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面对桌子坐着,门窗开启。房客不多,屋子也相当宽阔。我的住房隔着几曲回廊,同那片有几个房客出入的地方相去较远,不会有什么声响惊扰我的思索。今日更加寂静。房东、姑娘、女佣、男仆,都不知不觉退避了,只剩下我一个人。说他们退避,并非退向普通的地方,是退到了红霞之国,或者白云之乡吧?他们或许浮于海上,连舵也懒得操,任其漂向云水相接之处,不知不觉之间,漂到白帆与云水难于分解的境界,到头来连白帆都不知怎样把自己同云水区别开来。——看来,他们正是退避到那样遥远的地方去了。再不然,就是猝然消泯于春光之中,过去的四大[1],如今已变成眼睛看不见的灵氛,在这广大的天地之间,即使借助显微镜也难找到一点残留的痕迹吧。抑或化成了云雀,啼尽菜花的金色之后,飞进夕暮幽深、紫霭氤氲的境地了。也许变成了花虻,劳劳碌碌送走漫长的春天之后,吸尽凝结在花蕊里的甘露,躺在凋落的茶花下面,香甜地睡着了。总之,一切都很宁静。
春风徒然吹过空寂的房舍,既不是对欢迎者的感谢,也不是对拒绝者的抱怨。它独来独往,这是公平的宇宙的意志。我的手掌支撑着下巴,我的心像我居住的房间一样空寂,春风没有受到招请,它毫无拘束地独自来去。
想起脚下踏的是地,便担心它会裂开;知道头上顶的是天,生怕闪电震破脑袋。与人无争,一分钟也无法自立。尘世如此相逼,人生不免当今之苦。住在有东西之分的乾坤,不得不通过利害之门。现实的恋人就是你的仇敌。眼见的财富,实为粪土;争得的名誉,犹如狡猾的黄蜂酿制的花蜜,看来甘甜,实在丢下针刺而去了。所谓欢乐,均来自对物的执着之念,因此包含着一切痛苦。然而诗人和画客,都能尽情咀嚼这个充满对立的世界的精华,彻底体会其中的雅趣。餐霞咽露,品紫评红,至死无悔。他们的欢乐不是来自对物的执着之念,而是与物同化一处。一旦化为物的时候,茫茫大地上再也找不到树立自我的余地。于是自由自在抛开泥团般的肉体,将无边熏风尽皆盛于破笠之中。我之所以一味想象此种世界,并非喜欢标新立异,借以恫吓市井铜臭小儿,仅仅为了陈述此中的福音,以招示有缘之众生。从实质上说,所谓诗境、画境,皆为人人具备之道。虽则阅尽春秋、白首呻吟之徒,当他回顾一生,顺次点检盛衰荣枯之经历的时候,也会从那老朽的躯体里发出一线微光,产生一种感兴,促使他忘情地拍手欢呼。倘若不能产生这样的感兴,那他就是没有生存价值的人。
然而,只即兴于一事,仅化为一物,尚不能称作诗人的感兴。有时化作一瓣花,有时化作一双蝶,有时像华兹华斯[2]那样化作一团水仙,让惠风任意拨撩着自己的心胸,这是常有的事。有时我的心被不可捉摸的四围的风光所占有,而又不能明确意识到夺取我的心的是什么东西。有人说,这是接触天地之耿气;有人说,这是于灵台上听无弦之琴;还有人或许会这般形容: 因为难知难解,故踟蹰于无限之域,彷徨于缥缈之路。无论如何说法,皆为各人的自由。我对着硬木桌而坐的茫然若失的心理状态正是如此。
我分明是没有思考任何事情,我也确实没有看到任何东西。我的意识的舞台上,没有带着显著的色彩而活动的东西,所以我不能说已经和任何事情同化于一处。然而,我活动着。既不是在世上动,也不是在世外动,只是不知不觉地动。既不是为花而动,也不是为鸟而动,也不是对人而动,只觉得恍惚地动。
如果硬要我加以说明,我要说,我的心只是随春天一起活动;我要说,把所有的春色、春风、春物、春声打磨在一起,炼成仙丹,溶于蓬莱的灵液,用桃源的日光蒸发后所得的精气,不知不觉渗入我的毛孔,我的心于不知不觉之中达到了饱和。普通的同化带有刺激,有刺激就有愉快。我的同化因为不知道是与何物同化,故毫无刺激。因为没有刺激,故有一种昏昏然不可言状之乐。此乃不同于那种随风起浪、轻薄骚然之趣。它可以同那深不可测、在大陆与大陆之间沆荡而动、烟波浩瀚的沧海相媲美,只是没有那样的活力罢了。然而幸福正在于此。伟大活力的发现,同时伴随着一个悬念: 不知这活力何时会消耗殆尽。而寻常的状态中却没有这样的担心。我的心比寻常更淡,在眼下这种状态里,不仅没有巨大的活力行将消耗殆尽之忧,也摆脱了那种无可无不可的寻常的平凡心境。所谓淡,单单是难以捕捉之意,并不会有过分孱弱之虞。诗人所谓冲融和澹荡的语言,最确切地道出了此境之妙。
