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提到,人类能够通过与自然力相结合,为自己取得生活必需品,或简单地说,能为自己生产生活必需品。

那么,第二个问题是,这些自然力是什么?创造财富的各种源泉是什么?

财富的源泉如果不是原始的,就是派生的。财富的原始源泉有两类:

第一类,包括地球上的土地和水,由此取得农产品、矿物和鱼类。尽管土地极为肥沃,地底下蕴藏着丰富的矿藏,江河湖泽也盛产各种水生物,可是所有这一切都可能对于人类的生存和舒适毫无用处。因为,这些财富的源泉先要通过一定的手段的作用才能造福于人类。这些手段便构成了第二类原始的源泉,它包括所有通过合理的运动而结合在生产中的那些力量。这些力量或是无生命的,或是有生命的。前者是:

1.风;

2.水流;

3.水蒸气,即蒸汽。

有生命的是人,人的劳动是生产必不可少的因素。

财富是从这些原始的源泉中取得的。财富既可以被白白耗费掉,也可以被用来进行新的生产。在今天,用来进行新的生产的财富就叫做“资本”。因此,资本也是财富的源泉,但它并不是财富的原始源泉。

以上这些便是国民财富喷涌而出的源泉。通过它们之间的结合,必将使物品发生某种变化,以便使它们适合于满足人们的需要。但这些变化的性质是什么呢?

如果我们注意观察整个生产过程,我们将会发现由生产的目的所导致的变化 [1] 均可包括在两个总项目之下——形态 的变化和地点 的改变。所谓形态 的变化,我的意思是指在物质的自然状态方面的任何一种变化,不管是化学变化还是物理变化,也不管是在物质内部成分方面的变化还是外部形状和外表方面的变化。这些变化便构成了农业和制造业的生产活动。利用前者,土壤和水被未知的、神秘的过程转变为人们使用的植物产品;凭借后者,这些产品进一步经历变化,常常是许许多多复杂的变化。例如,从第一步亚麻整理,直到把织物裁剪成衣服。

商品在完成所有这些变化或其中的一部分变化之后,还须把它们运到最需要的地方去。这种改变则是生产的第二个大部门,通常叫做商业。

对许多人来说,证明商业,即地点的改变也完全像形态的变化一样是生产,或许是多余的。但对这个问题一直存在着非常模糊和错误的见解,因此略作说明也许是必要的。我们已经知道,生产就是借助于人的努力去创造出物品的效用。每个人都会承认,在农业和制造业过程中,物质所经历的形态变化都是生产的例证。但堆积在某地的成堆商品有什么效用呢?它们最多只能满足那些住得很靠近的人们的需要。因为这些人可以亲自到现场获得他们所需要的商品。凡不能以这种途径分配的商品,必然会留在原地直到烂掉为止。如果不增加确实无疑的效用,那么谁会把这些留剩下来的商品从一个对任何人都毫无用处的地点运到有助于满足许多人的需要的地点去呢?虽然这种效用具有不同的性质,它不像从亚麻纺成纱,或从纱织成麻布一样显而易见,但是,倘若没有效用,又有谁去做那种蠢事呢?在一个国家的某个地区,谷物的收获量可能会多到远远超过周围居民所能消费的数量;而在另一地区,人们则可能正在因饥饿而死亡。有人会不会说,这个时期的谷物在后一地区比之前一地区并不具有高得多的效用呢?事实上,如果不能运出,大部分好收成至少暂时会完全失去效用,要是像马铃薯一样易于腐烂的话,则可能永远失去其效用。

因此,贸易,即商品从一个地区到另一地区的运输,完全像物质形态的变化一样,也就是说像农业和制造业一样是一个生产部门。

我要提一下对所有在夜间到过煤矿区的人都熟悉的情况,作为证实以上这些话的一个规模很大的例证。无论谁在日落以后经过纽卡斯尔周围的旷野,都会被照亮整个夜空的、好像从上百个火山口喷出的无际火焰所震惊。这些熊熊大火是从井口搜集的次质煤燃起的。因为运费的关系,它们不能运往远地。这样,在其他地方有助于许多人的健康和生活舒适的商品,在纽卡斯尔竟成了累赘。在许多地方,给生活带来幸福而受到热烈欢迎的东西,在这里却连废物都不如。

