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的城堡前,繁茂的榆树林中,有一处绿草茵茵的球场。清晨时分,花匠就已经用石磙将草坪修整过,清理掉了一些雏菊,用水粉将草坪上原有的场地线重划一遍,在网柱之间紧紧地绷上弹力十足的新球网。男管家从附近的村子里带来一个硬纸盒,里面静静地躺着十二个雪白的球,摸上去毛茸茸的,很轻,没有使用过,每一个都包在一张透明纸里,宛如珍贵的水果一般。

时间是下午五点左右。午后的阳光在各处打瞌睡,懒懒地照在草坪上,照在树干上,透过树叶静静地洒在球场上。球场上这时已经热闹起来了。打球的人有四个:上校本人(城堡的主人),麦戈尔太太,上校的儿子弗兰克,还有儿子的大学同学辛普森。

一个人的打球动作,和他相对安静时的写字动作一样,能说明其人许多情况。上校击球时迟钝呆板,满是横肉的脸上神情紧张,那模样仿佛他刚刚把翘在嘴唇上方的灰色大胡子从嘴里吐了出来。天气很热,他却没有解开衬衫的领子。发球时,他两腿分开,死死地扎在地上,两腿宛如两根白色的柱子。从以上这些方方面面可得出结论:首先,他从来不是一个打网球的好手;其次,他是一个死板、守旧、固执的人,偶尔还会怒气冲冲,大发雷霆。说来也是,只要他把球打进杜鹃花丛中,就会从牙缝里发出一声短短的咒骂,或者睁大他那双鱼一般的眼睛瞪着球拍,好像球拍不争气,出了此等失误,不可原谅。辛普森碰巧和他搭档,这个瘦骨嶙峋的金发年轻人,眼睛长得温顺,眼神却显得迷乱,在夹鼻眼镜后面眨巴闪动时,就像一对有气无力的蝴蝶在扑腾。要是因他出错而失分,上校当然不会发火,但他还是尽其所能好好打。然而,不管辛普森打得多么卖力,也不管他如何东奔西跳,他就是打不出一个好球。他觉得自己好像从两腿之间裂开了,都怪自己不争气,击球击不到点子上。他甚至觉得手里握着的不是打球的工具,不是琥珀色的羊肠线精巧细致地组合起来绷在准确计算的框架上、一敲嗡嗡发响的球拍,而是一根蠢笨的干木棍。只要一接球,球拍就发出一声痛苦的爆裂响,球便弹出去,不是落到网底,便是飞进灌木丛,甚至还能设法击落麦戈尔先生圆脑袋上的草帽。麦戈尔先生站在球场边上,兴趣不大地观战。他的年轻妻子莫林和脚步轻快、身手敏捷的弗兰克击败了两个汗流浃背的对手。

麦戈尔是一位资深的艺术鉴赏家、藏品修复家、珍品复制家,能用现代的画布复原年代久远的画作。他眼中的世界不过是用劣质的颜料涂画在轻薄画布上的一间简陋书房,所以他向来是一个怀着好奇心独立世外的观察家,引起他的注意有时候还是很容易的。假如他注意了球场上的情况,他可能会得出结论:高个子、黑头发、爱热闹的莫林日子过得无忧无虑,如同她现在打球也打得无忧无虑一样。弗兰克日子过得安逸,如同他能把最难接的球优雅轻松地回过去一样。不过,正如书法到大简之境常常能愚弄算命先生一样,这对一身白衣的球场搭档实际上表现出的只是莫林打得软弱无力,一副娇滴滴的样子,弗兰克则尽量不使劲击球,他不停地提醒自己这是在他父亲的花园里打球消遣,而不是参加大学联赛。他迎着球移动,毫不费力,击出的长球让人感到他体格的完美。每一个动作都好像是在画一个完整的圆,即使画到中点时,圆变成了球的线性飞行,那看不见的继续画圆的动作仍然可以通过手的运动立刻感觉到,然后沿着肌肉一路上去传到两肩。也正是这延伸了的一点内力使击球达到了完美。一丝冷静的微笑挂在他刮得干干净净的棕黑脸膛上,洁白无瑕的牙齿一闪一闪。他总是踮着脚尖跃起,挥动裸露的小臂,看不出明显用力的样子。丰满的弧度带着电一般的力量,只听球拍的弦上发出一声特有弹力的清脆响,球便反弹回去。

弗兰克是当天上午和他的朋友来到城堡度假的,来了后发现麦戈尔夫妇也来了。他早就认识他们,也知道他们已经在城堡里做客一个多月了。上校有个高贵的爱好,对油画如痴如狂。所以对于麦戈尔先生的外裔血统、不爱社交的脾气和缺乏幽默感,上校一概不予计较,只求得到这位著名艺术专家的帮助,帮他寻访价值连城的传世名作。上校最新收藏的传世名作是由卢西亚尼(1)创作的一幅女人肖像,是他花了大价钱从麦戈尔那里买来的。

上校讲究礼仪,麦戈尔的妻子对此非常熟悉,所以今天在她的坚持下麦戈尔便没有穿他一贯穿的长袍外套,换上了一套素色的夏装。但就是这样,还是没有通过城堡主人的审核:他的衬衣浆过了,上面有珍珠纽扣,这东西显然是不合适的。还有其他不太合适的地方,比如黄中带红的半长筒靴,还有卷起来的裤腿——已故的那位国王有一次要过马路,马路中间有几个小水坑,他就卷起裤腿过去了,立即成了流行时尚。再就是他的那顶旧草帽,帽边像被狗啃了一般,麦戈尔的灰白卷发从后面支楞出来,看上去也不是特别雅观。他的脸长得尖嘴猴腮,嘴往前凸出,鼻子和嘴之间间距很大,脸上皱纹纵横交错,以至于看他的脸如同看一只手掌一样。他看着球在网上飞来飞去,一对小小的绿眼睛左一瞟,右一瞟。球落网不飞了,他的眼睛就停止转动,懒懒地眨一眨。球场上三个人穿着法兰绒裤子,白光闪动,另一个穿着活泼的短裙,在明媚的阳光和青翠的树木衬托下,分外好看。不过,我们已经说过了,麦戈尔先生认为造物主和他研究了四十年的画家相比,不过是个二流的模仿者而已。

这期间弗兰克和莫林已经连赢了五局,正要拿下第六局。现在是弗兰克发球,只见他左手把球高高抛起,身子大幅度后倾,眼看就要倒翻过去了,就在这时他突然一个大幅度的拱起,往前猛地一冲,球拍一闪,斜着朝球一击。球疾驰过网,像一道白色的闪电跳过辛普森。辛普森侧过头,无可奈何地看了一眼。

“好了,就到这里吧。”上校说道。

辛普森觉得如释重负,解脱了。他打得不好,自觉羞愧,不好意思表现出对打球特别热情。一想到自己对莫林那么倾心,便越发为打不好球而羞愧了。几个打球的人按惯例互相鞠躬,莫林在整理自己裸肩上的背带时回眸一笑。她丈夫也不介意,继续鼓掌。

“我们得来一场单打比赛。”上校说,兴致勃勃地拍拍儿子的背。他儿子露齿一笑,穿上了他的白色运动服。这衣服是俱乐部的统一服装,白底红条,一侧上印着一个紫罗兰色的徽标。

“茶!”莫林喊道,“我渴死了,给我茶。”

大家都移到一棵大榆树的树荫里,男管家和穿着黑白相间衣服的女仆已经在树下摆好了一张折叠桌子。桌上有茶,颜色深得像慕尼黑啤酒;有三明治,黄瓜片摆好在没有硬皮的长方形面包片上;有一块黑黝黝的蛋糕,上面缀着褐色的葡萄干;还有抹了奶油的大草莓。另外有三四个陶罐,装着不含酒精的姜汁饮料。

