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找出了决定全部劳动产品中哪一部分应归属于劳动者的原因之后,剩下的问题是要看一看雇主—资本家的份额是受什么原因调节的。前面已经说过,在不考虑地租的情况下,只有三种人,即劳动者、资本家和雇主有权占有一部分总收入。另外,我曾说明,在目前的考察中,至少在开始的时候,应把后两类人看做是结合为一体的、完全相同的一种人。我也曾提到,在一般情况下,我是在英国的政治经济学作者通常使用的含义上使用利润这个词的。

那么,毛利润就是在支付了劳动工资和补偿了消耗的固定资本以后,留给雇主—资本家的全部余额。在存在地租的情况下,还要把这一部分扣除地租之后才能知道利润量。但是,所谓补偿固定资本是什么意思呢?怎样才能把产品和花费在产品上的资本加以比较呢?后者可能是由许多种物品组成的,也许它们在实物上都与前者不同,那么我们怎样才能确定产品是否比消耗的固定资本多或者少呢?即怎样确定它们之间的比例呢?例如,在一个棉织厂里,除工资之外,雇主—资本家的垫付资本是由原材料、机器和建筑物组成的。这些东西与制成品白布之间怎样来进行比较呢?只有相同的物品之间才能发生这种关系。在农业方面,固定资本与产品较为相似一些,因为大部分用做种子、马的饲料等方面的垫付资本是由谷物或者其他原产品组成的,而收获也同样是由这些东西组成的。但是,即使在这里,使用的机器、工具、肥料以及其他东西,与通过它们的帮助所生产出来的那些商品在性质上也没有丝毫相同之处。那么,至少在个别场合,必定存在着另外某种用产品来同花费了的资本进行比较的方法。可是,就整个国家而言,情况就不同了。很明显,花费了的资本的各个不同要素应当在这个或那个生产部门再生产出来,否则,国家的生产就不能继续以原有的规模进行。工业的原料,工业和农业中使用的工具,工业中无数复杂的机器,生产和贮存产品所必需的建筑物,这一切都应当是一个国家总产品的组成部分,同样也应当是一个国家所有雇主—资本家的全部垫付资本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因此,总产品的量可以同全部垫付资本的量相比较,因为每一项物品都可以看成是与同类的其他物品并列的。

在提出了这一点之后,我们首先可以着手研究决定一国全体雇主—资本家的总利润的原因是什么?

我们将不难证明,总利润必须取决于两个原因:

第一,取决于同生产中的总耗费“量”相比的“总收入量”,换言之,取决于劳动生产率。

第二,取决于总收入中给劳动者的份额,即工资率。

为了简单起见,我将假设直到产品制成以后雇主—资本家才将这个份额支付给工人,而不是预支给他们的。这对事情的实质不可能有什么改变。基于这种假设,雇主—资本家的垫付资本只是由构成固定资本的那些物品所组成的。

在整个国家投入生产的固定资本总量和使用这些固定资本的劳动总量既定的情况下,产量越大,资本与劳动的生产率就越高,而生产率越高,雇主—资本家与劳动者之间分配的总量必定越大。因此,十分明显,如果后者的报酬保持不变,那么任何工业生产率的普遍提高,必然引起国民收入中落到全体雇主—资本家手里的那部分份额在数量上的相应增加。从而,在更新了全部消耗的固定资本之后,留给他们的数额必将更大,因为根据假设,这部分固定资本绝不会发生任何变化。这就是说,他们的利润将随着劳动和资本生产率的每一提高而提高。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在所费资本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利润必然随着生产率的下降而下降。

这样,我们证明了生产率至少是调节国民利润量的一个 原因。

如果我们现在假设劳动和资本的生产率保持不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引起利润增加或者减少的原因是什么呢?根据这一假设,在全部生产量既定的情况下,利润量应当完全取决于有权从生产总额中取得一个份额的那些人——雇主—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进行分配的方式。一方所得愈多,另一方的所得只能愈少;后者的份额愈大,前者的份额必然愈小。但是,它们哪一方是决定产品分配比例的能动的原因呢?原因显然是在劳动者一方。通过劳动者人数的增加或减少,便可决定工资率。所以我们可以准确地说,落入雇主—资本家的总收入将与劳动者的总收入发生相反的变化,也就是说,它将随着工资的下降而上升,也将随着工资的上升而下降。当雇主—资本家的总收入愈大,在补偿了他的全部垫付资本之后留给他的余额就愈多,也就是说,利润率就愈高。因此,在假设劳动生产率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利润将按照劳动者在总产品中所占份额的减少或增加而上升或下降,换句话说,利润按工资下降或上升的比例而上升或下降。

但是我已在前面证明:如果工资保持不变,那么利润的变化将与资本和劳动的生产率的增长或下降成正比。因此,利润的变化显然同生产率的变化成正比,而与工资量的变化成反比。由此可见,这些使是调节一国利润率的两个原因。

为了简明起见,在开始研究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就假设直到商品制成以后才支付劳动报酬,即工资。现在则必须指出,我们只有用这种方法,才能对整个国家投入生产中的费用有一个确切的概念。我们一定不要把原材料、工具、机器、建筑物等,简言之,固定资本的一切组成部分的损耗,同劳动者的消费混淆起来。正如我们所知,只有前者才是一种纯粹的损耗、花费或者说牺牲。就其本身来说,对任何人都没有利,也不能构成任何人的收入。如果不同它的结果联系起来看,那么它是一种纯粹的损失。而流动资本却不是这样,它维持着劳动者,即各国绝大多数人的生活。毫无疑问,每一个雇主—资本家都把他支付的工资量看做是他开支的一部分,但是从全国来看,它却不是这样。不管雇主与资本家是否结合于一身,我们姑且把他们的消费都看做是生产费用的一个要素,因为他们必须生活,劳动者也必须生活,否则什么事都没法做。但是,他们在这种场合花费在他们自己身上的东西比之他们花费在另一场合的东西来说,还是没有更多的权利被计算在生产费用内的。因此,从全国的观点来看,利润像工资一样,它们都应被认为是制成品中完全不同于它的生产成本的实实在在的一个部分。正如我所说的那样,就构成财富的物品来说,这种成本是由而且仅仅是由组成固定资本的一切物质资料构成的。

但是,除此以外,劳动本身,而不是支付给它的报酬,应当被看做是生产成本的另一个组成部分。对生产来说,劳动是必不可少的,因而它的每一部分都是非常有用的。但是就固定资本来说,它只有从结果来看才是有用的,因为它本身是一种痛苦,或者至少可以说是一种除了期望得到补偿之外谁也不愿承受的对舒适的牺牲。一个企业耗费的固定资本愈多,另一个企业就只能耗费得少一些。因此,如果它在赚不到钱的企业里使用,不仅无补偿地牺牲了个人的舒适,而且浪费了国家财富的主要源泉。根据这一切理由,我以为,从全国的观点来看,我把劳动与固定资本一起都归类为生产成本的两个组成部分是完全正确的。 [18]

由于从一个相反的假设中所引出的推断,使我更急于要表明劳动报酬不应被认为是成本的一个要素。有人从尽可能减少生产费用是有益的这样一个原理出发,于是就假设,既然工资构成了生产费用的一部分,由此便可推断工资率愈低对国家愈有利。政治经济学的目的不仅要阐明怎样才能获得最大限度的财富,而且要指出怎样在社会各个阶级之间分配财富可能最为有利。因此,以尽可能少的东西分配给人口中最多的一批人即劳动者的制度应当被认为是一种奇怪的制度。显然,这必定是一种完全违背普遍幸福的财富分配制度。根据上述理由来看,财富的总量无论如何也不会因此而增加。

