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逊在贝德福德旅馆里愁眉苦脸地站在床旁边,打量着他的缠腰布,这块缠腰布皱皱巴巴地在床上半盘半摊着,像一条发怒的蛇。旅馆的这个小房间,由于威尔逊同缠腰布进行的一场搏斗,变得更加热不可耐了。隔着一道墙他可以听到哈里斯一天中第五次刷牙。哈里斯非常迷信口腔卫生。“在这个鬼地方只有饭前饭后刷一次牙才能使身体不垮。”他常常在喝橘子汁的时候抬起一张疲惫不堪的、苍白的面孔这样说。这时他正在漱口,那声音听起来像是水管子在跑水。

威尔逊在床沿上坐下休息了一会儿。为了让屋子里透一点儿凉风,他让门敞开着。他可以从屋子里望到过道对面的浴室。那个裹着头巾的印度人正衣冠齐整地在浴盆边上坐着。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威尔逊,鞠了一躬。“只费您一分钟,先生,”他大声说,“如果您肯过来一下的话……”威尔逊赌气地把门关上。他再一次试着把缠腰布缠到身上。

他曾经看过一场电影——是不是《孟加拉枪骑兵》[26]?——在这部影片里缠腰布简直驯服得出奇。一个裹着头巾的土著拿着卷成一卷的缠腰布,一个衣着整洁、一尘不染的军官像个陀螺似的旋转着身子,于是缠腰布便干净利落地紧紧缠在他的腰上。另一个仆人站在旁边端着冰镇的饮料,一把蒲葵扇在他身后轻轻摇动。看来这些事在印度是能够处理得很好的。虽然如此,经过又一次努力,威尔逊到底还是把这个劳什子缠在腰上了。缠得太紧了一些,而且满是皱褶,此外,塞进去的地方也太靠前,上衣遮挡不住。他从一面残破的镜子里悲哀地打量着自己的身影。有人在门外面敲了敲。

“谁?”威尔逊喊道,有一刹那他想的是那个印度人竟厚着脸皮追过来了……但是等门打开以后,他才发现是哈里斯;印度人仍然在过道对面的浴室里坐着倒弄他的一沓推荐信。

“出去吗,老兄?”哈里斯有些失望地问道。

“可不是。”

“今天晚上好像谁都要到外面去。看来整个饭桌就剩下我一个人了。”接着,他又沮丧地添了一句,“而且今天晚上又轮到吃咖喱饭。”

“不错,是咖喱饭。我吃不着了,真可惜。”

“你还没有连着吃两年呢,老兄,每星期四晚上一次。”他看了看威尔逊腰上的那块布,“你缠得不对,老兄。”

“我知道。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了。”

“我从来不裹这个。凡是有脑子的人都看得出来,这种玩意儿对肠胃不好。有人说缠腰布能吸汗,可是我出汗的地方偏偏不在那里,老兄。我倒宁愿系吊裤带,只不过橡皮筋坏得太快,所以我觉得最好系皮带。我不是势利眼。你到哪儿去吃饭,老兄?”

“到塔利特家。”

“你怎么认识他的?”

“他昨天到我的办公室来结账,请我去他家吃晚饭。”

“你到叙利亚人家吃饭用不着穿礼服,老兄。把它解下来吧。”

“你敢肯定吗?”

“当然了,听我的话没错儿。完全用不着。”他又接着说,“你会好好地吃一顿,但是对那些甜食可要小心一点儿。生命的代价就是永远小心谨慎。我倒想知道,他有求于你的是什么。”威尔逊一边听哈里斯闲聊,一边把缠腰布解下来。威尔逊是一个很会听人讲话的人,他的脑子好像一个筛子,没有用的东西整天从那里面漏下来。他穿着衬裤坐在床上静静地听着——“你吃鱼要小心着点儿,我从来不敢碰鱼。”——但是哈里斯的话在他脑子里什么也没留下。他一边把白色的卡其裤拉到光滑的膝盖上,一边默诵着:

可怜的小精灵

只因一时疏忽,就被囚禁

在坟墓一般的躯壳中。

他的肚子叽里咕噜地叫唤起来,每到吃饭以前他的肚子总要这样响一阵。

从你那里,他只希望得到,

为了他的效劳和他的苦恼,

今天——一个笑脸,明日——一首诗歌。[27]

威尔逊对着镜子凝视着,用手指摸了摸自己那过于光滑的皮肤。镜子里的面孔也瞪着眼睛回望着他,一张白里透红的、健康的、胖乎乎而又毫无希望的面孔。哈里斯继续兴高采烈地讲下去:“有一次我对斯考比说……”这几个字凝结在一起,在威尔逊的嗓子里卡住了,他于是把自己思忖的事大声念叨出来:“真奇怪,他怎么会同她结婚。”

“我们大家都奇怪,老兄。斯考比人很不错。”

“她太好了,斯考比配不上。”

“你是说露易丝吗?”哈里斯惊奇地喊道。

“当然了。我还能说谁?”

