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特曼·亨特睡得很不好。乘船从塔希提岛到旧金山那两个星期的旅行中,他一直想着要说给别人听的故事,在火车上的三天里也在反复琢磨用什么词句更适合表达。现在,几小时后就要抵达芝加哥了,种种疑虑又向他袭来。他对善恶是非一直都很敏感,因而越发良心不安。他说不准是否能做的事情都已做了。为了脸上有光,做不到的事情也该尽力去做,可让他不安的是,在这件触及自身利益的事情上,他竟将个人利益置于堂吉诃德式的精神之下。自我牺牲的幻象如此强烈,未能付诸实现让他顿生理想破灭之感。他就像一个慈善家出于利他动机为穷人建造模范住房,却发现自己做了一笔赚钱的投资买卖。真心行善并获得百分之十的报偿,难免让他感到心满意足,尴尬的是这又减损了自身美德的滋味。贝特曼·亨特知道自己心地纯正,但让他没有把握的是,把那件事情说给伊莎贝尔·朗斯塔夫后,自己是否经受得起她那双灰眼睛冷冷的审视——那双眼睛卓有远见,跃动着聪明睿智的光芒。她做事一丝不苟又极端正直,也以此来衡量别人的操守。若是某些言行不符合她那严苛的准则,她便用冷冰冰的沉默表示不满,没有比这更严厉的谴责了。她的评判不容抗辩,因为一旦拿定了主意,她就再也不会更改。贝特曼就喜欢她这个样子。他爱的不只是她外在的美——她身材苗条挺拔,总是高傲地昂着头——更爱她的心灵之美。她为人真实,有强烈的名誉心、无所畏惧的人生态度,让他觉得她的身上汇聚了所有优秀的女性品质。她身上有某种超乎一个典型美国女孩的特质,从某种程度上说,她那种完美是她所处的环境特有的,他相信除了芝加哥,世界上再没有哪座城市能够造就出她来。想到接下来就要让她的自尊遭受重击,他便感到一阵心痛,还有那个爱德华·巴纳德,让他顿时怒火中烧。

火车终于喷着蒸汽驶进芝加哥城,眼前那一条条灰色房屋林立的长街让他欣喜不已。想起斯泰德街和沃巴什大道上拥挤的人行道、熙来攘往的车辆和此起彼伏的噪声,他感到情急难耐。终于回家了。他很高兴自己出生在美国最重要的城市。旧金山就像是外省,纽约则已见衰微,美国的未来要靠经济发展潜能,芝加哥呢,以其城市的位置和居民的活力,注定会成为这个国家真正的首都。

“但愿在我有生之年能看到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城市。”贝特曼走下月台,自言自语道。

站台上的这对父子同样身形瘦高,体格结实,仪表堂堂。在同样的苦行僧般的脸上长着同样的薄嘴唇。他们走出车站,亨特先生的汽车在等着。亨特先生瞥见儿子望着外面的街道,眼神既骄傲又快乐。

“回家很高兴吧,儿子?”他问。

“我想是的。”贝特曼说,眼睛紧盯着川流不息的街景。

“我估计这里的车要比你那个南太平洋小岛上多一些,”亨特先生笑着说,“你喜欢那儿吗?”

“我宁可选择芝加哥,父亲。”贝特曼答道。

“你没把爱德华·巴纳德一起带回来?”

“没有。”

“他怎么样?”

贝特曼沉默了片刻,那张英俊而敏感的面孔阴沉下来。

“我不想谈论他,父亲。”他最后说。

“没关系,儿子。我想你母亲今天会很高兴的。”

他们穿过卢普区拥挤的街道,汽车沿着湖畔一路驶到一幢气势壮观的房子前。那是卢瓦尔河畔一座城堡的原样翻版,是亨特先生早几年建造的。等到贝特曼回到自己的房间,马上拿起电话要了一个号码。听见对面的应答,他的心一下子狂跳起来。

“早上好,伊莎贝尔。”他快活地说。

“早上好,贝特曼。”

“你怎么听出是我的声音?”

“自从上次听你的声音到现在也没多久嘛。再说,我一直在等你啊。”

“我什么时候能见到你?”

“如果你没什么要紧事的话,今晚就可以来我们这儿吃饭。”

“你很清楚我不可能有什么更要紧的事。”

“估计你有不少新闻吧?”

他察觉出她的声音里有一丝担忧。

“是的。”他回答。

“好吧,今晚你一定得说给我听。再见。”

电话挂断了。她就是这样一种性格,即使事关重大,也宁可毫无必要地等上几个小时,不会马上问个究竟。在贝特曼看来,她的自我约束无疑是一种令人钦佩的坚毅品格。

晚餐时,除了他跟伊莎贝尔,就只有她的父母了。他留意着她将谈话引入温文尔雅的闲聊,那姿态不禁让他想到一位处在断头台阴影下的女侯爵,明知来日不继,仍在笑谈今日之事。她娇美的五官、短短的上唇带着贵族气,浓密的金发也让人联想到那位女侯爵。很明显,她身上流淌着芝加哥最高贵的血液,虽然这一点远非尽人皆知。那间餐室便是衬托她纤弱之美的合适背景。整座房子是威尼斯大运河上的宫殿的复制品,由一位英国专家按照路易十五的风格布置。启发他这么做的,正是伊莎贝尔;与那位多情君主的名字连在一起的优雅装饰增添了她的魅力,同时也赋予她一种更为精深的含义。伊莎贝尔的头脑蕴藏丰厚,她的谈吐无论多么随意,也从不显得空泛。现在她谈到了自己同母亲在下午参加的一场社交音乐会,谈到一位英国诗人在礼堂举办的讲座,他们谈论政局,以及她父亲近期以五万美元从纽约购得的那幅十八世纪前的大师之作。听她说话让贝特曼感到舒心,他觉得自己再次回到了文明世界,回到了文化中心,跻身于高人雅士之间。此前种种确然无疑的声音喧嚣恼人,抗拒他的意志不肯停歇,如今终于在他心中静默下来。

“哎,能回到芝加哥真是太好了。”他说。

晚餐结束后,他们走出饭厅,伊莎贝尔对她母亲说:

“我要带贝特曼去我的私室。我们有许多事情要谈。”

“好啊,我亲爱的,”朗斯塔夫太太说,“你父亲和我在杜巴里夫人房间,你们随后去那儿找我们吧。”

伊莎贝尔带着年轻人上楼,将他引入曾给他留下诸多迷人回忆的房间。尽管对这里非常熟悉,但他依然像每次走进时那样,抑制不住那一声喜悦的赞叹。她微笑着四下打量了一番。

“我认为布置得还算成功,”她说,“重要的是恰当合理。就连一只烟灰缸也非得是那个时期的不可。”

“我觉得正因为这样,这里才会如此美妙。你做什么事情都是一丝不苟的。”

他们在炉火前坐了下来,伊莎贝尔用平静而庄重的眼神看着他。

“现在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她问。

“我真不知道从哪儿说起。”

“爱德华·巴纳德要回来吗?”

