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恩家在艾尔斯伯里郊区,那里到处弥漫着浓郁的乡土气息,尚未开发的土地边缘突兀地坐落着一排排半独立式住宅,住宅建筑风格迥异,各具特色,有的谦逊低调,有的张扬冷淡。韦恩家的房子属于谦虚低调那一类,红砖垒成,简陋原始,那摇摇欲坠的样子让罗伯特替他们狠捏一把汗。但是就在他一路开上去,挨家挨户地寻找正确的门牌号时,他渐渐为房子外面那些用心的装饰所折服。房屋本身其貌不扬,无甚特色,但对每一个主人而言,从他住进去那一刻起,那栋空荡荡的小房子就表现出“充分的美感”,他发现了这种美并给以用心的培养。小小的花园个个美若仙境,处处流淌着诗情画意。

纳维尔真应该来这儿看看,罗伯特心想,同时为又一片美景减缓车速,他早已数不清这是第几次为美驻足;这里蕴含的浓浓诗意比他钟爱的《守卫者》杂志一年的累积还要多。纳维尔天天挂在嘴边的词汇全部汇集于此:形式,韵律,色彩,姿态,设计,影响……

或许,在纳维尔眼中,这只是一些位于艾尔斯伯里郊区的普通花园,花园里栽种着一些植物,仅此而已。或许吧。

三十九号有些不同,房前没有花园,只有一片普普通通的绿草地,草地旁有一座假山,仅此而已。当然,三十九号最与众不同的地方在于它的窗户没有窗帘:窗户上方没有素雅的镂花窗幔,两侧没有轻薄的白色帘布,所有的窗户就那么勇敢地面对阳光、空气和人们好奇的眼神。跟周围那些好奇的邻居一样,罗伯特也感到非常惊讶,隐隐感到这个家庭有点儿不同寻常。

他摁下门铃,同时暗暗祈祷自己不要被误认为推销员,他是来求人办事的,这是一种全新的体验。

见到韦恩太太时,罗伯特整个人震惊不已,他顿时感觉那些无遮无挡的窗户没那么惊人。直到此刻,他才意识到一个事实,他早已在脑海里勾勒出一个完整的养母形象,她应该是头发花白,长相普通,宽脸盘,看起来很通情达理,给人感觉端庄踏实,和蔼可亲,甚至还可能围着围裙,或者穿着家庭主妇常穿的碎花罩衫。可是韦恩太太完全不符合这种形象,她苗条、优雅、年轻、时髦,肤色健康,脸颊红润,美丽依旧,风华不减当年,而且她有一双棕色的眼睛,那是罗伯特见过的最明亮、最智慧的眼睛。

韦恩太太开门看到一个陌生男子,她脸上顿时升起一丝戒备,扶着门的手下意识地将刚打开的门关上一点儿,但是看清来人后,她似乎打消了疑虑,稍稍有些放松。罗伯特向她解释自己的身份,她一直认真而耐心地听着,没有中途插话,良好的素养令他心生敬佩,他的客户很少有人能做到这一点,无论男女。

“你没有义务跟我谈话,”解释完来意后,他说道,“但是我真心希望你不会拒绝,我已经告诉过格兰特探长今天下午代表客户来见你。”

“哦,如果警方知道此事而且不介意——”她让到一旁请罗伯特进屋,“我知道,作为那些人的律师你必须全力以赴,我们没什么可隐瞒的,一定知无不言,如实作答,但如果你想见贝蒂,恐怕不行,我们已经把她送到乡下的朋友家,让她暂时避避风头,莱斯利这次是好心办了坏事。”

“莱斯利?”

“莱斯利是我儿子,你请坐。”他们来到一间整洁舒适的起居室,她请他坐在一张安乐椅上,“他非常愤怒,认为事实明明就摆在眼前警方却不采取行动,一气之下做了错事。他一直很疼爱贝蒂,一直到他订婚前,他们兄妹的关系都很亲密。”

罗伯特竖起耳朵,他专程跑来就是为了打听这类消息。

“订婚?”

“是的,他跟一个非常不错的女孩订婚了,就在新年后不久,我们都很开心。”

“贝蒂也很开心吗?”

