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婆

车厢几乎是空的,小男孩独占了一个大位子,他的母亲坐在通道对面的座位上,跟小男孩的妹妹坐一起,小女孩一手拿着一片吐司,一手拿着一只铃鼓。

她箍着布带,很牢靠地固定在座位上,所以能够直直的坐着看东看西,只要她稍微有些歪斜,那条布带就会先托住她,等母亲转过身来再把她竖直。小男孩望着窗外,吃着饼干,母亲安静地看书,头也不抬地轻声回答着小男孩的各种问题。

“我们在河上,”小男孩说,“这是一条河,我们在这条河上面。”

“很好。”他的母亲说。

“我们在过河的桥上。”小男孩对着自己说。

车厢里还有几个人坐在车子的另一头;只要有谁偶尔走过通道,小男孩就会转过头来说:“嗨。”陌生客通常也会回一句:“嗨。”有时候还会问小男孩喜不喜欢坐火车,甚至会说他是个好小子。这些“评语”令小男孩很不耐烦,他会生气地转过头去看窗外。

“有一只牛,”他会说,或者还会叹一口气,“我们还要坐多久啊?”

“就快到了。”他母亲每次都说相同的话。

小女孩一直乖乖地在玩手里的铃鼓,吃着母亲帮她不断换新的吐司,有一回,她的身体歪得实在太偏了,撞到了头。她开始大哭,母亲的位子上掀起了一阵骚动。小男孩滑下座位,跑过通道,赶来拍着妹妹的脚,哄她不要哭,最后小女孩笑了,又吃起了吐司,小男孩从母亲手里拿了一支棒棒糖,走回他的窗口。

“我看见一个巫婆,”过了一会儿他对母亲说。“外面有一个又大又老又丑又坏又老的老巫婆。”

“很好。”他母亲说。

“一个好大好丑的老巫婆,我叫她走开,她走开了,”小男孩继续,以一种说故事的口吻沉着地自言自语着,“她走过来说:‘我要吃掉你。’我说:‘不行,你不可以。’我就把她赶跑了,那个又大又老的坏巫婆。”

车厢的门打开了,一个男人走进来,男孩住了嘴,抬头看。他是一个老人,白头发底下是一张和气的脸;他的蓝色西装因为长途搭车的关系有些微不整。他拿着一支雪茄,小男孩说:“嗨。”老人用雪茄对他指一下,说:“哈啰,孩子。”他就停在小男孩身旁的一个座位,靠着椅背,低下头看着伸长脖子往上看的小男孩。“你在看什么?”老人说。

“巫婆们,”小男孩飞快地说,“又老又坏的巫婆们。”

“喔,”老人说,“很多吗?”

“我爸爸抽雪茄。”小男孩说。

“男人都抽雪茄,”老人说,“将来你也会抽雪茄。”

“我已经是个男人了。”小男孩说。

“你几岁?”老人问。

一听到这个世纪大难题,小男孩猜疑地对着老人看了足足有一分钟,说:“二十六岁。八百四十八岁。”

他母亲从书本上抬起头,“四岁。”她疼爱地对小男孩笑着说。

“真的吗?”老人很恭敬地对小男孩说,“二十六岁。”他向通道对面的母亲点一点头,“那是你妈妈吗?”

小男孩趴过来看了看说:“对,她就是。”

“你叫什么名字?”老人问。

小男孩又露出猜疑的眼神,“耶稣先生。”他说。

“强尼。”小男孩的母亲说。她锁着眉头瞪了小男孩一眼。

“那边那个是我的妹妹,”小男孩对老人说,“她十二岁半。”

“你爱你的妹妹吗?”老人问。小男孩看着他,老人转过来坐到小男孩身边。

“这样吧,”老人说,“我来跟你说我的妹妹好吗?”

老人坐到小男孩身边的时候,那母亲有些在意地看了看,再低下头安详地继续看她的书。

“跟我说你的妹妹吧?”小男孩说,“她是不是巫婆?”

“也许。”老人说。

小男孩兴奋得哈哈大笑,老人往后一靠,抽了一口雪茄。“从前,”他开始了,“我有个妹妹,就像你的妹妹一样。”小男孩抬着头,老人说一句,他就点一下头。“我的妹妹,”老人继续,“非常漂亮,人又非常好,我爱她超过世界上任何一样东西。所以你想知道我做了什么吗?”

小男孩头点得更起劲了,那母亲也抬起了眼,微笑倾听。

“我给她买了一只摇摇木马、一个洋娃娃和一大堆的棒棒糖,”老人说,“然后我抓住她,我把两只手绕在她脖子上,我掐她,掐她,一直掐到她死掉为止。”

小男孩惊喘,那母亲转过身,笑容没了。她张开了嘴,又闭紧。老人继续往下说:“然后我割下她的头,我抓着她的头——”

“你有没有把她切成一小块一小块?”小男孩上气不接下气地问。

“我割下她的头、她的手、她的脚、她的头发、她的鼻子,”老人说,“我再拿棍子打她,我杀死了她。”

“停一下。”那母亲说,可是就在这时候小女孩歪倒了,等到母亲把她扶好,老人又继续往下说了。

“我抓着她的头,把她的头发全部拔掉——”

“你的妹妹?”小男孩突然冒出一句。

“我的妹妹,”老人笃定地说,“我把她的头丢进一只大熊的笼子里,大熊就把它吃光了。”

“把她的头全部吃光了?”小男孩问。

那母亲放下书本,穿过通道。她站在老人的身边说:“你到底想干什么?”老人彬彬有礼地抬头望,她说:“滚出去。”

“我吓到你了吗?”老人说。他低头看着小男孩,用手肘轻轻撞了撞他,他和小男孩一起哈哈大笑。

“这个人把他的妹妹切碎了。”小男孩对他的母亲说。

“我马上就去叫列车长过来。”那母亲对老人说。

“列车长会吃掉我的妈咪,”小男孩说,“我们要砍掉她的头。”

“还有小妹妹的头,”老人说。他站起来,那母亲退开让他离开座位。“不准再回这节车厢。”她说。

“我妈咪会吃掉你。”小男孩对老人说。

老人大笑,小男孩大笑,老人对那母亲说了声“对不起”,就从她面前走出了车厢。车厢门一关上,小男孩说:“我们还要在这个破火车上待多久啊?”

“不会太久,”那母亲说。她站在那里看着小男孩,想要说什么,最后说:“你乖乖地坐着,做个听话的好孩子,就可以再吃一支棒棒糖。”

小男孩猴急的爬下来,跟着母亲来到她的座位。她从皮夹的一个小包裹里拿出一支棒棒糖递给他。“你要说什么?”她问。

“谢谢,”小男孩说,“刚才那个人真的把他妹妹切碎了吗?”

“他只是说着玩的,”那母亲说,说完又强调一次,“只是说着玩的。”

“大概吧,”小男孩说。他拿着棒棒糖回到自己的座位坐好,再度望着窗外。

“大概他就是一个巫婆。”

早上八点二十分。双胞胎划动着他们的麦片粥,沃尔普太太一只眼睛盯着钟,一只眼睛瞄着厨房窗口,过几分钟校车就要来了,她在生闷气,为了这个要上学的早上起晚了,全身不对劲,想催促两个孩子又懒得开口。

“你们得走了,”她有预感地说了不下三次,“校车不等人的。”

“我很快,”裘蒂说。她得意地看着那满满一杯的牛奶,“我比杰克快,我快喝完了。”

杰克把他的杯子推过去,两个人仔细地比对。“不对,”他说,“你看你的比我的还多。”

“没有关系,”沃尔普太太说,“没有关系。杰克,快吃你的麦片。”

“她那碗麦片比我少,”杰克说,“她是不是比我少,妈妈?”

七点钟的闹钟该响没响。沃尔普太太听见楼上冲澡的声音,立刻惊觉。今天早上连咖啡也比平常煮得慢,水煮蛋又太软。她给自己倒了一杯果汁,却连喝的时间都没有。总有一个人——不是裘蒂就是杰克或者沃尔普先生——一定会迟到。

“裘蒂,”沃尔普太太机械化地说,“杰克。”

裘蒂的辫子还没编好。杰克没拿手帕。沃尔普先生肯定在发脾气。

红黄两色的校车占上了厨房窗外的马路,裘蒂和杰克冲出门,麦片粥没吃完,书本大概也忘了带。沃尔普太太跟着他们冲出厨房门,一路大喊着:“杰克,你的牛奶钱。中午快回家。”她看着他们上了校车,再回头收拾桌上的碗盘,清出一个位子给沃尔普先生。她自己晚一些再吃,大约九点以后才会有空档。这表示洗衣服的事就得顺延,万一下午下雨——看起来一定会——那就什么事儿都干不了。丈夫走进厨房,沃尔普太太打起精神,说:“早啊,亲爱的。”他眼也不抬地说:“早。”沃尔普太太有一肚子的话要说,劈头第一句会是“你难道不觉得别人也有情绪——”,结果,她只是很有耐心地把早餐放在他面前。盘子里盛着半熟的水煮蛋和吐司,杯子里放着咖啡。沃尔普先生专心一意地把自己奉献给了报纸,沃尔普太太现在也有话要说,她最想说的另外一句话是“我看你根本没注意到我还没时间吃——”,结果,她只是极其温柔地把餐盘轻轻放下。

一切都进行得流畅顺利,只是比平常晚了半个钟头。电话响了。沃尔普家的电话是共享线路,通常沃尔普太太都让电话响过两次,确定是他们家的号码之后才去接。今天早上,九点不到,沃尔普先生还没吃完早餐,电话铃声就成了无法忍受的侵犯,沃尔普太太心不甘情不愿地赶去接听。“哈啰。”她没好气地说。

“沃尔普太太,”那声音说。沃尔普太太说:“是?”那声音——是个女的——说:“很抱歉打扰你,我是——”对方给了一个不认得的名字。“是?”沃尔普太太又说一次。她听见沃尔普先生从炉子上拿起咖啡壶给自己倒了第二杯。

“你有没有一只狗?黑棕色的猎狗?”那声音继续着。一提到狗这个字,沃尔普太太在回答“是”的那一刹那,马上想到在乡下养一只狗的各种考量(花费六块钱做结扎,深夜里没道理的狂吠,像个守护神似的睡在两个孩子双层床旁边的地毯上,狗是不可或缺的,狗在一个家里就跟炉灶、前门廊,或者订报纸一样的重要;还有,最最重要的一点是,这只狗本身,在邻里之间,“淑女沃尔普”的地位简直跟杰克·沃尔普、裘蒂·沃尔普不相上下;乖巧、能干、包容力超强),现在,她实在想不出任何理由,在这么早的时间,来了这么一个听起来跟她自己一样心烦气躁的声音。

“是,”沃尔普太太简单地说,“我有一只狗。怎么了?”

“黑棕色的大猎狗?”

这是淑女最漂亮的标志,她那张古怪有趣的脸。“是,”沃尔普太太说,她的声音有些许的不耐烦,“是,那就是我的狗。怎么了?”

“它把我的几只鸡咬死了。”现在那声音听起来似乎很得意,这下沃尔普太太吃瘪了。

沃尔普太太安静了好几秒,那声音说:“哈啰?”

“这简直荒谬。”沃尔普太太说。

“今天早上,”那声音愈发带劲,“你的狗追我们家的鸡。早上八点左右我们听见鸡在叫,我先生出去看怎么回事,发现两只鸡死了,他看见一只黑棕色的大猎狗跟那些小鸡在一起,他拿手杖把狗赶跑了,接着就发现又死了两只小鸡。他说,”那声音丝毫不带感情地继续着,“好在他没有带猎枪出去,否则你就没有狗了。那场面真是触目惊心啊,”那声音说,“鲜血鸡毛到处都是。”

“你凭什么认为是我的狗?”沃尔普太太虚弱地说。

“乔·怀特——他是你的邻居——刚好经过,看见我先生在追那只狗。他说那是你们家的狗。”

老怀特确实住在沃尔普家的隔壁。沃尔普太太对他一直很客气,每次走过,只要看见他在前门廊,她都会嘘寒问暖地问候他,而且也很关心他在阿尔巴尼的几个孙子

“我明白了,”沃尔普太太口气转变了,“好吧,既然你们这么肯定。只是我不能相信会是我们家的淑女,它那么温柔。”

那个声音,回应沃尔普太太的改变,也变得软和了。“真的很遗憾,”那女的说,“发生这种事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难过。不过……”她刻意拖长了尾音。

“那些损失我们一定会负责的。”沃尔普太太立刻说。

“不不,”那女的急着说,几乎是抱歉的口气,“别提那个。”

“可是当然——”沃尔普太太困惑了。

“那只狗,”那声音说,“你必须处置一下那只狗。”

一阵突如其来的惊恐抓牢了沃尔普太太。她这个早上真是糟糕透了,到现在她还没喝咖啡,又碰上这样一个从未遇上过的恶劣情况,现在那声音、那口气、那腔调,令沃尔普太太最害怕的是“处置”两个字。

“怎么说?”沃尔普太太终于说,“我的意思是,你要我怎么做?”

电话线那头短暂的沉默,接着,那声音爽快地说:“其实我真的不知道,沃尔普太太。我常听人家说一只喜欢咬死鸡仔的狗根本没办法阻止的。我说了,用不着提什么损失。事实上,被狗咬死的那几只鸡,现在已经拔了毛搁在炉子上了。”

沃尔普太太的喉咙一紧,她闭了一会儿眼,那声音却顽强地继续着。“我们不会要求你们做什么,只要你们管好那只狗就行了。你一定明白,我们总不能有这么一只老爱咬死鸡仔的狗吧?”

