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讲目的——古代文明的单一性——现代文明的多样性——它的优点——罗马帝国覆亡时欧洲的状况——城市的优势地位——皇帝们的政治改革尝试——洪诺留和狄奥多西二世的诏书——帝国名称的力量——基督教教会——5世纪时它经历的不同阶段——行使市政管理职能的教士——教会的正面及负面影响——蛮族——他们为现代社会带来了个人独立和对人忠诚的情操——5世纪初的文明各要素总结
在考虑要给你们讲的这门课程的计划时,我担心自己的讲座可能有两个问题,一来是太长,因为要在很短篇幅内包含众多内容,二来是太过简略。
出于相同的原因,我还担心另一个困难:我有时候不得不直接做出断言而不加论证。这也是由于篇幅所限造成的。我将提出一些观点和断言,无法当时加以论证。有时候你们不得不仅凭我一句话就相信我,希望你们能够原谅。我甚至现在就要开始强迫你们这样做了。
在前一讲中,我已经努力笼统地解释了文明这个事实,而没有提到任何一个特殊文明,没有考虑时间和空间等环境因素,仅仅从纯哲学的角度来考虑这个事实本身。今天,我要讲欧洲文明。但在开始叙述它本身之前,我希望能使你们在总体上了解这个文明的独特面貌。我希望能向你们如此清晰地刻画它的特征,以至在你们面前它与世界上发展的所有其他文明都截然不同。这是我要努力的方向,除此以外我不敢多说。但是我不敢打包票,除非我能够如此忠实地描述欧洲文明,以至你们能够立刻认出它来,就像认出一幅画一样。但是关于这一点我不敢自夸。
当我们考虑现代欧洲文明之前的各种文明时,不管是在亚洲还是其他地方,甚至包括希腊和罗马文明,我们不能不对这些文明普遍具有的单一性留下深刻印象。它们似乎发源于单一事实或单一思想。可以说,社会依附于一个唯一的统治性原则,这个原则决定了它的制度、习俗、信条,总之,决定了它的一切发展。
例如,在埃及,统治整个社会的是神权政治原则。它反复出现在社会习俗、历史遗址中,出现在我们所能看到的埃及文明的一切残余中。在印度你们将发现同样的事,神权政治原则几乎独霸一切。在有些地方你们将遇到另一种组织原则——胜者为王。武力原则再次占据了社会,强行推广其规则和性质。在有些地方社会成了民主政治原则的表达方式。小亚细亚和叙利亚沿海地区、爱奥尼亚、腓尼基等商业共和国就是这种情况。总之,当我们仔细观察古代文明时,我们发现它们的制度、思想和习俗都盖上了单一性的明显烙印。一股唯一的或至少占有压倒性优势的力量统治一切、决定一切。
我并不是说,在这些国家文明中原则和形式的单一性一直占据统治地位。如果我们回顾它们更早期的历史,我们将发现在一个社会核心发展起来的各种不同力量,都曾经常常争夺统治权。例如,在埃及人、伊特鲁尼亚人和希腊人中,武士阶层曾与祭司阶层斗争过。在其他地方,宗族观念曾与自由联盟观念斗争过,贵族政治与平民政治斗争过,等等。但是这种斗争往往发生在史前时代,因此只留下了非常模糊的回忆。
在民族生存过程中,这种斗争曾经反复出现过。但是,几乎不可避免的,它很快就结束了。争夺统治权的若干力量中的一个很快赢得了它,独霸了整个社会。战争总是以特定原则的独家统治或至少是占优统治为结局。在这些民族的历史中,不同原则的共存和争夺从来都只是昙花一现,只是一种偶然事件。
结果就是,大多数古代文明都呈现出明显的简单性。这种简单性产生了不同结果。有时候,如在希腊,社会原则的简单性曾经带来了速度惊人的发展,从来没有哪个民族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光彩夺目地横空出世。但是在惊人的腾飞之后,希腊似乎突然筋疲力尽了。它的衰败即使说不上与它的崛起一样迅速,也是异乎寻常的快。似乎希腊文明原则的创造力已经耗尽了,但没有其他力量来更新它。
在其他地方,如在埃及和印度,文明原则的单一性产生了另一种效应:社会陷入了停滞状态。简单性带来了单调性。国家并没有毁灭,社会继续存在,但一动不动,就像被冻住了一样。
在所有古代文明中,以原则之名、以各种不同形式出现的暴政,其特征必须归咎于同样的原因。社会属于一个垄断势力,它绝不允许任何其他势力存在。任何不同倾向都被禁止和消灭。占统治地位的原则绝不允许卧榻之旁还有其他原则得到显露和活动的机会。
