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写于一九四○年,但是直到一九六七年十一月才发表在《客观主义者》上,它是以手写原稿的方式被刊载的。

这个故事展示了创作的本质——艺术家的人生观主导着他的潜意识,控制着他的创造和想象。

亨利·多恩坐在书桌前,望着一张空白的稿纸发呆。他的心里空空的,但是怎么也静不下来。他自言自语:这会是你做过的最简单的事情。

糊弄一下就可以了,他告诉自己。就是这样。放轻松,怎么糊弄怎么来。是不是很简单?你个大笨蛋,你在紧张些什么?你觉得你不知道怎么糊弄还是怎么样?那你就太自负了。他简直快要对自己发火了。这就是你问题的全部。你简直自负得无可救药了。你连糊弄事都不会了,是吗?那你就等于是在糊弄自己。你整个人生都是糊弄过来的。你怎么就这次就不会了?

我再过一分钟就开始,他说,就再过一分钟然后我就开始。这次是真的。我就再歇一分钟,总可以吧?我好累。你今天什么都没有做啊,他说,你几个月都没做什么事情了。你有什么可累的呢?这就是我为什么累——因为我碌碌无为。我希望……我愿意以一切做交换如果我可以……算了,真的算了。我不能想这个事。再过一分钟就必须开始,也该准备好了。如果想这个事,就准备不好了。

别往那儿看,别往那儿看,别……他把头扭了过来。他刚刚在看柜子上一本包着破旧的蓝色书皮的厚书,压在一堆旧杂志下面。他能看到书脊上面的一行淡得快要消失的字:胜利,亨利·多恩著。

他站了起来,把杂志推倒,盖住了这本书。“眼不见心不烦。”他想。不,不。不是我不能看它,而是不能让它看见我。你个矫情的蠢货。他说。

这不是什么好书。你怎么知道它是好书的?不,不是这个意思。好吧,这是一本好书。好得不能再好了,一字千金,滴水不漏。要是能改就好了,要是你能说服自己这是一本很糟糕的书就好了,这样你就会接受现实。这样你就可以直视别人的眼睛,然后伏案写一本更好的。但是你没有说服自己。你尝试了各种方法来说服自己,但是你想不开。

好吧,他想,就这样吧。你都想了多少遍了,已经两年了。放下这件事吧。等等。我倒不是在乎那些批评的声音,而是那些褒扬我的评论。尤其是那篇来自芙露蕾特·拉姆的评论,她说这本书是她读过的最好的书——因为书中的爱情故事实在太催人泪下了。

他甚至都不知道他的书里还有一个爱情故事,他更不知道这个故事竟然还能催人泪下。而那些就在书里白纸黑字写着的东西,那些他花了五年时间构思然后落笔,花了他最多精力才完成的内容——芙露蕾特·拉姆只字未提。起初,当他看到这些评论的时候,他怀疑这些东西是不是在他的书里;也许他只是梦见他写这些东西了;或者可能是打印机漏印了——可是书那么厚,如果打印机漏印的话,那么多页纸里面,都他妈是些什么呢?他的书不是拿英语写的吗,那就更不可能了。而且世上有这么多聪明人,该认识字呀。他又确定自己没有疯。于是他重新读了一遍他的书,一字一句地仔细地读。他找到一个病句的时候,开心地笑了,然后他又看到了一个表意不清的段落,还有一处混乱的逻辑,他欣喜若狂;他想,他们是对的,这些东西我书里根本就没有写,根本就没写清,那么根据科学道理,他们当然有道理没看见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但是当他翻完最后一页的时候,他发现那些东西都在,这本书表意清楚、文采飞扬,而且讨论的问题都是十分重要的。他写得真是不能再好了——所以他又不能理解读者的反应了。他觉得自己最好还是不要理解了,否则日子就不能过了。

好吧,他想。差不多了吧?一分钟已经过了,你答应要开始的。

门开着,他朝卧室里看了看,凯蒂坐在桌子边玩儿扑克接龙。她的脸上泛着自信,好像一切都是完美的。她的唇真美。人的嘴唇总能暴露人的内在。她的嘴唇有点上扬,好像是想向全世界微笑,如果不微笑就是她的错一样。谁说不是呢,她现在一切都好,世界也是。在台灯的光下,她的脖子很白、很美,为了看清牌,她的脖子弯着,她还真是专心致志哪。玩儿扑克接龙不花钱。他能听到扑克牌之间碰到的声音,还有屋角的管道噼啪的声音。