“想当年,”上校沉重地把身子一低,舒舒服服躺进一张帆布折叠椅里,开始说起来,“我们喜欢真正剧烈的英式运动,像橄榄球、板球、打猎等。如今的运动都多少受了国外的影响,有点像皮包骨头的瘦腿一般。我极力主张玩男子擒拿格斗,吃流油的肉,晚上一瓶葡萄酒。但这并不妨碍我……”他拿出一把小梳子,一边梳他的大胡子,一边总结道,“并不妨碍我喜欢结实的老油画。老油画的光泽和葡萄酒的光泽一样令人开心。”

“顺便说一下,上校,《威尼斯女郎》已经挂好了。”麦戈尔说道,声音沉闷单调,说着把帽子取下放在椅子一旁的草地上,摸摸他的秃头顶。那头顶秃得活像裸露的膝盖,周围倒还有一圈又脏又乱的浓密卷发。“我选了画廊里光线最好的地方。画上方还装了盏灯。你不妨过去看看。”

上校闪闪发光的眼睛依次看看他儿子,看看局促不安的辛普森,看看莫林。她喝了一口热茶,做个鬼脸笑起来。

“我亲爱的辛普森,”他一声断喝,瞄上了他选中的猎物,“你还没见过它!原谅我把你和你的三明治分开,我的朋友,可是我觉得一定要让你看看我那幅新油画。行家们看了都快发疯了。走吧!当然,弗兰克我是不敢请的了。”

弗兰克快活地欠欠身。“你说对了,父亲。我见画就烦。”

“我们马上就回来,麦戈尔太太。”上校说着站起身。辛普森也站起身来,上校对他说:“当心,你要踩着瓶子了。准备好好见识见识美吧。”

三人穿过阳光和煦的草坪,朝屋里走去。弗兰克望着他们的背影,眯起眼睛,又朝下看看麦戈尔先生扔在椅子旁草地上的帽子(帽子把发白的底面展现给上帝,展现给蓝天,展现给太阳,帽底的正中央有一团黑乎乎的油渍,就在一家维也纳帽店的印记上面),然后转向莫林,说了几句肯定会让不明就里的读者大吃一惊的话。莫林坐在一张矮矮的扶手椅里,全身盖着阳光抖动的发卷。她把金黄色的球拍弦压在额头上,一听弗兰克的话,脸色一下子变老了,也变得严厉起来。只听弗兰克说道:“就现在吧,莫林。我们该作出决定了……”

麦戈尔和上校,就像两个卫兵一样,领着辛普森进了一个凉爽宽敞的大厅。厅里的四面墙上油画闪闪发光,也没什么家具,只有一张光滑的椭圆形黑木桌子立在厅中央,四条桌子腿映在镜子一般的胡桃木地板上。麦戈尔和上校把他们的囚犯领到一面巨幅油画前,画装在不透明的镀金画框里。两人停了下来,上校两手插进衣袋,麦戈尔沉思着从鼻孔里掏出一些灰色的干粉状东西,放在指间轻轻揉搓一阵,然后随手扔出去。

这幅油画的确非常好。卢西亚尼用半身像来表现威尼斯女郎的美,背景是温暖的黑色。玫瑰色的衣服里露出她漂亮的深色脖子,耳朵下面是格外柔嫩的肌肤。她的樱桃色斗篷缀着灰色猞猁皮的边,正从左肩上滑下来。右手修长的手指展开了两根,好像正要整理滑落下来的斗篷毛边,但突然间愣住不动了,淡褐色的纯黑眼睛一动不动,呆呆地从画布上看下来。她的左手手腕上缠着细棉布,如白色的波纹一般,手里提着一篮黄色的水果。她的深栗色的头发高高盘起,窄窄的花冠头饰在头顶上闪闪发光。左边是黑色背景,加进一处直角的大开口,直接通向暮色的天空,天空中晚云密布,透出一道青绿色的缝隙。

不过让辛普森怦然心动的既不是那些细微之处惊人的色彩明暗对比,也不是整个画面深色的温暖感。他怦然心动另有原因。他头轻轻一侧,脸顿时涨得通红,说道:“上帝啊,她太像……”

“太像我的妻子了。”麦戈尔替他说完,声音呆板,随手扔着他从鼻孔里掏出的干粉状东西。

“太奇妙了,不可思议,”辛普森低声说道,头又偏向另一侧,“不可思议……”

“塞巴斯蒂亚诺·卢西亚尼,”上校说道,心满意足地眯起眼睛,“于十五世纪末生于威尼斯,十六世纪中叶死于罗马。他的老师是贝利尼(2)和乔尔乔内(3),他的对头是米开朗琪罗和拉斐尔。可以看出,他在作品中综合了米开朗琪罗的力量和拉斐尔的柔婉。他不怎么喜欢拉斐尔,这不假,也不是职业虚荣心的问题——传说我们这位艺术家迷上了一位名叫玛格丽特的罗马女子,这女子后来以‘弗娜芮纳’之名著称。(4)他去世前十五年,信了教,从教皇克雷芒七世那里接受了一项简单而又报酬丰厚的职位,从此后便作为塞巴斯蒂亚诺·德尔·皮翁博教士闻名于世。‘皮翁博’是‘铅’的意思,因为他的任务之一就是把巨大的铅印打在罗马教廷愤怒的公牛身上。他是个放荡的教士,喜欢闹宴痛饮,好写个没什么特色的十四行诗。不过作为画家,他可是登峰造极了……”

上校朝辛普森飞快地瞥了一眼,看来还算满意,这幅画给他这位一言不发的客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然而还得再次强调,辛普森,正如他不惯于对着艺术品沉思默想一样,当然不可能全面欣赏上校对塞巴斯蒂亚诺·德尔·皮翁博如数家珍的了解。令他着迷的只有一件事情——当然美妙的色彩对他的视觉神经产生的纯生理影响除外——这就是他一进来就注意到画上的女士太像莫林。即便是他第一次看见莫林,也能看出二者的惊人相似。画上引人注目的是威尼斯女郎的脸——光滑的额头,仿佛沐浴在隐隐发亮的橄榄色月光中,全黑的眼睛,轻轻合拢的嘴唇上挂着静静等待的神情——这让他清晰地看到了另外那个莫林实实在在的美,看见她笑声不断,看见她眯起了眼睛,眼珠动来动去,不停地和阳光搏斗;球滚进灌木丛里不见了,她用球拍拨开沙沙作响的树叶去寻找,这时阳光明亮的斑点便滑过她的白色连衣裙。

辛普森利用英国主人允许客人自由活动的习俗,没有回到茶桌上,而是穿过花园,来到星形花坛一带,很快在一条公园林荫道上迷了路。林荫道上的阴影像棋盘一般,到处是蕨类植物和烂树叶的气味。高大的树木太老了,树枝不得不用生了锈的架子支撑着,于是树枝实实沉沉地拱起来,像是拄着铁拐杖的巨人。

“上帝,多美妙的画啊!”辛普森又低声说道。他不紧不慢地走着,挥动球拍,又俯下身,橡胶鞋底啪啪轻响。现在给他画个像必定清晰:瘦高个,淡红色的头发,穿着有褶皱的白裤子,和后襟上有带子的宽松灰夹克。也可以仔细关注他那纽扣一样的鼻子,长着雀斑,上面架着轻薄型的无边夹鼻眼镜。眼睛视力不好,目光有点迷乱,突出的脑门上也有雀斑,颧骨和脖子被夏天的太阳晒红了。