这种文明单一性也同样在文学和思想著作上打下了烙印。谁不知道最近风靡欧洲的印度文学不朽著作?人们不可能看不出它们都来自同一个模子。它们都是同一个事实的结果、同一种思想的表达。宗教或道德著作、历史传统、戏剧和史诗,处处都盖有同一性质的烙印。思想的各种产物都带有同样的简单性和单调性,在各种事件和制度中显露出来。即使在希腊,在这个汇聚了所有人类知识的中心,一种明显的单一性统治了文学和艺术。
现代欧洲文明就完全不一样了。无需深入细节,看着它,汇聚各种回忆,它立刻就会出现在你面前,变化多端、混乱不堪、狂暴动荡。社会组织的所有形式、所有原则都同时存在。宗教势力和世俗势力,神权政治、君主政治、贵族政治和民主政治的各种元素,所有秩序、所有社会配置都交织在一起并相互排挤。有无数程度的自由、财富和影响力。这些不同力量处于一种持续斗争的状态,但没有一个能够扼杀其他力量从而独霸社会。在古代,在所有伟大时代中,所有社会看起来都来自同一个模子:占据支配地位的有时候是纯君主政治,有时候是神权政治或民主政治,但每一个制度上台时都是完全独占统治权。现代欧洲为我们提供了所有制度的例子、社会制度实验的所有样本,纯粹的或混杂的君主政治、神权政治、共和政治、或多或少的贵族政治都在百花齐放。并且,尽管有所不同,但它们都有某种相似性,某种家族相似性,这种相似性是不可能弄错的。
在欧洲的思想和情感中也存在同样的多样性、同样的斗争。神权政治、君主政治、贵族政治和民主政治的信条相互交错、相互斗争、相互限制、相互改造。打开中世纪最激进的著作,从来没有一种思想能够贯彻到底直到出现最终结果。绝对权力的支持者们在他们的信条产生结果前却突然不知不觉地畏缩了。他们觉察到周围有其他思想和势力在阻碍着他们,防止他们走向极端。民主主义者也遵循同样的法则。任何一方都没有古代文明曾经表现出来的坚定胆量、逻辑上的盲目决心。思想情感上也显示出了同样的对比和多样性。热爱独立,同时又极其容易屈服;对人忠心耿耿,同时又控制不住地渴望发挥自由意志、挣脱一切羁绊、只为自己活而不管任何他人。人的灵魂也和社会一样各不相同,骚动不安。
在现代文学中也能发现这个特征。我们不可否认,从艺术形式和美学角度来看,它们的确远远逊色于古典文学。但是从情感和思想的深度来看,它们要丰富得多、有力得多。我们看到人的灵魂在更多方面、在更深层次上被打动了。形式的不够完美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材料越丰富、越繁多,将它们凝聚为一种纯粹而简单的形式就越困难。构成文章之美、艺术品的所谓形式之美的正是手法的清晰、简单和象征上的统一。由于欧洲文明的思想和情感的惊人多样性,要达到这种简单性和清晰度就困难得多。
因此,在所有方面我们都能发现现代文明的这个显著特征。无疑,它有这样一个劣势,那就是当我们单独考虑人类思想在文学、艺术,在所有可供其驰骋的领域中的特定发展情况时,我们往往会发现它不如古代文明中的相应发展。但是另一方面,当我们从整体上考虑时,欧洲文明显示出了其他文明不可比拟的丰富性;它在同一时间展示了更多不同的发展。因此你会发现,它从15世纪就已经存在,但现在依然处于持续发展状态。它不像希腊文明那样突飞猛进,但它前进的脚步从未停止。它瞥见了前方的远大前途,日复一日地,它前进的速度越来越快,因为越来越多的自由加入了它的运动中。在其他文明中单一原则或单一形式的垄断统治或至少占优统治,曾经造成了暴政,而在现代欧洲,构成社会秩序的要素多种多样,谁也无法把谁排挤出去,从而带来了现今流行的自由。谁也无法消灭谁,因此各种不同原则不得不共存——它们不得不相互达成契约。它们每一个都同意承担可能落到自己头上的那一部分发展任务。当其他地方的垄断性原则带来暴政时,在欧洲,文明要素的多样性以及各要素的持续斗争已经带来了自由。