“不。”

一阵长时间的沉默过后,贝特曼才又开口,其间两个人都在左思右想。他要讲的故事实在难以开口,个中细节对她敏感的耳朵是一种冒犯,他也不忍心讲出来,但为了予她公道,也为了对自己公道,他必须把全部真相告诉她。

这件事说来话长,当年他和爱德华·巴纳德还在上大学,在一次茶会上见到了伊莎贝尔·朗斯塔夫,这个茶会是为了庆祝她进入社交界而举办的。早在她年纪尚小、他们也不过是两个长腿男孩的时候,三人就相识了,之后她去欧洲待了两年完成了学业。在茶会上与这位返乡的可爱女孩重拾旧日友情,让他们两人情不自禁、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她。但贝特曼很快发现,她眼里只有爱德华一个人,而为了对朋友忠实,他委屈自己,担当起一个心腹密友的角色,任对方倾吐恋爱的秘密。他历经了种种苦痛,但也无法否认爱德华才配有这种好运气,他绝不容许任何事情伤害他所珍视的友情,也小心不让自己的感情有一丝流露。六个月后这对年轻人订下婚事,但他们都太年轻,伊莎贝尔的父亲决定至少该等到爱德华毕业后再结婚,也就是一年时间。贝特曼还记得那年冬季结束时,伊莎贝尔和爱德华要结婚了,记得那个冬天里的每场舞会和戏剧晚会,还有那些非正式的热闹场合,他这个一成不变的第三者次次到场。他对她的爱恋并未因为她就要成为他朋友的妻子而减弱。她的笑容,她向他抛来的每一句令人快活的话,她情感中显露出的自信,一直令他欣悦不已。他暗自庆幸,甚至略微有些得意,因为他不嫉妒他们的幸福。随后出了一件意外——有家大银行倒闭了,交易所发生恐慌,爱德华·巴纳德的父亲发现自己破产,一天晚上回到家中,告诉妻子他已经一文不名。晚饭后,他走进自己的书房,举枪自尽。

一个星期后,爱德华·巴纳德带着疲惫而苍白的脸色找到伊莎贝尔,求她免除婚约。她答不出话,只是紧紧搂着他的脖子痛哭起来。

“别这样,我会更难过的,亲爱的。”他说。

“你以为我现在会放你走吗?我爱你。”

“我怎么能让你嫁给我呢?任何希望都没有了。你父亲绝对不会同意的,我一分钱都没有。”

“我会在乎吗?我爱你。”

他把自己的计划告诉她:他必须马上开始挣钱,他家有位老朋友,名叫乔治·布劳恩施密特,曾提过让他跟自己一道做生意。那个人在南太平洋经商,在很多岛上都有经办处,建议让爱德华去塔希提岛待上一两年,能在他手下最有经验的经理那里学到各类贸易的操作方法,并许诺此后给这位年轻人在芝加哥谋个职位。这是个绝好的机会,等爱德华解释完毕,伊莎贝尔又是满脸笑容了。

“你这个傻孩子,何必故意让我难过呢?”

她的话让他脸上放光,眼睛也闪闪发亮。

“伊莎贝尔,你的意思莫非是要等着我?”

“你不觉得你值得让我等吗?”她笑了。

“哎呀,现在就别嘲笑我了,我求你认真想一想,可能要等两年呢。”

“用不着担心,我爱你,爱德华。等你回来我就跟你结婚。”

爱德华的雇主办事不喜欢拖延,告诉他如果打算接受那个职位,一周后就必须从旧金山乘船出发。爱德华跟伊莎贝尔度过最后一晚。只是到了晚餐后,朗斯塔夫先生才说想跟爱德华说句话,把他带进吸烟室。此前朗斯塔夫先生已爽快地接受了女儿向他道出的安排,因此爱德华想不出还有什么神秘的事情需要交代,看见对方一脸尴尬,他就更加不知所措了。朗斯塔夫先生说话支支吾吾,先谈了些琐碎的事情,最后才把那句话脱口说出来。

“我想你听说过阿诺德·杰克逊这个人吧?”他说,皱着眉头看了看爱德华。

爱德华犹豫了。天生的诚实迫使他承认这件宁愿予以否定的事实。

“是的,我听说过,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记得当时我也没太在意。”

“在芝加哥没几个人不知道阿诺德·杰克逊,”朗斯塔夫先生挖苦地说,“就算有,也不难找几个愿意谈论他的人。你知道他是朗斯塔夫太太的兄弟吗?”

“是的,我知道。”

“当然了,我们已经多年没跟他联系过了。他逮着个机会就立刻出了国,我想这个国家少了他也没什么遗憾。我们知道他在塔希提岛,我给你的建议就是对他敬而远之。不过,如果你听到什么他的消息,请告诉给我们,朗斯塔夫太太和我会很高兴的。”

“一定。”

“我想跟你说的就是这些。我看你一定想去女士们那边了。”

几乎每个家庭都少不了有那么一位成员,如果邻居们不提的话,宁可把他忘掉,若是一两代的间隔为这人的怪诞品性增添些许浪漫魅力,那便是这家人的造化了。可如果他实实在在地活着,而他的乖张行径没法用“不过是自己害自己”这类的托词——假如其过错无非是酗酒或用情不专,这么说也算妥帖——敷衍过去的话,唯一的策略就是保持沉默。这正是朗斯塔夫一家对阿诺德·杰克逊采取的态度。他们从来不谈论他,甚至连他住过的那条街他们都绕着走。他们为人厚道,不愿让他的妻子儿女为他的罪过受苦,多年来一直接济他们,但有一个条件,就是必须搬去欧洲。他们尽一切努力来抹掉对阿诺德·杰克逊的所有记忆,但也知道这件事在众人心目中历久弥新,如同当年丑闻一出,举世震惊一样。阿诺德·杰克逊是个不能再败的败家子,无论哪个家庭都承受不起。这么一位富有的银行家,在教会里也是位响当当的人物,又是慈善家,深受众人的尊敬,不仅出于他的人际关系(他身上流着芝加哥贵族的血液),也因为他正直的性格。这样一个人,突然有一天以诈骗罪名被捕,审判所昭示的不正当行径无法用一时经受不住诱惑来解释,而是精心策划,蓄意而为。阿诺德·杰克逊是个无耻之徒,最终被判七年。关进监狱时,几乎人人都觉得他是轻松逃过了一劫。

在这最后一晚的离别时刻,这一对恋人信誓旦旦,难舍难分。伊莎贝尔涕泪涟涟,但她坚信爱德华对自己痴心一片,这一点让她稍感宽慰。说起来这种感觉可真奇怪。与他天各一方令她悲切凄惨,但又感到幸福,因为知道他爱恋着她。

这已是两年多前的事了。

从那时起,每班邮件都有他写来的信,一共二十四封,因为他那儿每个月只发送一班邮件。他的信跟恋人间的情书毫无二致,措辞亲热动人,有时,尤其到了后来,信写得既幽默,又充满温柔之情。最初的信里流露出思乡之苦,满纸都在说想回芝加哥,回到伊莎贝尔身边。她也有点儿着急,写信求他坚持下去。她担心他会搞砸这个机会,匆匆跑回来。她不希望自己的恋人缺乏耐力,便引用了几句诗给他:

若非我更钟爱荣誉,亲爱的,

我便不会如此深深爱你。

但不久之后他就安定了下来,伊莎贝尔看出他越发积极地将美国人的做法引入那个被外界遗忘的角落,心里十分高兴。她很了解他,一年时间接近终了,他在塔希提必须停留的最短期限行将结束,她打算动用自己全部的影响力劝他不要回家,要是他能全面掌握经营之道岂不更好?既然已经等了一年,似乎没什么理由不能再等一年。她把这些讲给贝特曼·亨特,朋友里就数他一贯慷慨大度(爱德华刚离开的那段日子,若是没有他,她真不知道如何是好),两人都认为爱德华的前途高于一切。她颇感安慰地发现,随着时间推移,他已不再提及回来的事情了。

“他真是了不起,你说是吧?”她对贝特曼赞叹道。

“他纯洁善良,无可挑剔。”

“读他的信,我从字里行间看出他讨厌那地方,但他一直坚持着,因为……”

她脸有些发烫,贝特曼一本正经地笑了笑——这是他最迷人的神态——替她把话说完。

“因为他爱你。”

“和他相比,我真是不值一提啊。”她说。

“你很出色,伊莎贝尔,你完美无缺。”

第二年过去了,每个月伊莎贝尔继续收到爱德华的信,不过很快事情就有点儿不对头了,因为他闭口不提回来的事。他写信的口气就像干脆在塔希提岛定居下来,甚至过得还挺安闲自在。她很惊讶,再去读他的来信,所有的信统统读了好几遍。这会儿她真是在品读“字里行间”的意思,在疑惑之中注意到某种变化,是先前被她忽略的。晚近的一些信件跟早先的那些信一样,既温情又快乐,但语气已不太一样。她对信中流露的情绪开始怀疑起来,对这种无法解释的特质抱有女性本能的不信任,从中分辨出一种让她苦恼的轻率和简慢。她不太确定这个写信的是不是从前她所认识的爱德华。一天下午,也就是从塔希提岛发来的邮件送达后的第二天,她跟贝特曼驾车上路时,他对她说:

“爱德华有没有告诉你他何时启程归来?”

