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姆斯警长再次出现时,已是午餐过后,他手捧着两本厚重的书册气喘吁吁地走进来。

“你应该直接放在门房那里,”格兰特说,“我又没叫你满头大汗地爬上来拿给我。”

“我得上来一趟跟你说说情况。我没空跑更多的书店,只去了一家,不过是街上最大的那家书店。他们说这本是他们现有最好的英格兰史,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出比这更好的了。”

他放下一本外观严肃的灰绿色大部头,一副与己无关的样子。“关于理查三世没有专门的历史记录。我是说,书里没有他的生平。不过他们把这本给了我。”这是本色彩鲜艳的书,封皮印着盾形纹章,书名叫《瑞比的玫瑰》。

“这是什么书?”

“看起来她是理查的母亲,我指的是玫瑰。我不能耽误了:五分钟内必须得赶回苏格兰场,迟到的话头儿会活剥了我的皮。抱歉我没有找到更好的。回头经过书店时我会再进去找找看,如果还不行,我再想想别的办法。”

格兰特对他表示了谢意。

威廉姆斯匆匆忙忙地走了,伴随着他离去的脚步声,格兰特开始翻阅起这本“最好的英格兰史”。

然而,这不过是一本所谓的“宪政”史,内容编纂严谨,并配以具有启发意义的插图。《勒特雷尔圣诗集》中的图案装点着十四世纪的畜牧发展史,一张当代的伦敦地图横跨在伦敦大火中间。书里偶尔才提到国王和王后。坦纳的《宪政史》只关心社会进步和政治演变,关心黑死病、印刷术的发明、火药的使用和行业协会的形成等。但书里处处可以看到,坦纳(1)在提到国王或王室成员时不得不将各种可怕的联系强加进去。其中一种就关系到印刷术的发明。

一个名叫卡克斯顿的人原本在肯特郡维尔德地区的布店当学徒,这人后来当上了伦敦市长。当时他身上带着主人留给他的二十马克前往布鲁日。这时,在秋雨绵绵的低地国家,两个来自英格兰的年轻难民正游荡在这些低地海岸的浅水中,正是那位来自肯特郡维尔德地区的成功商人拉了他们一把。这两个难民就是爱德华四世和他的弟弟理查。后来风水轮流转,爱德华回去统治英格兰,卡克斯顿也一同前往,英格兰的第一本出版物由爱德华四世的妹夫执笔,为他而写。

格兰特翻着这些书页,并惊奇地发现,没有人物描写的历史书是多么枯燥乏味。正如报纸的读者很久以前所发现的那样,人类的不幸不再是个人的不幸。一个人可能因惊骇而感到脊背发凉,但内心却丝毫不为所动。上千人死于洪灾不过是一则新闻,某个独生子溺死在池塘里不过是一个悲剧。所以坦纳先生对英国种族进步的描述值得称赞,却平淡乏味。不过,作者在进行叙述时不可避免地会掺入个人的东西。比如帕斯顿信札的摘录部分。帕斯顿家族有个习惯,就是把零零碎碎的史实当作三明治中间的那层色拉油,将诸如克莱门特在剑桥过得如何之类的问题也夹入三明治中间。要不就是描述那两个约克小男孩乔治(2)和理查在帕斯顿家族的伦敦宅邸寄住时微不足道的家庭琐事,而且他们的哥哥爱德华每天都会去看望他们。

确实,格兰特心想,他把书往床单上放了一会儿,眼睛凝视着熟视无睹的天花板,在英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哪个人能够像爱德华四世和他的弟弟理查那样,从平民生活中走出来并登上王位。或者只有后面的查理二世能够做到吧。不过,即便身处穷困潦倒、颠沛流离的逃亡生活,他仍然是国王的儿子,一个与众不同的人。而住在帕斯顿宅邸的两个小男孩不过是约克家族的幼子。在帕斯顿家族写下的信札里,他们无家可归,甚至可能毫无前途,即便情况扭转,他们也没有一丝一毫的地位。格兰特重新拿起亚马孙的历史书,想看看爱德华当时在伦敦都做了什么,结果发现他在招兵买马。“伦敦人一直偏向约克派,人们纷纷热情满怀地投入年轻的爱德华麾下。”那本历史书是这么写的。

爱德华当时十八岁,年轻有为,作为国民偶像,他正朝着第一次胜利迈进,而这样的爱德华,竟然能抽空每天去看望他年幼的弟弟。

格兰特在想,难道理查对他哥哥的一片忠心就是在这个时候形成的?