发现对方正在等着她回话,沃尔普太太说:“当然。”

“所以……”那声音说。

沃尔普太太隔着电话往上看,沃尔普先生经过她走向门口。他朝她简单的挥个手,她朝他点了点头。他迟到了。她本来想叫他到图书馆弯一下,现在她得等一会再给他拨电话。沃尔普太太斩钉截铁地对着话筒说:“首先,当然,我必须确定那是我的狗。如果是我的狗,我保证你以后绝对不会再有这种麻烦。”

“是你的狗没错。”那声音十分决绝。如果沃尔普太太想打架,那声音似乎就在暗示,她可是选对了人。

“再见。”沃尔普太太说,她知道用生气作为结束是错的,她知道她应该继续耗下去,用一种抱歉的口吻延长对话的时间,为了这只狗的性命尽力跟这个只知道关心那几只死鸡的蠢女人恳求,周旋。

沃尔普太太放下电话,走进厨房。她给自己倒一杯咖啡,做一份吐司。

天塌下来也得等我喝完这杯咖啡再说,沃尔普太太坚决地告诉自己。她在吐司上抹了超多的奶油,试着放松,靠着椅背,垮下肩膀。现在是上午九点半,她想,这种感觉应该属于夜里十一点才对。外面的太阳似乎也不像平常那么开心,沃尔普太太突然决定把衣物留到明天再洗。他们在乡下住的时间不够长,沃尔普太太还没有所谓星期二洗衣服是不得了的耻辱这种想法。他们还是城里人,永永远远的城里人,城里人会养一只咬死小鸡的狗,城里人会在星期二洗衣服,城里人没办法像乡下人对于有限的土地、食物甚至天气那样认命。眼前这个情况,就像其他所有的那些情况——处理垃圾,装置门窗防水条,烘焙天使蛋糕——沃尔普太太还是非得去向人讨教不可。在乡下,叫一个男人为你做事简直难如登天,沃尔普先生和沃尔普太太早就养成向街坊邻居“取经”的习惯,在城市里,这些消息都来自大楼管理员、门房,或是送瓦斯的小弟。沃尔普太太的眼光落到水槽底下淑女的水碟子上,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心情坏到了极点,她站起来,穿上夹克,包起头巾,走向隔壁。

她隔壁的邻居纳许太太正在炸甜甜圈,开着门,她朝站在门口的沃尔普太太挥挥叉子招呼:“进来吧,我离不开炉子。”沃尔普太太一踏进纳许太太的厨房,就痛苦地想起了厨房水槽里那一堆肮脏的碗盘。纳许太太穿着一件干净到惊人的家居服,厨房里干干净净。纳许太太真有本事,连炸甜甜圈都不会把厨房弄得一团乱。

“这些男人吃午餐的时候就喜欢配上现炸的甜甜圈,”纳许太太只点个头,毫不客套地说着。“我每次都想事先多炸一点,可就是做不到。”

“我真希望我也会做甜甜圈。”沃尔普太太说。纳许太太大方地把叉子往桌上那堆还热乎乎的甜甜圈一挥,沃尔普太太随手拿起一个,心想着:这下又要消化不良了。

“我炸完这些刚好赶上他们吃午餐,”纳许太太说。她测了测锅里的甜甜圈,确定可以稍微分一下心,于是自己拿起一个,就着炉子边上吃起来。“你怎么了?”她问。“今天早上气色好像不大好。”

“老实说,”沃尔普太太说,“是我们家的狗。有人今天早上打电话来说它咬死了几只鸡。”

纳许太太点点头。“是啊,”她说,“我知道。”

到这时候也该知道了,沃尔普太太心想。

“你要知道,”纳许太太又转向锅子里的甜甜圈,“人家说狗咬死鸡的事情最没辙了。我哥哥养的狗有一次咬死了羊,我不知道他们后来怎么处理的,总之一点办法也没有。它们只要尝过一次血的味道就没办法了。”纳许太太从炸锅里盛起一个金黄可口的甜甜圈,放在一张褐色的纸上吸油。“其实,它们这么做,不是真的会去吃,只是喜欢咬。”

“那我该怎么办?”沃尔普太太问,“真的没有一点办法了吗?”

“你可以试试,当然,”纳许太太说,“最要紧的就是先把它绑起来。拿一条结实的链条把它绑住。这样至少短时间里它没办法再去追杀那些小鸡了,也让你省点事。”

沃尔普太太勉强地站了起来,重新围上头巾。“我看我就先去店里买条狗链吧。”她说。

“你要去市区?”

“我得赶在孩子们回来吃午饭之前去采买一些东西。”

“千万别买店里的甜甜圈,”纳许太太说,“待会儿我给你做一盘。你快去替那只狗买条结实的狗链要紧。”

“谢谢你。”沃尔普太太说。灿烂的阳光照着纳许太太的厨房门口,摆着一盘盘甜甜圈的餐桌,香气袭人的油炸味,这一切都象征着纳许太太的安全感,对生活的自信,在她的生活中绝对没有狗咬死鸡的麻烦,绝对没有对城市的恐惧,那一份笃定到极致的安定和满足,让她能有余力去关照沃尔普的家人,愿意给他们甜甜圈,也不在意沃尔普太太家脏兮兮的厨房。“谢谢你。”沃尔普太太不知所云的再说一次。

“你替我跟汤姆·柯奇说一声,待会儿我会过去买一份烤猪肉,”纳许太太说,“叫他帮我留”

“好的。”沃尔普太太在门口犹豫着,纳许太太向她挥了挥叉子。

“待会儿见。”纳许太太说。

老怀特坐在前门廊晒太阳。看见了沃尔普太太开心地咧着嘴,对着她大声嚷嚷:“这下你不会再养狗啦。”

我还是对他好一点吧,沃尔普太太心想,以乡下人的标准来说,他不是叛徒也不是坏人,任何人都会告发一只会咬死鸡的狗。可是他没必要这么开心啊,她想。她尽量和颜悦色地说:“早,怀特先生。”

“要开枪毙了它吗?”怀特先生问,“你先生有枪吗?”

“我正为这件事烦着。”沃尔普太太说。她站在门廊前面的人行道上,努力不让恨意浮现在脸上,她抬头看着怀特先生。

“有这么一只狗真是糟糕。”怀特先生说。

还好他没怪到我身上,沃尔普太太心想。“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吗?”

怀特先生想了想。“有一个办法或许可以治好这种杀鸡狗,”他说,“你绑一只死鸡在狗脖子上,它想甩也甩不掉,明白吗?”

“绑在它脖子上?”沃尔普太太问。怀特先生点点头,咧着无牙的嘴笑。

“哪,一开始它发现没法子把脖子上的东西甩掉,它会试着跟它玩,玩到烦了,哪,它就会试着去搓它,搓不掉,它就试着去咬它,咬不掉,它发现连咬也咬不掉的时候,它就以为永远都没办法摆脱了,哪,它就会害怕了。到那时候,不管你带它到哪里,它都会夹着尾巴,脖子上挂着那玩意,情况会越来越糟,越来越糟。”

沃尔普太太一只手支着门廊的栏杆,稳住自己。“那然后怎么办?”

“这,”怀特先生说,“我听人家说,渐渐的,那只鸡变得越来越熟,越来越烂,那狗看得见,触得着,闻得到,呐,它愈是看得见,闻得到,它就愈讨厌那只鸡。它怎样都甩不掉,明白吧?”

“可是那狗,”沃尔普太太说,“淑女,我指的是。我们要把那只鸡在它脖子上挂多久呢?”

“这,”怀特先生十分带劲地说,“我看你最好让它一直挂着,挂到它烂透了,自动脱落为止。明白吧,那个头……”

“我明白,”沃尔普太太说,“这个法子有用吗?”

“很难说,”怀特先生说,“我自己从来没试过。”他的口气就是他从来没有养过一只会咬死鸡的狗。

沃尔普太太仓促地离开了他。她心中挥不去的是,要不是怀特先生,淑女就不会被人家认定是一只会咬死鸡的狗。她甚至闪过一个念头,会不会是怀特先生恶意栽赃淑女,因为他们是城里人,接着又想到,不会不会,怎么可能有人冲着一只狗来作伪证。

她走进杂货店,店里几乎没人了。五金柜台边有个男的,另外一个男的靠着肉摊在跟老板柯奇先生说话。柯奇先生一瞧见沃尔普太太进来,立刻大声招呼,“早啊,沃尔普太太。今天天气好。”

“是啊,真好,”沃尔普太太说。老板说:“那只狗真倒霉。”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沃尔普太太说。跟老板说话的那个男人自然而然地看她一眼,又转向老板。

“今天早上连着咬死了哈瑞家的三只鸡。”老板对那人说。那人严肃地点点头说:“听说了。”

沃尔普太太走向肉摊说:“纳许太太说请你替她留一份烤猪肉。她待会儿就来拿。”

“出这种事,”跟老板站在一起的那人说,“该做个了断。”

“对。”老板说。

那人看着沃尔普太太说:“恐怕得把它射杀了吧?”

“希望不要,”沃尔普太太认真地说,“我们全家都好喜欢这只狗。”

那人和老板互相对看了一分钟,老板相当理性地说:“让一只会咬死鸡的狗到处趴趴走[1]是不行的,沃尔普太太。”

“你要明白,”那人说,“到时候人家把一堆火药塞进它肚子里,它一样回不来啊。”他和老板同时爆笑。

“没有其他办法治得了这只狗吗?”沃尔普太太问。

“当然有,”那人说,“一枪毙命。”

“在它脖子上绑只死鸡,”老板建议,“或许有用。”

“听说有人试过。”另外那人说。

“有用吗?”沃尔普太太急切地问。

那人慢慢地,很坚决地摇了摇头。

“你知道吧,”老板说。他把手肘支在肉摊上,像一个标准的演说家。“你知道吧,”他再说一遍,“我父亲养过一只狗,有一阵子老是喜欢吃鸡蛋。总是溜进鸡舍,把鸡蛋咬破,舔得一干二净。那些蛋起码被它吃掉一半以上。”

“太不道德了,”另外那人说,“狗吃鸡蛋。”

“不道德,”老板肯定地说。沃尔普太太发觉自己也在点头。“最后,我父亲忍无可忍。他的鸡蛋被吃了一大半。”老板说。“有一天他拿了一枚鸡蛋,把它放在炉子背后,放了两三天,那枚蛋整个熟透了,又熟又烫,那蛋的味道难闻透了。然后——我当时在场,才十二三岁的一个孩子——那天他叫狗过来,那狗飞奔过来。我抓着狗,我老爸掰开那狗的嘴巴,把蛋放进去,那颗又红又烫、臭气冲天的鸡蛋,然后他立刻把那狗的嘴合拢起来,那狗根本没法吐出来,只好把蛋吞了下去。”老板哈哈一笑摇了摇头,像是在怀旧。

“那狗肯定不敢再吃鸡蛋了。”那人说。

“连碰都不敢碰了,”老板理所当然地说,“就算把鸡蛋放到那狗面前,它也立刻跑开,就像有魔鬼在后头追它似的。”

“可是它对你们的感觉呢?”沃尔普太太问,“以后它还会不会靠近你们?”

老板和那人同时看着她。“你的意思是?”老板说。

“它以后还喜不喜欢你们?”

“呃,”老板想了想,“不了,”他终于说,“老实说确实不会了。不再像原来的狗了。”

“有个办法你可以试试,”另外那人突然对沃尔普太太说:“你要是真想治好那狗,有个办法你可以试试。”

“什么办法?”沃尔普太太说。

“你得带着那狗,”那人凑近了,比着手势说,“带它进一只里面有母鸡护着小鸡的笼子里。经过她的一番修理,往后它就再也不敢追杀任何一只鸡了。”

老板开始大笑,沃尔普太太困惑地看看老板,再看看另外那人,那人没有一丝笑容地看着她,他那双眼睛又大又黄,像猫眼。

“会发生什么事呢?”她疑惑地问。

“把它两只眼睛挖掉,”老板简单明了地说,“从此以后它再也看不见鸡了。”

沃尔普太太只觉得一阵晕眩。她侧过头笑了笑,为了不失态,她迅速离开肉摊走向店铺的另一头。老板跟肉摊后面的那个男人继续聊着,过一会儿沃尔普太太走出店外,吸到了空气。她决定赶快回家躺下,一直躺到吃午饭的时候,采买的事晚一点再说吧。

回到家她发现她没办法躺下,她得先把餐桌清理干净,把碗盘洗好,等她忙完这些事,也差不多就该是吃午饭的时候了。她站在食物架边上思忖着时,一个黑影穿过阳光到了门口,她知道淑女回来了。一时间她定定地站着,一动不动地看着淑女。大狗静静地、无害地走进来,仿佛它只是和几个朋友在草地上打滚嬉闹了一个早上,但是它四条腿上都有着斑斑的血渍,它起劲地喝着水。沃尔普太太第一个冲动是骂它,抓住它狠狠地打它,为它做出那些蓄意的、伤天害理的事情,一只这么漂亮的狗,一只在家里养得那么好的狗;沃尔普太太看着淑女安静地走过去,窝在炉子旁边的老地方,她无可奈何地转过身,从食物架上拿下一些罐头放到餐桌上。

淑女安静地待在炉子旁边,一直待到两个孩子叽叽喳喳地回家来吃午饭,它跳起来冲上前去迎接,就好像他们是外来客,而它是这栋房子的原住民。裘蒂扯着淑女的耳朵,说:“妈,你知道淑女做了什么事吗?”“你是一只坏狗狗,”她对淑女说,“你要被枪毙了。”

沃尔普太太又一阵晕眩,她赶紧把餐盘摆上桌子。“裘蒂·沃尔普。”她说。

“它是坏啊,妈,”裘蒂说,“它是要被枪毙了啊。”

孩子们不懂,沃尔普太太告诉自己,死亡在他们眼里并不真实。要理智,她告诉自己。“坐下来吃饭,你们。”她平静地说。

“可是,妈,”裘蒂说,杰克也跟着说:“是真的,妈。”

孩子们闹哄哄地坐下来,打开餐巾,看也不看地叉着饭菜,只顾着说话。

“你知道薛佛先生怎么说的吗,妈?”杰克塞了满嘴的食物问。

“你听啊,”裘蒂说,“我们来告诉你他说了什么。”

薛佛先生住在沃尔普家附近,很亲切的一个人,经常会给孩子们一些零钱,还会带男孩子们去钓鱼。“他说淑女要被枪毙了。”杰克说。

“还有铁刺。”裘蒂说。

“对,铁刺。”杰克说,“你听啊,妈咪。他说你应该给淑女买一条项圈……”