门铃响了,她立即起身到门口开门,经过他的时候目光却没有朝着他。她的身材很棒,还特意穿了孩子穿的那种裙摆很宽的裙子,特别可爱。不过夏装的裙子不是很合适这个季节,而且两年前买的,也很久没穿过了。他其实可以去开门的,不过他知道她为什么想自己开。

他站了起来,两腿站得很开,肚子里翻江倒海。他没有看大门那边,只是侧耳仔细听。他听到一个人的声音,然后听到凯蒂说:“我们真的不需要伊莱克斯[1]。”她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躲过一劫之后释怀的歌唱。她几乎是尽可能不让这种情感显露出来,好像她已经爱上了伊莱克斯的推销员,想邀他进来一样。他知道凯蒂为什么这样。她本来以为是房东来了。

凯蒂关上门,看了看他,然后一边穿过房间一边说:“我不想打扰你亲爱的。”然后回房间继续玩儿扑克接龙。

他告诉自己,你现在就只需要想芙露蕾特·拉姆的事,想象她到底喜欢什么。她喜欢什么,你就写什么,就这么简单。然后你就完成了一个商业故事,就可以卖好多好多钱。这简直是举手之劳。

不可能只有你是对的,全世界都是错的,他说道。大家都说你应该这么做。你想要赚钱,那就得自己想办法。天上不会掉馅饼。老天爷怎么会扔馅饼还恰好砸到你呢。人们只会说,你脑子不笨!看看保罗·帕提森,人们说。他可能还没有你一半聪明,但是人家一年能挣八万美金哪。但是保罗知道读者喜欢什么,然后投其所好。只要你能够改掉一点儿固执,你有些时候就是要糊弄一下。为什么不现实一点呢,这样你至少能赚到第一桶金,没准就是五千块呢,这样你就又能够伏案做你的高深学问,做那些没有人看得上的东西。人们都问他,想赚钱就得骗!那你说你怎么办?你要是再这样下去,一周能挣二十五块就是你的福气了。这太不可思议了,你的确有过人的文学天赋,你自己心里也有数,但是你的脑子得机灵一点儿啊。如果你连那种特别难的东西都能写,那你写一套连载的故事一定是举手之劳啊。那种东西傻子都会写的。人们说,别瞎想了,你难道想当炮灰吗?他们说,看看你过的这日子。他们说,连那个保罗都会干的事情,你为什么就不能干?

他重新坐下来,对自己说,想想芙露蕾特·拉姆。你觉得自己不能理解她,其实你可以,就看你想不想。所以就不要想复杂了。要简单一点儿。理解她很简单的。就是这样。一切都要简单来看。举手之劳,写一个故事。写你能想到的最举手之劳、最没意思的故事。天哪,你能想到那种完全不重要,极其不重要,简直一点点重要性都没有的东西吗?你能吗?你难道想不到吗,你这个自负的白痴?你把自己当什么了?你以为你除了真善美就没别的本事了吗?你必须无时无刻不是一副救世主的样子吗?你必须得装作自己是圣女贞德[2]吗?

所以不要再自欺欺人了,他劝自己。你做得到的。你没比别人高到哪里。他咯咯笑了起来。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别人都是默念自己不比别人差到哪里来给自己加油鼓劲。你倒好,跟自己说自己没比别人高到哪里。你还不如直接告诉我你有多自负呢。真的。你没什么能耐,也没什么聪明才智——也就剩下自负了。你就算是成了炮灰,也不是那种冲在前线的勇士。你就是一个自大的个人主义者——活该。

你觉得自己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你有什么理由这么觉得呢?你有什么权力憎恶你将要做的这件事呢?你几个月都没动笔了。你没法动笔。你黔驴技穷啦。如果你早已江郎才尽,又得靠这门手艺养活自己——那你还看不起读者想让你写的东西,算什么意思?这才是作家的核心竞争力啊,作家的伟大不在于他们写了什么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立意高尚的东西,而是赶紧把你会的词全他妈招呼上来啊。你坐在这儿就像等死一样,等着照片上讣告。

