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恢复了原来的工作,换句话说,换了个职位,但老板还是原来的。在他失踪后的那些日子里,面对他上司们一次次的追问,弗吉尼娅告诉他们,他因为神经失常,需要离开去疗养一阵子。她的自尊心让她撒了个谎。一想到要是他们认为她连他去哪里、出了什么事都不知道,她就觉得难以忍受。所以现在,他再次出现时,上司马上给他安排了职位,大家都很同情他,并没有过多的追问。这样一来,事情就没那么尴尬了。

熟悉的日常工作让他的生活慢慢步上正轨。那段空白渐渐退去,他甚至开始大胆地期待,不久之后的某一天,这会成为他们两人都依稀记得,却永不再提起的回忆。

白天越来越长了,他下了班走上街道的时候,落日余晖中的天色依然很亮。他在街角报摊上买了份报纸带回家,然后匆匆赶到平时坐车的地方,那里已经有一两个人在等车了。

他一边等车,一边摊开报纸读起来。摊开的报纸挡住了他下面半张脸,但他并没有故意这么做。

他站了大约两分钟,显然公交车晚了一会儿,忽然,他觉得眼皮跳了一下,他抬眼看了看,有一种被人盯梢的感觉。

就在汤森突然抬起头露出脸时,人行道上过往的人群中,一个正要经过他身边的人偶然看到了他。他漫不经心的一瞥迅速变成了目不转睛的凝视,紧接着又化为一种充满疑问的审视。

这个盯着他看的人原本大步往前走着,这会慢了下来,他迈开一小步,却忘记再迈出一步,他脚粘在地上似的,现在完全不动了。

就在这一瞬,汤森清楚地看到了这人的长相。他身材结实,个子中等偏矮一点,但算不上真的矮小。他的帽子盖住了头发,只有两侧露了一点出来,他的头发剪得太短,都看不出颜色来,不过那副乌黑浓眉下的眼睛倒像灰色的玛瑙。他目光犀利,毫不柔和,是不苟言笑的那种人。不过,仅仅从他的样子很难判断他是什么人。他只是人群中的一张陌生面孔,汤森并不认识他,也从来没见过他。

可是,陌生面孔并没有走开,而是停在那儿了,就像是潺潺的流水中突出水面的一块白色岩石。汤森心里敲响了警钟。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在大街上停下来使劲地盯着某个人看。这个人肯定是认出了汤森,或者他觉得认识汤森,但又不完全确定。不管是什么情况,这绝非单纯友善的熟人相逢的情形。这人的行为也证实了这一点。他心里依然有点拿不准,这时才意识到他的行为引起了别人注意,他那么放肆地盯着汤森看,已经引起了汤森的警惕。他试图继续前行——可他走得太急了,显得很假——他试图顺着熙攘的人行道退回到先前的距离,沿着一开始的路线前行。

但是他并没走得太远。前面不远处的一个橱窗似乎引起了他的兴趣,他突然转向朝那边走去。橱窗在斜对面,隔着一段距离,他在这里根本不可能清楚地看到橱窗里的东西。他走到橱窗前停了下来,回到人行道上,专注地看着橱窗里面。汤森很清楚,橱窗玻璃清晰地映出了他的影子。

此时此刻,汤森内心警铃大作。“我现在就离开这里!”他非常坚定地对自己说。他的头出奇地保持不动,脑子里却在掂量各种可能性。如果这个陌生人也跟着他上车的话,公交车只会是一个有四个轮子的牢笼。一旦他们俩都上了车,他就别想神不知鬼不觉地下车。

如果他回到上班的地方等几分钟,赶晚些时候的车,等他出来的时候,跟踪的人也许还在附近呢,而且那样他还会知道每天这个时候汤森是从哪里出来的,而现在他还不知道呢。

如果他只是绕着街区走一走,希望能甩掉盯梢的家伙后再回到原地的话,那么,他俩也完全可能一前一后地保持一定距离绕着街走。

任何被追捕或身陷险境的生命,不管是两条腿的人类还是四条腿的动物,都会本能在地上寻找一个洞好躲进去,没有什么能比一个地洞更好打掩护了。前面一条街上有地铁站。之前他从没去那儿搭过地铁,因为从这里过去要绕好远一条街才有站点。这并不是下班回家最便捷的路线。

