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乐美修道院的生活起居不是按法律、章程或条例行事,而是根据自己的意愿和主张来行动的。他们觉得该起床就起床,吃、喝、工作、睡觉也全凭个人喜好。没有人叫醒他们,或要求他们吃、喝,或做其他事情。这恰恰就是高康大所规定的。修道院的法规就是这么一句:

做你愿意做的事。

因为出身良家,受过良好教育的自由人,与品性正直的人为伍,会本能地驱使自己去扬善弃恶。这种本能来自天性,称之为“道义”。如果用卑劣手段来束缚和压迫他们,奴役他们,势必使他们崇善的高度热情,转用于摆脱和挣脱任何桎梏的奴役。因为人们总是喜欢追求被禁止的东西,越是渴望做的事越想做。

有了这种自由,遇到让人高兴做的事,他们会争先恐后去做。如果有一天,修士或修女说一声:“我们喝酒吧!”大家都去喝酒了;如果有一个人说:“我们去玩吧。”大家都一起去玩;如果有人说:“我们到郊野去吧。”大家都一拥而上。若是他们出去放鹰或打猎,修女们也会参加,骑上温驯的乖乖马,步履轻盈又神气十足,优雅地摆弄着笨重的皮手套,每人架着一只猎鹰,或是一只小鹞子,或是雕(其他的猛禽则由男修士携带)。

修道院的男女修士都受到良好的教育,没有一个人不知书达理,不懂得演奏乐器,人人都会讲五六门外语,会写诗作文,里面的骑士个个勇武豪侠,动作敏捷,英姿飒爽,再没见过比他们更精力充沛、更灵活敏捷,更武艺高强的骑士了。也从来没有见过像这样的修女,个个秀外慧中,温柔善良,心灵手巧,飞针走线,样样拿手。

正因为如此,修道院的修士迫于父母的要求或其他原因,必须离开修道院时,总会从修道院带上一位心仪的修女结为连理,他们在修道院相知相爱,朝夕相处,情爱弥坚,结婚后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白头偕老,直到生命垂危之际,还是相互搀扶,甜蜜胜燕尔新婚。

我差点忘记告诉诸位一首诗谜,刻在修道院的坟墓里的一块大铜牌上,是这样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