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北非美国和英国记者、摄影师超过了75个。由于盟军总部位于后方的一个大城市,大多数记者都住在那里。在突尼斯的,一般在12人到24人之间。三大媒体,一般每个有五个工作人员,通常是三个人在总部,两个在前线,每隔几个星期就轮换一次。
留在城里的记者们过着类似正常的生活。他们住在旅馆或公寓里,在餐馆或军官食堂里吃饭,按正常时间工作几个小时,有时间洗衣服,穿常规的工作服,身上保持清洁,从社区和总部的工作人员那里获取消息。
我们中有些人在突尼斯待了两个多月,从未返回城市。我们回城时,再次回到现代文明的第一天,感到非常兴奋。
但后来我们有了一种反应,我们变得焦虑不安,对城市生活的混乱与刻板感到紧张和不耐烦,并且希望能再次回到前线。
前线的生活,最突出的特点是它非常简单。那是一种只有基本必需品的生活——食物、睡眠、交通,一个人能获得多少温暖与安全,完全看他有多少聪明才智。通常,当生活被剥夺得只剩下活着的必需品时,它就是空虚的,无聊的。但前线的生活并非如此。我从来没有感觉时间过得这么快。我从不知道当天是星期几,不知不觉地,一个月的时间就悄悄过去了。
在前线,一般的责任和义务都会消失。人们不需要安排见面,没人在乎别人的外表,繁文缛节也减到了最少。没有办公桌,没有规定的工作时间,吃饭前不用洗手,吃饭后也不需要。没有桌子,没有时间规定。对于脏兮兮的小孩来说,这里简直是天堂。
这种生活也很健康。在冬天的几个月里,我一直觉得很冷,但矛盾的是,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觉得身体这么好过。寒风把我的脸吹得通红,但我的体质变好了。我和往常一样,一天吃两顿饭。四十年来,我从不觉得饿,但在突尼斯,我吃得像马一样多,还一直喊饿,都成了别人的笑柄。
这种生活还给了我一种崭新的成就感。在正常生活中,所有的小事都有人给我们做好。我用写作赚钱,然后用这些钱雇人来给我洗衣服,擦鞋子,整理床铺,打扫浴室,给车加油,给我做饭,拎包生火。
但在非洲不是。我们什么都自己做,突然再次意识到,我们可以做很多事情。别人写的故事比我好带给我的沮丧感,可以被“我比他更会打铺盖卷”抵消。
最后,或许也是最重要的,是一种活力感,我们是一切的中心,是它的一部分——不仅仅是旁观者,而是团队的一员。我全情投入进去,甚至不愿意做我去那里本该要做的事情——写作。我宁愿每天都在前线,每天。
我写过,当一个人身处其中时,就不会觉得战争是浪漫的。没有什么能改变我这个看法。但我必须承认,战争让人有一种兴奋感,一种内心深处的兴奋,它只会出现在和平时期无法达到的紧张状态之下。
部队把我们这些记者当成大家庭的一员。我们认识数百名士兵,并与他们成为朋友。我们认识在突尼斯的每一位美国将军,他们也认识我们。前线没有阶层的藩篱。任何时候,记者们都被坦诚告知当前所发生的一切。
一开始,我们没有受到任何限制,我们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但情况逐渐发生了变化,战争机器赶上了我们。有一条规定说,除非有一名军官陪同,否则记者不得进入前线。也许这是一条很好的规定,我不知道。但我们中大约有二十几个人觉得自己的处境很奇怪,好像在自己家里受限制。几个星期后,这条规定就被废除了。我们又可以随心所欲地游荡了。
当记者们第一次于1942年秋天前往突尼斯前线时,他们没有特别的装备,每个人都是单枪匹马。我们中有些人只能蹭部队的车,有些人买了法国轿车。我们在所有可能的情形下写作,在车里,或者在荒凉的乡村旅馆。我们用了很多方法把作品带回城市,包括走到随便一个即将登上飞机的人那里,然后说,“嘿,乔,你能帮我把这个捎走吗?”
