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这个星球已经有了一个名字,这无关紧要。它正对着地球,与地球相隔的距离相当于上个星期五与喜马拉雅山形成日之间相隔的漫长岁月——也就是读者平均年龄的百万倍。透过想象的望远镜视野,透过眼泪的棱镜,这个星球所呈现的特性与其他星球相比并无显著之处。一个玫瑰色的天体,密密麻麻地布满了灰暗的斑点,是浩瀚可怖的自由空间中不停运转的无数物体之一。

我这个星球的海(不同于地球上的海)和它的湖(也不同于地球上的湖)也都有了我们假定的名字,其中有些名字和花园里的玫瑰花名比起来,显得不那么空洞,另外一些和它们的观察者的姓名比起来,显得没什么意义(随便举例来说,一位天文学家可以起名为Lampland(1),一位昆虫学家可以起名为Krautwurm(2),都一样新奇)。不过大部分名称都像古董一样,华而不实,讹误迭出,与骑士传奇中的地名不相上下。

就像我们这地方叫“松树山谷”,一路下去,没什么好景致可看,只见路的一边有个鞋厂,另一边是废弃生锈的汽车垃圾。那个星球地图上富有魅力的地名,如阿卡狄亚、伊卡里亚和泽弗利亚斯,(3)到头来很可能是毫无生机的沙漠,上面甚至连偶尔在垃圾场也能看到的马利筋草都不长。月面学家将会证实这一点,不过到那时他们使用的镜头比我们现在的好。目前情况下,镜头的放大率越高,星球表面就显得越是斑驳陆离,就像潜在水中游泳的人透过半透明的水看它一样。如果某些相联的标记隐隐约约像是跳棋棋盘上的线和孔,那我们权当它们是几何图形的幻觉。

我不让一个特别确定的星球充当我故事中的角色——那是由我故事中的所有圆点和句号来扮演的角色(我把它看作一种天文图纸)——而且我不想与那些记者报道的科学家们的科学预言有任何瓜葛。我不要喧嚣腾空的火箭,不要人造的地球小卫星,不要插着星条旗登陆的飞船(“宇航员们”)——一,二,三,四,接着便是建起成千上万座太空城堡,每一座都带有厨房和一应物品。那是地球国家疯狂竞争的结果,利用人造的重力,插着野蛮飘舞的旗帜。

另一件毫无用处的东西是太空特殊装备——密封服装,氧气罐——都是些设计精巧的玩意儿。我和伯克老先生一样(过一会我们就要谈到他),天生讨厌这些实用的东西(对于未来的宇航员,比如伯克先生的独子来说,这些实用的东西将来注定会变得极不实用),原因是这些小玩意儿在我内心激起的情绪从简单的不信任发展到了病态的恐惧。一只电灯泡莫名其妙地寿终正寝,我自己要拿出英雄般的气概才能把它旋下来,再换上另外一只。换上的这一只一亮,我眼前就会出现自己手中凭空孵出一条恶龙的骇人景象。

最后我彻底摒弃了所谓的科幻小说。我已经考察过科幻小说了,发现它和神秘小说杂志一样乏味——这就好像那种风格沉闷的作品,充斥着大量的对白和逗笑段子。陈词滥调当然是披上了伪装。实质上,这样的东西贯穿在所有的低级读物中,不管写的是飞越宇宙还是穿过起居室。它们就像所谓的各式各样的小甜饼,只是在形状和颜色深浅上互有不同罢了。制造小甜饼的人很精明,利用各异的外表把馋嘴的消费者引诱进疯狂的条件反射世界。消费者一旦进入这个世界,制造商不用多花任何额外成本,就能使简单的视觉价值花样翻新,影响并逐渐代替了味道。才华和真实一旦误入这样的歧途,便是同样的下场。