“没有,他没提这件事。我以为他或许跟你说了些什么。”

“一个字都没提。”

“你知道爱德华这个人,”她笑着答道,“他没什么时间观念。如果下次你写信的时候想起来了,不妨问问他打算什么时候回来。”

她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但贝特曼十分敏感,察觉得出她这番请求情急意切。他轻声笑了起来。

“好的,我问问他。真猜不出他在想什么。”

几天后,再次跟他见面时,她注意到他好像有什么烦心事。自从爱德华离开芝加哥,他们常在一起,两人都关爱着他,双方无论是谁想谈谈这位缺席的朋友,都一定能发现对方也乐于倾听。伊莎贝尔熟悉贝特曼脸上的每一种表情,凭她那敏锐的直觉,即便他矢口否认也没有用。他忧心忡忡的样子一定跟爱德华有关,只有让他坦言相告才能使她踏实。

“真实的情况是,”他终于开口,“我辗转打听到,爱德华已经不在布劳恩施密特公司工作了,昨天我又找机会向布劳恩施密特先生本人确认过。”

“哦?”

“爱德华差不多一年前就离开他们那儿了。”

“真奇怪,他竟然连提都没提过!”

贝特曼迟疑了一下,但既然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他也不得不把下面的话说完。他提心吊胆,局促不安。

“他被解雇了。”

“天呐,到底是因为什么呢?”

“他们似乎警告过他一两次,最后只得叫他走人。他们说他既懒惰又无能。”

“爱德华?”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接着他发现伊莎贝尔哭了起来,于是本能地抓住她的手。

“哦,亲爱的,别,别这样,”他说,“这我可受不了。”

她心乱如麻,顾不得自己的手一直被他攥着。他极力安慰着她。

“真是难以理解啊,对吧?一点儿都不像爱德华做的事。我觉得肯定是弄错了。”

有一会儿她什么都没说,再开口时有些犹豫。

“你不觉得他最近的信有点儿奇怪吗?”她望向一边,眼里闪着泪光。

他简直不知如何回答。

“我注意到信里有些变化,”他承认,“他好像失去了原来那种令我敬佩的严肃和认真。几乎让人觉得那些要紧的东西——唉,都无关紧要了。”

伊莎贝尔没有回答,内心隐约有些不安。

“也许给你回信的时候他会说什么时候回家。眼下我们也只能等待了。”

他们各自又收到一封爱德华的信,还是没提回来的事。不过,在写信的时候他应该还没有收到贝特曼问询的信。下一班邮件就会为他们带来问题的答案。邮件来了,贝特曼把刚刚收到的信带给伊莎贝尔,只消一瞥他脸上的表情就足以让她明白,他十分为难。她把信从头到尾仔细读完,嘴唇紧抿,又读了一遍。

“这真是太奇怪了,”她说,“我弄不太明白。”

“别人肯定会以为他在耍弄我。”贝特曼说,脸也红了。

“读起来是有这种感觉,但也许并不是有意的。这一点都不像爱德华。”

“他也没说回来的事。”

“要不是我对他的爱坚信不疑,我就会想……我都不知道我会怎么想了。”

这个时候,贝特曼才把整个下午在他脑中形成的谋划透露出来。他父亲开创的那家公司生产各种机动车辆,他现在是其中的合伙人,公司要在火奴鲁鲁、悉尼和惠灵顿开设代销处,贝特曼提出由自己来顶替拟议中的一位经理代为前往,回程时可以经过塔希提岛:事实上从惠灵顿返回必然要经过那里,这样他就能去见见爱德华了。

“情况让人琢磨不透,要去弄清楚的话,只能用这办法了。”

“哦,贝特曼,你怎么会这么好、这么善良?”她感叹道。

“你知道的,只要你快乐幸福,我在这个世界上就别无所求了,伊莎贝尔。”

她看着他,伸出自己的手。

“你实在太好了,贝特曼。真不知道世界上还会有谁能像你这样。我该如何感谢你才好呢?”

“我不要你感谢,只希望你允许我帮助你。”

她垂下眼帘,脸上微微泛红。她已经太熟悉他了,竟忘记他是多么英俊。贝特曼跟爱德华一样高大,也一样身材匀称,只是他一头黑发,一脸苍白,爱德华则肤色红润。她当然知道他爱她,这让她深受触动,对他温情有加。

眼下,贝特曼·亨特已经结束了这次旅行,正在回国的路上。

公务部分占去的时间比他预料的要长一些,让他有足够的时间考虑两个朋友的事。他的结论是,阻碍爱德华回家的肯定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或许只是自尊心作祟,让他下定决心要混出个模样,然后再去求得深爱的新娘:然而这种自尊必须晓之以理来劝服。伊莎贝尔很不快乐,爱德华必须跟自己一起返回芝加哥,马上同她结婚。可以在亨特电机牵引汽车公司为他谋一个职位,贝特曼一副软心肠,想到自己付出一点代价就能给世上两个他最喜爱的人带去幸福,一时感到喜不自胜。他自己是永远也不会结婚的,只想做爱德华和伊莎贝尔的孩子的教父。多年以后当他们双双故去,他会跟伊莎贝尔的女儿讲起很久很久以前,他曾怎样爱过她的母亲。此情此景浮上心头,让贝特曼的双眼蒙上了一层泪水。

为了给爱德华一个惊喜,他并没打电报告知自己要来。终于踏上塔希提岛后,他让一个自称是店主儿子的年轻人指引着来到“鲜花旅店”。想着自己这个最最出乎意料的客人走进爱德华的办公室,让他大吃一惊的样子,贝特曼不禁暗自笑了起来。

“顺便打听一下,”走在路上他问道,“你能否告诉我在哪儿能找到爱德华·巴纳德先生?”

“巴纳德?”年轻人回答,“我好像听过这个名字。”

“他是个美国人,个子高高的,浅褐色头发,蓝眼睛。他来这儿两年多了。”

“当然,现在我知道你说的是谁了。是杰克逊先生的侄子。”

“谁的侄子?”

“阿诺德·杰克逊先生。”

“我们说的大概不是一个人吧。”贝特曼回答,语气冷冰冰的。

他吃了一惊。真是奇怪,这个阿诺德·杰克逊——显然,各色人等都知道他——在这儿竟然继续使用被判罪的那个可耻的名字。但贝特曼想不出冒充他侄子的人会是谁,他只有朗斯塔夫太太这一个姊妹,也没有兄弟。那个年轻人在他身边说着流利的英语,带有一种抑扬顿挫的外国腔,贝特曼从侧面扫了他一眼,看出他明显具有当地人的血统,而自己一开始并没留意到。一丝傲然之气不觉渗透到他的言谈举止之中。两人来到旅店,那里濒临海岸,面对一片礁湖。安排好房间后,贝特曼请求指点布劳恩施密特公司的所在地。他已在海上待了八天,很高兴能再次踏上坚实的土地,沿着阳光明媚的大路漫步走向水边。到了要找的地方后,贝特曼向经理递上自己的名片,被人带着穿过一间谷仓般高高的房间,半是店面,半是仓库,最后进了一间办公室,那里坐着一位身形肥硕的秃头男子,戴着一副眼镜。

“能告诉我在哪儿可以找到爱德华·巴纳德先生吗?我知道他以前在这家公司待过一段时间。”

“是这样,我也不知道他在哪里。”

“可他来这儿是布劳恩施密特先生特别推荐的。我跟布劳恩施密特先生很熟。”

胖子用敏锐、狐疑的目光打量着贝特曼,然后朝仓库那边的一个男孩子喊了一声。

“喂,亨利,巴纳德现在在哪儿,你知道吗?”

