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936年底,形势已经变得很清楚,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强制性的全面安排已经失去了任何有效的基础;而且我们将不得不考虑随着可怕的行动而摧毁条约是如何颠覆了这些条约旨在确立的秩序的。但是,由于本书几乎与其他每一本论述这个主题的书一样,看起来不成比例地对欧洲的事务给以了太多的关注,因此在我们回到人们仍然关注的焦点问题之前,本章有助于恢复平衡;因为比起任何其他的领域,国际政治领域中的领导权不论好坏都仍然在欧洲的手中。现在我们要讨论的一些国家在本书中只是稍加提及。其他一些国家则已经给以了过多的叙述;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唯一需要的是对近来的历史发展作一论述。
中东
被人们简称为“中东”的、位于从东地中海延伸到印度西北边界的那一系列复杂的国家,1919年以后变成了一个持续沸腾的地区并发生了一些惊人的变化。在这些国家当中,土耳其深思熟虑,放弃了伊斯兰的宗教和传统,并且通过将自己与穆斯林世界的分离,承认它的志向是成为一个近东和欧洲国家,而不是成为一个中东和亚洲大国。伊朗是东半球幸运地拥有最丰富的石油储备的国家之一,在1925年篡位的专横的国王礼萨·汗的统治下一片繁荣。阿富汗缺乏自然资源并夹在苏联的中亚地区和英属印度之间,享受着有点危险的独立,然而,由于1934年允许它加入国联,其独立地位得到了加强。
其他中东国家是前土耳其帝国的阿拉伯行省,它们的命运已经得到叙述。在所有这些国家中,阿拉伯民族主义是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年代中的主要问题。将主要的阿拉伯领土在英国与法国的委任统治之间进行划分,使那些期待着建立统一的阿拉伯王国的阿拉伯领导人极度失望。英国政府进行了一些努力来减轻这种失望情绪。汉志国王侯赛因的一个儿子成为伊拉克的国王,而另一个儿子成为外约旦的埃米尔。但是,由于不同地区的阿拉伯人之间——从文明开化的城镇居民到原始的游牧民——存在着传统和发展的巨大差异,因此使问题变得更为复杂。阿拉伯的政治统一仍然是一个未来的梦想。但是,在战争当中为了使土耳其人为难,协约国刻意鼓励阿拉伯的民族主义,而这种民族主义在战后曾多次使阿拉伯人民卷入与委任统治国和生活在他们中间的非阿拉伯少数民族的冲突之中。
伊拉克作为英国第一块委任统治领土,其地位从一开始就不同寻常。从没有正式授予英国对伊拉克的委任统治,取而代之的是英国和伊拉克之间的一个得到了国联批准的条约,在该条约之下,英国承诺“在收到请求……并且不损害伊拉克的国家主权的情况下”,向它提供“建议和帮助”。伊拉克对英国的重要性部分是由于它所拥有的丰富的石油资源,部分是由于它处于从欧洲到印度的直飞航线上的有利的地理位置。然而,英国的大部分舆论反对无限期地延长英国对一块几乎处于亚洲内陆领土的统治;伊拉克则受到鼓励而期待着那一时刻,用国联盟约的话来说,就是“能够自立”的时刻的到来。这个结果终于在1932年达到了。委任统治得以结束,伊拉克与英国签订了为期25年的同盟条约,并成了国联的成员国。伊拉克的独立引起的最困难的问题是它的非阿拉伯少数民族问题,其中以库尔德人和亚述人的问题最为重要。不幸的是,伊拉克加入国联不到一年,在亚述人当中发生了骚乱,并导致了500名亚述人被伊拉克军队屠杀的惨剧。这个独立国家大家庭的新成员——同时也是国联的第一个阿拉伯成员——的持续稳定,看来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保留富有经验的英国顾问们,他们继续在政府的许多机构中帮助伊拉克政府。