现在我好像想开一点儿了。我觉得我走上正轨了。我觉得我可以开始了。

别人一般是怎么开始写这种东西的呢?……好吧,让我想一想……一定是那种举手之劳的故事,要平易近人才好。平易近人……我该怎么调动我的思维呢?我该怎么创作一个故事呢?我到底怎么写东西呢?不,不,不要这么想。不要。如果你这样想的话,你的头脑就又是一片空白了,甚至比空白还更糟。就假设自己之前从来没写过东西。现在我重新做人了。人生掀开了新的一页。就是这样!也不是很难嘛。如果你就这么糊弄的话,那就终于可以开始了。你已经开窍了。

想一个平易近人的点子……快点儿,使劲想……那干脆这样吧:你就想想“平易近人”这个词,想想它是什么意思——这样你一定可以想到一些什么……平易近人……什么是最平易近人的东西呢?你认识的人有什么共同点呢?他们每天的生活都是被什么驱使的呢?恐惧。不是害怕某个人,只是笼统的,恐惧。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力量,强大到无法抗拒。极其黑暗的恐惧。由于恐惧,人们想加害他人。人们知道有人想加害他们,所以先下手为强。由于恐惧,他们想看到你被欺凌、被侮辱。被欺凌的人才最安全。这不完全是恐惧。比如克劳福德先生,他是个律师,他最高兴看到他的客户败诉。尽管他也会有些损失,但是他还是开心;他不在乎自己的声誉受到不好的影响。他开心到都不知道自己很开心。天哪,克劳福德先生是个多好的主人公啊!你简直可以就这样把他写下来,然后讲讲他为什么这样,然后……

唉,他轻轻叹了口气。我可以这样写三本书,但是不会有人替我出版的,因为他们会说这不是真的,说我憎恨人性。不能这样。真的不能这样。这根本就不是他们口中平易近人的故事。但是这确实挺平易近人,挺贴近生活的啊。但是他们不这么想。那他们到底是怎么想的呢?你永远都捉摸不透。不,你可以的。你知道他们是怎么想。你知道——但同时又不知道。哦,快别这样了!……

你为什么老要追根究底呢?这是你犯的一大错误——就是这个。关键就是在糊弄。根本就没有什么原因和意义。你在写东西的时候必须假设整个世界都是没有意义的,你的人生也是没有意义的。你必须听起来像这样才行。那为什么人们不喜欢寻找人生意义的人呢?这是为什么……

别这样!……

好吧。我们还是彻底换一种方式吧。不要从概念入手。我们从比较实际的东西开始吧。什么都行。想一个最简单、最显然、最微不足道的东西。它太微不足道了,你都不会注意,横竖都是微不足道。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这样吧,一个钻石王老五想勾引一个穷人家的年轻姑娘。这太棒了!这就太棒了。现在继续。马上继续。不要犹豫。继续。

嗯,他大概五十岁。赚过一些钱,都是些黑心钱,他就是那种冷漠的人。她只有二十二岁,沉鱼落雁,甜美极了,现在在一个便利店打工。是的,就是那种最便宜的便利店。便利店是他的。这就是他的摇钱树——他是便利店大亨。不错吧。

有一天他来到这家店,看到了这个姑娘,一见钟情。他怎么会爱上她的呢?嗯,他太寂寞了,超级寂寞。他在世上没有朋友。人们不喜欢他。人们从来不喜欢成功的人。而且,他对人十分冷漠。你眼里要是不是只有自己的目标,别的都可以不管不顾的话,是不会成功的。当你坚持一个目标不放松的时候——人们就要说你冷漠了。你比别人努力的时候,在别人玩耍的时候你还在工作,这样就可以比别人做得好——人们就会说你是一个不道德的人。这够平易近人了吧。

