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睡好。夜里一点半送走杰米后,她不大情愿地回床睡觉,一直躺到早上七点,她都没怎么睡着,最后索性起床冲咖啡。一整夜,她都时梦时醒,醒着的时候睁开眼,看着近乎全黑的房间,往事联翩,之后又迷迷糊糊地做起狂热的梦来。起床后,她在咖啡上花了将近一个小时——他俩说好要一起去外面吃早餐的。咖啡喝完,除了提前梳妆打扮,她没有其他事可干。她刷了咖啡杯,铺好床,仔细地检查待会儿要穿的衣服。望着窗外的蓝天白云,她毫无必要地忧虑今天会不会是好天。她坐下看书,然后又想着应该给姐姐写封信。她用最工整的字迹写道:“我最亲爱的安妮,等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结婚了。这听起来是不是很奇怪?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让我告诉你事情的来龙去脉,你就会明白‘奇怪’都算不上确切的形容……”

她坐在椅子上,手握墨水笔,犹豫着应该怎么往下接。她看了看已经写好的句子,忽然把整张信纸撕个粉碎。她走到窗边,确信今天是个好天,然后突然想到或许不该穿那条蓝色的绸缎裙:太普通了,近乎呆板,她应该要显得温柔,要有女人味才是。她焦虑地翻看衣柜里的裙子,最终,目光停留在一条去年夏天穿过的印花裙上。她踟蹰着:有褶饰的领口,她穿显得太嫩,而且现在还没暖和到可以穿印花裙,然而……

她把绸缎裙和印花裙并肩挂在衣橱门的外侧比对着,然后又移开被她当作迷你厨房用的小柜子上的玻璃门。她把咖啡壶底下的炉火点燃,又走到窗边,外面阳光灿烂。等咖啡壶“突突”作响时,她走回来,给自己又倒了一杯咖啡——倒在一只干净的杯子里。要是不赶紧吃点实在的东西,我肯定会头痛的,她心想,喝了这么多咖啡,抽了这么多烟,却没有吃早点。婚礼当天犯头痛,这可不行。她走到卫生间,从柜子里取出一个装阿司匹林的小铁皮盒,塞进蓝色的皮包里。假如决定穿那条印花裙,就得配褐色的皮包,可她只有一个褐色皮包,而且已经很旧了。她感到无助,目光在蓝色皮包和印花裙之间来回摇摆,接着她放下包,又去拿起咖啡杯,再度坐回到窗边。她喝着咖啡,打量着她的一室户公寓。他俩计划好今晚回到这里,一切都不容有失。突然,她意识到自己忘记给床换上干净的床单了,惊慌不已。洗衣店刚把洗好的衣物送回来,她赶紧从衣柜的最高层取出洗净的床单和枕套,重新铺好床。她动作很快,这样就没时间去想自己干吗要换床单。这是张沙发床,还配了让它看起来更像沙发的床套,等一切完成后,其实看起来和没换床单之前差不多。她把换下的床单和枕套拿进卫生间,塞到盥洗池下方的衣物篮里。她把原先的毛巾也扔到篮子里,全换上干净的。等回到房间时咖啡已经凉了,不过她还是把咖啡喝光了。