这种情况只会导致一种结果,即本来可以在许许多多劳动者之间进行分配的一部分国民财富,现在却要去增大人数少得多的雇主—资本家的利润了。财富分配方面的这种变化一定不利于普遍的幸福,而在财富的总量方面绝不会有任何变化。但因雇主—资本家阶级等等有财有势,同劳动者的呼声相比,它们的喧嚷更加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他们在使人相信他们的利润不管怎样增加都必定对国家有利方面通常会取得成功。如果这种增加是由于劳动和资本的生产率有了提高,那么他们是有理的。但如果因降低了工资而使他们确实得到了利益,那么国家非但没有得到好处,反而损害了这个国家人数最多的一个阶级。

有人可能会说:即使确有这种情况,即利润的增长是由于工资的下降所引起的,这里也只有财富分配上的改变,而无财富实际量上的变化。但因雇主和资本家很可能比劳动者储蓄得更多,所以把全部产量中更大的一个份额交到前者手里的这样一种安排,将更有利于资本的积累和今后国民财富的增长。我现在不想考虑这种说法究竟有几分是正确的,但是,即使暂且承认它是正确的,我也不得不说,这样一种加速财富的发展是用剥夺大批劳动人口的舒适品甚至奢侈品的高昂代价来换取的。

在找到了调节由所有产业部门产生的国民利润率的原因之后,现在还得看一看,在行业的划分确立之后,这些相同的原理是否也适用于个别行业的情况。 [19]

前面已经说过,由于在任何一个特定行业垫付资本的各个组成部分中,总有一些垫付的物品(如果不是全部的话)与它的产品不同,因此它们不能在实物 方面一起进行比较,以求确定两者之间比例上的大小。由于同样的原因,从最严格的意义上来说,没有一部分产品可以完全用来补偿在生产过程中消费的各种物品。毫无疑问,也许会有些产品可以在实物 上补偿这种物品,但不是所有产品都能这样。绝大多数在生产中消耗的物品必须通过交换来获得,从而必须把一部分产品用于这一目的。

因此,单个雇主—资本家关心他的产品的交换价值远远超过关心他产品的数量。由于过去曾构成他的资本而现在被他耗费掉的各种物品本身具有交换价值,所以,如果他不为此目的而牺牲一定部分的制成品,就不能够补偿这些消耗掉的物品,从而他的产品的价值愈高于垫付资本的价值,他的利润就愈大。因此,资本家计算利润时,是拿价值同价值相比,而不是拿量同量相比的。这就是在国家与单个企业之间计算利润方式上必须注意的第一个区别。第二个区别是,由于工资总是由雇主—资本家预支给劳动者,而不是在商品制成以后才支付给他们的,所以如同已消费的固定资本一样,他把工资看做是他的费用的一部分,尽管我们已经知道,从全国来说,工资并不是成本的一个组成部分。由此可见,他的利润率必将取决于他产品的价值超过垫付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价值的余额。

让我们来注意一下这种区别吧!正如我们所知,当我们从全国的或总的观点,也就是从政治经济学应有的观点来考察生产成本的时候,它包括两个要素,即劳动和固定资本。但是现在我们发现,单个雇主—资本家是在不同的意义上来理解它的,他垫付的全部资本价值,无论是固定资本的价值还是流动资本的价值,都构成他私人的费用。我已指出过这种区别,而这种区别的重要性在这里就变得明显了。当我们论述“收入”的时候, [20] 将还有机会谈及这个问题。在提出这些前提之后,我可以开始研究个别企业的利润是怎样被调节的。

如果开头就很好地注意到利润的问题基本上是一个比例的问题,那该多好!无论总产量有多大,如果用来直接补偿或者通过交换来补偿垫付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那个部分在总产量中所占的份额保持不变,那么其余部分与这一份额之间的比例也必定相同。不管我们把后一部分的数量与前一部分的数量相比,还是把这一部分的价值同另一部分的价值相比,情形都是如此。不论用哪一种方法来计算利润,它的比率应当是不变的。虽然它的绝对量或者这种数量的价值可能增加了两三倍,但只要这种耗费或者这种耗费的价值也以相同的比例增加,那么利润率还是一样。因此,利润的上升或下降完全同总产量或它的价值中用来补偿必要垫付的那个份额的下降或上升成比例。这些必要的垫付资本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第一,流动资本,即劳动者的生活费用;第二,固定资本。因此,利润率必须直接取决于以下两个因素:第一,全部产品中归工人所得的那个份额;第二,为了以实物形式或通过交换来补偿固定资本而必须储存的那个份额。那么,劳动者所得部分是由什么东西决定的呢?现在,我们就来探究这个问题。

我们知道:在划分行业之后,雇主—资本家比关心产品的数量更关心他产品的价值。然而,还是有些行业的产品数量,不仅对这些行业本身的利润率而且对所有行业的利润率仍有着独立于它的价值之外的重大影响。这种行业便是生产和制造主要构成劳动工资中那些基本必需品的生产部门。现在,我将着手论证这个问题。

我们假设农业劳动和农业资本的生产率下降。于是,固定资本的一切组成部分的数量,例如种子、工具等的数量保持相同,雇用的劳动量也不变,而产量不再像以前那么多了。由于生产费用仍旧那么多,所以尽管产量不再那么多,可是总产量的价值还是很快上升到像以前一样大。于是,较小的数量必将具有与以前较大的数量相同的交换价值。现在,我们假设全部产品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用来补偿已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另一部分用来更新已消耗的固定资本并提供全部利润。按照这一假设,实际工资,即劳动者享有的必需品和舒适品的实际数量不会发生任何变动。我们可以设想,这些工资是由资本主义农业经营者以谷物和其他农产品来支付的。我们还可以设想这一谷物等的数量被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是由劳动者为了生存以实物形式直接消费掉的,另一部分是他用来交换他所需要的工业品的。显然,如果实际工资保持不变,前一部分的数量就不可能有任何变化。因为,如果这部分的数量减少了,劳动者吃得不会像从前一样好了,也就是说,他的实际工资就必定会下降,这就违背了上面的假设。因此,这一部分的数量仍是相同的。至于另一部分工资的数量,当然是要减少了。它正好按产品价值上升的同一比例,也就是按所用的劳动和资本的总产量下降的同一比例来减少的。因为他们不是在实物形态上消费这一部分工资,而是用它来交换其他东西的,所以他们所关心的仅仅是它的价值。如果这部分实物工资仍将买到像以前一样多的制造品,那么劳动者的生活还是像从前一样宽裕。而保证他们享有与以前相同价值所需要的产品量,虽然就其绝对量来说是少了,但在总产量中的比例仍与从前相同,因为价值是正好按数量减少的同一比例上升的。至于用不着交换就可以作为食物来消费的那部分工资,尽管农业劳动生产率下降了,但就它的绝对量来说,还是同从前一样大。由于总产量减少了,因此这一部分在整个产量中所占的比例比从前大。又由于用来交换制造品的另一部分工资在总产量中所占的比例仍旧同以前一样,因此工资所需的全部数量应当在总产量中占着一个更大的份额,而补偿固定资本和留作利润的部分在整个产量中所占的份额必然比从前小,这一份额的价值在总产值中所占的比例也比从前小。因为在同一种商品的情况下,价值当然会随着数量的改变而发生相同的变化,不管一夸特谷物值多少,两、三夸特谷物的价值总应当是一夸特谷物价值的两倍或者三倍。

由于农业生产率的下降,总产量中用来补偿已消耗的固定资本和给全部垫付资本提供利润的那部分产品的价值,构成了总产值中一个较小的比例。但是固定资本没有发生任何变化。我们假设种子的数量、工具的数目等保持相同,并且没有任何理由去设想这些东西中随便哪一种的价值已经下降。因此,从总产量中留作补偿固定资本和利润的那个部分中作为固定资本之用的产品的数量,至少要有与从前一样大的价值。但是整个这一部分产品的价值同它过去的情况相比,在全部产品价值中现在只占一个较小的比例。因此把那部分保持不变的、相等于消耗掉的固定资本的价值从它里面分出来之后,所剩下的那部分构成利润的产品的价值在总产值中所占的比例必然比从前小。由此可见,同其余各部分相比,构成利润的这部分产品的价值比农产量下降前要小。这就是说,由于生产率下降的结果,利润率也下降了。

