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劳动加在物上能增加物的价值;另一种劳动,却不能够。前者因可生产价值,可称为生产性劳动,后者可称为非生产性劳动。制造业工人的劳动,通常会把维持自身生活所需的价值与提供雇主利润的价值,加在所加工的原材料的价值上;反之,家仆的劳动,却不能增加什么价值。制造业工人的工资,虽由雇主垫付,但事实上雇主毫无所费。制造业工人把劳动投在物上,物的价值便增加。这样增加的价值,通常可以补还工资的价值,并提供利润。家仆的维持费,却是不能收回的。雇用许多工人是致富的方法,维持许多家仆是致贫的途径。但家仆的劳动,亦有它本身的价值,像工人的劳动一样,应得到报酬。不过,制造业工人的劳动,可以固定并且实现在特殊商品或可卖商品上,可以经过一段时间,不会随生随灭。那似乎是把一部分劳动贮存起来,在必要时再提出来使用。那种物品,或者说那种物品的价格,日后在必要时还可用以雇用和原为生产这物品而投下的劳动量相等的劳动量;反之,家仆的劳动,却不固定亦不实现在特殊物品或可卖商品上。家仆的劳动,随生随灭,要把它的价值保存起来,供日后雇用等量劳动之用,是很困难的。
有些社会上等阶级人士的劳动,和家仆的劳动一样,不生产价值,既不固定或实现在耐久物品或可卖商品上,亦不能保存起来供日后雇用等量劳动之用。例如,君主以及他的官吏和海陆军,都是不生产的劳动者。他们是公仆,其生计由他人劳动年产物的一部分来维持。他们的职务,无论是怎样高贵,怎样有用,怎样必要,但终究是随生随灭的,不能保存起来供日后取得同量职务之用。他们治理国事,捍卫国家,功劳当然不小,但今年的政绩,买不到明年的政绩;今年的安全,买不到明年的安全。在这一类中,当然包含着各种职业,有些是很尊贵很重要的,有些却是最不重要的。前者如牧师、律师、医师、文人;后者如演员、歌手、舞蹈家。在这类劳动中,即使是最低级的,亦有若干价值支配这种劳动价值的原则,就是支配所有其他劳动价值的原则。但这类劳动中,就连最尊贵的,亦不能生产什么东西供日后购买等量劳动之用。像演员的对白,雄辩家的演说,音乐家的歌唱,他们这一班人的工作,都是随生随灭的。
生产性劳动者、非生产性劳动者以及不劳动者,同样仰食于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这生产物的数量无论怎么大,绝不是无穷的,而是有限的。因此,用以维持非生产性人手的部分愈大,用以维持生产性人手的部分必愈小,从而次年生产物亦必愈少;反之,用以维持非生产性人手的部分愈小,用以维持生产性人手的部分必愈大,从而次年生产物亦必愈多。除了土地上天然生产的物品,一切年产物都是生产性劳动的结果。
固然,无论在哪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都是用来供给国内居民消费,给国内居民提供收入,但无论出自土地或出自生产性劳动者之手,它们都是一出来就自然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往往是最大的一部分)是用来补偿资本,补充从资本取出来的食料、材料和制成品;另一部分,则或以利润形式作为资本所有者的收入,或以地租形式作为地主的收入。就土地产品说,一部分是用来补偿农场主的资本,另一部分是用来支付利润作为资本所有者的收入,或支付地租作为地主的收入。就大工厂的生产物说,一部分(往往是最大的一部分)是用以补偿厂商的资本,另一部分则支付利润,作为资本所有者的收入。