等忙完这些再看时钟,九点已过,这时她终于知道要抓紧了。她洗了澡,用了一条刚换好的干净毛巾,用完后也扔进衣物篮,再换上一条干净的。她很仔细地梳妆打扮,保证所有的内衣衬裙都是干净的,而且绝大多数是新的;她把前一天穿的所有衣服(包括睡衣)都塞进了衣物篮里。等到要穿裙子的时候,她又在衣橱前犹豫起来。蓝裙子当然体面,而且干净,还很合身,但之前和杰米出去的时候她已经穿过好几次了。而且说实话,蓝裙子本身没有什么出彩之处,婚礼应该穿些独一无二的。印花裙很抢眼,而且杰米没看她穿过,但现在这个季节就穿这样一条裙子,显得太急吼吼了。最后她想,反正今天我结婚,我想穿什么就穿什么。于是她从衣架上取下这条印花裙。当她把裙子套上身时,她觉得它又鲜亮又轻巧,可是当她望见镜子里的自己时,她才想起来,有褶饰的领口挡住了她迷人的脖颈,夸张的大裙摆显然是做给小姑娘穿的,让她们可以到处乱跑,翩翩起舞,而且还可以在走路的时候毫无顾忌地扭屁股。看着镜中的自己,她不禁感到恶心:就好像我为了讨他欢心,特意要精心打扮;他会觉得我是因为他要娶我,才拼命装年轻。这么想着,她匆忙脱下这条裙子,但因为动作太急,裙子的一只袖口开了线。穿上那条旧的蓝裙子,她觉得更舒服、更亲切,不过毫无兴奋感可言。虽然她坚定地告诫自己穿什么并不重要,但身子还是不禁挪到衣橱边,想看看还有没有别的选择。剩下的衣服没有一件适合结婚穿,有一刻,她甚至绝望地想,干脆去最近的小店赶紧买条新裙子。但眼看已经快十点了,她必须要弄头发和化妆。头发简单,在颈后扎一个发髻,但化妆又是一道艰难的选择题:是看起来越漂亮越好呢,还是尽量展现真实的自己?她可以不去遮盖蜡黄的肤色,眼睛旁边的皱纹也可以不在乎,尤其是今天,这么做会显得她是为了结婚才这么大费周章。但是她没法接受杰米会领着一个黄脸婆去结婚。你毕竟已经三十四岁了,在卫生间里,她对镜中的自己宣告这个残酷的事实,虽然她的证件上写着三十岁。

已经十点零二分了,她对自己的裙子、脸蛋和公寓没有一样感到满意。她又热了一壶咖啡,又回到窗边坐下。现在做什么都没用,她想,临阵磨枪一点儿用也没有。

她试图接受现实,试图去想杰米,可是她的脑中既没有浮现他的脸庞,也没有响起他的声音。人总是想不起自己爱的人,她这么想着,说服自己不去纠结于今天或者明天,而是要展望更久远的未来。到那个时候,杰米已经成为一位名作家,而她已经辞去工作,他们会住进上周一起聊起的那间金黄色的乡村小屋。“我以前很会做菜,”她向杰米保证过,“只要给我一点儿时间重温,我就能想起怎么做天使蛋糕,还有炸鸡。”她知道这些话会在杰米的脑中回荡,带着几分浓情蜜意,“我还会做荷兰酱。”

十点半了。她站起来,目标明确地走到电话机旁,拨通号码,等着,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女孩的铿锵嗓音:“现在是十点二十九分整。”她下意识地把钟调慢一分钟。想起前一晚她在自己家门口说过:“十点。我会准备好的。你是说真的?”

当时,杰米大笑着顺着走廊离开。

到十一点的时候,她已经把印花裙开线的袖口缝好,小心地把针线盒放回衣柜里。换上印花裙后,她又坐到窗口,喝起另一杯咖啡。我本来可以花更多时间来想穿什么衣服的,她想,可是现在太晚了,他随时都会到。她不敢做任何补救,任何补救的尝试都意味着从头来过。公寓里没有留给她自己吃的东西,有的只是她小心存起来等着他俩开启人生新篇章时享用的食物——没开封的培根,没动过的一打鸡蛋,没开封的面包和黄油——明天的早餐。她想过跑到楼下的杂货店买点吃的,在门上留张条子,但还是决定再耐着饥饿等一等。

到十一点半的时候,她感到头昏眼花:必须下楼买点吃的。要是杰米有电话,她肯定早就打给他了。此刻,她只能拉开书桌抽屉,在便笺纸上写道:“杰米,我去楼下的杂货店,五分钟后就回来。”笔漏了墨水到她的手上,害她要去卫生间洗掉,用了一条干净的毛巾,之后只能再换一条新的。她把便笺贴到门上,再次检查了公寓,等确保一切完美无瑕后,她关上房门。因为担心他随时会来,她没有锁门。