我们从这里也看到了生产原产品困难的增加是怎样引起利润下降的。虽然固定资本和劳动的产量比从前少,但因产品的价值是按产量下降的同一比例上升的,所以乍看起来,农场主的利润似乎仍然保持相同。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总产量中较大的一个部分落入劳动者的份额,而这一较大的份额对于保证劳动者获得与从前相同的报酬是必要的。

尽管实际工资保持相同,但由于劳动者得到总产量中较大的一部分产品,他必然也获得了更大的价值。因此,工资似乎增加了。除原产品之外,以任何商品,例如以货币来计算的时候,工资就会增加。由于货币工资的增长只是为了弥补他们要购买的那些必需品价格上涨所带来的损失,所以劳动者的状况并不能因此得到改善。

并不是只有农场主才会因生产原产品方面增加的困难而使其利润减少,而是其余一切雇主—资本家的利润也都会受到同等程度的损失。以制造业主为例,我们假设:在他的生产部门里,劳动和资本的生产率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因而产量没有改变。这一产量所具有的交换能力也与过去没有什么不同,但有一个重要的例外,即购买因农业劳动生产率下降而价值已上升的原产品的能力已不再与过去相同了。因此,为了获得同等数量的谷物等,现在就得拿出更多的制造品。那么,无论制造业劳动者过去用多大一部分制成品来购买足以维持他们生活的各种必需品,要使实际工资保持相同,现在用做同一目的的这个份额显然要比过去大。至于用来直接供给或者通过交换来供给工人其他需要的另一部分产品,除了用原产品来计算之外,由于制造业的总产量以及它的价值都没有发生任何改变,所以上述这部分产品无论在哪方面都不可能与过去有什么差别。但因劳动者用来取得食物的那部分产品已经增加了,所以总的说来,他在总产量中所占的份额比以前大,留给雇主的份额必定因此而减少,这一份额的价值在总产值中所占的比例也必然比以前小。不论用于补偿固定资本的这部分产品的全部数量还是它的全部价值都需要同从前一样,因为这两方面都没有变化,所以在补偿了固定资本之后,留作利润的这部分产品无论从数量方面还是从价值方面来计算,同原产品生产困难前相比,在全部产品中所占的比例都小了。

由此可见,前面所说的原因不仅降低了农业中的利润率,而且也降低了工业中的利润率,商业和每个行业中的情形也必然会如此,总之,凡是有雇佣劳动的地方都会如此。

可以用相同的方法来证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不仅在本部门而且在一切部门都会引起利润的增加。证明了前一个问题,事实上也就证明了后一个问题。

但是,并不是只有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或下降才影响利润率,还有制造那些在性质上或是在习惯上为劳动者所必需的物品的企业,也同样影响到利润率。在这些企业中,劳动和固定资本的产量下降对利润的影响,是与原产品的减少所引起的影响完全相同的。唯一的区别仅仅是,农场主和制造业主在我们的论证中现在交换了原先的位置;另外,对利润的影响也要小一点,因为绝大部分工资差不多都是由食物构成的。

如果制造业主的固定资本,即原材料、机器和建筑物的数量也像雇佣劳动的数量一样保持不变,而它们的产量,我们可以假设,比如说,粗布的产量不再那么多了,但因生产费用没有发生变化,所以随着产量的减少价值就按同一比例增加,全部产品的价值仍旧同原先一样。如果实际工资不变,那么劳动者穿衣所需要的棉布数量必须绝对地和从前一样多。从而,正如在农产品的例子中所表明的,必然会导致总产量中的一个更大的部分要落到劳动者的份额上去。这样,雇主—资本家必然只剩下一个比较小的部分去更新固定资本和留作利润。由于在总产量中无论如何要拿出与原先相同的一个部分做前一种用途,所以留作后者之用的那一部分必然比过去小。

正如我们所知,如同农业劳动生产率下降影响制造业主的利润,事实上也影响各行各业雇主—资本家的利润一样,现在,制造粗布困难的增加,也将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影响农场主和其他制造业主的利润。因为,我们假设粗布商品生产中所遇到的较大困难已使它们的价值上升,所以,虽然所有其他行业的产量及其价值一般仍保持不变,但用粗布商品来计算这些产品的价值时则成了个例外,而这个例外就足以使每个生产性行业把整个产量中较大的一个份额支付给劳动者,好让他们仍能支配像从前一样多的必需品,因而只能以一个较小的份额留作更新固定资本和利润。

由此可见,用于制造劳动者必需的粗制品的劳动和资本的生产率下降,对一般利润率也会引起像农业生产率下降时完全相同的影响。影响的程度 可能很不相同,但其性质是相同的。当然,正像农业中的情况一样,工业生产率的提高也必然导致相反的结果。

在相当稳固地建立了工业基础的国家里,即使我们听说过工业中使用的劳动和资本的产量有所下降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也是很少的。恰恰相反,我们常常听到的倒是工业产量的极大增长。在农业方面,情况则正好与此相反。由于在所有良田都被耕种之后,就有必要去耕种比较贫瘠的土地。随着社会的发展,提高原产品的产量变得愈来愈困难。因此,利润不断受到两个对立原因的影响,一个趋向于提高利润,而另一个则有降低它的倾向。

我认为应该驳斥对上述论点的两种反对意见。

就以农场主的例子来说,有人也许会说:当用于生产的劳动与资本的产量下降时,有两个办法可使他保住原有的利润率。他或者可以用高于产量减少的比率来提高他产品的价值,作为他不得不将全部产量中更大的一部分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换句话说,由于他支付了增加的货币工资);或者可以通过减少工人的实际工资,把损失转嫁到他们身上。

就第一个推测来说,如果它注意到我已阐明农产品产量的下降不仅会影响农场主而且会影响其他雇主—资本家,这个问题就不难解答了。不管这些人经营什么行业,他们中间每一个人都不得不把他产量中更大的部分用于劳动报酬。无论什么样的损失都会同时影响到所有雇主,谁都不能用改操他业的办法来逃避这种损失。

农场主要抛弃他的土地并把他的资本转移到别的行业中去是徒劳的,不管他到哪里,他总会遇到同样的不幸。因此,不可能由此引起抛弃耕种土地的倾向,所以这种原因不会导致农产品价格的上涨。

事实上,这里所用的论据与前面用来阐明实际工资的增减不会影响商品价值的论据是一致的。同一个论据也适用于货币工资。正如现在所表明的,货币工资是受使用于生产必需品的劳动和资本的生产率调节的。因为我们假定实际工资以及同货币生产有关的条件均无任何变化,而它们两者的变化都影响到劳动者领取的贵金属数量。

正如在实际工资方面的变动一样,由上述原因引起的货币工资方面的变动,同时影响到所有雇主—资本家。因此,在这两种情况下,对价值的影响也应当是相同的。

我们在前面已证明:虽然实际工资的增减不可能引起商品价值的普遍上升或者下降,却能导致不同物品相对价值的某种变动,提高了某些物品的相对价值而降低了另一些物品的相对价值。我们发现,实际工资的增加必将提高那些使用劳动量大于固定资本的商品的价值,如果它们的价值是用生产中使用的这两部分财富源泉的比例相反的其他商品来衡量的话。例如,在用制造品来计量的时候,农产品的价值一定上升,这一点已在上面作了说明。当工业生产率下降而引起货币工资增加时,也会发生相同的情况。十分明显,同大部分开支用于机器、原材料以及固定资本的其他组成部分的制造业主相比,雇用了那么多劳动者的农场主遭受到由这样一种增加所带来的损失必定大得多。因此,倘若后者的产量同前者的产量相比并不增加的话,那么同别人的利润相比,耕种者的利润一定以更大的比例减少。但只要资本仍可以自由地和不受阻碍地从一个行业转移到另一个行业,就不可能发生这种情况。因而,当用主要依靠固定资本来制造的商品数量来计量的时候,农产品的价值必将上升。