可是暗地里的跟踪带来的威胁以及心中强烈的不安让他觉得这个选择更好。于是他决定去乘地铁,要是他能赶得上的话。

他稍稍偏了下头,并没有完全扭过头来看。他身后那个陌生人在商店橱窗门口站了很久,简直太久了。汤森就在这附近上班,很清楚那个店里有什么。那家商店里摆着支架和身体矫正仪。不管他要买什么,他都不需要任何身体矫正仪。他的背很挺直,腰部也精瘦灵活。

汤森不动声色地把报纸卷成筒,做好随时脱身的准备。他等着天色变暗一点,然后趁人不注意就开溜。他并没有拔腿就跑,而只是突然迈开轻快的步子离开这里。

他在开阔地带过马路的时候并没有回头看,但心里涌起一阵强烈的回头的冲动,那是所有被追踪对象的本能反应,可他还是忍住了。他走上对面那条街的人行道,街角的大楼暂时挡住了他们彼此的视线。

紧接着,他轻快的步伐马上变成了迈着大步的慢跑,尽量不引起路人的疑心。

这条街并不够长,他不可能一直保持这种领先位置,但是前方有一个规则的矩形缺口,就像地面上的一个陷阱,那里就是他要去的地方。他终于走到这里了。他的鞋后跟敲得钢板台阶当当响,听上去有点像是摇骰子的声音。这是个机会,他别无选择,必须抓住。

他走到台阶的一半,然后停下来,回头看了看,正好看到上面来人的鞋子,他赶紧直往下冲。

那名跟踪的男子正在街道上全速飞奔追赶汤森。他是来真的,不管怎样都要咬着汤森不放。

汤森来到了地下站台,他现在要做出一个选择,是穿过站台到对面,沿着台阶走到街上去呢,还是就在站台里找个地方躲起来。选择前者,那个追踪者又会在对面的人行道上跟上他,而选择后者,哪怕他只等一分钟的列车,这点时间也足以让他陷于无助的境地。

忽然,隧道里传来一阵呼啸声,就像一阵狂风吹来,一红一绿的车灯闪烁着,这倒让他下定了决心。他也许需要一分多钟才能逃离站台,但是上车后他也许就能藏身于人群中。轨道口突然出现一道炫目的光,明亮的列车车窗在站台前闪过,就在这时,他冲向了闸机验票口。

他庆幸自己有个小习惯,总是随身准备好一枚5分硬币上下班乘车用,而且跟口袋里其他零钱分开放,这样就可以省下宝贵的时间,不用每次在一堆1分、10分和25分的硬币中翻来翻去找了。眼下,这更是省了跑远路去换零钱的麻烦,而且去那里排队的时候他肯定就会被追上了。投币口的反射光将硬币上的托马斯·杰斐逊放大变形,成了一个丑陋的死亡面具,不过他顺利通过了验票口。

成败就在接下来的几秒钟,他很清楚,但他已经下了赌注,无路可退。他没有走入最近的门,那样也太明显是在逃命了,他跑到更远的一节车厢,这里已经避开了台阶上的人的视线。他精心地计算着车门关上前他还有多少时间。他来到第三节车厢的时候,车门开始关闭了,他一个侧身冲进去,差点被门夹住,一旦夹住,橡皮门框会自动弹开,整个列车的车厢门又得一个个重新关闭,耽误时间。

他成功了。他成功了吗?小小的明亮的红色车门指示灯熄灭了,控制信号传递给了驾驶员,地铁列车已经完全脱离了站台,只是还没启动。可是,如果那人脑子足够理智,冲进最近那道车门,也就是汤森避开的那道门,那他也可能上来了,此时此刻,他也许就在拥挤的列车车厢某处。