在杂货店里,她发现自己除了想再喝上几杯咖啡之外没有任何想吃的东西。她买了咖啡,但是还没喝完就匆匆回家,因为她忽然想到杰米很可能已经在楼上等着了,而且他肯定等不及要开始婚礼仪式。

不过楼上的一切都还是她离开时的样子,安安静静,蓄势待发:门上是她寂寞的便笺,因为她先前抽了太多的烟,公寓里的空气不大好闻。她打开窗,坐在窗口,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等恢复意识的时候,已经十二点四十了。

此刻,她才真正害怕起来。眼前这整个严阵以待的公寓让她猝不及防,从十点开始,所有东西都准备一新而且没再被碰过。她怕急了,而且感到再不抓紧就真的来不及了。她从椅子上站起来,几乎是横穿房间跑去卫生间,往脸上扑冷水,用了一条干净的毛巾。这一次她把用过的毛巾随便地挂回到毛巾架上,晚点再换也来得及。她穿着印花裙,套上外套,没戴帽子,手上是颜色不搭的蓝色皮包,里面装着阿司匹林。她就这样走出公寓,锁好门,没有留便条,匆忙地走下楼梯。她在街角招了一辆出租车,把杰米家的地址给了司机。

其实没有几步路。如果不是这么虚弱,她完全可以走过去。然而,坐进出租车后,她才意识到就这样贸然地把车停在杰米家门口会显得多么冒失。于是,她请司机把她放在杰米家附近的街角。她付了钱,等出租车离开后才走过去。她从没来过这里,这栋楼很老,但是很体面,门口的信箱上没有杰米的名字,住户的对讲机上也没有他的名字。她核对了地址,是这里没错,最后她按响了写着“大楼管理员”的门铃。大概一两分钟后,大门开了,她推开门,走进昏暗的大堂。她不知所措,直到走廊尽头的一扇门开了,有人在问:“有什么事?”

她很快意识到她不知要怎么回答,于是走向这个背着光站在房门口的人。等走到足够近时,这人又问:“有什么事?”她看到这是个穿着衬衣的男人,因为光线的缘故,双方都看不清彼此。

她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硬着头皮说:“我在找一个住在这栋大楼里的人,可在外面没看到他的名字。”

“你找的人叫什么名字?”这人问。她意识到她必须回答这个问题。

“詹姆斯·哈里斯,”她说,“哈里斯。”

这人沉默了一会儿,接着自言自语地念叨着“哈里斯”。他转身往房间有光亮的深处走去,说:“玛吉,你过来一下。”

“又有什么事?”里面传出一个声音。等了好一会儿(等这么久,也没人搬把椅子出来让她坐),一个女人走到门口的这个男人身旁,瞅着黑黢黢的走廊。“这儿有位女士,”男人说,“她想找个叫哈里斯的男人,住在这栋楼里。有这个人吗?”

“没有,”女人说,她的声音里有取笑的意思,“这儿没有叫哈里斯的男人。”

“抱歉。”男人说,准备关门。“你找错地方了,女士。”他说。不一会儿又低声补充道:“要么就是找错人了。”说完,他和身旁的女人都笑了。

当门几乎完全阖上时,她孤零零地站在昏黑的大堂里。她对透出细长光亮的门缝说:“我很清楚,他真的住在这儿。”

“瞧,”女人说着,又微微打开门,“这种事经常发生。”

“请不要敷衍我,”她说,嗓音里透露出三十四年累积起来的尊严和骄傲,“我猜你们不明白这件事情的性质。”

“他长什么样?”女人疲惫地问,门仍然只是半开。

“他个子很高,皮肤很白。经常穿藏青色的西装。他是个作家。”

“没这个人。”女人说。但她想了想又补了一句:“他有没有可能住在三楼?”