“一条非常坚固结实的项圈。”裘蒂说。

“你再买很多很粗的大铁钉,像铁刺一样,你要把这些钉子钉在项圈上。”

“钉一圈,”裘蒂说,“让我来说啦,杰克。你把这些钉子全部钉上去,就变成项圈上面的铁刺了。”

“可是项圈会松动,”杰克说,“这里让我来说。它会松动,你就把项圈围在淑女的脖子上……”

“然后——”裘蒂用一只手按住自己的喉咙,装出被勒住的声音。

“还没完,”杰克说,“还没完啦,笨。首先你要准备一根很长很长很长的绳子。”

“一根超级长的绳子。”裘蒂强调。

“你把绳子绑紧在项圈上,再把项圈围在淑女的脖子上,”杰克说。淑女就坐在他身旁,他凑近它,说:“我们就要把这个钉了超级尖刺的项圈围上你的脖子啰。”他亲了亲它的脑门,淑女深情地看着他。

“然后我们把它带去小鸡那边,”裘蒂说,“给它看那些鸡,我们把手放松。”

“让它去追那些鸡,”杰克说,“然后,然后,等它一靠近那些鸡,我们就用力地拽住那根绳子——”

“然后——”裘蒂又再装出被勒住的声音。

“那一圈尖刺就把它的头割掉了。”杰克戏剧化地作了结尾。

他们俩开始大笑,淑女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喘着大气,就好像也在大笑。

沃尔普太太看着他们,看着她的两个孩子,看着他们那双残酷的小手,看着他们晒得红通通的笑脸,这只腿上还沾有血印的狗跟他们一起开怀大笑着。她走到厨房门口,望着阴凉的绿色山丘,望着摇曳在午后微风中的苹果树。

“把你的头割掉,”杰克在说。

所有的一切在阳光中如此安逸可爱,宁静的天空,起伏的山林。沃尔普太太闭上眼睛,突然觉得有一双冷酷的手将她撂倒,锐利的尖刺紧箍在她的喉咙上。

您先请,我亲爱的阿方斯[2]

威尔森太太正要从烤箱里拿出姜饼的时候,听见强尼在外面跟一个人说话。

“强尼,”她叫唤着,“你要迟到啦。快进来吃午饭。”

“等一下,妈妈,”强尼说,“您先请,我亲爱的阿方斯。”

“您先请,我亲爱的阿方斯。”另外那个声音说。

“不,您先请,我亲爱的阿方斯。”强尼说。

威尔森太太开了门。“强尼,”她说,“你马上进来吃饭,等吃完了再玩。”

强尼跟在她后面慢吞吞地走进来。“妈妈,”他说,“我带波埃德回来跟我一起吃午饭。”

“波埃德?”威尔森太太想了一会儿,“我好像没见过。既然请人家来了,亲爱的,就进来吧。吃饭了。”

“波埃德!”强尼大吼,“嘿,波埃德,快进来啊!”

“我来了。我要先把东西放下来。”

“快啦,不然我妈要发火了。”

“强尼,你这样对你朋友或是妈妈都很没礼貌啊,”威尔森太太说,“来坐下吧,波埃德。”

她转身招呼波埃德坐下的时候,看见他是个黑人小孩,个头比强尼瘦小,年纪相仿。他肩膀上扛着一堆劈好的木柴,“这些东西放哪儿,强尼?”他问。

威尔森太太转向强尼。“强尼,”她说,“你让波埃德做了什么?这些木柴怎么回事?”

“死掉的日本人,”强尼温和地说,“我们把他们固定在地上,然后用坦克车碾过去。”

“你好,威尔森太太。”波埃德说。

“你好,波埃德,你不该让强尼叫你扛那么多木柴的。坐下来吃饭吧,你们两个。”

“他为什么不应该扛这些木柴,妈?这都是他的木柴,我们在他家拿的。”

“强尼,”威尔森太太说,“吃饭。”

“当然,”强尼说。他拿起一盘炒蛋。“您先请,我亲爱的阿方斯。”

“您先请,我亲爱的阿方斯。”波埃德说。

“您先请,我亲爱的阿方斯。”强尼说。两个人吱吱咯咯地笑起来。

“你饿不饿,波埃德?”威尔森太太问。

“饿,威尔森太太。”

“那就别让强尼闹你。他总是不肯好好吃饭,你只管吃你的。饭菜多的是,你尽管吃。”

“谢谢,威尔森太太。”

“来,阿方斯。”强尼说。他把一大半的炒蛋都堆到波埃德的盘子上。波埃德看着威尔森太太把一碟炖西红柿摆在他的餐盘旁边。

“波埃德不吃西红柿的,对吗,波埃德?”强尼说。

“要说不吃西红柿的,强尼,不要因为你自己不喜欢吃,就把波埃德也拖下去。波埃德什么都吃。”

“打赌他不会吃。”强尼边说边捣着炒蛋。

“波埃德要长成一个强壮的男子汉,才能吃苦耐劳地工作啊,”威尔森太太说,“我相信波埃德的爸爸一定爱吃炖西红柿。”

“我爸爸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波埃德说。

“我爸爸也是,”强尼说,“有时候他几乎什么都不吃。他是个小矮个儿,连一只跳蚤都不肯伤害。”

“我爸爸也是一个小矮个儿。”波埃德说。

“我相信他一定很强壮,”威尔森太太说。她有些犹豫,“他……在工作?”

“当然,”强尼说,“波埃德的爸爸在工厂做事。”

“看,是不是?”威尔森太太说。“他一定要有体力才行——工厂里那些工作,又抬又扛的。”

“波埃德的爸爸不需要做那些事,”强尼说,“他是领班。”

威尔森太太有被打败的感觉。“你妈妈做什么呢,波埃德?”

“我妈妈?”波埃德显得很吃惊,“她就照顾我们小孩啊。”

“喔。那,她没有工作?”

“她干吗工作,”强尼含着满口的炒蛋说,“你也没有啊。”

“你真的不吃一点炖西红柿吗,波埃德?”

“不用了,谢谢,威尔森太太。”波埃德说。

“不用了,谢谢,威尔森太太,不用了,谢谢,威尔森太太,不用了,谢谢,威尔森太太,”强尼说,“波埃德的姐姐要去工作了,她去当老师。”

“真是太好了,波埃德,”威尔森太太冲动地想要去拍拍波埃德的头,“我相信你们都为她感到很骄傲吧?”

“应该是吧。”波埃德说。

“那你其他的兄弟姐妹呢?我猜你们大家都很能自食其力地照顾自己吧?”

“家里只有我和琴恩,”波埃德说,“我现在还不知道我将来要做什么。”

“我们要做开坦克车的驾驶,我和坡埃德,”强尼说,“轰隆。”威尔森太太赶紧抓住波埃德的那杯牛奶,强尼的餐巾扣环这时候突然就变身成了一辆坦克,重重的犁过整张餐桌。

“看着,强尼,”波埃德说,“这里有个散兵坑,我在对你扫射。”

威尔森太太经验老到地迅速从架子上拿下姜饼,小心地把它放在坦克和散兵坑中间。

“尽量多吃点,波埃德,”她说,“我想看你吃得饱饱的。”

“波埃德吃很多,只是比我少一点点,”强尼说,“我的个子比他大。”

“你的个子没有多大,”波埃德说,“我可以把你打跑。”

威尔森太太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波埃德,”她说。两个孩子一起转头。“波埃德,强尼有几套衣服他穿起来小了,不过还很新很耐穿。我也有几件衣服,对你妈妈和姐姐或许还有些用处。你妈妈只要把它们改一改,你们都能穿得上,我很高兴送给你。在你走之前我会帮你打包,你和强尼就可以马上带回去给你妈妈……”她的声音愈变愈小了,她看见波埃德面有难色。

“可是我的衣服很多,谢谢你,”他说,“而且我妈妈好像不大会缝纫,反正需要什么我们就会去买。真的非常谢谢你。”

“我们没有时间带着这些旧东西四处走啦,妈妈,”强尼说,“今天我们要去跟同学玩坦克车。”

波埃德正想再拿一块姜饼的时候,威尔森太太把盘子拿走了。“有很多像你这样的孩子,波埃德,对于别人好心送衣服给他们都感激不尽呢。”

“假如你一定要他拿,波埃德会拿的,妈妈。”强尼说。

“我不是故意要惹你生气,威尔森太太。”波埃德说。

“我没有生气,波埃德,我只是对你感到很失望。好了,不必再多说了。”她开始收拾餐桌上的碗盘,强尼拉起波埃德的手往门口走。

“拜啦,妈妈。”强尼说。波埃德站定一会儿,注视着威尔森太太的后背。

“您先请,我亲爱的阿方斯。”强尼撑着门说。

“你妈妈还在生气吗?”威尔森太太听见波埃德小声地问。

“我不知道,”强尼说,“她有时候怪怪的。”

“我妈也是。”波埃德说。他迟疑着,“您先请,我亲爱的阿方斯。”

查尔士

我儿子罗力上幼儿园的那天,他不再穿有围兜的灯芯绒工装裤,改穿上系腰带的蓝色牛仔裤;眼看着他跟隔壁的大女孩一起走出去的那个早上,我清楚地看见我生命中的一个时代宣告结束,我那爱撒娇的,待在托儿所里的小小孩已经变成了一个穿起长裤,大摇大摆,走到转角也不记得回头向我挥手再见的家伙了。

他回家同样是那副样子,前门砰地推开,帽子往地板上一扔,声音也突然变成了粗嗓门,他嚷着,“这里有人在吗?”

午餐的时候他很嚣张地跟他爸爸说话,把牛奶泼到他妹妹身上,大谈他老师说我们不可以随便乱叫上帝的名字。

“今天上学好不好啊?”我刻意漫不经心地问。

“好。”他说。

“你有没有学到什么啊?”他爸爸问。

罗力冷冷地看他一眼。“我什么也没学到。”他说。

“随便什么,”我说,“一点都没学到?”

“老师打一个男生的屁股,”罗力对着他的牛油面包说。“因为他太坏。”他满口面包的补上一句。

“他做了什么呢?”我问,“他叫什么名字?”

罗力想了想,“叫查尔士,”他说。“他很坏。老师打了他,罚他站角落。他真的太坏了。”

“他做了什么?”我再问,可是罗力滑下椅子,抓了一块饼干,走开了,他爸爸还在说着:“嗨,儿子啊。”

第二天午餐的时候,罗力一坐下来就说:“今天查尔士又做坏事了。”他咧开嘴笑着说,“今天查尔士打了老师。”

“天哪,”我说,我特别留意不得随便叫上帝的名字,“我猜他一定又被打屁股了?”

“当然,”罗力说。“往上看。”他对他爸爸说。

“什么?”他爸爸抬起头往上看。

“往下看。”罗力说。“看我的大拇指。啊呀呀,你这个大傻子。”他开始发疯似的狂笑。

“查尔士为什么打老师?”我马上问他。

“她要他用红色的蜡笔着色。”罗力说,“查尔士要用绿色的蜡笔着色,所以他打老师,她就打他屁股,她说没有人会跟查尔士玩,可是大家都跟他玩。”

第三天——开始上学的第一个星期三——查尔士故意弹跷跷板把一个女生的头撞流血了,老师罚他下课留在教室里不准出去玩。星期四查尔士在说故事课的时间在角落罚站,因为他不停地用脚蹬地板。星期五查尔士被罚擦黑板,因为他扔粉笔。

星期六我对我先生说:“你觉得罗力上幼儿园是不是不太对?那种蛮横不讲理的样子,说话没大没小,那个叫查尔士的男孩尤其是个坏榜样。”

“没事的,”我先生笃定地说,“像查尔士这种人到处都有。倒不如现在就遇上来得好。”

星期一罗力回家晚了,带回来一大堆消息。“查尔士,”他在上山坡的时候嚷着。我焦虑地等在前门口的台阶上。“查尔士,”罗力一路吼着上来,“查尔士又做坏事了。”

“快进来吧,”等他一走近,我就说,“等着你吃午餐呢。”

“你知道查尔士做了什么吗?”他跟我走进门,“查尔士在学校一直吼一直吼,他们派一年级的一个男生去报告老师,老师叫查尔士闭嘴,所以放学以后查尔士被留在学校。所以所有的小朋友都留下来看着他。”

“他在做什么呢?”我问。

“他只是坐着。”罗力说,他爬上餐桌的椅子。“嗨,爸,你这个老拖把。”

“查尔士今天在下课后被罚留在学校,”我跟我先生说,“大家都陪着他。”

“这个查尔士长什么样子?”我先生问罗力,“他姓什么?”

“他个子比我大,”罗力说,“他没有雨鞋,他从来不穿夹克。”

星期一晚上是第一次家长会,只是孩子感冒了,我去不成,我真的好想去认识一下查尔士的母亲。星期二罗力突然说:“今天我们老师有一个朋友来学校看她。”

“查尔士的妈妈?”我和我先生异口同声地问。

“才不是,”罗力轻蔑地说,“是个男的,来教我们做体操,大家要碰到自己的脚趾头才行。看。”他爬下椅子,弯下腰,手碰到他的脚趾头。“像这样,”他说。他严肃地回到座位上,拿起叉子,“查尔士没做体操。”

“那还好,”我由衷地说。“查尔士不想做体操吗?”

