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行事与教导,其所考虑的不仅是对蜂拥而来又常分散而去的广大而又时常变易的群众的一时效果,而是想要建立一种永久性的事业 [116] 。的确,我们对耶稣心目中所想象的当时世界将存在多久,何时结束,是毫无所知的。但不管其长久或短暂,耶稣希望其在人类心中所掀起的运动将会具有极大吸引力并在最大可能限度内改造人类,则是毫无疑义的。这一目标如果没有一个比较狭小的门徒圈子,经常同他在一起,比其他群众受到他思想的更深刻启发和他的精神的鼓舞,是无法完成的。同古代希腊哲学家一样,希伯来先知们,以及后来时期的拉比们,都有较小的门徒圈子在他们的周围。耶稣的直接先驱者施洗约翰更是这样。除了那些成群来去的群众之外,施洗约翰经常有一小圈子不变的门徒在他的周围。

关于施洗约翰,我们不知道他的门徒数目有多少。至于耶稣,大家都熟知他有一个由十二人组成的门徒小圈子。他们的名字记载在新约里的四个地方(《马太福音》第10章第2—4节;《马可福音》第3章第16—19节;《路加福音》第6章第14—16节;《使徒行传》第1章第13节)。名字是一样的,但记载的顺序不同,只有一个名字不一样。这种特殊数目的意义显然在于它暗指希伯来人的十二个支派,即使《马太福音》第19章第28节和《路加福音》第22章第30节没有记载耶稣曾应许十二个门徒说,当他再来时他们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也不难看出来。马太没有明确提到耶稣召选了十二个人,而《马可福音》(第13节往下)和《路加福音》(第6章第12节)关于这方面的记载看来也只是以当时流行的传说耶稣曾亲自召选十二门徒为依据的他们自己的想象而已(参看《约翰福音》第6章第70节,第15章第16节;《使徒行传》第1章第2节)。另一方面,如果认为确定使徒为十二个人是耶稣死后的事,而且是由于犹太人的偏见才有这种限制,那又未免做得太过火了。这个数字早就存在了,不仅耶稣死后约三十余年写的约翰启示录承认十二使徒是基督教的一个基本事实(第21章第14节),连在耶稣死后头十年内就第一次认识基督门徒的使徒保罗也说当时存在着十二使徒(《哥林多书》第15章第5节)。耶稣把他的较狭小的门徒圈子定为十二之数这一事实,证明在他的改革计划里他首先想到的是以色列人,尽管他并不想以他们为限。

福音书作者包括那些把拣选十二使徒,描绘为一次行动的人在内,都说这个圈子里的不同成员是在特殊情况下,个别地或成对地跟随耶稣的。从历史的情况看来很可能就是这样。但他们所说的发生这事的不同情况,很明显是来源于传说或自由虚构,对于这事的精确考察,将留待以后进行。在共观福音书明显地有这类历史的有约拿的儿子西门和安得烈(《路加福音》里没有提安得烈的名字)和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和约翰(《马太福音》第4章第18—22节;《马可福音》第1章第16—20节;《路加福音》第5章第1—11节)。在这些故事里都说他们是在加利利海上捕鱼时被召跟随耶稣的,关于这方面,至少他们都曾在加利利海上做过渔夫,看来是有历史根据的。关于选召税吏也很可能是这种情况(《马太福音》第9章第9节往下;《马可福音》第2章第13节往下;《路加福音》第5章第27节往下),尽管只有在《马太福音》里提到了他的名字据说就是出现于使徒名称中的该福音书的作者。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里他被称为利未。第四福音书也记载了安得烈和西门是怎样跟随耶稣的(第1章第35节往下),但那里所记的地点和情况却很不一样;没有提到雅各,约翰也只是按照该福音书所特有的关于其作者或证明人的神秘做法那样暗示了一下。腓力和拿但业是在同一情况下被召的,他们中只有前者见于共观福音书的名单中,后者根据一种不能确定的推测,认为就是这些名单中的巴多罗买(最近也有认为就是马太的)。有十二个使徒这个数目是人们所知道的,但其中有些人的事迹却很少为人们所知晓,有些特殊的空位被人们用另一些名字来填补,例如:前两福音书作者所提的绰号勒布斯的达太,在路加的两个名单里就由雅各的兄弟犹大所取代;这一发展是合乎情理的。