用来补偿资本的那部分年产物,从来没有立即用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者,而是用以维持生产性劳动者。至于一开始即指定作为利润或地租收入的部分,则可能用来维持生产性劳动者,也可能用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者。
把资财一部分当作资本而投下的人,莫不希望收回资本并赚取利润。因此,他只用以雇用生产性劳动者。这项资财,首先对其所有者提供资本的作用,以后又构成生产性劳动者的收入。至于他用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者的那一部分资财,从这样使用的时候起,即由他的资本中撤出来,放在他留供直接消费的资财中。
非生产性劳动者和不劳动者,都需仰给于收入。这里所谓的收入可分为两项:一是在年产物中有一部分,一开始即指定作为某些人的地租收入或利润收入;二是在年产物中又有一部分,原是用来补偿资本和雇用生产性劳动者的,但在归到获得它的人们手中后,除维持他们的衣食外,他们往往不分差别地用来维持生产性劳动者和非生产性劳动者。例如,不仅是大地主和富商,就连普通工人,在工资丰厚的场合,也常雇用个把家仆,看回木偶戏。这样,他就拿一部分收入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者了。并且,他也许要缴纳一些税。这时,他所维持的那些人,虽然尊贵得多,但同样是不生产的。不过按照常情,原想用来补偿资本的那部分年产物,在还未用以雇用本要雇用的足够的生产性劳动者,推动他们工作以前,绝不至于用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者。劳动者在获得工资以前,要想用一部分工资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者,是绝不可能的。而且,那部分工资往往不多。这只是他节省下来的收入;就生产性劳动者的情况来说,无论怎样,也节省不了许多,不过,他们总有一些。就赋税来说,因为他们这一阶级的人数是很多很多的,所以,他们每个人所缴纳的税很有限,但他们这一阶级所缴纳的税却很可观。地租和利润,在任何地方,都是非生产性劳动者生活所依赖的主要资源,而且最容易节省。它们的所有者可以用来雇用生产者和非生产者。而他们似乎特别喜欢雇用非生产者。大领主的费用,通常情况下,多数费用是用于供养游惰人民,而用于供养勤劳人民的费用却很少。富商的资本虽只用来雇用勤劳人民,但像大领主一样,他的收入也大都用来豢养不生产的人。
我们说过,由土地和生产性劳动者生产出来的年产物,一旦生产出来,就有一部分被指定作为补偿资本的基金,还有一部分作为地租或利润的收入。我们都知道,在任何国家,生产者对非生产者的比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两个部分的比例。而且,这一比例,在贫富国家间又极不相同。
现在,欧洲各富国,土地产品的极大部分都是用来补偿独立富农的资本,其余则用以支付他的利润与地主的地租。然而在过去封建社会之时,年产物的极小部分就足以补偿耕作的资本。那时耕作所需的资本就是牛马而已,而天然产物已经供给它们足够的食物,因此,它们也是天然产物的一部分。地主拥有这些牲畜,借以土地耕作者使用。地主不仅拥有牲畜,连土地的其余产物,也归地主所有,或作为土地的地租,或作为无甚价值的资本的利润。土地耕作者们或是他主的奴仆,或是他们的身家财产,都同样是地主的财产。那些不是奴仆的耕者,是可以随意退租的佃户。他们所缴纳的地租名义上和免役租一样,但实际上依然等于全部土地产品。而且,在和平的时候,地主可随时征用他们的劳役,在战争的时候,他们又需出去服兵役。他们虽然住得离地主的家远一些,但他们隶属于地主,无异于住在地主家里的家奴。他们的劳役既然都需听地主支配,土地产品当然也全部属于地主。现在欧洲情况却大不一般。在全部土地产品中,地租所占的比例几乎不超过三分之一,有时还不到四分之一。但在数量方面,改良土地的地租,大都是昔日的三倍或者四倍;现今在年产物中取出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和往日年产物的全部比较,似乎就有三倍或四倍之多了。随着科技的发展,农业的日益进步,就数量来说,地租虽是日增,但对土地产品的比例,却是日减。