到了春天,情况就不同了。部队公共关系办公室在战线之后设立了一个前哨点,组织了前线与总部之间的定期航空快递,把我们的信件发给我们。他们有几辆吉普车给记者们用。有一段时间,他们有一所房子,记者们可以在那里吃饭,从前线回来时,还可以把铺盖卷扔到床上。部队公共关系办公室希望最后能给我们配备帐篷、桌子和固定的厨师,这样就可以与先遣部队并肩作战,像马戏团一样灵活移动,我们可以别具一格地报道战争。
起初,我要出门时就只能在一些机构的总部附近闲逛,看能否碰上有人跟我顺道,能让我蹭卡车或吉普车,然后把我的东西扔上去,再一起出发。不久,我很幸运地弄到了一辆吉普车。负责此事的人是来自宾夕法尼亚州福特市的埃德·阿特金斯上尉,他掌管着许多车辆。他和马克斯·库内特中尉在这种小事上帮了我那么多,欠他们的情我得花上十年才能回报完。
一开始我们只有两三个人有吉普车,所以我们总是试着最大限度地使用。我曾与合众社的唐·科合用过我的吉普。《时代-生活》的威尔·朗和我一同远行了好几次。有时候,我一个人四处游荡,尽管这不是特别明智,因为最好有人在后座观察天上的飞机。
在吉普车上,我们带着所有的物品——铺盖卷、打字机、军用背包、帐篷。我们还会多带些汽油罐、伪装网和一箱罐装口粮,以防困在部队餐车到不了的地方。
我们清楚美国前线几百英里范围内所有的加油站。我们直接开到一个加油站,告诉负责的士兵,我们需要汽油。他会拿出钳子,敲开几个5加仑(18.9升)的桶,然后把汽油倒进去。他会问:“这要算到谁的账上?”我们会随便告诉他一个部队编号,甚至是一些胡诌的分队,比如“撒哈拉任务分队”。他们很少会追问,因为显然军用汽油就得加进军用车辆里。
我记得有一次,一辆英国卡车拦停了我们,年轻的司机说他没油了。我们说,我们会给他5加仑(18.9升)汽油。他大吃一惊,然后问我们,是否有什么表格需要他签字。我们说没有什么该死的表格,直接把油倒进了他的油箱。他更加吃惊了。这些疯狂的美国人,他们做事情可真简单啊。
只要一停下来,游荡的记者们就能立即睡着。通常,我们会睡在光秃秃的瓷砖地面上,那些原本的旧农舍改成了部队的总部。我们发现,在地板上或地上睡上几个晚上后,就不觉得那么艰苦了。我想我大概是唯一一个经常睡便携式帐篷的记者。有些记者带着可折叠的帐篷帆布床,但我不带,因为我没有;除此此外,我觉得睡在地上更加暖和。
我们的主要困难是保暖。我常常把铺盖卷和两条毯子垫在身下,在身上盖三条毯子,再加一件呢子大衣,有时候还盖着吉普车的帆布罩。我们总是穿着衣服睡觉,脱下的只有呢子大衣和鞋子。
在战争中,我最大的失误是没有从国内把睡袋和橡胶垫带来。它们跟铺盖卷一样轻,但舒适度却是铺盖卷的两倍,保暖度却是三倍。我猜,有一半的军官带了睡袋。不过春天到来的时候,这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奇怪的是,在前线,我们起床的时间并不会太早。营地总部的早餐通常持续到8:30,因此,我们可以睡到8点左右。
我们记者四处游荡时,不管在哪儿,只要赶上饭点,就会吃上一顿。在最前线,军官和士兵站成一排,一同进餐。但在前线后方几英里,他们就会分开吃饭。在那些哨点,记者们通常在军官食堂吃饭,食物放在厨房餐车后面的托盘里。我们会找块石头坐下,或者直接坐在地上吃。
在更远一点的后方,食堂在帐篷里。有时候,我们会坐在桌子旁,用盘子吃饭,还有服务员给我们服务。
记者们总是很受欢迎的。我们天天在各地跑,突尼斯每个分队的军官都认识几个。过去蹭顿饭成了一次小小的相聚。不管认不认识军官,我们肯定认识司务长——自我保护的古老法则。
我有两个最喜欢的厨房朋友,他们碰巧都是匹兹堡人。一个是帕特·多纳迪奥中士,来自匹兹堡郊区的阿利森帕克。另一个是一等兵乔·福克斯,来自匹兹堡橡树山区费尔默4513号。帕特在野木高尔夫俱乐部工作了十年。他希望战后这份工作还在那儿。他是一个装甲部队的司务长,准备的饭菜非常好吃。我们之间有一种特别的缘分,因为就在我第一次去他的食堂吃饭时,他刚刚收到他妻子的一封信,里面说到了我的故事(我想她说的应该是好话)。