那么,在用这些商品来计量时,由于生产率下降而引起谷物价值的增加,必将超过仅仅和数量上的减少成比例的增加。利用这种增加,农场主就能用总产量中略小于原先的份额来满足其劳动者在衣服等方面的需要,从而把他的利润保持在与其他雇主同一个水平上。

货币工资的变动(即劳动者收入在总产量中所占比例的变动)就是以这种方式并且只是以这种程度影响商品的价值。总的来说,这种变动既不能普遍提高又不能普遍降低商品的价值,而只是改变了它们之间的比例,即提高了某些商品与其他商品相比时的价值,同时以相应的程度降低了其他商品与这些商品相比时的价值。

事实上,在商品价值方面的普遍提高或普遍下降这样的想法,看来是荒谬的。因为,如果一切东西的价值都要上升或者都要下降,那么它们相互之间交换的比例一定完全相同,就像它们仍然保持不变一样。这一点已经分析过了。只有在谈到价值的原因,即生产成本时,这一想法才是完全可以设想的。但如果普遍都有这种增加或者都有这种减少,那么除了一定量的商品仍将支配或者说交换相同数量的另一种商品之外,再没有什么东西可增加的了。如果生产费用虽然绝对上增加,但相对上仍是相同的话,那么每一种物品仍将具有与以前相同的购买力,正因为如此,当不同物品进行比较时,不仅其结果 ,即交换的能力,或者准确地把它称之为价值,而且其原因 ,即生产成本,在相互之间发生关系的场合都可能仍然保持着相同的比例。因此,价值在本质上具有相对的性质。如果只有货币的生产状况不变,那么所有其他商品的价格确实可能上涨或者下跌。但是,至少就利润来说,这件事情本身是无关紧要的。虽然雇主—资本家出售他的产品时可能获得比以前更大的一笔钱,但是由于他不得不以更多的钱来买进既是固定资本方面又是流动资本方面的每一种物品,他的利润最终还是完全相同。

竭力反对我们最近得出的这个结论的另一个异议是,在农业以及制造低档商品的工业生产率下降时,雇主—资本家将降低它原先付给工人的工资率,并且用这种克扣实际工资的办法使利润保持在与从前相同的水平上。但是工资率是由它本身特有的原因调节的,它至少直接取决于劳动的供给和需求之间的比例。如果供求保持相同,在劳动和固定资本的总产量变化之后,不会接着发生劳动实际报酬方面的变动。如果生产率的下降导致对劳动者需求的减少,那么毫无疑问,至少一部分损失将落在他们身上。但这只是上述原因的一种有条件的、间接的结果,而不是必然的、直接的结果。如果生产率下降得相当大而且持久,那么毫无疑问,实际工资也要蒙受损失,否则全部利润势必被工资吞没,当然,这种情况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可能的。为了供给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迫使人们去耕种更差的土地而引起农业劳动报酬递减时,一切国家确实发生着这种情况,工资与利润都受到了影响。但是这种损失可能以什么比例落在每一种人的身上,则须视社会中劳动者注意节俭还是不注意节俭的习惯而定。无论如何,没有任何理由去假定所有损失都由这一批数量最多的人去承担。

同上面类似的一个论点适用于下面这一推断,即农业或工业生产率的提高一定引起实际工资的增加。这一情况正好和另一种情况相反。如果说雇主不能得到这种增长的全部利益,那么至少也会得到它的一部分利益。

在清除了这些反对意见之后,我们得出的结论仍然是不可动摇的,即用来生产那些主要组成劳动工资的基本必需品的劳动和固定资本,它们产量的增加或者减少必然引起利润率的上升或者下降。我们知道,这种结果是由总产量中归于劳动者的份额在比例上有了变动所造成的,在一种场合这一比例降低了,而在另一种场合却提高了。

由此可见,生产率的提高或下降至少是使劳动者的份额在总产量中所占的比例发生改变,从而引起利润率变动的一个原因。但这是唯一的原因吗?当然不是。实际工资的增加或者减少对增加或减少必须用于补偿给予劳动者的那部分预支在总产品或其价值中的比例,也具有完全相同的作用。

我们假设:劳动生产率保持不变,但是实际工资,即工人领取的生活必需品和舒适品的数量一般都有了增加。现在,在任何一个生产部门中使用同从前相同的劳动和固定资本所得的总产量仍保持相同。如果价值也不变,显而易见,在工资上升的时候,总产量中或者它的价值中比较大的一个部分必然要留作维持劳动之用,而将较小的一部分留作利润和更新固定资本。在某一特定产业部门中发生的事情也将在一切产业部门中发生。如果商品的价值保持不变,每一个雇主—资本家将不得不在他的产量中或价值中分出一个较大的份额来支付工资,因而剩下的只是一个较小的份额。但是,如果产品的价值没有改变,在全部产品中就需拿出一个与从前相同的部分直接地或者通过交换来更新生产中所消耗的固定资本。这样,只有总产量或其价值中的一个较小的部分留作利润。

但是也许有人会说,一切产品的价值都会上涨。我想,我在论述价值这一问题时以及刚才对于增加货币工资所作的评论中,已经充分证明了这种假设的荒谬。我已阐明,无论什么东西影响着而且以同等程度影响着一切行业,结果同这种影响不存在一样,一点也不会影响价值。事实上,一切商品价值的普遍增加这种想法是自相矛盾的。不管怎样,价格的普遍上涨一点也不会引起利润的变化。然而有某种变化一定会使各种商品的价值接着发生变化,即同另一些商品相比时,有些商品的价值上升,而另一些则以相应的程度下降了。我也说明了,这是由工资的增加对某些行业——直接使用的劳动数量大和固定资本价值小的那些行业——的影响比另一些行业更为严重所引起的。最后,在商品相互关系中的这种变化决不能使雇主—资本家免除他们利润上的损失,也丝毫不能减少他们的总损失,而只是有助于把这一损失更加平均地在组成该集团的不同阶层之间进行分摊而已。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下面一点已经得到了证明,即实际工资的普遍提高增加了劳动者所得的份额在总产量或者它的价值中的比例,并且引起了利润率的相应下降。

在开始研究这一问题时我曾指出,直接决定利润率的原因是:第一,劳动者领取的部分在全部产品中所占的比例;第二,必须留作补偿固定资本之用的部分所占的比例。我们也看到,不管产品的绝对量多少,要是这些比例继续保持不变,利润率就不可能受到影响。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属于劳动者的那部分产品的比例取决于两个原因:

第一,用于生产基本必需品——事实上就是实际工资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劳动和固定资本的生产率”。

第二,“劳动的实际报酬率”。尚待弄明白的是,在总产量或其价值中必须用于更新固定资本的部分是受什么原因调节的。

在我看来可以肯定:生产组成固定资本的各种物品变得愈加容易,通过这一部分比例的减少,正像维持劳动的流动资本各个要素的产量增加一样,有助于提高利润率。

我们假设,一个社会分成两种不同的生产者,即农场主和制造业主。前者不仅生产谷物和其他各种食物,而且也生产原材料,例如亚麻、大麻、羊毛和木材。总之,不但生产了组成他们自己的固定资本所必需的各种东西,而且生产了组成后者的固定资本所必需的各种东西。现在,我们假设,由于耕作过程的改善,农业劳动和农业资本的收获量增加了一倍,而制造品的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情况既然是这样,那么虽然同制造品相比,一定量的农产品的价值将大大下降,但这种下降完全是与农产品总收获量增长的比例一致的。因此,当前者的总价值用后者来计量时还是同原先一样。至于数量没有变化的制造品,因为它们中的每一部分都将比从前支配着更大数量的原产品,所以全部制造品也将是如此。于是农场主的总产品价值,用工业品计量时将与以前相同,而制造业主的全部产品价值,当用谷物等来计量时则比从前为大。我想,看来已很明显,如果不存在资本的转移,两者的利润都会增加。

