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耶稣踏上多事的耶路撒冷之行的旅程的时候,他的计划的形成,特别是关于他在自己周围建立起来的团体的准则准备到怎样的程度,并没有精确的说明。马太表示他在动身之前就已经对于教会的未来准则拟定了一个纲领。当彼得作为十二使徒的发言人,把自己关于他们的老师就是弥赛亚的信念用言语表达出来的时候,耶稣不仅赠予了他一个绰号,说他要把他的教会像建立在磐石上那样建立在彼得身上,并且还把家主掌管钥匙的权力交给他(参看《以赛亚书》第22章第22节 [127] ;《启示录》第3章第7节),使他有敞开或关闭天国大门的权柄,或者像在这里用类比的形象所说,有释放和捆绑,也就是说,有命令和禁止的权柄,他还保证说,凡他在地上所规定的,在天上也必照办(《马太福音》第16章第17—19节)。稍后(《马太福音》第18章第18节;参看《约翰福音》第20章第23节),耶稣又把同样的权柄交给一般的门徒,并指定教会为基督徒之间争论的最高仲裁人。这里在教会还不存在的时候竟用了教会(ecclesia)一词,而且关于它的一些明确安排,包括禁用拉比称号在内,也是指向一个较晚时期,把后来逐渐形成的制度说成是耶稣亲自制定的。我们在这里还可看出,把捆绑和释放这两种最高权力,一会儿说成交给了彼得,一会儿又说成交给了一般门徒,明显地反映了在教会的最古老规章的发展过程中的两种不同的阶段和观点。

有关耶稣上耶路撒冷的叙述并未提到他此行的目的何在,反而说他的直接目的就是受难和受死(《马太福音》第16章第21节;第20章第18节)。我们只能从他第一次进入首都及其以后所采取的步骤来加以推测。这些步骤首先是他是庄严隆重地进去的(《马太福音》第20章第1—11节;《马可福音》第11章第1—10节;《路加福音》第19章第29—38节;《约翰福音》第12章第12—19节),他洁净了圣殿,关于最后一次洁净圣殿我们已经谈过了,芮马鲁斯曾将第一次洁净圣殿同指控耶稣有政治图谋联系起来,说耶稣想借其同乡的拥护自立为统治者。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这件事的历史性是有问题的,说这个故事是部分地从马太和约翰所引用的撒迦利亚的预言(第9章第9节)中引申出来的,部分地是为了同启示录的基督(《启示录》第19章第11节往下)武装入城形成对比。福音书记载耶稣骑驴进城渊源于先知的预言是可能的,但在群众欢呼和散那的情况下庄严肃穆地进城仍然可能具有历史性。不过还可以设想,并不完全否认自己为弥赛亚的耶稣,为了反对以弥赛亚为可怕的好战英雄的流行见解,希望用表现弥赛亚为温柔的和平之君的撒迦利亚书那段经文来支持自己。这里并不一定暗示有政治含义;一个不带武装的人在不带武装的从者拥护下进入一个城市,只能意味着他已经是一个众所公认的统治者,或者意味着他有意排除使用一切外在武力,使他的庄严进入,表现他已献身于更高尚的教师和改革者职务。根据前三福音书记叙,正是主要由门徒和从者组成的同耶稣一起上耶路撒冷过节的加利利旅行队,在他接近首都的时候,用树枝和衣服铺在路上,并高呼大卫的子孙向他致敬,才引起了全城的骚乱。第四福音书所记述,上来过节的人们在听到加利利先知来到的时候,也出去给他盛大的欢迎,这件事并不是不可能,不过在这里把它同拉撒路复活联系在一起却是值得怀疑的。

耶稣由跟随他的群众队伍簇拥着径直走进了圣殿,并在那里开始明显地干预了同犹太人献祭制度有密切联系的一种习惯,在紧接着的几天里他发表演说,痛斥占统治地位的党派法利赛人和祭司们的伪善、骄傲和贪婪,号召人民避开他们,并对他们本身发出威胁,说上帝要惩罚他们,召选比他们更忠实的工人进入他的葡萄园(《马太福音》第23章,参看第21章第33—41节)。考虑到这一切,我们就很容易理解这一类的行动怎样会激起那些精神贵族们的忧虑,使他们决心计划消除如此危险的劲敌,而这种计划只是由于仍然拥护他的群众的强大势力才一时未能付诸执行(《马太福音》第21章第15节往下,第45节往下;《马可福音》第11章第18节,第12章第12节;《路加福音》第19章第47节往下,第20章第19节;《约翰福音》第12章第19节)。