英国在亚洲的第二块委任统治领土被约旦河从地理上和行政区域上分为两个部分,巴勒斯坦位于河的西岸,而外约旦在河的东岸。外约旦是一个纯粹的阿拉伯国家;它的国际关系的历史只限于偶尔与它的邻国发生的边界争端。另一方面,巴勒斯坦却出现了比其他任何委任统治地区都更为严重的问题。
有关巴勒斯坦的委任统治条款(这是为了履行英国政府1917年对犹太人的承诺)规定,委任统治国的责任是“将该地区置于那种将确保建立犹太民族之家的政治、行政和经济的条件之下,同时保证巴勒斯坦所有居民的公民的和宗教的权利”。即使协约国政府在战时并没有鼓励阿拉伯民族独立的渴望,这个责任可能也是很难完成的。但是,对犹太人做出的保证和给以阿拉伯人的更为含糊的承诺(无论对错,这种承诺被认为包括巴勒斯坦)之间相互矛盾,给未来带给了严重的麻烦。1919年巴勒斯坦的居民几乎都是阿拉伯人,估计大约不足70万人。委任统治制度的建立使巴勒斯坦成为犹太人公认的中心,并因此而使这个地区向犹太移民打开了大门。在最初几年中,犹太人的移入相对谨慎,但是当经济危机笼罩整个欧洲时,犹太移民迅速增加,而德国的纳粹革命开始之后,更多的犹太人离开德国涌入巴勒斯坦。到1934年底,在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已经达到30万人,而且如果当局不进行严厉的限制,移民人数还会进一步增加。犹太移民把西方的文明带到落后的东方的土地上。柑橘的生产变成了建立在现代化生产线上的繁荣的大规模的产业;巴勒斯坦也很有希望成为中东的商业中心。犹太人的城市特拉维夫的建立和海法港的发展在现代世界中堪称奇迹。在整个经济危机期间,巴勒斯坦是一个国内外贸易都飞速增长的地区。
在这种繁荣的浪潮中,非犹太居民也分享一杯羹。1919年到1934年,非犹太人口上升到90万人,所以他们仍然以3∶1之比在数量上超过犹太人。但是,阿拉伯农民缺乏训练,目光短浅并缺少资金,不能和犹太人相抗衡,而且发现他们在自己的家园里已经令人烦恼地降到了低人一等的地位。如果小冲突忽略不计,在1921年、1929年和1936年都发生了导致几百人死亡的、严重破坏和平的骚乱。关于这些骚乱的最为严重的事实是,它们不是针对着犹太移民的到来损害了阿拉伯人的利益并随之带给阿拉伯人的苦难,而是针对着在巴勒斯坦建立犹太民族之家的整个原则。
1936年底,英国成立了一个皇家委员会去调查阿拉伯人骚乱的起因并提出建议。他们的报告于1937年7月发表,建议将这个地区一分为三:圣地永久地处在英国的控制之下,同时在加利利 [2] 和沿海的平原建立犹太人的主权国家,其余的部分与外约旦合并成为一个阿拉伯国家。这个计划遭到了各方面的攻击,而且在提交给国联委任统治委员会之后也没有获得它的支持。与此同时,暴行仍在继续;不仅犹太人和英国人遭到谋杀,就是阿拉伯人也被谋杀,如果他们被认为是支持这种妥协的话。英国任命了另一个委员会去调查这个计划的可行性;但是1938年该委员会的报告极为坚决地反对这种分割方案,使该计划最终作废,于是英国政府在伦敦召开了一个会议。犹太人和阿拉伯人的代表分别获得邀请,并分别就他们的情况向英国政府陈述意见;如果有可能,以后将在一个联席会议上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但是没有达成协议,于是英国政府决定强制实行它自己的解决办法,该办法的妥协的基础,是规定五年之内犹太移民限制在每年一万人的数字之上。