好人露齿微笑,恶棍切齿冷笑,一颗高尚的心跃动着充满俚语的演说。星际的沙皇,银河系的主宰们,其实是地球现实工作中朝气蓬勃的红发行政主管的翻版,它们用小小的起伏波纹演绎了登载在漂亮客厅里翻旧了的通俗杂志上的人间故事。狮子座第二亮星和处女座主星的入侵者,其名字以麦克开头。冷漠的科学家一般都叫什么什么斯坦,其中有一些与超星系共用一些抽象的名号,比如比奥拉或瓦拉。陌生星球的居民,“智慧的”生物,类似人类的生物或者各种神话传说中的生物,都有一个共同的显著特征:他们的内部结构从未被描述过。在进化为两足生物的光辉过程中,半人马不仅腰上缠着绷带,而且一直缠到前肢一带。

这似乎完成了进化——难道有人要讨论进化时间的问题?话说回来,为了聚焦于年轻的埃默里·兰斯洛特·伯克,我很乐意把如下任务留给星际泰山(4)那能干的爪子和别的喜剧演员以及原子能科学家:用自命不凡的“二”或“三”来更换“一九○○”里实实在在的“一”。这位年轻的埃默里·兰斯洛特·伯克或多或少可以算作我的一个远房后代,他将成为首支星际探险队的成员之一(这次星际远征,说到底,是我的故事里乱编的假设)。就让一九○○年变成公元二一四五年或者未来不知什么纪年的二○○年,这并不要紧。我不打算干涉任何既得利益。严格说来,这只是一场业余表演,临时搭了个舞台,道具从简,布景极少,还有旧粮仓角落里一头死豪猪带毛的残骸。在这里,我们有了众多朋友,布朗一家,本森一家,怀特一家,威尔逊一家。有人出去抽烟,他听到蟋蟀鸣叫,听到远处农场的狗吠(那狗叫几声,停片刻,聆听我们听不到的动静)。夏夜的天空满是星星。埃默里·兰斯洛特·伯克,二十一岁,他对星星的了解,比我多得多。我五十岁了,还对星星充满恐惧。

兰斯又高又瘦,小臂晒得黝黑,上面肌肉厚实,青筋暴起,眉头上有道伤疤。每当无所事事时,他就像现在这样闲坐着,从一张低矮的扶手椅边上探过身子,耸起肩膀,两肘撑在他那硕大的膝盖上。他有个习惯动作,缓缓地合起他漂亮的双手,又缓缓地分开。这个动作是我从他祖先那里给他借来的。他常常神情凝重,全神贯注地想着什么,很不自在(大家有心事都会不自在,年轻人尤其如此)。然而,这副模样只是面具而已,要掩盖的是想要摆脱长期心情紧张的强烈愿望。他一般是不常露出笑容的,再说用“笑容”一词来形容他脸上突如其来的明显扭曲则过于平淡。他的笑容是突然闪现在嘴眼之间,双肩高耸,慢慢移动的双手合掌,停住不动,一个脚趾头轻轻跺了一下。他的父母待在屋里,还有一位不速之客。这位客人愚蠢无趣,他不知道眼下正在发生的事情——因为这是一座昏暗屋子里一次特殊离别前的尴尬时刻。

一个小时过去了。来人终于拿起放在地毯上的大礼帽,走了。兰斯一个人和父母待在家里,这样倒使得气氛更为紧张。伯克先生这个人,我记得明明白白。但伯克太太,不论我在艰难的回忆中陷得多深,都不能稍微真切一点地看清她。我知道她快活时的神情——闲聊,睫毛扑闪个不停——但这种神情对她儿子露出时刻没有对她丈夫的多。伯克先生人老心衰,自己的身体自己明白,既要忍着自己可怕的痛苦,还得应付他太太造作的轻浮之风。比起自己身体上无计可施的全面崩溃,太太的轻浮作风更让他心烦。我描述不出伯克太太的相貌,这让我多少有点沮丧。我能想起的只是一片灯光洒在她薄雾般的一侧头发上,这一点我想我可能是受了现代摄影艺术技巧的潜移默化。我总觉得从前的写作比现在容易得多,因为那时人的想象力没有受到太多视觉辅助工具的束缚,就像开拓边疆的人们第一次看到沙漠里的巨大仙人掌,或第一次看到高原积雪时,头脑里不见得会出现轮胎公司的图片广告。

