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说过,如果我们将心理分化为本我、自我和超我来代表我们知识的任何进步,那它应当可以让我们更加透彻地了解心理的动态关系,并能够更清楚地将它们描述出来。我们也总结出自我格外地受到知觉的影响,并且大体地说,知觉对于自我的重要性就如本能对于本我的重要性。同时,自我也经常受到本能的影响,就像本我一样,如我们所知,本我只是一个经过特殊改变的部分。
我最近发展了关于本能的一项新的观点(1),我将在这里紧握住这个观点并且将之作为我进一步讨论的基础。根据这个观点我们必须将本能区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性的本能或者说性爱本能(Eros),这种本能到目前为止是更明显的,也是更容易研究的本能。它不仅包含了严格意义上的不受约束的性的本能和源自它自身的目标抑制或者本性升华的本能冲动,还包含了归属于自我的自我保护的本能,并且在我们分析工作的开始我们就有足够的理由将这种自我保护的本能与性的对象性本能相对比。想要指明第二种本能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们在最后只能将施虐癖视作它的代表。基于理论思考的基础,和生物学的支持,我们提出了死亡本能的假说,这种本能的目的就是有机生命带回没有生命的状态。从另一方面来说,我们假设性爱本能通过将由活着的物质分散成的微粒创造一个意义在变得越来越重大的结合体,将目标对准了复杂的生命,当然同时,也在保护它。这样的话,两种本能在最严格的词义上来讲都是保守的,因为这两种本能都将竭力去重建由于生命的出现而受到影响的事物状态。因此生命的出现是生命继续的原因,同时也是与死亡抗争的动机,并且,生命本身也是这两种趋势之间的冲突与妥协。生命起源的难题将仍然是宇宙哲学的难题,而生命的目标和目的这个问题的解释则具有二元性。
基于这种观点,一种心理学的进程(分解代谢的合成代谢进程)将会与这两种本能分别产生联系。尽管比例不同,但是这两种本能将会活跃在生命物质的各个微粒中,因此,某一种物质就可能成为性爱本能的主要代表。
这个假设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理解这两种本能融合,混合和相互混杂的方式,但是它是有规律地非常广泛地发生的,这对于我们的构想来说是不可缺少的假设。作为一个由单细胞生物到多细胞生命形式的结合的结果,单细胞的死亡本能可以被成功地中和,并且破坏性冲动可以通过一个特殊器官为媒介被转移到外部世界。这个特殊的器官似乎可以是肌肉器官,因此死亡本能似乎可以将自己——或许是将自己的一部分——表示为一种对外部世界和其他生物产生破坏的本能。
一旦我们承认这两种本能相互的观点,那它们中的一种或多或少完整地“离解”的可能性就会自己强加在我们身上。性本能中的施虐欲的部分将会成为一种可用的本能融合的经典案例,尽管没有一种施虐欲能够达到极点。从这一点上我们得到了一个关于广泛存在的事实的观点,而这些事实之前都没有被清楚地考虑过。我们发现,为了发泄的目的,破坏的本能被习惯性地用来为性爱本能服务。我们猜想癫痫的发作是本能离解的迹象和产物,并且我们认识到在一些严重的神经症——比如强迫性神经症——所造成的影响中,本能的离解和死亡本能的明显的出现是需要特别考虑的。快速地做一个归纳,我们也许会猜想,欲望退行(比如对生殖器的欲望阶段到虐肛阶段)的本质存在于本能的离解,相反地,由早期阶段到最后的生殖器之恋的阶段的发展则会增加性爱欲望的成分。常常十分强烈地存在于对神经症的本质倾向中的普通矛盾是否应该被视作离解的产物,这样的问题也产生了。但是,矛盾是非常基础的现象,它更可能代表的是一种还不完整的本能离解。
我们自然应当转移我们的兴趣来调查在我们假设存在的结构——自我、超我和本我——中,这是一方面;而另一方是在两种不同的本能中,是否有可能存在可以追溯的结构联系,并且更进一步地说,控制着各个心理进程的唯乐原则是否可以显示出与这两种不同的本能以及与我们描绘出的思想中的分化有着永恒不变的联系。但是在我们对其进行讨论之前,我们必须消除一个涉及阐述问题本身的术语的疑虑。毫无疑问,唯乐原则和自我的分化确实是有临床论证的,但是这两种本能的区别却似乎并没有得到足够的确定,并且临床分析的事实也可能会同它的主张一同被消除。