“我不清楚。”

“有这么个人,”女人想起了什么,“他经常穿藏青色西装,之前在三楼住过。罗伊斯特家去北部看亲戚的时候,把公寓借给了他一阵。”

“很有可能。我猜,虽然……”

“这家伙整天穿藏青色西装,但我不知道他有多高,”女人说,“他在那儿住了一个月左右。”

“一个月之前应该是……”

“你去问问罗伊斯特家,”女人说,“他们今天早上回来的,三楼B座。”

这次,门紧紧关上了。大堂非常昏暗,楼梯看起来更暗。

上到二楼的时候,从高处的天窗漏进来一丝光亮。公寓门排成一条直线,一层有四间,各守一隅,彼此之间并无往来。二楼C座的门口有一瓶牛奶。

走到三楼,她在楼梯口停了一会儿。三楼B座里有人在放音乐,她还能听见说话的声音。半晌,她鼓起勇气敲了敲门,见没人应门,她再次敲门。门终于开了,音乐声直接灌入她的双耳,是午后的交响乐广播。“您好,”她礼貌地向门口的女人问好,“罗伊斯特太太?”

“是我没错。”女人穿着家居服,脸上是前一晚的妆容。

“我能向您打听一些事吗?”

“当然。”罗伊斯特太太说,纹丝不动地站着。

“是关于哈里斯先生的。”

“哪个哈里斯先生?”罗伊斯特太太冷冰冰地问。

“詹姆斯·哈里斯先生。跟您借公寓的先生。”

“喔,上帝,”罗伊斯特太太说,她似乎此刻才第一次睁开眼睛,“他做了什么?”

“没做什么。我只是想找他。”

“喔,上帝,”罗伊斯特太太再次发出感叹,接着她把门开大一些,“请进,”同时她对房间里喊,“拉尔夫!”

公寓里漫溢着音乐。沙发上,椅子上,还有地板上全是收拾了一半的行李箱。墙角的餐桌堆着没吃完的午餐,桌旁坐着一个年轻男人,有一分钟,她恍惚觉得他像极了杰米,之后年轻人起身向门口走来。

“怎么了?”他问。

“罗伊斯特先生,”她说,声音很难盖过这震天价响的音乐,“楼下的大楼管理员告诉我詹姆斯·哈里斯先生之前住在这儿。”

“没错,”他说,“如果他是叫这个名字的话。”

“我猜是你把公寓借给他的。”她说,对他的回答感到惊讶。

“我对他的事情一无所知,”罗伊斯特先生说,“他是多蒂的朋友。”

“不是我的朋友,”罗伊斯特太太说,“他不是我朋友。”她已经走到餐桌旁去了,此刻正在给一片面包涂花生酱。她咬了一口,对丈夫挥舞着抹了花生酱的面包,说话时嘴里的食物还没吞下去,“不是我朋友。”

“你是在该死的互助会里认识他的。”罗伊斯特先生说。他把椅子上的行李箱放到地板上的收音机旁,之后索性坐在地板上,随手拿起身旁的一本杂志。“我跟他之间说话都没超过十个词。”

“你说可以把地方借给他住,”罗伊斯特太太说,之后又咬了一口面包,“最起码,你对他这个人没什么意见。”

“对你的朋友,我不会发表任何意见。”罗伊斯特先生说。

“相信我,要是他真是我的朋友,你会发表一大通意见的。”罗伊斯特太太话中有话,她又咬了一口面包,“相信我,他会有一大通意见的。”

“我不想再跟你争下去,”罗伊斯特先生说,把脸埋进杂志里,“不说了。”

“你看,”罗伊斯特太太拿着涂了花生酱的面包指着丈夫,“你老是这个样儿,动不动就这样。”

除了罗伊斯特先生身旁的收音机传出的嘹亮乐声,公寓里没有别的声音。她用一种自觉无法匹敌收音机的音量说:“那么,他已经走了吗?”