就欧洲各富国来说,大资本现今都投在商业和制造业上。古代贸易很少,制造业简陋,所需资本极少。可是它们所提供利润一定很大。古时利息率很少在百分之十以下。这可证明它们的利润必定足够提供这么大的利息。现在,欧洲各进步国家的利息率,很少在百分之六以上;最进步国家的利息率,且有时低至百分之四、百分之三甚或百分之二。因为富国的资本比贫国多得多,所以富国居民由资本利润而得到的收入也比贫国大得多。但就利润与资本的比例说,那就通常小得多。
与贫国比较,富国用来补偿资本的那部分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就相当大了。不仅如此,与直接归作地租和利润的部分比较,它在年产物中所占比例也大得多。此外,与贫国比较,富国雇用生产性劳动的基金,也要大得多。我们说过,一国的年产物,除了一部分定为雇用生产性劳动的基金外,其余部分是用来雇用生产性劳动,还是用来雇用非生产性劳动,并不一定,但往往都是用来雇用非生产性劳动。与贫国相比,富国用来雇用生产性劳动的基金份额,在年产物中所占比例,也大得多。在任何国家,这两种基金的比例,都直接决定一国人民的性格——是勤劳还是游惰。与过去时代相比,我们是更勤劳的,因为现在我们用在勤劳人民身上的基金份额要比游惰人民身上的份额大得多。我们祖先,因为没受到勤劳的充分奖励,所以游惰了。俗话说:劳而无功,不如戏而无益。像英国和荷兰这样的大城市,给予资本的运用的工业城市中,人民大都是勤劳的,认真的,兴旺的。在主要依靠君主经常或临时驻节来维持的都市,人民的生计主要仰给于收入的花费,这些人民大都是游惰的、堕落的、贫穷的,比如罗马、凡尔赛、贡比涅、枫丹白露。讲到法国,除了卢昂、波尔多两市,其他各议会城市的工商业毫不足道。一般下等人民,由于大都依靠法院人员以及前来打官司的人的费用来维持,所以,大都是游惰的,贫穷的。卢昂、波尔多两市,由于地势关系,商业颇为发达。卢昂必然是巴黎所需物品的集散地点,无论物品是由外国输入或由沿海各地运来。波尔多则为加龙流域所产葡萄酒的集散地点,这些地方产酒丰富,世界闻名,外国人都喜欢饮用,所以输出很多。这样好的地势,当然会吸引资本投到这方面来。因此这两个城市的工业才蒸蒸日上。为了维持本市的消费,人们投下资本,但投下的资本为数有限,绝不能超过本市所能使用的限度。巴黎、马德里、维也纳的情形,也都是如此。在这三个城市中,巴黎要算最勤劳的了,但巴黎是巴黎本市制造品的主要销售市场;巴黎本城的消费是一切营业的主要对象。既为王公驻节之所,又为工商辐辏之地,既为本市消费而营业,又为外地及外国消费而营业的城市,在欧洲只有伦敦、里斯本和哥本哈根。这三个城市所处的地位都很有利,适合于作为大部分远方消费物品的集散地点。但在花费大收入的城市,除把资本用于供应本地的消费外,想有利地使用资本,就不像在下等人民生计专靠资本的运用来维持的工商大城市那么容易。大部分的人靠花费收入来维持生活,都游惰惯了,逐步地同化了一些勤勉做事的人。所以,在这些地方使用资本自然比在其他地方不利。英格兰和苏格兰未合并前,爱丁堡的工商业很不发达。后来,苏格兰议会迁移了,王公贵族不一定要住在那里了,那里的工商业才慢慢振兴起来。但苏格兰的大理院、税务机关等未曾迁移,所以仍有不少收入是在那里花费。因此,就工商业来说,爱丁堡远不及格拉斯哥。格拉斯哥居民的生计,大都靠资本的运用。再者,我们有时看到,在制造业方面很有进展的大乡村的居民,往往由于公侯贵族卜居其间,而变得懒惰和贫困。
