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法官惯用的恫吓战术,即使他一无所知,又无人证,他也常采用这种方法。
“您这样说是否想否认自己公开讲过的一句话,您曾公开说过要杀死格朗莫兰,对不对?”
“喔,这话我是说过,而且是句真心话!我要干掉他是因为手头发痒!”
德尼泽不由一惊,愣了片刻。他本以为对方会矢口否认。怎么?被告竟然承认他威胁过受害人。难道这中间有什么文章不成?法官担心欲速则不达。他思忖片刻,盯住被告,突然问道:“二月十四日至十五日晚上,您干什么去了?”
“那天六点我就睡了,有点儿不舒服,由表弟路易替我往杜安维尔送了一车石头。”
“这时,有人看见您表弟赶着石头车穿过了铁路。但在盘问您表弟时,他说您中午离开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见到您。怎么才能证明您是六点睡觉的呢?”
“瞧,这事儿多蠢,怎么才能证明这一点呢?我一个人住在那里,又在大森林里……我只能重复一遍,我那天睡在家里,就这些。”
德尼泽决定用证据压制对手,他板着面孔,显得刚毅坚定,只用嘴巴说话:“听我告诉您,十四日晚上您都干了些什么。三点钟,您从巴朗唐坐车去鲁昂,目的待查。您乘从巴黎开来的车在九点三分到达鲁昂站,您在月台上人潮里看见格朗莫兰在包厢里。瞧,我承认您不是预谋,而是临时偶然动了杀机。您趁乘客拥挤之际,挤上火车,决定到马洛内隧道动手,但您未能掌握好时间,动手时列车已经跑出隧道。您先把尸体扔到车外,又把旅行毛毯扔了下去,然后您在巴朗唐站下车。这就您那晚的作为。”
法官窥视着卡布什面部表情的细微变化。开始时,卡布什一直注意听着,后来他却哈哈大笑起来:“您都讲了些什么呀?假如是我把他杀死的,我会主动讲出来的。”
卡布什又平静地说:“我没有杀他,本来应该由我杀死他的。妈的,见鬼!对此,我深感遗憾!”
德尼泽没有捞到东西。他从不同的角度反复问那几个问题,仍问不出什么名堂。看来此事不是卡布什干的。法官一耸肩,说对方这样做太愚蠢。逮捕卡布什时,未能从他小屋里搜到武器,也没有发现那十张钞票和怀表,但发现了一条沾有血迹的裤子,这可是确凿的证据。卡布什又笑起来,并讲述了一个动听的故事:一只野兔撞在他布下的绳套里,溅了他一裤子血。从定案角度来看,这次法官肯定是输了。他出于职业的敏感,不顾简单真理而把事情弄得复杂化了。他发现对手虽不会耍手腕,但却有一股不可战胜的力量,他一直回答说,不是、不是,这叫法官动怒,因为法官认定他是罪犯,认为他否认就是欺骗法律,是坚持错误。法官的目的是逼他说出自相矛盾的话。
“那,您不承认了?”
“当然,因为那不是我干的。假如是我干的,我一定会感到非常自豪,全主动讲出来。”
德尼泽突然站起来,跑过去把通向隔壁的小门打开,把雅克叫出来。
“您认识这个人吗?”
雅克惊讶地说:“认识,我在米萨尔家见过他。”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问您是否认出他就是列车上的杀人犯?”
雅克不由谨慎起来,况且他也想不起那人的长相了。那人不是卢博,卢博似乎比那人矮,比那人黑。他想开口,但又感到这样做太冒失,他只好含混其词地说:“不,不知道,我认不出来,先生,我的确想不起来了。”
德尼泽马上叫出卢博夫妇,提出问一个问题,“你们认识他吗?”
卡布什仍在微笑,毫不惊讶,他对塞芙丽娜轻轻一点头。少女时代,塞芙丽娜住在德莫拉十字架,卡布什见过她。但她在这里看到他,和丈夫一样感到震惊。他们明白了,他就是雅克所说被抓起来的那位。因为他,法官才再次传讯他们夫妇。卢博十分惊讶,他杜撰的杀人凶手竟同眼前这个人如此相似,而同他本人却毫无共同之处。这完全是一次巧合,令卢博不安,所以他没有马上回答。
“喂,你们认识他吗?”
“天哪!法官先生,我再说一遍,我那只是一个感觉,那人同我擦肩而过,个头和这位差不多,也是一头金发,没有胡子……”
“您终于认出了他!”
卢博感到胸口窒息,喘不过气来,内心斗争激烈,身上发抖。最后,他决定说两句:“我无法肯定。不过他俩长得有点儿相像,这肯定无疑。”
卡布什听后连发誓带赌咒,他对法官的作法十分厌烦。由于这件事与他无关,他想走开,他怒火上升,用力挥动双拳,样子十分吓人,法官只好让宪兵把他带走。在凶暴的对手面前,在受伤狂跳的野兽面前,德尼泽胜利了。他确信对方就是罪犯,并真言不讳地讲出了这个想法。
“你们注意他的眼睛了吗?我是从眼睛上发现他是凶犯的。啊,冤有头,债有主,我们总算把他抓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