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十一点钟的时候,我把车子开下了山,在圣·伯纳迪路的普莱斯考特宾馆旁边画了斜线的停车位上停了车。我从行李箱里扯出一个装着过夜品的袋子,提着它还没走两三步,一个服务生就从我手中把袋子夺了过去,那个人下穿镶边长裤,上着白色衬衫,还系着黑色领结。

值班的店员看起来是个十足的傻瓜,他不论是对我还是对任何事情都不感兴趣。穿着一身白色亚麻西装的他打着哈欠把桌上的笔递给了我,然后目光飘到了远方,似乎还在追忆着童稚的时光。

帮我提包的服务生跟我一同搭上了一部四英尺见方的电梯来到二楼,然后又拐了个弯儿,绕过了两条走廊。我俩越走越热,那服务生打开了一扇房门,我们走了进去,里头并不宽敞:窗户对着天井,天花板角落有一处大概一个女人手帕大小的空调口,有根布条绑在风口上头微微颤抖,以此表示空调正在运行。

服务生身材高瘦,皮肤发黄,年纪估摸也不小了,表情酷酷的,就像肉冻里的鸡肉。他嘴里嚼着块口香糖,把我的包放在椅子上,抬头看了看窗户的栅栏,然后就站在那儿望着我发愣。他的眼睛有如白开水一般毫无生气。

“也许我应该要一间一美元的房间,”我说道,“这里似乎有些挤。”

“我看你能有一间房就已经很不错了,这城里已是人满为患了。”

“给咱们拿点儿姜汁,再取些杯子和冰块来吧。”我说道。

“咱们?”

“我的意思是说,你要喝的话也可以来一杯。”

他这才出了门。我脱了上衣,解下领带,然后又脱掉衬衣和汗衫,顶着门外吹进来的热风,来回踱步。我简直能从这风里嗅出铁水的味道!于是我侧着身子进了浴室——没错,这浴室就有这么小——然后把自己浸泡在也谈不上凉快的水中。等到那个高个服务生一脸倦怠地端着个托盘回来时,我才勉强喘上气来。他关上房门,我则取出一瓶黑麦威士忌。他调好了两杯酒,我们两个先是冲对方强挤出一丝笑容,然后开始饮酒。我还没放下酒杯,就感觉到脖子后头开始出汗,汗水顺着我的脊椎向下流,几乎都快流到我的袜子里了。不过我感觉舒服多了。于是,我坐在床上,眼睛打量着那个服务生。

“你能在这儿待多长时间?”

“你想干啥?”

“我想让你帮我回忆些事情。”

“我的记性可不好。”他说道。

“我可带了些钱来花。”我说,“而且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我从身后取下钱包,把里头那些看上去无精打采的一美元钞票一字儿排开。

“不好意思。”那服务生说,“我猜你是个警探吧?”

“别傻了。”我说道,“警探才不会用自己的钱玩什么把戏的。你可以说我是个侦探。”

“有意思。”他说道,“这酒让我灵泛起来了。”

我抄起一张一美元的钞票,对他说道:“试试看这玩意儿能不能让你更灵泛些。我可以把你叫作从休斯敦来的得州大个儿吗?”

“我是从阿马里洛来的。”他说道,“不过这都无所谓。你觉得我的得州口音怎么样?我不喜欢,可我总能找着爱听这口音的人。”

“继续说你的吧。”我说道,“反正又不碍事儿。”

他咧着嘴笑了笑,然后拿了那张折得好好的一美元钞票,利索地塞进他装着手表的那个裤口袋儿里。

“六月十二日星期五的时候你在干什么?”我问他道,“确切地说是傍晚和晚上的时候。”

他抿了口小酒,略一思量,又轻轻地摇了摇酒杯里的冰块,然后嘴里一边嚼口香糖,一边又喝了一口酒,回答道:“我就在这儿,上六点钟到十二点钟的班。”

“有个女的,一个苗条又漂亮的金发女郎住进店里,待了很久,然后坐夜班火车去了艾尔·巴索。我敢断定她是坐的夜班火车,因为她星期天早晨就到了艾尔·巴索。她来的时候开了一辆派卡德·克利伯牌的轿车,注册车主是克里斯特尔·格蕾丝·金斯利,地址是比弗利山庄,卡尔森街965号。她登记入住的时候也许用的就是这个名字,或许用了假名,要不然压根儿就没登记。她的车现在还停在宾馆的车库里。我想跟那个给她办理住店和离店的人谈谈。你能从中再赚得一美金——考虑一下吧!”