“才不是,”罗力说,“查尔士对老师的朋友太坏了,所以不准他做体操。”

“又怎样啦?”我说。

“他踢了老师的朋友,”罗力说,“老师的朋友要查尔士像我刚才那样碰脚趾头,查尔士就踢他。”

“他们会怎么处理查尔士呢,你觉得?”罗力的爸爸问他。

罗力煞有其事地耸耸肩膀。“叫他退学吧,我猜。”他说。

星期三星期四还是老套:查尔士在说故事课大吼大叫,打一个男生的肚子,男生哭了。星期五查尔士又被罚放学以后留下来,其他小朋友也跟着不能放学。

幼儿园上到第三个星期的时候,查尔士已经成了我们家里的一个代号了。如果小宝宝一个下午都在哭,那她就是查尔士;罗力把他的小车装满泥巴,在厨房拖来拖去,那罗力就是查尔士;甚至我先生,他的手肘勾到了电话线,桌上的电话、烟灰缸和花瓶全部都被扯了下来的那一刹那,他就说:“好像查尔士。”

到了第三和第四个星期,查尔士好像有了彻底的转变。第三个星期的星期二,罗力在午餐的时候脸色难看地说:“查尔士今天乖得不得了,老师给他一个苹果。”

“什么?”我说,我先生谨慎地加上一句,“你是说查尔士?”

“查尔士,”罗力说,“他分蜡笔、收拾课本,老师说他是她的小帮手。”

“怎么会?”我不敢置信地问。

“他是她的小帮手,就这样。”罗力耸了耸肩膀说。

“这会是真的吗,这个查尔士?”那天夜里,我问我先生。“真会发生这样的事吗?”

“等着瞧吧,”我先生带着嘲弄的口气,“碰上像查尔士这样难搞的人,搞不好他又是在耍花样吧。”

他好像错了。整整一个星期,查尔士都是老师的小帮手,每天他都在分发东西,收拾东西,谁也不用在放学后留下来了。

“下星期又要开家长会了,”一天晚上,我跟我先生说。“这次我一定要去看看查尔士的妈妈。”

“去问问她查尔士究竟怎么回事,”我先生说,“我很想知道。”

“我也想知道。”我说。

在一切回归正常的那一个星期的星期五。“你知道查尔士今天做了什么?”罗力在午餐的时候问,那口气有一点点怪。“他叫一个女生说一个字,她说了,老师就用肥皂洗她的嘴巴,查尔士哈哈大笑。”

“什么字?”他爸爸蠢蠢的问,罗力说:“我必须小声地告诉你,这个字太难听了。”他爬下椅子,转到他爸爸那里。他爸爸低下头,罗力开心地凑在他耳朵边小声说。他爸爸两眼瞪得好大。

“查尔士叫小女生说这个?”他一个字一个字地问。

“她说了两次,”罗力说,“查尔士叫她说两次。”

“那查尔士后来呢?”我先生问。

“没事,”罗力说,“他分蜡笔啊。”

星期一早上查尔士不找那女生了,由他自己来说那个难听的字,而且说了三四次,每一次都被老师用肥皂洗嘴巴。他还扔粉笔。

我准备去幼儿园开家长会了,我先生陪我走到门口。“开完会,请她来家里喝杯茶吧,”他说,“我想看看她。”

“希望她在。”我诚心地说。

“她一定在,”我先生说,“我看没有查尔士的妈妈这家长会也不必开了。”

开会的时候我坐立难安,扫描着每一张安详自在的脸孔,试着判读哪一张脸孔暗藏着查尔士的秘密。在我眼里没有一个人有心慌意乱的样子。会议上没有一个人站起来为她儿子的种种行为道歉,更没有一个人提起过查尔士。

会后我找到罗力的幼儿园老师。她端着一个托盘,盘子上有一杯茶和一块巧克力蛋糕,我的盘子上是一杯茶和一块棉花糖蛋糕。我们一面小心地护着盘子,一面微笑。

“我一直很想见你,”我说,“我是罗力的妈妈。”

“我们大家对罗力都很感兴趣。”她说。

“啊,他很喜欢上幼儿园,”我说,“他一天到晚都在说幼儿园的事。”

“刚开始在适应方面有些小麻烦,大概在第一个、第二个星期的时候,”她一本正经地说,“不过现在他已经是个很不错的小帮手了,当然偶尔还会有些过失。”

“罗力通常适应得很快的,”我说,“我想这次是受了查尔士的影响吧。”

“查尔士?”

“是啊,”我笑着说,“你一定忙坏了,幼儿园里出了这么个查尔士。”

“查尔士?”她说,“我们幼儿园里根本没有查尔士啊。”

穿着亚麻的午后

房间很长很阴凉,装潢摆设舒适得体,大窗户外面有绣球花丛,地板上有摇曳的花影。房间里每一个人都穿着亚麻——小女孩穿着有蓝色宽腰带的粉红色亚麻洋装,凯托太太穿一身褐色的亚麻套装,戴一顶黄色亚麻料的大帽子,小女孩的祖母蓝侬太太,穿着白色的亚麻洋装,凯托太太的小儿子霍华,穿着蓝色亚麻衬衫和短裤。小女孩看着她的祖母,心里想着,她好像《爱丽丝梦游仙境》里那个穿着白色纸衣的绅士喔。我就是书里那个穿着粉红色纸衣服的绅士,她想着。蓝侬太太和凯托太太其实住同一条街,每天都见面,但今天是正式的拜访,所以她们在喝茶。

长形房间的一头是一扇很大的窗户,窗前有一台钢琴,霍华坐在那里。他在弹《诙谐曲》,弹得很用心,拍子不疾也不徐。我去年就弹了,小女孩想着,G大调小诙谐曲。蓝侬太太和凯托太太仍旧手握着茶杯,耳朵听着霍华的弹奏,眼睛看着他,时不时地两人互看一眼微微一笑。只要我愿意,现在我还是会弹,小女孩想着。

霍华弹完了《诙谐曲》,溜下琴凳,走过来严肃地坐在小女孩身旁,等候他母亲的下一个指示。他个子比我大,她想着,可是我年纪比他大。我十岁。如果他们现在叫我弹奏,我会说不。

“你弹得很好啊,霍华。”小女孩的祖母说。沉默了好几分钟,气氛很凝重。然后,凯托太太说:“霍华,蓝侬太太在跟你说话。”霍华看着他搁在膝盖上的两只手,低声地嘟囔着。

“我觉得他进步很大,”凯托太太对蓝侬太太说,“他不大喜欢练习,不过进步蛮多的。”

“海莉很爱练琴,”小女孩的祖母说,“她在钢琴前面一坐就是好几个钟头,编一些曲调,边弹边唱。”

“她在音乐方面大概真的有天分,”凯托太太说,“我常常怀疑霍华到底有没有从音乐里得到什么教益。”

“海莉,”蓝侬太太对小女孩说,“你要不要为凯托太太弹一首曲子?弹一首你自己编的小曲。”

“我一首也不会。”小女孩说。

“你当然会的,亲爱的。”她祖母说。

“我好想听一首你自己编的小曲,海莉。”凯托太太说。

“我一首也不会。”小女孩说。

蓝侬太太看看凯托太太,耸了一下肩膀。凯托太太点点头,现出一个夸张的嘴形,“害羞。”接着转头得意地看着霍华。

小女孩的祖母用力把嘴唇抿出一道甜甜的笑容。“海莉啊,”她说,“就算我们不想弹什么小曲,我想我们也该让凯托太太知道,音乐还称不上是我们的最强项。我想我们应该表现另外一项最拿手的东西。海莉她,”她转向凯托太太继续往下说:“写了一些诗。我想请她朗诵给你听听,因为我觉得——也许是我的偏见吧,”她很谦虚地哈哈笑着,“就算那只是我的偏见吧,不过这些诗写得真的好。”

“喔,真的!”凯托太太说。她看着海莉,兴致勃勃。“哎呀,亲爱的,我不知道你还会这个!我可真的想听一听。”

“来,为凯托太太朗诵一首你写的诗吧,海莉。”

小女孩看着她的祖母,看着她脸上的甜笑,看着身体向前倾的凯托太太,看着坐在那里张着嘴,眼睛发光的霍华。“我不会。”她说。

“海莉,”她祖母说,“就算你背不出来,你还是有写下几首啊。我相信凯托太太一定很乐意听你为她朗读的。”

得意又好笑的感觉在霍华心中逐渐逐渐地增强,顷刻间排山倒海地冲了上来。“诗,”他在沙发上笑弯了腰,“海莉写诗。”他肯定会把这件事告诉整条街上的小孩,小女孩心想。

“我相信霍华一定是妒忌。”凯托太太说。

“啊,”霍华说,“我才不要写诗。你再怎么逼,我也不会去写诗。”

“你也没办法逼我,”小女孩说,“写诗的事都是骗人的。”

好长的一阵静默。然后——“海莉啊!”小女孩的祖母难过地说。“你怎么这样跟你祖母说话呢!”凯托太太说。“我觉得你应该道歉,海莉。”小女孩的祖母说。凯托太太说:“是啊,应该要的。”

“我又没做什么,”小女孩嘀咕着,“对不起。”

祖母的语气很严厉,“现在去把你的诗拿出来念给凯托太太听。”

“我真的没有,奶奶,”小女孩急切地说,“真的,我真的一首诗也没有。”

“好,我有,”祖母说,“你去书桌最上面那个抽屉里拿来给我。”

小女孩盯着她祖母抿成一条线的嘴巴和阴沉的眼睛,犹豫着。

“霍华去帮你拿吧,蓝侬太太。”凯托太太说。

“没问题,”霍华说。他跳起来奔到书桌前,拉开抽屉。“那是长什么样子的?”他大声嚷着。

“在一只信封里,”祖母肯定地说,“一只土黄色的信封,上面写着‘海莉的诗’。”

“有了。”霍华说。他从信封里抽出几张纸,仔细看了一会儿。“你看,”他说,“海莉的诗——关于星星。”他拿着纸,笑呵呵地奔向他母亲。“你看,妈妈,这就是海莉写的星星的诗!”

“拿过去给蓝侬太太,亲爱的,”霍华的母亲说,“先拆开信封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

蓝侬太太拿着信封和诗篇一并递给海莉。“是你来读还是由我来?”她和蔼地问。海莉摇摇头。祖母对着凯托太太叹了口气,拿起第一张纸。凯托太太热诚地倾着身,霍华挨在她的脚边,抱着膝盖,把脸抵着他的腿免得笑场。祖母清清嗓子,对海莉笑一笑,开始朗读。

“《黄昏的星星》。”她读着。

“当黄昏暮色降临,

黑暗渐渐聚集,

夜间的怪物群起叫唤,

只有风吹着孤单的声音,

我等待第一颗星星出现,

我寻找它银色的微光,

当青绿色的薄暮开始笼罩,

一颗孤星华丽的闪亮。”

霍华再也忍不住了,“海莉居然写星星的诗!”

“啊,太美了,海莉亲爱的!”凯托太太说,“真的太美了,真的。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害羞不肯说。”

“对吧,海莉?”蓝侬太太说,“凯托太太也认为你的诗写得很好。现在你是不是觉得刚才那样的表现很不应该?”

他一定会去告诉整条街上的小孩,海莉想着。“不是我写的。”她说。

“哈呀,海莉!”她祖母大笑,“你用不着这么谦虚,孩子。你写的诗好得不得了。”

“我从书里抄来的,”海莉说,“我在一本书里看到,就把它抄下来给我的老奶奶,说是我写的。”

“我不相信你会做这种事,海莉。”凯托太太疑惑地说。

“我就做了,”海莉固执到底,“我就是从书里抄来的。”

“海莉,我不相信。”她祖母说。

海莉看着霍华,他正以一种佩服的眼光看着她。“我从一本书里抄来的,”她对他说,“有一天我在图书馆里找到的书。”

“我真不敢相信她说的,她怎么会做这种事?”蓝侬太太对凯托太太说。凯托太太摇了摇头。

“那本书叫作——”海莉想了一会儿,“叫作《自修写诗》,”她说,“就是这样。我一个字一个字地把它抄下来。我根本不会写诗。”

“海莉,真是这样吗?”她祖母说,接着转向凯托太太。“我要替海莉向你道歉,居然读了一首抄袭的诗给你听。我做梦也没想到她会欺骗我。”

“啊,他们会的,”凯托太太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他们为了得到注意和赞美,有时候什么花招都会使。我相信海莉绝对不是故意——呃,不诚实。”

“我真的这么做了,”海莉说,“我要大家以为是我写的。我说了我是故意的。”她走过去从祖母毫无反抗的手里拿走了那张纸。“以后你再也看不到这些诗了。”她说。她把纸藏到背后,藏到大家都看不见的地方。

花园

在佛蒙特的大宅院里一起住了将近十一年之后,两位温宁太太,母亲和媳妇,就跟那些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女人一样,连长相都越来越像,在同一个厨房里忙活,用同一种方式料理家务。尽管年轻的温宁太太过去是只塔尔波特猎犬[3],把黑头发剪得短短的,现在却是标准的温宁太太,镇上最古老家族里的一个成员,她的黑发开始变灰,甚至连变灰的位置也跟她婆婆最初长出灰发的位置相同,都在两边的太阳穴。两个人都有一张五官鲜明的瘦脸,一双表情丰富的手,尤其在清洗碗盘、剥豌豆皮或是擦拭银器的时候,那双手的和谐度更远远超过了她们心灵上的契合。有时候,在早餐桌上,年轻的温宁太太坐在她婆婆旁边,她的小女儿坐在她身边的幼儿座上,她会想着,她们现在的样子一定很像新英格兰壁纸上某种制式化的图案:母亲、女儿和祖母,背景应该是普利茅斯石[4]或协和桥[5]之类的。

在这个大冷天的早上,一如平常,她们慢慢地喝着咖啡,舍不得离开这个烧着煤炉,气氛愉快,干净又有食物的大厨房。她们静静地坐着,小女儿早已吃完了她的早餐,一个人安静地在她专属的小角落里玩着玩具,温宁家的孩子玩的玩具几乎千篇一律,都在同一只厚重的木头箱子里。

“春天好像永远不来了,”年轻的温宁太太说,“冷得烦了。”

“天气就这样,总会冷一阵子。”她婆婆说。她开始动作利落地收拾碗盘,这表示闲坐的时间结束,干活的时间到了。年轻的温宁太太立刻站起来帮忙,心里不下一千次地想着,婆婆永远不会放弃在这个家里的主导地位,除非实在老到动不了,没办法抢在别人前头为止。

“我真希望有人住进那栋老别墅,”年轻的温宁太太说。她拿着餐巾往餐具间走,走到一半停了下来,语带渴切地说:“要是在春天之前有人搬进来就好了。”年轻的温宁太太很久以前就想把别墅买下来,她希望丈夫能够自食其力,跟自己的孩子一起生活在属于自己的房子里,可是现在,既然习惯了她夫家世代相传的这栋位在山顶的老宅院,对于小别墅,她已经把渴望转化成了善念,衷心地希望能看到一些幸福快乐的年轻人住进去。她听说别墅卖掉了,在新屋难求的情况下,现在老房子变得很抢手,所以她每天都在注意着新屋主入住的迹象。每天早上她在后阳台张望,看看别墅的烟囱口有没有烟气出现。每天下山去采买的路上经过别墅,她总会放慢脚步,留意着屋子里的动静。别墅是一月卖掉的,现在,过了将近两个月,外观上似乎更漂亮了,没有一点损伤,白雪轻柔地覆盖着杂草丛生的花园,窗户上垂挂着冰柱,屋子仍旧空空荡荡,温宁太太已经不再抱任何希望会有谁在那儿入住了。

温宁太太把餐巾收进储物间,撕了一张日历,再拿起洗碗巾走到水槽边加入她婆婆。“已经三月了。”她没精打采地说。

“昨天小店里的人很确定的告诉我,”她婆婆说,“这个星期,那栋别墅要开始粉刷了。”

“那表示真的有人要住进去了!”