你不能只是努力赚钱。你要为了别的奋斗。这应该是一种伟大的能量——一种具有创造性的能量吗?不是,是创造的原理本身。这才是创造出世间万物的本源。大坝、摩天大楼、跨洋电缆,我们现在有的一切,都是来自于这样的人。当他建起他的第一个造船厂的时候——哦,好像他是开便利店的对吧——去他的便利店吧!——当他建起第一个造船厂,赚到第一桶金的时候,那个地方还只是一个落后的渔村。他大兴土木,一座城市拔地而起,他修建了港口,成百上千人为他工作,如果没有他,这些人还在挖蛤蜊呢。现在他们都恨他。他倒是不怎么在意。他早就习惯了。他只是不理解而已。现在他五十岁了,不得不退休。他赚了好几百万——但是却还是世界上最悲惨的人。因为他还想做些事情——赚不赚钱都无所谓,只要有事情做,为之奋斗,体验成败的快感——他正是为了这种力量而活。

这个时候他遇到了那个姑娘——什么姑娘?——哦对,是那个在便利店工作的姑娘……去你大爷的便利店!你讲那个姑娘干吗?她老早就结婚了——而且这跟我们的故事就没有半点关系。他遇到的是一个穷困潦倒的年轻人。他很嫉妒这个孩子——因为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这个孩子——这是我想说的——根本就不想奋斗。他优秀、善解人意、招人喜欢,但是他干什么都提不起精神。他打过几份工,都做得不错,但是他都辞掉了。他感受不到激情,没有目标。他最需要的就是安全感。他不在乎做什么,也不在乎是谁让他做的。他从来没有创造过任何东西。他没有为世界带来什么,也不会给世界带来什么。但是他希望世界能给他安全感。所有人都喜欢他,所有人都同情他。现在我们有——两个人了。他们谁是对的呢?谁是好的呢?谁掌握了人间的真谛呢?当命运让他们面对面,又会发生什么呢?

看看,多棒的故事啊!你难道没看到吗?这不仅仅是关于他们两个,还有很多很多的深意。这是我们整个时代的悲剧。这是我们面临的最大的问题。这是最重要的……

天哪!

你还能不能行了啊?你是不是可以这样,如果你聪明一点儿,如果你能掩盖这些所谓的意义,这样读者就会以为这只是一个讲钻石王老五的狗血故事。我不在乎他们没看出来深层次的意义,我希望他们没看出来,只要他们给我机会写,我就能让他们认为他们在读的就是垃圾。我不需要强调什么,也不需要表达什么,我只需要用各种平易近人的东西来中和,我会写小船、女人和游泳池。他们不会发现我的。他们会给我这次机会的。

不,他们不会的。别骗自己了。他们不比你差。他们对他们的那种故事了如指掌,就像你对你的那种故事了如指掌一样。他们可能都说不清是什么,说不清在哪里,但是他们会发现的。他们总能发现什么是他们的风格,什么不是。而且你写的是一个有很多争议的话题。左派是不喜欢的。你的故事针对了很多人。你觉得一个争议这么大的话题——能刊载在流行周刊上吗?

不,从头开始,从他是便利店大亨那里开始……不。我不能这样。我不能浪费我好不容易想出的故事。我得用上那个故事。我会写的。但是不是现在。我写完这个商业故事就写那个。这次是我第一次为了赚钱写作。那个故事可以等一等。

现在从头开始。我要想一个别的。我现在写的故事还不差,是吧?你看看,举手之劳的事情嘛,想想看。想法一下就来了。从头开始就好。

要有一个有趣的开头,让读者眼前一亮的那种,尽管你还不知道这个开头是干什么的,也不知道后面如何发展。也许开头你可以写一个住在屋顶的年轻姑娘,在一个那种高楼上的储藏室里面住着,独自一人。这是一个美丽的夏夜,突然间,枪声响起,边上的一扇窗户应声碎裂,玻璃碴四溅,一个男人从窗户里跳了出来,正好跳在她住的这个屋顶上。