“真是各有所好。你就大胆地干吧,老兄,准能上手。”

“我得走了。”

“吃甜食要小心着点儿。”哈里斯又来了一股劲,继续谈下去,“天晓得,与其吃星期四的咖喱,我倒宁愿尝尝理应小心提防的东西。今天不是星期四吗?”

“是的。”

他们走到外边过道上,走进印度人的视线里。“早晚你得让他算一次命,老兄,”哈里斯说,“哪个人都得让他算一次。不让他算一次命,他是永远不叫你清静的。”

“我不相信占卜算命这类玩意儿。”威尔逊扯了一个谎。

“我也不信,但是他很有两下子。我到这里的第一个星期他就给我算了。他告诉我,我在这个地方至少得待两年半的时间。我当时认为过一年半就能够休假了,现在我算明白了。”印度人带着胜利的神色从浴室里看着他们。他开口说:“我有一封农业厅主任的信,还有一封地区专员的。”

“好吧,”威尔逊说,“给我算一卦吧,可是要快一点儿。”

“我看我还是先走吧,老兄,省得我把秘密听了去。”

“我不怕。”威尔逊说。

“您坐在浴盆边上好吗,先生?”印度人很客气地邀请威尔逊坐下,把他的一只手拉过来,“您这只手可真令人感兴趣,先生。”他把威尔逊的这只手掂了掂,不太令人信服地说。

“你要多少钱?”

“根据顾客的官级,先生。像您这样的官,我得要十先令,先生。”

“太贵了点儿。”

“级别低的是五先令。”

“我是属于五先令那一级的。”威尔逊说。

“噢,您不是,先生。农业厅主任给了我一镑。”

“我不过是个会计。”

“这是您这么说,先生。总督副官和斯考比少校都给我十先令。”

“好吧,”威尔逊说,“这是十先令。说吧。”

“您到这个地方才不过一两个星期,”印度人说,“您在半夜里有时候很烦躁。您觉得您没有什么进展。”

“在哪一方面?”哈里斯懒洋洋地站在门口问。

“您有雄心壮志。是一个梦想家。很喜欢读诗。”

哈里斯嘻嘻地笑起来。威尔逊的眼睛从划着他的手纹的手指上抬起来,不无惊惧地望着占卜人。

印度人继续按照自己的路子讲下去。他的头巾俯在威尔逊的鼻子下面,一股陈腐食物的气味一阵阵冲上来——很可能他经常从食品橱里偷点儿什么塞在头巾里。印度人说:“您是个爱守秘密的人。您不对您的朋友说您读诗的事——只对一个人说。一个人。”他又重复了一遍,“您很羞怯。您应该更有勇气些。您的成功线很长,保您事事如意。”

“干吧,老朋友,准保胜利。”哈里斯重复他的话说。

当然了,这一切都只不过是埃米尔·库埃宣传的那套心理学[28]:如果你深信不疑的话,事情就变成真实的了。踌躇不决的心理会消除,占卜中的错误也就不会被发觉了。

“你占的卦不值十先令,”威尔逊说,“这是五先令的货。告诉我一两件具体点儿的事,告诉我将要发生些什么事。”他不舒适地在浴盆的坚硬的盆沿上挪动了一下,看着一只蟑螂像个大血疮似的贴在墙上。印度人俯在他的两只手上又看了一会儿。“我看到巨大的成功。政府对您将会非常满意。”

哈里斯说:“他认为[29]你是官吏[29]。”

“为什么政府将会对我感到满意?”威尔逊问。

“您会捉到您要捕捉的人的。”

“啊,”哈里斯说,“我想他把你当成一个新来的警察了。”

“很可能,”威尔逊说,“别再浪费时间了。”