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资本与收入的比例,似乎都支配勤劳与游惰的比例。资本占优势的地方,多勤劳;收入占优势的地方,多游惰。资本的增减,自然会增减真实劳动量,增减生产性劳动者的人数,因而,增减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交换价值,增减一国人民的真实财富与收入。
由于节俭,资本增加;由于奢侈与妄为,资本减少。一个人节省了多少收入,就增加了多少资本。增多的资本,他可以用来雇用更多的生产性劳动者,亦可以有利息地借给别人,使其能雇用更多的生产性劳动者。个人的资本,既然只能由节省每年收入或每年得利而增加,由个人构成的社会的资本,亦只能由这个方法增加。
资本增加的直接原因,是节俭,不是勤劳。诚然,未有节俭以前,须先有勤劳,节俭所积蓄的物,都是由勤劳得来。但是若只有勤劳而无节俭,有所得而无所贮,资本绝不能加大。节俭可增加维持生产性劳动者的基金,从而增加生产性劳动者的人数。他们的劳动,既然可以增加工作对象的价值,所以,节俭又有增加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交换价值的趋势。节俭可推动更大的劳动量;更大的劳动量可增加年产物的价值。
每年节省的像每年花费的一样,经常被消费掉,而且,几乎是同时被消费掉。只是消费的人不同罢了。富人每年花费的收入部分,大都由游惰的客人和家用的婢仆消费掉,这些人消费后不会留下什么作为报酬。至于因要图利而直接转为资本的每年节省下来的部分,也同样并几乎同时被人消费掉,但消费的人是劳动者、制造者、技工。他们会再生产他们每年消费掉的价值,并提供利润。现在假定他的收入都是货币,如果他把它全部花掉,他用全部收入购得的食品、衣服和住所,就将分配给前一种人。如果节省的一部分,为图利而直接转作资本,亲自投用,或借给别人投用,那么,他由这节省部分购得的食品、衣服和住所,就将分配给后一种人。消费是一样的,但消费者不同。
节俭的人,每年所节省的收入,不但可在今年、明年供养若干更多的生产性劳动者,而且,他好像工厂的创办人一样,设置了一种永久性基金,将来随便什么时候,都可维持同样多的生产性劳动者。这种基金,将如何分派,将用到什么地方,固然没有法律予以保障,没有信托契约或永远营业证书加以规定,但有一个强有力的原理保护其安全,那就是所有者个人的利害关系。如果把这基金的任何部分,用于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者,这样不按照原指定用途滥用该基金的人,非吃亏不可。
奢侈者就是这样滥用资本:不量入为出,结果就蚕食了资本。正像把一种敬神之用的基金的收入移作渎神之用的人一样,他把父兄节省下来打算做点儿事业的钱,豢养着许多游手好闲的人。由于雇用生产性劳动的基金减少了,所能雇用增加物品价值的劳动量亦减少了,因而,全国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价值减少了,全国居民的真实财富和收入亦减少了。如果另一部分人的节俭,不足以抵偿这一部分人的奢侈,奢侈者所为,不但会陷他自身于贫穷,而且将陷全国于匮乏。
纵使奢侈者所花费全系国产商品,不用一点儿外国货,结果将同样会影响社会的生产基金。每年总有一定数量本来用于维持生产性劳动者的食品和衣服,被用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者。因此,每年一国生产物的价值,总不免低于本来应有的价值。
