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计划如果被采纳,将为经济提供应急的稳定政策,足以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
经济稳定委员会
1.创建一个经济稳定委员会。成员包括: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总审计长;各联邦储备银行行长所委派的代表(由各银行自己选举产生);四位其他(被任命的)成员,任期分别为3年、6年、9年和12年,而他们的所有继任者则都要任职12年。委员会要选出自己的主席。
2.根据上述委员会的授权和指示,财政部部长负责运作3%的美国政府短期债券。
3.该委员会根据各家全国性银行和州银行以及信托公司各自所拥有的存款额向它们分配上述债券,而委员会则获得相应的存款。这里的存款指的是定期 注98 存款,并且和上述债券拥有同样的利率。这样,任何参与方都不会有任何开销。
4.上述定期存款只能在一年期满或委员会与相关银行达成协议后才可以被提走。
5.债券是银行的财产,它们可以被转卖出去,也可以抵押给联邦储备银行。
6.委员会同意为支付上述存款,在任何时候都会以票面价格来回购上述债券。
债券作为银行的流动资产将会改善银行的头寸状况,从而使其可以增加贷款额和投资额,这样便为公众创造了新的购买力,并提高了物价水平。而对于单个一家银行来说,债券所产生的效应基本上等同于向这家银行的金库内注入了相当于其债券配额的黄金。而其中仅有3%被要求作为这些定期存款的准备金。
银行头寸状况的这种改善通过电报在一两天之内就可以实现,甚至在债券进行实物交付或印刷出来之前就可以实现。
7.当物价水平恢复到法定标准以后,委员会须通过重复上述操作或反向操作、增加或减少上述债券的数量以使物价水平保持稳定。
8.这样的稳定措施的执行须得到联邦储备系统的配合,如果可能的话还需要与外国政府和外国的中央银行进行合作。
联邦储备系统的配合
9.联邦储备系统所要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包括:
(1)公开市场操作:也就是买进和卖出符合条件的票据和证券。
(2)买进和卖出黄金或金券,以换取美联储发行的银行券或其他形式的资金(除非以后发生变动,黄金的价格为每盎司纯金20.67美元,或者说1美元相当于23.22格令的纯金)。
(3)调整再贴现率。
(4)信用配给。
(5)根据下面内容的规定调节联邦储备银行的黄金储备率。
(6)向会员银行及非会员银行提出建议,使其配合自己稳定经济的政策,这些政策主要包括调整银行对其客户的贴现率、公开市场操作以及与向联邦储备银行进行的再贴现。
(7)与包括设在瑞士巴塞尔的国际清算银行(被称作世界银行)在内的一些非美国银行建立联系、进行磋商、开展合作,并从事合法的交易。
(8)统计分析。
(9)向公众进行宣传。
(10)无论何时,只要联邦储备系统中的自由黄金的数量被认定接近于枯竭的水平,联邦储备系统就有权利用它所持有的政府债券来支持其所发行的银行券。这将把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中同样的条款的有效期延长,而目前该条款的期限为一年。
(11)无论何时,只要联邦储备系统所持有并可以出售的证券被认定接近于枯竭的水平,联邦储备系统就有权在公开市场上发行并销售(在以后的任何时候也可以回购)新的计息债券,数量、到期日及利率都按照它自己所认为的合适的标准来确定。
(12)买进和卖出上述债券以及支付债券利息所产生的所有净利润和损失都会累计到美国政府头上,利润上交给美国财政部,损失也由财政部来弥补。
(13)如果黄金储备率被认为太接近于规定的下限,联邦储备系统有权根据《联邦储备法》第Ⅱ款c分款中规定的条件和约束来降低联邦储备银行的法定最低储备要求。而如果法定最低黄金储备率被认为定得太低,联邦储备系统也有权提高联邦储备银行的法定最低储备率。
10.如果委员会认为黄金储备太接近于规定的下限,那么在其他得到授权的方法没有明显效果的前提下,委员会有权提高黄金的官方牌价(official price)。而如果黄金储备率被认为太高了,在其他得到授权的方法被证明效果不明显的前提下,委员会有权降低黄金的官方牌价。
11.任何时候,只要黄金价格因此而发生了变动,无论是向上还是向下,委员会都有权在其买进和卖出价格之间临时引入一个点差,该点差要足以防止投机者(通过传播金价可能发生变动的流言)利用委员会、联邦储备系统或美国政府来获利,他们获利的方式要么是先以某一价格从上述机构买进黄金,随后再以一个较高的价格将这些黄金卖给上述机构;要么就是先高价卖出,然后再以低价买进平仓。
