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从喉咙往下涌入肺部的感觉真是太棒了。他们拿走他脸上的面罩,供氧停止时,他非常生气。现在,他正仰面躺在户外,头顶上是夜空中闪耀的群星。一道道惨白的光束在草地上交错摇晃着,在他周围,一群人围着他站成一个弧形。

其中一个人对着他俯下身来,远处的灯光打在他的脸上,让汤森看清了他。

汤森盯着这张脸看了很久,那个人也一直看着汤森。到现在为止,汤森已经非常熟悉这张脸了,但他们彼此还从未如此接近对方。这是一张难以捉摸的表情呆板的面孔,似乎从来都不会笑。这人曾经在人群中驻留,盯着汤森;他曾经隔着布满灰尘的地铁车窗对汤森怒目而视;汤森曾经透过药房橱窗看到他的身影;他曾经在硬座火车上转身巡视着过道;他甚至还在汤森的梦里化身为一双鞋子,紧紧地追着汤森,而他的样子却终未显现。而现在,他就在这里,跟汤森如此接近。他终于追上了汤森。他让汤森平躺在地上,躺在垫子上。

最后,汤森疲倦地淡淡问道:“你就是埃姆斯,对吧?”

“就是我,”他略带挑衅地说,“你就是丹·尼尔林,对吧?”

“我才不是呢,”他说,“我是弗兰克·汤森。”

人们扶着他,让他撑着胳膊肘,帮他坐起来。他觉得刚才吸过氧,现在有点儿头晕。“你就没有别的帽子好戴吗?”他居然这么对埃姆斯说。

他再次站起身,环顾四周。迪德里希家的房子就在身后,探照灯打出一圈圈白色扑克牌筹码一样的灯光落在房子上,偶尔微风吹过,把那边刺鼻的烟雾也带过来了,草坪上到处都是人和各种器械——救生装置和灭火仪器。许多汽车全都开出车道,凌乱地停在了草坪上。有一辆车停在那儿,车后部全打开,几个人围在那里,正把一个担架往车里推,看上去不是什么好事儿。担架被盖上了,在一头有两个冒起的尖角,看上去像是一双斜放的鞋。一个戴头盔的人从车上的窗户朝车窗外扔了个东西在地上。现在,这里十分忙碌。

他们扶着汤森走起来,埃姆斯在他的一侧,另一个副手在他另一侧,一只手扶着汤森。

汤森醒过来后一直在想一个事儿,他问他们:“那个女孩怎么样了?”他尽力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

埃姆斯面无表情地稍稍摇了摇头。

“他杀死她了,对吧?我听到了烟雾中的枪响。”

埃姆斯这次微微点了点头。

汤森愤怒地爆了句粗口。

旁边的副手低调地说:“省点力气吧,他被烟熏得就像只老鼠一样。”

汤森说:“她是个好姑娘,要是没有她……”他的声音渐渐低下去,三个人都不再说话了。

前面的那几个人正好走到一边来,跟迎面走来的他们打招呼。汤森又看到他们脚下还有一副担架,也是被盖住了。那辆载着第一个担架的车开过来,要运走这一个。

“这是谁……露丝吗?”他含糊地问。

“不是,我们已经把她送到村里去了。这是救了你的那个人。”

“我不明白,是谁?”

埃姆斯蹲下身,掀开担架上的防水布一角说:“他为了救你,牺牲了自己。”

“是老爷子!”汤森懊悔地说,“我怎么把他给忘了。所以,他也遇害了……”

死亡让他摆脱了残疾,他看上去就跟其他人一样。他合上了眼睛,面容平静而满足,几乎还带着胜利的喜悦。

汤森默默地看着他,他还能说什么呢?

“你知道他一只手还能稍微动动吗,他的右手?”埃姆斯说。

“是的,我知道。不过我是偶然发现的,几天前,露丝把他推到小屋来跟我见面,他的右手只是稍微能动一下,根本不能做什么事。他只能稍微弯曲一下手指,轻微地移动手肘,仅此而已。”

“这就够了,足够他握住武器了。”

“武器?”汤森扭头看着这名侦探。

“是的,他唯一能握住的武器,是一根普普通通的厨房里用的火柴,但算得上是武器了,不然你以为那么多烟是从哪里来的,自燃吗?肯定是在什么地方有火柴,刚好他又够得着,很可能是在厨房里。我猜,有好多次,他的轮椅刚好就停在厨房某个地方,刚好旁边就是火柴,他每次偷一两根,谁知道他原本打算拿这些火柴干什么呢。”

汤森说:“他真有主意。”

埃姆斯耸耸肩说道:“他把身下的坐垫扒了个洞,这肯定费了他不少时间。刚刚我们把椅子拿到外面来的时候,才发现里面全是烧焦的火柴头。这就是明摆着的了,他选择了死,而且是极其痛苦的那种方式。他那样做,是为了引起路上人们的注意,让他们来救你。尽管这样做的希望并不太大,但这是他唯一能帮到你的方式,而且他心甘情愿地这么做了。”

“他真的救了我,”汤森说,“就连我自己给你们的信息也耽误得太晚才把你们带来。迪德里希是有时间开枪杀死我的,是那些浓烟阻止了他,不是你们。实际上,他也真的再开了一枪,但是他自己那个时候已经头晕得没法瞄准了,我想子弹是射到了椅背里。”

“是你报信说,我们想要抓杀害哈里·迪德里希的凶手的话,就今晚九点三刻到这儿来?”