在提出了一个规模宏大的例证之后,请允许我再提一下另一个例证,它虽然是完全切题的,但相比之下则确实是微不足道了。为了要拿到山下市场上去出售而在山坡上采集野草莓的孩子,给予了这些野草莓某种程度的效用,而野草莓如果不从山上采集下来是不具备这种效用的。因此,用政治经济学的语言来说,这个孩子便是一个生产者。在这种情况下,整个生产就在于将果实从一个地方搬运到另一个地方。 [2]

在论述这一问题的著作中,常常出现含糊不清的主要原因,是把商业(即运输)与流通(即交换)混淆起来,但它们却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只有把商品从一地转运到他地才是生产性的,而在它们运集在一起之后所进行的交换则不是生产性的了。 [3]

在提到了资本是财富诸来源中唯一不是原始的而是派生的源泉之后,对于我们来说,形成关于资本性质的精确概念就变得非常必要了。

我们已经知道,资本是已经用来或旨在用来进行再生产的一部分国民财富。但它是以何种方式起着这种作用的呢?资本在那些用它来提高其产量的商品完成之前经历了何种变化呢?它是否同时 对任何人都有利,它的效用是否完全以它的结果来衡量的呢?这是一个最为重要的问题。我们将发现有两类很不相同的资本:一类在再生产过程中经历着各种各样的、或多或少的改变,然而这种资本本身对任何人没有丝毫用处,因为这样使用的资本不能给任何人直接提供生活必需品或者生活享用品。而另一类资本,在它导致(虽然更加间接)共同结果的过程中,同时又满足着人们最必不可少的需要。第一类资本在生产未结束前为其所有者或雇主所占有;第二类资本只有在与其所有者分离并转让给他人时,才能为其所有者所要达到的目的服务。前者我称之为固定资本,后者称为流动资本。一类只有从它的结果来看是有用的;另一类,则不论在直接的意义上还是在间接的意义上都有用处。

固定和流动这两个词,人们并不总是以这里所赋予它们的明确含义来使用的。它们通常仅仅是指物体的或大或小的耐用程度。在这样区分的基础上,不可能建立十分确切的分类。由于耐用的程度如此不易觉察地交错重叠,即使不是不可能划分,也将难于说出在什么地方去划出一条界线。我知道,大多数分类可能都有相同的缺陷,不过程度不同罢了。但像我这样来使用固定和流动这两个词,就有着明确的界限,不以任何很勉强的方式来使它们脱离这两个词的一般意义,而且非常精确地表达了它们的一个特性。一类资本固定地为其所有者或雇主所占有,另一类资本则在所有者与工人之间流动。再者,只根据资本或大或小的耐用程度来把它分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这种陈旧的划分法,无论在推理方面还是在实践方面都没有多少用处。然而,我们在上面提出的划分方法,则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并充满着饶有趣味的推断,这些推断将随着我们论述的深入而逐步展现出来。 [4]

固定资本主要包括:1.农业的种子和制造业的原料,它们可以被认为是产品的基础;2.用来进行劳动的各种工具和机器;3.进行生产或贮藏产品所必需的建筑物;4.为增值财富而饲养、繁殖和训练的马、牛或任何其他家畜;5.从增加头数或从增膘中牟利而饲养的牛羊等等。此外,还有固定资本的其他各种组成部分,原来它们是难以分类的。例如,各种有机肥料、农业所必需的栅栏以及工厂中消耗的燃料。

流动资本则完全是由在劳动产品完成以前垫付给工人的口粮和其他必需品所组成的。

显而易见,固定资本在消耗过程中无人受益。埋在土里的种子,决不能成为人的食品;做衣服或家具的原料,在最后一个阶段以前的各个改变阶段中,任何人都不能把它当做衣服或家具使用;工具和建筑物也不是被用于生活用途的情况下耗损的。