与此同时,通过更为严厉的军事控制而成功地恢复了秩序;但就整体而言,穆斯林世界也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安抚。对他们来说,巴勒斯坦本来就是他们的阿拉伯祖国的最根本的部分。然而在大部分的西方世界,特别是在说英语的国家的新教徒,他们熟悉《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叙述的历史,但是对自彼拉多 [3] 时代以来小亚细亚的事态发展知之甚少,他们同样确信巴勒斯坦自然应该属于犹太人。另外,残忍的逐步升级的种族迫害看来也使向犹太人提供某种避难场所成为一种国际需要。
委任统治本身规定把法国的委任统治领土一分为二:叙利亚和黎巴嫩。黎巴嫩是与叙利亚和巴勒斯坦边界相邻的狭长海岸,其居民中的大多数是阿拉伯的基督徒;这块领土实行的是共和政体,在得到委任统治国通过定期的干预而给以支持的情况下继续发挥作用。黎巴嫩的基督徒由于其宗教信仰而远离了阿拉伯的民族主义运动,他们似乎对法国的保护而提供的安全是满意的,尽管也稍有微词。
另一方面,叙利亚的阿拉伯民族主义却证明就像伊拉克和巴勒斯坦的阿拉伯民族主义一样强大有力。在伊拉克,英国以牺牲少数民族为代价组建了一个统一的国家。在叙利亚,法国实行相反的政策,法国从叙利亚划出原有的主要由非阿拉伯人居住的三个区域。其中的两个区域——沿海的拉塔基亚和南部的德鲁兹山区——置于法国政府的直接管理之下。第三个地区——北部的土耳其人居住的行政区亚历山大勒塔——成为一个自治省,处于叙利亚政府的名义上的宗主权之下;1939年6月,作为法国的整个地中海政策的一部分,法国签订了一个协定,根据该协定法国把这个行政区的大部分,即亚历山大勒塔的桑贾克,割让给了土耳其,条件是土耳其人要放弃对叙利亚的所有其他要求并停止在该国中的宣传。这种肢解政策激起了叙利亚阿拉伯人的强烈愤慨。不时发生严重的反抗事件,最严重的事件发生在1925年,当时法军炮轰了大马士革;而且,从1933年起,叙利亚的宪法被完全停止实行。1936年,法国政府与叙利亚领导人之间开始了新的谈判,并于11月以英国—伊拉克条约为蓝本签订了一个条约。该条约批准之后,叙利亚将要求法国支持它加入国联。但是批准条约的时间拖延得太久,以致到1939年初,大马士革发生了民族主义者的暴动,于是协约国最高专员发布法令解散了议会并将行政权置于“五人执政委员会”的手中——法国控制了叙利亚的国防。
在阿拉伯半岛,这一时期最令人瞩目的事件是前内志的苏丹伊本·沙特的崛起。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伊本·沙特支持协约国反对土耳其,同时他也接受协约国的津贴。在和平协定中他并没得到承认。但是,在这个游牧人口居住的边界模糊的地区,他通过不断的蚕食和有力的管理扩大了他的版图;1926年他打败并驱逐了汉志的国王侯赛因,兼并了汉志的领土并自封为汉志和内志的国王,随后整个国家的名字也变成了沙特阿拉伯。伊本·沙特明确地实现了他的要求,被公认为是最强有力的、独立自主的阿拉伯的统治者。沙特阿拉伯并没有申请加入国联。但是在1936年,它通过与伊拉克、外约旦和埃及签订条约而巩固了它的国际地位。阿拉伯国家所表现出来的这种团结,在某种程度上似乎是由于担心意大利在阿比西尼亚得手之后的野心;而同样的前提也使英国与阿拉伯国家之间的关系增加了诚意。