一想到这个汤森就十分担心,他耷拉着肩膀,无力地靠在车厢连接处的角落里。列车渐渐向前驶去,把站台甩在了后面。

这种惶恐不安原本会伴随他长长的一路,他不知道,在哪一刻,陌生的人群中会突然冒出一只厚重的手落在他肩膀上;或者某一顶帽檐下玛瑙似的眼睛已经死死盯上了他,他还丝毫没察觉;又或者他一直被跟踪着出了地铁,在某个更加僻静的地方被抓住。不过,这些不安都化为乌有了。

汤森所在的车厢驶过站台中央时,他看到跟踪者就在那儿,并没有赶上地铁。他一定是错过了时机。什么事情绊住了他,这倒有无数种可能。也许是他手上没有硬币,如果他真打算投币而不是直接从闸机验票口下钻过来的话,不过钻过来的可能性显然更大。也许他一时间要检查太多地方——站台,车站洗手间,还有一个地秤后面——稍一迟疑他就错过了。最有可能的则是那一大拨下车的乘客涌上台阶挡了他的路,所以他来晚了,而汤森正好及时避开了人群。最终,汤森赢了这一局。

他一路奔跑着追赶列车,但还是落了下来,他那鹰一般锐利的目光透过车窗,扫视着面前疾驰而过的一节节车厢,最终,汤森所在的车厢驶过他面前,这一刻,也是那一天中的最后一次,他们四目相对。汤森那并未因安全而减轻的恐惧的眼神,与此人誓不罢休的眼神,在这一刻交汇。

隔着模糊的车门玻璃,那人再也不掩饰了,第一次,他失手放过了汤森。他不再装作没有企图的样子,也不再装作不是冲着汤森来的。他脸上表情僵硬,冷灰的眼神没有任何情感流露,只见他不疾不徐地从身后掏出了一把枪。

他不可思议的举动把汤森给吓瘫了,他甚至都不知道蹲下来躲在钢板门后,通常人在害怕的时候会膝盖发软,可是他的膝盖却动弹不得,完全不受控制。他就像一只鸟儿被蛇给吓呆了一样。他也被周围不知情的人们夹在中间,朝任何方向都动弹不得。

这疯狂的一刻,汤森首先想到的就是对方要朝他开枪,那人并没这么做。他高高扬起胳膊举过头顶,用枪托狠狠地砸向车门。随着一记闷响,车门被震裂了,白色的裂纹向四方散开来,被砸中的地方似乎有弹性似的,凹进去形成了一个圆锥形小坑。可是车门依然完好,没有碎片落下来。

他准备把门砸破,然后伸手进来拉下车厢内的紧急刹车索,让列车紧急停车。这个举动真是太疯狂了,但理论上来讲并非不可行,只要他能一只脚踩在列车底座的狭窄边缘上牢牢站稳,同时抓住外面车厢连接处的手柄——这通常是给驾驶员用的——跟着行进中的列车坚持几秒钟,在隧道墙壁把他挤下来之前把车停下,他就成功了。他决心赌一把,他觉得自己肯定能在列车进入隧道把自己压成肉饼前把车停下来。

可是一股外力制止了他。一个身穿哔叽西服的地铁保安突然从身后抱住了他,跟他扭打起来,一下子就把他给制服了。那情形像极了拉奥孔雕像的造型,站台上这一幕一闪而过,灯光明亮的站台落在了汤森身后,眼前是漆黑的地铁隧道,列车畅通无阻地向前疾驰。

回家路上,汤森一直在想:“他没有朝我开枪,他也许并不想杀我。”可这依然没有减轻他内心的恐惧。

他丝毫没有对弗吉尼娅提起这事。他能怎么说呢?只能依稀描绘个骇人的大概,都无法说清楚具体的内容。对她说路上有一个陌生人跟踪他吗?这样说不是过头了,就是太轻描淡写了,他都不知道那人是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跟踪自己,甚至不知道那人跟踪的对象,而他自己,又扮演了什么角色。

他只知道,那段神秘的过去仿佛漆黑的无底深渊,它并没有沉睡,并没有死去;它刚刚朝他吐出了血红的火舌,仿佛在搜寻他,要把他拽下去,将他彻底吞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