帕特有意大利血统,说得一口流利的意大利语,他觉得要是他去意大利,应该会很方便。
乔·福克斯不是司务长。他是总部食堂的一个服务员。我偶尔会去那里闭关写作。不过,当服务员没什么不好的,我可以向你保证,尤其是像乔这样的人。他可以在我们下午饿的时候煎两三个鸡蛋,也可以在深夜泡出一杯热茶。他是个有本事的家伙。说到他,军官们都会笑着说:“那个福克斯,的确有点本事。”他的绰号是“失误界的福克斯[1]”。自从在一场高中棒球比赛中满垒时被三振出局之后,他就有了这个外号。他是一个体育迷,曾经是一座棒球场的引座员。但不幸的是,他最后成了一个女鞋推销员。乔认为韦斯特布鲁克·佩格勒[2]和我都很棒。我们却觉得乔很了不起。当然,佩格勒从没听说过乔,所以我帮他给乔投了一票。乔在4000英里(6437.4千米)之外的远方,我想佩格勒可以破一次例,由我代表他稍微喜欢乔一点。
大多数军官都想方设法每天洗一次澡,但我个人更倾向于士兵的心理,省略了这一步。经过几周的前线生活,一个人对生活的美好和必需品的看法全部都发生了变化。
我的观点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作为记者,我对苦战没有什么心理准备。活了半辈子,我一直定期洗澡,我觉得,如果我没有每天换袜子,世界就会毁灭。但在非洲,我有时两个月都不洗澡,甚至两个星期都不脱袜子。奇怪的是,跟以前也没什么差别。
我对住宿的看法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如果我在某家旅馆睡到一张凹凸不平的床,我会气恼不已。在这里,要是能找到一个背风的地方躺下睡一觉,我会像捡到金子一样高兴。一天晚上,另一个记者和我到了前线一个指挥部。和所有的指挥部一样,它是由农舍改建的。士兵和军官们躺在所有能躺的地方——卡车里、树下、谷仓和鸡舍里。天气又冷又湿,像往常一样。
身在前线时,没有人告诉记者应该在哪里睡觉。他自己会找地方。我四处寻找,终于找到一个地方。那就是谷仓的一辆法国运谷物的四轮车下。士兵们找来几块瓦楞纸板,放在货车的三个侧面,当成墙。车板成了我们的屋顶。他们从附近的稻草堆拿了些稻草,铺在车下,然后把铺盖卷放上去。
这真是一个顶舒服的地方,我恨不得睡上一个星期。它有两个绝妙之处——地面是干燥的,还能挡住风。能找到这样一个美妙的地方,我很高兴,觉得自己的精神状态像坐了电梯一样高涨。当分遣队接到命令第二天就要出发时,我对离开这个小小的天堂感到特别遗憾。过后回想,那其实只是车底下干燥地面上一堆可怜的稻草而已。
我们躺在那堆稻草上时,美联社的哈尔·博伊尔在我旁边,他说:“我相信,在战时,身体上的不适会成为生活中比危险本身更重要的事情。”
我相信这是真的。危险是短暂、突发的,而不适是长久的。污脏和寒冷是没完没了的。除了食物和香烟,没有什么小东西能让生活像在国内一样正常。没有椅子、灯、地板或桌子。没有地方可以放东西,也没有商店可以买东西。没有报纸、牛奶、床、床单、暖气片、啤酒、冰激凌,也没有热水。人似乎只是活着,要么站着工作,要么躺着睡觉,中间没有任何愉悦之感。生活中的美全都消失了。
还有一次,唐·科和我整晚都待在一个前哨站,离正在打仗的隘口只有几英里远。
我们在一个大农场。卡车和吉普车停在农场边的树下。我们挑了块空地,把铺盖卷扔在地上,再把吉普车挡在前面,以免在睡着的时候被卡车碾死。
睡在外面是有好处的。我们躺着,紧紧地裹在毯子里,久久地凝视天空。那里有数百万颗星星,每隔几秒钟,就有一颗坠落。好几次,星星划过天幕,朝着地平线飞去。夜晚的天空看上去雄伟而鼓舞人心,而我们只有在遥远的非洲,睡在地上,才能看到和感受到。
过了一会儿,我们就睡了。突然,我听到一个粗鲁的声音说:“这辆吉普车这样停在空地上是想搞什么鬼?”