“她没有嫉妒,如果你想问这个,”她用那双聪明的眼睛看着他,“我想她很怀念他们曾经在一起形影不离的日子,但是她接受得很好。她是个好孩子,布莱尔先生,相信我。结婚前我是个老师——不是很优秀,所以一有机会就结婚了——我对女孩了解很多,贝蒂从来没让我担心过。”

“嗯,我知道,大家对她的印象都很好,你儿子的未婚妻是她的同学吗?”

“不是,她们不认识,她和家人不久前才搬来这附近住,我儿子在一场舞会上认识了她。”

“贝蒂去参加舞会吗?”

“去,但不是那种成年人参加的舞会,她还是个小孩子。”

“所以她以前从来没见过你儿子的未婚妻?”

“说实话,以前我们都没见过她,直到有一天我儿子突然把她带到我们跟前。我们都很喜欢她,不介意那些。”

“他这个年纪成家是不是有些早啊?”

“哦,这事的确有些荒唐,我儿子今年才二十岁,那个女孩也才十八岁,但是他们在一起很快乐。我结婚时也很年轻,婚后一直生活得很幸福,唯一的缺憾就是没有女儿,但是后来有了贝蒂,她的到来填补了那份缺憾。”

“她离开学校后想干什么?”

“她自己也不知道,就我看来,她没有特别擅长的事情,应该会早早嫁人。”

“因为她很有魅力?”

“不是,因为——”她顿了一下,显然在重新组织语言,“没有个人爱好的女孩更容易走向婚姻。”

罗伯特心想,不知她原本要说的话是不是与石板蓝色眼睛有关。

“贝蒂开学前没有按时回家,你以为她是在逃学?她不是个品行端正的好孩子吗?”

“我的确以为她在逃学,她越来越厌倦学校的生活,还总说返校第一天就是在浪费时间,这倒是真的。所以我们认为她只是‘不放过一点儿可利用的时间’,莱斯利听说她没回来,也说她是在‘耍花招’。”

“我懂了,她假期里穿的是校服吗?”

韦恩太太脸上第一次露出疑惑的表情,她看着他,拿不准他问这话的动机。

“不,不是,是便装……你知道她回来时只穿着一条裙子和一双鞋吧?”

罗伯特点点头。

“居然会有女人那么残忍地对待一个可怜无助的孩子,真叫人难以置信。”

“如果你亲眼见到那些女人,韦恩太太,你会觉得更难以置信。”

“但是,穷凶极恶的坏人看起来不都是温良无害的样子吗?”

罗伯特没有继续讨论这个问题,他想知道女孩回到家时身上的瘀青是不是新近形成的。

“噢,是,那些瘀青很新,有的才刚刚‘变青’。”

罗伯特微微有些诧异。

“应该也有旧的吧?”

“有那么多严重的新伤,即便有也看不出来。”

“那些新的瘀青是什么样子的?像是鞭子抽的吗?”

“哦,不是,她是被人动手殴打的,就连那张小脸也没能幸免,下颌红肿,一边太阳穴还有一大块瘀青。”

“警方说让她讲述事情经过时,她情绪崩溃,变得歇斯底里。”

“那时她还病着没有痊愈,她向我们讲完事情经过后休息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再给警方讲时情况就好多了。”

“我相信你会坦白回答接下来这个问题,韦恩太太:你心里自始至终都没有对贝蒂的说法产生过怀疑?哪怕是一瞬间都没有?”

“没有,我为什么要怀疑她?她一直是个诚实的好孩子,即便不诚实,她又怎么能编造出那么长、那么详尽而且一点儿漏洞也没有的故事?警方什么问题都问了,却一直没有明确态度,让人看不明白他们到底相不相信贝蒂的说法。”

“她第一次向你们讲述事情的经过是什么时候,当时她就把整个故事原原本本讲了一遍吗?”

“哦,没有,我们花了一两天才把事情梳理清楚,她先说了个大概,然后想起什么细节再作补充,像阁楼的窗户是圆的这类细节都是后来才想起的。”

“她昏迷那些天记忆没有受到影响。”

“没有,我认为不可能会有影响,贝蒂很聪明,有惊人的记忆力。”

确实有够惊人的!罗伯特默默地想,同时继续竖起耳朵全神贯注地听着。

“她很小的时候就能自己看书——当然,她看的是童书——然后凭借记忆描述出书页上大部分内容。玩记忆游戏时,就是那种在茶盘上放东西的游戏,因为她总赢,我们不得不把她排除在这个游戏之外。所以肯定没有影响,她肯定会记得自己看见过什么。”

好吧,还有一个游戏,参与者会喊:“变暖和了!”罗伯特心想。

“你说她一直是个诚实的孩子——大家也都认同这一点——但一般而言,小孩都有沉迷于幻想不能自拔的时候,贝蒂有过这种经历吗?”