要说伯克先生的情况,我就不由自主地写起一个历史学老教授的种种特点来。有才气的中世纪研究家,白胡须,粉色的秃脑门,一身黑色西装,这在最南部某座阳光明媚的校园里算是有名景观。不过他与这个故事的唯一关联(除了与我的一位去世多年的大伯有些相似外)便是他的模样太过时了。如果一个人完全忠实于自己,像这样给穿戴举止赋予一种陈旧的色调,带上点压得皱巴巴,邋邋遢遢,灰扑扑的东西,在遥远的将来(正巧说的就是将来的事)也没什么特别之处了。因为“不合适宜”、“跟不上时代”等迟早会是我们能想到的说法,我们可以用它去表达一些怪现象,这些现象不用多少研究就可以预见到。未来只不过是倒转过来的过时而已。

在那个破旧的房间里,昏暗的灯光下,兰斯讲着一些最近发生的事。他最近从安第斯山脉的一个荒凉地方——一处他一直在攀登的尚未命名的峰顶——带回了一对快成年的栗鼠——兔子般大小的啮齿动物(豪猪型亚目),毛茸茸的灰色外皮,长长的胡须,圆滚滚的屁股,花瓣般的耳朵。他把它们圈在室内的一个铁丝笼子里,给它们吃花生、米花和葡萄干,有时还会特别款待一下,放进一枝紫罗兰或紫菀花,希望它们能在秋天生出小栗鼠来。现在他反复叮嘱他母亲,要保证它们吃的东西松脆,住的笼子干燥,千万不要忘记每天给它们洗沙浴(细沙混着粉笔末),栗鼠可以在里面打滚嬉闹。说这些的时候,伯克先生点了一次烟斗,又点了一次,最后索性把烟斗放在了一边。他经常假装漫不经心的样子,不料发出的响声和动静瞒不了任何人。他清清嗓子,背着手,踱到窗前,抿着嘴哼了一段不成调的曲子。好像这小声的哼哼驱赶着他一般,又哼着走出了起居室。不过他刚一走下台阶,就打了个可怕的寒战,赶紧放下了那副装出来的不拘小节的绅士风度。在卧室或浴室时,他会停下片刻,好像胆怯又孤独,要从怀里摸出一只酒瓶,抖抖索索地使劲喝上一口。之后他又摇摇晃晃地走了出来,满嘴酒气,一脸悲伤。

他一边扣纽扣,一边哼着小曲,平静地回到台阶上,台阶还是老样子。这样的情景如同几分钟前一般。兰斯走前检查了栗鼠笼子,智恩和智拉蹲坐着,各自捧着一枝花。关于这最后的时刻,我还记得一件事情,那就是我没有多说几句提醒他注意的话,比如“你确信没忘记带上洗好的丝绸衬衫?”或者“你还记得把那双新拖鞋放在哪里了吗?”兰斯要随身带走的东西已经集中起来放在了一个神秘的启程地点,这个地方连名字都不能提,绝对可怕。我们需要的东西他一概不需要。他走出屋子时空着手,也没戴帽子,漫不经心、轻松愉快地走向书报摊——或者走向壮观的断头台。

陆地上的空间喜欢隐藏起来。能映入眼帘的景象基本上全是整体的面貌。地平线像一扇缓缓盖上的天窗,压得旅行者往后闪身。对那些留下来没走的人而言,距离此地一天路程的任何一个小镇都是看不见的,尽管你可以轻易把这些超凡之景想象成月光下的圆形剧场,围成一圈的屋脊投下了阴影。展现苍穹的魔术师已经卷起袖子表演,让那些小观众一览无余。行星可以浸没在黑暗中,不见踪影(就像事物消失在人自己的颧骨那模糊的曲线中一样)。但是当地球转过头时,它们就又出现了。一丝不挂的黑夜令人害怕。兰斯已经离开了,他年轻的四肢随着他越走越远而显得越来越弱。从他家的阳台上,伯克老两口看着恐怖的茫茫夜空,突然羡慕起那些渔夫的妻子们来。