在所有的使徒名单里,马太明确地把西门彼得列于第一位。在所有福音书的叙事里,无论是在说话(《马太福音》第15章第15节,第16章第16节,22节,第17章第4节,第18章第21节,第19章第27节,第26章第33节;《约翰福音》第6章第68节,第13章 [117] 第6,9节)或行事方面(《马太福音》第14章第28节往下,第26章第58节;《马可福音》第1章第36节;《约翰福音》第18章第16节,第21章第3,7节)他都在别人之先。在所有的记事里耶稣都用矶法或彼得这个名称对他特别加以区别(《马太福音》第16章第18节;《马可福音》第3章第16节;《路加福音》第6章第14节;《约翰福音》第1章第43节)。很可能耶稣在某种场合下所给予他的名称,被认为是耶稣给予他的一个荣誉称号,否则的话,后来的教会就不会那样称呼他了。但像他那样由后来不认耶稣以及在犹太和异邦基督徒争辩问题上所证明的性情急躁而缺乏坚定性的人,似乎很难配得上一个坚如磐石那样的绰号。给予西庇太两个儿子的半尼其或雷子这个绰号,尽管只有《马可福音》(第3章第17节) [118] 予以记述,倒远比彼得的名称更为合适,如果充满雷鸣般怒吼的启示录真是他写的话,那就对约翰特别合适,如果《路加福音》(第9章第54节)所记当他们这群人在上去过节的路上经过撒马利亚人村庄时因村里人拒绝接待他们而要求从天降火真有历史根据的话,那就对他们两人都合适。由于他们的母亲(根据《马可福音》第15章第40节就是撒罗米;参看《马太福音》第27章第56节)是那些经常同耶稣在一起的妇女之一,这两个人和耶稣有特别亲密的关系。据说她曾为她的两个儿子要求在未来的弥赛亚国里占有两个最高的位置(《马太福音》第20章第20节往下)。彼得、雅各和约翰这三个人,《马可福音》有时还添上了安得烈,这显然是因他是彼得的兄弟的缘故(第1章第29节,第13章第3节),在共观福音书里在十二使徒中构成了的一个更小的圈子。他们曾被耶稣带进不同的场面,例如登山、变像、喀西马尼园的痛苦,而且根据马可的记载,耶稣使睚鲁的女儿复活时也有他们在场。看来别的使徒们对于这些场面没有足够的理解能力,或者由于这些场面的神秘性,只能展示给少数入了门的人看。共观福音书里的这三个人,其中的雅各在第四福音书里只字未提(只有在第21章第2节的附录里提到了西庇太的两个儿子);彼得的传统地位虽然没有完全被贬低,但却处处以一种巧妙的手法放在“另一个门徒”或“耶稣所爱的那个门徒”即约翰的后面。这种现象是很难用使徒约翰是该福音书作者这一假设来解释的,而如果用我们关于该福音书来源的理论则很容易解释。这一点以后还要谈到。连在这部福音书里分配给腓力、安得烈和多马的地位也都显然是任意的,很可能是受了小亚细亚教会传统尊敬这些人的影响,例如,腓力据说就是埋葬在那里的希拉波立城 [119] 。

此外,有一个门徒特别孤立于十二使徒圈子之外,在所有的使徒名单里他都列于末位,那就是叛徒犹大。耶稣怎么让会做出这样事的人在亲近自己的小圈子之内,而且一直待在那里,犹大又是怎么出卖他的老师的,所有这一切从前三福音书看都确实是不可思议的,而从第四福音书看就更是绝对不可思议了。关于耶稣,共观福音书在其他场合也都说他能够看透人的心思(《马太福音》第9章第4节;《马可福音》第2章第8节;《路加福音》第5章第22节);但关于犹大,直到最后当出卖已经发生的时候,才说耶稣早就知道(《马太福音》第26章第21节往下)。另一方面,第四福音书作者则明确地说耶稣从起头就知道是谁要出卖他(第6章第64节);据此,按人情来说,他为什么不把他摒除在他的团体之外,简直就是无法解释的了。从共观福音书所载人们出给他的钱数微不足道来看(据《马太福音》第26章第15节是三十块钱,约合三英镑十五先令),犹大出卖耶稣的动机是非常模糊的;但当我们从第四福音书里读到犹大看管这个团体的钱并常偷盗其中款项的时候(第12章第6节)我们就全然不懂为什么为了一次的微末酬金就放弃一个经常有利可图的职位。就前者而言,我们以后将会看到,酬金的数量,是从对一段先知书(《撒加利亚书》第2章第12节)的错误假定得来的。而《约翰福音》里讲到犹大经常偷钱袋里的钱则大概仅是根据他的出卖行为而作的一种推论。同样,《约翰福音》所说耶稣从起头就知道谁要卖他则完全是以该第四福音书关于耶稣为逻各斯基督的概念为依据。