“从来没有过!”韦恩太太坚定地说,她似乎并不觉得这种事情很有趣,“她不可能这样。”她补充道,“在贝蒂眼中,真实的东西才有意思。就算小时候玩布娃娃开茶会的游戏,她也从来不愿像其他小孩那样假装盘里有东西,必须要求有真的道具,哪怕只有一丁点儿面包也行,当然,她要的东西一般更好,可以说是她在耍小手段,这孩子总有些贪心。”

她能够如此公正地谈起自己讨人喜欢的宝贝女儿,这份胸怀让罗伯特佩服不已。难道是因为当过老师的缘故?无论原因为何,这种不盲目溺爱孩子的做法着实可贵,只可惜她这份理智的爱没能在女儿身上得到应有的回报。

“我不想在一个让你不适的话题上过多纠缠,”罗伯特说,“不过,你能给我讲讲她的亲生父母的情况吗?”

“她的亲生父母?”韦恩太太惊讶地问。

“是的,你们两家很熟吗?他们是什么样的人?”

“我们根本不认识他们,从没跟他们见过面。”

“但是在她父母去世之前,贝蒂已经在你们这里待了——多少——九个月,不是吗?”

“是这样没错,但是贝蒂来这儿不久她妈妈的信就跟着来了,说是她过来只会打扰孩子的生活,让孩子不开心,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孩子跟着我们,等她回到伦敦再说,她还说希望我每天能在贝蒂面前提提她。”

罗伯特心里深深地同情这个已经死去的陌生女人,为了让她唯一的女儿过得幸福快乐,宁愿自己忍受痛彻心扉的骨肉分离之苦。贝蒂·凯恩,这个战时被疏散的孩子,得到过多么宝贵的爱与关怀。

“她刚来的时候适应得快吗?还是一直哭闹着找她母亲?”

“她是会哭闹,不过那是因为吃的不合胃口,我从来没见过她为找不到母亲哭闹。她来的第一天晚上就喜欢上了莱斯利——那时她只是个小婴儿——注意力全放在莱斯利身上,因此可能忘记了忧伤。莱斯利那时候才四岁,正是保护欲很强的年纪,他现在仍然这样,所以我们才会遇到今天这种麻烦。”

“《早间话题》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知道是你儿子去找的报社,但是最后时刻你有没有改变主意去——”

“天哪,当然没有!”韦恩太太愤愤不平地说,“我们还没来得及做什么,事情就已经一发不可收拾了。报社派了一个记者跟莱斯利回来,他们想从贝蒂那里获得第一手资料,当时我和丈夫不在家,后来——”

“贝蒂很乐意提供资料?”

“我不知道她乐不乐意,当时我不在场。我和丈夫从头到尾对此事都毫不知情,直到今天早上莱斯利把一份《早间话题》送到跟前,我们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得不说,早上莱斯利那孩子还有点儿挑衅的意思,但是眼见事情竟发展到这种地步,他现在也不太好受。布莱尔先生,我向你保证,放在平时,我儿子绝不会去找《早间话题》这家报社,这次要不是因为他实在太生气——”

“我知道。我非常清楚他们的手段,那些‘请把你的麻烦告诉我们,我们会为你伸张正义’的口号很容易让人上当。”他站起身,真诚地说,“你真是个好人,非常感谢你的帮助。”

她显然没料到罗伯特会有这番表示,愣愣地看着他,满脸疑惑又有些吃惊,仿佛在问:我说了什么给你那么大的帮助?