他现在是大学二年级的学生,生活节俭,正在用功修神学课程。他和弗兰克成为好朋友,不仅仅是因为命运把他二人分在了同一套公寓里(公寓里有两个卧室和一个公用的起居室),而且,最重要的是,他这个人,和大多数意志薄弱、缺乏自信、有暗恋毛病的人一样,会不由自主地粘上一个样样都光鲜强大的人——那牙齿,那肌肉,那表现为意志力的心灵,和身体一样壮。正因为有如此坚强的意志力,弗兰克,他那所大学的骄傲,划过赛艇,夹着橄榄球飞越赛场。他知道怎样一拳准准地击在下巴尖上,那地方有一块可笑的骨头,和肘部一样,打得准的话,一击就可以让对手睡倒在地。这个出类拔萃、人见人爱的弗兰克,发现和软弱笨拙的辛普森交朋友,可以极大地满足他的虚荣心。顺便说一下,辛普森知道些弗兰克不对其他朋友透露的事情。其他朋友只知道弗兰克是个优秀的运动员、热情洋溢的小伙子,偶尔听了关于弗兰克的任何谣传根本不会理睬的。原来是有传闻的,说弗兰克画画得非同一般地好,只是从来不向任何人展示他的画作。他从不谈论艺术,唱歌、痛饮、狂欢倒是随叫随到,不过突然间会有奇怪的阴云笼罩了他的情绪,这种时候他就要么离开他的房间,要么不让任何人进去,只有他的室友,事事不如他的辛普森,可以看见他在干什么。弗兰克在心情不好、与世隔绝的这两三天里创作的东西,既没有藏起来,也没有销毁,过后他好像要痛改前非似的,又变成了原来那个乐呵简单的他。仅有那么一次,他把他的情况吐露给了辛普森。

“你看,”他说道,皱起了平时无忧无虑的前额,用力将烟灰磕出烟斗,“我觉得艺术里,尤其是绘画里,有些东西太柔弱,不健康,不值得身强力壮的男子汉涉足。我尽力同这个恶魔搏斗,因为我知道它能把人给彻底毁了。我要是完全屈服于它,那就没有了有条不紊的平静生活,没有了常人的大喜大悲,没有了运动中的那些准确规则。运动要是没有规则,那就失去灵魂了。我就注定会陷入无穷无尽的混乱和烦恼之中,天知道会是个什么样子。我将备受折磨,至死方休。我将变成像我在切尔西遇到的那种失意倒霉家伙一样的人。那些自负才智却一事无成的笨蛋,留着长发,穿着丝绒夹克衫——苦恼,软弱,只迷恋着手里那块黏糊糊的调色板……”

不过那恶魔肯定威力超凡。冬季学期一结束,弗兰克没跟他父亲讲一个字,便坐三等火车去了意大利(这让他父亲深深伤心)。一个月后他直接回了学校,晒黑了,兴高采烈,好像一劳永逸地摆脱了艺术创作的烦人高烧似的。

后来就到暑假了,他邀请辛普森到他父亲的城堡里住几天,辛普森满口感谢着接受了邀请。原来辛普森正为回老家的事发愁,往常都要回到老家那个宁静的北方小镇,那一带每个月都会发生点可怕的犯罪案件;还要去看望做教区牧师的父亲。他父亲是个和蔼可亲、与世无争的人,但神志完全失常,只管弹竖琴,在自己的屋里钻研高深学问,不管他教区里的众教徒。

只要是美,不管它是独具色彩的夕阳,容光焕发的脸,还是一件艺术作品,都会让我们不知不觉地回望我们个人的过去,把我们自己和我们的内心世界与展现在我们面前可望却不可即的美相提并论。这也就是辛普森之所以浮想联翩的原因。那位穿着细棉布和丝绒衣服、死去很久的威尼斯女郎在他眼前复活了,当他踩着小径上紫罗兰色的泥土缓缓行走时,他想起了他和弗兰克的友谊,想起了他父亲的竖琴,想起了他自己一事无成、闷闷不乐的年轻时代。幽远的树林寂静无声,时不时传来一声树枝的噼啪轻响,不知是谁碰的。一只红色的松鼠顺着一截树干疾跑下来,翘着绒毛浓密的尾巴跑到附近的一截树干跟前,又顺着树干飞快地爬上去。阳光轻柔地照在枝叶之间,蚊子在阳光里环绕,像金黄色的灰尘。一只大黄蜂卷入一株羊齿草厚重的花边中,已经嗡嗡地唱起了更为孤独的晚歌。

辛普森在一条长凳上坐了下来,凳子上有溅上的鸟粪干了后留下的白色痕迹。他弓起背,把尖尖的胳膊肘支在膝盖上。他从小就受到幻听的折磨,这时他觉得幻觉又开始了。当他在草地上,或者像现在这样在暮色将至的寂静林中,他都会不由自主地疑惑:透过寂静,他可能听到整个庞大的世界穿越而来,带着音调优美的口哨声;又听到遥远的城市中嘈杂喧闹的声音,海浪沉重拍打的声音,沙漠上空电线歌唱的声音。渐渐地,他的听力在他的思维引导下,开始认真地辨别这些声音。他能听见火车突突慢行的声音,即使铁轨可能在十几英里开外。然后是车轮的叮当声和刺耳的摩擦声——随着他迟钝的听力变得敏锐起来——又听见乘客的说话声、咳嗽声和笑声,他们翻报纸的沙沙声,最后,完全陷入他的声音海市蜃楼之中,甚至能清清楚楚地听见乘客们的心跳,那心跳渐次加强,滚滚而来,嗡嗡声,叮当声,震得辛普森两耳发聋。他打个冷战,睁开眼睛,明白了,原来那扑通扑通的沉重声音是他自己的心跳。

“卢加诺(5)、科莫(6)、威尼斯……”他喃喃自语,在寂静无声的榛子树下的长凳上坐了下来,立即听到阳光明媚的小镇上隐隐的泼水声,接着,更近一点,铃儿的叮当声,鸽子翅上的哨声,像莫林那样高调门的笑声,还有看不见的过往行人永不停歇的沙沙脚步声。他想停住不听了,可他的听力,像滚滚洪流,一发不可收。又过了片刻,他还是停不住他那非同寻常的投入,不但听见了行人的脚步声,还听见了他们的心跳声。成千上万颗心在膨胀,在轰轰作响。这时辛普森完全恢复了意识,这才明白过来,原来所有这些声音,所有这些心跳,都集中在他自己的狂乱心跳上。

他抬起头来。一阵微风如丝巾一般拂过林荫道。金黄的阳光分外柔和。

面带无力的笑容,他站了起来,忘记了放在长凳上的球拍。他朝房子那边走去,到更衣进餐的时候了。

“可是现在穿毛皮大衣太热了!不,上校,这是猫皮的。说真的,我那个威尼斯对手穿的东西更昂贵。不过我们的颜色是一样的,不是吗?简言之,完美的相似。”

“我要是有那胆量的话,就给你涂上清漆做衣服,再把卢西亚尼的那幅画送到阁楼上去。”上校礼貌地反驳道。上校尽管严守规矩,但不反对挑逗像莫林这样的美女来一番调情舌战。

“那样的话,我就笑破肚子了。”她避开了挑逗的话题。

“麦戈尔太太,我担心我们家给你做背景,显得太寒酸了。”弗兰克说道,孩子般大大地咧着嘴笑笑,“我们是跟不上时代的人,粗俗,还自鸣得意。如果你丈夫穿上一副盔甲……”

“无聊,”麦戈尔说道,“画上要体现古代风俗很容易,和表现色彩一样容易,按按上眼皮就行。有时我让自己尽情想象,今天的世界,我们的机器,我们的时尚,四五百年后出现在我们的子孙后代眼前,会是个什么样子。我向你保证,我现在就觉得自己就像文艺复兴时期的修士一般古老。”

“亲爱的辛普森先生,再来点酒。”上校递过酒来。

局促寡言的辛普森坐在麦戈尔先生和麦戈尔太太之间。第二道菜上来时,他本该用小叉子的,却过早地用起了大叉子,结果荤菜上来时,他就只有小叉子和大餐刀了。现在他要将大小不一的刀叉配合使用,其中一只手显得力道不够。当主菜再次传递时,他克服了紧张情绪,结果发现只有他还在吃,别人都在耐心等待他吃完。他慌乱起来,推开盛得满满的盘子,差点儿打翻了水杯,脸也慢慢红起来。其实吃饭期间他已经脸红过好几回了,并不是因为他真的于心有愧,而是因为他在想自己怎么会无缘无故地脸红。接着粉红的血色涌上脸颊,涌上额头,连脖子都红了。要让这种不明不白、恼人的热辣辣红晕停下来,如同要把露出云雾的太阳拉回云里去一样绝无可能。这份尴尬刚开始的时候,他故意掉了一次餐巾,可是当捡起餐巾抬起头时,他变成了一道吓人的风景:脖子红得随时会烧着他浆过的硬领。另一次他试图打退这无声无息的火热波浪朝他发起的猛攻,便向莫林提了个问题——问她喜欢不喜欢打草地网球——可是莫林呢,唉,并没有听见他说的话,便问他刚刚说了什么。这么一来,辛普森便重复了他那个愚蠢的问题,随即脸红得快要流泪了。这时莫林发了善心,扭头说起了别的话题。

