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查姆福特山驶向下宾菲尔德。去下宾菲尔德的路有四条,走经过沃尔顿的那条可以少走些弯路,但是我想走经过查姆福特山的那条,是以前我们骑自行车去泰晤士河钓鱼后回家时走的路。刚过山顶,不再有树木挡着视线,你会看到下宾菲尔德就在下方的山谷中。

回到阔别二十年的地方,是种古怪的经历。一切都记得细致入微,但是全错了。所有距离都错了,标志性建筑物好像移动了一点儿。你一直会有这种感觉:这座山以前肯定陡得多,那个转弯肯定原来是去另一个方向,难道不是吗?另一方面,你会有些真真切切的记忆,但只属于某个特定时刻。比如说,你记得某块田地的角上,在冬天下雨的某天,地里的草绿得几乎成了蓝色,一根烂掉的门柱上长满了苔藓,还有头奶牛站在草地上看着你。但是你二十年后再回去时会吃上一惊,因为那头奶牛并非站在同一地方以同样的表情看着你。

我开车向查姆福特山顶驶去时,意识到我脑子里的景象几乎全都出自想象。事实上,某些东西已经改变。那条路是柏油路面,而当年是碎石路面(我还记得骑着自行车时感到过颠簸),而且路面宽多了,树也少得多。当年,灌木树篱那边长着高大的山毛榉树,在有些路段,两边的树枝越过路面接了起来,成了拱门的样子。现在那些树全没了。差不多快到山顶时,我看到了绝对新的东西:路右边是很多有着人造风景的房子,屋檐伸得很长,有玫瑰棚架一类的东西。你也知道那种房子,刚好有点儿过于高级了,不适合排成一排,所以座落得这一处那一处的,像是聚居点。每座房子都有一段接着大路的私家路。其中一座房子的私家路进口处,有块巨大的白色木板,上面写着:

养狗场

供应有谱系证明的锡利哈姆103幼犬

寄养狗

以前肯定没那个,不是吗?

我想了一会儿,对,我想起来了!那些房子所在地方曾是片小橡树林场。那些树因为太密了,结果长得又高又细。春天时,树林里的地上经常长满银莲花。一点儿没错,以前在离镇子这么远的地方,从来没有盖过房子。

我到了山顶,再过一分钟就能看到下宾菲尔德。下宾菲尔德!我干吗还要装作不激动?仅仅想到要看到它,就在我体内产生了一种不寻常的感觉,它悄悄地从下往上蔓延,触动了我的心。再过五秒,我就能看到它了。对,我来了!我松开离合器,踩了脚刹,看吧——天哪!

噢,对了,我知道你知道我将要看到什么,但当时我没想到。你可以说,我没有估计到是我傻帽儿,那就算我是傻帽儿吧,可是我从来根本想都没想到过。

第一个问题是,下宾菲尔德在哪儿呢?

我不是说它被摧毁了,而只是被吞掉了。我往下看着的,是个规模很大的工业镇。我记得——哎呀,我可不是全记得嘛!关于这个,我不认为我的记忆错得离谱——我记得以前从查姆福特山往下看下宾菲尔德的样子。我想当时的大街有半英里长,除了几幢坐落得有些偏远的房子,整个镇大概是个十字架形状,主要标志性建筑物是教堂的尖塔和啤酒厂的烟囱。可是在那时,这两样我都辨认不出来。我看到的是由新房子组成一条极为宽阔的河流,沿着山谷两边流动,两边都到了半山坡。右边是连成几英亩阔的无数一模一样的鲜红色屋顶,看样子像是个大型郡建住宅区。

但是下宾菲尔德呢?我以前知道的那个镇在哪里?它可能无所不在,我知道它就在那一带砖头海洋中。在能看到的五六根工厂烟囱中,我猜都没法猜哪根是啤酒厂的。镇东靠边的地方,有两个规模极大的玻璃厂和水泥厂。开始接受了那些后,我想到那就是镇扩大的原因。我想这地方的人口(在那年头差不多有两千人)如今至少有两万五。好像唯一没变的是宾菲尔德大屋,它在远处,只比黑点大一点儿而已,但是还能看到在那边山坡上,被山毛榉树所包围,镇上的建筑还没有发展到那里。我正在观望时,一队黑色轰炸机飞过小山,从镇子上空嗡嗡地掠过。

我合上离合器,开始缓缓向山下驶去。房子已经建到半山坡。你也知道那种一溜建到半山腰的廉价小房子的样子,房顶一座比一座高点儿,就像一溜台阶,全都一模一样。但是在离那些房子前还有一小段路时,我又把车停下。路左边有另外一样很新的东西:墓地。我在墓地门口对面停车看了一眼。