我想,将此种境界绘入画中会怎样呢?那肯定不是普通的图画。我等寻常所称为画者,只不过将眼前的人事风光原样照录,或经过我们审美之眼的过滤之后,移于画绢之上的东西。人们认为,花仍见之为花,水仍映之为水,人物仍作为人物而活动,便尽到绘画之能事了。倘若由此再进一步,便可将我所感觉的物象,溶进我所感到的情趣,在画布上淋漓挥洒,使其栩栩如生。此种艺术家的意图,就是将特别的感兴寄寓于自己捕捉的森罗万象之内。因此,他们如果不把所看到的物象的观感极为明了地迸发于笔端,就不能称为作画。我自己对纷纭的事物进行多方观察,有种种感想,而这些观点和感想既不落前人窠臼,也不受古来传统的支配,它最正确、最完美地表达了自己的主张。倘若不是这样的作品,就不能称为自己的创作。
这两种创作家也许有主客深浅的区别,但非有明了的刺激不能着手作画这一点,双方都是共同的。然而现在,我要描绘的题目,并不那么分明。这是我调动全部感觉,于心外物色到的,其形状或方或圆,其色彩是红是绿,固然无从知晓,就是阴影的浓淡,线条的粗细,也分辨不出。我的感觉不是从外界来的,即使是外界来的,也并非存在于我视野中的特定景物,所以无法明确地指出缘由而告示他人,有的只是心情所感,至于此种心情如何体现才能成为画——不,借助何种具体的事物表达这种心情方有可能得到别人的认可?这倒是个问题。
普通的画,没有情感,只要有物象就行。第二种画,只要物象和情感并存就行。至于第三种,存在着的只是一种心情。因此,要作画,必须选择切合表达这种心情的对象。然而,这种对象是不容易得到的,即使得到了也不容易纳入画图。即使纳入画图,有时又和存在于自然界的景物情趣各异。因此,普通人看来,不认为是画,就连作画人本身也不承认它是自然界局部的再现,只是感兴之余传达当时几分心情,为惝恍迷离的心境注入一些生趣,便以为是取得大的成功了。自古以来,在这种艰难的事业中,有否收到完美功绩的画家,则不得而知。假如要举出在某种程度可以进入此种流派的作品,那就是文与可[3]的竹子,云谷[4]门下的山水,其次是大雅堂[5]的景色,芜村[6]的人物。至于西洋画家,大都着眼于具体的世界,大多数人不能倾倒于神往的气韵。因此,真不知有几人能够运用此种笔墨传达出物外的神韵。
可惜的是,雪舟、芜村所着力描绘的一种气韵,过于单纯且缺乏变化。就笔力这一点而言,此等大家虽然不可企及,但我所要描画的心情要稍微复杂一些。正因为复杂,故难于将感情尽收尺幅之中。我不再用两手支颐,随将两腕相握,伏在桌上思考,依然不得其解。我想,必须打造这样一种境界: 在确定色彩、形状、情调之后,自己的心忽然认识了自己,叫一声:“原来在这儿!”好比为寻找生离死别的亲儿子,跑遍六十余州空手而归,正在朝夕悬想之际,忽一日在十字街头不期而遇,于迅雷不及掩耳的瞬间叫道:“哦,在这儿!”只有这样才行。这是困难的。只要具备这样的情韵,别人看了不论说什么都无伤大雅。即使被斥之为不是画也不耿耿于怀。但求色调能代表此种心情的一部分,线条的曲直可以表现几分气质,画面配置可以传达几分风韵,那么,纵然表现的形态是牛是马,或者非牛非马也不可厌。即使不可厌也还是画不出来。我把写生本置于桌上,两眼盯着它望,仔细思索,然而毫无所获。
我放下铅笔,想到将这种抽象的兴趣摄入画面,毕竟是一种错误。人的差别不会很大,故在许多人中也必定有和我具备同样感兴的人,并使用某种手段企图将此种感兴永久化。既然做了这种尝试,其手段是什么呢?