有人认为,这种花费不是用来购买外国货物,不曾引起金银往外输出,国内货币是不会减少的。但是,假若这一定量的食品和衣服,不被非生产者消费,而是分配给生产者,他们就不仅可再生产他们消费的全部价值,而且可提供利润了。这同量的货币将依然留在国内,却又再生产了一个等价值的消费物品,所以结果将有两个价值,不仅有一个价值。
而且,年产物价值日趋减落的国家,绝不能保留这同量的货币。货币的唯一功用,是周转消费品。赖有货币,食品、材料与制成品才可实行买卖,而分配给正当的消费者。一国每年所能通用的货币量,取决于每年在国内流通的消费品的价值。每年在国内流通的消费品,不是本国土地和劳动的直接生产物,就是用本国生产物购买进来的物品。国内生产物的价值减少了,每年在国内流通的消费品的价值亦必减少,因而,国内每年所能通用的货币量,亦必减少。因生产物年年减少而被逐出国内流通领域以外的货币,绝不能弃无所用。由于利害关系货币所有者绝不愿自己的货币放着不用。国内没有用途,他就会不顾法律,不顾禁止,送往外国,用来购买国内有用的各种消费物品。货币每年的输出,将在一定时间内继续着,使国内人民每年的消费额,超过他们本国年产物的价值。繁荣时代从积下来年产物所购买的金银,在这逆境中可支持他们一段时间。但在这种场合,金银输出不是民生凋敝的原因,而是民生凋敝的结果。实际来说,这种输出甚至还可暂时减少民生凋敝的痛苦。
反过来说,一国年产物的价值增加了,货币量亦必自然增加。每年在国内流通的消费品价值增加了,当然需要更多的货币量来流通。因此,有一部分增加的生产物,必定会四散出去,在有金银的地方,购买必要增加的金银。但在这种场合,金银增加只是社会繁荣的结果,而不是社会繁荣的原因。购买金银的条件,到处都是一样的。从矿山掘出,再运到市场上来,总需要一定数量的劳动或资本。为这事业而劳动和投资的人,总需要衣食住的供给与收入。这一定数量的供给与收入,就是购买金银的价格。在英格兰购买金银是这样,在秘鲁购买金银也是这样。需要金银的国家,只要出得起这个价格,用不着担心所需的金银会长久缺乏。而不需要的金银,亦不会长久留在国内。
所以,无论我们根据明白合理的说法,说构成一国真实财富与收入的,是一国劳动和土地的年产物的价值,或是依通俗的偏见,说构成一国真实财富与收入的,是国内流通的贵金属量——总之,不管怎样,奢侈都是公众的敌人,节俭才是社会的恩人。
再讲妄为。妄为的结果,和奢侈相同。在农业、矿业、渔业、商业、工业上,如果所做计划不谨慎,不成功,那么雇用生产性劳动的基金都会减损。固然,投在这种计划上的资本,亦只由生产性劳动者消费,但由于使用不适当,所以,他们消费的价值,不能充分再生产出来,与使用适当的场合比较,总不免减少社会上的生产基金。
幸而就大国的情形说,个人的奢侈妄为,不会有多大影响。另一部分人的俭朴慎重,总够补偿这部分人的奢侈妄为而有余。
说到奢侈,一个人由于有享乐之欲望,所以才会浪费。说到节俭,一个人所以会节俭,当然因为他有改良自身状况的愿望。我们一生到死,对于自身地位,几乎没有一个人会有一刻觉得完全满意,不求进步,不想改良。但是怎样改良呢?一般人都觉得,增加财产是必要的手段,这手段最通俗最明显。增加财产的最适当的方法,就是在常年的收入或特殊的收入中,节省一部分,储蓄起来。所以,虽然每个人都不免有时有浪费的欲望,并且,有一种人,是无时不有这种欲望,但一般平均来说,在我们人类生命的过程中,节俭的心理不仅常占优势,而且大占优势。
再讲妄为,无论哪里,慎重和成功的事业总占极大多数。不慎重不成功的事业,总占极少数。我们虽然常常看见破产的失意者,但在无数的经营商业的人中,失败的总是全数中的极小部分。破产这种灾祸,对于一个清白的人,实在是极大的极难堪的灾祸。不留意避免它的人,实在不多。当然,不知道避免它的人,像不知道避绞台的人一样,也并非没有。