“他在卡梅伦商店那儿干呢,我觉得。”那边有人答了一句,却不见人动一动。

胖子点了点头。

“你从这儿出去,然后往左转,走三分钟就到卡梅伦商店了。”

贝特曼迟疑了一下。

“我想我应该告诉你,爱德华·巴纳德是我最好的朋友。当我听说他离开布劳恩施密特公司时,我非常吃惊。”

胖子的眼睛眯缝成了一道细线,那种盯视让贝特曼浑身不自在,觉得脸都红了。

“要我说,是布劳恩施密特公司和爱德华·巴纳德在某些问题上无法取得一致意见。”他说。

贝特曼不太喜欢这家伙的态度,便不失威严地站了起来,说了句抱歉打扰便辞别。离开这个地方让他有种奇怪的感觉,刚见面的这个人似乎有很多话可以告诉他,但就是不想说。他按照指示的方向很快来到了卡梅伦商店。这是一家普通的商号,就像一路看到的五六家店铺一样,他进门看见的头一个人,那个只穿着衬衣、正裁量一块棉布的,正是爱德华。见他干着如此卑微的营生,贝特曼着实吃了一惊。结果他刚一出现,爱德华便抬头看见了,惊喜地叫起来。

“贝特曼!真想不到能在这儿看见你!”

他隔着柜台伸出胳膊,紧紧握住贝特曼的手,神态举止没有任何不自然的地方,尴尬全在贝特曼这一边。

“稍等,我要把这个打包好。”

他相当从容地剪开布匹,叠起来包成一个包裹,递给那个黑皮肤的顾客。

“请到收款台付款吧。”

随后,他朝贝特曼转过身,明亮的眼睛带着笑意。

“你怎么会来这儿?天呐,见到你太高兴了。快坐下,老伙计,别那么拘束,就跟到了自己家一样。”

“我们没法在这儿说话。来我的旅店吧,你走得开吗?”

他有些担心地加上了最后一句话。

“我当然走得开。我们塔希提这儿不那么讲求实效。”他朝对面柜台后站着的一个中国人喊道,“阿林,等老板来的时候告诉他,有个朋友刚从美国来这儿,我出去跟他喝酒了。”

“吼的(好的)。”中国人说,咧嘴一笑。

爱德华套上一件外衣,戴上帽子,陪着贝特曼走出商店。贝特曼试图摆出一副轻松谈笑的样子。

“我没想到你会在这儿给油腻腻的黑家伙吆喝三尺半烂棉布。”他笑着说。

“布劳恩施密特把我解雇了,你知道,我认为干一干这个也还凑合。”

爱德华的坦率让贝特曼十分吃惊,不过他觉得继续追问下去不免轻率。

“我想你现在干的营生是不会发什么财的。”他的回答听上去干巴巴的。

“我想也是。但挣的钱还算能够维持生计,这我就很满足了。”

“两年前你可不会这样想。”

“人是越老越聪明。”爱德华反驳道,显得很快活。

贝特曼瞥了他一眼。爱德华身着破旧的白色细帆布衣裤,不怎么干净,戴着一顶当地人做的大草帽。他比以前更瘦了,皮肤让太阳晒得黝黑,而且无疑比原先更好看了。不过,外表上有某种东西让贝特曼感到不安。他走路时带着从未有过的兴奋自得,举止显得心不在焉,一身的快活劲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因由,也让贝特曼无从责备,只是这让他感到困惑异常。

“真不明白有哪门子事情让他这么开心。”他对自己说道。

他们到了旅店,在露台上坐下。一个中国男孩给他们端来鸡尾酒。爱德华急于探听芝加哥的新闻,连珠炮似的向他的朋友提出一个个问题。他的兴致勃勃发自真心,这不难理解。但奇怪的是,他的兴趣在众多话题上似乎不分主次:打听贝特曼父亲的近况,其热切程度跟探问伊莎贝尔时全无区别。谈到她的时候他没有一丝尴尬,就好像那是他的妹妹,而不是未婚妻。不等贝特曼分析出爱德华一番述说的确切含义,便发现话题已经转到他自己的工作和他父亲新建的楼房上来了。他决意把话引回伊莎贝尔身上,正在等待机会,只见爱德华亲切地挥了挥手。一个男人沿着露台朝他们走了过来,但贝特曼背对着他,看不见这人是谁。

“来这儿坐吧。”爱德华快活地说。

新来者走到近前。他个子很高,身材瘦削,穿一条白色的细帆布裤子,一头漂亮的白色鬈发。他瘦长的脸上长着一只大鹰钩鼻子和一张漂亮、富有表情的嘴巴。

“这是我的老朋友贝特曼·亨特,我跟你提起过他。”爱德华说,嘴角展露出那一成不变的笑容。

“很高兴见到你,亨特先生。我以前认识你的父亲。”

陌生人伸出手来,亲热有力地握着年轻人的手。直到这时爱德华才提及对方的名字。

“阿诺德·杰克逊先生。”

贝特曼的脸刷地白了,觉得自己两手渐渐变凉。这就是那个伪造票据的人,那个罪犯,伊莎贝尔的舅舅。他不知该说些什么,竭力掩饰自己的惊慌失措。阿诺德·杰克逊看着他,两眼频频闪动。

“我敢说你很熟悉我这名字。”

贝特曼不知该说是还是不是,杰克逊和爱德华都觉得他这样子很好笑,这就更让他难堪了。被迫跟岛上这么一个让他避之不及的人见面已经够倒霉的了,更糟的是又发觉自己让人愚弄了。不过,也许他的结论下得太早,因为这时杰克逊马上接了一句:

“我了解你跟朗斯塔夫一家交好。玛丽·朗斯塔夫是我的姊妹。”

现在贝特曼暗自琢磨,阿诺德·杰克逊会不会以为他不知道那桩芝加哥有史以来最可怕的丑闻。这时杰克逊把手放在了爱德华的肩膀上。

“我就不坐了,特迪,”他说,“我很忙。不过你们两个最好晚上过来吃晚饭。”

“那太好了。”爱德华说。

“非常感谢,杰克逊先生,”贝特曼冷冷地说,“只是我在这里停留的时间很短。你知道,我乘坐的船明天就要起航。若是你能原谅的话,我就不去了。”

“呃,别胡说,我要为你来一顿当地的特色晚餐,我妻子是个很棒的厨师。特迪会告诉你怎么走。早点儿来,看看日落,愿意的话也可以在我那儿凑合一晚。”

“肯定去,”爱德华说,“晚上一有船来,旅店就吵得要死,我们可以在平房那儿好好聊聊天。”

“我不会轻易放你走的,亨特先生,”杰克逊极其热忱地说下去,“我还想听听芝加哥和玛丽的消息呢。”

他点了点头,不等贝特曼再说什么便转身离去。

“我们塔希提这儿不容别人拒绝,”爱德华笑了几声,“再说,你还能享受一顿岛上最好的晚餐。”

“他说他妻子是个好厨师是什么意思?我刚好知道他的妻子在日内瓦。”

“对一个丈夫来说,那离得有点儿太远了,是吧?”爱德华说,“他也很长时间没见过她了。我想刚才说的是另一个妻子吧。”

贝特曼沉默了好一会儿,面容凝重,现出条条皱纹。当他抬头看见爱德华那副颇感好笑的样子,一下子气得涨红了脸。

“阿诺德·杰克逊是一个卑鄙的流氓。”他说。

“恐怕他的确是。”爱德华笑着说道。

“我不明白一个正派人怎么会跟他扯上关系。”

“也许我不是个正派人。”

“你经常见他吗,爱德华?”

“是的,经常。他收我做他的侄子。”

贝特曼向前探了探身子,用探询的目光盯着爱德华。

“你喜欢他?”