“谁?”罗伊斯特太太问,手里拿着花生酱瓶子。

“詹姆斯·哈里斯先生。”

“哦,他?他应该是今天早上走的,在我们回来之前。哪儿都看不到他的影子了。”

“走了?”

“不过一切都很好,再好不过。我告诉过你,”她对罗伊斯特先生说,“我告诉过你他会把公寓打理妥当。我看人总是很准。”

“你只是运气好。”罗伊斯特先生说。

“家里的一切都是老样子。”罗伊斯特太太说,再次标志性地挥舞面包。“一切跟我们走的时候一个样儿。”她说。

“你们知道他现在在哪儿吗?”

“不知道,”罗伊斯特太太用愉悦的语调说,“但就像我说的,他把一切都打理得很妥当。怎么了?”她突然问,“你在找他?”

“为了很重要的事情。”

“抱歉他不在这儿了。”罗伊斯特太太说。看到客人转身出门时,她礼节性地送了两步。

“可能管理员看到过他。”罗伊斯特先生说话时,头仍然埋在杂志里。

身后的房门一关,她又回到了黑黢黢的走廊上,不过至少听不见收音机的音乐声了。等罗伊斯特太太再度开门,从楼梯口喊她时,她已经走下了一半的楼梯。“要是我看到他,会跟他说你在找他。”

我该怎么办?她想着,出了公寓楼,回到大街上。没有杰米的音信,她没法回家。她在人行道上愣愣地站了很久,久到街对面正巧把头探出窗口的女人着急喊人出来看她有没有事。最终,她心血来潮地走进公寓楼旁的一家熟食铺,这个方向是她回家的方向。熟食铺里,有个瘦小的男人正倚靠着柜台看报纸,见她进来,他抬起头,然后走到柜台内侧招呼她。

她看着玻璃柜里的冷切肉和奶酪,羞涩地说:“我正在找一个住在隔壁大楼里的男人。我想或许你见过他?”

“你干吗不去问住在大楼里的人?”男人说着,眯起眼审视她。

他的态度这么冷淡全是因为见我不买东西,她想。“很抱歉,”她说,“我问过他们了,但他们都不认识他。他们说他今天早上走了。”

“我不知道你问我做什么,”他说,身子情不自禁地挪向报纸的方向,“我又不是在这儿监视隔壁大楼有什么人进进出出。”

她赶紧说:“我以为你可能会留意到,只是这样。他可能会经过这里,在十点之前,他很高,而且总穿藏青色西装。”

“女士,你知道这儿每天会进来多少穿藏青色西装的男人吗?”这人问,“你以为我整天吃饱饭没事干,就为了……”

“我很抱歉。”她说。走出门的时候,她听见他说:“真是见了鬼了。”

往街角走的时候,她心想,他肯定也是往这个方向走的,这是去我家的路,这是他唯一会走的方向。她试着想象杰米:他会在哪儿过马路?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他会在自家公寓前过马路,还是走到某条街当中随便过马路,还是在街角等红绿灯)?

街角有个书报摊,他们可能见过他。等前面的男人买完报纸和另一个女人问完路,她赶忙走上前。当摊主看到她时,她问:“能不能请你告诉我,今天早上十点之前有没有一个个子很高,穿藏青色西装的男人经过这里?”摊主只是一言不发地看着她,眼睛瞪得大大的,嘴巴微张。她想,他肯定以为她在说笑,要不就是在故意寻他开心,所以她严肃地补充道:“我有很重要的事。请你相信我,我不是在跟你开玩笑。”

“女士,你看。”男人终于开口了。但她又着急地补充说:“他是个作家。他可能在你这儿买过杂志。”

“你找他做什么?”男人问,微笑地看着她。她意识到身后还有一个男人在等着,摊主可能是在跟他微笑致意。“没事了。”她说。但是摊主说:“听着,他可能真的来过这儿。”他露出的是那种心照不宣的微笑,而他的目光已经转移到她身后的男人身上。她忽然意识到自己穿着不合时宜的印花裙,她急忙裹紧外套。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摊主说:“抱歉,我真的说不准,不过今天早上可能真有个像你朋友的人经过。”

“十点左右?”