太棒了!这不可能有错的。这个开头真是差得不行,所以一定是没问题的。

嗯……为什么一个姑娘要住在高层的楼顶上呢?因为便宜。那不对,基督教女青年会提供的住处更便宜。跟另外一个姑娘拼房也贵不到哪里去。这两种都像是女孩子做的事情。但不是这个女孩子。她不会与人共处。她不知道为什么,但是她就是不会。所以她孤身一人。她一生都这样孤独。她在一个很大、很吵、一帮笨蛋熙熙攘攘的办公室里工作。她喜欢她的屋顶,因为夜晚一个人坐着的时候,整个城市都是她的了。她看着这个城市,好像没有看到它现在的样子,而是看到了它能够成为的样子,以及它应该成为的样子。这就是她的问题——她总想让事情变成它们应该成为的样子,但是很少能如愿。她看着这个城市,幻想着在那些顶层的豪华公寓里发生的事情,因为这些公寓就像是浮动在天空中的光点。她幻想的是一些伟大的、神秘的、令人窒息的事情,而不是鸡尾酒会、卫生间里不省人事的醉鬼和养犬的贵妇。

紧挨着的这栋建筑——是一个高档宾馆,有一扇大窗就开在她屋顶的旁边。这扇窗是磨砂玻璃做的,因为从窗户里看出去没有什么好风光。她当然从外面也望不进去——只能看到屋里人的剪影。只有那些影影绰绰能透出来。她曾经透过磨砂玻璃看到过一个男人——他瘦高,把手臂抱在胸前,好像是给全世界下命令一样。他的举动,好像在说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于是她爱上了他,爱上了他的影子。她从没有见过他,也不想见他。她对他一无所知,并且想保持这种状态。她不在乎。她心目中的他一定不是他。她臆造了一个他。这种爱是没有未来的,是没有希望的,也是不需要希望的。这种爱不能成就幸福,但是本身就是幸福;这种爱不是真实的——但却比她身边的一切都要真实。然后……

亨利·多恩坐在书桌前,却看到了别人看不到的东西。人们只有在不知道自己看到这些东西的时候才能看到它们。他看这些东西,比感知身边的任何东西都要真切,他不能作用于他们,只是作为一个遥望的旁观者。每一条思绪都占据着一个拐角,而每一个拐角总是带给他惊喜。他没有创造任何东西,却被一股潮流所推动,他既不用力,也不抵抗,这种愉悦的感情可以抵消他一直以来的痛苦。你只有不知道你体会到了这种感觉,才能让这种感觉持久……

然后那个夜晚,她还是一个人坐在她的屋顶上,然后就听到了枪响,玻璃碎了,那个男人跳到了她的屋顶上。她还是第一次看见他——这简直是一个奇迹:在她有生之年,他真的出现在了她的面前,而且他看起来就像是她想要的样子。但是他刚刚杀过人。我觉得他一定是出于某种正当的理由才杀的人……不!不!不!完全不是正当的杀人。我们现在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她也不知道。但是我们要来谈一谈梦想,谈一谈不可能的事情,谈一谈理想——不管世上的那些法则。她内心唯一的呼喊——她可以不顾旁人的阻拦。她要……

哦,不能这样!不能这样!

嗯……?

清醒一下,清醒一下……

那么,你到底是给谁写的故事呢?你这像是给《女性厨房读物》写的吗?

不,你不是累了。你没事,没事的。这个故事可以留到以后再写。你得先把钱赚到。没事的,不会有人跟你抢这个故事的。现在镇静一下,从一数到十。

不!我告诉你,你可以的。你可以的。你只是没有努力。你又开始瞎写了。你现在得好好想想。你能不能只想不思考?

听着,你能理解另一种写法么?不要老想着出彩,不要老想着和别人不同,不要老想着写出超乎常人的东西,但是写那种举手之劳就能写出来的东西。最平易近人的——对谁平易近人呢?给我听好了。是这样的,你总是在问:“如果……会怎么样呢?”问题就是这么开始的。“如果它根本不是看起来的样子呢……如果……不是很有意思吗?”这就是你之前做的事,但是你必须停止。你必须停止思考什么是有意思的。但是如果没意思我为什么要做呢?但是,对于他们来说是有意思的。为什么对他们来说有意思呢?因为对你来说没意思。这就是秘密所在。那我怎么知道具体该怎么写呢?

听好了,你就不能别这样了吗?你就不能把那玩意儿关掉——你那脑子?你能不能让你脑子转起来——又别让它真在那儿转?你能糊弄一下吗?你能有意识地、故意地、冷血地糊弄一下吗?你能想个办法吗?每个人都有需要糊弄的时候,哪怕是最好的、最聪明的人。人们说,每个人都有盲点?你这次就盲点一下好吗?