终其一生坚定不移地忠诚于兄长,对此这本历史书不仅没有否定,还对之进行了描述,以突出道德教育意义:“理查一直忠诚地陪伴着他的哥哥,一起走过风风雨雨,历经沧海桑田,直到他哥哥临终前的那一刻。但问鼎王位对他来说是个莫大的诱惑。”或者,历史读本的叙述更为简短:“他一直是爱德华的好弟弟,但是,眼见有机会成为国王时,贪婪使他硬了心肠。”

格兰特斜眼瞧了画像一眼,心里就断定历史读本说的大错特错。不管是什么让理查狠下心来,以至于到谋杀的地步,但肯定不是贪婪。难道历史读本所说的贪婪是指贪图权力?有可能,有可能。

不过,理查肯定已经拥有了凡人都渴望得到的所有权力。他是国王的弟弟,而且十分富有。与王位仅仅是一步之差,为什么能重要到让他对自己兄长的孩子痛下杀手?

这个计划完全不可思议。

他正想得出神,廷克太太带着他换洗的衣物走进来。她还带来了每日必谈的报纸摘要。廷克太太看新闻时从来不会读到第三行,除非那条新闻恰好是个谋杀案,如果遇到这种报道,她会逐字逐句地看下去,回家给廷克先生煮晚饭前会顺道买份晚报看。

此时,她正温文尔雅地谈论发生在约克郡的一起砒霜中毒开棺验尸案,直到她发现今天的早报还原封不动地放在桌上的书旁,这才收起话匣子。

“你今天哪里不舒服吗?”她关心地问。

“我很好,廷克,没问题,为什么这么问?”

“这份报纸你连翻都没翻,看来我们的小护士照顾不周。你完全不关心报纸写了些什么。”

“别担心,我恢复得越来越好,就连脾气也改善很多。我忘了看报纸是因为我一直在看历史书。你听过塔中王子的故事吗?”

“每个人都听过。”

“你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吗?”

“当然知道,趁着他们睡着时,他用枕头捂住了他们的脸。”

“谁干的?”

“他们邪恶的叔叔理查三世啊。你身体欠佳时就不要想这些事情。你应该看些美好愉快的东西。”

“你着急回去吗?廷克,如果不急,能否替我去一趟圣马丁巷?”

“不急,我有的是时间,去找哈洛德小姐吗?她六点左右才会在剧院里。”

“是的,我知道,但你可以给她留个便条,她去了以后就能看见。”

格兰特拿出便笺本和铅笔,写道:“看在上帝的分上,请帮我找一本托马斯·莫尔的《国王理查三世本纪》(3)。”

他撕下这页,折起来,在上面写上了玛塔的名字。

“你可以把它交给后台入口的老萨克斯顿,他会转交给她。”

“但愿我能到得了后台入口,那里的凳子排成一长溜呢,”廷克太太说,与其说她在发表意见,但不如说在陈述事实,“那玩意儿得没完没了演下去了。”

廷克把折起来的纸小心翼翼地收进廉价的仿皮手提包里,这个边缘破旧的手提包就和她的帽子一样,已经成为她的一部分。格兰特每年圣诞节都会赠送她一个新皮包,每个都是英国皮革加工传统工艺的精良之作,从设计到制作都令人赞赏,堪称完美,就连玛塔·哈洛德都会随身带着去布莱格饭店参加午宴。但他送出去后,就再也没见过它们了。由于廷克太太认为当铺是个比监狱还要丢脸的地方,所以他相信她不会把那些礼物拿去换钱。据格兰特估计,那些手提包还稳稳当当地放在某个抽屉里,外面还包着原来的包装纸。她有时候可能会扬扬自得地把它们拿出去给人炫耀。她或许觉得它们的价值可以使她提高身价,就像“有些陪葬品”可以使别人知道死者的身价一样。下次圣诞节时,她会打开这个破破烂烂的麻布袋,这个常年不离手的小包,往装钱的那个夹层里放些东西。她会慢慢把它用旧,当然,用在无关紧要的小东小西上面。所以最后她可能都不知道自己拿它做了什么。不过,生活中的琐碎满足,就像衣服上的闪光亮片一样,要比拥有一堆放在抽屉里的值钱玩意儿有价值多了。

