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某旧友的手札

从来不曾有人将自杀者的心理从实地描写出来,这大概是自杀者的自尊心或者自杀者对于自身心理的兴味不足的缘故。我想在这封给你的最后的信里,将这种心理,很明了地表现出来。但关于自杀的动机,不妨不对你说。

列尼埃在他的短篇里,曾描写过一个自杀者,但这短篇中的主人翁为什么自杀,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你在报纸的三面记事上,可以发现许多自杀的动机,譬如生活困难、病痛或者精神苦痛之类。但是照我的经验,这些都不是动机的全部,不过是表示这种动机的过程而已。自杀的人,大概都和列尼埃所描写的一样,不知道为什么自杀。这和我们的行为一样,含有复杂的动机;但在我的自杀,却至多也不过是一种模糊的不安,是一种难言而模糊的不安。你或者对我的话,不能信服,但是我十年来的经验,使我知道,和我接近的人们,只要不处于和我相仿的境遇,对于我说的话,都如听风中的歌曲一样。因此,我也不想责备你。……我在这两年之间,尽想着死的事。以沉静的心境诵读马埃伦特儿也在这个期间。

马埃伦特儿用抽象的辞句,很巧妙地描写着直到死去的历程,但是我却想更具体地将同样的事情描写一遍。对于家族们的同情之类,在这种欲望之前,是不足顾虑的了;这在你看来,大概又是不近人情的话。但是假使说是不近人情,那么我的一面,的确是不近人情的。我对于一切,有非从实描写不可的义务。我对于我的模糊的不安,也曾解剖过。在我谈不上生动的告白中,大抵已经将要说的都说完了。不过我对于我所处的社会背景,对于影响我的封建时代的事情,却故意不曾说及。为什么故意不写,这是因为我们人类到现今也多少生活在封建时代的影子里的缘故。我在那里打算描写某种背景、舞台、照明和登场的人物——就是我的所作的大概。

不仅如此,所谓社会的条件,因为我自己在这种社会的条件之内,究竟自身能不能够明白,还是一个疑问。

我第一着想的,就是如何才能毫无痛苦地死去的问题。缢死当然是和这个目的相合的手段,但我想象到我自己缢死以后的姿态,不觉感觉到一种“美的嫌恶”的奢望。我在与女人恋爱的时候,也曾因她的字写得不好,突然失了爱情。溺死对于我们会游泳的人,也不是办法,即使成功,痛苦也一定要比缢死更多!轹死第一会使我觉到美的嫌恶;用手枪或小刀,因为我的手的战栗,都有失败的可能。从高屋上跳下来,当然是很不好看。因为这些缘故,我决意用药品了。用药品自杀,大概要比缢死更为痛苦,但这种方法,在没有美的嫌恶之外,还有一种不致于有苏生之危险的好处。不过要买这种药品,对我当然是不很容易。在我心里决定了自杀之后,利用一切的机会,寻访这种药品;同时并想求一点对于毒物学的知识。其次我所着想的,便是死所的问题。我的家族们,在我死之后,非靠我的遗产不可。我的遗产,只有一百坪的地皮,我的房子,我的著作权和二千圆的贮金而已。我担忧将来因为我的自杀而没人要买我的房子,因之对于有别庄的富人们感到羡望。你对于这句话,要觉得好笑吧!我自己对于这句话,也觉得好笑。但是事实上想到这里的时候,深深地感到不便。一方面又不能避掉这种不便,我只想自杀了之后,不使家族以外的人,看到我的尸体。

但是,我的手段决定之后,也有一半对于生的执着,所以跳进死里去时的Spring board是必要的。我不像红毛人一般,将自杀当作罪恶,佛陀且在《阿含经》中肯定了他的弟子自杀。而曲学阿世之徒,将这种肯定,解释作只能适用于万不得已的时候,但是在第三者眼里看来,“万不得已的时候”并不是悲惨无救而非死不可的非常时候。自杀的人,总是在“万不得已的时候”才自杀的。在万不得已之前,敢于自杀,竟可说非富有勇气不可。做这种Spring board的,最好是女人。克拉司脱在他自杀之前,屡次劝他的朋友做他的“男的”同伴,拉西奴也想和莫利爱或朴亚罗同时到赛奴河去投身。但是我却不幸没有这种朋友,只有我知道的一个女人,想和我同死。但这也是成了一种不能成功的计划。在这个时候,我生了一种没有Spring board也能自杀的自信。这并不是因为没有人和我同死,才绝望而产生这种信念,实在是渐次变化感伤的我,想到了即使是死别,也该爱护我的妻子的缘故。同时我也知道了我一个人自杀,比两个人自杀容易。此外还有我自己有自由选择自杀的时间的便宜。

我最后所用功夫的,是不使家族注意而巧妙地自杀。这件事,在准备了几个月之后,才得到了某种自信。这事因为与对我有好意的人相关,这里不能明说。即使说了,也不能适用精神上的帮助罪的。(没有比此更滑稽的罪名了!)假使这种法律适用起来,犯人不知要增加多少!药店,枪炮店,刀店,即使说不知道我们人的意思,在言语或表情上流露出来,总多少非受一点嫌疑不可!

但是,社会和法律自己,都是构成自杀帮助罪的。最后,这个犯罪人有柔和的心脏,帮助罪不至于构成,这大概是确实的。我很冷静地准备完了之后现在只玩着等死。从此以后的心境,大抵和马埃伦特儿的话相仿。因为我们人类是人间兽,像动物一般怕死。所谓生活力,实在是动物力的别名。我是一匹人间兽,但是照我已经厌倦于食色看来,大约我的动物力已经渐渐消失。我现在所住的,是冰一般清澄的神经的世界。昨日晚上我和一个卖笑妇在一起,谈到她的工钱,深深地觉到我们人间“为生活而生活”的可怜。假使我们能够自甘永眠,那么即使对我们自己不能算得幸福,也可认作和平。但是,我几时才能毅然地自杀,却是一个疑问。不过,自然是永远美的,它一定在笑我既爱它的美而却要自杀的矛盾。自然的美,在我末期的眼中映着,我因为与别人不同地观看、爱慕和理解,所以即使在苦痛之中,我也感到满足。请你将这封遗书,在我死后几年之内不要公表,我或者不像病死一般地自杀,也未可知。

附记

我读了恩倍·特克来司的传记,觉到自己有想做一个神的欲望,这样的从前已经有了。我这篇手记,只要我还有意识,我是不自以为神的,不,我自以为是一个极平凡的人。你如还能记起在菩提树下谈论爱德那的恩倍特克来司的二十年前的往事,我在那时候,已经是自以为神的一人。

致家族的遗言:

一、绝对不必使我苏生。

二、绝命之后,通告xiao穴君1。若在绝命之前通知,一则使xiao穴君苦痛,二则使世人不安。

三、假使被人知道是自杀,那可不必说,若别人不知道,只说是中暑身死。

四、死后请和下岛先生2商量办事;假使被人知道是自杀,将致菊池3的遗书交付。致文子4的遗嘱,可开封阅看,一切须绝对照遗书办理。

五、将“蓬平的兰”赠给xiao穴君,将砚赠给义敏。

六、遗言读后,须立刻烧却。

(沉端先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