地大物博的国家,固然不会因私人奢侈妄为而贫穷,但政府的奢侈妄为,却有时可把它弄得穷困。在许多国家中,公众的收入,全部或几乎全部都是用来维持非生产者。比如:朝廷上的王公大臣,教会中的牧师神父。又如海陆军,他们在平时既不生产,在战时又不能有所获取,来补偿他们的维持费。甚至在战争继续进行的期间,也如此。这些人,因为他们不生产,不得不仰给于别人劳动的产物。如果他们人数增加到不应有的数额,他们可能在某一年消费掉这么多的上述产物,以致反无足够余量来维持能在次年有所再生产的生产性劳动者。于是下一年的再生产,一定不及上一年。如果这种混乱情形继续下去,第三年的再生产,又一定不及第二年。那些只应拿人民一部分剩余收入来维持的非生产者,他们可能消费了人民全收入的部分,使得这么多人不得不侵蚀他们的资本,侵蚀维持生产性劳动的基金,以致不论个人多么节俭多么慎重,都不能补偿这样大的浪费。
然而,就经验所得,在大多数场合,个人的节俭慎重,不仅可以补偿个人的奢侈妄为,而且可以补偿政府的浪费。每个人改善自身境况的一致的经常的,不断的努力是社会财富、国民财富以及私人财富所赖以产生的重大因素。这不断的努力足以挽救行政的大错误,使事情日趋改良。譬如,人间虽有疾病,有庸医,但人身上总似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力量,可以突破一切难关,恢复原来的健康。
增加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价值,只有两个方法,一为增加生产性劳动者的数目;二为增进受雇劳动者的生产力。很明显,要增加生产性劳动者的数目,必先增加资本,增加维持生产性劳动者的基金。要增加同数受雇劳动者的生产力,只有增加那些便利劳动,缩减劳动的机械和工具,或者把它们改良。不然,就是使工作的分配更为适当。但无论怎样,都有增加资本的必要。要改良机器,少不了增加资本;要改良工作的分配,亦少不了增加资本。把工作分成许多部分,使每个工人一直专做一种工作,比由一个人兼任各种工作,定需增加不少资本。因此,我们如果比较同一国民的前代和后代,发觉那里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如果后代比前代多了,其土地耕作状况进步了,工业扩大了,繁盛了,商业推广了,我们就可断言,在这两个时代间,该国的资本必定增加了不少。那里一部分人民的节俭慎重所增加于资本的数额,一定是多于另一部分人民的妄为和政府的浪费所侵蚀了的资本的数额。只要国泰民安,即使政府不是节俭慎重的,国家情况也可有这种进步。不过,我们要正确判定这种进步,不应比较两个距离太近的时代。进步是逐渐的,时代太近了,是很难看出它的改良的。有时,即使国家是一般的改良了,但我们往往因看到某种产业的凋零或某一地方的衰落,便怀疑全国的财富与产业都在退步。
与一百年前查理二世复辟时比较,现在英格兰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当然是多得多了。现在怀疑英国年产物增加的人,固然不多,但在这一百年时间内,几乎每隔五年,即有几本写得很好的动听的书或小册子,说英格兰的国富正在锐减,人口正在减少,并且说那里是农业退步,工业凋零,商业衰落。而且,这类书籍,不见得全是党派的宣传品,全是欺诈和见利忘义的产物。我晓得,它们里面有许多是极诚实极聪明的作家所写的。这些人所叙述的,没有不是他们自己相信的。