我从那堆钞票里取出了一张。之后,这钞票伴着沙沙的声音进了他的口袋。

“这事儿能办。”他镇静地说道。

接着,他放下了酒杯,出了房间,又把门带上。我把自己杯里的酒一饮而尽,又调了一杯。我再次步入浴室,往身上又淋了些温水,就这会儿的工夫,墙上的电话就响了。我只好挤进浴室门与床之间那块窄小的地方去接电话。

电话里传来那个得州佬的声音:“是索尼给她办的住宿登记。他上周被征召入伍了。另一个叫莱斯的服务员给她办的离店手续,他就在我旁边。”

“好的,让他上来,可以吗?”

我正玩味着第二杯酒,刚想再来一杯的时候房门被敲响了,我去开了门,只见门外站着个身材矮小的家伙,他长着一双耗子似的绿眼睛,如女孩般的嘴巴紧闭着。

他几乎是跳着舞步进了房间,站着身子望着我,一副横眉冷笑的样子。

“喝酒吗?”

“好啊。”他冷冰冰地说道。接着,他就给自己满上一杯酒,还掺了点儿姜汁,马上又一口喝下去。然后,他往嘴里塞了根烟,用光滑的嘴唇夹住,从口袋里掏出火柴,顺势点燃。他吐了口烟,继续直直地看着我。他用眼角余光看了看床上那堆钞票,但没有直视。他的衬衫口袋上缝的不是号码,而是“领班”二字。

“你就是莱斯?”我问他。

“不,”他停顿了一会儿,“我们这儿不欢迎探子。”他又补充说道:“我们这儿一个探子也没有,而且也不想跟受雇于别人的探子打交道。”

“谢谢,”我说道,“那就这样吧。”

“啥?”那小嘴儿又不悦地拧巴了一下。

“你走吧。”我说道。

“我还以为你想见我呢。”他冷笑着说。

“你是服务生的领班?”

“正是。”

“我想请你喝杯酒,还想给你一块钱,拿着吧。”我拿了张钱给他,“谢谢你上来一趟。”

他接过钞票,然后装进口袋里头,一句谢谢也没说。不过他仍然待在这里,烟从他鼻孔里冒出来,眼睛奸诈刻薄地望着我。

“这里可是我说了算。”他说道。

“那也仅限于你能够应付得了的地盘,”我说道,“而那恰恰是有限的。你酒也喝了,钱也拿了,滚蛋吧。”

他僵硬地耸了耸肩,转了个身,一声不响地从我的房间里溜了出去。

大概过了四分钟,门外又传来敲门声,只是声音轻了很多。那个高个儿服务生满脸堆笑地走了进来。我从他身边走开,又一次坐在床上。

“我猜你不喜欢莱斯,是吧?”

“是不大喜欢。他还满意吗?”

“应该吧。你知道这些领班的,他们什么事都想分一杯羹。没准儿你可以管我叫莱斯,马洛先生。”

“这么说是你给她办离店手续的?”

“没呢,我逗你玩儿的。她根本就没在前台登记。可我记得那辆派卡德汽车,她给了我一美金让我帮她停好车,还要在她上火车之前替她照看好行李。她在这儿吃了晚餐。在我们这个小镇,一美金可是会让人对你念念不忘的。我还听说,那辆车子在这里停了很长一段时间了。”

“她当时是一身什么打扮?”

“她穿着个黑白相间的外套,以白色为主,头上戴着巴拿马凉帽,上头有个黑白双色的飘带。如你所说,她是个漂亮的金发太太。之后,她搭了个的士去火车站了,还是我帮她放的行李,那些行李上头写着她名字的缩写,不过抱歉的是,我记不得那些字母了。”

“你记不得这些倒让我如释重负了,”我说,“不然就有些过犹不及了。来喝杯酒吧。她多大年纪?”