同样清楚的是,流动资本通过它的被消耗过程本身,就维持着大量人口的生存和支持他们的体力。

由此便得出一个重要的结论:严格说来,只有固定资本而不是流动资本,才是国民财富的源泉。把资本和劳动都说成是财富的源泉,同时把使用后者所支付的报酬包括在前者的项下,当然是荒谬的。按照这种说法,不仅劳动,即人的胳臂和手的努力是生产中的一种力量,而且作为对他劳动的补偿而应归劳动者得到的那部分收入,也是生产中的力量。然而,这种收入虽可构成对劳动者的诱因,即勤劳的动机,但显然不是生产中的直接 力量。无疑,它将通过刺激劳动者去尽力劳动来间接地对生产作出贡献,但仅仅如此而已。这个道理是这样的千真万确,以至于倘若我们假设直到产品完成以后才给劳动者支付报酬,那么流动资本就无用武之地了。在创造出新的财富之前,由于上述阶级能依靠他们以前的劳动报酬来生活,所以这时产业的规模同劳动者不得不依靠他们同胞中的富有等级所垫付的报酬来生存时的产业规模一样大。毫无疑问,在前一种情况下的国民财富的源泉与在后一种情况下是一样多的。上述情况有力地证明,流动资本不是生产中的直接力量,甚至对生产也不是必不可少的,而只是大多数人的赤贫状态使它成为一种必要的便利条件而已。如果他们富裕些,那么流动资本显然不是必需的,因为那时他们可以等待,直到用一部分完成的产品、以实物 或以上述产品在交换中获得的其他东西来给他们支付报酬。 [5]

作了这些论述之后,现在我们就能谈一谈被恰当地称之为生产成本的某些概念了。

生产成本可以下定义为:为了增加任何商品,社会不得不作出的牺牲。它确实是一种牺牲,因为它本身 并不包含直接 的补偿,而是为了获得预期的结果而承受的牺牲。但这种牺牲是什么呢?它只是由两个要素组成的:个人安逸的牺牲和称之为资本的那一部分财富的牺牲。人人都爱安逸,不愿意把它白白放弃。如果有人同意放弃它,只能出于指望取得补偿。用亚当·斯密的话来说,如果劳动不是取得一切东西所支付的全部买价的话,它至少是这种买价的一个主要部分,即工人作出的牺牲中的主要部分,但这还不是他们所作牺牲的全部。显然,财富一有积累,任何一部分从人的消费中即从满足人类本性的各种必需品中抽出的财富,不管是贮藏起来还是消耗掉,只要它们同时 没有给任何人带来利益,就至少是一种财富的暂时放弃,换句话说,是一种牺牲。毫无疑问,这种牺牲虽不同于个人安逸方面所作的牺牲,但也不亚于这种牺牲。这种牺牲确实出自这样一种情况,即若不是希望取得补偿,则谁都不愿承受这种牺牲的。如果没有这样的前景,我们所说的这部分前途未卜的财富占有人肯定非常情愿把它消费掉,或用于满足他自己的需要,或用于雇佣工人,因为他从工人的劳动中也许有希望得到更多的收入。但我们已经知道,固定资本如上面所规定的那样,是唯一的一部分并不直接有利于任何人而消耗掉的财富,而流动资本则是用来满足劳动人口需要的财富。因此,从国民经济的观点即从政治经济学的观点来看,唯有前者才构成生产成本的一个要素。因为我们将会发现,属于某个特定阶级的人,例如资本的使用者对它的看法是不同的。这一点将在以后详细说明。 [6]