“的确是我,”汤森冷静地说,“如果你不相信的话,我还记得,我要求跟你通话的时候,你跑来接电话的时候绊到什么东西上了,我在电话里听见的,你大概是踢到了一张椅子或者桌子类似的东西。”

“果然是你打的电话。”埃姆斯说。

“我估计的时间只能是这个时候了。要是我让你们来得太早了,他们就不会动真格的,我就会直接被你们逮捕,而不是落入他们的陷阱了。这样一来,他们就成了无辜的人,一个杀人犯在他们家中被捕。要是把时间估计得太晚,你看,就是现在你看到的这个样子了。这是一场赌博,我押上了自己,却失手了。唯一幸运的是他也失手了,然后我扳回来了。”

“你怎么知道他们给你布了局?而且是在今晚这个时候?”

“因为我收到了一张伪造的便条,是模仿露丝的口气写的。他们一定是几天前发现了我藏在附近,想除掉我,因为他们非常清楚,不是我杀的哈里·迪德里希,而是他们自己。所以他们就把露丝抓起来,然后设了个圈套来抓我。我知道这是陷阱,我自投罗网地来了,只是给你们报了信,把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了。”

“嗯,不过你的时机可没把握好,”埃姆斯说,“我们已经在路上了,结果碰上了她,就在斯特拉瑟斯家附近。作为一个报警求助的人,她碰到我们的时候可并没显得很高兴。她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耽误了很长时间。她说得太言之凿凿了,问题就在这儿。她对于你们的死说得太确定了,说迪德里希不得不自卫,我们一来就会看到你们的尸体,她甚至还对我们说,她问比尔:‘你没事儿吧,比尔?’‘我杀了他们,阿尔玛。看,我把他俩都杀了,他俩现在就躺在地上,死了。你最好出去报警。’”

汤森说:“我亲眼看着他们计划了这一切。”

“问题是,我们到这儿来的时候,跟她说的可是有点儿不同呢。她本末倒置了。”他似乎是要笑起来了,但还是差那么一点点,“我们到这里的时候,路过的一辆车已经打碎了玻璃窗,把你救出来了,你还活得好好的,只是那个姑娘已经死了。而且,你俩都被捆住了手脚。为了节省时间,他们直接把你连椅子一起抬出来了。自卫杀人有时候会显得很出格,可是,把两人都先绑起来,再开枪进行自卫杀人,这太离谱了。后来,我们发现了烟雾从哪儿来的,又四处查看了一下,发现了一些线索。瞧,这个,很重要的线索。”

他取出那张迪德里希放在书桌上的射击角度和尸体位置的设计图,说道:“自卫杀人的人,通常没有时间来提前做计划吧。”

汤森说:“我想,你还是认为我杀了哈里·迪德里希吧?”

“实际上,经过今晚发生的一切,我不再这么认为了,只是,”这位侦探继续说,“我个人怎么想并不重要。你身上背着好几个罪名指控,还有一张拘捕令。要是你真的没有杀他……你有没有证据?你现在需要证据证明你是清白的。我只是一个奉命逮捕你的人。”

“有,我有证据。确凿的证据,双重证据。我还有一个目击证人。”

“目击证人!当时家里不是只有你和死者吗……”

“哦,不,不是这样!你难道忘了……”说着,他朝躺在他们脚下的担架点了点头。

“他?”侦探吃了一惊,“等等……”

“他的眼睛完全没问题,对吧?案发当天下午,他的轮椅一直在旁边的客厅里,对吧?他看不见阳光房里发生的一切,因为门都关上了,但是他听得到,而且他能看到进出房间的人,对吧?”

“就算他能,他也真的听到看到了,可是他现在已经死了。就算还活着,他也不能开口说话,他的舌头跟他的身体一样都废掉了。你怎么能从他嘴里问出话来?”

“你可以去露丝给我安排的藏身的小屋找找,从门槛开始往屋内数六块地板,第六块地板是撬松了的,你打开,下面有一个便笺本,还有一叠松散的速写纸。这就是他的证词,我亲手记下来的。”

“怎么可能?”侦探依然半信半疑,“心灵感应?”

“是眨眼睛。就是平常的摩斯密码,跟国内任何一个电报发报室发电报的方法一样。眼睛快速眨一下代表一点,慢慢地眨一下代表一横。”

埃姆斯说:“啊,我也会啊……为什么当时我在这儿查案子的时候,他没跟我眨眼呢?”

“你应该说你为什么不多看他几眼好弄清楚呢?你每次来的时候,他都拼命对你眨眼,可是你从来没在一个地方站的时间长一点,好弄明白这一切,你让他都快绝望了,他自己在证词里这么说的。你也许只是把他的眨眼睛看成他生病使然。”

“是啊,”埃姆斯若有所思地低下头,说道,“似乎是这样。那你说的第二个证据是什么?”

“我会给你看的。我要让你亲眼看看。如果明天天气好的话,明天正午左右,我会让你看到的。”

两名男子上前抬起防水布盖着的担架,将它放在运尸车的后部。

“等等,”汤森打断他们,“先让我跟他告个别。”他朝他们打了个手势,接着说道:“我们有一种独特的交谈方式。这些话通常不会在这种场合下听到,可能会吓到你们,不过我想用他希望的方式跟他道别。”

埃姆斯转过头,其他人也走开几步,站在那儿看着汤森。

这名曾经叫做丹·尼尔林的男子,凝视着躺在地上的这副悄无声息的面孔。埃姆斯能听到汤森不断的喃喃声,只有最有一句声音大点,清晰可辨:“我是你的朋友丹尼,谢谢,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