12.美国财政部、各铸币厂、政府的金属化验办公室及其他一些机构都被授权在任何时候都要按照联邦储备系统所使用的价格来买进和卖出黄金。之所以要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以防止投机行为对政府所造成的伤害,原因就在于政府与普通的买家和卖家不同,它现在是准备以同样的价格买进和卖出黄金,而并不是想通过低买高卖来获取利润。
当黄金的价格发生的变动足以使储备率恢复到合理的水平,从而新的价格可能又会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保持稳定之后,可以将点差取消,这样黄金的买进价和卖出价就又一致了。
13.买卖黄金的所有利润和损失都由美国财政部来负担。
评 论
可以看出,经济稳定委员会并不是随时都有权去改变黄金的价格的。只有当这种改变对于防止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来讲是必要之时,委员会才有权这样做。只要每盎司纯金等于20.67美元的这一当前的价格标准能维持一个稳定的物价水平,那么这一价格标准就不会发生变动。
但是,如果保持黄金的价格不变并不能维持物价水平的稳定,那么也应该做出一些调整。委员会必须一有需要,就采取相应的动作。然而,当委员会被赋予稳定物价水平、保持法定的黄金储备率的责任时,人们就不应该拿“应该保持黄金价格的稳定”这样的说辞对其进行苛责,只有这样对他们才是公平的。既然保持一个不变的黄金价格的唯一合乎情理的目标是防止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因此如果调整黄金的价格能够让这一目标得到更好的实现,那么就不该有人反对这样做。任何带有这一目的的调整都不是对金本位制的放弃,而仅仅是对黄金的重新估值,以反映其在购买力上的重大变化 。如果没有实质性的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20.67美元/盎司的当前价格或许会长久地保持下去。黄金的价格很有可能在许多年之内都没有必要进行调整。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为了让黄金储备回复到适度的水平,既不过高,也不过低,黄金的价格可能会经历一次重大的调整,而这一新的价格可能也会在未来很多年内保持不变。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那些把20.67美元/盎司这一数字看得很神圣的人来说,似乎没有什么必要担心未来某一天这个价格会发生变动,尤其是考虑到这种价格调整只是有助于维护金本位制并实现其主要的目标——保持稳定。
这样,在金本位制所有的优点被保留下来的同时,其所带有的一些周期性缺点也被避免了。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所带来的一些周期性不利影响被消除了,取而代之的是黄金价格临时的调整。但黄金价格标准的这种变动仅仅是为了避免商品价格标准的变动。从这个角度来看,这种变动与法国和意大利近年来所进行的重新估值是有所区别的。这两个国家通过让金法郎和金里拉贬值,在经历了战时的通货膨胀后又重新回归金本位制。
上述规定使得金本位制可以在任何情况下永远存在。它们也使得当前的20.67美元/盎司的金价以及相应的1美元所代表的黄金重量得以保留下来,除非必须要调整黄金价格才能协助其他政策工具实现防止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的目标。实行金本位制的一个最主要理由便在于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预防通货膨胀的发生,而那些脱离了金本位制、发行不兑现纸币(irredeemable paper money)的国家经常会出现通货膨胀的现象。
但是,仅仅依靠这一项措施来防止通货膨胀也是不够的。例如,在1896—1920年这段期间,美国便经历了一场由黄金所引发的严重的通货膨胀。而且金本位制对于通货紧缩并没有防御作用,英格兰实际上就是为了不再进一步遭受通货紧缩之苦,而选择脱离金本位制。
在当前的计划下,美国没有必要效仿英格兰放弃金本位制。因为美国将会拥有一个可以既防止通货膨胀又防止通货紧缩的金本位制。这种金本位制实际上与商品本位制即真正的购买力本位制非常相似,这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来讲是同样公平的。也许我们永远没有调整黄金价格的必要,但一旦必须调整,那么这种调整就一定是对经济有利而不是有害的。
如果黄金价格被调高了,那只能是因为不调整的话我们将遭受通货紧缩之苦;也就是说,只有当黄金变得稀缺,从而其价格明显应该上调时,我们才可以上调黄金的价格。
反之,如果黄金价格被调低了,那也只能是因为不调整的话我们将遭受通货膨胀之苦。换句话说,也只有当黄金的数量变得过多,以致其价格明显应该下调之时,我们才会下调黄金的价格。