尽管“中东”这个术语在通常情况下并不包括埃及,但是在这个对讲阿拉伯语国家的简短地概述中也必须提及它。苏伊士运河的开通使埃及成为大英帝国交通的中枢;而且在战前的大约30年中,尽管土耳其在名义上是埃及的宗主国,但埃及却一直处于英国的占领之下。当1914年12月土耳其卷入战争的时候,土耳其的宗主权被取消,并宣布英国成为埃及的保护国。战争之后,风起云涌的民族主义潮流使英国很难再维持这种保护国的地位;于是1922年,在与埃及的民族主义领导人达成协议的努力失败之后,英国发表了一个宣言,承认埃及的独立,但保留了英国对该国的国防权利、保护外国人和少数民族的权利以及英国与埃及联合保持对苏丹的主权。紧随这个宣言之后的是对外国的一个通告,宣布任何外国对埃及事务的干涉都将被英国视为对其自身安全的威胁。
从这个宣言中产生的混乱形势使双方都陷入了困境。它们不止一次地企图通过签订一个条约来使局势正常化。但是直到1936年,当时意大利在阿比西尼亚的胜利激起了英国与埃及改善它们之间互相关系的强烈愿望,这些努力才获得了成功。根据1936年8月签订的条约,英国承诺:在某些条件下,从埃及内陆撤出英国的军队,英军只在运河区内驻扎;英国帮助埃及确保废除治外法权条款,即废除在这个国家的主要外国的国民所享有的治外法权;支持埃及成为国联成员的要求;与埃及官员共同管理苏丹。
在1937年5月8日蒙特勒召开的会议上,这些承诺得到了履行,当时有关各国宣布放弃他们的治外法权;5月26日批准埃及作为一个主权国家进入国联。1938年埃及与英国谈判了一个关于供给英国军队的协定,这些英军是在以前的条约中留下来保卫苏伊士运河的;于是尽管埃及坚持其独立地位,但仍然完全忠实地履行它对英国的义务。
远东
1933年3月日本退出国联,使远东的局势日益紧张。日本很快巩固了它对满洲的征服并坚持它作为东亚主导国家的地位。它的第一个重要的政策宣言包括在1934年4月日本外务省对新闻界发表的声明之中。该声明在谈到日本“在东亚负有特殊责任”之后,明确宣称“除了中国以外,没有任何国家处于与日本共同承担维护东亚和平的责任的地位之上”,而且日本“反对”由外国单独地或联合地援助中国的任何行动。这种反对涉及“在技术或财政援助的名义下”采取的行动(诸如近来由国联提供给中国的)以及以提供战争物资或贷款,或以派遣教官或顾问的形式提供的军事援助。该宣言后来被称之为“日本的门罗主义”,在随后的一些场合得到多次重复。1935年夏天,面对中国人的被动的抵抗,日本企图将中国北部的几个省份从中国其他部分分离出去的努力失败了。但是在毗邻满洲的一条狭长的中国领土上,当地的日本军事机关成功地建立了一个名为“冀东自治政府”的傀儡政权;随后他们进一步通过蓄意干预中国海关当局活动的办法,在这一重要的地区怂恿大规模的走私贸易——这是一个巧妙的花招,目的是将非法的利润流入日本商人的口袋并使中国政府的资源枯竭、威望受损。1936年在中国的一些地区不时发生的谋杀日本人的案件,证明了中国人被激起的强烈的仇恨之感。
在中国内部,对日本的担忧起到统一力量的作用,尽管比人们所希望的效果更慢而且更不完全。在华中地区,在鲍罗廷离开很久以后,许多当地的苏维埃政权仍然是南京政府方面的眼中钉肉中刺,而且广大的区域仍然在中华苏维埃政府的控制之下。1933年以后,这些地区的大部分重新为南京政府所吞并。有组织的中国共产党的武装力量仍然活动在中国西北;但是根据1935年共产国际大会制定的政策,现在这些武装力量并不寻求推翻南京政府,而是加强和支持南京政府在华北的抗日行动。在华南,1936年夏天发生的反对南京政府的武装起义没有获得支持,最终遭到了半独立的广州政府的镇压。在南京和广州之间的合作似乎比近年来的任何时候都更加密切。于是到1936年底,在南京的中国政府在蒋介石将军的领导下,逐渐加强了它对华中与华南的控制,并继续保持着它对华北抗日的影响。12月,在西北前线发生了一场短命的叛乱;蒋介石本人被造反的军队羁押了几天。然而,叛乱者的屈服反而加强了他的地位,于是中国似乎走上了统一之路,统一在抗击日本侵略的旗帜之下。
