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以上所说,在我们从使徒保罗得知,他大概可能是得自目睹见证人关于耶稣复活显现所讲的以后,为了更准确地发现不可能在使徒简短的几句话里搜集齐备的资料,我们就转向福音书作者关于同一题目的记述,以便弄明白这些目睹见证人究竟根据什么相信他们真的看见了复活后的耶稣。但我们并没有发现我们所寻求的。除了我们已经知道没有一个福音书作者确切地说过他们所讲的是得自某一目睹证人的口述或记录外,我们可以说他们所讲的的确比保罗更为详细,但第一,他们的记录是彼此互相矛盾的,第二,他们所告诉我们的本身是极不一致的,我们无法信任他们,使我们只好再回到使徒保罗那里。在我们仔细观察了他所讲的以后,我们也只好不很满意地离开,因为保罗也没有说清楚 [145] 。的确,他不仅说耶稣向矶法、雅各、十二使徒和五百弟兄显现,还说“末了也向这个好像未到产期而生的我显现”。(《哥林多前书》第15章第8节)。关于他所看到的显现,他用了和别人的同样说法,将其放在和别人同样的范畴之内,只是用了“末了”二字,因他认为自己是末了(最小)的使徒,但却是同别的使徒处于同等的地位。就这样,保罗知道,或者以为自己知道,资历较深的使徒们在耶稣复活后不久所看到的,和他自己所看到的一样,只是他看到的时间较晚而已。那么,他所看到的显现,究竟是什么样的显现呢? [146]
大家知道,我们在使徒行传里有三段详细的记述(第9章第1—30节;第22章第1—21节;第26章第4—23节),明确地提到一种外在的、感觉得到的显现,有光从天上照下来,使保罗跌倒地上,好些日子什么也看不见,从天上有可理解的声音对他说话,连陪伴他的人也听见了。但在这里并没有像第三和第四福音书所记耶稣向资历较深的门徒显现时耶稣让他们摸他并在他们面前吃东西那种客观真实性的证据。除了眼瞎及后来由亚拿尼亚治好,以及连陪伴的人都看见这个现象外,我们可以把整个事件看作是一种异象,虽然保罗将其归于一种外在原因,而实际是发生在他自己心里。我们不必受使徒行传记载的个别特征的束缚,这可以将保罗本人两次重复叙述语言的实质同作者的话进行比较得到证明;因为作者本人的叙述并不准确,他并不认为这些重复叙述之间或多或少的歧异有什么重要性。正如我们已经顺便提到过的一样,不仅是有一次说同行的人站着惊得目瞪口呆,另一次说他们同保罗一起扑倒在地;有一次说他们听到声音却没有看见人,另一次说他们看见了光却没有听见同保罗说话之人的声音,在第三次重复的时候,又加上这样一句人所熟知的话,“你用脚踢刺是难的。”至于根据前两次记载,保罗被任命为外邦人的使徒,部分是由亚拿尼亚,部分是在耶路撒冷圣殿中见到的第二次异象里,而最后一次的记载则是放在耶稣第一次显现时的话里,像这类的矛盾那就更不必说了。没有理由说使徒行传里关于这件事的三种叙述是由于资料来源的不同,即使果真如此,也只能假定说作者在叙述时已经把这些差异调和起来了:但作者并没有这样做,而是不顾自己早先的记载,作了任意的重述,这就证明新约作者在关于这类的细节方面是多么粗心大意,尽管这些事对于一个努力追求历史准确性的人来说是很重要的。
但即使使徒行传作者更为准确地从事记述,他仍然不是一个目击的见证人,几乎连一个从目击见证人的记述中获得其历史资料的作者也算不上。纵然我们认为在使徒行传的不同地方用“我们”二字把自己同使徒保罗联系起来的人是全书的编撰者,在大马色事件发生以前,他也还没有和保罗在一起。在这以后很久,他才在特罗亚参加了使徒的第二次宣教旅程(《使徒行传》第16章第10节)。此外正如我们从上面所看到的,关于使徒行传作者的假设也是错误的。他只不过把使徒的一个临时伴侣同使徒在一起旅行的备忘录分别编入他的著作的不同段落中而已,所以我们没有理由把那些没有标明“我们”二字的段落的记述者也认为是个目睹的见证人。保罗第一次向在耶路撒冷的犹太人叙述和第二次向该撒利亚的亚基帕和非斯都叙述关于他皈依的事正是在这样的段落里出现的。最后一次出现“我们”二字的地方是第21章第18节,提到保罗去访问雅各,此后,直到谈及保罗乘船去义大利 [147] 时即第27章第1节,才又提到这两个字。