出现了这样一个事实。我们提出爱与恨这样的对立性来解释着两种本能之间的相互反对。我们不难找出性爱本能的例子,但是我们必须感到感激我们在恨的指引下,在破坏的本能中找到了难以捉摸到的死亡本能。现在,临床观察表明不仅恨以一种没有预料到的规律性陪伴着爱,并且在很多时候,恨可以转变为爱,爱转变为恨。如果这种变化并不仅仅是时间的演替——也就是说如果它们中的一个真正地转变为了另一个,那么很明显,我们所讨论的主题将会在性爱本能和死亡本能之间存在的最基本的区别下被去除掉了,这个区别预先假定了朝着对立方向行进的生理过程。
现在,出现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先爱后恨的情况(或者相反)的情况是因为那个人给了他这样做的理由,这样的情况对于我们的问题来说显然没有任何关系。而另外的情况,比如最开始由敌意和好斗的趋势转变而来的爱意还未明显地表示出来,这样的情况也是与我们没有关系的,因为这种情况也许是对象性情感灌注的破坏性的部分迅速地前行,然后才加入了性爱的部分。但是我们知道,在神经症心理学的几个例子中,假定转化并没有发生貌似是更为合理的。在迫害妄想症中,患者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来抵御对某些特定的人的极度强烈的同性之恋,结果,这个他所爱的人则几乎变成了他的迫害者,患者便往往会对他做出危险的攻击。在这里我们有权利插入一个之前的阶段,这个阶段将爱转变成了恨。在同性恋起源,还有非性欲的社会情感的情况中,分析调查只在最近教导我们辨识出,导致攻击性倾向的竞争的剧烈感情是存在的,并且只有在这些东西被克服以后,之前的被恨的对象才会变成被爱的对象,或者造成一种自居。问题出现在我们是否要在这些例子中假设一个由爱到恨的直接转变。
但是,我们通过对涉及妄想症的转变进程分析调查发现,还有另一条可能的途径。一种矛盾的态度从一开始就是存在着的,并且转变也通过情感灌注的反应替代受到影响,能量从性冲动中引出并加在了敌意冲动上。
当导致同性恋的敌对的竞争被克服时,一种虽然不是完全一样但是很相似的事就发生了。敌对的态度没有被满足的迹象,因此——因为经济原因——它将被一个有着更多被满足的前景——也就是发泄的可能性——的爱意态度所替代。因此我们看到这些情况并不能满足我们做出一个由恨到爱的直接转变的假设,这个假设与这两种本能之间的本质区别是不相容的。
但是我们注意到,通过提出这种由爱转变为恨的途径,我们不言而喻地做出了另一个应当明确陈述出来的假设。我们估计在人的心里——不管是自我还是本我中——存在一个可以转换的能量,这种能量本身是中性的,它可以用于加强质量上有着分化的性冲动或者破坏性冲动,并增强它自己的总的情感灌注。如果不做这样一个可以转换的能量存在的假设的话,我们将不能有所寸进。唯一的问题就是这种能量是从哪里来的,属于什么,它意味着什么。
关于本能的冲动特性和其经历各种变迁兴衰依然存在的特性的问题依然十分朦胧并且直至今日都很难被解决。在尤其能容易被观察到的性构成的本能中,是可能观察到与我们讨论的是属于同一类型的进程的。例如,我们发现各本能成分之间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交流,也就是说一种来自特定性欲发生本源的本能可以将它的情感的强烈程度转移给另一个来自不同本源的本能成分,这样一种本能的满足就可以取代另一种本能的满足,以及同一性质的更多的事实——这些事实必定会鼓励我们敢于做出一些肯定的假设。
此外,在当前的假设中,我只做出了一个假设,并且没有证据提供。似乎这种可替换的中立的能量貌似是真实的,毫无疑问它产生于欲望的大量自恋之欲——这是非性欲的爱的本能,在自我和本我中都起到了作用。(性欲的本能总而言之似乎比破坏性本能更有可塑性,更容易转变和被替代。)由此我们可以很容易地继续假设这种可以被替换的欲望被用于唯乐原则的服务中,以消除心理阻塞并促进发泄。在这种关系中,只要发泄以某种方式发生的话,我们在通往发泄现象发生的道路上就很容易观察到某种冷漠。我们知道这种特性,这是本我中精神集中发泄过程所特有的。这种对于对象的奇怪的冷漠发生在性欲的情感灌注,并且在分析发生转移的时候尤为明显,它不可避免地发展不管它们的对象是什么人。不久之前兰克发表了一些很好的例子,关于可以将神经质的复仇行为引导施加在错误的人身上的方法。如此表现出的无意识的行为让我想起了一个关于三个农村裁缝的喜剧故事,因为村里唯一的铁匠犯了死罪,所以故事中三个裁缝中的一个必须要被处以绞刑。惩罚行为是必须的,即便没有惩罚到有罪的人。我们是在研究睡梦工作的时候第一次遇到这种由原始进程造成的替换中产生的松散现象。在那种情况下,对象如此被降级到了最多是第二重要性的位置上,正如我们现在正在讨论的情况中的一样,这是发泄的一种途径。在对于对象和发泄途径的选择上,自我的特性都会变得更加特殊。