廷克太太离开时,脚步声和扭动腰肢时束腰发出的咯吱声形成一支协奏曲。他的思绪回到坦纳先生的书上来,并想看看作者究竟有没有对人类产生哪怕一点点兴趣。结果他发现这很费劲。

大体上,坦纳对人类的兴趣既不是出于天性使然,也不是因为职业需要。他对人类持有偏见,不管是先天还是后天原因。格兰特费力地看着坦纳先生的统计资料,想从里面找到橡树里的国王(4),或者桅杆顶上的金雀花旗帜,或者冲锋中骑兵马镫上拖着的苏格兰高地人。不过他至少满意地从书里得知十五世纪的英国人“只在忏悔时喝水”。理查三世时代的英国劳工,似乎在英国大陆受到了优待。坦纳先生引用了同时代的一段法文资料。

法国国王不允许人们用盐,除非以垄断价格向他购买。军队从来都不劳而获,稍有不满就残酷地对待人民。葡萄园的种植者要将四分之一的收成上交给国王。所有的城镇每年都要付一笔高额年金给国王的军队。农民过着极其艰难困苦的生活。他们没有毛衣穿,穿的是粗麻布做的紧身短上衣,裤子短至膝盖上面,腿裸露在外,妇女们则全都赤着脚。

除了汤里的培根油之外,人们吃不到肉。中上阶层状况也并不好,如果受到指控,将面临私刑审问,很可能就有去无回。而在英格兰,情况却大不相同,没人可以强占他人的住房。国王不能强征税赋,也不能擅自修改法律,更不能重新立法。英国人只有在忏悔时才喝水,他们各种鸡鸭鱼肉都可以吃到,全身上下都穿着上好的毛织衣物,各种生活用品一应俱全。在没有一般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英国人不会随便遭到起诉。

格兰特似乎觉得,如果朋友刚生完第一个孩子,你手头拮据却又想前去看望,与其干坐在那里发愁火车票钱的筹集,还不如放宽心去想一想,任何一家修道院都会提供遮盖物和施舍物。昨晚伴他入眠的绿色英格兰实在有着太多的优点。

他翻了翻十五世纪的那些章节,想从里面找找跟人物有关的描述。或许只有个别地方的报道比较鲜活抢眼,能让他有所启发,就像一盏聚光灯,只照亮舞台上需要强调的地方。但令人苦恼的是,格兰特找到的故事和大家对理查三世的印象大相径庭。按照坦纳先生的说法,理查三世时期的议会其自由、进步的程度空前绝后。他想,如果因为理查三世为众人谋福祉的愿望而避谈他的个人罪行,坦纳先生这么做究竟值不值。不过,关于理查三世,坦纳先生就只谈到了这么多。除了不惜笔墨大谈历经几个世纪的帕斯顿家族史,书中对人物描写几乎惜墨如金。

他将书从胸口拿开,伸手摸到了另一本书:《瑞比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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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坦纳(1674—1735),英国主教,以搜集史料,编撰历史家词典而知名。——译者注

(2) 第三代约克公爵和塞西莉·内维尔的第三个成人的儿子,爱德华四世和理查三世的兄弟。在玫瑰战争中,他是一个重要角色,也因在莎士比亚戏剧《理查三世》中被溺死在马姆齐甜酒桶里而闻名。——译者注

(3) 亨利八世(亨利·都铎之子)任命的大法官托马斯·莫尔所著的编年史《国王理查三世本纪》,首次将理查刻画成暴君,详细记载了理查如何命人杀死了他的两个侄子。论者以为,在亨利·都铎的年代,有必要消灭前朝合法性地位的方式,便是对其施以污名化的手法。且尚无当代的第一手资料可以证明这件事,但莫尔的著作太过深入人心,以致理查三世在简介中依然被控告“篡位者”与“杀侄”的罪名。——译者注

(4) 这里出自一个典故:英国国王查理一世上了断头台后,查理二世在保王党分子的拥立下加冕为王。查理二世在一次战争中全军覆没,他只身一人逃出了城,见追兵将至,便爬到一棵古老的橡树上躲避,结果发现树上还躲了一个人,此人名叫威尔。后为了躲避追捕,理查二世常常装扮成护林人,重新回到威尔家附近的森林里,躲在橡树上。那棵橡树后来一直被称作“王家橡树”。——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