关于犹大出卖其老师的动机曾尝试过各种不同的解释。最普通的一种推测是,由于耶稣未能满足他关于耶稣为弥赛亚的自私自利的名利希望,也许他还发现耶稣对他本人不如对那三个得宠的门徒那样重视 [120] 。我们对这些推测将不作任何讨论,因为它们在我们的福音传说里是完全没有根据的。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倒是,一种以关于犹大的全部记述及其出卖行为作为一种带有倾向性的虚构的解释尝试 [121] 。这种解释认为,无论是在保罗的著作或约翰的启示录里都未提到过有一个叛徒,两者都绝对肯定了十二使徒的数目,好像他们中没有缺少过一人一样(《启示录》第21章第14节;《哥林多前书》第15章第5节),他们还说,在保罗叙述设立最后晚餐的记事中(《哥林多前书》第11章第23节),本应会提到出卖这件事的,但在叙述耶稣向政府交出自己时所用的词句,同《马太福音》(第4章第12节)和《马可福音》(第1章第14节)记述没有出卖事件的施洗约翰被囚时所用的词句一样 [122] 。这一理论的精明创始人还认为,之所以虚构出一个叛徒来,其动机在于,保罗一派的人为了把这位异邦人使徒安置在十二使徒之中,不从原有使徒数目中排除一人其目的就无法达到,因而就把犹太人出卖耶稣之罪转嫁在犹大身上了。他们还说这件事是福音书的原始作者干的,但他的成就仅限于他所用的作为手段的一面,即从十二使徒中排除出一人去,他想把保罗引进的真实目的却被犹太基督徒派击败了,他们没有敢恢复犹大的地位,而是另选了一个马提亚,从而第二次击败了让保罗填缺的企图。关于叛徒的历史的确有很多模糊不清之处,但看来并没有必要为其起源作出这样大胆的假设。对我们来说其所以特别不能接受,是因为我们不能令自己相信,保罗主义对福音传统的原始形式有如此决定性的影响。

在所有福音书里都把十二门徒又称为使徒,但只有《路加福音》(第6章第13节)明确地讲耶稣本人这样称呼了他们。他之所以这样称呼他们可能是因为他们将成为福音使者,尽管他本人在世时并没有像前三福音书所说那样差遣了他们。是否真正发生了这样的事有不同的理由可以怀疑。第一,根据共观福音书所述,当时被委任的狭小圈子的门徒并没有逾越他们的范围,对他们来说,只要耶稣还活着,他自己的传道活动就够了。第二,正如耶稣自己清楚知道的,当时十二门徒关于弥赛亚王国 [123] 的思想还完全是犹太人的思想,如果那样差遣他们,其结果只会对耶稣的目的起反作用。第三,所谓耶稣差遣他们时对他们的嘱咐,主要是针对耶稣死后较晚时期的情况而言,其中有一部分曾在有关耶路撒冷被毁灭前末期灾难的大预言中重复出现过(参看《马太福音》第10章第17—22节,《马太福音》第24章第9—13节;《马可福音》第13章第9节往下;《路加福音》第21章第12节往下)。因此我们不得不认为,这种差遣使徒的事,像其他许多事一样,是在耶稣死后才出现的,首先可能是作为耶稣的最后命令(《马太福音》第28章第19节),其次则作为耶稣在世时对门徒的一次实习性差遣。同样不可忽视的是,只有《马可福音》(第6章第30节)和《路加福音》(第9章第10节)提到了使徒们曾回来向耶稣报告他们的成功。

如果说对于十二使徒我们有理由怀疑他们在耶稣生前曾被差遣出去过,对于他们曾被选召却是没有可怀疑的。对于《路加福音》所记(第10章第1节往下)耶稣在十二使徒之外,又拣选并差派了七十门徒一事情况就不同了。对于这种记述有两件事引起了怀疑。第一,只有路加记载了这件事。第二,他所记载的内容,据说耶稣在离开加利利后拣选了七十个人,目的是要差派他们两个两个的到自己所要去的各城各地方去。从此似乎可以看出这和先前(第9章第52节)所说差派人到撒马利亚村庄为他预备住处是一回事情。

我们不明白为了执行这类的使命为什么要用七十个人,而且他后来对他们的吩咐并不是为这个目的而是为了一次宣教旅行。在他们回来时所作的报告中还提到了赶鬼的事,这同预备住处也毫无关系。同样,在对他们的嘱咐里讲到了在他们的宣教活动中要长期在城市和房屋里教训人的问题,这和我们所知道的在耶稣死后使徒们和其他宣教士们的情况一样。但这和在嘱咐完毕之后,紧接着就提到门徒们回来并报告他们所取得的成就这一事实是矛盾的。此外,如果差派七十人是真的实有其事而且是和差遣十二使徒不同,耶稣肯定会为他们在路上给予特别劝告,但与此相反,路加在这里却把马太所记耶稣嘱咐十二使徒的一部分话以及同一福音书作者所记耶稣回答施洗约翰使者以后所说的话应用到七十人身上。

