贱或比以前价值低,尽管比较一下一定数量的纯银200年前所能购买到的货物量和现在所能购买到的货物量,这一点是很清楚的。在法国,如果一桶酒价值20博尔燕麦的话,那么,只要这两种货物的质量、供给量和需求量不发生变化,20博尔燕麦所能换到的酒就绝不会比一桶多,也绝不会比一桶少。但是,如果这两种货物的质量、供给量或需求量不按同一比例变化,则它们相互之间就不会按以前的比例交换。因此,如果法国的一桶酒值40克朗,这一交换比例就应该永远保持不变,除非酒和货币的质量、供给量和需求量不按同一比例变化。

白银供给量的增长超过需求量的增长的原因是显而易见的:西班牙人把他们所能开采到的白银都运回了欧洲,因为尽管白银不像以前的价值那么高,但仍是很有价值的东西。虽然西班牙人开采的白银没有运进英国,但由于白银在欧洲的供给量有所增加,它在英国的价值也就降低了。

有人也许会提出相反的观点,说现在白银的需求量大于供给量。 我们的回答是,虽然现在白银的需求量大于供给量,但200年来白银需求量的增长却一直低于供给量的增长。200年前贷出货币或白银可以得到10%的利息,现在则仅仅可以得到3%至6% 的利息。假如需求量的增长和供给量的增长相同,那么贷出货币就应该像200年前那样得到10%的利息,就应该购买到和那时一样多的粮食或其他价值未发生变化的货物。如果某人要贷出1 000镑,就应该像200年前那样以10%的利率贷放,若用这1 000镑购买土地,所购买到的土地提供的地租就应该等于240查尔德粮食。然而,尽管法律没有规定货币利息,按上述条件却不会找到借主,因为白银供给量的增长一直大于需求量的增长,而且货币的面值也发生了变化,既然货币的价值比过去低,人们理所当然地希望以较宽厚的条件得到借款。如果需求量和供给量按同一比例增加,货币的价值未提高,现在支付的利息就应该和200年前相同,或得到的粮食和那时一样多,因为,既然货币的价值未变,现在就应该和那时一样,用8先令4便士就可以购买到1查尔德粮食。

如果200年前用2 000镑来购买银器,那人们会认为,在银器上所损失的仅仅是银器的形状和利息;而如果用这2 000镑购买土地,则土地的地租就会超过银器的价值。

尽管同200年前相比银币的价值已下降了许多,但银币所具有的价值仍比一般白银的价值高一半或2/3,这是因为它充当货币的缘故。

假设在欧洲人们不再把白银当作货币,白银的供给量和以前相同,因而需求量大大减少,在这种情况下,白银的价值将降低2/3以上,因为除了需求减少外,白银在其他方面的用途,例如用来铸造银器,都不如充当货币这一用途那么为人所必需。

商品所具有的价值,是同它们的用途应该得到的价值相等的。在物物交换中,白银是根据它作为金属的用途而获得价值的,而且它最初充当货币所具有的价值,就是和它在物物交换中所具有的价值相等的。白银由于充当货币,需求量增加,从而获得了额外的价值;不过,人们并没有感觉到其价值的增加,因为供给量的增加也降低了白银的价值;但是,如果白银不充当货币而供给量增加的话,它的价值本来是会降得更多的。

白银能使其额外价值保持多久,这一点现在是无法确定的。如果英格兰采用一种新的货币,而其他国家仍把白银当作货币,则白银的价值便不会降低至原价值的1/3;但是,除了供给量的增加使白银的价值正常降低外,需求量的减少也许还会使白银的价值额外降低10%。如果这种新货币的供给量不超过需求量,则这种货币的价值就会保持不变,同当初铸造这种货币时相比,它在国内外所能换得的白银数量就会增多,白银的价值因为供给量增加和需求量减少而下降多少,这种新货币所能换得的白银数量就会增加多少。

如果不仅仅是英格兰采用新的货币,其他国家也采用新的货币,而只有荷兰一国继续使用银币,则因为货币方面的需求减少,白银的价值会立即降低50%。从而,荷兰的100镑就会只值英格兰的50镑新币,无论是用硬币来交换,还是通过汇兑来交换,情况都是如此。而且,随着白银源源不断地流入欧洲,也就是随着白银供给量的增加,白银的价格还会进一步降低。

有人也许不同意这种看法,认为,最近几十年来,苏格兰商品的供给量与需求量相等;货币较为稀缺,而货币的需求量却与以前相同,或比以前有所增加。因此,如果商品和货币价值的高低是供给与需求的多寡造成的话,那么货币就应该因为供给量严重不足而价值有所提高,就应该能够换得较多的商品。然而,同货币的供给量较多时相比,商品的价格几乎没有发生变化。