他向她打听贝蒂的亲生父母以前在伦敦的住址,她告诉了他,又补充道:“那儿现在什么也没有,只是一块空地,据说是某个新建筑方案的一部分,只是还没开始动工。”

离开时他在门口遇到了莱斯利。

莱斯利是个相当英俊的年轻人,而他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特点无意中拉近了他和罗伯特的距离。在见到他之前,罗伯特对莱斯利全无好感,以为他是个莽撞冒失的毛头小子;见面之后他发现自己错得离谱,眼前的这个男孩长相清秀、气质温和,一双眼睛羞涩而真诚,柔软的头发有些凌乱。他的母亲向他介绍罗伯特并且说明其来意后,他的一双眼睛狠狠地瞪着罗伯特,丝毫不掩饰其中的敌意;不过正如她母亲所说,他的眼神里透着一丝挑衅,而且显然今晚他有些良心不安。

“殴打我妹妹的人都必须受到惩罚,谁也不能逃脱。”他恶狠狠地说,看到好好的年轻人露出这种表情,罗伯特不禁有些唏嘘。

“我同意你的观点,”罗伯特说,“但是,就我个人而言,我宁愿连续两个星期每天晚上被人痛打一顿,也不愿意让自己的照片出现在《早间话题》的头版上,如果我是个年轻的女孩那更会如此。”

“如果你连续两个星期每天晚上都被人殴打,却没有人为此做点什么,那么只要有人愿意仗义执言,无论是什么样的小报,你都一定很乐意曝光自己的照片。”莱斯利给出一个中肯的评论,然后越过他们进了屋。

韦恩太太看向罗伯特,脸上带着歉意的微笑,罗伯特见她态度有些软,立刻抓住机会说道:“韦恩太太,如果你哪天发现贝蒂的故事有不真实的地方,希望你不要因为怕麻烦,而选择按下不提,息事宁人。”

“不要有那种希望,布莱尔先生。”

“难道你真的会选择息事宁人,然后让无辜的人受苦?”

“哦,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我不会怀疑贝蒂的说法,如果我一开始就选择相信她,那么后来也不可能去怀疑她。”

“以后的事情谁能说得准呢,也许某天你会突然发现这里或那里‘不太合理’。你有一颗天生善于分析的头脑,可能某天在最不经意的时候,你会突然间灵光一闪,发现一直以来让你隐隐有些疑惑的某些东西会浮出水面。”

他们一起走到大门口,他说完最后一句话转身与她告别,这时惊喜地发现他刚才那番话起了作用,她的眼神有些复杂。

那番话里不知哪个细节触动了她,在她那冷静且善于分析的心里留下小小的疑问。

那个细节是什么?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他这一生都不会忘记,后来回忆起来只能用神奇的心灵感应来解释,他上车前一秒停下,然后问道:“她回到家的时候口袋里有什么东西吗?”

“她只有一个口袋,在裙子上。”

“那里面有东西吗?”

她的嘴唇不易察觉地抿了一下,“只有一支口红。”她平静地说。

“口红!她这个年纪用口红有点儿早吧?”

“亲爱的布莱尔先生,现在的女孩子十岁就开始试用口红了,这是她们在下雨天的一种新的消遣方式,就跟以前偷穿妈妈的衣服一样。”

“好吧,也许是这样,这还要多谢伍尔沃斯这种零售商。”

她微微一笑,再次向他道别,在罗伯特驾车离开时转身走回屋里。

那支口红有什么问题,她为什么会有那种反应?罗伯特开出坑坑洼洼的梅多赛德巷,驶上艾尔斯伯里通往伦敦的主干道,路上他一直在思考,难道是因为法兰柴思的恶人给了她女儿口红?她觉得这事有古怪?

他居然能够察觉到她潜意识里的不安,让人觉得十分不可思议!他不知道自己会问及女孩的口袋,问题就那么不经他思索,脱口而出。他根本没想过要了解女孩裙子口袋里的东西,甚至都不知道裙子上有个口袋。

原来口袋里有一支口红。

而这支口红的存在给韦恩太太造成不小的困扰。

好吧,这也算是一项小小的发现,加上之前其他信息,这一趟拜访总算有点儿收获。起码他现在知道,女孩记忆力惊人,一两个月前她被兄长突然订婚的消息打得措手不及,她有些贪婪,她厌学,她喜欢“真实”。

最重要的是,她的家人,包括理智冷静的韦恩太太也不知道她的想法。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女孩,原本在一个年轻男子心中占据最重要的地位,却在一夜之间被取而代之,面对这样的事情,她居然能够坦然接受,丝毫没有过激的反应,这根本让人难以置信,但是贝蒂就“接受得很好”。

罗伯特为此感觉备受鼓舞,这说明贝蒂·凯恩这个人并不像她的脸蛋那般天真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