忽然,“音乐”二字蓦地映入眼帘。对,音乐正是在此种时候,应此时之需而被迫产生的自然之声。我现在才觉得,音乐是应该听应该学的,不幸的是,我对此道全然不懂。
其次,我又走进第三领域,将它写成诗如何呢?记得有个叫做莱辛[7]的人,他说,以时间经过为条件而产生的事情,皆属诗的领域。他把诗和画看成两种不相一致的东西。这样看来,如今我所急着要表现的境界,终究不是诗所能完成的。我感到高兴时的心理状态也许有时间的经过,但却没有随时间的流动渐次展开的事件内容。我并非为甲去乙来,乙灭丙生而高兴。我从一开始就是以窈然地把握住同一时间的情趣而感到高兴的。既然是把握同一时间的,那么翻译成普通语言时,没有必要一定要在时间上安排材料,仍然同绘画一样,从空间上配置景物就行了。问题仅在于将怎样的情景摄入诗中,是否反映出它那旷然无所依托的样子。既然抓住了这一点,那么即使不照莱辛的说法,也可以构成诗,不管荷马怎样,也不管维吉尔[8]怎样。我认为,如果诗适合于表示一种心境,那么,可以不必借助于受时间限制而顺次推移的事件,只要单单充分具备绘画上的空间要素,也是可以用语言描写出来的。
议论不管怎样都可以。我大概忘记了《拉奥孔》[9]之类的著作,所以仔细检点一番。我的想法也许有些古怪。总之,作不成画也要作诗试一试。我把铅笔对着写生本,前后晃动着身子。好半天,满心指望铅笔尖能运动起来,可丝毫也没有动一下。宛若忽然将朋友的名字忘记,这名字就在喉咙管里,只是一时说不出来,于是一断念,这个道不出的名字早已滑落到肚子里去了。
调拌葛粉汤时,起初筷子沙沙拉拉的,总不能得心应手。忍耐一会儿,渐渐有了黏性,搅拌起来手就得用力些。此时不管这些,将筷子继续不停搅拌下去,直到搅不动为止。结果锅里的葛粉不需强求,会争先恐后附着在筷子上,作诗也正是如此。
无所凭依的铅笔稍稍运动了,渐渐得势,过了二三十分钟,写下六句诗:
青春二三月,愁随芳草长。
闲花落空庭,素琴横虚堂。
蟏蛸挂不动,篆烟绕竹梁。[10]
试着读一读,都是可以作画的句子。心想,早知这样,开始就作画该多好。为什么作诗要比作画容易呢?作到这里,以下似乎不会太难了。我想吟咏几句不能入画的情况,思索再三,终于写出来了:
独坐无只语,方寸认微光。
人间徒多事,此境孰可忘。
会得一日静,正知百年忙。
遐怀寄何处,缅邈白云乡。[11]
再从头读一遍,觉得有点意思,然而要说写出了我刚才那种出神入化的境界,倒又深感索然无味了。我握着铅笔,想乘兴再写一首。无意中向门口一望,看见一个美丽的身影打敞开的格子门的三尺空间里倏忽一闪。哦,真奇怪!
我转眼注视门口,那倩影有一半已被门遮住了。这人影似乎在我看到之前就在那里闪动了,当我抬起头来的时候已经过去了。我舍掉诗专心望着门口。
不到一分钟,那人影又从相反的方向过来了。对面楼上的走廊里,一个身材颀长的女子,穿着长袖和服,悄无声息地行走着。我不由丢下铅笔,刚从鼻孔吸进的一口气也立时屏住了。
春阴的天空时时刻刻将浓云压向地面,眼看就要下雨了。黄昏里在栏杆旁悠然来去的长袖倩影,和我的房间相隔一座三四丈宽的庭院,在阴沉、寂寥的空气中时隐时现。
这女子缄口不语,目不旁顾。她静悄悄地行走着,廊上拖曳着她的长裙,听不到一点响动。因为太远,看不分明齐腰的裙裾上染着什么样的彩色花纹。只看见底子和花色相接之处混然一片,使人感到那是夜和昼的境界,这女子本是在夜和昼的境界里行走呢。
她穿着这长袖和服打算在长廊里来往多少次呢?我不知道。她从何时起穿上这奇妙的服装,作这种奇妙的散步呢?我不知道。至于她打的什么主意,我当然也不知道。这丽人倩影如此端庄,如此肃静,如此执着地反复进行这种无法理解的举动,在门口时来时往,时隐时现,这使人产生一种异样的感觉。她是倾诉对逝去的春天的怨恨吗?却为何又那样漫不经心?要说她真的是漫不经心,却为何又打扮得花枝招展?