首先就农场主来说,很大一部分生产所必需的各种要素,即我已把它们包括在固定资本这个一般概念中的各种要素,可以由农场主从自己农场的产品中拿出一部分来供给。这一类东西就是他播种用的种子、耕作用的马匹和不管是否用来耕地的牛的饲料,以及至少有一部分用于制造工具的材料。无论总产量是多还是少,其中需要用来补偿以这些不同形式消费了的这部分资本量都不可能发生任何变动。只要生产以同样规模进行,这个量就必须认为是不变的。因此,总产量愈大,农场主留作上述用途的这一部分产品在全部产量中所占的比例就必然愈小。

我已说过,留作更新固定资本用的数量应当认为是不变的。因为,在计算生产率增长时,可以有不同的假设:或者假设劳动与固定资本保持相同而产量增加了;或者假设组成生产成本诸要素的消耗下降了,而产量仍旧不变。既然已经采用了前一种计算方式,那么固定资本应该不变当然成了这一问题的先决条件之一。

但是,让我们回到我在上面假设的例子上来吧。我们发现,农场主的总产品的价值同制造品相比时保持相同。但是我们知道,现在只需要用这一总产量或它价值中一个比较小的部分来更新那些农场主自己可以提供的固定资本的各种要素。正是因为这个缘故 ,其中比较大的一个部分必然留作利润。

这里,我没有提到,由于农业生产率的增长,总产量中归劳动者所得的那个部分的改变而引起的利润率方面的变动。只要注意到下面一点就足够了,即根据上面确立的原理,我们便可推断这一原因不会与我们现在正在探讨的原因起相反的作用,它们的作用是一致的。

但还是接着讲下去吧。制造业主是怎样受到影响的呢?正如我们所知,他的产品在数量上还是一样,但是它的价值 在用农产品计算时却增加了。因此,价值中的一个较小的比例通过交换将足以使他从农场主那里获得后者所能供应他的固定资本的各种要素,例如,工业的原材料以及必须用在工具、机器和建筑物上的其他物品。所以,也是因为这个缘故 ,价值中一个较大的比例必然留作利润了。

由此可见,在没有劳动和资本从一个部门转移到另一部门的情况下,两个行业中的利润都必然增加。因为农产品的总 价值仍保持不变,所以农场主利润的增加是由于他的产品在数量 上增加的结果;而制造业主则因他的产品具有更大的购买力而得到了好处。

我们也可以用完全相同的方法来证明:在生产组成固定资本的各种物品方面遇到了更大的困难,总产量中须用于补偿固定资本的比例也跟着增加,从而这种困难便具有降低利润率的趋势。

现在,我将进一步阐明,在那些生产不属固定资本范围内的商品的产业部门中,生产率的增长或下降,要不是通过影响维持劳动的那部分产品在总产量中的比例,就决不能影响利润率。

我们就拿上面的例子来作说明,不过现在不是假设农场主的产品而是假设制造业主的产品,由于在机器和劳动分工方面的改善而产量增加了一倍,当然,成本仍保持相同。不管某些企业主的利润暂时可能有多大,这种制造品的价值最终必定按其数量增加的同一比例下降,结果当用农产品计量时,其总产量的价值还是同从前一样。因此,从农场主那里购买所费资本的各种组成部分(不管是固定资本还是流动资本)所需的那部分制造品在总产量中的比例必将保持不变。因此,这种方法绝不会对利润率产生影响。毫无疑问,正如上面已表明的那样,制造业主将可用全部产品中比较小的部分给他的工人衣服穿,从而提高了他的利润。除此以外,绝无别种方法可使他的利润受到影响。

另一方面,由于制造业产量的巨大增长,农场主的谷物等必将支配数量上比过去大得多的制造品。因此,用制造品来计量时,他的总产值也将上升。但是他所垫付的劳动者的食品、牛马的饲料、种子等所有这一切的价值都完全按其产品价值的相同比例一起上升,因为实际上他的产品是由这些成分组成的。如果这些东西构成了他的全部费用,那么利润与全部费用之间的比例仍应与过去相同,因为两者的价值都已增加而且是以同等程度增加的。但是它们并不构成他的全部费用,劳动者除了给他们粮食吃之外,还得给他们衣服穿。正如已详细表明的那样,农场主用他的产品中比较小的一个部分就能得到这种衣服。因此用这种方法,并且也只能用这种方法,他的利润才会受到与制造业主相同的影响。

由此看来,不 参与构成固定资本的那些商品的产量不管怎样增加,正是通过改变工资所占的比例,也只有通过这种改变,才能使任何一个行业中生产率的提高影响利润率。所以,如果有任何既不构成固定资本又不构成流动资本的物品,可以推断,利润就决不会因生产这些东西的便利条件方面的任何改变而受到影响。这些东西就是各种各样的奢侈品。尽管对这一问题的证明看来也许已经很充分了,可是我仍将不惮其烦地开始更为详尽地阐明这一情况。

我们假设社会是由两部分人组成的,一部分是生产谷物和其他必需品的农场主,另一部分是一批园艺家,他们唯一的生产就是种植葡萄。现在让我们假设,通过种植、修整、剪枝等方法的改进,用同样的费用生产的葡萄以及由此制成的酒在数量上都增长了一倍。但是酒的价值随即按其数量增加的相同比例下降。另一方面,在同酒相比的情况下,谷物经营者的产品价值必将上升。但用这种饮料来计算他的开支时价值也以完全相同的比例上升,因为酒既不能构成他垫付的固定资本的一部分,也不能构成他用以维持劳动的垫付资本的一部分。因此,如果总是以酒来计量的话,那么再生产的价值与费用的价值之间的比例仍将保持不变。当然,酒产量的增加必然使谷物农场主得到好处,因为他的利润可以买到更多的酒。但是他的利润率仍然不会因此而改变,因为倘若他要用他的资本来购买酒的话,那也不过使他得到比例上更大的一批酒罢了。

同样明显的是,葡萄种植者的利润仍然一样。虽然他的产量已增长了一倍,但是用农场主的谷物来计量时,它的价值已经按相同的比例减少了。那么他总产品的总 价值仍旧与原先相同,因此就需要用总价值中与原先相同的一个比例向农场主购买他非常需要的固定资本的各种要素,例如葡萄架等,以及他的劳动者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因为我们假定酒并不构成劳动者的必要生活资料的一部分。所以,无论我们拿数量来同数量相比还是拿价值来同价值相比,都应当是相同的一个比例被留作利润。毫无疑问,葡萄种植者是会得到利益的,因为剩余部分的绝对量越大,他就能够在不侵占他习惯上用来交换其他物品的那个份额的情况下,比从前更多地消费他自己的酒。

这种情况也适用于各式各样的奢侈品,因为雇主—资本家的利润将支配数量上更多的奢侈品以供他们私人的消费,所以他们是依靠这种商品的丰富而得到利益的。但是他们的利润率并不因为这些商品数量的多少而受到丝毫影响。

如果在某个国家,人们把酒看做是劳动者生活资料中的一个必要部分,那么生产葡萄的劳动和资本生产率的增长或者下降,确实会影响利润,虽然在程度上决不会与谷物生产方面便利的增加或减少所带来的影响相同。

现在,我已找到了在行业的划分已经确立之后调节各个产业部门利润率的原因。我们知道这些原因是:

1.生产劳动者所需要的食物、被服等基本必需品的产业部门的生产率;

2.生产那些参与组成固定资本的物品的产业部门的生产率;

3.实际工资率。

第一和第三个原因方面的变化是通过改变劳动者所得的部分在总产量中所占的比例来影响利润的。第二个原因方面的变化则是通过改变直接用于或借助于交换来更新生产中消耗的固定资本所占的比例来影响利润的。因为,正如我们在一开始的时候所表明的那样,利润实质上是一个比例的问题。