那块墓地面积极大,我觉得会有二十英亩。新墓地的样子总是会让人骤然感到陌生,里面有粗粗铺就的砂砾道和不怎么样的草皮,还有些机器制作的大理石天使像,像是从结婚蛋糕上取下来的。但那一刻最触动我的,是那块地方以前不存在,当时没有另外的墓地,只有一块教堂墓地。那块新墓地我还隐约记得原来是属于某个农场主的——他叫布莱凯特,是个奶牛场场主。不知怎么,那块墓地的粗糙样子又让我想到真是世事变幻啊。倒不仅仅是镇子发展得太快,以至于他们需要二十英亩地来扔尸体,而是他们把墓地划到外边、置于镇边这件事。你有没有留意到他们现在总这么干?每个新镇子都把墓地划到镇边,推得远远的——别让它碍了眼!他们受不了被提醒有死亡这件事,甚至墓碑也说明了这点。他们从来不说他们脚下的伙计“死了”,总是说“过世”,或者“睡着了”。那年头可不是这样,我们那时的教堂墓地就卡在镇中间,你每天都要经过你爷爷躺着的地方,而且早晚你也会躺到那里。我们并不介意看到死人。我承认,以前天热时,我们还得闻着他们,因为有些家族的墓穴密封得不够好。

我让汽车缓缓地驶下山坡。古怪!你想象不出有多古怪!下山的一路,我一直能看到鬼影幢幢,主要是树篱、树和奶牛的鬼影,就好像我同时身处两个世界,一方面,过去的东西像稀薄的肥皂泡一样闪现,另一方面,现实存在的东西在其中闪着光。那是公牛追过“黄毛”罗杰斯的田地!那是当年老是长蘑菇的地方!但是那里已经没有田地,没有公牛,也没有蘑菇了,都是房子,到处都是房子,粗糙的小红房子,挂着肮脏的窗帘,还有巴掌大的后院,里面除了丛生的杂草或者几株长在野草中的飞燕草104别无他物。那些走来走去的人,抖席子的女人,在人行道上玩耍的淌鼻涕小孩儿——全是生人!趁我不防,他们一拥而入,然而在他们眼里,我才是陌生人呢。他们对以前的下宾菲尔德向来一无所知,他们从来没有听说过舒特和威瑟罗尔,也没有听说过格里梅特先生和伊齐其尔叔叔,更不关心他们是谁,这点你可以肯定。

一个人可以多快地调整自己啊,这真是有意思。我想当时离我在山顶上停车时过去了有五分钟,当时我想到要看见下宾菲尔德,竟然有点儿气都出不上来了。但五分钟后,我已经习惯了这一印象,即下宾菲尔德已被吞没,并像秘鲁那些消失的城市一样被埋葬了。我重新振作起精神并正视这件事。说到底,你还能有别的指望吗?镇肯定得扩大,人们必须找地方住。再者说,旧镇子并没有被毁灭,它在这一处那一处还存在,只不过围绕它的是房子而不是田地。再过几分钟,我就能够再次看到它,还有教堂、啤酒厂的烟囱、我爸那个铺子的橱窗、市场上的马槽等等。我到了山脚,路分了岔。我转向左边,一分钟后,我迷路了。

我什么都不记得了,甚至不记得那里是不是当年镇的边缘,我只知道当时没有那条街。我顺着街开了有一百码——那是条破烂不堪的街,房门就接着人行道,这一处那一处,会有间街角杂货铺或者邋遢的小酒馆——不知道那条街到底他妈的通向哪里。最后,我把车停在一个系着脏围裙、没戴帽子的女人身边,她正在人行道上走路。我把头伸出车窗问:

“对不起——你能告诉我去市场怎么走吗?”

她“说不好”,答话是用一口硬梆梆的土腔,兰开郡105的,英格兰南部如今有好多那边来的人,从那个穷地方一拥而来。然后,我看到一个穿着工装裤的伙计背着一袋工具走过来,我就又试了一次,这次他的答话是用伦敦土腔,可是他还得先想上一阵子。

“市场?市场?让我想想看。噢——你是说老市场吗?”

我想我指的就是老市场。

“噢,这么走——你在前边转右——”

路很远,我觉得好像有几英里,实际上不到一英里。房子,店铺,教堂,足球场——新的,全是新的。我再次有了敌人在我背后进攻得手的感觉。那些人从兰开郡和伦敦郊区汹涌而来,在一片乱糟糟中落地生根,却根本懒得记镇上标志性地方的名字。但是我那时已经明白以前称为市场的地方,他们怎么会叫它“老市场”。那里现在是个大广场,可是因为它没有一定的形状,称它广场也不太合适。它就在新镇的中心,那里有交通灯和一座铜制雕塑,一头巨大的狮子在撕扯老鹰——我想是纪念战争的。还有无处不有的崭新感!那种粗糙和不入流的样子!你知不知道近几年像吹气球一样突然扩大的那种镇是什么样?就像哈耶斯、斯洛、戴金哈姆之类的地方?那种冷冰冰的感觉,到处是鲜红色砖头,临时凑合模样的店铺橱窗里,放的是减价巧克力和收音机零件,就是那个模样。突然我拐到一条有着老房子的街上。哎呀!大街!