“很喜欢。”

“可你不知道吗?这儿的人竟然都不知道,他伪造票据,是个被定罪的罪犯?他应该被逐出文明社会。”

爱德华看着他的雪茄升起一枚烟圈,飘入平静、散发着芳香的空气中。

“我想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无赖,”爱德华终于说道,“我承认,他不能因为对自己的罪过有了悔改,就可以借此让人宽恕。他是个骗子,一个伪君子。这些他摆脱不掉。但我从来没有遇到过比他更易于相处的伙伴。我知道的一切都是他教给我的。”

“他都教会你什么了?”贝特曼吃惊地叫了起来。

“教会我如何生活。”

贝特曼嘲讽般地哈哈大笑起来。

“真是个好老师。莫非是因为他的教诲你才丢了赚大钱的机会,如今在小杂货店里站柜台来维持生计?”

“他有一种了不起的魅力,”爱德华说,和颜悦色地微笑着,“也许今天晚上你就能明白我这话的意思了。”

“如果你的意思是说跟他一起吃晚饭,放心吧,我是不会去的。谁也别想让我跨进那个人的家门。”

“就算为我好,去吧,贝特曼。我们都是这么多年的朋友了,求你帮这个忙,总不会拒绝我吧?”

爱德华的语气带有某种让贝特曼陌生的东西。那柔和的腔调格外具有说服力。

“你要是这么说,爱德华,那我就一定得去了。”他笑了笑。

贝特曼进而想到,这样一来也可以尽自己所能去了解一下这个阿诺德·杰克逊。他对爱德华有着强势的支配力,这一点是明摆着的,要想与之相争,就必须探明这种力量到底如何构成。越跟爱德华交谈下去,越觉得他身上已经发生了某种变化。一种本能让贝特曼觉得自己理应小心前行,他打定主意在看清道路之前绝不泄露此行的真正意旨。他开始东拉西扯,谈起这次旅行的目的、已经达成的结果,谈芝加哥的政治事务,他们都认识的这个或那个朋友,还回忆了他们在大学里的生活。

最后爱德华说他得回去工作了,五点钟会来接贝特曼,然后两人乘车去阿诺德·杰克逊家。

“顺便说一句,我原来还以为你住在这家旅店呢。”贝特曼说,跟着爱德华溜达着出了花园,“就我所知,它是这里唯一体面的地方。”

“我可没有,”爱德华笑道,“这对我来说太豪华了。我在城外租了间房,又便宜又干净。”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在芝加哥的时候,‘干净’和‘便宜’似乎并不是最先考虑的。”

“哼,芝加哥!”

“我不明白你是什么意思,爱德华。芝加哥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城市。”

“我知道。”爱德华说。

贝特曼快速瞟了他一眼,他脸上的表情莫测高深。

“你什么时候回那儿啊?”

“我也经常纳闷呢。”爱德华笑了一下。

这样的回答,这样一种态度,让贝特曼大感错愕。还没来得及寻求解释,只见爱德华朝一个开车路过的混血儿挥了挥手。

“让咱们搭一程,查理。”他说。

他朝贝特曼点一下头便追随而去,那辆车在前方几码远的地方停下。贝特曼一个人留在原地,拼凑着一堆令人费解的疑虑。

爱德华坐一辆母马拉的摇摇晃晃的马车前来接他,两人驾车走上海滨大道。道路两旁是一片片种植园,种着椰树和香草,间或会看见巨大的芒果树,黄色、红色和紫色的果实掩映在浓绿的枝叶间。有时,他们能瞥见那平静、碧蓝的礁湖,中间点缀着几座小岛,经由高高的棕榈树的装扮更显美轮美奂。阿诺德·杰克逊的房子位于一座小山上,只有一条小路通向那里,因此他们卸下马具,把马拴在一棵树上,马车则停靠在路边。在贝特曼看来,这种做法真是粗枝大叶。他们上坡来到房前,一位高个头、貌美但算不得年轻的当地女人迎上前来,爱德华与她亲切握手,又把贝特曼介绍给她。

“这是我的朋友亨特先生。我们来和你们一起用餐,拉维娜。”

“好的,”她的脸上闪过一丝笑意,“阿诺德还没回来。”

“那我们先下去洗澡。给我们拿两条帕瑞欧来。”

那女人点点头,走进屋子里。

“这人是谁?”贝特曼问。

“呃,是拉维娜,阿诺德的妻子。”

贝特曼紧闭嘴唇,什么也没说。片刻后女人拿着一个包出来,交给爱德华。两个男人攀下一条陡峭的小径,走进沙滩上的一片椰树林。他们脱掉衣服,爱德华给他的朋友示范如何把那块称作“帕瑞欧”的红色棉布拧成一条贴身的游泳裤。紧接着他们跳进浅而温暖的大海,顿时水花四溅。爱德华兴致勃勃,又是笑又是喊,还唱起了歌,就像个十五岁的孩子。贝特曼从没见过他这么快活。随后他们躺在沙滩上,抽着烟,空气如此清澈,他那种无忧无虑的劲头又如此诱人,着实让贝特曼吃惊。

“看来你觉得这日子很快乐嘛。”他说。

“没错。”

他们听见一阵响动,回头便看见阿诺德·杰克逊朝这边走过来。

“我想还是亲自下来叫你们俩回去,”他说,“洗得还算舒服吧,亨特先生?”

“很舒服。”贝特曼说。

阿诺德·杰克逊没再穿那套潇洒的细帆布衣服,只在腰间围了一条帕瑞欧,打着赤脚。他身上让太阳晒得很黑,长而卷曲的白发和苦行僧一般的面孔搭配上当地人的装束,让他看起来十分古怪,但举止中没有丝毫的不自然。

“如果你们准备好了,我们现在就上去吧。”杰克逊说。

“我去把衣服穿上。”贝特曼说。

“怎么,特迪,你没有给你的朋友拿条帕瑞欧吗?”

“我想他宁可穿衣服吧。”爱德华笑了笑。

“我当然要穿衣服。”贝特曼严肃地回答。他看见爱德华已经束好了缠腰布,站在那儿准备走,而自己这边衬衣还没穿好。

“你不穿鞋不怕硌脚吗?”他问爱德华,“我发现这条小路上石头很多,不太好走。”

“哦,我已经习惯了。”

“从城里回来,围上一条帕瑞欧实在是舒服,”杰克逊说,“如果你打算待在这儿,我就要极力推荐你这样穿。这是我见过最实用的服饰了,既凉快又方便,也很廉价。”

他们走回坡上的房子那儿,杰克逊带他们进了一个大房间,粉白的四壁,开放式天花板,饭桌已经摆好。贝特曼注意到那是为五个人准备的。

“伊娃,过来见见特迪的朋友,再给我们调点儿鸡尾酒。”杰克逊喊道。

然后,他引着贝特曼走到长长的矮窗子前面。

“瞧那儿,”他做了一个十分夸张的手势,“仔细瞧瞧。”

下方的一片椰树沿着陡坡一直铺展到礁湖那里,暮色中的礁湖泛起鸽子胸脯一般的色彩,柔和而富于变化。再远处是条港湾,当地人村落的茅屋一簇簇聚集在那儿,朝向礁石的地方有一条独木舟,上面坐着几个钓鱼的当地人,剪影般轮廓鲜明。在更远的地方,能看见广阔而平静的太平洋,二十英里之外,便是如诗人的想象一般虚幻缥缈、被称作“穆瑞阿”的那座美轮美奂的小岛。眼前的一切都那样可爱动人,竟让贝特曼感到羞愧难当。

“这倒是我从来没见过的。”他最后说了一句。

阿诺德·杰克逊站在他前面注视着远处,眼神带着梦幻般的温柔,那张瘦削的面孔严肃有加,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贝特曼瞥了一眼,再次意识到那张脸上强烈的灵性。

“这就是美,”阿诺德·杰克逊喃喃低语,“一个人很少能面对面看见美。好好看看,亨特先生,你现在看到的一切不会再有了,因为这一刻瞬息消逝,但它会成为你心中不可磨灭的记忆。你触到了永恒。”