这构成了一种真实、巨大的优势。如果我们进一步研究,如果我们透过外部表象深入至事物本质,我们将发现这种优势是正当的,既被理性所承认,又被事实所表明。让我们暂且放下欧洲文明,将注意力投向整个世界,投向世间万物的一般过程。我们将发现什么性质?这个世界如何运转?它的运转恰恰具有组成要素的多样性和多变性,是我们在欧洲文明中观察到的持续斗争的产物。显然,任何一个原则、任何一种组织、任何一种思想或任何一种力量,从来都不曾占有全世界,一劳永逸地塑造它,消灭所有其他势力从而独霸天下。
各种力量、原则和制度相互交错,相互限制,永不停息地相互斗争,轮流统治或被统治,但从未完全征服或被征服。因此,各种形式、思想和原则都在努力追求某种统一,某种也许永远也无法实现的理想,但人类凭借自由和努力不断逼近它。这些构成了这个世界的一般状况。因此,欧洲文明是这个世界的忠实反映:和世界万物的发展历程一样,它既不狭隘排外,也不停滞不前。我相信,史上第一次,特殊性从文明中消失了;史上第一次,它的发展就像宇宙的壮观大戏一样变化不定、丰富多彩、艰难费劲。
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欧洲文明已经进入了永恒真理,进入了天意计划。它根据上帝的意图向前发展。这就是对其优势的理性解释。
我希望,在我们的研究过程中,你们能时刻记得欧洲文明的这个基本而又与众不同的性质。现在我只能下一个断言:事实的发展必将提供证据。然而你们将承认,如果在我们文明的初期能够找到我刚才总结的文明的性质的原因和要素,如果在它刚诞生时,在罗马帝国覆灭时,我们能从世界的状态中,从那些最早共同构成了欧洲文明的事实中,找到这个骚动不安但又硕果累累、使其与众不同的多样性的源泉,这将是我的断言的强大证据。我即将开始这项调查。我将检查欧洲在罗马帝国覆灭时的状况,希望能从制度、信条、思想和情感上揭示古代留给现代世界的是什么要素。如果在这些要素中我们能够发现我前面描述过的那种性质,那么从那时开始它就获得了高度的可能性。
首先,我们必须看清罗马帝国的本质,以及它是如何形成的。
罗马原本不过是一座自治城市、一个自治社团。罗马政府仅仅是一些适合城镇居民的机构的集合,这些机构都是市政机构,这就是它们的独特性质。
并非只有罗马才这样。如果我们把注意力投向整个意大利,在那个时期,我们将发现围绕罗马的只有城镇,没有别的什么。当时所谓的民族仅仅是一些城镇的联盟。拉丁民族就是一些拉丁城镇的联盟。伊特鲁尼亚人、萨姆尼人、萨宾人、泛希腊人,统统都可以用同样的词语来描述。
在那个时代并没有乡村——也就是说,乡村和现在的完全不一样。有人去开垦它,这是必不可少的,但没有人居住在乡村。土地业主都是城镇居民。他们会前去打理自己在乡村的资产,常常随身带上若干奴隶。但是我们今天称为乡村的地方,那些稀少而又处处可见的人口——有时候居住在孤立住所,有时候居住在村庄,在古代意大利几乎都是未知的事情。
当罗马扩张时,它做了什么?看看历史你将发现,它征服或创建了城镇。与它交战的是城镇,与它结盟的是城镇,它派遣殖民者前去的也是城镇。罗马征服世界的历史就是征服和创建大量城镇的历史。在东方,罗马统治的扩张不符合这一特点:那边的人口分布与西方不同——他们很少聚集在城镇。但与我们研究相关的是欧洲的人口,东方发生的事情跟我们关系不大。
限制于西方,我们处处都能发现我提醒你们注意的那个事实。在高卢、在西班牙,你们遇到的只有城镇。离城镇远一点到处都是沼泽地和森林。考察罗马遗址的特征,还有罗马道路的特征。你们看到的是从一个城镇延伸到另一个城镇的大路,但那些如今从各个方向穿过乡村的无数小路在当时却无人知晓。你看不到自中世纪以后遍布在乡下的无数村庄、乡村座椅和教堂之类的事物。除了那些庞大的、具有城市特征的、为聚集在同一地点的大量人口准备的历史古迹外,罗马没有给我们留下别的什么。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考察罗马世界,你都将发现城镇几乎占据垄断性统治地位,乡村在社会中几乎不存在。