“十点左右,”摊主说,“高个子,藏青色西装。如果是他,我完全不会觉得意外。”

“他往哪个方向走的?”她迫切地问,“上城区?”

“上城区,”摊主点头说,“他往上城区的方向走的,就是这样。这位先生,我能为您做什么?”

她退到一旁,把外套裹得紧紧的。之前站在她身后的男人抬眼看了看她,之后他跟摊主相互递着眼色。她犹豫着要不要给摊主一些小费,可是当两个男人都大笑起来时,她疾步往前走了。

上城区,她心想,这就对了。走到马路上时,她在心里盘算着:他不可能在这儿过马路的,只要他往上城区的方向走,再过六条街,往旁边一拐就是我家。走过一条街后,她经过一家花店,橱窗里有婚礼的摆饰。她想,怎么说今天也是我大喜的日子,他可能会买花给我。这么想着,她就走进花店。店主从店铺后方迎上来,衣着光鲜,笑容满面。她没等他开口就抢先说话,这样他就不会以为她要买东西。“这件事情真的很要紧,我一定要找到今天早上可能进来买过花的这个男人。很要紧。”

她说完调整呼吸,店主说:“好的,他买了什么样的花?”

“我不知道,”她对店主的反应感到很意外,“他从没……”她想了想改口说:“他是个个头很高的年轻人,穿藏青色西装。大概是早上十点。”

“这样啊,”店主说,“抱歉,真的,我可能帮不上……”

“但是这很要紧,”她说,“他可能进来的时候样子很着急。”她觉得自己补充的信息很有用。

“嗯。”店主说。他的笑容很和善,露出了整排的小牙齿。“如果是买花给一位女士的话,”他说着,走回柜台,打开一本大本子,“花是送到哪个地址去的?”

“啊?”她说,“我觉得他没有把花送到哪个地址去。是这样的,他走进来,他买了花带走。”

“女士,”店主说,这次他生气了,微笑中有鄙夷的意思,“是这样,你必须明白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忙……”

“麻烦帮我想想,”她乞求说,“他很高,穿藏青色西装,大概是今天早上十点。”

店主闭上双眼,一根手指抵着嘴巴,深思着。接着他摇了摇头。“我真的想不起来。”他说。

“谢谢你。”她失望地说,往门口走去。忽然,店主用尖厉的嗓音激动地说:“等等!女士,等一下。”她转身,店主又露出了深思的神色,然后说:“菊花?”他想在她的脸上找到答案。

“喔,不是。”她说,嗓音在打战,必须冷静一会儿才能往下说。“我很肯定,他不会在这种日子买菊花。”

店主紧闭双唇,冷冷地望向一边。“嗯,我当然不知道是什么日子,”他说,“但是我很肯定你问的这个男士今天早上来过,还买了一束菊花。没有订外送。”

“你肯定?”她问。

“很肯定,”店主强调说,“肯定就是这个男人。”他露出灿烂的微笑。她也回以微笑,然后说:“好吧,非常感谢你。”

他送她到门口。“要不要来上一朵胸花?”他边走边说,“红玫瑰?栀子花?”

“真的很感谢你帮我。”她在门口说。

“女士们有花相衬的时候最好看,”他说,头微微倾向她,“或许你喜欢兰花?”