所以,没有什么事能从外面迫使我们假定在这些讲话里有任何亲自听到这些话的人的叙事,以及在它们里面有保罗本人叙述关于他皈依基督时所发生的事情。此外,故事的内在性质。如照耀的光,扑倒在地,神迹般的绑扎和医疗以及相互吻合的梦兆和异象等,完全同当时流行于犹太人及原始基督徒之间的关于复活显现和神迹故事的格调一模一样,特别和使徒行传及第三福音书作者在安排这类情景时所爱用的方式非常类似(试比较《使徒行传》第10章第11节哥尼流和彼得的故事;《路加福音》第1章第8节往下关于撒加利亚和天使的故事),因此,我们对于这种基督向保罗的显现只能同早期门徒看见耶稣的显现同等看待。这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被迫从第三级的见证又返回到使徒的见证,而使徒的这种见证不是第二级的见证,而是第一级的见证。
在这里我们不得不抱怨的是,和其他方面的情况一样,即使是关于向他作的第一次显现,使徒的记述也是太简略了。在我们已经引述过的段落里(《哥林多前书》第15章第8节)他关于自己所讲的一切就是复活的基督曾向他显现过,或者说让他看到过。在另一处他问道:“我不是见过我们的主耶稣么?”(《哥林多前书》第9章第1节)毫无疑问,在这里他是指同一显现而言。最后,在一段他比别处更详细地叙述了他所做的和所遭遇的一切经文里,他只是说上帝乐意(《加拉太书》第1章第13—17节)将他的儿子启示在他心里,使他可以把他传在外邦人中间。把这些不同的说法结合起来,我们一方面看出使徒深信自己曾经看见过耶稣,从《使徒行传》的记载我们还可加上说,他以为他听过耶稣对他说话,听到从耶稣之口发出的声音。保罗还认为在别的场合他也听到过从上界向他发出的这类言语。但这不能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显现,而必然是以后的另一种显现。在《哥林多后书》(第12章第1节往下)他提到十四年以前有一个人被提到第三层天上的乐园里去,听见了人不可说的隐秘的言语。但他又加上说,“或在身内,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从此我们可以看出他并非没有意识到确定这类显现的真实性质的困难。另一方面,当他在致加拉太人书的一段里,描述自己所看和所为是上帝在他里面启示的结果时,他主要强调了内在的因素,把看见和听见基督想象为是在自己内心里真正认识到他是上帝的儿子。的确,他在这样做的时候是把上升的基督看作是真正外在的存在,把其显现看作是完全意义的客观事件:但他所说的决不意谓着要阻止我们(而《使徒行传》里某些记述,如果我们不得不把它们当作严格意义的历史看待,就会产生这样的结果)持另一种不同的见解,即把显现看作仅仅是一种主观的,发生在他心灵的内在生活中的事实。
使徒本人曾告诉我们,对他来说,发生魂游象外的情况并不是稀罕的事。他在写信给哥林多基督徒的时候说(《哥林多后书》第12章第1节往下):如果他要夸耀的话,他就可以拿自己曾蒙恩看到过大量的异象和启示为夸耀,接着他就提到了我们刚才所引证的有人被提到三层天上的事。“恐怕我过于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体上,就是撒旦的差役要攻击我”。在念到这些话的时候,人们很自然地会联想到的就是他大概患有惊厥症,也许是羊痫风,这种推想由于他在别处提到他身体有疾病,其貌不扬等情况就显得更有可能了(《哥林多后书》第10章第10节;《加拉太书》第4章第13节)。418说方言 [148] 一事表明他是一个有神经质的人,保罗说(《哥林多前书》第14章第18节)他说的方言比哥林多教会众人所说的还多,但这是一种心醉神迷的人发出的声音,如果不由一个翻译者翻出来就没有人能懂。保罗还把他去耶路撒冷和别的使徒交谈的冲动归之于一种启示(《加拉太书》第2章第2节),正如鲍威尔已经引人注意到的那样。从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所谓超自然的精神启示是怎样在他心里发生的。