罗马世界的这种自治城市性质显然使得建立和维持一个庞大国家的团结和社会凝聚力变得极其困难。像罗马这样的城市能够征服世界,但要统治和组织世界就困难多了。因此,当征服工作看起来已经完成,整个西方和大部分东方已经落入罗马统治下时,你看到大量天生就是分离和独立的城市和小城邦就渐生离心、渐离渐远,可说是向四面八方逃散了。这就是为什么要建立帝国的原因之一。帝国是一种更集中、更有能力把关系如此松散的组成部分聚拢在一起的统治形式。帝国努力在这个分散社会中引入统一和联合。它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成功。正是在奥古斯都和戴克里先统治期间,在民法得到发展的同时,庞大的专制统治体系建立起来了,它在罗马世界之上覆盖了一个分层分级的官吏网络,在其内部以及与帝国朝廷之间都保持紧密联系,专门用来在社会中有效传达帝国的意志,并将社会的贡献和能量传输到权力中心。
这个系统不仅成功地把罗马世界的组成要素团结聚拢在一起,还非常方便地使专制和集权思想深入人心。我们吃惊地看到,在这个由大量小型共和国野蛮统一形成的集合中、多个自治城市组成的联盟中,对威严神圣的皇帝的个人崇拜迅速流行。要想如此轻松地向人的头脑灌输对专制统治的信任甚至是情感,在罗马世界的所有组成部分之间建立某种关联就变得非常必要和紧迫了。
正是凭借这些信条、这一行政组织以及相关联的军事组织,罗马帝国与内部的分离倾向及外部的蛮族入侵展开了斗争。它在持续衰败状态中挣扎了很长时间,但始终保全了自己。最后,分离趋势获胜的时刻到了:无论是专制统治的技巧,还是被奴役者的麻木,都不足以支撑这个庞大的躯体了。在4世纪它到处都在分崩离析;蛮族从四面八方涌入;各行省不再抵抗,不再费神关心整个帝国的命运。就在这个时刻,一些皇帝想到了一个非凡的点子:他们想尝试一下,看看普遍自由的希望,联邦制——一种类似于我们今天所谓的代议制的制度——能否比专制政治更好地维持罗马帝国的统一。下面是洪诺留和小狄奥多西在418年写给高卢行政长官的一封诏书,其唯一目的就是试图在高卢南部建立一种代议制政府,并且凭借它来维持帝国的统一。
“皇帝洪诺留和小狄奥多西的诏书,418年,致驻于阿尔勒的高卢行政长官。
“奥古斯都(1)洪诺留和狄奥多西,致高卢行政长官阿格里科拉:
“基于阁下写给我们的令人满意的报告,以及其他明显有益于国家的信息,我们决定永久实施以下法令,我们七个行省的居民均将服从这些法令,他们自己可能也渴望并请求这些法令。我们看到,一些公职人员或特派代表,出于公众或私人利益的动机,不仅从各个行省,而且从各个城镇,常常来到阁下面前,报告或协商与业主利益相关的事。有鉴于此,我们觉得以下做法将是合理且有益的:从今年开始,在每年的一个固定日期,在大都市——即阿尔勒市,为七个行省的居民们召开一场大会。通过这一制度,我们希望能平等地满足整体和个别的利益。首先,通过居民中知名人士的会议,以及地方行政长官的大驾光临——如果他没有因公外出的话,所有待议之事都可以获得尽可能详尽的信息。经过深思熟虑、协商讨论和一致决定后的事情,所有行省都不可能不知道,那些没有出席大会的人也必须遵循这些公正公平的决定。并且,规定每年在君士坦丁市(2)召开大会,我们相信这是一件好事,不仅对公众有益,而且还能促进社会交往。确实,这座城市地理位置极佳,来这里的外乡人数量众多,商贸往来频繁,其他地方出产或制造的任何物品都能找到来这里的路径。富庶的东方、芳香的阿拉伯、精美的亚述、肥沃的非洲、美丽的西班牙、勇敢的高卢所出产的所有美好物品,都如此丰富地汇聚于此,以至世界上其他地方被视为珍宝的物品到这里都变成了泥瓶土罐一样的寻常之物。另外,罗讷河和托斯卡纳海的连通大大缩短了附近国家之间的距离,使它们几乎成了邻居。因此,既然全世界都用自己最值钱的物品来服务于这座城市——各国的特产都通过陆地、海洋或河流,借助帆、桨或马车运到这里,仿佛是上帝的恩赐,所有生活享受和商业设施都汇聚在此,高卢人怎么会看不出我们下令在这座城市召开公众大会的好处呢?
“杰出的行政长官佩特罗尼乌斯(3),出于值得称赞且合理的动机,曾经要求遵守此惯例。但是由于时局混乱以及篡位者的统治,这一做法被中断了,我们决心凭借睿智的权威使它重新焕发活力。因此,亲爱的表弟、阿格里科拉阁下,遵循我们颁发的这项法令及您的前任们建立的惯例,将促使所有行省都遵守以下规定:
“通知所有有幸担任公职者、地产业主以及各行省的法官,每年的8月13日至9月13日期间,他们应当在阿尔勒市举行会议,会议开始日期及会期长短由他们自行确定。
“洛维姆·波普利尼亚和第二阿基坦,作为最远的两个行省,如果它们的法官由于绝对必要的公务无法脱身,可以按照惯例委派代表参加。
“那些不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参加会议的人,将处以罚金。对于法官,罚金是5磅金子,对于库里亚(4)成员以及其他高官,罚金是3磅金子。
“我们打算通过这个方法向行省居民给予巨大的好处和恩惠。我们也确信此举能为阿尔勒市增光添彩——对于它的忠诚我们深信不疑,并符合我们的兄弟和贵族(5)的心意。
“发自5月15日,6月10日收自阿尔勒。”
各个行省和城镇都拒绝了这一恩惠,没有谁委派代表,没有谁前去阿尔勒。集中和统一与那个社会的原始性质相悖。本地和宽宏的精神在四处重新出现,重建一个共同社会或国家的不可能性变得显而易见。各个城镇都将自己限定在城墙内,只操心自己的事。帝国覆灭了,因为没有谁愿意成为帝国的一部分,因为市民们只愿意归属于自己的城市。因此,当罗马帝国覆灭时,我们再次发现了罗马诞生时的同一事实,也就是自治城市的形态和精神占据了统治地位。罗马世界回到了它的初始状态,城镇构成了它,它解体了,而城镇依然存在。
在自治城市制度中,我们看到了古罗马文化留给现代欧洲的遗产。这个制度很不正规、非常脆弱,并且无疑远远不如更早以前的自治城市制度,但是不管怎样,它是罗马世界的组成要素中残存下来的唯一真实、唯一成型的制度。
我说“唯一”时,我犯了个错误。还有另一个事实、另一个思想观念同样存活了下来:帝国的思想观念、皇帝的名称、帝王之尊的思想观念、依附于皇帝之名的绝对及神圣权力的思想观念。这些是罗马遗留给欧洲文明的要素:一方面,是自治城市制度,它的习俗、规则、先例、自由原则;另一方面,是普遍和统一的民法、绝对权力的思想观念、神圣至尊的思想观念、皇帝的思想观念、秩序和臣服的原则。
但就在此时,在罗马社会的中心,一个性质完全不同的社会形成了。它由完全不同的原则创建,由不同的情感激活,它即将把性质完全不同的要素融入至现代欧洲社会。我说的是基督教教会。我用了“基督教教会”一词而非“基督教”。在4.5世纪之交,基督教不再仅仅是一种个人信仰,而是一个机构。它有组织,有政府,有教士群体,有针对不同教士职责而设计的层级结构。它有收入,有独立行动的手段,有适合大规模群体的集会场所,有省级、国家级和全教会级别的理事会,还有共同协商社会事务的习俗。总之,在当时基督教不仅仅是一个宗教,还是一个教会组织。
如果它当时不是一个教会组织,在罗马覆灭之际我无法说出它会遭受什么。我仅仅从人的简单本性来考虑,把那些与客观事实的客观结果无关的所有因素抛开:如果基督教还跟它早期一样,仅仅是一种信仰、一种情感、一种个人信念,我们可以相信它会随着帝国的解体和蛮族的入侵而沉没。在后来,在亚洲和北非,在性质相同的入侵下,即穆斯林蛮族的入侵下,它沉没了。虽然它当时已经表现为一个机构,即已成型的教会,它依然沉没了。在罗马帝国覆灭的时候,更有理由相信同样的事情会发生。那个时候不像现在这样,精神势力拥有各种手段,无需依靠组织就能自立门户或自行防御;也不像现在这样,纯粹真理和思想拥有各种手段来主宰人的头脑、控制行为、决定重大事件。在4世纪,这种能为思想和个人情感赋予类似权威的手段统统没有。显然,要想对抗如此大的灾难、战胜如此大的风暴,一个组织严密、管理得力的社会是必不可少的。我可以肯定,在4世纪末期和5世纪初期,正是基督教教会拯救了基督教,这完全是事实。正是教会,凭借它的机构、官吏和力量,奋力抵抗了帝国内部的解体和蛮族风尚的冲击;正是教会征服了蛮族,成为罗马和蛮族世界之间的联接纽带、媒介和文明原则。因此,要想发现基督教从那时起给现代文明增添了什么、引入了什么新元素,必须研究的是教会的状况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宗教的状况。在那个时期基督教教会是什么样子呢?