如果伯克家的来历可靠的话,“Lanceloz del Lac”(5)这个名字第一次出现是在十二世纪Roman de la Charrette(6)这部史诗的第三千六百七十六行。兰斯、兰斯林,兰斯洛蒂克——几个小不点,在满是咸味的潮湿星球上喃喃低语。少年时成为年轻的骑士,学弹琴,学驯鹰,学打猎。去过危险森林和悲伤塔,也去过金牛座和猎户座——听过撒拉森人宣战的雷霆。神奇的武功,神勇的斗士,在伯克家阳台上空可怕的星座间闪着灿烂光辉。黑衣骑士佩卡德爵士,红衣骑士佩里莫恩斯爵士,绿衣骑士佩特利普爵士,蓝衣骑士佩尔桑爵士,还有虚张声势的老头儿格鲁默尔·格鲁默苏姆爵士,上气不接下气地用北方方言骂人。望远镜的功能不是很好,星图也因潮湿而皱巴巴的,伯克对太太说:“你手电筒举得不到位。”

深深吸口气。再看。

兰斯洛特不见了。要活着见他的希望就和死后见他的希望一样渺茫。兰斯洛特被逐出了LEau Grise(7)(我们称之为大湖国),正在夜空的星尘中骑马前行,就像我们本地的宇宙(有阳台,有漆黑一团、看起来斑斑驳驳的花园)朝着亚瑟王的竖琴座飞去一般。那儿织女星在燃烧,在呼唤。借助这个该死的星图,能看清楚的没几个星座,织女星便是其中之一了。恒星的迷雾让伯克夫妇头晕目眩——灰蒙蒙的烟,疯狂,没完没了的反胃。但他们俩割舍不下噩梦般的星空,他们不能回到亮着灯的卧室——卧室的一角闪现在玻璃门中。不久,那颗星升起了,像一堆小小的篝火。

右边是通向另一个世界的“剑之桥”(“dont nus estranges ne retorne”(8))。兰斯洛特忍着剧痛从桥上爬了过去,苦恼难以言说。“你不要过一个叫‘险关’的关口。”但另一个巫师命令道:“你要过这道关。你甚至得带上幽默感,它会帮助你渡过难关。”勇敢的伯克老两口认为他们能认出兰斯穿着钉子鞋在太空中攀爬冻雨之崖,要么在柔软如雪的星云间默默地开路。位于十号和十一号营地之间的牧夫座是一道巨大的冰川,满是碎石和冰瀑。我们试图认出兰斯洛特攀爬时的蜿蜒路径,似乎能看到兰斯敏捷单薄的身子,和几个腰缠绳索的身影一起攀登。不见了!那是他还是丹尼(一个年轻的生物学家,兰斯最好的朋友)?我们在垂直天空脚下黑暗的山谷中等待,回忆起(伯克太太记得比丈夫更清晰)那些冰隙和哥特式风格的冰原的专有名称。兰斯童年时住在高山上,经常怀着攀岩专家的兴致讲出那些名称(如今他长大了几光年)。那些sérac(9)和schrund(10),那些雪崩和雪崩的轰隆声。法兰西的回声,日耳曼的魔法,如鞋底铁钉一般隆隆响起,就像中世纪传奇里描绘的那样。

啊,他又出现了!跨过两颗星星间的豁口,然后试图缓缓地爬过一座陡峭的崖壁。崖壁上支撑点如此脆弱,以至于一次指尖的摸索和靴子的打滑声都令人感到恐高症的眩晕。伯克老两口泪如雨下,看见兰斯时而困在一块高凸的岩石上,时而继续攀登,时而有惊无险,背着冰斧和背包,站在群峰之巅,青春焕发的身影闪闪发光。

莫非他已经走在下山的路上了?我猜想,探险者那边没有传来消息,可怜的伯克老两口连日悲伤,不曾合眼。他们等着儿子回返,他的每条下山之途似乎都将他们引向绝望的深渊。不过他也许已经荡过了那些悬临万丈深渊的陡峭湿壁,已经抓住了湿壁上突出的石头,现在正沿着险峻的天体之雪愉快地滑降?