他的声音低沉而浑厚,似乎在吐露内心最为纯粹的理想观念,贝特曼不得不反复提醒自己,说话的人是个罪犯,是不择手段的骗子。爱德华像是听见了什么动静,立刻转过身去。

“这是我的女儿,亨特先生。”杰克逊说。

贝特曼跟她握了握手。她长着一双漂亮的黑眼睛,一双红唇随着笑声不停翕动,皮肤深褐,卷曲的头发波浪一般披散在她肩头,色如炭黑。她只穿了一件粉红色的棉布宽松罩衣,光着两只小脚,头上还戴了一顶白色香花编成的花冠。她实在惹人怜爱,就像一位波利尼西亚的春之女神。

她有些害羞,但不像贝特曼那样——整个场面弄得他万分尴尬。看着这位精灵般的尤物拿起一只调酒器,手法娴熟地调出三杯鸡尾酒,他的心情也没能放松下来。

“给我们调几杯有劲儿的,孩子。”杰克逊说。

她倒上酒,笑盈盈地给三个男人每人递上一杯。贝特曼自认掌握鸡尾酒的调兑之法,尝过这杯也颇为惊讶,发觉口味十分出色。杰克逊见客人无意中流露出赞叹之色,得意地笑了起来。

“不错吧?是我亲自教这孩子的,过去在芝加哥那会儿,我认为城里没有一个酒保能跟我一争高下。我在监狱里无事可做,就琢磨新式鸡尾酒当消遣,不过言归正传,什么酒也敌不过干马提尼。”

贝特曼觉得就像有人在他尺骨的痛点上狠击一掌,他意识到自己的脸先是变红,然后又发白。但不等他说些什么,就见一个当地男孩端来一大碗汤,大家便一齐坐下吃晚饭了。阿诺德·杰克逊被自己的话勾起了一连串回忆,他开始谈起自己在监狱里的日子来,讲述得那么自然,没有任何怨恨,就好像说的是他在一所国外大学的经历一般。他单单冲着贝特曼说,让贝特曼摸不着头脑,继而惶然不安,又看见爱德华一直盯着自己,眼里闪烁着颇感兴趣的光芒。贝特曼一下子涨红了脸,猛然想到杰克逊是在捉弄他,随后又觉得这一切都愚蠢可笑——他也知道自己没理由这样——心里便恼火起来。阿诺德·杰克逊真是厚颜无耻——再没有别的词能形容他了——还有他那种冷漠无情,不管是不是装出来的,简直令人发指。晚餐继续进行,贝特曼被劝着尝了许多大杂烩、生鱼,还有他叫不上名字的东西,出于礼仪的驱使他才张口,但惊讶地发现竟很美味。随后发生了一件整个晚上最让贝特曼懊丧的事情。他面前摆着一个小小的花环,为了找话题,他大着胆子谈起它来。

“这是伊娃为你做的花冠,”杰克逊说,“我想她太害羞了,不好意思直接给你。”

贝特曼把它拿在手里,礼貌地对那姑娘说了句感谢的话。

“你要把它戴上。”她说着微微一笑,脸红了起来。

“我?我可不能戴这个。”

“这是当地的一种风俗,戴起来很有魅力。”阿诺德·杰克逊说。他面前也摆着一个,拿起戴在头上。爱德华也照做了。

“我想我的穿着跟这个不相配。”贝特曼不安地说。

“你要帕瑞欧吗?”伊娃立刻问,“我这就给你拿一条过来。”

“不,谢谢你,我这样就很舒服。”

“教给他怎么戴,伊娃。”爱德华说。

这会儿,贝特曼真是恨他这位最好的朋友。伊娃从桌边站起来,笑盈盈地把花冠戴在他的黑头发上。

“你戴着很合适啊,”杰克逊夫人说,“是不是挺配的,阿诺德?”

“当然了。”

贝特曼每个毛孔都在冒汗。

“可惜天已经黑了,”伊娃说,“要不我们就能给你们三人拍张合影了。”

贝特曼感谢自己吉星高照。他穿着一件蓝色哔叽外套,又戴着高领——极其雅致,派头十足——要是再加上个可笑的花冠,那样子一定愚蠢透顶。他心里憋着一股火,这辈子从没像现在这样调用如此大的克制力,才能端出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他被这个老家伙气得发狂,只见对方坐在桌子上首,半裸着身子,圣人一般的面相,鲜花佩在一绺绺漂亮的白发上。整个处境荒诞至极。

晚餐结束后,伊娃和她母亲留下收拾打扫,三个男人坐在阳台上。天气暖洋洋的,空气中散发着一种夜晚才开放的白花的芳香。一轮满月在晴朗的天空中飘移,在宽广的大海上留下一条通道,引向永恒的无疆之国。阿诺德·杰克逊说着话,嗓音深沉,如乐声一般动听。现在他讲起了当地人,以及这块土地上的古老传奇。他讲了有关过去的稀奇古怪的故事,探索未知的危险旅程,爱与死,仇恨与雪耻,还有发现这一座座遥远岛屿的探险家,那些在岛上安家、娶了大族长的女儿为妻的水手,银色海岸上以不同方式谋生的流浪者。贝特曼既懊丧又恼火,一开始紧绷着脸,但很快就被那些故事里的某种魔力吸引住了,坐在那儿听得入了神。浪漫的幻象让庸常的日子黯淡无光。难道他忘了阿诺德·杰克逊巧舌如簧,曾以此迷惑了轻信的公众骗取了大量钱财,还差点让自己的罪行逃脱惩罚?再没人像他这样能言善辩了,也没有人像他这样精于故事的铺垫来营造高潮。他突然站起身来。

“好了,你们两个年轻人好久没见面了,还是让你们自己聊吧。想睡觉的话,特迪会告诉你房间在哪儿。”

“哦,不过我没打算在这儿过夜,杰克逊先生。”贝特曼说。

“你会觉得在这儿更舒服,我们会留意准时叫醒你。”

礼貌地握手之后,阿诺德·杰克逊神情威严地离开了他的客人,就像是一位身着法衣的主教一样。

“如果想回帕皮提的话,我就驾车送你回去。”爱德华说,“不过我劝你还是留下来。一大早走那条路最带劲儿了。”

好几分钟他们谁都没说话。贝特曼不知如何开口说那个话题,一天里发生的事情让他更急于谈一谈。

“你什么时候回芝加哥?”他突然问道。

爱德华一时没有回答。他懒洋洋地转过身,看着自己的朋友,笑了一下。

“我不知道。也许永远不回去了。”

“我的老天爷,你这到底是什么意思?”贝特曼喊了起来。

“我在这儿很快乐,再回去的话不是太愚蠢了吗?”

“这是什么话!你总不能在这儿待一辈子吧。这不是一个人该有的生活,你现在简直就是行尸走肉。唉,爱德华,马上离开这儿吧,趁现在还不晚。我已感觉到有些事情不对劲儿,你被这地方弄昏了头,已经向邪恶的感化力屈服了,但只要横下一条心,摆脱了这种环境,就该感谢诸神保佑了。你会像染了毒瘾的人戒掉了麻醉品一样,到时候就会明白这两年里一直在呼吸有毒的气体。一旦你肺腑里装满祖国清新、纯净的空气,你都无法想象那有多么快慰。”

他说得很急,激动的话语一句跟着一句,囫囵儿脱口而出,声音饱含真挚情感。爱德华受到了触动。

“有你这么关心我真是太好了,老朋友。”

“明天就跟我走吧,爱德华。你来这地方本身就是个错误。这种生活不适合你。”

“你口口声声这种生活那种生活,你知道一个人该怎么充分享受生活?”

“怎么不知道?我以为这个问题不会有第二个答案:只能通过履行他的职责,通过努力工作,并尽到他的身份和地位所要求的所有义务。”

“那他能得到什么回报呢?”