再者,和二百年前伊丽莎白即位时比较,查理二世复辟时代英格兰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必定多得多了。和三百年前约克与兰克斯特争胜时代末期比较,伊丽莎白时代英格兰的年产物,必又多得多了。再推上去,约克与兰克斯特时代,当然胜于诺尔曼征服的时代;诺尔曼征服的时代,当然又胜于撒克逊七人统治的时代。在撒克逊七人统治的时代,英国当然不能说是一个进步的国家,但与朱利阿·凯撒侵略时代(这时,英格兰居民的状况,和北美野蛮人相差不远)比较,又算大进步了。
然而,在这各个时期中,私人有很多浪费,政府也有很多浪费,而且发生了许多次费用浩大的不必要的战争,原本用来维持生产者的年产物,有许多被用来维持非生产者。有时,在混乱激烈的时候,浪费的浩大,资本的破坏,在任何人看来,都会感觉这不但会妨碍财富的自然积蓄(实际上确是如此),而且会使国家在这时期之末陷于更为贫困的地位。查理二世复辟以后,英国境况是最幸福最富裕的了,但那时又有多少紊乱与不幸事件发生呢?如果我们是生在那时,我们一定会担心英格兰的前途,说它不仅要陷于贫困,怕还会全然破灭吧。你想想看,伦敦大火以后,继以大疫,又加英荷两次战后的革命骚扰,对爱尔兰战争,1688年、1702年、1742年和1756年四次对法耗费巨大的大战,再有1715年和1745年二次叛乱。不说别的,单就四次英法大战的结果来说,英国欠下来的债务,就在一亿四千五百万镑以上,加上战争所引起的各种特殊支出,恐怕总共不下两亿镑吧。自革命以来,我国年产物,就常有这样大的部分,用来维持非常多的非生产者。假使当时没有战争,那么当时当作那样费用的资本,其中定有一大部分会改变用途来雇用生产性劳动者。生产性劳动者既能再生产他们消费的全价值,并提供利润,那么,我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价值每年的增加,就可想而知了,而且每一年的增加,又必能更增多下一年的增加。如果当时没有战争,建造起来的房屋一定更多;改良了的土地一定更广大;已改良土地的耕作一定更加完善;制造业一定增多了,已有的制造业又一定推广了;至于国民真实财富与收入将要怎样增加起来,我们也许难以想象。
政府的浪费,虽无疑曾阻碍英格兰在财富与改良方面的自然发展,但不能使它停止发展。与复辟时代比较,现在英格兰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是多得多了;与革命时代比较,也是多得多了。英格兰每年用以耕作土地维持农业劳动的资本,也一定比过去多得多了。一方面虽有政府的诛求;但另一方面,却有无数个人在那里不断地努力改进自己的境况,他们不动声色地,一步一步地把资本积累起来。正是这种努力,受着法律保障,能在最有利情况下自由发展,使英格兰几乎在过去一切时代,都能日趋富裕,日趋改良。而且,将来永远照样进行下去,亦不是没有希望的事情。可是,英格兰从来没有过很节俭的政府,所以,居民亦没有节俭的特性。由此可见,英格兰王公大臣不自己反省,反而颁布节俭法令,甚至禁止外国奢侈品输入,倡言要监督私人经济,节制铺张浪费,实是最放肆,最专横的行为。他们不知道,他们自己始终无例外地是社会上最浪费的阶级。他们好好注意自己的费用就行了,人民的费用可以任凭人民自己去管。如果他们的浪费,不会使国家灭亡,人民的浪费,又哪里谈得上呢。
节俭可以增加社会资本,奢侈可以减少社会资本。所以,花费等于收入的人,不积蓄资本,亦不蚕食资本,不增加资本,亦不减少资本。不过,我们应该知道,在各种花费方法中,有些比其他更可促进国富的增长。
