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传这个词和以这类词为标题的文章,在较早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接触到了;然而,我们现在对这个词的理解,却断然是一个近代的概念。

教会,不管是新教或旧教,只是以其两个教条的形式,即关于耶稣本身的教条和关于他的工作或职务的教条,才涉及耶稣传问题。前者说明,耶稣作为上帝儿子的化身,过去是什么,现在又是什么以便能以救赎堕落了的人类;后者则详细说明,他以这种身份过去为我们做过什么,现在仍在为我们做些什么。这些事项,就其属于他的过去和在世的经历而言,当然都是他的传记的一部分,或者如果你愿意的话,也可以说,他的整个一生就是一种超人的救赎活动;不过,即使作这样的理解和讲述,它和通常为了写传记而考虑一个人的生平仍然是不同的。但是,只要教会神学还在流行,人们所抱的见解就是这样;关于救赎主的生平的记述,只是一些证实或说明教会教条的圣经经文的注释或结合——不是我们现在所理解的耶稣传或耶稣历史。

按照现代概念,传记的主人翁必须完全地、明确地是一个人。一个半人半神的人物,在诗歌和寓言中充当一名角色虽然似乎还可以接受,但在现在决没有人认真地把他选作历史记述的主题。在一篇传记里充当主人翁的人物是一个部分自然而又部分精神的人物,他的低级冲动和自私目的理应服从理性的普遍规律,他并不是一个由于人性和神性的结合而已经和必然地使意向受到抑制的人。踌躇和失败,感性和理性之间,自私目的和一般目的之间的斗争是每一个人生活中所常有的事情;尽管由于这种内心斗争而引起的混乱,从感情的最激烈的骚动到其宁静仅受到略微的干扰,其程度可能千差万别,但像在教会教条中所假定的基督无罪那样把它完全排除掉,对于任何真正的人的概念来说,必然是极其有害的。

而且,即使是一个最有天才的人物,也总要受到他所生长和活动的特殊环境的影响的。他是某个家庭的成员,生长在一定的时代和一定的国家之内;他的心灵尽管是独立自主的,但一方面他会受到由于这些情况而产生的文化的性质和程度的培育,而另一方面又受到那种文化的性质和程度的限制;他的目的受着周围环境的支配,因而不仅在其实行方面会遭受阻碍,而且由于经验的进一步成熟,还会发生各种变化和改进。但在传统信仰中,上帝的独生子或化身成人的耶稣却是不受这些限制的。他所原有的禀赋不需要人的传授,因为他完全不受家庭或国家环境的限制;他的目的,或者说他被差到世间来的唯一的目的,是自古以来就预定了的,而且是在不屈不挠地、确定无疑地执行着,丝毫不受社会生活的任何通常的影响,甚至也不受自然律的影响。

在所有的传记里,像上述的那些影响都是极其自然的事情。主人翁是个有限的人物,他的力量受到根据自然律而起作用的周围的其他力量的限制。这些力量的交互作用是历史的恰当的题目,其基本规律就是因果律。根据这一规律,每一结果都可假定其有一种自然的、可指出的动因;把一种外来的、超自然的创制力引进历史的齿轮,不可避免地会破坏它的连续性,而使历史成为不可能。

在这一切方面,教会对于基督的概念都是和一般的历史概念,特别和传记概念不相容的。在试图给予这一概念以一种传记形式时,我们立刻会看出形式和内容的不相称来。教会的基督不可能作为传记的主题,把它们统一起来的想法不仅是现代的,而且还是自相矛盾的。它所包含的两个方面——教条和历史——是分别发展起来的。第一次试图把它们结合起来是在十八世纪。把不调和的东西混在一起的趋势是过渡时期的特征。人们想把教会所宣讲的基督保留住,却又感到只有使规定的轮廓适应实际生活中所习见的形式才能做到;这样,人的和神的,内容和处理方式这些不调和的成分,实质上就分解了,想把它们结合起来的徒然尝试,反而把它们的内在不调和暴露出来。

这样,基督传这个概念就预兆了即将来临的变革。它预示了近代神学发展的广泛结果,在后者发展的道路上成了它的网罗,从其特有的矛盾中预示了传统信仰的总崩溃。它是神学不可避免地注定要衰落和毁灭的陷阱。当人们对传记作认真的考虑的时候,神学概念的命运就完结了;假使神学概念还会继续存在下去,就不会有传记的尝试了。但是这个尝试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古人认为不对任何属于人的事情作不合于人的处理是适当的,那么,现代的口号则是把一切不合乎自然和不合于人的事情看作是异样的和不适当的。基督对于现代的重要意义只有使其经历能从传记上去理解,只有把其生平看成是和其他名人生平在同样基础上的一连串的实际事件才能证实。

最初并没有预料到这样处理主题会带来难以避免的危险。当时认为,这只是一种微不足道的让步,并不牵涉本质的改变,而且还因深信:不管教条的基督论怎样变化,新约的基督总会是安然无恙而有所安慰。当时以为,如果正确地阐释和理解新约的基督,新约的基督就会是很自然而合乎人情的。但是,如果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如果新约的基督,尽管在某些方面并不一样,但在对基督本性及其行为的奇迹般的表现上,和神学的或教条的概念实质上是一致的,又怎么办呢?新约是我们现有的详细了解耶稣的一切资料的唯一来源。如果在这唯一有权威的文献中,他以一种和传记不合的形式出现,那么,由于一本传记对我们来说是必要的,因而对权威加以证明,即以人类可能性的一般标准对它加以考察和衡量,就是绝对必要的了。这样,正如对耶稣传的教条式的处理不可避免地要转化为求实的处理,同样,求实的处理也一定要前进到批判的阶段。只有当我们对福音书记载的可信程度加以不遗余力的充分考察以完成求实工作的时候,我们才能真正具备一种求实的传记的概念;而且即使在那时,如果在批判的检查过程中,发现福音书的资料逐渐缩小而成为一个模糊不定的轮廓,我们也只能把这一概念保持在实事求是和适可而止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