如果我们始终纯粹从人的视角出发,研究基督教从它诞生时到5世纪期间,在它的发展过程中经历过的各种革命,我再重复一遍,如果我们仅仅把它看作是一个社团而不是宗教信条,我们将发现它经历了三个本质上不同的状态。
在最初时期,基督教教会表现为一个拥有共同信仰、共同情感的单纯社团。第一批基督徒联合起来,分享相同的情感、相同的宗教信念。在他们中间我们找不到任何明确的教义体系,找不到任何规则戒律,也找不到官吏群体。
当然,任何社会,不管它有多新,不管它的组织有多薄弱,如果没有一股激发它、指引它的精神力量,它都无法生存。在各种基督教群体中,有一些人传道授课,在精神上支配这个群体,但没有正式的官吏,没有公认的戒律。一个由共同信仰和情感构成的单纯社团,这就是基督教教会的初始状态。
随着它的发展——非常迅速,因为从早期历史古迹中可以看到痕迹,出现了一个由教义、规则、戒律和官吏组成的集合。一种官吏被称为“长老”,后来变成了牧师;一种官吏被称为“督查”或“监督者”,后来变成了主教;第三种被称为“执事”,负责照料穷人、分发施舍。
要明确这些不同官吏的确切职责是不太可能的。它们的界线非常模糊,并且变化不定。但确实有一个机构组建起来了,这是清晰无疑的。在第二个阶段,还有一个明显特征:优势和统治权属于信徒群体。无论是选择官吏,还是采纳戒律甚至是教义,占支配地位的是信徒群体。教会政府和基督教民众还没有分离。它们没有彼此分离、独立存在,并且基督教民众在社会中发挥主导作用。
到了第三个阶段,一切都不同了。一个不同于民众的教士阶层出现了。这个由牧师构成的群体拥有自己的财富、管辖权和专门章程。简而言之,它是一个完整的政府,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社会,拥有所有生存手段,独立于它所关联的那个社会,并向其扩张自己的影响力。这就是基督教教会在组织上的第三个阶段,这就是它在5世纪初的表现形式。这个政府并没有与民众完全分离,从来就不存在完全平行的政府,在宗教领域更是如此。但在教士阶层和信徒之间的关系上,教士阶层几乎不受控制地占据统治地位。
除此以外,基督教教士还有一个极其不同的影响力来源。主教们和牧师们成为了主要的市政官吏。你们已经看到,严格说来,罗马帝国遗留下来的没有别的,只有自治城市制度。由于专制政治的扰乱和城镇的败落,库里亚莱们即市政机构的成员们,已经变得垂头丧气、漠不关心。相反,主教们和牧师团体却充满了活力和热情,很自然地投身于所有事务的管理和指导中。如果我们因此指责他们,谴责他们篡权,那我们就大错特错了。这一切都合乎事物的客观规律。只有教士们精神强大、活力十足,他们在任何地方都会变得强大。这是宇宙的法则。
在那个时期,在各个皇帝的所有法令中都能看到这一革命的标志。如果打开狄奥多西或查士丁尼法典,你们将发现大量将市政事务移交至教士和主教们的规章制度。下面是其中一些:
“查士丁尼法典,第一部第四章‘主教审核’,第26节——关于各城市的年度事务,无论是关于城市的常规收入——来自城市资产的增值、来自私人馈赠或遗产、或来自其他来源;还是关于公共工程——建造粮仓或水渠、维修浴室或港口、建筑城墙或塔楼、修理桥梁或道路,还是关于城市可能参与的审判——关于公众利益或私人利益的,我们规定如下:虔诚的主教和从城市上层中选出来的三位知名人士应该在一起开会。每年,他们应该检查工作是否完成。他们要监督那些操办这些工作的人或已经完成这些工作的人,确保他们精确地安排工作、提交报告、显示他们已经尽职地履行了管理工作,无论是公共建筑的管理,还是粮食或浴室专用资金的管理,还是道路、水渠的维修开支的管理,或者是任何其他工作。
“同上,第30节——对于处于第一或第二年龄阶段的年轻人以及所有由法律指派监护人的人的监护问题,如果他们的财产不超过500奥里斯(6),我们规定无须等待该行省省长的任命,因为这会带来巨额费用,尤其是当省长不驻扎在需要提供监护的城市里时。在这种情况下,监护人的提名应当由城市的地方法官……会同虔诚的主教以及一位或多位公职人员(如果有多位的话)来办理。
“同上,第一部第55章,‘卫戍官’。第8节——我们希望,城市的卫戍官,既然十分了解正教的神圣奥秘,应当由德高望重的主教、牧师、知名人士、业主和库里亚莱来选择和任命。至于他们的就职仪式,应当由位高权重、兼任军事长官的地方行政长官来主持,以便他们的权威通过他的委任书使就职仪式显得更加隆重和热烈。”
我可以引用大量其他法律,你们将处处见到我之前提及的事实:在罗马人的自治城市制度和中世纪的自治城市制度之间存在一个自治城市—教士制度。在古代自治城市官员占据支配地位之后,在现代城市自治机构占据支配地位之前,教士阶层在城市事务中占据了支配地位。
你们看到,基督教教会凭借自身的组织、对基督教民众的影响力,以及在民间事务中所扮演的角色,获得了多么惊人的权力。因此,从那时起它强有力地帮助现代文明形成自己的性质,推动其发展。让我们尽力归纳一下从那时起它给现代文明引入了哪些元素。
