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齐兹并没有去参加“桥会”。他跟莫尔太太意外会面之后,马上就忙于其他事情了。医院插进来好几台外科手术,搞得他忙碌不堪。他不再是个贱民或是诗人,又变成了医科学生,兴兴头头,把大量手术的细节拼命往他那几位朋友的耳朵里灌,尽管他们根本就不爱听。他医生的职业时不时地会让他神魂颠倒一段时间,不过他对它的要求是一定要令人兴奋,而且科学化的是他的手,并非他的头脑。他热爱他的手术刀,而且应用娴熟,他也喜欢给病人注射最新种类的血清。不过管理制度与卫生保健的刻板无趣又让他非常反感,于是他在刚给一个病人注射过肠道疾病的疫苗之后,自己反倒马上就会去喝未经过滤的生水。“对这个家伙你又能期望他怎么样呢?”严厉的卡伦德少校说。“既没有勇气,又没有骨气。”不过他心里面也明白,去年格雷斯福德太太的阑尾手术如果不是自己而是由阿齐兹主刀的话,这位老妇人可能就会活下来了。而这丝毫不能改善他对这位下属的看法。

在清真寺意外碰到莫尔太太的第二天上午,两人发生了一次争吵——他们经常口角不断。昨天半个夜晚都没合眼的少校想知道,阿齐兹究竟为什么在接到召唤之后没有立即赶过来。

“先生,请原谅,我立即就动身了。我是骑自行车赶去的,可是来到家牛医院[1]前的时候车子爆了胎。所以我只好雇了辆双轮小马车。”

“在家牛医院门前爆了胎,是吗?那么你又是怎么会跑到那儿去的呢?”

“您说什么?”

“噢天哪,噢天哪!我住在这儿,”他踢了一下脚下的小石块,“而你住在那儿——到我家只有不到十分钟的路程——而家牛医院却远远地在你背后的位置——在那儿——那么你在去我家的路上又怎么会路过家牛医院呢?现在还是去干点儿实事吧,别在这儿信口开河啦。”

他怒冲冲地大踏步走开,根本不听阿齐兹的解释,其实他的解释是完全合情合理的:家牛医院就位于哈米杜拉和他自己家连成的一条直线上,所以阿齐兹自然要从它门前经过。少校从来就没意识到,印度的受教育阶层也会经常相互走动,而且正在努力编织一张全新的社会关系网,尽管其过程可说是历尽了艰辛。种姓制度“或是诸如此类的”原因会对他们产生阻碍作用。他只知道没有一个印度人跟他说过实话,虽然他在这个国家已经待了有二十年了。

阿齐兹暗自好笑地看着他走掉。在他精神愉快、兴致颇高的时候他总觉得英国人都是些滑稽可笑的怪人,被他们所误解,他反倒是挺开心的。不过这是种情绪化或是神经质的愉悦,一件小事或是时间的推移都可能会将其破坏无遗;这绝对不同于他跟可信赖的朋友们相处时感到的那种发自内心的快乐。一个跟卡伦德太太有关的刻薄比喻涌上他的心头。“我一定得说给马哈茂德·阿里听听,他肯定会被逗得哈哈大笑的,”他暗想。然后他就去工作了。他在医院里可是个很有能力、不可或缺的医生,这一点他很清楚。他全神贯注地动手术时,那个刻薄的比喻也就从他脑海中消失了。

在这几天愉快而又繁忙的日子里,他也模模糊糊地听说行政长官正在筹备一次聚会,而且伯哈德老爷说过每个人都应该参加。他的助理潘纳·拉尔医生面对这一机会简直欣喜若狂,极力撺掇、怂恿他乘坐自己的新轻便马车跟他一道前往。这样的安排倒是对他俩都挺合适。阿齐兹可以省却骑自行车的寒酸或是雇一辆马车的花销,而生性胆怯又年事已高的潘纳·拉尔医生也可以确保有人能帮他驾驭他的马车。他自己虽说也能驾车,不过实在是有些勉强,而且他又害怕路上的汽车,对于拐进俱乐部的那个弯道也很没把握。“也可能会碰上什么灾祸,”他很客气地道,“不过咱们总归要不惜一切代价安全抵达,即使不能平安归来。”然后又比较合理地推测道:“我想,咱们两位医生同时到达,应该会给大家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