但是1937年7月,日本军队和中国军队在北京附近发生冲突,并进而引发了一系列事件;于是在没有宣战的情况下,战争开始了。北京的人口被疏散,继续抵抗的中国人逐渐撤退到黄河一线,同时,日本的海军和空军进攻了上海。到这一年的年底,日本人不仅占领了上海,而且攻陷了首都南京。空中轰炸使大量手无寸铁的民众遭到大屠杀,而且,不知是出于事故还是出于错误的热情,日本的轰炸还附带炸伤了英国驻华大使并在长江上游炸毁了一艘美国船只和一艘英国船只。但是欧洲事态的发展迫使英国将自己的愤怒限制在外交抗议的层面,而美国则接受了日本的道歉。与此同时,在中国代表把事实摆在国联面前的情况下,国联正式谴责了日本破坏条约义务的无理行动,并请求国联成员国考虑它们各自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帮助侵略行动的受害者。
尽管日军在装备和训练方面占有优势并到处继续大举进攻,但中国的抵抗意志依然高涨。首先,已经成为临时首都的汉口及其卫星城镇于1938年7月陷落,然后到10月,日军出人意料地轻取广州。日本逐渐控制了所有港口,致使中国军队只能依靠他们能够通过陆路得到的来自苏联的供应,或通过滇越铁路的进口,或通过一条新建的滇缅公路获得来自缅甸的英国的物资。到1939年底,日本人切断了滇越铁路;滇缅公路运输压力过大;而且不再能够指望苏联的援助。但是中国继续抵抗。
日本占领满洲引起了苏联方面的严重忧虑并迫使它考虑各种对策。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苏联寻求并获得了美国政府的正式承认。其次,通过出售给日本(名义上是出售给“满洲国”)横穿满洲的中东铁路的俄国的股份,以减少与日本发生摩擦的机会。第三,它扩大了苏联在中亚的影响。由许多不同民族杂居的中国最西部的省份新疆,长期以来实际独立于南京政府,并成为相互争夺的当局进行周期性内战的战场。1933年,苏联军队和飞机介入一次当地的冲突,并使南京政府承认当地中国的地方长官能够恢复秩序并重建他的权威。一时间苏联在新疆的政治和经济的影响达到了顶峰。1936年3月外蒙古——尽管在名义上仍然处于中国的主权之下,但实际上自1921年以来就已经成了苏联的一个共和国——与苏联签订了一个同盟条约,规定一旦遇到外国侵略,双方相互保证给另一方以援助;而且大约与此同时,斯大林直截了当地告诉一位美国记者,日本对外蒙古的任何干涉都将意味着与苏联的战争。于是,就像日本在“满洲国”建立的前哨基地一样,苏联在新疆和外蒙古也拥有了前哨基地,尽管苏联对当地政府的控制不像日本在“满洲国”的控制那样直接。
美国与世界政治
1930-1933年的经济危机在许多国家中导致了比美国更为灾难性的后果。但是它在国家职能的普遍观念上引起的变化,任何地方都不如美国的变化更为直接也更为激烈。在危机爆发之前,除了唯一的保护关税的条款之外,美国保持着几乎纯粹的自由放任主义和不限制私人企业的原则。国家干预工商业仍然被普遍认为是不受欢迎的,非美国式的,甚至是不道德的。但这场危机暴露了这种观点的明显谬误之处。当工业和金融的整个结构摇摇欲坠,十分之一的人口处于失业状态时,劳资双方都指望国家的救济;于是罗斯福总统的施政历史便成为一种在新的基础上重建美国经济生活的长期努力。当经济开始复苏时,保守的势力试图重申他们自己反对最终被称之为“新政”的政策。美国宪法授权国会“管制国内外贸易”。这只是一个能够涉及诸如价格控制和规定劳工状况等问题的有点牵强附会的解释。政府对控制工农业以及保护劳工的一些更为激进的措施被最高法院裁决为违宪,并不得不被取消。但是1936年11月罗斯福总统以压倒多数重新当选表明,大多数美国人是如何全心全意地接受了国家调控的新原则的。