由于福音书作者们对这问题所采取的立场,以及后来他们的教条主义观点,就使得历史给人以这样一种印象,仿佛耶稣所期待的只是他的努力的失败以及他自己的迅速垮台,使我们对于耶稣逗留在首都时对他的目的打算怎样实现,只能加以猜测。当然耶稣对他的失败可能有所预感,并准备好应付最坏的局面,但作为一个有理智的人,他一定也准备了一种万一成功的计划,尽管这种成功的希望愈来愈趋渺茫。总的说来,我们认为这种计划一定是他认为可以通过道德的和宗教的教育,逐渐提高犹太人民的水平,使他们日益摆脱外表的礼仪、洁净仪式,也许还有献祭等制度束缚,同时也使自己脱离他们以往精神上司的监护,接受那些受过真正内在虔诚教育的人们的领导。他在本乡在这方面所已经取得的成功,令他认为必须身先士卒,把自己放在同敌对势力斗争的最前列,而且在这样做的时候,由于上来过节的人中有不少是他的加利利同乡,他可以指望得到他们的支持;另一方面还有许多旅居外国的犹太人,可以给他提供一个把自己的思想迅速传布到很远地方的机会。但不可能设想,他会指望在短短一周的逾越节期间,达到自己的最终目的,改造民族宗教的全部体制。也许他可能希望至少通过自己在过节期间的讲授活动,在首都获得足够的进展,以便在以后期间能够继续工作来完成其目的。他也可能打算节后回到自己的故乡加利利去,让他播种的种子在首都有一段萌芽发育时期,等以后上去过节时再把中断了的工作继续下去,但这里所说的一切都是纯粹的猜想。不过,为了免除一旦我们抛弃福音书观点时,必然会显得耶稣只是一个不成功的革命家,或者只是一个毫无计划的狂热者,设想他可能有这类的想法也是当然的。

耶稣逗留耶路撒冷的几天中,他习惯于晚上到城外过夜,有时到伯大尼,有时到橄榄山上(《马太福音》第21章第17节;《马可福音》第11章第11节往下;《路加福音》第21章第31节)。第一福音书作者告诉我们,节期开始前两天,祭司长、文士、长老,聚会在大祭司该亚法的家里,商议处死耶稣(《马太福音》第26章第1—5节;参《马可福音》第14章第1节往下;《路加福音》第23章第1节)。但由于耶稣受到群众的拥戴,他们深怕在节日的首都充满外国群众特别是加利利的朝拜者的情况下采取这样可能引起群众骚乱的步骤是不适宜的;正如“当节的日子不可”这一说法很难理解为是指在节前执行这一重大目的而言,这些统治集团首领们似乎认为当节后别的过节者都回家以后,大概耶稣还会留在首都。

就在这个当儿,根据福音书作者的一致报道,出卖者的作用发生了。正如上面已经说过的,耶稣是习惯于夜间在城外住宿的。其所以这样做的理由可能是因为过节的日子城里住宿处过分拥挤的缘故,也可能是由于,特别从他变换住所上看,耶稣想避免遭受仇敌的暗算。尽管敌人迟早总会找到他;但他们也一定会欢迎有一个直接在耶稣身边的人主动献策要把他们雇用的暴徒带领到他当晚住宿的处所(《马太福音》第26章第14节往下;《马可福音》第14章第10节;《路加福音》第22章第3节往下;《约翰福音》第18章第2节往下;《使徒行传》第1章第16节)。我们不知道他们贿赂出卖耶稣花了多少代价,因为正如已经说过的,所谓三十块银币一语是从据说是先知书预言犹大出卖耶稣的一段话中引用来的。

前三福音书明确地把阴谋的执行时间放在尼散月 [128] 十四日,逾越节的第一天也是最隆重的一天即从该日晚间开始。但第四福音书却同样明确地把它放在该月的十三日、即节期开始的前一天晚上(《马太福音》第26章第17节往下;《马可福音》第4章第12节往下)。两者都说耶稣该晚在动身前往其被逮捕地方之前曾同门徒共进晚餐。共观福音书作者称这一餐为逾越节,但根据《约翰福音》则不是,因为十三日的晚餐不可能是逾越节。因此,共观福音书表现耶稣是在纪念逾越节而进晚餐。关于这一点约翰只字未提,他只表现耶稣是在履行另一象征性任务:为门徒洗脚。但两者都在讲同一晚餐却是毫无疑义的。这是从他们不仅都说这是耶稣同门徒共进的最后一次晚餐,耶稣吃了这次晚餐之后紧接着就出发被捕而且还都表示犹大出卖和彼得不承认耶稣都在这次晚餐上预言了的事实明显地可以看得出来的。当然,这两种说法中只有一种可能是正确的,但两者中究竟哪一种正确,从批判和辨明的观点看却是比从历史的观点看更为重要的问题。从约翰福音书的可信性,特别是从其起源来说,答案是有决定性意义的,但如单纯从历史的观点来说,则耶稣被捕和被钉十字架究竟在哪一天,他和门徒共进的晚餐是否即逾越节,并无重大关系,我们在这里且把它搁置一下,等到以后再来弄清楚福音书的这种不同报道,可能是怎样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