“他的回报是意识到自己达到了当初设定的目标。”

“我听着怎么有点儿吓人呢。”爱德华说,借着夜晚的光亮,贝特曼能看出他在笑,“恐怕你觉得我堕落得很。我敢说现在有些事情搁在三年前,我是无法忍受的。”

“是你从阿诺德·杰克逊那儿学的?”贝特曼的语气带着轻蔑。

“你不喜欢他?也许不该指望你喜欢他,刚来的时候我也这样,对他抱有偏见。他是个非常特殊的人,你自己也看见了,他对自己坐牢的事实并不隐瞒。我不知道他是否为那些导致他坐牢的罪行感到后悔,我所听到的唯一抱怨就是他出来的时候健康受损了。他似乎全然不知懊悔为何物,完全超乎道德。他接受一切,也同样接受自己。他既慷慨又善良。”

“他一直是那样,”贝特曼打断他,“不过是拿别人的钱。”

“我发现他是个很好的朋友。我凭自己的看法来接受一个人,难道这有什么反常吗?”

“其结果就是你分不清孰是孰非了。”

“没有,在我心里,是与非还像原来一样清清楚楚,让我有点儿困惑的不过是坏人和好人之间的区别。阿诺德·杰克逊是做好事的坏人,还是做坏事的好人呢?这是个难以回答的问题。也许我们过多看重一个人跟另一个人之间的区别了。也许我们中最善良的人都是有罪之人,最坏的人倒是圣人。谁知道呢?”

“你永远别想说服我相信白是黑,黑是白。”贝特曼说。

“我肯定是做不到,朋友。”

贝特曼无法理解爱德华既然赞同他的看法,为什么嘴角却闪过一丝微笑。爱德华沉默了一会儿。

“我今天早上看见你的时候,贝特曼,”他随后又说,“好像看见了两年前的自己。同样的衣领,同样的鞋子,同样的蓝色外套,同样干劲十足,也是同样意志坚定。的确,我那时精力充沛。这个地方昏昏欲睡的生活方式让人心痒难忍。我四处转了转,无论到哪儿都能看见发展和创业的机会。这是个发财致富的地方。在我看来,用麻袋把椰子干运到美国榨油简直荒唐,这些事情统统在当地做好,不就划算多了?这里有廉价的劳力,又省了运费,我仿佛已经看见大片的厂房在岛上拔地而起。后来又觉得他们榨取椰子的方法很不得当,便发明了一种机器,能以每小时二百四十个的速度切分果实、舀出果肉。海港也不够大,我又计划加以扩建,然后组建一个工会来购买土地,为临时居留者建造两三家大型旅店,盖些平房。我还制定了改善客轮设施的方案,以便从加利福尼亚州吸引游客。再过二十年,这里便不再是无精打采的半法国化小镇帕皮提,我将看见一座美国化的大城市,到处是十层的高楼和电车、剧场、歌剧院,还有证券交易所和一位市长。”

“那就开始干吧,爱德华,”贝特曼嚷道,激动得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你既有想法又有能力。是啊,你会成为从澳大利亚到美国之间的土地上最富有的人。”

爱德华轻轻一笑。

“我还不想呢。”他说。

“你的意思是你不想赚钱,赚一大笔钱,大到好几百万?你知不知道,你可以用它做什么?你知道这些钱能拿来做什么吗?你知道这能让人变得多强大吗?就算你不为自己考虑,也想想你能做什么吧,为人类事业开辟新渠道,让成千上万人就业。我脑子都快被你那些搬弄出来的幻景搞晕了。”

“那就坐下吧,我亲爱的贝特曼。”爱德华笑道,“那切割椰子的机器将永远不会投入使用,就我而言,帕皮提空闲的街道上也永远不会有电车。”

贝特曼重重地坐回自己的椅子上。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他说。

“现在的想法是一点一点形成的。我渐渐喜欢上这儿的生活,喜欢这种轻松闲适,还有这里的人,他们的温厚和善,他们幸福的笑脸,让我不禁开始思考。以前我一直没时间思考。我开始读书。”

“你总是在读书。”

“以前读书是为了考试,为了受教育,为了谈话时把握自己的论点。在这儿我学会为了乐趣而阅读,学会了怎样说话。你知不知道交谈是生命中的一大乐趣?而谈话需要有余暇。一直以来我太忙了,原来的生活中那些看似相当重要的东西逐渐显得琐碎、庸俗。那种你争我夺、埋头苦干到底有什么用呢?现在一想到芝加哥,就看见一座阴沉、灰暗的城市,到处都是石头建筑——就像一座监狱——还有无休无止的混乱。这样的一味忙碌到底成就了什么?在那儿能充分享受生活吗?难道我们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急匆匆赶去办公室,一连几个小时工作到晚上,然后赶回家吃晚饭,再匆匆忙忙去剧院?我的青春时光就该这样度过吗?青春转瞬即逝啊,贝特曼,等我老了,还有什么指望呢?仍然一大早匆匆走出家门去办公室,持续工作到晚上,然后又匆忙赶回家吃过晚饭再去剧院?要是你能赚大钱的话,这样倒也值得,我说不清,这取决于你的本性。可如果你赚不了钱,还值得这么做吗?我想让我的生活比这更有意义,贝特曼。”

“那你认为生活中什么最可贵?”

“恐怕你要笑话我了。真,善,美。”

“难道你认为在芝加哥得不到这些?”

“也许有些人可以,但我不行。”现在是爱德华跳了起来,“跟你说吧,每当我回想起以前过的那种生活,心里就充满了恐惧,”他简直是在喊了,“一想起我逃离的那种危险,就吓得浑身发抖。此前我从来不知道自己还有灵魂,直到这儿才找到。如果我现在是个有钱人,就可能已经永远失去它了。”

“我不知道你怎么能说这种话,”贝特曼气愤地嚷道,“这个问题我们以前经常讨论。”

“是的,我知道,但那讨论的效果就如同跟聋哑人谈论和声一样。我永远也不会回芝加哥的,贝特曼。”

“伊莎贝尔怎么办?”

爱德华走到阳台边上,俯下身,抬起头,专注地凝视梦幻般的蓝色夜空。当他朝贝特曼转过身时,脸上带着一丝微笑。

“对我来说伊莎贝尔过于完美了,我仰慕她胜过我认识的任何女性。她头脑聪颖,心地与外表一样美丽,我敬重她的活力和她的抱负,她生来便是为了成就大业。我完全配不上她。”

“她不这么认为。”

“但你一定要把我的话转告给她,贝特曼。”

“我?”贝特曼叫道,“我是最不可能干这件事的。”

爱德华背对着明亮的月光,无法看清他的脸。难道他又在笑吗?

“你别想对她隐瞒任何事情,贝特曼。凭她那机灵的头脑,用不了五分钟就能把你摸个一清二楚,你最好直接把事情和盘托出。”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当然,我会告诉她我见到你了。”贝特曼忐忑不安地说,“老实说,我真不知道该对她说什么。”

“告诉她我还没混出样儿来。告诉她我不仅贫穷,甚至还安于受穷。告诉她我因为游手好闲、工作疏忽被解雇了。把你今晚的所见所闻,还有我跟你说的话都告诉她。”

有个念头在贝特曼脑中一闪而过,让他猛地站了起来,怀着一种难以控制的惊惶面对着爱德华。

“我的老天爷,你不想跟她结婚了?”

爱德华严肃地看着他。

“我不能请求她放弃婚约。如果她希望我信守誓言,我会尽我所能,去做一个爱她的好丈夫。”

“你想让我把这个消息带给她吗,爱德华?唉,我做不到。这太可怕了。她从来没想过你会不跟她结婚。她如此爱你,我怎么能把这种羞辱强加给她?”