1933年以后的一些年中,国内的和平变革占用了美国政府的主要精力,以致外交事务降于次要地位。日本在满洲冒险的最初影响是鼓励美国与国联合作。1932年夏天,无论是共和党还是民主党都宣布,一旦巴黎公约受到破坏或受到破坏的威胁时,他们自己赞同美国政府与其他政府进行协商;而且在1933年5月出席裁军会议的美国代表团宣布,一旦达成裁军公约,美国政府将同意在未来的突发事件中与其他政府进行协商,并且不会阻碍它们可能决定采取的任何行动。但是,当裁军大会失败,欧洲和太平洋的形势变得更加阴暗和更加危险时,美国的舆论却迅速转向了孤立主义方向。1935年12月在伦敦召开了海军会议来研究当伦敦海军条约于该年底到期时将产生的形势。1934年底日本已经根据条约规定,提前两年发出要终止1921年华盛顿五国海军条约的通知;而且已经证明不可能让日本继续接受华盛顿条约的比率,或把它的舰队限制在低于英国和美国舰队的任何比率之上。伦敦会议的唯一结果是在英国、美国和法国之间达成了一个协议,规定事先通知他们彼此建造的或得到的战舰,并限制不同类型战舰的最高吨位。到1936年底,各缔约国在其他方面将不受限制。
自1935年初开始,美国政府在国际事务中的主要目标就是避免卷入战争的任何可能性。在这一年,遵循减少它的义务的政策,美国决定从菲律宾——这个美国在西太平洋上的唯一基地——撤退,并且承诺在10年试行期满之后让这个岛国完全独立。同样重要的是1935年夏天通过的中立法案,该法案授权总统,在战争爆发的情况下,禁止对交战双方出口战争物资和关键性产品。总统在意大利—阿比西尼亚战争中行使了这种权力;1936年2月对该法案的一个修正案进一步规定,在未来的战争中这种禁运不仅是可选择的而且是强制执行的。该法案对交战国附加了禁止贷款的条款,但意味深长的是,它把美洲的共和国排除于该法案的实施范围之外。
与美国方面力图把他们自己从欧洲和远东的政治麻烦中孤立出来的做法相伴随的,是他们同样明显的要求与其他美洲国家拉近关系。许多年以来,在中美洲和南美洲的各国中存在着对美国的传统的不信任。门罗主义被广泛解释为含有美国为了维持秩序和保护外国人的生命和财产有权利并有责任去干涉中南美洲事务的意思。于是1903年古巴和美国之间的条约明确给以后者为了这些目的而进行干涉的权利。美国的海军陆战队甚至从1912年起就驻扎在尼加拉瓜,只有一次短期的间歇,而自1915年以来就一直驻军海地;但在其他国家没有进行长期干涉。泛美会议(它的第一次召开是在1889年)并没有消除被直率地描绘成“大棒”政策和“金元帝国主义”政策所产生的怨恨。
大约在1930年,部分是作为经济危机的后果,美国的舆论开始脱离在中南美洲进行干涉的政策。1933年初,美国海军陆战队撤离尼加拉瓜;而且就在那一年3月罗斯福总统的就职演说中,他宣布“美国致力于睦邻政策”,这些话被认为预示着传统态度的明确改变。同年,阿根廷共和国发起了一个新的公约,规定放弃侵略战争并且不承认利用武力造成的形势。该公约受到美国的欢迎,并由许多美洲的以及一些欧洲的国家所签署。1933年底在蒙得维的亚召开的第七次泛美会议是美国国务卿发表和解讲话的机会。第二年人们就看到美国从海地最后撤军并废除了1903年美国与古巴的条约。1936年12月,在罗斯福重新当选总统之后不久,他便亲自出席正在布伊诺斯艾利斯召开的第八次泛美会议,以此向拉丁美洲表示出非同一般的注意力;这次会议通过了一个条约,它规定:一旦发生威胁任何一个美洲共和国和平的事件,签字各国将“在它们之间协商采取和平合作的方法解决”。尽管在1930年代有两次战争损害了南美洲的形象,但在美洲大陆的国际关系比以往的任何时候都变得更加真挚友好。