“那么小间的屋子顶多一两个礼拜就刷完了。”老温宁太太说。

然而,快到四月的时候新屋主才搬来。雪几乎都化了,化成一条条带着冰块的小河在街道上奔流。地面泥泞难行,天空阴沉灰暗。再过一个月或许第一批新绿就要在林间大地绽现,但四月里多半还是冷雨和风雪的坏天气。小别墅里面已经粉刷过,新的壁纸也贴上了。前门台阶修整过,破掉的窗子也镶上了新的玻璃。不管天空多灰暗,雪水多肮脏,小别墅看上去整洁牢靠,天气放晴的时候,油漆工再回来粉刷屋子的外墙。温宁太太站在别墅步道的尽头,试着把它现在的样子跟她多年前想象中的样貌对照,那时她还抱着自己能够住进去的希望。当时她想在门廊旁边种玫瑰;这个不难,她要好好的规划一座色彩缤纷的花园。她要把屋子的外墙全部刷成白色,这也不难。因为别墅已经出售了,她没办法走进去,不过她仍记得那些小小的房间,那些向着花园的窗户,配上了色泽鲜艳的窗帘和小小的花坛会显得更加明亮,她还想着要把小小的厨房漆成黄色,楼上是两间阁楼式的卧室,天花板顺着屋檐向两边斜垂下来。温宁太太站在潮湿的步道上,望着别墅看了好久,才依依不舍地走向山下的小店。

几天后,她终于从杂货店老板那里听到了新住户搬来的消息。他拿绳子绑着三磅重的汉堡肉——这是温宁一家人一顿饭的数量——笑嘻嘻地问,“见到你们的新邻居了吗?”

“已经住进来了?”温宁太太问,“别墅里的人?”

“今天早上那位女士来过了,”老板说。“那位女士和一个小男孩,看起来人很和气。听说她丈夫过世了。长得挺好看的一位女士。”

温宁太太在镇上出生,杂货店老板的父亲常给她吃糖果和甘草片,当时现在的老板还是个高中生。后来,她十二岁,老板的儿子二十岁那年,温宁太太还曾偷偷地希望他会跟她结婚呢。现在他胖了,一个胖胖的中年人,他仍旧叫她海伦,她也仍旧叫他汤姆,但是她现在是温宁家的人,跟他说话的口气也随着改变,即便她心里百般不愿意,但如果肉质不好,牛油的价格太高,她还是会不客气地说他几句。她知道每当他称呼新搬来的邻居“女士”的时候,就有特别的意思了,这跟他把对方叫作“那女人”或者“那个人”是有所不同的。温宁太太知道他在其他顾客面前提起两位温宁太太都以“女士”相称。她迟疑了一会问:“他们真的搬来住了?”

“恐怕非得住上一阵子不可了,”老板耍冷幽默地说,“她买了一整个礼拜吃的和用的东西。”

拎着包裹上山的路上,温宁太太一直在用心的观察别墅里的动静。走到别墅的步道时,她刻意放慢脚步,尽量不让自己的窥探表现得太明显。烟囱看不到一丝烟气,屋子附近也看不见任何家具,不像一般人在搬新家的样子,不过有一辆半新不旧的车停在别墅前的街上。透过窗户,温宁太太好像看见有几个移动的身影。凭着一股冲动她转回步道,走向别墅的前门廊,只有在踏上台阶的时候稍稍挣扎了一下。她敲门,购物袋挂在手臂上,门开了,她低下头看见一个小男孩,暗自高兴,这孩子跟她的儿子年纪差不多。

“哈啰。”温宁太太说。

“哈啰。”男孩说。他很正经的打量她。

“你母亲在家吗?”温宁太太问。“我过来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我们都搬好了。”男孩说。他正准备关门,一个女人的声音从屋里传出来,“大卫?你在跟谁说话吗?”

“那是我妈妈。”小男孩说。那女人走到他身后,把门稍许开大了些。“什么事?”她说。

温宁太太说:“我是海伦·温宁。我住在这条街上,隔三户人家左右,我想说或许可以帮上一点忙。”

“谢谢你。”那女人有些迟疑地说。她比我年轻,温宁太太想着,还不到三十吧。而且漂亮。温宁太太一目了然,为什么老板会称呼她是一位女士了。

“有人来住进这栋屋子真好。”温宁太太不好意思地说。从那女人的头上望过去,看得见小小的玄关,然后是稍大的客厅,再远些,靠左边那扇门进去就是厨房,楼梯在右手边,精致的楼梯栏杆新油漆过;他们把走廊漆成了浅绿色,温宁太太笑容可掬地向着门口的女人,心里想着,她做得很好,就该是这个样子,她懂得美化房子。

那女人很快地也露出笑脸,说:“要不要进来坐坐?”

她稍微退开让温宁太太进屋,温宁太太忽然惊觉她会不会太躁进[6]了,太热心了……“我真希望自己不要这么冒失,”她向着那女人冲口而出,“只是长久以来我一直想要住到这里来。”我干吗要说这个啊,她实在想不通。年轻的温宁太太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这种不经大脑就直接把话说出来的情况了。

“来看我的房间。”小男孩热切地说,温宁太太笑看着他。

“我有个儿子跟你一样大,”她说,“你叫什么名字?”

“大卫,”小男孩挨着他的母亲说,“大卫·威廉·麦克连。”

“我的儿子,”温宁太太一本正经地说,“叫作霍华·塔伯特·温宁。”

小男孩不知该说什么的抬头看着他母亲,温宁太太忽然觉得自己在这栋向往已久的小房子里有些局促不安起来。她说:“你几岁了?我儿子五岁。”

“我五岁。”小男孩仿佛第一次才认清了这个事实似的说。他又看了看他母亲,她优雅地说:“要不要进来看看我们整修过的样子?”

温宁太太把杂货包裹搁在绿色玄关一张细脚的桌几上,跟随麦克连太太走进客厅。客厅是L型的,有几扇窗户,温宁太太曾经想要为这些窗子装上华丽的窗帘,在窗口布置上一些花坛。踏进这间温宁太太熟悉的房间,她立刻满意地松了口气,一切都很对。每样东西,从壁炉里的柴火架到桌上的书刊,如果年轻个十一岁,温宁太太肯定也会这样摆设。虽然有些不太正式,质地或许也不如年轻的温宁太太想要的选择,但仍旧很像样,无可挑剔。壁炉台上有一张大卫的照片,边上的一张,温宁太太猜想应该就是大卫的父亲。矮几上摆着一只好看的蓝碗,在L型角落的一个架子上竖着一排橘色的彩盘。还有一张抛光的浅棕色餐桌和几把椅子。

“很可爱,”温宁太太说。这里本来应该是我的,她想着,她站在门口又再说一次,“非常可爱。”

麦克连太太走向壁炉旁的扶手椅,从把手上拿起一块蓝色的软布料。“我在做窗帘,”她伸出一根手指,用指尖触摸着那只蓝碗。“我习惯以这只蓝碗作为屋子的中心点,”她说,“窗帘也是相同的蓝色,还有地毯——就快送过来了!——设计图案也一样是蓝色。”

“跟大卫的眼睛很搭。”温宁太太说,麦克连太太又笑了,她这才发现跟麦克连太太的蓝眼睛也很搭。太多的吻合令温宁太太简直不知如何是好,她忍不住地说:“你是不是把厨房漆成黄色?”

“是啊,”麦克连太太惊讶地说,“快进来看看吧。”她带头穿过了L型的客厅,绕过那一排橘色的彩盘走进厨房,厨房里亮着上午的阳光和新漆,还有光洁的铝合金厨具。温宁太太看着电咖啡壶、威化饼烤模和烤面包机,想着,总共两口人,相信她做饭不会太麻烦。

“等我有了花园,”麦克连太太说,“我们几乎可以从每个窗户都看见。”她朝那几扇厨房的大窗户比个手势,说:“我很爱花园。只要天气一放晴,我想我大概会把一大半的时间都花在这上头。”

“这是很适合有花园的一栋屋子,”温宁太太说,“我听说以前这里的花园是这条街上数一数二的漂亮。”

“我想也是,”麦克连太太说,“我要在屋子四面全部种上花。有了这样一栋别墅真的是可以的,你知道。”

我知道,啊,我当然知道,温宁太太心酸地想着,想着这本应属于她的一座美丽花园,而不是像现在温宁大宅周边的那一整排金莲花,她也是很仔细地照顾着;温宁大宅周围的花就是长不好,因为老大的枫树林把整个院子的阳光都遮住了,这片枫林在屋子建造时就已经长得很高了。

麦克连太太把楼上的浴室也漆成黄色,垂檐下面的两间小卧室漆成绿色和玫瑰红。“全部都是花园的颜色。”她开心地对温宁太太说。温宁太太想到了温宁大宅那些卧室里严肃又不搭调的配色,她叹了口气,对窗槛底下摆两张座椅的构想赞赏不已。大卫的卧室是绿色的,他的小床紧贴着窗户。“今天早上,”他郑重其事地告诉温宁太太,“我看见窗外有四条冰柱挂在我的床铺旁边。”

温宁太太逗留的时间远远超过了她的预期;即便麦克连太太亲切又热诚,她还是觉得她的造访有些过头,她已经从礼貌变成了好奇。这还是其次,真正迫使她离开的是突发的罪恶感,她包裹里的三磅汉堡肉,还有温宁家的男人等着吃的午餐。临走时,她向站在门口的麦克连太太和大卫挥手道别,并且邀请大卫来家里跟霍华一起玩,也邀请麦克连太太过来喝茶,欢迎他们找个时间上来一起吃午餐,而所有这些邀请都没有经过她婆婆的同意。

她勉勉强强地回到大宅,绕过闩紧的前门,从步道走向后门,冬天全家人都习惯从这里出入。她走进厨房,婆婆抬起头气冲冲地说:“我打电话到店里,汤姆说你一个钟头前就离开了。”

“我在小别墅那儿待了一会。”温宁太太说。她把包裹搁在桌上,迅速地把包裹里的东西取出来,甜甜圈放在盘子上,汉堡肉放进锅里。身上仍穿着大衣,头上还包着丝巾,她用最快的速度忙活着,婆婆在厨房餐桌上一边切面包一边静静地看着她。

“把大衣脱了,”婆婆终于开口,“你丈夫马上就到家了。”

十二点,屋子里人声嘈杂,厨房地板上全是泥脚印。老霍华,温宁太太的公公,从田里回来,先在玄关把帽子大衣挂好,再进来跟老婆和媳妇说话。小霍华,温宁太太的丈夫,从谷仓回来,先把推车收拾好,向太太点个头,再亲亲母亲。小小霍华,温宁太太的儿子,从幼儿园回来,一头冲进厨房,嚷着:“可以吃饭了吗?”

等着吃饭的小宝宝,扒在高脚椅子上拿着银碗,这只碗最早是老霍华的母亲用过的。温宁太太和她婆婆快速地把餐盘摆上餐桌,多年的经验累积,她们对于谁最后一个到,哪时候该上菜,在时间上都能拿捏得恰恰好。在这里,温宁家三代就在这一段短暂的时间里安静又高效率地吃着,每个人都急于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农场、磨坊、电动火车、洗碗盘、缝纫、午睡。温宁太太一面喂着婴儿,一面留意婆婆的态度,今天的动作好像比平常更强势,她想,最起码她又给他们添了一个霍华,有着温宁家的眼睛和嘴巴,光凭这个就值得换取她的吃和睡了吧。

饭后,男人回去工作,小孩都上了床,宝宝在睡午觉,小小霍华抱着蜡笔和图画簿,温宁太太跟婆婆坐在一起缝缝补补,她提起了那栋别墅。

“真的太完美了,”她说,“样样都美。她打算等到全部完工之后,比如窗帘什么的,再请我们去她家参观。”

“我跟布莱克太太正在聊,”老温宁太太说,感觉像是在表示认同。“她说那个丈夫出车祸死了。她名下有一笔钱,我看她是决定要在这里住下了,为了小孩的健康吧。布莱克太太说他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她喜欢花园,”温宁太太说,她手里仍拿着针线。“她打算屋子周围都是大花园。”

“那她需要帮手才行,”老妇人不苟言笑地说,“那可是一座大得不得了的花园啊。”

“她有一只好漂亮的蓝碗,妈妈。你一定爱,几乎就像银的一样。”

“有可能,”老温宁太太顿了一下说,“有可能她的家人过去在这里待过,所以她会选择这里。”

隔天,温宁太太刻意慢慢地走过别墅,隔天又慢慢地走过,再隔天、再隔天同样如此。在第二天的时候,她看见麦克连太太在窗口,便向她挥挥手,第三天,她在步道上遇见了大卫。“你什么时候过来看我儿子啊?”她问他。他正经八百地看着她说:“明天。”

在第三天,住麦克连家隔壁的博登太太跑去了,他们做了苹果派,事后她向所有的邻居描述了那个黄色厨房和那些晶亮的电器用品。另外一个邻居,她的先生去帮麦克连太太生火炉,她说麦克连太太是新寡。几乎每天都有一个当地人过去造访麦克连太太,小温宁太太经过的时候,常常会在窗口瞧见一些熟悉的面孔,要不就是向站在门阶上跟麦克连太太闲聊的熟人挥手打招呼。麦克连太太搬来大约一个星期的时候,小温宁太太有天在杂货店碰见了她,她们一起回山上,聊着大卫要不要上幼儿园的事。麦克连太太想尽量拖延一些时间再说。小温宁太太问她,“你不会觉得被绑住了吗,他这样成天地跟着你?”