在论述国民利润这一问题时,我们已经看到,一般劳动生产率和实际工资率是决定利润的两个原因,而且还谈到在行业的划分确立之前,单个生产单位中的情况大体上与整个国家相似。但是,现在在研究行业的划分确立之后调节各行业利润的原因时,我们已经发现在某些特定的产业部门中,生产率的提高或下降对利润有影响,而在另一些部门则对利润毫无影响。因为事实已经说明奢侈品生产率的提高对利润率就没有影响,经营这种产品的企业主像别人一样,只有在作为消费者的情况下才能得到好处,但至此为止。如果提高其他物品的生产率,那么他得到的是既作为消费者又作为雇主—资本家的双重利益。因此,我们现在得到的这个结论,在它充分证实了以前在论及国民利润中所作的那个结论的同时告诉我们:严格说来,并不是每一个产业部门生产率的变动对目前的问题都是重要的,从而更明确地指出了我们目前得到的这个结论应受什么限制。而且我们已知道,某些产业部门中劳动生产率的变化之所以影响利润,是因为:不管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中包括的各种物品是多还是少,如果组成固定资本的一切物品的绝对量同原先相同,组成实际工资的一切物品在绝对量上也同过去一样,那么正是由于这两个部分在绝对量上的不变,才使生产率的任何增长或下降影响利润。如果前两个原因不变,当然最后一个原因就得变动。如果工资量一直保持不变,那么全部损失或者全部所得必定会落到雇主身上。但是,只要实际工资以某种程度上升或者下降,由此带来的损失或者利益就常常由雇主和劳动者共同分担或分享。我们就这样自然而然地被引导到了引起利润变动的另一个原因,即实际工资的增长或者下降。 [21]

在知道了决定利润率的原因之后,现在我们便能回答几个已经提出来的问题,还要否定在这个问题上已为人们接受的某些错误观点。有人曾经问过,工资和利润是否能同时增长或同时降低,或者在一个国家中它们二者是否都能比另一个国家高或者都比较低。

只要注意一下上面提出的原理,回答这个问题就并不困难。

我们假设,在一个新殖民的国家里,按领土面积的比例来说,资本和人口都是少的。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最肥沃的土地,或者那些沿海和在可以通航的河流附近的最有利的土地,才被占用和耕种。因而用于农业的劳动和资本的收获量是很大的。但因人手的缺乏,所以工资是高的。是否因此可以得出结论说利润必然会低呢?决不。由于总产量是那么大,因此尽管劳动者的实际工资即他对生活必需品和舒适品的支配,从绝对量上来说是多的,但是也许只占总产量中一小部分,甚至比实际工资低的国家还要小。因此,总产量中的一个比较大的份额就会留给雇主。这样,利润和工资也许都比情况与此相反的国家为高。

用一小部分总产量来付给劳动者大量工资的同一劳动生产率,也给种植业者提供了以比较小的份额来补偿他垫付的其他各种必要的费用。如果种子的数量、牛马的饲料量保持相同,那么产量越大,这些必要费用所需的数量在总产量中的比例当然就越小。正因为如此 ,无论什么样的工资率,利润也总是高的。

根据一般原理的推论所得出的这些结论已为经验所充分证实。美利坚合众国就是像上面所描述的那种国家。同它幅员辽阔的国土相比,人口和资本都是少的。从而在世界这一地区不但工资而且利润也都肯定比英国高。

就工资而论,亚当·斯密告诉我们,在他那个时候,纽约州的普通劳动者一天赚3先令6便士,相当于英币的两先令,而像造船的木工这样一些地位比较优越的工人则不少于6先令6便士。正如他注意到的那样,在北美,粮食价格到处都比英国低得多。“因此,如果劳动的货币价格比祖国任何一个地方都高,那么它的实际价格,即转让给劳动者实际支配的各种必需品和便利品,在比例上必定比祖国更加高了。” [22]

尽管如此,北美的利润一般地也高于英国。有两个情况特别有助于证实这一点:第一个情况是该国的利息率比英国高。正像我们在以后将要说明的那样,尽管仅仅这一点还不足以证明利润率必定也高;另一个情况则更具有决定意义,我的意思是指非常快的资本积累。如果美国的企业利润不大,那么这种积累的不断增长看来是不可能的。

由此看来,一个国家的工资与利润都可能高于另一个国家,或者在同一个国家中,工资与利润都可能高于它财富和人口发展的更高阶段。当然,随着社会情况的变化,两者也都可能因此而降低。

同样清楚的是,劳动生产率的下降可能只影响利润,而实际工资还是像以前一样。如果还伴随着对劳动需求的减少,这种损失的一部分就可能落到一种人的身上,而另一部分损失则落到另一种人的身上。由此可见,工资和利润既可能同时下降,也可能不是这样。现在我们已经看到,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两者终于都受到了损失。

这种想法,即工资和利润不可能同时上升或下降,从而在一国,它们两者不能同时比另一国高的想法,看来是由于李嘉图先生总是把某种奇特的意义同前一个词联系在一起而产生的。当他说工资有了变化的时候,他的意思并不是指劳动者的实际报酬有了差别,而只是指他们在整个产品中获得较大或者较小的一个部分。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不仅工资在总产量中的比例,而且总产品中必须用做更新固定资本的那个比例都会影响利润。因此,甚至根据李嘉图先生给予上面这个词的含义来看,利润的增减也可以与工资的增减无关。但事实上,他所指的含义不仅和语言的通常用法不符,而且也没有任何好处。在我们说工资增长或者降低的时候,每个人自然认为劳动者的状况好转或者变坏了。如果不是指这种意思,那么我们怎么可能了解有关广大人民物质福利方面的状况呢?如上所述,如果一国的总产量很少,那么同生产力更高的国家相比,总产量中更大的一个部分也许使劳动者支配更少的必需品。如果用李嘉图先生的语言来说,前一个国家的工资就比后一个国家的工资高,而常人的理解也像所有别的作者的科学论文一样,工资实际上一定更低 了。虽然我们可以给通常使用的语言以更为明确的限定,但是也绝不容许改变它们的正确含义。如果这是可以容许的,那么要是我们不想放肆到要去建立另一座没有建成的通天塔,则必将陷入第二次语言上的混乱。 [23]

因此,在本书中,或者在通常的或者科学的语言中,工资率并非 指归属劳动者的那部分产品在总产量中所占的比例。但是它的意思无疑是指某种关系,人们总是在付出的劳动量与同量劳动所得的报酬之间建立着比较,工人所关心的只是这一点。劳动量部分地是由它的强度、部分地由它的持续时间所组成。如果强度和持续时间保持不变,那么实际工资就随着一定量的劳动使他能够支配的必需品和舒适品数量上的增减而改变。

另一方面,利润率总是指总产量中的利润部分与全部产值中其余部分之间的比例。

现在,我必须提到在利润问题上的一种看法,它得到经济学权威亚当·斯密以及其他卓越的政治经济学作者的支持。这种看法也许在《国富论》作者的话中表达得更为明确,他说:“资本的增加,提高了工资,因而倾向于减低利润。在同一行业中,如有许多富商投下了资本,他们的相互竞争,自然倾向于减低这一行业的利润;同一社会各种行业的资本,如果全都同样增加了,那么同样的竞争必然对所有行业产生同样的结果。”(见《国富论》第1卷,第9章。)

虽然乍看起来这种说法貌似有理,但我毫不犹豫地说,它根本上是错误的。如果在某个特定的行业中利润确曾偶尔上升到高于其他行业的利润以上,那么不难设想在自由制度下资本和劳动就会自然而然地涌向更加赢利的产业部门,直到它的产品积压到不得不通过降低它们的价值来把这些利润降低到一般水平为止。