首先,在当时如同洪水般泛滥、淹没了社会的物质力量之间,出现了一种精神影响力、一种精神力量,一种仅仅依赖信念、精神信条和情感的力量,这带来了巨大的好处。如果没有基督教教会,整个世界必然会被纯物质力量统治。当时只有教会运用了精神力量。它做的更多:它坚持并广泛传播了这样一种思想:有一种规则、一种法则,高于人类所有法则。为了人类的得救,它提出了一个基本信仰,即在所有人类法则之上存在一条法则,根据时代和习俗的不同,它有时候被称为理性,有时候被称为神圣法则,但是,无论在何时何地它都是同一条法则,名称不同罢了。
简而言之,教会带来了一个重大事实:精神权力和世俗权力的分离。这一分离是信仰自由的源泉,它所依赖的唯一原则恰恰就是最完美、最广泛的信仰自由所依赖的基础。世俗和精神力量的分离基于这样一种思想:物质力量对灵魂、信念和真理既没有权利也没有影响力。它源自思想世界和行为世界的不同、内心世界和外部事实的不同。因此,这个欧洲为其付出如此多努力、遭受如此多苦难的信仰自由原则,这个如此晚才取得支配地位,并在其发展历程中往往背离教士们意愿的原则,在世俗权力和精神权力分离的旗号下,在欧洲文明的诞生初期,终于出现了。正是基督教教会为了抵御蛮族风尚不得不引入并坚持了这项原则。
因此,精神影响力的出现、对神圣法则的维护,以及世俗权力和精神权力的分离,这就是5世纪时基督教教会为欧洲世界带来的三大恩典。
然而,即使在那个时候,它的所有影响并非都是同等有益的。在5世纪,在教会中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害原则,对我们的文明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在这个时期,在教会内部流行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分离、统治者试图独立于被统治者、向被统治者强加法律、压制他们的思想和生命,而无需他们的理性和意志的自愿同意。并且教会还试图使神权政治原则在社会中取得统治地位,试图篡夺世俗权力、赢得独家统治。当它无法获得世俗统治权、无法实现神权政治原则的统治时,它便与世俗君主结盟,并且为了分享权力而支持他们的绝对权力,不惜牺牲人民的自由。
这就是欧洲在5世纪时从教会和罗马帝国那里获得的文明原则。正是在这种情形下蛮族发现了罗马世界,前来占领它。要想完全理解我们文明诞生之初时相互遭遇、相互融合的各个要素,还需要我们研究的就是蛮族了。
当我说起蛮族时,你们应该理解我们在此要讨论的与他们的历史无关,叙事不是我们当前的任务。你们知道,在那个时候,这些罗马帝国的征服者几乎都来自同一个种族。除了一些斯拉夫部落如阿兰人外他们都是日耳曼人。我们还知道,他们几乎全都处于相同的文明发展阶段。固然,根据不同部落与罗马世界联系的紧密程度不同,他们在这方面可能存在一些差异。毫无疑问哥特人比法兰克人更加先进、更加文雅。但是从整体上看,就我们自己来看,这些蛮族在文明上的初始差异是无关紧要的。
我们需要理解的是蛮族社会的总体状况。但是在今天,这是一个我们很难了解的主题。我们不需要费多大力气,就能理解罗马的自治城市制度,理解基督教教会,它们的影响力一直延续到今天。我们在大量制度和实际事实中找得到它的痕迹,我们有成千上万的手段来辨认和解释它们。而蛮族的风俗习惯和社会状况却已经完全消失了。我们只能要么通过最早期的历史文献,要么通过自己的想象,使它们呈现出来。
要想如实呈现蛮族的性质,我们必须首先深刻理解一种情感、一个事实:个人独立的快乐;在世界和生命的机会中自由自在、充满活力地享受自我的快乐;轻松行事的愉悦;对充满不确定、不平等和风险的探险事业的爱好。这些就是野蛮状态中占支配地位的情感、驱策这一大群人前进的精神需求。今天,像我们这种被束缚在如此循规蹈矩的社会中的人,很难理解这种情感对四、五世纪的蛮族产生了多大的威力。在我看来,只有一本著作淋漓尽致地表现出了蛮族风尚的这一特征——M.蒂埃里所著的《诺曼人征服英格兰史》。只有在这本书中,激发那些生活在接近野蛮状态的社会中的人的动机、癖好和冲动才得到像荷马史诗一样忠实的感知和重现。在其他地方,我们都无法如此清晰地见识到蛮族的本性、蛮族生活的本性。在库珀所写的美洲野人传奇中虽然也能找到类似内容,但在我看来,程度相对较低,没那么简洁,没那么真实可信。在美洲野人的生活中,在他们在丛林中拥有的关系和情感中,有一些东西在一定程度上使人想起了古代日耳曼人的生活习俗。毫无疑问,这些场景描述有几分理想化、几分诗化,没有向我们原原本本地展现野蛮习俗和野蛮生活的黑暗面。我说的不仅是这些习俗给社会状态带来的危害,还包括蛮族人本身的内在及个人状态。在对个人独立的热烈追求中存在一些更加粗野、更加功利的东西,是从M.蒂埃里的作品中感受不到的;存在某种程度的残忍和冷漠,是他的叙述无法每次都精确表达的。然而,从根本上看,虽然掺杂有残忍、功利、麻木、愚蠢的自私,对独立的热爱依然是一种高贵的、合乎道德的情感,其力量源自人的精神本质。它是人感觉到自己是人的那种快乐,是对个性的情感,是对人自由发展的自发性的情感。