“我喜欢这样,”麦克连太太开心地说,“我们彼此做伴。”小温宁太太这才想起麦克连太太在守寡,她觉得自己真是太莽撞了。

天气渐渐暖和,新来乍到的绿意出现在树梢和潮湿的地面,小温宁太太和麦克连太太成了好友。她们俩几乎天天在杂货店碰面再一起上山,大卫来过两次,跟霍华一起玩电动火车,有一回麦克连太太上来接他,待在大厨房里喝咖啡,两个男孩绕着餐桌跑圈圈,温宁太太的婆婆出去串门子了。

“好老的一栋房子,”麦克连太太抬头望着暗暗的天花板说。“我爱老房子,安全又温馨,曾经有那么多人在里面心满意足地生活过,那是多么骄傲的一种感觉。新房子就不会有这种感觉。”

“这个阴沉的老地方,”温宁太太说。穿着玫瑰红毛衣,一头柔润亮丽的秀发,麦克连太太成了这间厨房里的一个娇点,温宁太太知道这是她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复制的。“能住到你那栋屋子里要我给什么都愿意。”温宁太太说。

“我也好爱它,”麦克连太太说,“我从来没这么快乐过。这里的每个人都那么好,房子又漂亮,我昨天种了不少花。”她哈哈笑着,“以前我坐在纽约的公寓里,就老是在做种花种草的梦。”

温宁太太看着两个男孩,心想着霍华长得高又壮,比大卫高出半个头多,大卫那么的矮小瘦弱,又那么的黏母亲。“这对大卫很有益处的,”她说,“看他脸颊都红润起来了。”

“大卫很喜欢。”麦克连太太赞同地说。听见母亲叫自己的名字,大卫立刻跑过来把头腻在她腿上,她摸着他的头发,他的发色跟她的一样闪亮。“我们该回家了,乖大卫。”她说。

“说不定我们的花昨天就开始长了。”大卫说。

渐渐地,白天变得越来越长越来越热,麦克连太太的花园展现出了缤纷的色彩,开始看得出一些眉目了,现在虽然还很稚嫩,相信到了这个夏末一定会芬芳浓郁,明年的夏天也一样,就算再十年后的夏天也不会变。

“比我预想的更好呢,”麦克连太太站在花园门口对温宁太太说,“花草在这里长得似乎比其他地方都来得好。”

放了暑假,大卫和霍华每天都玩在一起,霍华整天自由自在。有时候霍华会留在大卫家里吃午餐,再一块儿到麦克连家的后院种菜。温宁太太总在上午去杂货店的路上到麦克连太太家打个转,大卫和霍华两个孩子抢在她们前面,边走边玩。他们一起拿信,在回程的路上一起读信,有了麦克连太太做伴,温宁太太回到温宁大宅时的心情要比以前快乐多了。

有天下午,温宁太太把小宝宝放进霍华的推车里,带着两个儿子到乡间漫步。麦克连太太采了一枝皇后蕾丝,把它放在推车里。两个小男孩发现了一条花斑蛇,想要把它带回家。回山上的时候,麦克连太太帮忙拉着载了宝宝和皇后蕾丝花的婴儿车,半路上他们停下来歇息,麦克连太太说:“你看,从这里一路上去都看得见我的花园。”

位在小山顶上的花园还只是一个彩色的斑点,他们站在那儿望了一会儿,小宝宝把皇后蕾丝扔出了推车。麦克连太太说:“我常常想从这里远远地看着它。”她顿了一会,忽然说:“那个漂亮的小孩是谁啊?”

温宁太太看了一眼,笑起来。“他很迷人对不对?”她说,“那是比利·琼斯。”她也学麦克连太太那样仔细地看着他。他是个十二岁左右的男孩,静静地坐在对街的一堵墙上,两手捧着下巴,默默地看着大卫和霍华。

“他好像一尊年轻的雕像啊,”麦克连太太说,“乌溜溜的,我们过去看看他的脸好不好?”她往前走,想把他看得更清楚,温宁太太跟着她。“我认不认识他的父母——?”

“琼斯家的小孩有一半黑人的血统,”温宁太太赶紧说,“不过他们个个都长得好漂亮,你真该看看那个女孩。他们住在城外。”

霍华的声音在夏日的空气里清晰无比。“黑鬼,”他在说,“黑鬼,黑小鬼。”

“黑鬼。”大卫笑呵呵地跟着说。

麦克连太太惊得一喘,说:“大卫!”这语气令大卫立刻转过头来。温宁太太从来没听过她这位朋友出现过这样的语气,她也紧盯着麦克连太太。

“大卫,”麦克连太太再说一次,大卫很慢很慢地走过来。“我听见你在说什么?”

“霍华,”温宁太太说,“别去闹比利了。”

“快去跟人家说对不起,”麦克连太太说,“马上去跟他说对不起。”

大卫泪眼汪汪地看着他母亲,再走到街沿,朝对街喊着:“对不起。”

霍华和温宁太太浑身不自在地站着,对街的比利·琼斯抬起了头,看着大卫,再看麦克连太太,看了很久。然后他两只手又捧住了他的下巴。

麦克连太太突然喊着,“年轻人——可以请你过来一下吗?”

温宁太太吓住了,她瞪着麦克连太太,对街的男孩没有动静,温宁太太厉声呼叫,“比利!比利·琼斯!快过来!”

男孩抬起头看他们一眼,慢慢从墙上下来,慢慢过街。当他走到离他们五尺的时候,他停下来,等着。

“哈啰,”麦克连太太温和地说,“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对着她看了一会,再看温宁太太。温宁太太说:“他叫比利·琼斯。问你话要回答啊,比利。”

“比利。”麦克连太太说,“我很抱歉我的孩子对你说话这么不礼貌,他年纪还小,也弄不清楚自己在说些什么。不过他也觉得很对不起你。”

“没关系。”比利说,眼睛仍旧盯着温宁太太。他穿着一条旧牛仔裤、一件破白衬衫,光着脚。他的皮肤和头发都是同一个颜色,泛着金光的深咖啡色,他的头发微微的自然卷,活脱就像花园里摆设的一尊雕像。

“比利,”麦克连太太说,“你愿不愿意来帮我做事?赚些零用钱?”

“当然。”比利说。

“你喜欢园艺吗?”麦克连太太问。比利认真地点点头。“因为,”麦克连太太热诚地继续往下说,“我很需要有个人来帮忙整理我的花园,你要做的就是这件事。”她停了一下再说:“你知道我住在哪儿吗?”

“当然。”比利说。他的眼睛离开了温宁太太,对着麦克连太太看了一会,那对褐色的眼睛毫无表情。他的视线又再回归到温宁太太脸上,温宁太太在看跑开的霍华。

“好,”麦克连太太说,“你明天能来吗?”

“当然。”比利说。他等了一会儿,看看麦克连太太再看看温宁太太,然后跑回对街,翻过刚才坐在上面的那一堵墙。麦克连太太赞赏地望着他。她向温宁太太笑一笑,拽了一把推车,开始往山上走。快到小别墅的时候,麦克连太太才开口说话。“我最受不了的就是,”她说,“听那些孩子随便攻击人家没有办法改变的一些事实。”

“他们都很奇怪,琼斯那一家人,”温宁太太忙不迭地说。“父亲是个打杂工的,说不定你见过他。你知道——”她的声音忽然低了下去——“母亲是个白人,是这里的人。一个本地女孩,”为了让这位外地来的人听得更明白,她特别强调地说。“比利两岁那年她离开了那个家,跟一个白人跑了。”

“可怜的孩子们。”麦克连太太说。

“他们还好,”温宁太太说,“有教会照顾,这是当然的,大家也经常会给他们一些东西。那女孩子现在长大了也能工作了,她十六岁,只是……”

“只是什么?”见温宁太太欲言又止,麦克连太太追问。

“呃,很多人在说她,你知道的,”温宁太太说,“总是会想着她母亲的事情吧。另外还有个男孩,比比利大两三岁。”

他们停在麦克连家的门前,麦克连太太摸摸大卫的头发。“歹命的孩子。”她说。

“小孩子们都用难听的话骂他,”温宁太太说,“没办法。”

“唔……”麦克连太太说,“可怜的孩子。”

隔天,洗完碗盘,温宁太太和婆婆联手把它们一一收好,老温宁太太随兴地说:“布莱克太太跟我说,你的朋友麦克连太太向街坊邻居打听怎么联系琼斯家那个男孩。”

“她大概想找个人帮忙整理她的花园吧,”温宁太太心虚地说,“那么大个园子,她需要帮手。”

“这是哪门子的帮忙,”老温宁太太说,“你把他们的情形告诉她了?”

“她好像很同情他们。”温宁太太在餐具间里面仔细地排着餐具。她借着排餐盘的时间整理一下自己的思绪。她不应该这么做,她想,她的心思却拒绝给她一个正当的理由。无论如何,她最后的想法是,她应该先来问我才对。

第二天,温宁太太和麦克连太太从杂货店回山上,顺路到别墅小坐一会儿。她们坐在黄色的厨房里喝着咖啡,两个小孩在后院玩耍。正在讨论可不可以在苹果树中间架吊床的时候,有人敲厨房门,麦克连太太开门见一个男人站在那里。

“有什么事?”她客气地问,等着对方说话。

“早安,”男人说。他摘下帽子,向麦克连太太点个头。“比利告诉我,你在找人到你花园来打工。”他说。

“啊……”麦克连太太不自在地瞟着温宁太太。

“我是比利的父亲。”男人说。他朝后院点点头,麦克连太太看见比利·琼斯坐在一株苹果树下,抱着胳臂,两眼盯着脚边的青草。

“你好。”麦克连太太不置可否地说。

“比利告诉我,你说要他来你花园打工,”男人说,“这个,我想以他的年纪,夏天出来打工好像太吃重了,这么好的天气他应该出来多玩玩。这份工作倒是很适合由我来做,所以我过来看看,不知道你找到人没有。”

他很高大,非常像比利,除了比利的头发只是稍微地卷,他父亲的头发卷得超厉害,头上有一圈印子,这是帽子压出来的痕迹。比利的皮肤是深咖啡色,他父亲的皮肤更黑,几近古铜色。他的动作,跟比利一样,非常优雅,他的眼睛也是同样深邃的褐色。“我很愿意在这座花园里工作,”琼斯先生看着周遭说,“这地方太好了。”

“谢谢你特地过来,”麦克连太太说,“我的确需要帮手。”

温宁太太不作声地坐着,她不想在琼斯先生面前说话。她想,她真该先问过我,这根本不可能……琼斯先生默默地站着,恭敬地听着,麦克连太太在说话的时候,他的黑眼睛注视着她。“这些工作让比利这样一个小孩子来做确实太重了,”她说,“我一个人实在忙不过来,所以才想找个人来帮忙。”

“那好,”琼斯先生说,“这个忙我一定帮得上。”他微微笑着说。

“好,”麦克连太太说,“那,就这么说定了。你想什么时候开始?”

“马上就开始行吗?”他说。

“太棒了,”麦克连太太热烈地说,接着侧过脸对温宁太太说:“不好意思,失陪一下。”她从门边的架子上取下园艺手套和大草帽。“天气太好了,你说是不是?”她随口问着,踏进了花园,琼斯先生站开一边让她过。

“你回去吧,比利。”琼斯先生边走边喊,他们走向屋子的一侧。

“啊,为什么不让他留下来?”麦克连太太说。他们走出了视线,温宁太太能听见她的声音。“他可以在花园里玩,说不定他会喜欢……”

温宁太太坐在那里对着花园看了一会儿,琼斯先生跟随着麦克连太太走到拐角,这时,霍华的小脸出现在门边,他说:“嗨,是不是该回去吃饭了?”

“霍华,”温宁太太轻声地说,他进来走到她身边。“你先回去,”温宁太太说,“我一会儿就回去。”

不等霍华抗议,她又说:“快走吧。你要是提得动,顺便帮我把这包东西带回去。”

霍华被她后面这句话打动了,他立刻提起那包杂货,包裹的重量使得他的肩膀一紧,以他的年龄来说,他的肩宽已经超出了正常的宽度,这一点完全像他的父亲和祖父,他站得稳稳的。“我是不是很强壮?”他得意非凡地问。

“非常强壮,”温宁太太说,“跟奶奶说我马上回去。我得跟麦克连太太说声再见再走。”

霍华离开了,温宁太太听着他提了那一大袋杂货吃重的脚步声,听着他穿过前门走下台阶。温宁太太站起来靠门边站着,麦克连太太回来了。

“你要走了吗?”麦克连太太说,她看见温宁太太穿上了外套。“不把咖啡喝完?”

“我得赶紧去追上霍华,”温宁太太说,“他先跑走了。”

“真对不起,都是我害的。”麦克连太太说。她站在门口,温宁太太的身边,眼睛望着花园。“一切都太美好了。”她快活地笑着。

她们俩一起穿过屋子,蓝色的窗帘已经挂上,蓝色图案的地毯也已经铺在了地板上。

“再见。”温宁太太站在前门的台阶上说。

麦克连太太一脸的笑容,顺着她的目光,温宁太太转身看见了琼斯先生,他脱了衬衫,壮硕的背部在太阳下闪闪发亮,他正弯着腰拿着大镰刀在处理屋旁的野草。比利在附近树荫底下躺着,在逗弄一只灰色的小猫咪。“我不久就会有一座全镇最美的花园了。”麦克连太太自豪地说。

“今天以后你不会再找他来打工了吧?”温宁太太问,“你顶多只是叫他做今天一天的工吧?”