不过临到招待会之前,阿齐兹的心绪却又急转直下,于是就临时决定不去了。一方面,最近刚刚结束的这段繁忙的工作让他感觉精神独立、身体健康;另一方面则是那天正好是他妻子去世的周年忌日。他妻子是在他爱上她不久以后就过世的;一开始他并不爱她。他因受西方思想感情的影响,雅不愿跟一个他从来都没见过的女人结合;加之他在真正见到她之后,她又确实挺让他失望的,他跟她生下第一个孩子纯是出于动物的本能。孩子生下后,情况才有了改变。她对他的深爱,她对他那远远超越了谦恭和柔顺的忠诚,以及她恪守妇德、努力反对在她这一代甚至下一代妇女中取消深闺制度的坚定态度,终于赢得了他的心。她人很聪颖,而又深具旧式闺秀的优雅。渐渐地,他不再觉得他的亲属们为他选错了对象。感官上的享受——哦,即便是他已经得到了,不出一年时间也会变得麻木不仁,而他赢得的却是另外一种更加持久的感情,他们一起生活得越久这种感情就越发深厚。她成了他儿子的母亲……可是在为他生下第二个儿子的时候,她却撒手人寰。这时他才意识到他失去的到底是什么,意识到再没有一个女人能够代替她的位置;相对于另一个女人,朋友的友情在感觉上反倒更接近于她。她已经走了,再也没有人像她那样,而这种独一无二的感情不是爱情又是什么呢?他自娱自乐、自得其乐,他有时会忘记她;不过在另一些时候他又觉得她已然将世间一切的美好和快乐都带进了天堂,他曾经认真考虑过要自杀。他死后能再见到她吗?真有这样一个可以相会的地方吗?虽说他是个正统的穆斯林,他却并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神的唯一性是不容置疑并且是被不容置疑地宣布了的,但在其他所有的问题上,他仍旧像是一般的基督徒那样摇摆不定;与其说他对来世秉持坚定的信念,还不如说他是怀抱着这样一种希望,一时会破灭,一时又会重来,一句话还没等说完或是心跳才不过十几下就已经完成了一次摇摆,所以决定他应该秉持何种观点并且秉持多久的,看来与其说是他本人,还不如说是他血液中的血球。他所有的态度、观点无一不是如此。什么都不可能持久,也没有什么过去了就不会重来的;这种循环往复永不停止、生生不息,使他能够永葆年轻,他越是难得哀悼他的妻子,他对她的哀悼之情就越是情真意切。

其实他完全可以告诉拉尔医生他已经改变主意,不想去参加招待会了,不过直到最后一分钟,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已经改了主意;确实,他并没有改主意,是他的主意自己发生了变化。不可抑制的反感喷涌而出。卡伦德太太、莱斯利太太——不,在他的悲伤时刻他可受不了她们:她们会看出他内心的悲伤——因为他认为这些英国太太们都具有非同寻常的洞察力——并会通过故意折磨他取乐的,她们会在自己丈夫面前嘲弄于他。在他本该已经准备好去赴会的时候,他却站在邮局里拟一份电报发给他的几个孩子,回到家后他发现拉尔医生已经来找过他,而且已经走了。好吧,他走就走吧,这正是他这种天性粗鲁的人干出来的事儿。至于他本人,他将跟他的亡妻倾心交流。

打开一个上锁的抽屉,他取出妻子的照片。他凝视着照片,泪水夺眶而出。他不禁暗想,“我是多么不幸啊!”可是正因为他真的是很不幸,另一种情绪很快就跟他的自哀自怜交织在一起:他极力想回忆起妻子的音容笑貌,却总也想不起来。那些他不爱的人他为什么反而记得住?他们总是在他面前活灵活现,可是他越是专注地看着照片,就越发什么都看不见了。她一直都像这样躲避着他,自从她被埋进坟墓以来。他早就知道她会从他的手中、从他的眼前消失不见,可他曾以为她将一直活在他的心里,却没有意识到正是我们曾经爱过死者的事实反而使他们在我们心中变得更加不真实,而且我们越是满怀激情地想唤醒他们,他们就会闪避得更加遥远。一张褐色泛黄的纸片外加三个孩子——这就是他妻子留给他的一切。这真是让人难以忍受,于是他再度暗想,“我是多么不幸!”这样想的结果是他感觉轻松了一些。他一度已经呼吸到了那种围绕着东方人和所有人的死亡的气息,深深吸入一口以后他就退了回来,因为他还年轻。“永远,永远我都将无法解脱出来,”他自言自语道。“我这辈子注定将一事无成,我的儿子也不会受到良好的教养。”既然这已然是确定无疑的了,他就竭尽全力不再去想它,转而看了看他就医院中的一个病例记下的几条病案笔记。也许有一天某一位富翁需要他来做这样一个特别的手术,这样他就能挣到一大笔钱了。这几条病案笔记本身引起了他的兴趣,他于是将亡妻的照片重新锁回到抽屉里。哀思的时刻已经过去,他也就不再想到他的亡妻了。