正是通过日耳曼蛮族,这种情感才被引入欧洲文明。在罗马世界中看不到它,在基督教教会中也看不到它,在几乎所有古代文明中都看不到它。如果你们在古代文明看到自由,它也是政治自由,是公民的自由:每个人不是为他的个人自由,而是为他作为公民的自由而奋斗。他属于一个群体,献身至一个群体,甘愿为这个群体牺牲自己。基督教教会也一样:一种紧密依附基督教社团、忠于其法规的情感,以及一种渴望扩大它的统治范围的迫切愿望,或者说是宗教情感,造成了人对自我、对灵魂的反作用,一种克制自己的自由、将自己臣服于宗教信仰的内心努力。但是这种对个人独立的情感,对那种不顾任何风险都要展现出来、除满足自己外别无他求的自由的热爱,这种情感,我重复一遍,在罗马和基督教社会中都不存在。它正是被蛮族带入现代文明的摇篮中并沉淀下来的。对于现代文明,它发挥了如此显著的作用,产生了如此宝贵的结果,以至于我们不能不把它看作是欧洲文明的基本组成要素之一。
还有第二个事实、第二个文明组成要素,同样应该归功于蛮族,这就是军事附庸制度,即个人与个人之间、战士和战士之间的约定。这种约定没有破坏每个人的自由,在早期对几乎完全存在于两人之间的平等关系的破坏甚至也在一定限度内,然而创建了一种分层的从属关系,并产生了后来发展成为封建制度的贵族组织。这种关系的基础是个人对个人的依附、个体对个体的忠诚,而这种依附和忠诚既不是外部必要的,也不受基于社会一般原则的义务的束缚。在古代共和国中,你们看不到有人会自由地、专门地依附于另一个人,他们都依附于城市。在蛮族中社会约定形成于个体之间。首先是首领与扈从的关系——当时他们作为一个团体在欧洲漫游,随后是封建主和封臣的关系。这个在现代文明历史中发挥如此重大作用的第二个原则,即个人对个人的忠诚,是蛮族带给我们的,从他们的生活方式转变为我们的生活方式。
我问你,开始时我说现代文明即使在婴幼时期也是变化不定、骚动不安、混乱不堪的,正如我在向你们展开的总体画面中努力描述的那样,我说错了吗?在罗马帝国覆灭时,我们已经发现了融合在我们文明持续发展过程中的几乎所有组成要素,对不对?在那个时候,我们发现了三个完全不同的社会:自治城市社会——罗马帝国的最后遗产、基督教社会以及蛮族社会。我们发现这些社会组织方式极其不同,基于完全不同的原则,通过完全不同的情感激励人们。我们发现,对最绝对独立的渴望与最彻底的臣服并存,军事庇护与教会统治并存,精神权力和世俗权力处处存在,教会的正典教义、罗马的渊博法律、蛮族的几乎不成文的社会习俗,到处都是截然不同的种族、语言、社会状况、习俗、思想和印象的混杂,或更确切来说是共存。在这里,我觉得我们已经有足够多的证据,证明我在详细介绍我们的文明之前提出的总体性质是准确可靠的。
毫无疑问,这种混乱、这种多样性、这种斗争,使我们付出了极其昂贵的代价,它们是欧洲发展缓慢的理由,是它经受各种动荡和苦难的原因。然而,我不觉得我们需要为此感到遗憾。和个人一样,对于民族来说,最全面、多样化的发展机会,在所有方向几乎无限发展的机会,就足以弥补它为了得到抽签机会而付出的代价。总之,从各方面考虑,这种如此动荡、如此艰辛、如此激烈的状态,比其他文明所显示的简单性要有益得多,人类从中获得的远远大于所失去的。
现在,我们了解了罗马帝国覆灭后世界所处状态的总体性质,我们了解了那些骚动不安、相互交错、以便产生欧洲文明的不同要素。今后,我们将观察它们如何前进、如何活动。在下一讲中,我将努力展示它们变成了什么,它们在那个我们通常所说的野蛮时代,也就是说,兵荒马乱的时代,产生了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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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译者注:“奥古斯都”是古罗马皇帝的荣誉称号,意为“至尊者”。第一个获此称号的是古罗马帝国的开国皇帝屋大维。
(2) 英译者注:君士坦丁大帝特别喜欢阿尔勒市,他将高卢总督的府邸设在那里。他还一度想让该市改用他的名字,但最终习俗战胜了他的愿望。
(3) 英译者注:佩特罗尼乌斯是402—408年期间的高卢总督。
(4) 英译者注:罗马城市的市政机构称为“库里亚”(curia),这些机构中为数众多的成员被称为“库里亚莱”(curiale)。
(5) 英译者注:指君士坦丁,普拉西狄乌斯的第二任丈夫,洪诺留在421年选择他共同执政。
(6) 中译者注:古罗马的标准金币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