事实上,他就坐在她的旁边,能感到她脸颊和肩膀上的温热。那肩头,就像那幅画像里的一样,滑落下来一片灰色的皮草,她好像要伸手拉上去,却因为辛普森问了问题而停了下来。她伸出修长的手指搓弄,让他心里充满了柔情,以至于酒杯透明的闪光里闪出了他眼里的泪光。他一直在想象,环形的餐桌是座灯光明亮的小岛,在缓缓旋转,不知漂向哪里,轻轻地带走了坐在它周围的人。透过敞开的落地窗可以看见,远处是柱状的台阶栏杆扶手,蓝色夜空的气息令人窒息。莫林的鼻孔吸入这样的夜晚空气,她那双柔和的乌黑眼睛掠过一张又一张脸,目光里一直没有笑意。即使笑意隐隐抬起了她没有涂红的温柔嘴角,目光仍然严肃。她的脸依然隐在有点黑的暗影里,只有额头沐浴在光滑的灯光下。她说了些愚蠢可笑的事情。每个人都笑了,葡萄酒也让上校添了一点好看的红晕。麦戈尔正在削苹果,像猴子一样用手掌转动苹果。因为用力,他的小脸皱了起来,一圈灰头发像个光环一般闪动。银刀紧紧攥在他那只多毛的黑拳头里,削下一圈又一圈红黄相间的苹果皮。辛普森看不见弗兰克的脸,因为他们之间立着亮光闪闪的花瓶,里面插着一束鲜艳怒放的大丽花。

晚餐在葡萄酒和咖啡中结束,饭后上校、莫林和弗兰克坐下来打桥牌,另外两个人不打牌,于是他们设了个明手牌来打。

那位名画老补手出去了,两膝向外弯曲,走到暗下来的露台上。辛普森跟了出来,觉得莫林的温热在他身后渐渐远去。

麦戈尔哼了一声,舒舒服服地坐在栏杆扶手附近的藤椅上,递给辛普森一支香烟。辛普森斜靠在栏杆上,笨拙地点燃了烟,眯起眼睛,两个脸蛋鼓了起来。

“我猜你喜欢德尔·皮翁博那老风流鬼的威尼斯女郎,”麦戈尔说道,往黑暗处吐出一口玫瑰色的烟。

“很喜欢,”辛普森答道,接着又说,“当然,我对绘画可是一窍不通……”

“通不通都一样,反正你喜欢,”麦戈尔点点头,“很好,那是通向理解的第一步。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一辈子全奉献给了画。”

“她看起来绝对真实,”辛普森沉思着说,“足以让人相信有关肖像的神秘故事都是真的了。我在哪里读过一个故事,说某个国王从画上走了下来,接着马上……”

麦戈尔发出一声不太感兴趣的冷笑。“那当然是胡说!不过另一种现象的确存在——可以说与走下画来恰恰相反。”

辛普森瞥了他一眼。在昏暗的夜色里,麦戈尔硬领衬衫的前襟鼓了起来,像个发白的小驼背。香烟头上的小火点像深红色的松果,从下面照亮了他满是皱纹的小脸。他喝了很多红酒,看样子有心情说话。

“听我说是怎么回事,”麦戈尔不慌不忙地往下说,“不是要请画上的人物走下画框,而是要想象某人设法进入画中,身临其境。你觉得好笑,是吗?但我已经做过很多次了。我有幸参观了欧洲所有的艺术博物馆,从海牙到彼得堡,从伦敦到马德里。我要是发现了一幅我特别喜欢的画,就会直接站在它前面,集中我所有的意志力于一念:进入画中。当然了,那是一种怪异的感觉。我觉得像是早期传教士马上要走出他乘坐的小帆船,下到水面上一般。可是接下来我得到了多大的福气啊!比方说,我站在一幅佛兰德斯(7)油画前,画以圣家族(8)为中心主题,背景是流畅清澈的自然风景。你知道的,这样的自然风景中有一条白蛇一般弯弯曲曲的路,还有苍翠的小山。到最后,我会一头扎入其中。我摆脱了真实的生活,进入画中。一种超自然的神奇感觉!凉爽宁静的空气中弥漫着蜡与香烛的气味。我成为这幅画的有机部分,画中我周围的一切都活了起来。路上影影绰绰的朝圣者开始移动。圣母马利亚用极快的佛兰德斯语说着什么。风荡过常见的花,朵朵白云滑过天空……不过这样的快乐没有持续很久。我会感觉到我轻轻地凝结起来,与画布黏合在一起,融化在薄薄的一层油画颜料里。这时我会紧紧闭上眼睛,用尽全身力气把自己同画撕扯开来,然后跳到画外。还会有一声扑通轻响,就像你从污泥里抽出脚时发出的响声一样。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地板上,上方挂着一幅光鲜照人却没有生命的画。”

辛普森听得很专心,也有点难为情。麦戈尔停下来时,他惊了一下,几乎令人觉察不出来,然后四下看看。一切都和原先一样。露台下面,花园呼吸着夜色,透过玻璃门可以看见灯光昏暗的餐厅。远处,透过另一扇打开的门,可以看见起居室明亮的一角,有三个打牌的人影。麦戈尔刚才讲的事情多么奇怪啊!……

“你听懂了,对吧,”他继续说道,抖落鳞状的烟灰,“要是不跳出来,再过片刻,画就把我永远吸进去了。我会沉入它的深处,住在它的风景里,要么吓得发软,没有力气返回现实世界,也没有力气穿透新的空间。我会胶合在画里的一个人物身上,成为弗兰克刚才说的落伍的古代人。可是,尽管有这样的风险,我还是一次又一次地没扛住诱惑……唉,我的朋友,我爱上了各种画上的圣母!我记得我的第一次热恋——圣母头上有一道蔚蓝色的光环,出自拉斐尔的精美手笔……离她远远的一边,两个男人站在一根圆柱旁,平静地交谈着。我偷听他们的谈话——他们在讨论一柄匕首的价值……不过所有圣母画中最迷人的还是伯纳迪诺·卢伊尼(9)画的那一幅。卢伊尼的所有画作都有马焦雷湖(10)的宁静与精美,他就出生在马焦雷湖畔。大师中最精湛的大师。他的名字甚至产生了一个新的形容词——卢伊尼式的。他画得最好的圣母眼睛细长,慈目低垂,她的衣服上有淡蓝色、玫瑰红和雾蒙蒙的橘黄色。一团虚幻的、波纹滚滚的雾环绕在她的眉头,也环绕在她那个长着淡红色头发的婴儿眉头。孩子朝她举起一个颜色很淡的苹果,她垂下温柔细长的眼睛看着苹果……卢伊尼式的眼睛……上帝,我把那双眼睛一通狂吻……”

麦戈尔沉默下来,薄薄的嘴唇上露出一丝做梦般的微笑,闪在香烟的亮光里。辛普森屏住呼吸,又像以往一样,觉得自己缓缓地滑了出去,滑进了夜色之中。

“复杂的情况的确发生过,”麦戈尔清了清嗓子接着说,“一次一个崇拜鲁本斯的胖女士端给我一高脚杯的烈性苹果酒,我喝了后就犯了肾痛。有一个荷兰人开了一个溜冰场,黄雾蒸腾,我在那里着了凉,便咳嗽吐痰折腾了整整一个月。这都是有可能发生的事,辛普森先生。”

麦戈尔坐着的椅子吱吱一响,他站起身,拉直了自己的马甲。“扯得太远了,”他干巴巴地说道,“该去睡觉了。天晓得他们这牌还要打多久。我走了——晚安。”