除了这两种为了生产的需要而牺牲的财富源泉之外,是否没有其他财富源泉需要牺牲了呢?为了弄清这一点,完全有必要对它们作一些探讨。

至于风和水,它们虽然被看做直接满足我们需要的东西,但正像上面已经提到过的那样,一般说来,它们是无限的,而前者更是如此。然而,当它们被看做是生产财富的力量时,它们肯定不是这样的,因为风常常是平静的,而水则不能经常多到足以运转所需的全部机器。但是,它们又并不因为被用做动力而在数量上有丝毫减少,运转碾磨机后的水同作为这种用途之前的水是一样多的。因此,为此目的来使用它们,对于这种财富来说,不可能构成丝毫损失或牺牲,也就是说,不可能构成成本的一部分。至于土地,情况也完全相同。虽然除了新殖民的国家外,土地并不是无限的,但它不能被拿走,也不能被减少,而且如果不去开垦和耕作的话,那么也是毫无用处的。所以把它用来耕种,对任何人决无损害或损失,因而也与成本无关。

就蒸汽来说,它并非自然界自然而然地赐予我们的礼物,而是需要耗费劳动的,这里情况就不同了。毫无疑问,如果我们能够留住蒸汽以备日后使用的话,那么它将构成财富的一部分。但从蒸汽的性质来看,这是不可能的。如果蒸汽不在它产生的时刻就用于它之所以被创造出来的特定目的,那么它必将一去不复返,因而也就不能转化为财富了。所以成本并不在于蒸汽本身,而在于产生蒸汽所必需的燃料和劳动。 [7]

综上所述,可以断定,只有劳动和固定资本才是生产费用的不可缺少的要素,但由于后者不是财富的原始源泉,而是从前者派生出来的,因此劳动也许看来像而且确实经常被说成是最终构成成本的唯一要素。因为资本本身就包含着某种牺牲的结果,比如说,劳动和固定资本牺牲的结果,而且当时的固定资本已经使前一次也许还是这两部分的牺牲成为必要,直到我们追溯到单独由劳动生产出来的资本为止。这样,归根结蒂,最初为生产任何商品需要作出的牺牲,把它本身分解成为直接地或间接地花费在它上面的劳动。然而,严格说来,我们将发现这一点并不完全正确。这种说法的局限性就在于,固定资本被保存在或者不能满足其所有者或者不能满足他所雇佣的劳动者的直接需要的状态愈久,则它的所有者所承受的牺牲愈大,换句话说,成本就愈大。这一点的明证是,若非期望最后取得足够的补偿,固定资本决不会被保存这么长的一个时期。因此,成本不单是由所花费的全部劳动量来计算,而且还要由在劳动产品被用来满足人们需要之前所需的时间长度来计算。为了进一步阐明这个道理,我必须在下一章中论述。

然而,在进一步阐明这一问题之前,确定消费的严格含义可能是恰当的。实际上,消费是生产的反面。正如我们所知,生产是借助于人的努力创造了物品的效用,而消费则是通过人的作用而破坏物品的效用。正如我们所知,这里所说的效用就在于形态 的变化和地点 的改变,而且前者总是在消费时受到损坏,从而在我们用食物、燃料、衣服或家具来满足我们的日常需要时,我们就或快或慢地破坏了它们的全部效用,即我们使物质丧失了借以满足我们共有的本性所决定的各种需要的形态 。同样,当工具在我们手中磨损时,我们也夺去了它那么多的效用,也就是说,我们使它在将来不适合于帮助我们生产财富。上述这些情况是十分明白的。但通过各种加工工序把羊毛或棉花改变成毛织品或布匹时,初看起来在某些工序中似乎并不存在效用的破坏。如果确实有什么怀疑的话,那么这种怀疑的原因就在于,在这种场合生产紧紧地跟随着消费,致使后者在前者的过程中易于为人们所忽视。要是羊毛或棉花本身并未受到破坏,即没有使它们失去原有形态所特具的那种效用,也就不能把它们制成毛织品或布匹了。