毕竟,我的记忆还没有糊弄我,我现在还知道它的每一寸地方。再走两百码就到市场了,我们家那间旧铺子在大街的那头,我吃完午饭就过去——我要住在乔治旅馆。每寸地方都是记忆!我知道所有的铺子,即使名字全改了,而且多数经营的项目也变了。拉夫格鲁夫家的!托德家的!还有那间光线阴暗的大铺子,带有横梁及屋顶窗,那曾是莉莉怀特店,就是那间布店,爱尔西在那里干过活。还有格里梅特的铺子!显然那里还是杂货铺。这时到了市场上的马槽那里,可是前面有一辆车,所以看不到。

我进入市场时,那辆车转到了另一边,马槽不在了。

当年放马槽的地方,有个汽车协会的人在指挥交通,他看了一眼我的车,发现上面没有汽车协会的标记,就决定不敬礼。

我在拐角那里转了向,去到乔治旅馆那里。马槽不在了,这把我的心扰乱得根本没有抬头看啤酒厂的烟囱还在不在。乔治旅馆除了名字没变,别的全变样了。它的正面装修得跟河滨旅馆差不多,招牌也换了。奇怪的是虽然到那时为止,我二十年来一次也没想到过那面旧招牌,那时却突然发现我对它记得细致入微,从我记事起,它就挂在那里晃悠了。那是一幅技巧有些拙劣的画,上面是圣乔治106骑着一匹很瘦的马,马蹄踏在一条很肥的恶龙身上。在角上,虽然有点儿破也有点儿褪色,但还是能读出来“Wm.桑德福,油漆匠兼木匠”。新招牌有点儿艺术味,看得出是由一位真正的画家所画。圣乔治看上去是个普普通通、有点儿女人气的男人。原先那个鹅卵石铺地的院子也变了,以前农场主的轻便马车就停在那里,那里也是星期六夜里醉汉呕吐的地方,现在它扩大了有三倍,还铺上了水泥,周围是车库。我把车倒进车库后下了车。

我注意到人类思维的一个特点就是阵发性,没有一种激情能伴随你很长时间。过去的一刻钟里,我经历了一种可以正确地称之为震惊的感觉。我在查姆福特山顶停车,然后突然意识到下宾菲尔德消失了时,我感觉几乎像是被人在肚子上揍了一拳,然后看到马槽不见时,我又像被戳了一小刀。开车穿过那些街道时,我有种沮丧和万事皆休的感觉。但是当我从车里出来,马上戴好软呢帽时,我突然感到那些都他妈无关紧要。那天阳光灿烂,很舒服。旅馆院子里,花种在绿色的桶里,还有其他诸如此类的东西,这些让那里有了点儿夏日气象。另外我肚子饿了,很想找地方吃午餐。

我带着自高自大的神气信步走进旅馆,搬运行李的人急忙走出来迎接我,拎着我的手提箱跟在后面。我有种腰缠万贯的感觉,大概外表上也像。就算你没有看到我的汽车,也会说我是个有钱的商人。我挺高兴来时穿的是新套装——蓝色法兰绒料子,带着白色细条纹,合身,有种裁缝所谓的“细身效果”。我相信那天我能被当作是个股票经纪人。不管你会怎么说,在六月的一天,阳光照耀着窗口花坛里的粉红色天竺葵,我走进一家挺好的乡村旅馆,而且会在那里吃到有薄荷调料的烤羊肉,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很愉快的事。倒不是说对我来说住旅馆是享多大的福,老天为证,旅馆我可是住过太多——可是一百次里有九十九次碰到的都是些极差的“家庭及商务”旅馆,就像我当时按说应该待着的鲁博特姆旅馆,一晚上加早餐是五先令,床单却总是潮乎乎的,浴缸水龙头总是坏掉。乔治旅馆变得太漂亮了,我差点儿认不出来,可是在那年头,它几乎称不上是间旅馆,无非是间酒馆而已,不过它还有一两间客房,赶集日还供应农场主吃午餐(烧牛肉、约克郡布丁及板油布丁,还有斯提尔顿干酪107)。除了酒吧,别的全变了样,我经过时看了酒吧一眼,好像还跟以前一样。我走过一条通道,那里铺着软软的地毯,两边墙上挂着打猎照片、铜制长柄暖炉等诸如此类的破烂玩意儿。我隐隐约约还记得这条通道以前什么样:掏了些洞的旗子垂到了脚边,灰泥和啤酒的气味混合在一起。在登记处,一个鬈头发、穿着黑裙子、样子机灵的女孩给我办登记,我想她是个接待员之类的。

“你想要间房吗,先生?没问题,先生。我该怎么写您的姓名呢,先生?”

我停了一会儿,毕竟对我而言,这又是一个重要时刻。她肯定听说过我的姓,不常见,但教堂墓地里埋有很多带这个姓的人。在以前的下宾菲尔德,我们是很古老的家族,下宾菲尔德的保灵家族。虽然被认出来多少让人不舒服,但在那会儿,我盼望着被认出来。

“保灵,”我说得清清楚楚,“乔治·保灵先生。”

“保灵,先生。B-O-A——噢!B-O-W?是了,先生。您是从伦敦来的吗,先生?”

没反应,毫无印象,她从来没有听说过我,从来没听说过乔治·保灵,塞缪尔·保灵的儿子——真他妈的!在超过三十年的时间里,每星期六晚上,塞缪尔·保灵都会在同一间酒吧里喝上半品脱啤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