但这与雇主—资本家之间的竞争降低了一般利润水平本身这样的说法是完全不同的。接着,我将阐明这种说法是不可能成立的。

假设一个国家有两种人,一种人从事农业,另一种人则从事制造业。我们还假设资本一直积累得很快,而且资本的所有者急于想把它投入某个有利可图的行业。于是我们很可能想到一部分过剩资本为农业所吸收,而另一部分则为制造业所吸收。由于急于要卖掉产品的农场主之间竞争剧烈,因此我们暂时假设农产品的价值下降了,他们的利润也按同一比例下降。但是根据这种假设在制造业中同时发生着完全相同的情况。按照我们目前正在考察的这种理论,我们也确信制造品的价值由于同样的原因而下降,从而雇主—资本家的利润也跟着降低。同制造品相比,农产品的价值下降;与此同时,与农产品相比,制造品的价值降低。但这是一个明显的矛盾,因为这就等于说:用农产品所要交换的制造品来计量时,在同一瞬间,农产品的价值不但上升了而且下降了。因此,导致如此荒谬结论的前提不可能不是错误的。

虽然我们可以假定所有商品的价格,即不但原产品的而且制造品的价格都因经营者之间的竞争而下降是可能的,但是这种情况无论如何不会影响利润。每个雇主—资本家都以低价销售他的产品,但在另一方面,他所耗费的无论是属于固定资本的还是属于流动资本的每件物品,必然相应地只花费他较小的一个数额,因此他的实际状况也应当完全相同。

亚当·斯密在支持他的见解时曾提出了几个富国的例子。在这些国家里积累了大量资本,并且正像他注意到的一样,那里的利润比穷国的要低。于是他说:“荷兰就富裕的程度来说超过英国,而英国则富于法国与苏格兰。”他说:“所以,没有一个国家的利润像第一个国家那么低的了,而在第二个国家中的利润也比最后两个国家低。”我们可以同意这个事实,但是反对他的解释。他并没有忽略在那些利润最低的国家中工资是最高的。这一点有助于我们去正确地说明这件事情。

由于必须依靠劣等土地而引起农业收益的减少,或者由于从很远的地方运进粮食需要很大的费用而造成了相同的结果,因此在人口稠密的国家中,货币工资一向是高的。也就是在这些国家里,我们发现同它们的幅员相比,资本量是最大的。换句话说,在这种情况下总产量中一个很大的份额是属于劳动者的。但是这并不是由于资本的积累引起了利润的下降,而是由于生产生活必需品的产业生产率的下降,这才引起了货币工资的增加,而同时以相应的程度降低了利润。

还有另一个错误,它与上述错误有着紧密的联系。的确,现在我们就要研究的这一错误可以被认为是前面那个错误的根源。这一错误见解是这样的:利润的存在必须取决于销售,即交换。例如,有一位曾写过一部政治经济学中最优秀、最全面的著作之一的作者, [24] 他一面承认雇主或企业家 从他产业的总产量中拿出一部分来支付地主的地租和劳动的工资,然而另一面又认为他是依靠商品的销售来取得利润的。他说:利润是由消费者支付的。那么,在物物交换或货币交换和行业划分存在之前的社会状态中,是否就没有利润了呢?如果一个雇主—资本家生产了他个人使用和维持他的企业所需要的一切物品;如果他用他的产品来直接补偿了生产中消耗的每一种物品之后还有一个剩余,那么这难道不是利润吗?交换的引进并没有改变这种情况的性质。现在,他只限于生产一种商品而不让他自己致力于生产六种或者更多的商品,这时,他的剩余就由一定量的这一种物品来代表,而不是由许多不同的物品来代表。如果他愿意把它保留在自己的手里,它就构成他的利润;如果用它交换其他东西,它就以新的形式出现。这就是全部差别了。

毫无疑问,消费者支付利润这一想法是非常荒谬的。谁是消费者呢?他们一定是地主、资本家、雇主、劳动者,要不就是因提供了不论哪一种劳务而从这些人中的某个或某些人那里领取薪金的人。各行各业的雇主—资本家互相支付他们的利润吗?根据这种想法,每个人被认为是在为他的邻人工作,而不是为了自己。那么,是劳动者支付利润吗?看来这也是徒劳的,因为工人认为在他领到工资的时候,全部工资都是为自己挣的。不,他至少得给回一部分工资以便构成雇主的利润。对地主来说也是这样。当他从农场主手里收到他的地租时,他自然认为这完全是他自己的,而且可以任意使用它。很难设想还有什么比这种想法更可笑的了。实际情况是,竞争确定一切商品的价值,一般说来,没有人能够在公平交易中靠牺牲别人来获利。毫无疑问,所有人都从交换他们各自产品的便利中得到了利益,因为这种便利允许每一个人把自己限制在一种职业上,经验证明这样一种体制最有利于每一种商品数量的增长。正因为全都得到了改善,所以也就不能靠牺牲任何人来获得利益。在通常情况下,当一个人用他自己的产品来交换别人的产品或交换货币的时候,他放弃的价值完全等于他得到的价值。因为谁会同意一直吃亏呢?仅仅这一点就足以证明,在通常的市场情况下,利润不是由交换来创造的。如果它在以前不存在,那么在交换以后它也不可能存在。

在论述财富的源泉时,我们知道财富的创造取决于自然力与技能的结合,取决于无生命世界的动力、畜力与人的结合。根据当时所说的这些原理,我们便可推断,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必然取决于两个条件:第一,土地表层的天然肥沃程度或者取得各种金属和矿物的地下矿藏的丰富程度,也要取决于可以得到鱼类等水产品的丰富程度;第二,与资本和无生命的动力,如风力、水力和蒸汽力相结合的劳动技能的发展程度。

农业与制造业、商业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比较地说来,它更多地依赖于自然条件,而较少地取决于技艺。稍微好一点的土质也许足以抵得上从机械和耕作方法的改善中取得的很大效益。波兰和南俄用原始工具和不完善的作物轮作仍能生产出比英国更便宜的谷物。据推测,也许除比利时之外,英国的农业技术已超过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不过到目前为止,这些改善不仅提供了更多、更便宜的谷物,而且也提高了利润率。

在另一方面,制造业和商业则主要取决于人的技能。当国家还处在最初发展阶段时,谷物和其他原产品,至少可以说,也许像各个更为发展的时期一样便宜,而且谷物的质量也毫不逊色。但是在社会发展的早期,制造业产品则一律都很贵而且质量又差。同工业发展以后所生产的物品相比,那时制造出来的东西尽是些最粗糙的物品,而且价格也过于昂贵。 [25]

长期以来,商业一点也不比工业先进。初期,从一地运往他地的大批货物,运费都极高。在运输设施大大改进之前,一直没有运河,除了用马来驮运之外,并且道路艰难,也许一年中有一半时间不能通行。在多山的国家西班牙至今仍有很多地区除了用骡子来驮运之外没有其他办法可以把谷物从一省运往他省。运输问题,造成了在安达卢西亚人已经厌食谷物的时候,纳瓦拉的居民却死于饥饿。就国家本身来说当然要消除这些巨大的障碍以便利交通,但是如果人们把他们的技能用到这方面来,这些障碍也许会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克服。另一方面,虽然俄国还处在很野蛮的状态,但在交通方面却有着更为发达的国家所没有的便利条件。然而这些都是无需利用人的智慧的天然的条件。俄国一年中有好几个月深雪覆盖着广阔的平原,满载着货物的雪橇就以难以置信的速度滑行在这些无山的荒原上。 [26] 在这种气候条件下,一年中有一半时间运河和铁路毫无用处,而代替它们的是四通八达的天然公路。可是,一般说来,为了改善交通设施仍然需要大量技术、劳动和资本。在那些早就有人定居的文明古国,也许在交通方面至今还有很多困难,尽管它们的农业和制造业都已取得很大进步。两个多世纪以来,法国织造的各种丝织品行销于欧洲所有市场,它的土地普遍得到耕种,而其首都则是艺术和科学、奢侈品和精制品的主要中心,每天发行上百种报纸,但直到最近整个王国还只有一两条运河,并且缺乏最起码的疏浚和治理,时至今日,大部分道路一年中倒有半年的时间仍处在可悲的状态。 [27]