我睁开一只眼。天刚亮,那是一个一大早就来巡视的将军在说话。我又闭上眼,让唐去处理。
将军又说了些什么,唐睡得迷迷糊糊地把毯子拽下,露出头来。将军突然说:“哦,我很抱歉,没想到是你。别管了,没什么事。”
我躺着没动,假装还睡着,但在心里笑出了声。那天晚些时候,将军也向我道歉了,但我觉得很内疚,也告诉他因为我们考虑不周,危害到别人还有我们自己的安全。我们是记者而不是士兵,这一点并不能成为借口。但至少我们吸取了教训,再也没有那样做过。
我们这些在突尼斯的美国战地记者,工作都很认真努力;我们经常被吓得喘不过气来,被身边的悲剧压垮。我们正在做一项我们大多数人都觉得很有意思的工作,但我们都希望这一切能快点结束。
记者们最喜欢的摄影师是《芝加哥论坛报》的杰克·汤普森。他是个高大魁梧的人,留着漂亮的黑胡子。他看起来很威猛,其实彬彬有礼,体贴周到,总是愿意帮助新人。打一开始他就在突尼斯,在那里的时间比别的记者都长。
我们还有一个留胡子的成员,艾略特·埃利索芬,《生活》的摄影师。他留的是一种“大陆”山羊胡,他看起来像个魔术师。埃利索芬和我们一样害怕,但他选择直面危险。我从没见过比他更热情、更充满激情的人。
基本上我喜欢所有的记者,但我最喜欢的人之一是国际新闻社的格雷海姆·霍维,因为他安静而不张扬,因为他对事物的美好和战争的恐怖都很敏感。
霍维经过一次不同寻常的洗礼。他在总部办公室待过一段时间,经常缠着老板要上前线。最后他终于如愿以偿,但第一天在前线就差点没命。
他亲眼看到掉落的第一颗炸弹,亲耳听见爆炸的第一颗炸弹,是一枚500磅(226.8千克)的炸弹。它落在离他不到50码(45.7米)的地方,炸死了三个人。他和美联社的布茨·诺加德(在这种事情上面经验老到)能够侥幸逃脱,是因为他们身边正好有一条现成的壕沟。霍维被这次经历吓坏了,但几个星期后,他对前线的迷恋就和我一样了。
大多数记者在前线都很体面。我觉得我是记者中最不修边幅的一个,这么说一点也不为过。记者的地位跟军官一样,可以穿正规的军装,只是没有肩章。但为了保暖,我穿得介于考克西失业请愿军[3]和滑雪巡逻救生队之间。我穿部队的军装和士兵的呢大衣,戴毛线帽和护目镜,穿套鞋。唯一能把我跟二等兵区别开的就是我太老了。
这里最年长的两个记者,首先是《纽约太阳报》的高尔特·麦克戈万,再就是我本人。高尔特快50岁了,在一战中受过伤。他总是拿着自己的本子和铅笔,喜欢记下纽约士兵的姓名和地址。有一天,我们看到他混在正在战斗的人中间,忙着登记他们的名字,看上去就像动画片里演的一样荒谬。他对一个士兵说:“我在战场上做的,跟温切尔[4]在家做的事一样。”
《纽约先驱论坛报》的比尔·怀特在突尼斯待了两个月才回城。回来的时候,他被晒得乌黑,粗糙的生活让他如此纯洁和健康,他甚至不再抽烟了。头天晚上,他坚持睡在旅馆房间的地板上,睡在自己的铺盖卷上。
《芝加哥日报》的比尔·斯通曼是在突尼斯受伤的第一个记者。他对此很气愤。首先,他是背后中弹的;其次,外科医生挖出子弹时,发现只是点22口径的。比尔觉得整件事都让人羞耻。
斯通曼是为数不多的专业海外记者之一。他在欧洲待了15年,对各国的首都了如指掌,在整个欧洲都有强大的人脉,还会说多种语言,包括一点俄语。在养病期间,他决定学阿拉伯语,他打电话给一个机构,让他们派个教师给他,最好是一个漂亮的阿拉伯女孩。但正如比尔所料,派来的老师是一个穿着破烂的男人。比尔被认真教学的老师折磨得快累死了,迫不及待地收拾好行李回了前线。
在突尼斯中部费里亚纳村,有一家小小的乡村旅馆,我们四五个记者常常去那里待上一两天,为的是能在屋里睡上一觉,吃点“爸爸”做的饭。
经营这家旅馆的是一家法国人。爸爸是个大块头,留着胡子,总是戴着帽子,穿着脏围裙,嘴里经常叼着一个香烟屁股。对待客人,他一向凭个人的好恶,对不喜欢的人他没什么好脸色。