“真的不用,谢谢你。”她说。他答道:“我希望你能找到你的那位先生。”说完发出不悦的啧啧声。

她继续往上城区走的时候,心里想:每个人都觉得我在寻开心。她再次用手裹紧外套,这样印花裙只会露出百褶边。

街角有个警察。她想,干吗不去找警察呢?碰到有人失踪,你总是去找警察帮忙。但很快她又想,我看起来肯定像个傻子。她马上想象自己站在警察局里说:“对的,我们说好今天结婚的,但是他没来。”然后那些警察三三两两地围着她,听完她说的,然后先是看她,再是看她的印花裙。她的妆容过于鲜亮,他们准会在暗地里笑她。她没法跟他们解释更多,她没法说:“对,这听起来很傻,对吧?我已经换好衣服化好妆了,在找一个答应娶我的年轻男人。但你们根本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我是个很好的女人,有很多你们看不到的好。我很聪明,有时还很有幽默感,我是好人家的姑娘,我有我的骄傲,我重感情,心思细腻,对生活也很有规划。这会让男人对未来充满动力,而且会让他们感到满足和快乐。你们看我的时候看不到这些。”

找警察不是什么好主意,不要说杰米现在全不知情,要是他知道她去找警察,心里不知道会怎么想。“不,不。”她说出声,加快了脚步。某个经过她身边的人停下来,好生打量着她。

在下一个街角——她距离自己家还有三条街——有个擦鞋摊,有个老人坐在其中的一把椅子上,打着瞌睡。她走到他面前,等着。过了一会儿,他睁开眼睛,向她微笑。

“瞧,”她的话径直蹦了出来,没有经过思索,“我很抱歉打扰你,不过我在找一个年轻男人,他大约今天早上十点经过这里,你见过他吗?”她开始描绘他,“高个子,藏青色西装,手里拿着一束鲜花?”

她还没说完,老人就在点头了。“我看到过他,”他说,“是你朋友?”

“对。”她说,情不自禁地回以微笑。

老人眨了眨眼说:“我记得当时我在想,你肯定是去见女朋友的,小伙子。他们都是去见女朋友的。”说完后,他豁然地摇摇头。

“他往哪个方向走的?顺着大道笔直走?”

“对对,”老人说,“擦了鞋,拿着花,打扮得很体面,样子很着急。当时我就想,你要去见姑娘。”

“谢谢你。”她说着,从包里摸零钱。

“他的姑娘见到他时肯定会很高兴,他打扮得很体面。”老人说。

“谢谢你。”她又说了一次,从包里抽出手来,手里空空如也。

这是她第一次有十足的把握他肯定在等她,于是她迅速走过剩下的三条街,印花裙的百褶边在外套下扭着。她回到住的那条街,在街口她还看不到自家的窗户,看不到杰米是不是在探头张望,是不是在等她,是不是在她向他跑去时也迫不及待地跑下楼来。走到公寓楼门口时,她握着钥匙的手在打战,当透过橱窗望进那家杂货店的时候,她想起了自己早上的惊恐,她在那里面买咖啡喝,现在她笑了。到自己的公寓门前时,她急不可遏,隔着还没打开的门就喊起来:“杰米,我回来啦。我担心死了。”

她的公寓正在等她,静悄悄,空荡荡,午后长长的日影从窗口折射进房间。好一会儿,她只看到空咖啡杯,她想,他肯定来过,在这儿等她。接着,她才想起这是自己早上喝光的杯子。她查看整间公寓,打开橱柜,还走到卫生间里。

“我从没见过他,”杂货店员工说,“我很肯定。要是有人手里拿着花,我肯定会留意到的。没有那样的人走进来。”

看到她走回来,擦鞋摊的老人又从瞌睡中醒来。“又是你啊。”他说,露出一丝微笑。

“你确定?”她厉声问,“他真是顺着这条路往上城区的方向走的?”

“我确实看到他了,”老人说,比她的语气更威严,“我想,这是个要去见姑娘的小伙子。我看着他走进那栋楼的。”

“哪栋楼?”她用空洞的嗓音问。

“那栋,”老人说,他身子前倾用手指了指,“就在前面那条街。他拿着花,擦了鞋,准备去见他的姑娘。走到她家大楼里去。”

“哪栋?”她问。

“大概是街中间的那栋楼,”老人说,他用怀疑的眼神瞅瞅她,“你准备要怎么做?”