这一情况使我注意到,有两种消费。正像最后两种情况一样,当一个新商品立即从旧商品的破坏中产生时,我们说这种消费是生产性消费;当没有获得这样的结果时,它就被称为非生产性消费。根据这一定义来看,只有固定资本的消费才是生产性的,因为只有它才按其破坏的比例立即被新的结果所代替。严格地说,这种说法也是正确的。但是,由于构成流动资本的食物等,既使劳动者能够进行劳动又能诱使他们去劳动,人们一直认为把它们的消费也看成是生产性消费是有实际意义的。果真如此,那么很明显,只不过在程度上比较间接一些而已,因为劳动而并非维持劳动的食物等等是生产的直接力量。不过,由于这种消费确实导致了生产,并且也并不十分 间接,因此在流动资本维持着用自己的双手实际上创造着构成财富的某种物质产品的劳动者的情况下,这种流动资本的消费仍然可以被认为是生产性的。

可是,为了表明在使用科学术语时离开抽象推理的精确性有多么危险,我也许注意到了不仅给直接的生产性消费,而且也给另一类比较间接的生产性消费都命名为生产性消费这一事实本身,已使某些作家把它的正确含义引申到了完全推翻这门科学的真正基础的地步。这样一来,没有丝毫造诣的政治经济学者已经主张陆军军人和海军军人等等的消费也是生产性消费了。因为他们认为国家的安全对全面繁荣是不可缺少的,从而军人对财富的增长也像它所能做的其他好事一样是不可少的。没有人否认,一定数量的这一类人是有用的,但由于他们的劳动并不直接创造物质产品,因此在经济意义上来说,它们完全是非生产性的。因为政治经济学并不是研究每一种效用,而只是研究那种与物质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的效用。一国的财富决不会与陆军和海军数量成正比例地增长,反而是与之成比例地减少的。因此,一个国家所拥有的军队越少,对于该国的财富越有利;而健壮的劳动者人数的一切增加都是财富方面新发展的源泉。由于这个真理是这样明显,如果不是有时有人对它表示异议的话,我就不会用这一问题的论证来麻烦读者了。

对陆军军人和海军军人等等适用的论点也同样适用于医生、律师、演员、歌唱家、音乐家等等。萨伊先生认为所有这些人是生产性的, [8] 似乎由医务人员的忠告或律师的辩护所取得的利益,由一支乐曲或一首歌所引起的愉快都是财富!唉,逻辑呀!你要飞到哪里去啦?几个词的一条正确定义就足以永远结束这种争论了。

* * *

[1] 我感谢德斯蒂德特拉西先生,因为他在《政治经济学概论》第二章中作了这一真正符合逻辑的分类,该书确实是这门科学中短小精悍的著作之一。

[2] 在萨瓦山间,我曾见到,成群的女孩登上几乎和本尼维斯山那么高的四千英尺的山顶去摘草莓,拿到山脚下的小镇上去出售。

[3] 关于这一点,详见交换一章。穆勒先生是在《政治经济学要义》一书的交换中,而不是在生产中论及对外贸易的。

[4] 李嘉图认为,这两种资本之间按当时一般人所理解的那种区分是没有什么用处的。他在一个注脚中说,“这种区分不是本质的区分,其间不能划出明确的界限。”(见《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第一章,第四节)尽管马尔萨斯先生给这两种资本所下的定义与我的完全相同(见《政治经济学的定义》),可是,就我所知,至少他并不知道这样的精确划分所能得到的重要推论。

[5] 有关这一问题的论述,详见“论国民收入”一章。

[6] 参阅“论毛利润”一章。这种区别很重要。我们已从先前规定的明确区分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中得到了另一个推断。必须把从全国观点来看的成本同资本使用者计算的成本严格区别开来。它们是很不相同的。这一点我们已有所了解,并将在探讨利润和收入时再作更为详尽的说明。

[7] 对某些人来说,这些缜密的考察也许是多余的,而对另一些人来说则过于抽象。好在它们并不冗长,而且可能有助于澄清我们在这一复杂问题上的概念,想必会得到读者的谅解吧。

[8] 我想,麦克库洛赫先生在《政治经济学原理》第四部分中,也采纳了同样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