天色向晚,春意婵媛,不一会儿,门外薄暮冥邈,迷离中但见五彩斑斓,她的衣带那般醒目,该是织金缎子吧?那艳丽的织物往还于苍茫的夕暮之中,正向着幽阒、辽远的境界消隐而去,宛若灿烂的春星,坠入黎明前紫色的苍穹。
太玄之门自动敞开,这华艳的姿影即将被吸入幽冥之府的时候,我产生了如下的感觉: 穿着这样的服饰,本该在金屏银烛之前欢度一刻千金的春宵,而现在却毫无怨色,毫不留连地离开色相世界而去。在某一点上看来,这属于超自然的情景。透过刻刻相逼的黑影,我仿佛看到那女子既不焦灼也不惊慌,始终用那相同的步调在同一地点肃然地徘徊着。倘若她不知有灾祸临头,可谓凄惨之至了。抑或那黑暗之所正是她本来的归宿,那短暂的幻影即将被收回原来的冥漠中去,所以她才带着那样闲静的态度,逍遥于似有若无之间吧。当女人长袖服饰上纷乱的花纹消失尽净、溶进墨黑的暗夜中时,就会显露出她的本来面目了。
我还这样想,一个美人儿甜美地睡着了,没等苏醒过来,就意识朦胧地停止了呼吸,离开了人世。那时,守护在枕畔的我们,心中一定很难过吧。倘若一个人历尽千辛万苦而死,他本人自会觉得没有生存的价值,守护在身旁的亲人也许觉得杀了他反而是慈悲的。然而,一个沉沉入睡的孩子有什么该死的罪过呢?于酣睡之中带他到冥府去,犹如在他没有意识到死的当儿给他突然一击,夺走他可爱的生命。倘或定要杀他,也应让他明白不可逃脱的罪孽,从此断了生的念头,再为他念几句佛。在死的条件尚未具备,死的事实已经明白确定的时候,有人念阿弥陀佛,为死者祈求冥福,那么,这阵阵诵经之声,就是硬要把一半跨进阴间的人呼唤回来。在从暂时的小睡不知不觉转入永眠的本人看来,唤他回来是迫使他重尝已经解脱的烦恼,反而感到痛苦。也许他想:“大慈大悲,请不要唤我回去,让我安静地沉睡吧!”可是我们仍然要唤他回来。我想,这女人的身影要是在门口再度出现,我要呼唤她,把她从梦幻里拯救出来。然而,当我看到从三尺宽的空间梦一般闪过的身影,不知为何又一下子噤住了。我下定决心务必叫她一声,谁知她又早已倏忽闪过了。我正在想,我为什么没有出声呢?这时,她又走回去了。看她那副样子,全然没有注意这里有人窥视她,有人多么地为她焦灼不安呢。尽管我为她操心,为她怜惜,可她根本没有理睬我这个人。我只想着下次一定叫她,不知不觉间,忍耐已久的云层将漫天雨丝簌簌洒落下来,把女子的身影封闭在潇潇细雨之中了。
* * *
[1] 佛教用语,又称四大种,即地、水、火、风。
[2] 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十九世纪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湖畔派的代表,1843年封为桂冠诗人。代表长诗有《序曲》等。他曾写过一首名为《喇叭水仙》的诗。
[3] 文同(1018—1079),中国北宋画家,字与可,以擅长画竹而著名,有“湖州竹派”之称。
[4] 云谷等颜(1547—1618),日本安土桃山时代画家,云谷派始祖,效法雪舟,称雪舟三世。
[5] 池大雅(1723—1776),江户中期南画家,大雅堂是他的雅号。
[6] 与谢芜村(1716—1783),江户中期俳人,画家。
[7] Gotthold Ephraim Lessing (1729—1781),德国诗人,剧作家、评论家。
[8] Virgil(前70—前19),古罗马诗人,代表作有史诗《伊尼特》。
[9] 莱辛的美学论著。
[10] 原文照录。
[11] 原文照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