对此我们的回答是,商品或货币的价值是随着整个欧洲商品或货币的供给或需求的变化而变化,而不是随着某一国家的供求的变化而变化。因为苏格兰和英格兰的商品供给量与需求量相等,所以这两个地方的商品价值相等,尽管相对于人口、土地和产量而言,苏格兰拥有的货币量不到英格兰的1/40,相对于需求量而言,不到英格兰的1/10。假如在目前这种状况下苏格兰不与其他国家进行贸易,则它的货币所能购买到的商品量就应该是英格兰的10倍;然而,由于苏格兰实际上与其他国家有贸易往来,所以,即使苏格兰拥有的货币比现在还要多得多,或货币供给量比英格兰多得多,即使苏格兰仅拥有10万或100万镑货币,其商品价值的波动幅度同国外相比也不会超过3%,因为,正是在这一波动幅度内,商品才得以输出或输入。如果禁止贸易,这一波动幅度也许将提高。

英国和其他国家有些论述贸易与货币的著作认为,某一国家的商品价值之所以下跌,是因为该国的货币数量增长较慢的缘故。认为如果英格兰仅有500镑货币,那么英格兰的年地租额就不会超过500镑,一头牛的价钱就会是1便士。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由于牛可以输出到荷兰,因而牛在英格兰的价钱会与牛在荷兰的价钱相等或基本相等。假设荷兰以及其他地方同英格兰一样缺乏货币,以致牛的价钱只能是1便士,那么1便士的价值就会相当于现在的5先令,因为1便士在英格兰或其他地方所能购买到的商品量会与现在5先令所能购买到的商品量相等。

这一回答也适用于下面这种观点,即认为某一国家货币量的增加,会降低货币的价值,以致商品的价格将加倍。

假设英格兰的货币量和信贷额为1 500万,苏格兰的货币量和信贷额为1至10,苏格兰的货币量增至150万,苏格兰和英格兰的需求成比例;在这种情况下,苏格兰货币量的增加,并不会使英格兰的货币价值降低。苏格兰商品的价钱将同英格兰商品的价钱相同,其中苏格兰农产品的价格也许将上升10%或20%,从而与英格兰农产品的价格相等;但所有制造品的价格却将下降,因为制造品的供给量将增加;由于人们可以较为容易地借到货币,所以所有商品都将以较低的价格进口,商人们可以做大买卖,有房地产的人可以从事贸易活动,可以按较低的利润率出售商品。而且,苏格兰土地的价格也不会比英格兰高,因为买者可以自己决定购买哪里的土地。如果登记处的担保较为可靠的话,土地的价格也许会增加相当于一年地租的金额。

如果某一国家的货币增加额超过该国在货币方面与欧洲其他国家保持的比例,那该国货币的价值也许会降低,或者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商品的价格也许将上涨。但由于其他国家的货币价值也将以同一比例下降,因而尽管该国的币值降低,该国却可以获得很大的利益,因为该国可以得到货币供给量增加带来的全部利益。而只承担币值降低造成的一部分损失,承担多少要看该国的货币与欧洲其他国家的货币在数量上的比例。当西班牙人向欧洲输送货币或银块时,他们降低了货币的价值,但却由此而获利不少,因为他们得到了货币供给量增加带来的全部利益,而只承担了币值降低造成的一部分损失。

上面的论述证明了以下各点。第一,银币的价值是不稳定的,因为亲王陛下可以改变银币的成色或面值。从含有的白银量来说,现在的一克朗仅仅相当于150或200年前的半克朗即15便士。

第二,由于白银的价值下降,现在货币的价值仅仅是200年前的1/5或1/10。那时拥有1 000镑的有钱人,要比拥有能够带来240查尔德粮食地租的地主富有。但若是现在,则前者的富裕程度还不及后者的1/50。

第三,虽然白银的价值已下降了许多,但它作为货币或作为银块所具有的价值,仍比它作为金属所具有的价值高许多;一旦采用一种新的货币,白银的价值马上还会下降许多。

从目前欧洲的情况看,只有法国和西班牙出产白银,其他国家似乎必须采用一种新的货币。人们迄今未采用新货币的唯一原因,是人们尚未正确地理解货币的性质。如果人们理解了货币的性质,人们就不会再从西班牙以高于金属的价值购买白银,而会采用自己的更有价值、在各方面更符合货币要求的货币。

接受白银的人不应指望白银的价值会提高,因为白银只能用于现在这些用途,对它的需求不会有很大增加,白银的出口量和消费量也不会超过进口量。

如上所述,即使某一国家缺少白银,有钱人也不会因此而获得很大利益,因为,除非与该国有贸易往来的所有国家都缺少白银,否则该国货币的价值是不会比其他国家的货币价值高许多的。

有人宣称,西印度群岛的银矿有可能倒闭。 散布这种消息的人,是要维持白银的价格,使西班牙人获利。如果这种消息是正确的,那法国就不应该参战了,因为根据分割条约,它可以得到那一君主国的任何有价值的地区。如果西印度群岛的银矿真的倒闭,我们就更应该采用新的货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