妈妈很朴素,穿得灰扑扑的,为人友善。她虽然一句英语都不会说,但能听懂。她从不做饭,那是爸爸的工作和特权。她只坐在厨房的桌子边缝补衣服、打毛衣。
他们有三个儿子,大概15岁,都是既英俊又优秀。罗格是我们最喜欢的一个,因为他在学校学过英语,可以和我们交谈。三个男孩负责上菜、招呼客人,还充当管家。
有一次,我在旅馆写作,罗格进来打扫卫生。他马上叫来他的两个兄弟,三个人站成一圈,钦佩地看着我——不是因为我写的东西有什么魔力,而是觉得我的手指居然能这么快地敲打字机。
旅馆有个很脏的卫生间,房间里只有洗手盆和煤油灯。法国士兵睡在小厅里的稻草上。厨房里总是有十几个人,包括几个邻居,几个帮着洗碗的法国士兵,还有一两个想从罗格那里学英语的法国军官。
我们11月到达后不久,杰克·汤普森就找到了这个地方。据我所知,这是突尼斯中部唯一一家还在营业的旅馆。杰克在那里长包了两个房间,整个冬天,那就像是总部。杰克自己可能一个礼拜都住不上一天,但其他记者来了,只需要直接进去住下,就好像这房间是我们的似的。
在爸爸眼里,杰克绝不会做什么错事。爸爸对他十分偏爱,如果他不下来吃早餐,爸爸就不给别人准备早餐。
《纽约时报》的弗兰克·克鲁克霍恩常常起得很早,想着吃完早餐再开始工作。但常常是过一会儿,他就又回到楼上,有时骂骂咧咧的,有时又自我解嘲,在汤普森先生没有准备好吃早餐的时候,他居然异想天开想要先吃。
爸爸对我只是能够容忍。他不像讨厌其他人那样讨厌我,我在他眼里几乎是不存在的,但我是妈妈的最爱之一。当我跟他们家人一起在厨房吃饭时,她总是拿出她自己做的好东西给我,比方说特别好吃的桃子酱。
我记得,有一天早上,我们四个记者在厨房吃早餐,妈妈拿出果酱,说得很清楚,这是给我一个人的。但是弗兰克·克鲁克霍恩没有听她的,兀自吃了一些“我的”果酱。幸运的是,他没有看到妈妈像刀子一样的目光。可怜的弗兰克,在那个地方吃饭挺难受的。
在许多个星期里,这家小旅馆一直是个宁静的地方。美国部队里没有多少人知道这里。我们这些记者,还有每周来这儿吃一次饭的旁边机场的几个飞行员,是这里仅有的几个美国人。
突然间,一切都变了。战线越来越近。那天,不到一个小时,村子就被美国部队淹没了。黑人司机开的卡车挤满了街对面的橄榄林。另一边的小树林也沦陷了,地上突然多了很多深深的壕沟和大坑,坦克和半履带装甲车藏在里面。
士兵们像流水一样进出旅馆。德国人的脚步越来越近。我们从另一条前线赶来,把一些东西塞进我们的吉普车,爸爸妈妈和孩子们站在那里向我们挥手,我们再次飞奔而去。
接下来,我知道的就是,费里亚纳村消失了。结局来得那么突然,爸爸妈妈和男孩子们不得不在半夜里搬走。第二天,有些人看到过他们——在将近30英里(48.3千米)外的地方——跟在一辆骡车后面艰难地上山,车上装的是他们的行李。
席卷费里亚纳的德国浪潮是短暂的。也许爸爸妈妈和孩子们现在已经安顿好。毫无疑问地,德国人洗劫了爸爸本就不丰富的酒窖。我不在乎酒,我只是希望,他们没有找到妈妈的桃子酱。
[1] 詹姆斯·恩莫利·福克斯(1907—1967),美国棒球史上最伟大的击球手之一。
[2] 韦斯特布鲁克·佩格勒(1894—1969),美国专栏作家,1941 年获得普利策奖。
[3] 雅各布·塞奇勒·考克西(1854—1951),美国商人、社会改革家,1894 年率领失业工人自俄亥俄州马西隆出发,赴华盛顿请求国会制定救济失业者的法案。
[4] 沃尔特·温切尔(1897—1972),美国著名新闻记者、专栏作家和电台新闻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