商业落后于农业和制造业有两个原因:第一,改善一个国家中的交通设施所需要的垫付资本比改进其他产业部门所需要的资本多得多。第二,承担费用的人不能那么快就得到收益。同足以建设一个锯木厂、打谷机厂等或开办织袜厂、动力纺织厂的投资相比,建设无论何种规模的运河、铁路或者甚至一般的公路都需要有很大的资本。此外,从长远来看,虽然通行费除了可以偿还全部垫付资本之外还能提供合理的利润,但是在通行费累积到可以满足这一目的之前,原先的发起人也许已经破产了。在谈到有关这一类计划时,常常听到人们说:它对公众非常有益,但对个人来说,却是一种不合算的事业。

由于这些理由,长期以来,在多数国家中,这种工程是由政府单独承建的。直到国家不仅在财富方面而且在科学上都有了很大发展,政府的一部分工程才由私人的联合企业来举办。但是,正像农业与制造业方面的情况一样,不管在什么时期,也不管用什么方法,在商用交通方面采用各种改进措施,不仅有助于商品的大量增加,而且会引起利润率的提高。 [28]

综上所述,同工业、商业相比,农业更多地依赖于自然条件而较少地取决于技艺。因此,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后者的生产率颇有下降的趋势,而另外两个产业部门的生产率却不断增长。随着人数的增加,必须不断地耕种新的土地以适应居民不断增长的需要。但正如我们设想到的一样,最初人们要种最肥沃的土地而不要种较贫瘠的土地,过了一段时间之后,由于前者都被占有且已被充分利用,因此不得不去依靠后者。由于这个缘故,农业收益必然有减少的趋势。无疑,这种趋势被耕作方面的改进多少抵消了一些,但这只能在一定程度内起作用。正如经验证明的那样,这种趋势只能被减轻而没有能受到阻止。有些国家人口稠密,没有播种、收割和打谷的灵巧机械,也不知道适当的作物轮作的好处,仍然能生产出比最文明的并有了最明显改进的国家更为便宜的谷物。我们已提出了波兰和英国作为这方面的例子。产生这一事实的原因只能是前者可以只种肥沃的土地,而这样一个有利条件足够抵得上后者的一切技术而有余。

由于这个缘故 ,在财富和人口发展过程中,利润有不断下降的趋势。

但是,在另一方面,工商业劳动产品在质量上不断改进的同时,数量上也稳步增长。毫无疑问,在发展进程中,它们多少会受到一点农业原材料增长不足的阻碍,但是机器的大量发明,许多运河和铁路为交通提供的巨大便利,远远超越了对它们发展的这种障碍,它们目前的状况以及今后发展的前景使我们惊讶得目瞪口呆。这些改进必然会不仅大大促进商品量的增加和价格的降低,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利润率的提高。

我们由此更清楚地看到上述论点的正确,即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利润受到两个不同方面的影响:生产原产品方面日益增长的困难有降低利润率的趋势;而工业和商业方面的改进却有着正好相反的作用。

根据农业比制造业和商业更依赖自然这一事实,还可以得到另一个推论,这就是,建立在农业上的财富比建立在工商业上的财富具有远为稳固的基础。一般说来,自然比技艺更为持久。如果埃及的金字塔至今仍避免了人类建筑物通常都会有的毁坏,只是因为它们建造得可以宣判为彻底无用。尽管缪斯久已不在他幽深的神殿中徘徊,可是帕那萨斯的双峰仍然直插云霄。当上帝的圣殿以其巨大的碎片撒落在希腊的崇山平川之上的时候,灵感的源泉却仍然在耳旁淙淙作响。

“艺术、光荣、自由消失了,可是自然依旧是美好的。”

制造业和商业不能避免人类通常的命运。它们并不附属于某种土壤,也不受气候条件的限制,但能以迅疾的双翅飞翔,从蒂雷的岩石和威尼斯的泻湖到泰晤士河或默西河,从默西河到赫德森河或波托马克河。不单是对外战争和内部革命可使它们的发展受到致命的打击,而别国的竞争至少也同样令人畏惧。哪一个国家能够自称:这里是技艺和产业的中心而它们将永远是没有匹敌的呢?凡是人所提供的一切利益,所有的人都希望去分享,人类技术的秘密是不能永远垄断的。

另一方面,农业的繁荣则较少地为反复无常的命运所摆布。

当迦太基只剩下一个名字而威尼斯的宫殿也已倒塌在沉睡的河底时,当只有庄严的大教堂和肃穆的墓地作为从前宏伟比萨的证明时,当杂草丛生在布鲁日的街头甚至荷兰也开始衰落的时候,伦巴第的平原尽管受到战争和专制主义的双重灾祸却仍不失为欧洲最富庶的地区。宜人的气候,天然的肥沃土壤,阿尔卑斯山脉提供的无穷无尽的水流,这些都是它财富的源泉,而一切风靡一时的人物都无法把它们毁掉。同样,制造业只有在自然提供了特殊有利条件的范围内才有希望取得持久的优势。同我们依靠劳动分工或机器建造方面的改进相比,依靠丰富的煤矿和大量的水流这样一些自然赐予的礼物更有把握得多。如果英国可以用它的商品长期不断地供给半个世界,那么这主要是因为这个商业帝国有着这些地下宝藏的缘故,但愿这些宝藏将被证实是无穷无尽的。

* * *

[1] 参阅“生产”一章。也可查阅《国富论》第一篇第五章。这一点也同一般的看法和通常使用的语言是完全一致的,因为我经常听到人们说:像这样的一件东西使我花费 了许多劳动或许多心血。

[2] 看来没有必要详细论述在划分行业以前调节个别企业利润的原理。因为,根据这种假设,每个雇主—资本家生产他以后生产所需的一切物品,这种情况正好与整个国家的情况一样。他与他的劳动者形成了一个独立于其他企业的小小共同体,或者说好像是一个国家。从经济意义上来说,他们确实组成了一个国家。

[3] 即本书第十二章“论国民收入”。——译者

[4] 李嘉图先生非常清楚地看到,利润的问题完全是比例上的问题。但不幸的是,看来他总是认为整个产品是在工资和利润之间分配的,而忘记了必须有一部分用于补偿固定资本。他由此作出结论说,只有通过工资的增加或者降低才能影响利润。他所说的工资并不是指实际工资而是指货币工资。很明显,这种理论是不完整的。因为,正如我们所知,可能还有其他原因会引起利润的变动。甚至至今还完全没有提到这个事实,至少没有指出货币工资方面变动和由此而产生的利润方面变动的最终原因,即劳动生产率方面的变动。

[5] 在今年(1836),纽约港的工人不满足于他们每天 1元 2角 5分(至少相等于 5先令 3便士)的工资,要求 1元 5角一天并因此而起来反抗。

[6] 我想,别人不会根据这些以及另外一些类似的意见,认为我要贬低李嘉图的功绩,更不用说否定我对这位卓越的作者的感激了。但是作者的名望愈高,他的错误就必然愈加惹人注意。上述的错误已使整个分配理论引起了混乱。

在哲学方面,没有比通过改变一个词的含义来做出带新奇味儿的结论更为不适当的了,这在实际上,除了改变词的含义之外,并没有新东西。

[7] 施托尔希先生。

[8] 甚至像北美这样一个利用了欧洲技术知识的国家,工业品仍然很贵。一件料子好的外衣在美国要花8镑至10镑。

[9] 请参阅施托尔希:《政治经济学教程》。

[10] 然而自“七月革命”以来,一直以很大的劲头在推进运河工程。

[11] 一条新的道路确实相当于一台新的机器。毫无疑问,用陈旧机器也可以制造物品,但是要慢些、少些。虽然用旧时的道路商品也可以继续运输,但因道路曲折或难于通行,每次只能运送少量的商品,而且在路上的时间也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