如果这种可以替换的能量是一种非性欲的欲望,那它也可以被描述为一种被升华的能量,因为它仍然抱有性爱本能的主要目的——联合和约束的目的——只要它帮助建立统一体,或者说统一体的趋势,这种统一趋势是自我的特殊特征。如果广义上的思想进程是被包含在替换里的,那么思想的行为也将会由性欲原动力的升华提供。
在这里我们再一次得到了我们之前已经讨论过的,升华也许会在自我的调节下有规律地发生这样的可能性。另一个情况将会被记起,在这个情况中,自我通过将本我和本我的第一个对象性的情感灌注的欲望转移到自己身上,并将之约束在自我以自居的方式产生的变化之中来应对本我的第一个对象性情感灌注(当然还有之后的情感灌注)。向自我欲望的转变当然会牵涉性目标的放弃和性欲消除。不管怎样这都阐明了自我在与性爱本能关系中的一个重要功能。通过像这样从情感灌注中找到欲望,通过将它自己设立为唯一的爱的目标,以及通过去除或者升华本我的欲望,自我起到了与性爱本能相对立的作用,并将自己置于服务于与之相反的本能性冲动的位置。它不得不默许本我的其他对象性的情感灌注,可以说,它必须加入它们。我们将在后面回到自我的这种行为的另一个可能的结论这个话题上来。
这似乎暗示着自恋理论的一个重要的扩增。在最开始的时候,所有的欲望被累积在本我之中,而自我仍处在成型的进程中,或者说还很虚弱。本我将这欲望的一部分送到了性欲的对象情感灌注中,因此在此刻已经变得强大一些的自我便设法找到这种对象之欲,并强迫自己作为本我的爱的对象。因此由对象中获得的自我的自恋是处在次一级的位置上的。
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发现,当我们能够从本能的冲动往回追溯的时候,它们便显露出一种性爱本能的衍生物的形态。如果不是因为在《超越唯乐原则》中提出的考虑,并且最终因为将自己依附于性爱本能的施虐欲的成分的话,我们想坚持我们基础的二元性的观点是很困难的。但是由于我们不能避开那个观点,所以我们不得不总结道,由于死亡本能的天性,所以它们是无声的,而生命中的喧哗大部分是来自性爱本能。(2)
还有来自性爱本能进行的斗争!唯乐原则在与欲望——为生命的进程带来骚乱的力量——的斗争中为本我起到了指南针的作用,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如果费希纳(Fechner)的常性原则真的掌控着由不断朝着死亡下降的趋势组成的生命,那么是性爱和性的本能的要求以本能需要的形式支撑起了不断下降的水平,并带来了新的张力。而由唯乐原则引导——也就是由不快乐的知觉引导——的本我,以各种方式抵御着这些张力。它最初是以尽量迅速地尊崇未去除性欲的欲望的命令的方式——通过争取获得直接的性倾向的满足——来这样做的。但是它是以一个更为综合性的,涉及一个特殊的,对于所有成分的汇聚的要求都满足的方式——通过性物质的发泄,而性物质可以说是饱和的性欲张力的媒介——来这么做的。性物质在性行为中的射出在某种意义上与肉体与胚质的分离是一致的。这说明了跟随完整的性满足直到死亡的情况,同死亡与某些低等动物的性交行为相一致这样的事实是具有相似性的。这些生物在繁殖的行为中死去是因为在性爱本能在通过满足的过程被消除之后,死亡本能对于达到它自己的目的便没有了约束。最终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自我通过为自己和为自己的目的升华一些欲望,在本我掌控张力的工作中帮助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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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见《超越唯乐原则》。
(2) 实际上,依照我们的观点,被引导直接朝向外部世界的破坏性的本能是通过性爱本能的力量才从自己身上转移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