他穿过餐厅,又穿过起居室,走过去时向那几个打牌的人点头致意,然后消失在了远处的暗影里。辛普森一个人靠着栏杆待着。他的耳边还回响着麦戈尔高亢的嗓音。星光灿烂的夜空直达露台,森森树木只见毛茸茸的巨大树影,一动不动。透过落地窗,越过一片黑暗,他能望见起居室粉红色的灯、桌子、打牌人被灯光映红的脸庞。他看见上校站起来了。弗兰克也跟着站起来了。远远传来上校的声音,好像从电话上传来一般。“我老了,就早点睡了。晚安,麦戈尔太太。”

莫林笑着的声音:“我一会儿也就睡去了。要不然我丈夫会生我气的……”

辛普森听见远处的门在上校身后关上了。这时非同寻常的一幕发生了。他借站在暗处的优势,看见莫林和弗兰克,本来远远站开,各自站在柔和的灯光之外,这时轻轻地滑进了对方的怀抱中。他看见莫林的头朝后仰着,在弗兰克激烈的长吻下往后弯去,越弯越低。然后她抓起滑落的毛皮衣围,揉揉弗兰克的头发,旋即消失在远处,传来一声压住不让响起来的关门声。弗兰克面露笑意整理一下头发,然后两手插进裤袋里,轻轻吹着口哨,穿过餐厅,径直往露台上走来。辛普森惊得目瞪口呆,僵在一边动不了,手指紧紧抓着栏杆,惊恐地盯着反光玻璃中朝他移动的硬领衬衣前襟和黑沉沉的肩膀。弗兰克出来到了阳台上,看见他朋友在黑暗中的侧影,不由得微微一抖,咬住了嘴唇。

辛普森笨拙地从栏杆处移开身子,双腿直打哆嗦。他英雄一般稳住情绪:“好美的夜晚。刚才我和麦戈尔一直在这里聊天来着。”

弗兰克平静地答道:“那个麦戈尔,满嘴谎话。不过话说回来,他要走了,说什么也不妨听听。”

“对,是很奇妙……”辛普森文不对题地附和道。

“那是北斗七星。”弗兰克闭着嘴打了个哈欠。接着他又声音平稳地说:“当然了,我知道你是一位完美的绅士,辛普森。”

第二天清晨,一阵温暖的毛毛雨淅淅沥沥下起来,闪闪雨丝拉成根根细线,闪进黑沉沉的树林深处。只有三个人下楼来吃早餐——第一个是上校,其次是一脸倦容、无精打采的辛普森,然后是弗兰克,洗过了澡,脸刮得锃亮,容光焕发,特别薄的嘴唇上闪着没事人一般的微笑。

上校显然打不起精神。昨晚打牌时,他注意到了某些情况。他掉了一张牌,匆匆弯腰去捡,看见弗兰克的膝盖紧贴着莫林的膝盖。这事必须马上叫停。因为上校注意到情况不对已有些时日了。难怪弗兰克曾急匆匆地跑去罗马,就是因为麦戈尔一家春天经常去那里。他这个儿子做事随心所欲,但在这里,在这个家里,在这座祖传的城堡里,容忍这样的事情——不行,必须马上采取最严厉的措施。

上校的不悦在辛普森身上产生了灾难性的效应。他意识到自己的在场对主人来说是个负担,所以一时找不到个话题来说。只有弗兰克一如往常,平静,快活,牙齿闪亮,津津有味地大口吃着涂了橘子酱的烤面包片。

他们喝罢了咖啡,上校点燃他的雪茄,站起身来。

“你不是想去看看新车吗,弗兰克?我们走着去车库吧。下雨天的,反正也无事可做。”

说罢,上校觉得可怜的辛普森精神上还悬在半空,便又说道:“我这里放着几本好书,我亲爱的辛普森。你想看就请自便。”

辛普森吓了一跳,回过神来,从书架上抽出一本笨重的红色书卷。一看,是一八九五年的《兽医通讯》。

上校和弗兰克穿上了窸窣作响的雨衣,走进了雨雾之中。上校开始说:“我要和你谈一谈。”

弗兰克飞快地瞥了父亲一眼。

“我该怎么说呢,”上校思索着,吸了一口烟斗,“听着,弗兰克,”他说道,决定开门见山——湿漉漉的石子路在他的鞋底下嘎吱作响,比平时多了些滋滋水声——“这事已经引起了我的注意,也没什么要紧。要不说简单点,我已经注意到……真窝囊。我说弗兰克,我的意思是,你和麦戈尔妻子到底是什么关系?”

弗兰克平静而又冷淡地答道:“我不想和你讨论这事,父亲。”说着心下暗想:好一个混蛋,他真的出卖了我!

“我显然不能下命令——”上校才开始说,突然停住了。打球时,头一击没打好,他还可以控制住自己。

“修修这座人行桥倒是个好主意。”弗兰克说道,用鞋跟踢了踢一根朽掉的木桩。

“让桥见鬼去吧!”上校说道。这是第二击,也失手了,他额头青筋暴涨,倒竖起来。

司机一直在车库门口乒乒乓乓地搬弄几个水桶,一见主人过来,一把拉下他的方格帽子。他是一个结实的小个子,留着修剪过的黄色八字胡。

“先生,早上好。”他亲切地说,一伸肩膀推开了一扇大门。散发着汽油和皮革气味的半圆暗影里闪现出一辆大气的黑色轿车,崭新的劳斯莱斯。

弗兰克已经检验过车的汽缸和操作杆,上校便淡淡地说道:“现在我们去园中散步吧。”

到了园中,发生的第一件事就是一滴又大又冷的水珠从树枝上掉到了上校的领子里。其实正是这滴水让杯子里的水满溢出来了。上校的嘴唇咀嚼般地动了动,好像在演习要说的话一般,然后他突然声如雷震:“弗兰克,我警告你,在我的家里,我不能容忍任何法国小说式的冒险。再者说,麦戈尔是我的朋友——这一点你明不明白?”

弗兰克拿起了辛普森前一天忘在长凳上的球拍。湿气已经把它变成麻花状。腐朽的球拍,弗兰克厌恶地想。他父亲的话语沉雷般轰响过去:“我不能容忍那种事情,”他说道,“你要是不能规规矩矩行事,那就离开这里。我对你不满,弗兰克,我对你极其不满。你有些事做得,我实在不能理解。上大学吧,你学习太差劲;在意大利吧,天知道在那里干什么。他们告诉我你画画。我认为你那些涂鸦不值得一看。是的,你就是涂鸦。我可以想象……敢情真是个天才!你无疑真以为自己是个天才,甚至超过天才,未来派艺术家。现在可好,我们有风流韵事可传了……简言之,除非——”

说到这里,上校注意到弗兰克满不在乎地从牙缝里轻轻吹口哨。上校停住不说了,睁大了眼睛。

弗兰克把拧成麻花的球拍像投飞镖一般扔进灌木丛中,然后笑着说道:“这都是胡说八道,父亲。我在一本写阿富汗战争的书里读过你在那里的故事,还有你立功受奖的事。你那些事是绝对的愚蠢,简单轻浮,自我毁灭,不过倒也是英雄一场。再见。”

上校独自站在小路中央,又惊又气,愣在那里动弹不得。

现在仍然存在的每件事情,其显著特点就是单调乏味。我们在预定的时间吃饭,因为行星,就像从来不迟到的火车一样,总是在预定的时间离开、到达。一般人难以想象,没有这样一个严格制定的时间表,生活会是什么样子。不过要是爱开玩笑、不怕得罪神灵的话,会发现这么想挺有趣的:如果今天一天是十小时,明天一天是八十五小时,后天一天只有几分钟,那人们会怎么过呢?可以预料,在英格兰,未来的一天到底是多少个小时没个准数的话,首先会导致打赌和各种各样其他的赌博活动非同寻常地增加。一个人会输掉他所有的财产,因为这一天比他在前一天晚上以为的要长几个小时。行星们会变得像赛马一般,赤褐色的火星跃过最后一道天体障碍时会引发怎样的兴奋啊!天文学家会承担赌注经纪人的职责,阿波罗神将会被描绘成一位赛马师,头戴一顶火焰般的赛马帽,全世界都会乐得发疯。