然而,想象中响起了一连串的脚步声(不论我们等得多么耐心,这脚步声还是在我们的脑海中越来越近)之后,伯克家的门铃并没有顺理成章地响起,我们只好将他推了回去,让他又从头开始攀爬。然后,把他再往更久远的时间推推,让他从大本营开始(那里有帐篷、公厕,还有黑脚丫的小乞丐)。我们长久以来都是这样描绘他的:从鹅掌楸树下低头走过,又经过草坪,走向门和门铃。他在他父母心中出现太多次了,好像有点烦,于是现在吃力地蹚过泥坑,走上了一个小山坡。小山坡曾是远古的一个战场,如今满目疮痍,他脚下打滑,东倒西歪地踩着山坡上的枯草前行。前面又要攀岩而上,直至峰顶。终于登上去了,损失惨重。怎么告知别人呢?发电报?寄挂号信?谁是行刑的刽子手——一个送信专使还是红鼻子的邮递员?邮递员步履沉重,总是拉着个脸(他有自个儿的麻烦)。在这里签字。用拇指盖个手印。画个小叉号。用软铅笔。铅笔是暗紫色的木头做的,签完后还给他。这个签名难以辨认,是不祥之兆。

不过什么事也没发生。一个月过去了。智恩和智拉状况良好,似乎惺惺相惜——一起睡在盒子做成的窝里,抱成一团,像个松软的圆球。经过多次尝试后,兰斯发现了一种声音,绝对是智恩和智拉发出的。好像是噘嘴快速发出一连串的咂巴声,很轻,还带着汁水声,就好像饮料喝完了,只剩下残渣,吸管却仍在吱吱吸一般。不过他的父母不可能发出这种声音——音调不对,反正不像。兰斯的屋子里静得出奇,有磨损的旧书,有斑斑点点的白色书架,旧鞋子,一只相对新一点的球拍紧紧塞在套袋里,壁橱隔板上有一分钱硬币——屋里的一切开始变化,溶解,如多棱镜中的景象。不过定睛再看,一切又清晰了。稍后伯克夫妇回到了阳台。他的目标实现了吗?——如果实现了,那他看见我们了吗?

古代的超凡之人将胳膊肘靠在花架上,斜身凝视着地球,只见这个玩具,这个陀螺,在苍穹中缓慢转动。每个特征都好看而清晰:多姿多彩的大洋,波罗的海像一个祈祷的女人。优雅的美洲大陆一片宁静,如在空中荡着秋千,澳大利亚就像个小非洲一样侧卧在它身旁。我的同龄人中可能有人希望自己的灵魂从天空俯视自己的星球故乡,发出一阵战栗,一声叹息,只见地球系着一圈圈纬度的腰带,子午线分明,也许还用又粗又黑的魔鬼般的曲线箭头标出了世界大战。或是比较欢乐的景象,展现在他们吃惊的眼前,如同一幅度假胜地埃尔多拉多的照相地图,图上这儿有个保留地的印第安人在打鼓,那儿有个穿运动短裤的小姑娘,圆锥似的针叶松遍布圆锥形的山峦,钓鱼人在各处垂钓。

实际上,我猜想,我年轻的子孙出来的第一个夜晚,站在不可思议的世界里那想象的寂静中,透过大气层一定会看到我们地球的表面特征。这意味着灰尘、四散的阴影、烟雾和各种光学陷阱,甚至陆地,要是透过层层云雾出现的话,会以奇怪的伪装移动,闪着令人费解的光辉,样子也无从辨认。

这一切倒还是小问题。主要问题在于:这位探险家心理上能否承受这巨大的打击?人们都想在心理能够承受的情况下,尽可能看清这种打击的本质。而如果单单是想象这件事就要面临可怕的危险,那么如何忍受和克服真正的痛苦?