“可是其实——”麦克连太太露出一个勉为其难的笑容,不再说下去,温宁太太抱着怀疑的眼光对她注视了一会儿,转过身,生气又尴尬地走了。

霍华提着杂货袋安然无恙地回到家,婆婆已经在排餐具了。

“霍华说你叫他先回家,”她婆婆说,温宁太太只简单地应了一句,“我看时间晚了。”

翌日上午,温宁太太下山去杂货店,路过小别墅,她看见琼斯先生在屋旁熟练地使着镰刀,比利·琼斯和大卫坐在前门阶上看他干活。“早啊,大卫。”温宁太太招呼他,“你妈妈准备好要上街了吗?”

“霍华呢?”大卫问,他坐着不动。

“他今天跟他奶奶待在家里。”温宁太太轻松地说,“你妈妈准备好了吗?”

“她在给我和比利做柠檬汁,”大卫说,“我们要在花园里喝。”

“那替我告诉她,”温宁太太立刻说,“就说我赶时间,我要先走了。待会儿再跟她见面。”她急匆匆的下山去了。

在杂货店里,她遇见哈瑞斯太太,这个女人的母亲之前在温宁家为老太太工作了将近四十年。“海伦,”哈瑞斯太太说,“你头发越来越白了。你不要再这样忙东忙西的了。”

几个星期以来,这是头一次温宁太太在店里没有麦克连太太做伴,她腼腆地笑笑说她也觉得需要一个假期。

“假期!”哈瑞斯太太说,“换你先生去做做家务,反正他闲着没事。”

她哈哈大笑,摇了摇头。“闲着没事?”她说,“温宁这一家人!”

温宁太太正要走开,哈瑞斯太太抢着说,她的笑声里突然多了一分尖锐的好奇心。“你那位打扮光鲜的朋友呢?平常你们不都是一起上街的吗?”

温宁太太礼貌地笑笑。哈瑞斯太太说,边说又边笑,“真不敢相信她居然穿那种鞋,我真是开了眼界。那双鞋!”

趁她再次哈哈大笑的时候,温宁太太立刻逃到肉摊,跟老板热烈地讨论起猪腿肉的好坏。哈瑞斯太太只是说出了大家在说的话,她想着,难道他们在背后都是这么说麦克连太太的吗?他们都这样嘲笑她吗?想到麦克连太太,她就想到那安静的屋子,柔和的色调,在花园里的母与子。麦克连太太的鞋是黄绿两色的厚底拖,跟温宁太太的正统白皮鞋比起来当然很怪异,可是跟麦克连太太的小屋和她的花园在一起,简直是绝配……哈瑞斯太太来到她身后,又是笑着说:“怎么搞的,现在那个琼斯在帮她做工啊?”

温宁太太匆匆地赶回山上,经过小屋没看见半个人影,婆婆在家门前等她,看着她走完最后一小段路。“今天回来得真早,”她婆婆说,“麦克连出去了吗?”

温宁太太没好气地回说:“哈瑞斯太太的那些笑话把我从店里赶出来了。”

“露西·哈瑞斯离开她那个无药可救的男人并没什么不对。”老温宁太太说。婆媳俩一起绕过屋子走向后门。温宁太太发觉树林底下的小草长得又浓又绿,屋旁的金莲花也十分亮丽。

“我有件事要跟你说,海伦。”老温宁太太说话了。

“是?”她媳妇说。

“是麦克连那孩子,是关于她的事,我的意思是。你和她很熟,你应该劝劝她,跟她好好谈谈那个在她家打工的黑人。”

“我也这样想。”温宁太太说。

“你真的跟她说过吗?你跟她说了那家人的事吗?”

“我说了。”温宁太太说。

“他天天都在那儿,”她婆婆说,“而且打赤膊干活,连衬衫也不穿,在屋里进进出出。”

那天晚上,博登先生来访,他是住麦克连太太隔壁的邻居。他来找霍华·温宁谈工厂里新到的一批瓦片板。温宁太太在前面房间,坐在婆婆旁边在桌上做针线,博登先生忽然转向温宁太太,略微抬高了声音说:“海伦,我希望你告诉你那位朋友麦克连太太,叫她的孩子别碰我的菜园。”

“大卫吗?”温宁太太下意识地说。

“不是,”博登先生说,温宁一家人全都看着小温宁太太,“不是,是另外一个,黑皮肤的那个。他老是在我们家后院乱闯。太让我生气了,那孩子随随便便糟蹋别人的产业。你们知道,”她说着转向两位霍华·温宁先生,“你们知道,那真的会叫人抓狂的。”一阵静默,博登先生沉重地站起来,“我看该向各位说晚安了。”

全家人送他到门口,然后默默无言地回屋。我必须想个办法才行,温宁太太想着,要不了多久大家就不会来找我了,他们会派个代表出来跟我说话。她一抬头,发现婆婆正看着她,两个人立刻同时垂下了目光。

结果,第二天上午温宁太太比平常提早下山采买,她和霍华还没走到麦克连的小屋就先过马路,从对街走下山。

“我们不去看大卫吗?”霍华问。温宁太太不当回事地说:“今天不了,霍华。今天下午你爸爸也许会带你去工厂。”

她甚至连看都不看麦克连的小屋,只顾着赶紧跟上霍华。

那以后,温宁太太偶尔会在杂货店或是邮局里碰见麦克连太太,两个人还是聊得很愉快。经过一两个星期之后,温宁太太对于走过小屋不再感到尴尬,甚至有一两次她还能坦然地看着它。花园整治得越来越漂亮了;琼斯先生宽厚的背部经常在树丛中出现,比利·琼斯不是坐在台阶上,就是跟大卫在草地上躺着。

有天上午在下山的途中,温宁太太听见大卫·麦克连和比利·琼斯这两个孩子之间的一段对话。他们在树丛里,她听见熟悉的大卫高八度声音说着,“比利,你今天要不要跟我一起盖房子?”

“好啊。”比利说。温宁太太故意稍微地放慢脚步听着。

“我们用树枝来盖一栋大房子,”大卫兴奋地说,“等到房子盖好了,我们去问我妈咪可不可以在那里吃午饭。”

“单单用树枝盖不出房子来的,”比利说,“你还要有木头和木板。”

“还有椅子桌子碗盘,”大卫赞同地说,“还有墙壁。”

“问你妈咪可不可以搬两张椅子出来,”比利说,“那我们就可以假装这整座花园都是我们的家。”

“我再去拿些饼干过来,”大卫说,“那我们就可以请我妈妈和你爸爸一起来我们的家。”温宁太太从步道走过去的时候还听见两个孩子在大声嚷嚷。

你不得不承认,她好像在做批判似的对自己说,你不得不承认他确实为这座花园做了很多事;它确实是整条街上最漂亮的一座花园。而比利的表现就好像他跟大卫可以平起平坐似的。

炎炎夏日,每天都是一样的热,一样的漫长,所以,那一阵小雨究竟是下在昨天还是前天,也已经分不清了。晚餐后,温宁一家人在院子里纳凉,在暖呼呼的黑地里,温宁太太才有机会坐在她先生的边上,摸一下他的胳臂。她绝无可能去教霍华热情地扑向她,把头枕在她的腿上,也不可能去鼓励他逾越温宁家的敷衍示爱方式,但是她很能安慰自己,至少他们是完整的一家人,这是实在而值得尊重的一件事。

炎热的天气持续着,为了延迟在大太阳底下上山的苦行,温宁太太在杂货店里待的时间变长了。她在店里跟老板聊天,跟镇上其他那些年轻的妈妈们,跟她婆婆的老朋友们,聊天气,聊镇上不愿意兴建游泳池的事,聊在秋季开学前必须完成的工作,聊水痘,聊恳亲会。一天上午她在店里遇见博登太太,两个人谈着各自的先生,谈着天气,谈着小孩子在热天里的活动,博登太太话题一转。“对了,这个星期六是强尼六岁生日,他要办一个生日派对。霍华能来吗?”

“太好了。”温宁太太说,她立刻想到了他的白短裤、蓝衬衫和一件包装精美的礼物。

“大概有八个小朋友,”博登太太的口吻看似漫不经心,就像那些明明非常用心在为孩子办派对的爱心妈妈们一样。“要在我们家吃晚饭,当然——三点半左右把霍华带过来就可以了。”

“真的很棒,”温宁太太说,“他听了一定高兴极了。”

“我本来想让他们都在外面玩,”博登太太说,“可是这种天气。所以也准备了一些在室内玩的游戏,还有晚餐。尽量简单就是了——你知道的。”她犹豫着,手指一圈又一圈的画着咖啡罐的边缘。“呃,”她说,“我希望你不要介意我这样问你,假如我不邀请麦克连家的孩子,你没关系吧?”

一时间温宁太太有些不舒服,她停了一会儿,稳住声音轻松地说:“你决定就好,我没关系的。你何必问我呢?”

博登太太大笑。“我还以为他没来你会介意呢。”

温宁太太起了疑心。事情不对劲了,大家好像知道什么却瞒着我,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这种情形以前从来没发生过;我是温宁家的人,不是吗?“真的,”她摆出温宁大宅的气势说,“我为什么要介意呢?”我是不是太小题大做了?她心里嘀咕着,我是不是太毛躁了?我是不是应该不去理会?

博登太太显得很尴尬,她把那罐咖啡放回架子上,认真地研究起货架上其他的东西。“对不起,我不该提这事的。”她说。

温宁太太觉得她应该再说些什么,说两句清楚表明自己立场的话,博登太太下次就再也不敢用这种口气对待一个温宁家的人了,至少不会用“我希望你不要介意我这样问你”的问话方式。“毕竟,”温宁太太字斟句酌地说:“她现在就像比利的第二个妈。”

博登太太不敢置信地转身看着温宁太太,表情十足地说:“天哪,海伦!”

温宁太太耸耸肩膀一笑,博登太太也笑。温宁太太说:“我真的替那个孩子难过。”

博登太太说:“那么可爱的一个孩子。”

温宁太太才说了一句:“现在他和比利一天到晚都在一起。”抬起头看见麦克连太太就站在货架间隔道的尽头望着她;很难判断她到底有没有听见她们的谈话。温宁太太镇定地对麦克连太太看了一会儿,不慌不忙地说:“早,麦克连太太。你的孩子今天早上去哪了?”

“早,温宁太太。”麦克连太太说着就离开了间隔道,博登太太抓着温宁太太的胳膊,做出一个忍到极限的表情,两个人再也憋不住,她和温宁太太同时放声大笑。

过后不久,温宁大宅院里枫林底下的草地依旧一片绿油油,温宁太太每天经过小屋的路上,她注意到麦克连太太的花园持续受着酷热的煎熬。花朵在大太阳下枯萎了,不再鲜明亮丽。青草也有些泛黄了,麦克连太太最引以为傲的玫瑰更是明显的凋谢了。琼斯先生始终酷酷地干着他的活。有时弯着腰用手挖着土,有时杵在屋旁架棚子,修剪树木,蓝色的窗帘始终了无生气地垂着。麦克连太太在杂货店里对温宁太太依旧笑脸相向。有一天,她们俩在麦克连太太的花园门口遇上了,麦克连太太稍微迟疑一下说:“你可以进来坐一会儿吗?如果你有时间,我想跟你谈一谈。”

“可以啊。”温宁太太礼貌地说,她跟着麦克连太太走上步道,步道两旁仍旧花团锦簇,但不知怎么的就是少了光彩,好像夏天的酷热把地上的活力全部烤干了似的。在熟悉的客厅里,温宁太太很有礼貌,很矜持地坐在高背椅子上,麦克连太太照旧坐在她的扶手椅上。

“大卫好吗?”温宁太太开口问,因为麦克连太太似乎没有发话的意愿。

“他很好,”麦克连太太说,跟以前一样,只要提到大卫她就有了笑容。“他跟比利在后面院子里玩。”

静默了片刻,麦克连太太看着茶几上的那只蓝碗说:“我想要问你的是,究竟怎么了?”

温宁太太矜持了半天,就在等待这个问题出现。“我不明白你的意思。”话说出口,她想,我的口气怎么那么像我婆婆,同时她也发现,这种感觉很好,她很享受;不管自己到底存了什么心,她忍不住地又说:“什么怎么了?”

“当然,”麦克连太太说。她盯着那只蓝碗,悠悠地说:“我刚来的时候,大家都好亲切,大家好像都很喜欢我和大卫,都乐意帮助我们。”

错,温宁太太想着,你绝对不可以随便说人家喜欢你,太俗气了。

“花园也整理得越来越好,”麦克连太太无助地说,“可是现在,大家连话都不跟我说了——以往我隔着围篱对博登太太说声‘早’,她就会走近来跟我闲聊花园什么的,现在她只说一声‘早’就回屋子里去了——甚至大家见到我连笑都不笑了。”

这真要命,温宁太太想,这简直幼稚,这是在发牢骚嘛。你怎么对别人,别人就怎么对你,她想。她好想走过去握住麦克连太太的手,请她快回头,再回到她从前的好样,但她只是坐得更直更挺地说:“你肯定误会了。我从来没听见人家在说什么。”

“你确定?”麦克连太太看着她,“你确定那不是因为琼斯先生在这里工作的缘故?”

温宁太太把下巴往上微微一抬,说:“谁会因为琼斯而对你不礼貌啊?”

麦克连太太送她到门口,两个人起劲地计划着下星期找一天一起去游泳,顺便野餐,温宁太太走下山的时候想,脸皮真厚,把过错怪到那家有色人种身上。

夏末将至,下了阵超大的雷雨,把持续很久的热魔咒破除了。一整夜的狂风暴雨,在树林间扫荡,把幼小的树丛和花朵连根拔起。小镇上有座仓库被击中了,电线被刮得打了结。早上温宁太太打开后门,发现院子里到处是断裂的枫树枝,青草几乎全躺平了。

她的婆婆来到她身后。“风雨真大呀,”她说,“有没有把你吵醒?”