与此同时,在美国的领导下,把美洲共和国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紧密一致,以及阻止它们卷入其他国家的战争的双重趋势继续发展,而美国自身也进一步发展了旨在保持中立的立法。1935年的法案条款和其后对它的修正案只采用了两年;1937年又通过了一个新的中立法案。它重申在武器出口和贷款方面实行禁运。它禁止武装美国商船,也禁止美国公民乘坐任何交战国的船只旅行——因为对他们的伤害可能使美国卷入战争。它授权总统对禁止用美国船只向交战国出口物资有自行决定权,根据“现款自运”的原则,那些能够运输这些物资的国家在付款之后将自行解决运输问题。总统还被授权允许把物资运到“与美国接壤的土地上”——换句话说,可以运到加拿大——因为不可能从中断运输中产生冲突的理由。
然而,避免在欧洲承担政治义务并不意味着完全的孤立。美国的舆论几乎一致同意与欧洲的经济合作政策,就像与其他大陆的经济合作政策一样。国务卿科德尔·赫尔充分利用于1934年首次通过、并于1937年重新续订3年的“互惠贸易协定法案”,与包括大多数美国对外贸易伙伴在内的22个国家进行谈判,以解决涉及在相互降低关税和限制对贸易施加其他限制的最惠国待遇的基础上的贸易协定问题。他相信经济民族主义在最终导致战争的政治危机的发展过程中是一个主要因素,并认为在最大可能自由的、并兼顾合理的保护关税的基础上重建多边贸易,将比单纯的政治和领土的重新安排更能够阻止独裁政权、侵略与战争的重现。
在远东,美国也表现出反对1934-1937年减少承担义务的政策的迹象。总统有意避免承认日本在中国的军事行动所造成的战争状态,因为这样的承认将导致中立法条款的实施并中断美国对中国的援助。在中国人进行的战斗中,美国对他们表现出了明显的偏爱,并通过进出口银行使他们可以得到贷款。美国政府坚决拒绝放弃它在中国的任何传统权利并在中国的通商口岸和水域完全保留着它的海军和陆军力量。1939年7月美国发表声明宣布废除日美通商条约,于是该条约于1940年1月最后终止。在国会以及这个国家的权势集团的强烈要求下,美国与日本的贸易关系一直处在过一天算一天的基础之上,而且对日本进口实行禁运的威胁或实行歧视性关税的威胁也一直作为对日本进一步侵犯美国权利的一种威慑。在菲律宾群岛和在美国国内,也一直存在着日益发展的、反对根据法律到1946年就要兑现的菲律宾的完全独立的运动。在此期间,对菲律宾贸易的特惠待遇将继续发展,要求政治和军事撤退的对该法案的修正案也被反复讨论。
英联邦
在严格的字面意义上,英国与其自治领的关系不是国际关系,因此不属于本书论述的范围。但是由于这些自治领是国联的成员(印度也是国联的成员)并拥有独立的外交权,因此在这里必须提及它们的一些情况。
1919年,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联邦和印度第一次作为国际社会的成员出现,当时它们依据自己的权利签署了凡尔赛条约,但是它们并没有按照正确的字母顺序出现在其他签字国的行列之中,而是被一起排在了“英帝国”的标题之下,这一事实表明国际社会并没有把它们作为独立的主权国家来对待;但是国联盟约的第一条款使国联向“一切国家,自治领或殖民地”敞开大门,这就显然打算考虑它们所处的特殊地位。当爱尔兰自由邦 [4] 在1923年申请加入国联时,它的申请得到了国联大会的批准,理由是“爱尔兰自由邦是一个自治领,是组成英帝国的一部分,与其他已经是国联成员的自治领具有同样的情况”。直到1926年才打算进一步阐明自治领的地位。同年帝国会议规定,大不列颠和自治领“作为英帝国范围内的自治共同体,彼此地位平等……以共同效忠英王而联合,在英联邦中是自由联合的成员”;1931年的威斯敏斯特法把这种地位建立在法律和宪法的基础之上,该法案获得英国议会的投票批准并为自治领所接受。