老天爷啊,让我学会糊弄吧!让我撒谎吧!让我变坏吧!就一次,我发誓。

看到了吗?你就是得转变一下。一个举手之劳的转变:从相信人必须得聪明、杰出、诚实、努力,相信人必须做到自己力所能及的最好,甚至还要有更高的要求——人必须愚昧、陈腐、谄媚、浮夸、墨守成规。就是这样。别人都是这样做的吗?不是,我觉得不是,因为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不出半年就进精神病院了。那别人都是怎么做的呢?我不知道。但是这不是关键——关键是这样管用。也许只要我们刚出生就被传授了后者……但是事实不是这样。只是我们当中有些人很早就悟到了后者——然后他们就修得了处世的真法。但是为什么是这样呢?我们为什么得……

打住。你不是救世主,你是写手。

好吧,现在就是一句话。控制住自己,别让自己喜欢这个故事。无论怎么样,别让自己喜欢这个故事。

我们写一个侦探故事吧。一个悬疑谋杀案。讲谋杀案的故事是不会有什么深意的。来吧,麻利一点儿。

一个悬疑故事里得有两个坏人:受害者也是坏人,杀人犯也是坏人——这样的话,就不会有人对任何一方表示怜悯了。一般都是这样的。嗯,也许对于受害者而言你可以留几句好话给他,但是杀人犯,必须得是一个大坏蛋……现在你得给杀人犯构造一个动机。必须得是那种特别邪恶的动机……想想看啊……想到了:这个杀人犯专门威胁别人,他抓住了很多人的把柄,故事中的受害者差一点就发现他了,于是就被灭了口。这简直是最邪恶的动机了。没有任何借口来……有借口吗?如果……如果你能够证明杀人犯其实是正义的,难道不是更有意思吗?

如果所有被他要挟的人其实才是坏人呢?他们都做过不少见不得人的事情,一直打着法律的擦边球,他们黑白通吃,你打官司也没有胜算。这个人之所以威胁这些人,就是为了征讨他们的恶行。他调查他们,让他们付出代价。有些人之所以事业一路顺风,就是知道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他也四处找寻这些“秘密”,只不过他没有为了自己的个人发展,而是为了实现正义。他是专业要挟别人的罗宾汉[3]。他找到了让这些人付出代价的唯一方式。例如说,有一个腐败的官员,我们的英雄——不,是杀人犯——不,是英雄,抓住了他的把柄,胁迫他在某个事件上投了正义的一票。还有一次,一个臭名昭著的好莱坞制片人,一个曾经玷污过很多女孩儿的色狼——遭遇了我们的主人公,我们的英雄使得他给一个女演员批了休假,没有让他借此占她的便宜。还有一个心肠很坏的商人——我们的主人公逼迫他改过自新。这里头最无可救药的一个,是谁呢?一个伪善的改革者,我觉得,不行,这太危险了,有很多争议的。他妈的!当改革者要抓住我们的主人公,加害于他的时候,他果断下手先杀掉了改革者。他为什么不能这么做呢?这个故事的有意思之处是所有这些坏人都像是现实生活中的一样,他们看起来是好人,是社会的脊梁,千万人以他们为榜样。而我们的主人公,恰恰是一个冷血、备受冷眼的人。

多好的故事啊!影射了美国的整个社会。看看那些所谓的公众人物都是些什么货色,让全社会的人都睁大眼睛吧!看看真相!所谓的独狼很可能就是一只癞皮狗。这个时代也应该回到诚信、勇气和道德上来了。这就是这个杀人犯告诉我们的!一个以杀人犯为主人公的故事,但是情节却急转直下!多么漂亮的故事!它有很多深意……

亨利·多恩直直地坐着,他的手平放在腿上,他双目无神,脑海里也空无一物。

他把桌上依旧空白的稿纸推开,然后拾起一份纽约时报,翻到了“招工”广告的版面。

    

[1] 美国著名的家电品牌。——译者注

[2] 15世纪法国女英雄。——译者注

[3] 英国查理一世时期,罗宾汉劫富济贫,因此而家喻户晓。——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