用过茶点之后,他的精神有所改善,于是就去哈米杜拉家里串门儿。哈米杜拉去了招待会,不过他那匹矮种马却留在家里,于是阿齐兹就将马借出来,同时还有他朋友的马裤和马球棍。他就骑着马去了球场。球场已经荒废,只除了在球场边缘,还有几个本地街区的年轻人在训练。为了什么训练?就连他们自己都很难说清,不过都说是在训练。他们绕着球场跑步,瘦小羸弱、膝盖内翻——当地人的体格就是这么可怜——脸上的表情与其说是坚定果决,还不如说是下定决心要摆出一副坚定果决的表情。“邦主大人,敬礼,”他开玩笑地喊道。那几个青年停下脚步哈哈大笑。他劝他们悠着点儿,别训练过了头。他们保证说绝对不会,然后就继续跑了起来。

他策马来到球场中央,开始四处击球。他其实并不会打马球,不过他那匹矮种马却很内行,于是他就专心一意地学着打起来,一时间摆脱了一切人生的压力。当他在棕褐色的椭圆球场上尽情驰骋时,习习的晚风轻拂着他的额头,周围的一圈绿树抚慰着他的倦眼,生而为人的所有该死的烦恼都被他浑然忘却了。他的球击向一位偶然也来到球场上练球的陆军中尉;他把球击回给阿齐兹并叫道,“再把球传过来。”

“好呀。”

这位新来的军官懂得些马球的门道,不过他的马却什么都不懂,所以双方还是算势均力敌。全神贯注于马球的结果,两人倒是开始惺惺相惜,揽辔休息时两人更是相视而笑、莫逆于心。阿齐兹喜欢军人——他们直来直去,要么把你当朋友,要么将你大骂一顿,这种态度比那些文官的傲慢自负可取多了——而这位中尉喜欢所有会骑马的人。

“经常打球?”他问道。

“从没打过。”

“咱们再来打一局。”

他正击球的时候,不料胯下的马突然弓身一跃,将他从马背上掀了下来,大叫一声,“噢上帝!”他再度跃上马背。“你就从来不会摔下来?”

“经常的事儿。”

“才不会呢。”

两人再度勒住马缰,眼中都燃烧着炽热的友谊之火。不过这种热情也随着他们身体热度的下降而渐趋冷却,因为体育运动只能唤起暂时的激情。民族意识再度卷土重来,不过还没等它发挥出毒素,两人已经道了别,相互挥手致敬。“要是他们都像他这样该有多好,”两人心下都这样暗想。

夕阳已经西沉。几个跟他有相同宗教信仰的教徒已经来到球场上,面朝麦加[2]虔诚祈祷。一头婆罗门公牛朝他们走来,阿齐兹虽然自己不愿意祈祷,却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受到这么一头笨拙而又被尊为偶像来崇拜的动物的干扰。他就用手里的马球棍敲了它一下。正当他这么做的时候,他听到马路上有人在叫他:那是潘纳·拉尔医生,正满面愁云地从行政长官的招待会上往回走。

“阿齐兹医生,阿齐兹医生,你到底上哪儿去啦?我在府上等了你足足有十分钟,没办法这才一个人走了。”

“实在是抱歉之至——我迫不得已去了趟邮局。”

在阿齐兹自己的社交圈子里,大家都会把这种说法理解为他临时改了主意,不想去了,这种事原是司空见惯、无可厚非的。可是拉尔医生因为出身低微,却拿不准这是否是阿齐兹在有意怠慢于他,再加上他又眼看着阿齐兹抽打了婆罗门圣牛,就更是气不打一处来。“邮局?你怎么不派个用人去呢?”他道。

“我没几个用人——我的薪水非常少。”

“你的用人跟我说过话。我看到你的用人了。”