首先,兰斯得解决返祖的时间问题。各种神话牢牢地盘踞在群星璀璨的天空,以致常识很容易避开重任,不去探索常识背后的非常之理。神若要繁衍兴盛,供养成千上万的长着蓝色羽毛、如阉伶般歌喉甜美的天使鸟,就必须占据一个星球。在人心深处,死亡的定义等同于离开地球。逃离地球的重力意味着超越坟墓。一个人发现他已置身于另外一个星球,他倒没有办法让自己相信自己没有死——天真的古老神话原来不是那么回事。

我不关心愚昧的人,那些平凡的无毛猿猴,他们把任何事情都想得非常简单。他们的童年记忆只是一头咬他们的骡子,他们对未来的想法只是吃饭睡觉。我现在心中所想的,是有想象力,有科学知识的人。他们的勇气是无限的,因为他们的好奇心超过了勇气。没有什么能阻止他们的求索。他们是古代的curieux(11),却拥有更健硕的躯体,更炽热的心。探索一个天体的任务一旦开始,他们就要满足亲自探索的强烈愿望,要用自己的手指去抚摸,去感受,去审视,去笑对那些从未接触过的天体构成物质——然后吸口气,再抚摸,还带着同样的微笑,表达无名的、痛苦的、欣慰的快乐。一个真正的科学家(当然不是那种欺世盗名的庸才,这种人的唯一法宝就是把无知像骨头一样藏起来)应该有能力体验获得直接而神圣的知识带来的快乐。他可以是二十岁,也可以是八十五岁,但是没有获得真知的兴奋,就没有科学。兰斯就是具有这种素质的人。

把想象力发挥到极致,我看见他克服了猿类根本体验不到的恐慌。毫无疑问,兰斯可能已经到了橘黄色的尘云中,地点就在塔尔西斯沙漠的正中央(如果它是沙漠的话),或者在哪个紫色水池附近——叫凤凰湖或奥蒂沟(如果它们是湖的话)。(12)可是另一方面……你也知道,事情这样发展的话,有些问题肯定就立刻解决了,干净利落,不可逆转,但别的问题又出现了,一件接着一件,慢慢显出头绪来。我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

我还是个七八岁的小男孩的时候,经常做一个模糊不清但反复出现的梦,梦中的环境都一样。我没能认出来这是哪里,也不能凭理性来作出判断,尽管我见过很多奇怪的地方。我现在打算让它发挥作用,好填补我故事里中的一个大漏洞,那是一道一碰就疼的伤口。那个地方没什么壮观景象,既不稀奇,也不古怪。只是一小块平地,显示出一点不太明确的稳定性,上面薄薄盖了一层性质不明的星云状物质。换句话说,只能看到不起眼的背面景象,而不是正面。这个梦的讨厌之处在于,不知为何,我不能四处走动,不能从各个角度看看这个地方。迷雾中潜藏着大量的矿物之类的东西——形状丑陋且毫无意义。在我做梦的过程中,我不断地往一个容器(翻译成“桶”)之类的东西中填塞和容器形状相同但尺寸更小的东西(翻译成“小卵石”)。我的鼻子在流血,但我极不耐烦,过度兴奋,也顾不上擦它一把。每次做这个梦,都会有人在我背后突然尖叫,我也尖叫着醒过来,这样就拉长了最初那种无名的尖叫。那尖叫初起时带着狂喜腔调,但后来就没有任何含义了——如果曾经还有过含义的话。说起兰斯,我就要说说和我的梦有关的事情——但有趣的是,当我把我记下来的东西再看一遍,事情的背景,真实的记忆,都不见了——如今已彻底消失了——我无法让自己相信写下来的东西背后有个人的体验。我想说的是,兰斯和他的同伴到达他们的星球时,也可能感觉到了一些和我的梦境相似的东西——这个梦如今已不再属于我了。