但是从这种定义中产生的国际形势并非没有受到这种模棱两可的解释的影响。英国政府(1926年以后它的正式名称是“大不列颠与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英王陛下政府”)始终坚持,无论是国联盟约本身还是在国联成员之间签订的国际协定,都不适用于英联邦的成员相互之间的关系。然而,这一看法一直受到爱尔兰政治家们的攻击;而其他自治领则基本上避免对这个原则问题表态。当1929年英联邦的所有成员签署国际常设法院的“非强制性条款”时,这种分歧是非常明显的。英国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追随下发表了一个保留意见,拒绝接受英联邦成员之间的争端。加拿大和南非联邦发表了同样的保留意见,但附有一个声明,暗示他们并不认同这样的看法,即这样的争端本身是属于国际常设法院的权限之外的。爱尔兰代表团则根本就没有对这样的争端发表保留意见。关于该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存在这样的疑问(幸运的是该疑问注定停留在学理上),即如果英联邦的一个成员诉诸战争从而违反了国联盟约,英联邦的其他成员是否要履行盟约第16条所规定的义务。
尽管存在这些理论上的困难,但是在基本问题上并没有什么重大的意见分歧。一些外国人认为国联的章程给了英联邦6个投票权,并对此感到担忧,但是实际上,这种担忧被证明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在具体的问题上——只有这些具体问题才需要在日内瓦以大多数赞成票来决定——英联邦的成员是很少完全站在同一立场上的。在财政和经济问题上,自治领和印度完全捍卫它们自己的国家利益并不惜反对英国的利益。在政治领域阻止印度的独立行动;而且证明,英联邦成员之间的差别是强调的重点不同而不是本质的不同。加拿大自我感到安全并与美国接壤,强烈要求把保卫其他国联成员的安全限制在最小程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似乎过于遥远,以致长期以来不关心国际事务。但是它们时时担心日本,并总是对任何批评它们的排斥有色人种的移民政策表现敏感。南非联邦或许更强烈地关注安全问题,并且是少数几个在1936年7月反对取消对意大利制裁的国家之一。爱尔兰似乎更为关心确立它们独立的原则而不是实行它们自己的国际政策。三个自治领——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南非联邦管理着委任统治领土,它们每年向国联提交有关这些委任统治领土情况的年度报告。1927年以后行政院的一个非常任理事国的席位总是由英联邦中的一个自治领所拥有。
1939年战争的爆发最终表明,这些自治领并不认为它们自己应当自动地遵循英国的领导,它们每一个成员都根据自己的权利、遵从它对自己的声誉和利益的判断而采取行动。
* * *
[1] 巴勒斯坦北部的古罗马地名。——译者
[2] 彼拉多是古代罗马统治的巴勒斯坦南部的审判耶稣的总督。——译者
[3] 1922-1937年。——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