他刷了刷另一个酒杯,然后给自己马马虎虎地调了一杯酒。

“这些年,要想看出一个女人的年龄可不是件容易事,”他说道,“不过我觉得她大概有三十岁,可能多点儿,可能少点儿。”

我从上衣口袋里翻出克里斯特尔和莱弗利在海滩上的快照,递给他。

他仔细地看了看照片,又放远了点儿继续瞧了瞧,然后闭上了眼睛。

“你说的话又不会成为什么呈堂证供。”我说。

他点了点头,说道:“我可不想去法庭呢。这些金发女郎长得都差不多,只是稍稍变变衣服,或者转换下摄影光线,要不就是改改妆容,然后就变得大不一样了。”他犹豫了一会儿,又盯着那张快照发愣。

“有什么不对劲吗?”我问道。

“我在想这照片上的男人。他和这事儿有关系吗?”

“继续说下去。”我说。

“我记得这男的跟她在大堂里说过几句话,还跟她一起吃了晚餐。他是个高大的美男子,身姿矫健,像个轻量级拳手。他还跟她一起进了出租车。”

“你能肯定吗?”

他朝床上的那堆钞票看了一眼。

“好吧,你想要多少?”

他身子一下子僵直了起来,接着放下照片,从口袋里掏出那两张都已经折好的钞票丢到了床上。

“谢谢你的酒。”他说,“现在,见你的鬼去吧!”他开始往门外走。

“喔,坐下来嘛,别发火呀!”我嚷嚷着说。

他坐下身来,眼神僵硬地盯着我。

“别一副乡巴佬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我说道,“我跟宾馆服务生打交道可不是一天两天了。要是我遇到个开不起玩笑的服务生,没关系。不过我可不会蠢到看不出谁是开不起玩笑的。”

他渐露笑容,赶紧点了点头。然后,他再次拿起那张快照,又从照片上沿悄悄打量着我。

“照片上的男的还挺像他本人的。”他说道,“比这女的看上去像多了。关于这男人,还有件小事让我对他记忆尤深。我察觉到,那女的似乎不大乐意跟他在大堂这种大庭广众的地方见面。”

我略一思索,觉得这话没多大意义。因为他可能是迟到了,或者前一次约会放过她鸽子。我说道:

“这里头是有原因的。你注意到那位太太戴着什么样的首饰吗?比如戒指、耳坠或是任何看上去惹眼或者值钱的玩意儿吗?”

他说他当时没有注意。

“那她是长发还是短发?直发、鬈发还是波波头?天生的金黄色头发还是染的黄头发?”

他笑着说:“见鬼,马洛先生,这最后一点你让人怎么看得出来?即便是天生的,她们也宁愿把它弄浅些。至于其他的嘛,我印象里她的头发很长,还很直,头发下边儿还有些弯曲,就像时下女人们喜欢的样式一样,不过我也有可能记错。”他又瞧了瞧那张快照,“照片上她把头发扎在后面,你什么也看不出来。”

“是啊,”我说,“我之所以要问你,是想看看你有没有言过其实。对一个目击者来说,看到的细节太多跟什么都没看见一样,不足置信,因为将近有一半的故事都是他自己编出来的。考虑到当时的情况,你看到的那些刚刚好,所以非常感谢你。”

我还是把那两美金还给了他,并且又添了一张五美金钞票。他向我道了声谢,饮完酒就悄悄走了。我把自己的酒喝完,又去冲了冲凉,想着在这破地方睡觉还不如开车回家去。于是我又穿上了衬衣和上衣,提着包下了楼。

大厅里只有那个耗子似的红头发领班。我带着行李走到前台,可他却没有过来帮我提包。这蠢家伙先前拿了我两块钱,现在连看都没看我一眼。

“花两块钱在这鬼地方过夜,”我说道,“还不如清清爽爽地在大街上睡觉呢!”

那服务生打了个哈欠,有些反应迟钝地高声说:“到了凌晨三点钟,这儿就变得很凉快啦,之后一直到八点,甚至是九点钟也还蛮不错的。”

我用手擦了擦脖颈,然后晃晃悠悠地上了车。虽然已是午夜时分,我的车座居然还很烫。

到家的时候大约是两点四十五分了,整个好莱坞清爽得就像个冰柜,就连帕萨迪纳也能感觉到这股凉快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