然而说来不幸,事情并不是如此发展的。严密的规则是无情的,我们的日历,就像一场不可更改的考试,世界的存在就按照这日历预先计算好了。当然有些事情也并非如此严格,对了不起的人弗雷德里克·泰勒(11)发明的制度也不太在乎。然而世界的单调运转还是被不时地打乱,被天才的书,被彗星,被罪恶,甚至只是被一个无眠之夜打乱,乱得多么光辉灿烂啊!但我们的法律——我们的脉搏,我们的消化,都与星球的和谐运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任何想要破坏这种规律性的尝试都要受到惩罚,最重的就是斩首,最轻的也得头疼。可是话又说回来,世界毫无疑问是出于好意被创造出来的,如果有时候世界变得枯燥了,那也不是任何人的错;如果行星的音乐让我们有些人想起手摇风琴没完没了地转着同一个曲调,那也不是任何人的错。

这种单调乏味辛普森现在可是特别清楚。他发现今天不但单调,而且莫名地可怕。早餐后面是午餐,下午茶后面是晚饭,不可侵犯的规律性。一想到他一辈子都会是这样,他就想尖叫。他想挣扎,就像人在棺材中醒过来那样。窗外仍然雨丝闪闪,一想到只好待在屋里不出去,他的耳朵就像发高烧那样嗡嗡响。麦戈尔一整天都在画室里工作,这间画室是专门为他修建的,位于城堡的一座塔楼上。他忙着修复一幅画在木头上的小画,画面很暗,他要重新上漆。画室里到处是胶水、松香、大蒜的味道,这大蒜是用来除去画上的油质斑点的。冲床附近的一条木匠小长凳上放着几只闪闪发亮的曲颈瓶,里面装有盐酸和酒精,还散落着法兰绒布头、有小孔的海绵、各种各样的刮刀。麦戈尔穿着一件老式长袍,戴着眼镜,衬衫的领子没有浆过,就在喉结下方突起一颗按扣,差不多有门铃按钮大小。他的脖子很细,肤色灰暗,布满老年人的赘肉,一顶黑色的无檐便帽遮盖了头上的秃顶部分。他指头老是灵活地转动,这读者已经很熟悉了,这会儿他仍然手指轻捻,撒出一撮磨碎了的焦油,小心翼翼地揉进画里,这么一来,画上被粉尘磨损了的黄色旧油漆就变成了干粉末。

这个城堡里的其他人都坐在起居室里。上校生气地摊开一张大报纸,渐渐平静下来后,开始大声念一篇特别保守的文章。后来莫林和弗兰克打起了乒乓球。那个赛璐珞小球,发着眼看要破裂的郁闷响声,在长桌中间的绿网上方来来回回。当然,弗兰克打得熟练,他只移动手腕,就能灵敏地用薄木板左右轻击。

辛普森咬着嘴唇,扶着夹鼻眼镜,穿过了所有的房间,最后来到了画廊。他脸色如死人一般苍白,小心翼翼地关上了身后沉重的大门,没有发出一丝声响。他踮着脚走到皮翁博的《威尼斯女郎》跟前。女郎用她那熟悉的晦涩眼神迎接他。她修长的手指停留在要拉起皮草披肩的半途中,停留在滑下来的紫红色皱褶上。一阵甜美的昏暗朝他袭来,他朝窗户深处看了看,是窗户打破了画上的昏暗背景。淡沙色的云朵飘过绿莹莹的天空,渐渐拉长,前面遇上了拔地而起的昏暗断崖。断崖丛中蜿蜒着一条淡白色的小路,小路往下隐隐有几间小木屋,辛普森觉得自己看见其中一间里有灯光摇曳,亮了片刻。正当他透过这个缥缈的窗户观瞧时,他感觉到威尼斯女郎在微笑,但他就那么飞快一瞥,没有捕捉到她的笑容,只觉得她轻轻合上的嘴唇遮在暗影里的右角轻轻地抬了一下。就在此刻,他身体里的某些阻力愉快地退让了,他完全被这幅画的温暖魅力所征服。必须记住,他是一个有痴狂病态的人,他对现实生活全无概念。对他来说,敏感代替了理性。一阵冷战,像一只干燥的手刷过他的后背,他立即意识到他该做什么了。然而,他环顾四周,看到的是镶木地板的闪亮,是桌子,是画上白得晃眼的光泽,细细的雨光从窗外照进来,落在画上,这时他觉得羞愧,害怕。尽管刚才的痴迷浪潮又一次突然袭来,但他已经知道他不可能做出一分钟之前他不假思索便会做出的事情了。

他紧紧盯着威尼斯女郎的脸,往后退去,突然大大张开双臂。他的尾骨重重地撞上了什么东西,撞得生疼。回头一看,原来是他身后的黑色桌子。他尽量什么都不想,爬上桌子,伸直了整个身子面对着威尼斯女郎。他又一次向上挥动双臂,准备朝她飞扑过去。

“崇拜画作竟用这样方式,也太惊人了。是你自己发明的?”

是弗兰克。他叉开腿站在门廊上,盯着辛普森冷冷嘲笑。

辛普森跌跌撞撞地往前走,步子笨拙,夹鼻眼镜片上闪着慌乱的光,像个受惊的疯子一般。随后他弓着背,脸红得发烫,姿势很难看地爬到地板上。

弗兰克默默地离开房间,皱着脸,露出强烈的反感。辛普森从后面扑了过去。

“求你了,不要告诉任何人……”弗兰克没有转身,也没有停下,厌恶地耸了耸肩。

快到傍晚时,雨出人意料地停了。有人记起来关上了“水龙头”。带着湿气的橘红色夕阳抖动在枝叶间,变大了,映在所有的小水坑中。面无笑容的小个子麦戈尔被强制带离他的塔楼。他身上散发着松脂气味,还被熨斗烫伤了一只手。他不情愿地穿上他的黑外套,拉起了领子,和大家一起出去散步了。只有辛普森一人没出来,借口是他必须要回复一封傍晚刚送来的信。其实那信根本无须回复,因为信是大学的牛奶工寄来的,为的是尽快收取两先令九便士的牛奶费。

辛普森在越来越暗的暮色中坐了很久,仰身坐在扶手皮椅上,没事人一般。后来他打了一个冷战,这才意识到刚才是睡着了,于是就开始考虑如何能尽快离开城堡。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说他父亲生病了:和许多腼腆怯生的人一样,辛普森说起谎来连眼睫毛都不闪一下。可是要离开仍然很难。有说不明道不清的美好事情,拖住了他的后腿。那昏暗的断崖在窗缝里看上去多么迷人……搂住她的肩头,从她的左手中接过装满金黄色水果的篮子,陪着她沿那条灰白的小径安安静静地走进威尼斯傍晚的暗影中,该是多么惬意的事情啊……

他又一次发现自己睡着了。他站起来,出去方便。楼下传来浑厚威严的开饭铃声。

一事连着一事,一餐接着一餐,世界就是这样运行,这个故事也如此这般。不过故事的单调现在就要被一个难以置信的奇迹——一次闻所未闻的冒险——打破。当然,明天将带来什么样的苦恼,麦戈尔和上校都是无从知晓的。麦戈尔又一次专心致志地剥下一个苹果光滑的红丝带,亮出它一面的裸体,上校又一次在四杯红酒下肚后(还不算两杯勃艮第白葡萄酒)痛快得满面红光。晚饭之后又是一成不变的桥牌游戏,打牌期间上校高兴地发现弗兰克和莫林没有互看一眼。麦戈尔离开去工作了,辛普森一个人坐在一角,打开一本画册,只从他坐的地方朝打牌的人看了两次,惊讶地发现弗兰克冷眼瞪他,莫林不知为何好像不见了,她的地方让给别人坐了……他翻着模糊不清的画册,要掩盖他的美妙遐想,还有遐想带来的巨大冲动,与此相比,眼前的事情算得了什么。