她几乎是跑着离开的,都没停下说句“谢谢”。走到前一条街,她的步伐还是很快,仔细搜寻每栋大楼,看杰米有没有在窗口向外张望,她还仔细听是否有地方传来他的笑声。

有个女人坐在其中一栋楼门前,时不时用胳膊机械地推一下婴儿车。车里的婴儿睡熟了,随着车一前一后地摇着。

到现在,她已经能很溜地问这个问题了。“抱歉,今天早上十点,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年轻男人走进这里的哪一栋楼?他个子很高,穿藏青色西装,手里拿着一束花。”

有个大约十二岁的男孩听到了,认真地打量着推婴儿车的女人,再看看她,偶尔也瞥瞥睡着的婴儿。

“听着,”女人话语中能听出倦意,“这孩子早上十点要洗澡。你说我可不可能看到陌生男人在附近走动?”

“他拿着一大束花?”男孩问,扯了扯她的外套,“一大束花?我见过他,夫人。”

她低头,看到男孩正无礼地对她咧嘴笑。

“他进的是哪栋楼?”她担心地问。

“你准备跟他离婚?”男孩急切地问这个问题。

“这不是你应该问一位女士的问题。”摇着婴儿车的女人说。

“听我说,”男孩说,“我见过他。他进了那栋楼。”他手指隔壁的大楼。“我跟着他,”男孩说,“他给了我二十五美分。”男孩压低声音说:“今儿我运气真好,他给了我二十五美分。”

她给了男孩一张一美元的纸币。“他去了哪里?”她问。

“顶楼,”男孩说,“我一直跟着他,直到他给了我二十五美分。他一路上到顶楼。”男孩退回人行道上,和她隔着几步远,手里紧紧握着一美元纸币。“你准备跟他离婚?”他再次问。

“他手里拿着花?”

“对啊,”男孩说,他开始尖叫起来,“你打算跟他离婚,夫人?你抓到他的把柄了,对吧?”他一边跌跌撞撞地跑下街道一边大喊:“可怜的家伙被她抓到把柄喽!”推婴儿车的女人也咯咯笑了。

那栋公寓楼的大门没上锁,门外既没有门铃也没有对讲机,连住户的名牌都没有。楼梯看起来狭窄、肮脏,顶楼有两间公寓。应该是靠外的那间——门口有张揉皱了的花店单子和一条打结的纸缎带——这是线索,这场猫鼠游戏的最后线索。

她敲响了门,觉得自己听到公寓里有人在。突然,她惊恐万分地想:要是杰米真的在里面,要是开门的人真是他,我该说什么?里面的人声忽然安静下来。她再次敲门,一切都沉静下来,只能听到很远的地方传来类似笑声的声音。他可能已经在窗口看到我了,她想,这是靠大门这一侧的公寓,刚才那个孩子说话这么大声……她等待着,之后又敲了敲门,但一切仍是寂静的。

最后,她走到同一层的另一间公寓前,敲响那扇门。她的手还未移开,那扇门就开了,她看到空空如也的小阁楼,墙上赤裸裸的板条,没有上漆的地板。她往里走了一步,四处张望:公寓里满是装石灰的袋子,成堆的旧报纸,还有一只破损的行李箱。忽然传来一阵窸窣声,她意识到可能是老鼠,之后她就看到了它,就坐在她旁边,离墙很近。它魔鬼般的脸很警觉,一双灰亮的眼睛紧盯着她。她赶紧退出去,关上门,印花裙的一角被门缝夹住,破了个口子。

她知道有人在另一间公寓里,因为她确定自己听到了低沉的人声和偶尔的笑声。之后,她反复回来造访,第一周她每天都来。早上,她会在上班路上折过来;晚上,独自去吃晚饭的时候也会来。但无论她多么频繁、多么坚定地叩响房门,永远没有人来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