除了这个启示以外,他还提出了他同巴拿巴一起上耶路撒冷去的一个很合理的原因,那就是,为了避免使他以前所做的全部使徒工作归于徒然。正在那时出现了一种尴尬的复杂情况。使徒保罗在外邦人中间所获得的巨大成就,开始引起了耶路撒冷原始教会对他的注意。由于以安提阿为外邦人基督教会中心同耶路撒冷处于对立地位这一事实,引起了这个大都会的犹太基督教会的疑忌。这个大教会的教友们来到了保罗的工作地点安提阿,看来他们向那个教会为首的使徒们呼吁,为了使外邦基督徒能够在弥赛亚的救恩上有份,要求他们必须遵守摩西的律法,特别是必须行割礼,凭良心说保罗不可能对这样的要求让步。如果原始的使徒们真正坚持这样做,那么,威胁着破坏他们献身工作效果的教会分裂就是不可避免的了。不难想象,保罗对于这样的情况是如何地深为激动,如何地日夜萦绕心怀。考虑到他的这种心情,我们对于终于产生一种启示,一种想象中的基督向他发出命令,不管是在梦中或是在醒的时刻,都是不足奇怪的。
现在让我们把自己置身于保罗皈依基督之前的时期,设想一下像他那样对犹太教祖传制度的狂热者(《加拉太书》第1章第14节),当威胁着他们的基督教势力日益增长的时候,必然会多么的激动。那时,他看到他所认为最心爱,最神圣的事物遭受了危险,有一种精神趋向正在毫无阻碍地发展着,使他所认为最最重要的事,即严格遵守一切犹太教法律和习惯变成了次要的事情,特别是对于他凭自己火热的天性最爱慕的党抱着最敌视的态度。的确我们可以想象,由于这样的一种精神状态,最终会有一个幻想的摩西或以利亚,而不是基督,向他显现,但这只是在不考虑问题的另一方面时才是可能的。结果显示,保罗以为凭其法利赛派教徒热忱所追求的义并不能使他得到宁静的满足。这是从他的急躁不安和热切仓猝的行径明显地看得出来的。在他同弥赛亚的新信徒发生接触的不同场合中,我们可以设想,当他首先以一个好争议的辩证家同他们争辩(参看《使徒行传》第9章第29节),接着又进到他们的会堂里,把他们作为囚犯拉出去并设法使他们受审判的时候,他不可能不感觉到自己和他们比较起来在两个方面处于不利的地位。他们所依靠的,也就是他们所借以建立其全部不同于他们传统的犹太教信仰的事实就是耶稣的复活。如果保罗是一个撒都该派教徒,在他同他们为他们所主张的事实进行斗争时就会容易些,因为撒都该人是全然不承认有复活这回事的(《使徒行传》第23章第7节)。但保罗是个法利赛人,是相信复活的,尽管他所相信的复活是要到世界的末日才发生。但在一种特殊情况,例如一个圣人,它是可以例外地提早发生的——从当时犹太人的思想来说,抱这样的观点并没有困难。因此,就耶稣而言,保罗一定是主要倚仗这样的事实,这样例外的事不可能在耶稣身上发生,因为他并不是一个圣人,相反,他乃是一个伪教师,是个骗子手。但是,在那些相信耶稣的人之前,这种想法一定会使他日益感到有问题。那些相信耶稣的人不仅深信耶稣复活就像深信他们自己的存在一样,而且以公开这样承认为荣,即使是在受苦的情况下,他们也是平静安稳,心情舒畅,使得像他自己那样烦躁不安,内心毫无快乐的迫害他们的人不得不感到惭愧。难道有这样信徒的人能够是一个伪教师吗?难道心灵如此安祥宁静的人能够是伪装出来的吗?一方面他看到这个新教派,尽管受到迫害,而且正是由于受到迫害,其影响反而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作为一个迫害他们的人,他看到他们的安祥宁静在多方面表现出越来越大,而他自己内心的安宁反而越来越少。所以,如果在沮丧失望,内心不安的时刻,他向自己提出:“究竟谁对,是你呢,还是这些人如此热忱相信的那个钉十字架的加利利人呢?”这样的问题,我们是不会感到奇怪的。一旦他达到这样地步,从他的身体和精神特征来说,其结果自然会是在一种心醉神迷的情况下,他看到了一直到那时他还在热心迫害的同一耶稣,以他的门徒所说的非凡光荣向他显现,指出他的悖谬和愚昧行径,并号召他转变立场为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