正如已经说过的,唯有第三福音书作者提到拣选并差遣七十门徒的事。其记述之所以可疑因为这种做法和他的特殊目的有着最密切的联系。首先,七十个门徒使我们回想起摩西曾拣选七十个长老(《民数记》第11章第16,25节)。《克利门的回忆》 [124] 一书的作者用这件事证明耶稣的确就是《申命记》第18章第15节所应许的像摩西那样的先知。但按照犹太人的想法,七十或七十二也是一个表示世上万国的数目 [125] ,把七十门徒理解为异邦使徒的典型也是非常符合第三福音书作者的做法的:很可能他从一本犹太基督徒福音书里看到了以七十门徒作为七十长老的复本,而他就按照前一种意义将其记在他的福音书里了 [126] 。

根据我们部分地从新约,部分地从其他少量资料对于十二使徒的理解作一概括的观察,试问一下耶稣在多大程度上认为他们是合格的、信得过的门徒,则除了叛徒及其他门徒在他们老师被捕和钉十字架的头几天恐怖气氛中的表现外,我们不得不公正地承认,据我们从可信资料所得知的他们以后的命运来说,他们是忠贞而坚定的。但就其对于他们老师的理解能力以及对老师的内在思想和生活的深入了解而言,就不能作这样的好评了,而且我们对他们的评价越低,我们对耶稣本人的推崇就越高。在这样一位老师的教育熏陶下,直到他离开他们那一天为止,他们竟然还能梦想恢复以色列王国(《路加福音》第24章第21节;《使徒行传》第1章第6节),这一事实向我们说明,他们的理解能力是何等之差,他们后来顽固地坚持成见,反对接纳异邦人进入弥赛亚的新国度,至少也向我们说明他们没有能力,随着情况的需要,根据老师教导的原则,作出应有的推断。仅是从使徒保罗的书信中我们就毫无疑问地得知,他们没有后一种推断能力,至于前者,即使他们在耶稣死后仍然继续怀抱着一种对于弥赛亚的世俗希望,则是从福音书和使徒行传里才知道的。关于这些,我们也不知道由于作者们想努力在以十二使徒为一方的缺乏理解力和以耶稣同后来的异邦使徒为另一方的卓越见识之间作出尽可能强烈的对比,对于他们的记载的性质起了多大的影响。如果《启示录》真是使徒约翰的著作——至少从其外表证据来看,比《新约》的任何其他一卷,更足证明它真的是约翰的著作——则我们从该书所得的印象,连耶稣最知己的门徒之一,更不用说其为第四福音书所谓的“耶稣所爱的心腹门徒”,对耶稣的理解之差,实在令人悲伤。我们不需要更详尽的证明即可看出以下几点:在这本书里很难发现耶稣的真正思想;它从头到尾都是以耶稣所否认自己具有的一种暴怒复仇的以利亚精神写的;其所描述的粗暴的犹太人见解和我们从前三福音书所看到的耶稣本人的见解相距何止万里!

从新约的其他各卷里我们看不到有任何真正的十二使徒的著作。使徒保罗后来所占有的重要地位说明了在耶稣的所有及门弟子中没有一个代表人物能够按照时代发展的要求把耶稣的思想发扬光大起来。在耶稣生前从未和他有过亲密关系而且很可能从未见过他的保罗不得不把这一任务担负起来,这一事实对于基督教的建立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耶稣不是在简单的历史真实中向他显现的,而是在他迫害耶稣的从者时从从者的激情所反映的光辉中向他显现的;这种由于受到压迫而高涨起来的激情令他们想到的,不是那位离别了他们的导师,而是行将驾云降临的人子,因而保罗就仿佛在异象中见到了他,这就是说,通过他本人的神魂颠倒了的想象力见到了他;因此对他来说,耶稣从一开始就是一个超自然的天上人物。耶稣的及门弟子们,在他们由于提出了复活概念而战胜了难以忍受的被钉十字架的事实以后,也是这样看待他的。但在他们对于耶稣在世活动的回忆中总还有一缕线索可以把他们对他的思想同他的自然人性联系起来,而这种联系却是保罗所没有的,因此,保罗的想象力就只好像一个没有休止处所的气球一样游荡在太空之中了。耶稣的神化是由不认识耶稣为人的保罗开始的,由那些处境类似希伯来书作者的人们继续下来,最后由在时间和空间方面距他更远的第四福音书作者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