无论何时,只要黄金价格被上调,就会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自动提高并因此而改善储备率:
1.刺激黄金持有者向联邦储备系统出售他们所持有的黄金,同时抑制从联邦储备系统购买黄金的企图。
2.提高联邦储备银行金库中所储黄金的美元价值。
例如,如果黄金的价格上调1%,则金库里原来价值为20.67亿美元(按20.67美元/盎司计算)的1亿盎司黄金的价值就提高了1%,也就是说,现在的黄金价格是20.8767美元/盎司,总价值为20.8767亿美元,增值了2,067万美元,而这将作为一项利润计入联邦储备银行的账本中。
相反,无论何时,只要黄金价格被下调,就会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自动降低储备率:
1.抑制黄金持有者向联邦储备系统出售他们所持有的黄金,同时鼓励他们从联邦储备系统购买黄金。
2.降低金库中所储黄金的美元价值。
这种损失当然也要计入联邦储备银行的账本中。
在这一计划下,无论是反通货紧缩还是反通货膨胀,稳定经济委员会这一体系所拥有的权力都是不受限制的。它的购买力几乎是无限的。当它运用其购买力之时,不但会提高那些它所买入的商品和证券的价格,还会提高大量其他商品和证券的价格。这不仅仅是因为证券具有交互传导的性质,也是因为这种购买力一旦被运用,其影响便很难停止。那些接收到这种购买力的人会购买其他的证券和商品,并因此而提高它们的价格,依此类推,这样,这种购买力就会依次无限地传递下去。这种新的购买力的出现并不是以其他某些购买力的消失为代价的,这同个人消费是完全不同的,因为个人消费所花掉的钱在被他们得到之前都已经存在于流通中了。而美联储所发行的银行券及其他形式的信用都是新创造出来的,都是净增加的流通媒介。这种新的流通媒介会持续提高国家每年的购买力水平,直至其被收回。
为了说明联邦储备系统的这种购买力在当前的计划下在维持物价水平方面是如何势不可当,我们假设现在正有一场席卷全国的银行挤兑和囤积货币潮,而这正在导致流通媒介的不断失血。但这种失血不论有多严重,都可以做到失血有多快,补血就有多快:联邦储备系统可以通过购买其所发行的证券的形式向流通中注入联邦储备银行券,也可以用存款余额来支付这笔款项。但如果黄金价格被上调得比较充分的话,就没有必要降低储备率。而且,如果行动足够迅速的话,就不会出现囤积行为,因为囤积行为是通货紧缩的结果。如果行动不够迅速,则囤积行为可能会发生;然而,尽管侵袭着囤积者的那种恐惧经常是无理可循和变化无常的,强有力的行动还是至少可以将其所产生的后果抵消。
同样道理,只要有能力提高黄金的价格,黄金外流到其他国家也不能阻碍这一计划的防通货紧缩能力的发挥。其能力可能受到限制的唯一情况是,联邦储备系统为了搜集其所控制范围内的所有政府债券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证券而穷尽了整个现有的合法的证券市场。
我们再看看相反的情况,假设当前经济正因为投机性的活动而面临着通货膨胀的威胁,贷款数额不断增长,以支票来提取的存款的数量也逐渐膨胀。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必要的话,美联储可以无限制地抛售其新发行的债券,并收回联邦储备银行券(使会员银行及美国政府账本上的存款余额减少)。美联储未偿信贷的缩减会使会员银行也收紧它们向其客户所发放的信贷的规模。因为如果不这样的话,它们的准备金率就将降到法定要求之下。这种信贷的缩减,规模是无限的,因为美联储所发行的债券数量也是不受任何限制的。
只要美联储能够降低黄金的价格,则黄金从国外的输入就不会对美联储控制通货膨胀的效果造成不利影响。
当然,黄金价格的每一次波动都会使汇率发生改变。但由此而对对外贸易所造成的极小的不便如同其他不便一样,可以很容易地被人们考虑进来,而且也不会来得非常突然。况且,与国内贸易得以实现价格稳定这么大的好处相比,这点儿不便实在相形见绌;因为对外贸易的量是非常小的,大概仅为国内贸易的1/10。
而且,目前,我们几个主要的外国贸易伙伴都已经脱离了金本位制,因此基本上不会再给我们带来更多的不便。最终,很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即所有重要的贸易国家都采取统一的稳定法规和政策。
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我们是无法充分保护物价水平免于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的,那就是通货膨胀由政府主导时。政府由于拥有着最高权力,因此可以破坏任何定下的规则、脱离金本位制、增加货币供应量,以满足其自身的需要。