“我醒过一次,去看看孩子们,”温宁太太说,“应该是三点左右吧。”

“我醒得晚一点,”她婆婆说,“我也去看了两个孩子,都睡得很熟。”

婆媳俩一起转身,进厨房准备早餐。

稍后温宁太太照常下山去杂货店;快走到麦克连的小屋时,看见麦克连太太站在屋子前面的花园里,琼斯先生站在她旁边,比利·琼斯和大卫在前门的廊檐底下。四个人沉默地看着好大一根树枝从博登家的院子横过来倒在花园的正中央,不但砸烂了大半的花丛,还压垮了一个盛开着的郁金香花坛。正当温宁太太停下脚步观看的时候,博登太太走了出来,她在她家的前门廊查看灾情,麦克连太太唤着:“早啊,博登太太,你们家有棵树好像有一部分倒在我们这里了。”

“好像是。”博登太太说着就回到屋里,直接把门关上。

温宁太太看见麦克连太太静静地站了一会儿。她抬起头几乎用一种很期盼的眼神看着琼斯先生,她和琼斯先生就这样相对看了好久。然后麦克连太太说了,在风雨过后的清新空气中,她的声音显得很轻快:“你看我是不是该放弃了,琼斯先生?是不是该回到城里,再不要看什么花园了?”

琼斯先生沮丧地摇了摇头,麦克连太太垮着疲惫的肩膀,慢慢地走过去坐在台阶上,大卫挨着她坐下。琼斯先生气愤地抓住那根粗大的树枝,用足力气又摇又拽,他的肩膀因为出力绷得死紧,但是粗大的树枝只略微动一下,仍旧牢牢地卡在花园里。

“算了,琼斯先生,”麦克连太太说,“留给下一任住进来的人去处理吧!”

琼斯先生仍旧不肯收手,这时大卫忽然站起来嚷着:“温宁太太来了!嗨,温宁太太!”

麦克连太太和琼斯先生同时回头,麦克连太太挥手招呼:“哈啰!”

温宁太太转过身,一言不发的,非常高姿态的,朝山上走,走向温宁老宅。

小桃和我奶奶还有水手们

这是旧金山每年都有的一段时间——风轻云淡,空气里弥漫着新鲜的海味。再过些时候,大风起了,你就可以上市场大道,凡内斯街和卡尼街上逛逛,舰队进港了。当然,那已经是好久以前的旧事,不过现在可以去金门大桥转转,这个时节大桥不设闸门管制,会出现很多战舰。甚至有过航空母舰和驱逐舰,我记忆中还曾有过一艘潜水艇,在当时对我和小桃来说,它们通通都是战舰。这些战舰安安静静的浮在水面上,清一色的灰,街上满满的都是水手,一波接一波,逛大街看橱窗。

我从来不知道这些舰队进来干什么,我奶奶非常肯定地说是来加油的。只是每当大风吹起,我和小桃就会变得特别警觉,走路的时候两个人靠得更紧,说话更加小声。虽然我们离舰队少说也有三十里路,即使背对着大海,也能感受到那些战舰远远地跟在我们后面,尤其当我们眯起眼睛远眺的时候,几乎可以越过这么大段距离,直接望见某个水手的脸。

都是那些水手惹的祸,当然。我母亲跟我们说那些追着水手跑的女孩子,奶奶跟我们说那些追着女孩子跑的水手。我们告诉小桃的妈妈说舰队进港了,她就会认真地说:“千万别靠近那些水手啊,你们两个。”有一次,我和小桃那年十二岁,舰队来了,我妈妈叫我们站在她面前,她对我们仔仔细细地看了一会儿,转过身对我奶奶说:“我不赞成两个年轻女孩晚上单独跑去看电影。”我奶奶说:“荒唐,他们不会上岸跑那么远的,我很懂那些水手。”

但是她们早答应过的,我和小桃一星期可以看一次电影,她们派了我十岁的弟弟陪着去。这是头一回,我们三个人一起去看电影,我妈妈再三地看着我和小桃,又很不放心地看着我那一头红色卷发的弟弟,像是要说什么,瞄了我奶奶一眼又不说了。

我们住在柏林根[7],离旧金山说近不近,说远不远,所以院子里看不见棕榈树,但我和小桃每年的春装外套却又都是到旧金山的大商场去买的。小桃的妈妈会把买外套的钱交给小桃,小桃再把钱交给我妈妈,然后在我妈妈的张罗下,我和小桃就有了同色同样的新外套。因为小桃的妈妈身体不好,没办法去旧金山逛街采购,更别提带着我和小桃了。所以每年,等到刮起大风,舰队进港之后,我和小桃就会穿上特别为这趟行程准备的耐磨厚丝袜,各自拎着一只硬纸袋,里头装着一面镜子,一毛钱幸运币,一条一半握在手里、一半让它垂下来的雪纺手帕,坐进我妈妈的车子里,我们坐后座,妈妈和奶奶坐前面,四人一起驶向旧金山和舰队。

我们习惯早上出发,在猪哨子餐馆吃午餐,就在我和小桃快要吃完浇了巧克力酱和坚果粒的巧克力冰淇淋的时候,奶奶拨电话给奥立佛叔叔,约他在舰队停泊的港边见面。

约我叔叔奥立佛来的原因,一部分因为他是个男人,另一部分因为大战期间他在一艘战舰上担任过报务员,还有一部分是因为我另外一个叔叔,保罗叔叔,当时仍在海军服役(我奶奶认为他跟其中一艘战舰有密切的关系,那艘战舰不知道是叫圣塔弗利塔,还是波利塔,或者也可能是卡美利塔),奥立佛叔叔可以就近打听看有谁刚好认得他。等我们一上小船,我奶奶就会说——那口气仿佛她过去从来没想到过似的:“看,那边那个人很像一位军官耶。奥立佛,你过去随便问问看,看他认不认得保罗。”

奥立佛,他自己曾经也是其中的一分子,倒不觉得我和小桃会有什么危险,何况还有我妈跟我奶奶跟着,可是他喜欢大船,所以愿意陪着我们,等我们一上船他就走开了。我们几个战战兢兢地走在干净的甲板上,怯生生地看着那些救生艇,奥立佛叔叔深情款款地摸过救生艇灰色的油漆之后,就自顾自地去找他的无线电发报机了。

每次我们在接驳码头跟奥立佛叔叔碰面的时候,他都会给我和小桃一人一支冰棒,他还会指着周围的船一一把它们的名字告诉我们。他会跟码头上的水手聊天,或早或晚会适时地提一句,“我在海上待过,一七年的时候。”那水手就会毕恭毕敬地点点头。离开接驳码头登上战舰的扶梯时,我妈妈会悄悄地叮咛我和小桃,“拉住裙子。”我和小桃爬着梯子,一手抓着扶手,一手抓着裙子,把裙摆整个往前拢。我奶奶总是一马当先走在最前面,我妈妈和奥立佛叔叔殿后。上了船,我妈妈就挽起我或是小桃的手臂,我奶奶则挽住另外那个,大伙慢慢地从船头走到船尾,凡是准我们看的地方我们全看了,除了最底层,因为我奶奶害怕。

我们严肃地参观了船舱,甲板(我奶奶说是船尾),信号灯,她说是船舷(对我奶奶来说左右两边都是船舷;她相信右舷是上方,所以最高的桅杆永远都指向北极星)。我们还看了大炮——凡是枪炮都叫大炮——奥立佛叔叔向我奶奶保证,这些大炮随时都上了炮弹的。“防止叛乱。”他这样跟我奶奶说,算是善意的欺骗吧。

战舰上总是有很多观光客,奥立佛叔叔喜欢聚集一小撮年轻人围着他,听他解说无线电发报系统作业的过程。每当他说到他在一七年当过报务员,就有人会问:“你有没有发过求救讯号?”奥立佛叔叔沉重地点点头,说:“不过,今天我还是好端端的在这里跟你们说故事。”

有一次,奥立佛叔叔在讲他一七年的往事,我妈妈和奶奶还有小桃倚着船栏杆在看海,我看见一位穿着很像我妈妈的女士,就跟着她走了很长一段路,等她转过身来,我才发现她不是我妈妈。这下我迷路了。心里记着奶奶说过的,只要脑袋清楚人就安全,我站定一会儿,环顾四周,最后跟我单独面对面的,是一个制服上有很多穗带的高个子男人。那一定是船长,我想,他一定会照顾我的。他很有礼貌。我告诉他说我迷了路,我说我妈妈、我奶奶、我朋友小桃和我叔叔奥立佛都在船上,可是离我有一段距离,我不敢一个人走回去。他说他会帮我找到他们,说着他就挽起我的手臂带我走了。走没多久,我们就遇到了我妈妈和我奶奶急匆匆地在找我,小桃拼命地跟在她们后面。我奶奶一看见我就奔了过来,一把拽住我的胳膊,把我从船长身边拉开,不断地摇晃着我。“你简直把我们给吓死了。”她说。

“她只是迷路了。”船长说。

“还好我们及时把她找到了。”我奶奶拽着我走向我妈妈。

船长鞠个躬走了,我妈妈拽住我另一只胳膊,不断摇晃我。“你不害臊吗?”她说。小桃严肃地瞪着我。

“可是他是船长——”我才开口。

“那是他说的,”我奶奶说,“他只是一个水兵。”

“一个水兵!”我母亲边说边东张西望地在找那艘接驳船带我们回去。“去找奥立佛,告诉他说我们看够了。”她对我奶奶说。

由于那晚发生的事情,从此去看舰队就成了绝响。像往常一样,我们先把奥立佛叔叔送回家,再由我妈妈和我奶奶带着我和小桃去“旋转木马”吃晚餐。每回我们都在参观完舰队之后到旧金山吃晚餐,看一场电影,入夜时分才回柏林根。我们一直都在“旋转木马”餐馆吃晚饭,那里的饭菜都放在旋转台上,转到你面前的时候就可以随手拿起来吃。选择这家餐馆是因为我和小桃都爱,它就在舰队附近,称得上是旧金山最危险的一个地方,因为每拿一道菜你就得付一毛五,一道接一道的计算,我和小桃完全抱着豁出去的心态。这最后一晚,我和小桃损失了四毛五,最主要的原因是小桃不知道那份摩卡奶油甜点里面放了一堆椰子。我和小桃选的电影客满,电影院外面的查票员却跟奶奶说有很多空位。我妈妈拒绝排队等退钱,所以奶奶说那就进去吧,碰碰运气说不定会有座位。一发现两个位子空着,奶奶就把我和小桃推上前,我们坐了下来。电影放到一半,小桃旁边的两个位子空了,我们赶紧找我奶奶和我妈妈,小桃东张西望的,忽然一把抓住我的胳膊。“你看。”她的口气好像在怨叹,只见两个水手朝着这两个空位走了过来。他们走到这儿的时候,正巧我妈妈和我奶奶从另一头往这边走,我奶奶像个大声公[8]似的说:“你们不要骚扰这两个女孩啊。”隔几排刚好又空出了两个位子,她们只好将就着坐了下来。

坐我边上的小桃挨过来扒着我的手臂。

“他们在做什么?”我小声问。

“他们只是坐着,”小桃说,“你看我该怎么办?”

我小心谨慎地弯着身体偷看。“别理他们,”我说,“说不定他们就会走开了。”

“你可以说话,”小桃惨兮兮地说,“他们又不坐在你旁边。”

“可是我就在你旁边,”我理智地说,“那是很近的。”

我又把身体向前倾。“他们在看电影。”我说。

“我受不了了,”小桃说,“我要回家。”

恐慌的感觉压倒性地漫了上来,所幸妈妈和奶奶看见我们在通道上狂奔,立刻带我们出了电影院。

“他们说了些什么?”奶奶严厉的问。“我去告诉查票员。”

我妈妈说只要小桃镇定下来能好好说话,她就带我们去隔壁的茶店请我们一人喝一杯热巧克力。进到店里坐下来之后,我们对我妈和我奶奶说现在觉得好多了,我们把热巧克力改成了巧克力圣代。小桃甚至又开心起来了,就在这时店门推开,两名水手走进来。小桃笔直地跳起来,躲到我奶奶的椅子后面,抖抖索索地紧紧抓着我奶奶的手臂。“不要让他们看到我,”她哭喊着。

“他们跟踪过来的,”我妈妈紧张地说。

我奶奶两手揽着小桃。“可怜的孩子,”她说,“和我们在一起你很安全。”

那天晚上小桃待在我们家过夜,她不敢回去。我们派我弟弟去小桃家,告诉她母亲小桃跟我睡,还告诉小桃的母亲她买了一件有公主线的灰呢大衣,很耐穿,衬里很厚很暖和。那一整年她都穿着。

注解:

[1] 在此处指不受控制地到处乱走。

[2] Alphonse and Gaston,美国漫画,作者是Frederick Burr Opper,1901年刊载在《纽约日报》上,内容描述两个礼貌过分周到的朋友,结果反被礼貌困住的故事。

[3] Talbot,白色猎犬,是米格鲁与寻血猎犬的祖先,因为用处不大又需要照顾,现已绝种。这个词现在成为素行良好的猎犬代号。

[4] 普利茅斯岩又称为移民石,上面刻着“1620”的字样,据传是新移民涉过浅滩,踏上美洲大陆的第一块石头,供养在普利茅斯的港边。普利茅斯岩位于美丽的小镇普利茅斯,属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在波士顿东南部的普利茅斯海湾边,距离波士顿55公里。

[5] 协和桥,气势雄伟,建于1791年,由工程师贝豪奈设计,桥身建筑石料取自巴士底狱,其寓意是“人民可以继续藐视旧城堡”。

[6] 冒进,轻率前进。

[7] Burlingame,位于旧金山半岛上,早期旧金山的郊区。

[8] 原指手持扩音器。引申为某人一个人说话大声粗暴,惹人讨厌、不按规矩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