爱德华又笑了。

“你自己为什么不跟她结婚呢,贝特曼?你很久以前就爱上她了,而且彼此十分般配。你会让她幸福的。”

“别跟我说这些,我忍受不了。”

“我退出对你有利,贝特曼。你才是更合适的人选。”

他说话的腔调有些异样,让贝特曼猛地抬起头来,但爱德华一脸严肃,毫无笑意。贝特曼不知该说什么。他心里很乱,不知道爱德华是否怀疑他是带着特殊使命来塔希提岛的。尽管他清楚那种想法很可怕,但仍控制不住心里一阵欣喜。

“要是伊莎贝尔写信终止你们之间的婚约,你会怎么办?”他缓慢地问道。

“我会活下去的。”爱德华说。

贝特曼一阵激动,竟没听清他的回答。

“我倒希望你穿一件惯常的衣服,”他有些恼火地说,“你正在做一个极其重大的决定,这身怪诞装扮让这事儿显得太随随便便了。”

“我向你保证,不管是围着帕瑞欧、戴着玫瑰花冠,还是头顶大礼帽、身穿燕尾服,我都能一样保持庄重。”

这时,贝特曼又猛然想起了什么。

“爱德华,你不是为了我才这样做的吧?我也说不清,不过这或许会对我的将来造成很大影响。你不是为了我而牺牲自己吧?我受不了这个,你知道。”

“不,贝特曼,在这儿我已经学会了不做蠢事,也不感情用事。我希望你和伊莎贝尔幸福,但我一丁点儿也不希望自己不幸福。”

这回答让贝特曼隐隐感到扫兴,似乎他成了一个玩世不恭的人。他应该大大方方把这个高尚的角色扮演下去。

“你的意思是说,你心甘情愿把生命浪费在这儿?这简直就是自杀。我们离开校门时你是那么雄心勃勃,可现在竟满足于做个廉价小店的售货员,一想到这些我就为你难过。”

“呃,我也只是临时干一干,积累宝贵的经验。我脑子里还有另外一个计划。阿诺德·杰克逊在帕莫塔斯群岛有座小岛,离这儿大约一千英里,是块环礁湖的陆地。他在那儿种植椰树,并且提出把小岛给我。”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贝特曼问。

“因为如果伊莎贝尔跟我解约的话,我就跟他女儿结婚。”

“你?”贝特曼惊得如遭雷击,“你不能跟一个混血儿结婚。你总不会疯狂到这种地步吧?”

“她是个好姑娘,天性温柔可爱。我想她会让我非常幸福。”

“你爱她吗?”

“我不知道,”爱德华沉思后说,“我不像爱伊莎贝尔那样爱她。我崇拜伊莎贝尔,她是我所见过的最出色的人,我连她的一半都比不上。跟伊娃在一起我没有这种感觉。她像一枝新奇美丽的花朵,要人庇护才能免遭风吹雨打,让我想要保护她——没有人会想要保护伊莎贝尔——我觉得伊娃爱的是我本人,不是我会成为的什么人。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会让她失望。她很适合我。”

贝特曼沉默了。

“明天还得起早呢,”爱德华最后说,“现在我们真得去睡觉了。”

然后贝特曼开口了,声音透露着真切的愁苦。

“我彻底糊涂了,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来这儿是因为我感觉到有些不对,以为你还没有成就当初立下的目标,失败了,羞于回去,根本没想到会面对这种状况。实在太遗憾了,爱德华,我很失望。我曾希望你干一番伟业,而你以如此可悲的方式浪费自己的才华和青春,浪费你的机会,想一想都让我难以忍受。”

“别伤心,老朋友,”爱德华说,“我没有失败。我已经成功了。你都想象不到我多么热切地期待未来的生活,这对我来说多么充实,多么重要。等你跟伊莎贝尔结婚后,你会时常想起我来。我要为自己在珊瑚岛上造一座房子,在那儿住下,侍弄我的树,用延续了无数年的古老方式摘果取肉。我要在园子里种满东西,还要捕鱼。那么多事情够我忙的,绝不会让我烦闷。我还会自己写书,还有伊娃、孩子们,我希望。最为重要的,是变化无穷的大海和天空,是黎明的清新、落日的美景,还有瑰丽多姿的夜色。我要在一片荒芜的地方建起一座花园。我必须创造一些东西。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但愿等我成了一个老头子,在回顾往昔时发觉自己的一生幸福、简单而平和。日子虽然普普通通,但我要生活在美之中。你是不是觉得满足于这些太过渺小了?可如果一个人赚到整个世界却输掉了灵魂,那他就没什么收益。我想我赢得了自己的灵魂。”

爱德华引着他走进一个放着两张床的房间,然后一头倒在其中一张上。十分钟后,听着那孩子般平静、均匀的呼吸,贝特曼知道爱德华已经睡熟了。但他却久久不能平静,心里一团乱麻,直到黎明的光线像鬼魂一般无声地溜进房间,他才慢慢睡着。

贝特曼给伊莎贝尔讲完了这个长长的故事,没有丝毫隐瞒,除了他认为会伤害她,或者让自己显得可笑的部分没对她说,比如自己被迫戴上一顶花冠坐着吃晚餐,还有她一旦同意,爱德华就准备跟她舅舅的混血女儿结婚。然而,或许伊莎贝尔的敏锐直觉超乎他的预知,因为在他不停讲述时,她的眼睛渐渐冷漠,嘴唇也绷得更紧。她时不时盯他一眼,要不是贝特曼一门心思在讲故事,她的表情一定会让他大感惊奇。

“那个女孩长什么样?”他讲完了,她问道,“阿诺德舅舅的女儿。你觉得她跟我有什么相似之处吗?”

这问题让贝特曼十分意外。

“我从未想过这个问题。你知道,除了你以外,我从来不去仔细打量别人,也从来不认为有哪个人像你。谁能跟你比呢?”

“她漂亮吗?”伊莎贝尔说,他的话让她略微一笑。

“我看算漂亮吧。有些男人会认为她很美,我敢说。”

“唉,这倒也无关紧要。我觉得我们没必要再去谈论她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伊莎贝尔?”这时他问道。

伊莎贝尔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那上面仍戴着爱德华给她的订婚戒指。

“我不和爱德华解除婚约,是因为我认为这对他是一种激励。我想让自己鼓舞他。如果有什么事情能够促使他取得成功,那就是让他想着我爱他。我已经尽我所能,但看来还是没有希望了。如果不承认事实,那只能是我太过软弱。可怜的爱德华,害的不是别人,只害了自己。他是一个善良可爱的人,但身上缺少点儿东西,我想他是没骨气。希望他能幸福。”

她从手指上褪下戒指,放在桌子上。贝特曼看着她,心跳快得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你太好了,伊莎贝尔,你简直太好了。”

她笑了笑,站起身,把一只手伸给他。

“你为我做了这么多事情,让我怎么才能感谢得过来呢?”她说,“你帮了我一个大忙,我知道可以信任你。”

他拉起她的手,握在自己手里。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漂亮。

“哎,伊莎贝尔,我愿意为你做更多的事情,你知道,只求你允许我爱你,为你效劳。”

“你是个坚强的人,贝特曼,”她叹了口气,“这给了我一种妙不可言的信任感。”

“伊莎贝尔,我爱慕你。”

他说不清自己怎么会灵光一现,突然把她搂在了怀里。而她,毫不反抗,仰起笑脸看着他的眼睛。

“伊莎贝尔,你知道,自从我见到你的那一天起,我就想跟你结婚。”他激动地喊道。

“那你究竟为什么不问我呢?”她回答说。

她爱他。他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她可爱的嘴唇等着他去亲吻。他将她揽进怀里,仿佛看见亨特电机牵引汽车公司的工厂规模不断扩大,地位节节攀升,占地达到一百英亩,看见他们出产了上百万台电动机,看见他收集到一大批名画,远远胜过纽约那些人的任何藏品。他将戴上一副角质眼镜,而她则舒舒服服倚靠在他的怀抱中,幸福地叹息一声,想象着她会拥有的精美房子,里面满是古董家具,想到她要筹办的音乐会,想到那些thés dansants,以及只有最具修养的人才能参加的晚餐会。贝特曼确实该戴一副角质眼镜。

“可怜的爱德华。”她叹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