“可是拉尔医生,请你想想看。你要到我家里来的时候我怎么能把用人给派出去呢?你一来我们就得走,我家里就一个人都没有了,等我的用人回来的时候,恐怕我家里能拿走的东西都已经被坏人洗劫一空了。厨子是个聋子——我从来都指望不上我这个厨子——男仆还只是个小男孩儿。我跟哈桑绝对、绝对不能同时一起离开家。这是我既定的老规矩了。”他说了这么多,已经远远超出了仅仅出于礼貌的意图,全都是为了照顾拉尔医生的脸面。这当然并非都是事实,也不该因此而受到非难。可拉尔医生却全然不顾情面地当面揭穿——这么做轻而易举,但实在很不光彩。“即便如此,又有什么妨碍你留张便条说明一下你去了哪里呢?”诸如此类,不一而足。阿齐兹很厌恶缺乏教养的行为,就磕了下胯下的坐骑让那匹矮种马蹦跳起来。“离我远点儿,要不然我的马也因此而受了惊可就麻烦啦,”他哀诉道,这才道出了他心下恼怒的根源。“今天下午它就一直在耍泼撒野。它把俱乐部花园里几株最为名贵的花木都给糟蹋了,足足找个四个大男人才算把它从花圃里拉出来。英国的那些绅士淑女们就在一边看着,连行政长官大人都给惊动啦。不过,阿齐兹医生,我不再占用您宝贵的时间了。您既然有这么多的约会和电报要处理,对此是不会感兴趣的。我不过是个可怜的老医生,觉得但凡受到人家好心的邀请,总归要向人家表示敬意才是正经。您的缺席,我可以告诉您一声,已经引起了不少的议论。”

“他们爱他娘的怎么议论就议论去好了。”

“年轻真是好啊。真他娘的好!哦,非常好。到底是谁他娘的呢?”

“我爱去不去,谁都管不着。”

“可你答应过我呀,然后又平白编出这么个电报的故事来糊弄我。咱们还是走吧,驾,花斑马。”

拉尔医生驾着马车走了,阿齐兹一时恨不得跟他终生为敌。他只要打马飞奔上去就很容易能报复到那老头儿。他当真就这么做了。结果老头儿的花斑马一下子就惊了,脱缰飞奔而去。他又风驰电掣地奔回球场。他刚才跟中尉一起打球的荣光尚未散尽,他继续在球场上纵横驰骋、俯身击球,直跑到汗流浃背才尽兴而归,一直到他把矮种马送还哈米杜拉的马厩为止,他都觉得自己并不比任何人低一等、矮一头。可是一旦下了马,恐惧又不禁暗暗爬上心头。他会不会因此而触怒那些权贵们呢?他这次的缺席是否已经冒犯了行政长官呢?潘纳·拉尔医生固然无足轻重,但是即便跟这样人的翻脸算得上明智吗?他的思绪已经从人际关系转向了政治考虑。由于受到当今盛行的恶习的毒害,他已经不再考虑“我能否跟人和睦相处”,而是转向 “他们是否比我强大”的顾虑了。

回到家他发现有一封短信正等着他,信上盖着政府的邮戳。它活像是一包烈性炸药,稍一触动就会把他那幢脆弱的平房炸成碎片。他就要因为没有参加“桥会”而被就地免职了。等他终于把信拆开后才发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那是一份菲尔丁先生——国立学校校长发来的请柬,请他后天前去参加茶会。他的情绪猛然再度高涨起来。他总归会重新振作起来,因为他的精神虽屡屡遭受磨难却总是生生不息,他的心境虽阴晴不定,他的精神却一直都相对稳定。不过这份请柬仍让他格外高兴,因为菲尔丁一个月前就曾邀请过他一次,可他竟然给忘了——既没答复,又没出席,就那么忘得一干二净。而现在人家又发来了第二次邀请,没有丝毫的责难,对他的过错连提都没提,就全当没发生过。这才叫真正的以礼待人——充分表现出一片好心的文明行径——他马上抓起笔来写了封热情洋溢的回信,又急忙跑到哈米杜拉家里探听消息去了。因为他从没见过这位校长,他相信他人生中的这一严重缺憾马上就将得以补偿了。他渴望了解这位杰出人物的所有情况——他的薪水、偏好、履历,以及怎么才能最大限度地取悦于他。不过哈米杜拉仍旧没有回家,马哈茂德·阿里虽然在那儿,却只会愚蠢而又粗鲁地一个劲儿嘲笑那场“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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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家牛医院:参见《雪山神女之山》(一九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的信),福斯特在其中记述道:有一头阉牛“病得很重,我把它送到了印多尔的病牛医院”。

[2] 麦加(Mecca,阿拉伯语作Makkah,旧称Bakkah或Macoraba)为沙特阿拉伯西部城市,伊斯兰教创始人先知穆罕默德的诞生地,是伊斯兰教第一圣地,每个穆斯林都渴望朝圣的宗教中心。伊斯兰教有所谓“五功”之说:念功,即信仰作证,念“清真言”;礼功,即谨守拜功,一日祈祷五次;斋功,即封斋节欲,每年在斋月封斋并禁止房事;课工,即法定施舍,捐献作为义务的税项;朝功,即朝觐天房,有生之年至少一次赴麦加朝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