大家起身散去时,莫林冲他微笑道别,他心不在焉地回了个微笑,倒不显得窘迫。

那天夜里,一点过了好久,那个曾经为上校的父亲做过马夫的老门卫像平时一样在花园的各条小径上短暂巡视。他这趟任务纯粹是例行公事,这一点他心里一清二楚,因为这一带相当安宁。他每天都是晚上八点就寝,闹钟在一点的时候震响,老门卫(一个高大魁梧的老头,一圈饱经沧桑的灰白络腮胡子,花匠的几个孩子有时候爱扯着他的胡子玩)准时醒来,点起烟斗,出门走进黑夜。在黑暗宁静的花园里走过几圈后,他就回到自己的小屋里,立即脱去衣服,只穿他那件与他的络腮胡子非常搭配的不朽汗衫,再次钻进被窝,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

但是那天夜里,老门卫注意到有什么事情不对劲。他从花园里望去,注意到城堡有一个窗户微微闪亮。他绝对知道那个窗户的准确位置,那是大厅里的一扇窗,珍贵的画作都挂在大厅里。他自己是上了岁数,出奇地胆小,所以便决定装作没看到那束奇怪的亮光。可是他的责任心占据了上风,冷静思量后,觉得他的责任是确保园里没有贼,至于进屋捉贼就不是他非干不可的事情了。如此思量后,老门卫便心安理得地返回自己的住处——他住在车库旁边的一间小砖房里——很快死沉沉地睡过去,睡得那个沉,假如有人恶作剧发动了那辆黑色的新车,故意打开了消音器的保险装置,发出的轰鸣声对他也毫无影响。

于是这位心情愉快、处处不得罪人的老头,像个守护天使,一瞬间从这个故事中穿越过去,迅速地消失在朦胧之乡,再要醒过来,得有神奇的一笔才行。

不过城堡里真的出了事。

辛普森准准在半夜时分醒来。他像平时一样,刚刚睡着,恰恰是刚睡着的这个动作将他惊醒过来。他一只胳膊支着身子,抬眼观看沉沉夜色。他的心怦怦急跳,因为他感到莫林进了他的房间。刚才,就在他那短暂的梦里,他一直和她交谈,扶着她爬上黑色断崖之间那条蜡白的小径,断崖上偶尔有光滑的油彩龟裂。时不时吹来一阵悦耳的微风,吹得她乌发上的那个白色发卡像一张薄纸般轻轻抖动。

辛普森摸到了开关,发出一声压抑的呼喊。灯光喷涌而下。屋子里空无一人。一阵失望,刺得他好痛,随后他陷入了沉思,喝醉了似的摇头晃脑。接着,他懒懒地从床上爬起来,开始穿衣,无精打采地咂着嘴巴。他被一种模糊的意识引导着,那就是:他必须穿得端庄、帅气。同样,他昏昏沉沉之中觉得必须谨慎,于是贴着下腹扣上了马甲下面的扣子,系上了黑色的蝶形领结。他觉得夹克衫的绸缎翻领上有一只小虫子(其实并没有),便伸出两根指头去捉,捉了好一阵。恍惚中,他想起了通往画廊的最简单之路是从外面过去,于是他像一阵寂静的风一样穿过落地窗,溜进了黑暗潮湿的花园。黑沉沉的灌木在星光下微微发亮,好似浇上了一层水银。一只猫头鹰不知在哪里鸣叫。辛普森踩着轻快的步子,走在灰白色的灌木丛中,走过草坪,绕过气势雄伟的大房子。有一阵,夜里清新的空气和密集闪耀的群星使他清醒了一些。他停下来,弯下腰,像一套空荡荡的衣服那样倒了下去,倒在花床和城堡围墙之间狭小空隙中的草地上。一阵瞌睡向他袭来,他使劲猛抖肩膀,赶走睡意。他得抓紧时间。她在等待。他觉得自己听到了她急切的低语声……

他并不清楚自己是怎么爬起来,怎么走进楼来,怎么打开灯的。灯一打开,卢西亚尼的画沐浴在温暖的灯光中。威尼斯女郎侧脸站在他对面,鲜活而真实。她的黑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的眼睛,她的上衣衣料呈玫瑰色,带着一丝不同寻常的暖意,衬托出她脖子和耳下细褶的美丽暗色。一丝略带嘲讽的微笑凝固在她就要合起来的嘴唇右角上。她将两根纤长的手指伸向肩头,肩头上披着的皮草和天鹅绒眼看要滑落下来。

辛普森深深叹口气,朝她走去,毫不费力地进入了画面中。一种神奇的新鲜感立刻让他头晕目眩。香桃木的气味,蜂蜡的气味,隐隐伴着淡淡的柠檬气味。他好像站在一间黑暗的空屋子里,旁边有一扇傍晚打开的窗户,就在他身边,站着一个真正的威尼斯女郎——莫林——高挑,漂亮,从内到外散发着热情与活力。他意识到奇迹发生了,缓缓地朝她走去。威尼斯女郎撇嘴一笑,轻轻地理了理肩头的皮草,垂下手来,从篮子里拿了一只小柠檬递给他。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她那双此刻顽皮转动的眼睛,从她手里接下了那黄色的水果。他感受到柠檬结实粗糙的凉意,也感受到她干爽温暖的纤长手指,一股难以置信的幸福感在他内心沸腾,开始美滋滋地冒泡。这时,他心中一惊,扭头朝身后面的窗户看去。就在窗子那边,断崖之间的一条灰白小径上,走着几个蓝色的人影,戴着风帽,提着小灯笼。辛普森四下看看他站着的这间屋子,却发现脚下没有地板。往远处看,没有第四面墙壁,倒是一个远远伸展的熟悉大厅,像一潭粼粼发光的水,正中央是一张桌子,宛如水面上一个黑色的小岛。这时候一阵突如其来的恐惧使得他捏紧了冰凉的小柠檬。高兴劲儿消失了。他想往左边扭头看看那个女孩,但无法转动脖子。他像一只困在蜂蜜里的苍蝇——想猛一下挣脱,却粘住动不了。他觉得他的血肉连同衣物正变成颜料,融进了清漆里,干在了画布上。他变成了画面的一部分,摆着一个可笑的姿势,站在威尼斯女郎身边。在他的正前方,大厅伸展过去,比以前更加清晰,充满着地球上的新鲜空气,可这空气他从今往后再也呼吸不上了。

第二天早上,麦戈尔醒得比往常早些。他光着一双多毛的脚,趾甲像黑珍珠一般,他找到了拖鞋,然后趿着鞋轻轻地穿过走廊,来到了他妻子的房间门前。他们已经有一年多没同房了,但他还是每天都来看他妻子。她梳头时,梳子吱吱响过她紧绷的栗色长发的一侧,她的头充满活力地晃动,他见了心中兴奋,却自愧无能。今天他这么早走进她的房间,却发现床已经整理过了,床头板上钉着一张字条。麦戈尔从睡衣口袋里拿出一只好大的眼镜盒,但没有戴上眼镜,只是把眼镜放到了眼睛前,靠在枕头上,看了钉在床头板上的字条上那细小、熟悉的笔迹。读完后,他极其仔细地把眼镜放回眼镜盒里,取下钉在床头板上的字条,折叠起来,站着沉思片刻,然后拖着脚断然走出屋子。在走廊里,他与男仆撞个满怀,男仆恐慌地盯着他。

“怎么啦,上校起来了吗?”麦戈尔问。

男仆赶紧回答说:“起来了,先生。上校这会儿在画廊。我担心,先生,他很生气。他打发我来叫醒那位年轻的先生。”

没等男仆说完,麦戈尔就立刻奔向画廊,边走边把灰色的大袍子裹在身上。上校也穿着睡衣,睡衣下面露出了条纹睡裤的皱褶,这会儿正沿着墙走来走去。他的八字胡倒立起来,涨得紫红的脸看上去非常可怕。一见麦戈尔,他停住不走了,嘴唇预备性地动了动后,怒吼起来:“过来,好好看看!”