他们回来啦!马蹄嗒嗒响,一个骑手策马而来,冒着滂沱大雨穿过通往伯克家的那条石子小路。离那棵雨珠抖落的鹅掌楸不远就是大门,他一到门口便勒马大喊,报告这个惊人的消息,伯克夫妇一听见就像两只栗鼠一样蹿出房门。他们回来啦!飞行员们,天体物理学家们,还有两位博物学家中的一位,都回来了。另外一位博物学家丹尼去世了,留在了天堂,古老的神话在那里划下了好奇的痕迹。

在当地医院的六楼,伯克先生和太太小心翼翼地躲开新闻记者,他俩被告知他们的儿子在一间小候诊室里等着他们,就是右手边第二个房间。说这个消息的话音里透着一丝未言明的敬意,好像在说童话里的国王一般。他们要悄悄地进去,一个叫库弗太太的护士会一直守在那儿。噢,他很好,大家都这么说——其实下个星期就可以回家了。不过,他们待的时间不能超过两分钟。请不要问问题——就随便说点什么。你心里明白。然后说你明天或者后天会再来。

兰斯穿着灰色的长袍,剃了一个平头,黝黑的肤色变淡了。他身上有些变了,有些没变,瘦了,鼻孔里堵着脱脂棉,坐在一张长沙发的边沿上,两手紧握,有点不自在。他摇晃着站起来,笑着做了个鬼脸,又坐了下去。库弗太太,那位护士,长着蓝色的眼睛,看不出下巴来。

心照不宣的沉默。然后兰斯说:“真是太奇妙了。完美的奇妙。我十一月再去。”

停顿。

“我想,”伯克先生说,“智拉怀孕了。”

闪过一丝微笑,略微欠身致谢。接着以陈述的口气说:“Je vais dire ca en francais。Nous venions darriver……”(13)

“给他们看看总统的信。”库弗太太说。

“我们去过那里了,”兰斯接着说,“当时丹尼还活着。他和我看到的第一样东西是……”

护士库弗太太突然惊慌起来,插话道:“不,兰斯。不,夫人,不能接触。医生有令,请遵守。”

鬓角发热,耳朵发凉。

伯克夫妇被带了出去。他们走得很快——尽管没有什么急着要办的事,任何急事都没有。他们沿着走廊走去,两边是橄榄色和暗黄色的劣质墙壁,上半部是橄榄色,下半部是暗黄色,中间隔着一条棕色的线。再往前走,就是一台上了年纪的电梯。上升(瞥见坐在轮椅里的长者)。十一月份回去(兰斯林)。下降(伯克老两口)。电梯里还有两个面带微笑的女人,一个抱着婴儿的女孩,这是她们乐于同情的对象。此外还有一位灰发驼背、面容沉郁的电梯工人,他背朝大家站着。

* * *

(1) 该词由英文的lamp(灯)和land(陆地)构成。

(2) 该词由德文的kraut(野草)和wurm(虫)构成。

(3) 这三个地名都出自希腊地名与神话。历代天文学者依据所观察到的反射率特征为火星表面不同区域命名,其中以意大利天文学者乔凡尼·斯基亚帕雷利的命名沿用最广。此处即模仿该命名方式。

(4) 原文Starzan,是对“人猿泰山”(Tarzan)一词的戏仿。

(5) 此名戏仿法语“Lancelot du Lac(湖上的兰斯洛特)”。兰斯洛特是亚瑟王圆桌骑士中的第一勇士,为救心上人桂妮维亚不惜乘坐囚车,并爬过剑一般锋利的桥。中世纪有著名骑士传奇《兰斯洛特,或乘坐囚车的骑士》。

(6) 法语,《囚车传奇》。

(7) 法语,灰色的水。

(8) 法语,那里有去无回。

(9) 法语,冰塔。

(10) 德语,冰河裂缝。

(11) 法语,好奇者。

(12) 塔尔西斯沙漠、凤凰湖和奥蒂沟都是火星上的地名。

(13) 法语,此事我要用法语来说。我们将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