个人的收入,有的用来购买立时享用的物品,即享即用,无补于来日。有的用来购买比较耐久的可以积蓄起来的物品,今日购买了,就可以减少明日的费用,或增进明日费用的效果。例如,有些富翁简直是室满奴婢,厩满犬马,大吃大用地花。有些宁愿食事俭约,奴婢减少,却修饰庄园,整饬别墅,频兴建筑,广置有用的或专作为装饰的家具、书籍图画等。有些,却明珰璎珞,灼烁满前。还有些,则有如前数年逝世的某大王的宠臣,衣服满箱,锦绣满床。设有甲乙二富郎,财产相等,甲用其大部分收入,来购买比较耐久的商品,乙则用其大部分收入,来购买即享即用的物品。到后来,甲的境况,必能日渐改进,今日的费用,多少可以增进明日费用的效果。乙的境况,绝不会比原先更好。到底,甲必较富于乙。甲尚有若干货物,虽其价值不如当时所花费,但总有多少价值。乙的费用,就连痕迹也没留下来,十年或二十年浪费的结果,真是一无余物。
对个人财富较有益的消费方法,对国民财富亦较有益。富人的房屋、家具、衣服,转瞬就可变成对中、下等人民有用的东西。在上等阶级厌倦的时候,中、下阶级的人民就可以把它们买来使用。所以,在富人这样使用钱财的时候,全体人民的一般生活状况就逐渐改进了。在一个富裕已久的国家,下等人民虽不能自己出资建造大厦,但往往占有大厦;虽不能自己定制上等家具,但往往使用上等家具。往日西穆尔的邸宅,现今已经成为巴斯道上的客寓;詹姆士一世的婚床(那是皇后从丹麦带来的嫁妆,作为邻国通婚的礼物),几年前,已经陈列在敦弗林的酒店。在有些无进步也无退步或已稍稍没落的古城,我们有时可发现几乎没有一所房屋是眼前占有人所盖得起的。如果你进里面去,还可见到许多尚能适用的非常讲究但已是老式的家具。这些家具绝不可能是眼前使用者花钱定制的。王宫别墅,书籍图像,以及各种珍奇物品,常常又是装饰又是光荣,不但对其所在的本地方如此,对其所属国家亦如此。凡尔赛宫是法兰西的装饰和光荣,斯托威和威尔登是英格兰的装饰和光荣。意大利创造名胜古迹的财富,虽然是减落了,创造名胜古迹的大天才(也许因为没有用处)虽然似乎是湮没了,但那里的名胜古迹仍然博得世人的赞赏。
把收入花费在比较耐久的物品上,那不仅较有利于积蓄,而且又较易于养成俭朴的风尚。假使一个人在这方面花费得过多,他可翻然改计,而不致为社会人士所讥评。如果原来是婢仆成群,骤然撤减,如果原来是华筵广设,骤然减省,如果原来是陈设丰丽,骤然节用,就不免为邻人共见,而且好像是意味着自己承认往昔行为的错误。所以,像这样大花大用的人,不是迫于破产,很少有改变习惯的勇气。反之,如果他原来喜欢用钱添置房屋、家具、书籍或图画,以后如果自觉财力不济,他就可以翻然改习,人亦不疑。因为此类物品,前已购置,无须源源购置不绝。在别人看来,他改变习性的原因,似乎不是财力不济,而是意兴阑珊。
何况,费财于耐久物品,所养常多;费财于款待宾客,所养较少。一夕之宴,所费为二三百斤粮食,其中也许有一半倾于粪堆,所耗不可谓不大。设以宴会所费,用以雇用泥木工、技匠等,则所费粮食的价值虽相等,所养的人数必增多。工人们将一便士一便士地,一镑一镑地购买这些粮食,一镑也不会消耗毁弃。一则用以维持生产者,能增加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交换价值;二则用以维持非生产者,不能增加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交换价值。
读者不要以为,费财于耐久物品,即为善行,费财于款待宾客,全为恶行。一个富人把他收入主要用于款待宾客时,即以收入的大部分分济友伴。如果他用以购买耐久物品,利益则仅及于一身,非有代价,即不许他人分享。因此,后一种的花费,特别是花于购珠宝、衣饰等这些琐细东西,常常不仅表示一种轻浮性向,而且表示卑下的自私自利性向。综上所述,费财于耐久物品,由于助长有价商品的积蓄,所以可奖励私人的节俭习惯,是较有利于社会资本的增进;由于所维持的是生产者而不是非生产者,所以较有利于国富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