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赫尔达的渊博思想中,把对耶稣生平中神迹成分的两种很不相同的解释方式的萌芽——即自然式和神话式或象征式,很和谐地联系起来了。和当时文明的流行情调相一致,他首先发展了这两个方法中的较为粗俗的一种。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出现了许多采用自然解释法的著作;但以这一理论为根据的古典著作则首推保罗斯博士的《福音书注释》及其后出版以《耶稣传》 [9] 为标题的该书的简编。
对保罗斯和赫尔达来说,主要问题是耶稣的道德的高超、他的纯正的人性和他在把这品格培植于人类心灵中所起的作用。保罗斯说,从迦拿神迹上所略微看到的耶稣的由衷的仁爱品格比由幻想的超人力量制胜自然的论证所引起的惊异远为有价值、远为有感力。赫尔达已经放弃了把神迹看作不仅是天意巧合的意外结果的想法,他特别否认它们在建立基督教真理上有证明的力量;保罗斯采取了斯宾诺莎的《神学政治论》和康德哲学的同样原则,而以更坚决和更有力的形式予以表现。凡不能按因果规律予以解释的事件就不可能认其有历史的可信性——假装仿佛从自然律的中断而不是从其不间断的连续中可以看出神的能力、智慧和善良的做法是错误的,——即使是自然界中最惊人的明显变化在支持一个精神真理,证明或反驳一个宗教教条方面也毫无用处;保罗斯的注释在确认并运用这些公理方面不仅远远超过许多同时代的人,甚至还远远超过晚近的许多同类著作。
奇怪的是,一个用这些基本公理武装起来的研究者,对于像福音书这类从来被公认为是在完全矛盾的假设基础上撰述的著作,这些充满神迹和超自然主义的著作,会加以怎样的处理;他竟把这些非常不正常的现象看作是耶稣的高贵品格和他的教训的真理性的最确凿的证明。对于一个默然同意一般的信仰,认为福音书的作者是接近于发生事件的时间和地点的人来说,就像对于一般的唯理主义学派一样,简直不可能把福音书的记载看作是非历史的和荒诞的。依保罗斯看来,马太福音的资料是在耶稣逝世后10至12年期间在加利利搜集来的;当路加和圣保罗在耶路撒冷与该撒利亚的时候,他可能亲自会见过耶稣的母亲,并从她那儿得到了他所写在他的福音书开头的耶稣婴儿时期的故事;至于约翰福音书,如果不确实是这位使徒所写,一定是他的一位门人根据老师的教训,也许是根据老师的书面记录而撰述的。在假定有关福音书来源的这种见解的正确性的前提下,它们的故事就必然在某种程度上是正确的;而在另一方面,如果不能承认神迹的理论是对的话,则其中必然有不正确之处;——这个矛盾应该怎样解决呢?
首先,保罗斯说,我们应当想到通常所谓神迹的许多记述,如果不抱成见地考虑起来,实际并非如此;他认为恰恰是在那些最难置信的故事里他感到有这种情形,神迹并不真正存在于本文里,而仅仅是由于解释者的篡改。如果福音书的作者说耶稣在海上行走,这就是说,在高出水平面的岸上行走的话,为什么要叫他们为行走在海本身之上的这种庸俗的解释负责呢?他们也许应该可能把自己表达得更清楚一些;但哪一种有更大的可能性呢?是作者的不正确的表达方式呢,还是真正违反自然秩序呢?同样,在耶稣使五千人吃饱的故事里,福音书的作者们并没有说这件事是怎样做的,因为耶稣所有的只不过是几块饼几尾鱼而已。通常的假设是认为在耶稣的手里饼和鱼增多起来;但这是没有根据的,另一个人同样有权利揣测,由于受到耶稣榜样的激励,群众中带有食物的人,对于这场丰富的筵席作出了贡献,因而使众人都吃饱了。这种解释更有正确性,而且是更为自然的一种解释,从福音书的作者们 [10] 并没有提到由于食物的奇妙的增加所必然会引起的惊异这件事上就可以看出来了。批判的历史家们没有权利对原文另有增添,除非那是由于自明的理由而自然地被省略去的:如果作者的意思是讲一个超自然的干预,他会明白地提出来的。不过对于这一点必须说明的是,像福音书这类以神迹为主题的故事,我们有权利假定某些特殊事件的超自然的原因,是作为题目的一部分而陈述的,正是因为目击者的惊异是很容易假定的事,作者才认为没有必要提到它。
但保罗斯没有试图把这一解释一般地应用到神迹上面去。他承认在许多场合之下有关人物想象自己看到了一个神迹,福音书作者的意思也是在叙述一个神迹,但历史家却只能认它为一个自然事件。例如,无可争辩的是,福音书的作者把疯子和患癫痫病的人说成是被鬼附的;但这只是他们加于事实的解释,我们应该把解释和事实本身细加区分。他们叙述这些病人获得医治的方式是和他们本人对于疾病原因的判断这一事实混淆在一起的,因而就有所谓恶鬼被赶出的说法了;而我们都应从犹太人流行的见解,即认为恶鬼一定服从先知,特别是服从弥赛亚 [11] 这种心理的理由来解释这一类疾病之获得医治。保罗斯还认为如果我们排除了福音书作者把他们的判断和对于这些故事的记述混淆在一起的做法,则耶稣所行的其他的治疗,都可作为自然事件来理解。