上校发怒对麦戈尔来说没什么要紧,但他还是不经意地朝上校所指的地方看过去,看见了实在令人难以相信的事情。在卢西亚尼的画上,威尼斯女郎身边出现了一个原本没有的人影。即使未加雕琢,那也是一幅完美的辛普森画像。又高又瘦,黑夹克在比较亮些的背景衬托下显得尤为突出,他的脚奇怪地往外撇开。他伸开双手,好像祈求一般,可怜的慌乱神情使苍白的脸变了形。

“喜欢吗?”上校狂怒地问道,“不比塞巴斯蒂亚诺本人差,是吧?这个捣蛋鬼!我好心好意劝他,他拿这一套报复我。就等着吧……”

服务生发狂一般地进来了。

“先生,弗兰克先生不在他的房间里。他的东西也都不见了。辛普森先生也不知所踪。他一定是看早上天气这么好,就到外面溜达去了,先生。”

“让今天早上见鬼去吧!”上校暴跳如雷,“就在此刻,我要——”

“我是否可以斗胆禀告,”服务生恭顺地说,“专车司机刚才就在这儿,说新车从车库里消失了。”

“上校,”麦戈尔轻轻说道,“我想我能解释出了什么事。”

他瞥了服务生一眼,服务生踮着脚退了出去。

“现在听我说,”麦戈尔用厌烦的腔调接着说,“你刚才推测是你儿子在画上画了那个人影,毫无疑问是猜对了。不过我从一张留给我的字条上还能猜到,他黎明时分带着我的妻子离开了。”

上校是个绅士,还是个英国人。他立即觉得在一个妻子跟别人跑了的男人面前发脾气不大合适。于是他走到窗前,将升起的怒火一半咽回肚里,另一半吹到了窗外,捋捋胡子,恢复了冷静,对麦戈尔讲起话来。

“我亲爱的朋友,”他彬彬有礼地说,“请允许我向你保证,对给你造成灾难的罪魁祸首我感到无比愤怒。与一再说我愤怒相比,我更要表达对你最真诚、最深切的同情。可是话说回来,我一方面理解你现在的心情,一方面我又必须——我不得不,我的朋友——求你出手解我一个燃眉之急。只有你的技术才不会教我颜面扫地。今天我要接待年轻的诺斯威克勋爵,从伦敦来,你知道的,他拥有同一个德尔·皮翁博的另一幅画作。”

麦戈尔点点头。“我去取必要的修补工具,上校。”

两分钟后他回来了,还是穿着睡衣,带着一个木箱子。他马上打开箱子,从里面拿出一瓶氨水,一卷原棉,一些碎布,还有刮刀,工作起来。他把辛普森的昏暗身影和苍白面孔又刮又擦,从油画上清除下来,这期间他根本没想他正在做的事,还有他正在思考的事,会让一个尊重别人痛苦的读者感到好奇。半个钟头后,辛普森的肖像完全不见了,构成他肖像的微湿油彩都粘在了麦戈尔的碎布上。

“太棒了,”上校说,“太棒了。可怜的辛普森已经消失得无踪无影了。”

有时候某句随口说出的话会引发非常重要的联想,现在麦戈尔就遇到这样的情形。当时他正在收拾工具,突然停下来,惊得全身一震。

好奇怪,他心想,多么奇怪啊。这有可能吗?——他看看沾满油漆的碎布,突然间,他奇怪地一皱眉头,把那些碎布卷起来,从他刚才干活之处的那个窗户扔了出去。然后他伸出手掌,抹过额头,心惊胆战地瞥了上校一眼——上校把他的不安神色作了别样理解,便尽量不去看他——麦戈尔以平时少见的匆忙走出大厅,直奔花园。

花园里,窗户下面,园墙和杜鹃花之间,花匠站在那里抓自己的头顶,他眼前是一个穿着黑色衣服的人,脸朝下躺在草坪上。麦戈尔快步走上前去。

那人胳膊一动,翻了个身,接着一阵慌乱的傻笑,站了起来。

“是辛普森,天啊,怎么了?”麦戈尔盯着他苍白的脸问道。

辛普森又一阵傻笑。

“我非常抱歉……太可笑了……昨天夜里我出来散步,倒头睡在了这儿的草地上。哎哟,我全身疼痛……我做了个极其可怕的梦……现在几点了?”

花匠一个人留下来,他看看被压乱了的草坪,很不赞成地摇摇头。然后他俯身捡起了一个暗色的小柠檬,上面有五个指印。他把柠檬装进衣袋里,过去拿他放在网球场上的石磙。

于是花匠意外发现的这个皱巴巴的干柠檬成了这个故事通篇之中的唯一谜团。专车司机,受命去了火车站,开回来了那辆黑色新车,还带回一张弗兰克插在车座上方的小皮袋中的字条。

上校把字条大声念给麦戈尔听。

“亲爱的父亲,”弗兰克写道,“我已完成你的两个心愿。你不愿意在你的家里发生任何风流韵事,所以我就离开了,带着那个没有她我就不能活下去的女人。你也想看看我的画作样本。为此原因我就画了我昔日朋友的肖像,顺便烦你替我告诉他,告密的人只能让我觉得好笑。我是夜里画他的,全凭记忆,所以要是画得不十分像,那是因为时间不够,光线不足,还有我要匆匆离去这一条可以理解的原因。你的新车跑得好利索,我会把车给你停在火车站的车库处。”

“好极了,”上校咬着牙说道,“只是我很想知道你拿什么钱过日子。”

麦戈尔脸色白得像个泡在酒里的胎儿,清清嗓子说道:“没有理由对你隐瞒真相,上校。卢西亚尼根本没有画过你那幅《威尼斯女郎》。它不过是一幅出神入化的模仿品。”

上校缓缓地站起来。

“它出自你儿子的手笔,”麦戈尔继续说道,突然间他的嘴角开始发抖、下垂,“在罗马,我给他准备了画布和颜料。他用他的天才诱我下水。你为此画付我的钱,一半归他了。唉,上帝啊……”

麦戈尔掏出脏兮兮的手帕擦眼睛,上校下巴上的肉紧缩起来,他明白了,这个可怜人没有开玩笑。

上校转身看看《威尼斯女郎》。女郎的前额在暗色的背景衬托下闪闪发亮,她的修长手指闪亮得更为轻柔,猞猁皮眼看就要从肩头迷人地滑落,嘴唇一角挂着一丝隐秘的嘲弄笑意。

“我为我儿子骄傲。”上校平静地说道。

* * *

(1) Luciani,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画家塞巴斯蒂亚诺·德尔·皮翁博(Sebastiano del Piombo,1485—1547)的别名。其画作将罗马画派的磅礴气势和威尼斯画派的华美艳丽色彩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从而形成自己的风格。参见书末《注释》。

(2) Giovanni Bellini(1430—1516),威尼斯绘画派的创立人之一,使威尼斯成为文艺复兴后期的中心。

(3) Giorgione(1477—1510),威尼斯画派成熟时期的代表人物。

(4) 《弗娜芮纳》(Fornarina)是拉斐尔所作的著名肖像画,模特名为玛格丽特·露蒂,相传是拉斐尔的情人。

(5) Lugano,瑞士南部靠近意大利边境的著名旅游城市。

(6) Como,意大利北部城市。

(7) Flanders,在历史上泛指古代尼德兰南部地区,大致包括今法国北部、比利时的东佛兰德省和西佛兰德省以及荷兰的部分地区。其艺术以绘画为主,时间范围一般限定在十五至十七世纪初期,以生气蓬勃的写实主义和高超的技术造诣著称。代表画家有凡·艾克兄弟等。

(8) 圣家族是西方绘画中的一个传统题材,主要描绘圣母、圣约瑟和圣婴基督。

(9) Bernardino Luini(约1481—1532),意大利画家。

(10) Lago Maggiore,位于意大利北部,湖北端则位于瑞士境内。

(11) Frederick Taylor(1856—1915),美国古典管理学家、科学管理的主要倡导人,影响了流水线生产方式的产生,被称为“科学管理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