在出现大灾难的时期,例如战争时期,这种情况通常会发生。法律没有办法防止政府主导的通货膨胀,因为政府就是立法者。但只要制定的规则得到了遵守,经济稳定委员会和联邦储备系统就可以完全控制流通媒介(包括存款货币),并将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限制在任何可能的水平上。
一些技术上的细节
14.无论何时,只要黄金的价格发生上述调整,
(a)铸币局将停止铸造金币,除非出现下面的(d)中所描述的情况;但其无限制地以官方价格购入黄金的行为将会持续下去。
(b)美国财政部将以官方价格卖出金条,以此来赎回政府券(United States notes)、国库券(Treasury notes)及其他各种形式的纸币,这些纸币现在都是可以用黄金来赎回的,但不能用金券来赎回。
(c)美国财政部将继续以金条或金币的形式从金券持有者手中赎回金券,具体采取哪种形式,金券持有者可以自行选择,赎回价格为当前通行的20.67美元/盎司,或23.22格令/美元。
(d)铸币厂得到授权和指示按照当前1美元23.22格令纯金的标准来铸造金条,也可以为满足金券持有者的需求而制造金币,这些金条或金币都归政府所有。
(e)流通中任何分量充足的金币都可以按照面值向美国财政部兑换金条,它们也将继续作为完全法偿货币而流通。
(f)金条在官方价格(联邦储备系统卖出金条的价格)的水平上将继续充当完全法偿货币,只要这些金条是9/10纯度的标准金条——美国政府根据财政部长的规定对这些标准金条的纯度和重量都打上了官印。
评 论
这样,金券和金币的持有者就没有什么抱怨的理由了,因为他们可以在任何时候成为金币的持有者。而如果金币持有者所持有的金币美元(23.22格令/美元)含金量比当前新的金条美元含金量高,就可以把它们熔化成金条,这样就可以得到比原来更多的美元。而如果他们的金币美元比当前新的金条美元含金量低,这些金币便可以按照其面值被作为辅币(token coin)来使用,或者被政府用新的含金量更高的金条来赎回。
15.为了应对黄金价格有时可能会发生波动的偶然事件,联邦储备系统有权有组织地积聚金券以换取联邦储备银行券,财政部也被授权在适当的时候有组织地收回并销毁这种金券(前提是它不再被需要),从而最终使得还没等黄金价格波动这一偶然事件发生,流通中的金券就几乎完全被联邦储备银行券所替代了。
16.如果经济稳定委员会认为存在通货紧缩的风险,即使上述银行券回流到联邦储备银行,联邦储备银行也可以重新发行一些银行券,并通过会员银行或其他渠道将其重新投入流通。
17.该法案通过六个月以后,所有债券、票据以及到那时还未履行的包含著名的“黄金条款”(“可以用纯度和重量都符合当前标准的金币来支付”或其他与此含义类似的话)的其他合同义务,都将按照一定的百分比被征税,除非双方在上述六个月内已经达成一致,同意在上述合同中以稳定后的美元代替有着当前规定的纯度和重量的金元。
联邦储备系统
18.如果存在通货紧缩的危险,那么联邦储备系统除了可以采取其他应对这种偶然事件的措施外,还有权降低对各会员银行的最低准备金要求,降低的幅度是统一的。而反过来,如果存在通货膨胀的危险,则联邦储备系统除了可以采取其他应对这种偶然事件的措施外,还有权提高对各会员银行的最低准备金要求,提高的幅度也是统一的。
19.联邦储备委员会的职员里夫勒曾提出了一项计划,并得到了联邦储备委员会的大力推荐,即银行准备金率应该根据存款的流通速度而进行调整,准备金率应该等于5%+存款日周转率/2(存款日周转率最高限为15%)。这将非常迅速而有效地控制会员银行的信贷能力。
20.1865年3月3日通过的对州银行券征税的法案将予以修正,增加这样一条:“联邦储备系统得到授权和指示,要对为所有非会员银行提供的支票结算服务收取一定百分比的服务费。”
或者也可以对州银行的存款征税,就如同在1865年它们的银行券被征税那样,理由也是相同的,即有助于建立一种全国统一的交换媒介。
21.除上述举措外,还可以采取“印花货币计划(stamped money plan)”,我们将在附录Ⅶ中介绍这一计划。
对于我们前面提到的许多条措施,如果我们采取了其中的一些,那么另一些就没必要再采取了。而之所以要将它们都列示出来,就是为了表明在所有可以想象的条件下,可用于稳定经济的手段是非常丰富的,尽管我们还没有将所有可以采取的手段都囊括在内。对于这些措施和手段,我们需要指出的是:
(1)那些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有意被采纳来实现经济稳定目标(即对抗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的手段,正在改变再贴现率和公开市场操作。
(2)对物价水平起效最快的办法可能是本附录第21条和附录Ⅶ中所提到的印花货币计划、前面的第3至第9条所介绍的债券储蓄计划,以及第19条中所介绍的根据存款周转率来自动调整准备金。
(3)受限制最少,最为灵活、自由的手段就是调整黄金价格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