因为他们自己承认疾病的治疗对耶稣来说并不是一种单纯的魔术行为而是一件费时和费事的事情;例如,如果他们把不应移动床铺作为借口指责耶稣的治疗工作破坏了安息日的话,那一定是因为这些治疗是和外科处理或者甚至动手术有关;不时地提到耶稣用唾沫和泥的办法也暗示出,尽管是模糊地暗示出,运用了自然的疗法;在马可福音书里还有一些表示自然进程在缓慢地进行着的医疗事例,很可能还只是许多实际发生的事件中的少数。不过很难设想目击者以及由他们得来的这些故事记述,竟会对于最重要的事情,即所运用的手段的性质,这样完全地加以忽视;如果在关于迦伯农百夫长的记述中,他们完全没有提到差遣门徒到病人那里去的事,因而把一件其实是借着所派助手而完成的自然治疗,表现为一种远距离的神迹医治,这就会引起人们的最严重的疑虑,而令我们不禁产生和芮马鲁斯同样的想法。
然而这种想解释神迹的全部尝试,正如作者从其自己的观点所正确地引以自豪的,却是由于急于欲捍卫圣经而产生。他说,试图把神迹记述归结为因果关系的自然秩序,并不是要把神迹解释掉,而是为了使人可以相信真正发生了的事情,防止在回想起来时由于次要情节而阻碍我们对主要事情的相信。例如,当我们读到以加伯列命名的天使向马利亚宣告她将成为弥赛亚母亲的时候,超自然的情节很容易令我们以全部故事为荒诞无稽而加以拒绝。如果我们从某一明智的注释家那里学会了对福音书故事中的事实和意见加以区分的话,这种不分好坏而一概加以拒绝的情况就可以防止了。这样我们将会把天使的故事当作是马利亚的想象;而把有人访问了马利亚并向她作了宣告看作是故事的真实本质而坚决予以保留。因此,根据保罗斯博士的理论,在上述事例中,主要的是有人向马利亚进行了访问,至于这个人是天使加伯列则是次要的事情;或者,在变像的事上,主要问题是耶稣在他帕(Thabor)或黑门(Hermon)山上在灿烂的光辉中显现,和两个人谈话;至于这种光辉是超自然的呢,还是由于偶然的晨曦的反照呢,——和耶稣谈话的两个人真的是摩西和以利亚呢,或者是两个匿名的门徒呢,——这些都是次要的事情。但这完全是对真实情况的错误表述。保罗斯在这些事例中所认为重要的,在福音书作者本人看来,反倒是非常次要的,或者甚至是毫无价值的,如果是这样的话 [12] ,他们就不会想讲这个故事了;保罗斯所称之为作者对于事实的意见的东西,在作者本人看来却正是事实本身;情节就是故事的本质,如果事实不是像他们所描述的,那它就是没有发生过。
的确,保罗斯是很知道怎样最好地利用他所保留的残余事实的。例如,在刚才所举的天使报信的例子中就有这样的情形。当然,他不能承认福音书中所暗示的耶稣由圣灵诞生这件事情;他坚决主张应当把作者和有关人们的意见和事实区别开来看问题。他认为事实部分地是否定的,这就是说,约瑟并不是耶稣的父亲;部分地是肯定确实的,马利亚仍然是清白无瑕,说她由于受上帝的精神影响而怀孕这是她自己的想法,或者是福音书作者的想法,这是我们不能同意的。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假定呢?在这里马利亚所误以为是天使加伯利的那位不速之客来得就恰是时候了。他是一位极受信任的人物,是大卫的苗裔,是聪明的以利沙伯为了提供一位弥赛亚而差派到她的有些过分拘谨的表姊妹那里来的,好使她的爱子能够做这位弥赛亚的先锋,因她的儿子本人是属利未族世系,不可能承担这较高的职位。为了这个目的,这位不速之客就得扮演天使和圣灵的角色,——保罗斯博士的这个方法显然是不很高明的!因为在他的指引之下,我们在试图掌握纯粹事实的时候,反而正好陷入泥坑里面;他的解释方法所一般导向的结果,不是金子,而恰恰是渣滓。
我们纵观耶稣的一生从其开始到结束,当不至于得出这样的见解,即像赫尔达那样,认为保罗斯,文图里尼(Venturini),布伦奈克(Brenneke)等人关于这一问题所捏造出来的各种荒诞不经之说都不过是从他的提示所得出来的逻辑的结果。穿白衣的爱森尼派(Essenes)教徒——保罗斯把在坟墓前出现的天使说成是穿白衣的爱森尼教徒——可能令人怀疑其中有某种阴谋诡计;但保罗斯随从赫尔达的指引,坚决主张复活不是由于人的任何有意作为而是由于一种天意所指引的、尽管现在已无法解释的、自然因果关系的偶合而发生的。耶稣并未真死;耶稣复活以后的身体和复活前完全一样;不仅需要营养,而因其曾经受到虐待,尤其特别需要照护,很显然,正是因为这种虐待,几个礼拜之后,它终于死去了。
这样,耶稣传的形式和内容的矛盾以及对于它们的历史方式的处理,在保罗斯的手里,就成为绝对的了。在排除原始记述的超自然成分上,保罗斯承认了原始记述的材料是经不住历史方式的处理的;但在另一方面,由于他容许这些原始记述作为真实历史记录而保持其地位,他就暗含着承认自己事业的失败。因为,如果福音书真实地是历史性的,就不可能从耶稣传中把神迹排除出来;在另一方面,如果神迹和历史是矛盾的,那么福音书就不是真正历史性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