“再说说您的私人生活,也将是个大成功。您会得到您的心上人。您会乘船离开这里。一切都会很好。对您来说。”他加了一句。

“这回真正值十先令了。”

“晚安,老家伙。”威尔逊说,“你这样占卦,我是不会给你写推荐信的。”他从浴盆边上站起来,墙上的蟑螂飞快地钻到什么东西后面去了。“我真受不了这些东西。”威尔逊一边说一边侧着身子向门外走去。走到过道上,他又转过头来重复了一句:“晚安。”

“我刚来的时候也受不了,老兄,可是我发明了一种游戏。你到我屋子里来,我给你看看。”

“我该走了。”

“到塔利特家吃饭谁也不准时。”哈里斯把房门打开。第一眼看到这间屋子的肮脏杂乱,威尔逊很替哈里斯难堪,不禁把头一扭。在自己的屋子,威尔逊是不肯这样把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都摆在明面儿上来的——脏漱口杯,扔在床上的毛巾。

“你看看这儿,老朋友。”

威尔逊把目光移到墙壁上,感到心安了一些。墙上是用铅笔做的一些记号:一个大写字母H,下面是一行数字,前面记载着日期,就像现金账簿一样。另外一栏是D.D.两个字母,下面也是许多数字。“这是我打蟑螂的记录,老兄。昨天记录平平,只打着了四个。最高记录是九个。这就使你欢迎这些小生物了。”

“D.D,代表什么?”

“就是掉进下水道[30],老兄。每逢我把它们打进洗脸台,掉进下水道里,就在这一栏上记一笔。没准儿还没有打死,是不是?”

“没准儿。”

“做这种游戏不能哄骗自己,弄虚作假就没味儿了。唯一的问题是,自己跟自己赌赛,有时候觉得没有意思。咱们俩进行一场比赛好不好,老兄?你知道,这需要技巧。这些东西确实能听到你的脚步声,它们跑得飞快,像闪电一样。每天我都用手电筒搜捕一番。”

“我倒也可以试试,可是我现在得走了。”

“你听我说——我现在先不打,等你从塔利特家回来咱们再开始。上床以前咱们玩五分钟。就玩五分钟。”

“如果你愿意这么做的话。”

“我同你一起下楼吧,老兄。我已经闻见咖喱味了。你知道,刚才那个老傻瓜把你当成新来的警官,我差点儿笑出声来。”

“好多事他都弄错了,不是吗?”威尔逊说,“我是说他说我爱读诗的事。”

威尔逊第一次看到塔利特的住房,觉得很像一个乡村舞厅。所有的家具都靠墙摆着,一把把不舒适的高靠背硬椅摆成一排,墙角坐着几位老年人也活像是护送少女出席舞会的陪伴。老妇人穿着黑绸子衣服,不知要用多少码绸子才能做成;还有一个很老很老的老头儿,戴着一顶吸烟时戴的软帽。这些人都一声不响地紧紧盯着他。威尔逊不愿意这些人这么盯着自己,便抬起头打量起墙壁来。墙上光秃秃的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屋子的每个拐角都钉着一些充满浪漫情调的法国明信片,用缎带和蝴蝶结连成一组蒙太奇——几个年轻人嗅着紫红色花朵,一个圆润、粉红色的肩膀,一个热情的接吻……

威尔逊发现,除了他自己以外,就只有一位客人——兰克神父,一位穿着长法衣的天主教传教士。威尔逊和兰克神父坐在两个角落里,被夹在那些陪伴中间。兰克神父告诉威尔逊,这些人中谁是塔利特的祖父母,谁是他的父母,哪两个是伯父,一个老太太也许是他的曾祖母,另外还有一个表亲。塔利特的老婆正在大厅里望不到的一处地方准备菜饭,一小盘一小盘的食物由塔利特的弟弟和妹妹源源不断地给两个客人端上来。这一大家族人除了塔利特外没有一个人会说英语。兰克神父这样隔着大半间屋子大声谈论主人家里的私事使威尔逊觉得很不好意思。“谢谢,我不吃这个。”兰克神父摇晃着那把乱蓬蓬的白胡子谢绝了一道甜食,“我建议你对那些东西要小心点儿,威尔逊先生。塔利特是个好人,但是他弄不清楚西方人的肠胃能接受什么。那些老人的肠胃简直同鸵鸟的一样好。”

“这种吃饭的方式真有意思。”威尔逊说。他的目光碰到了坐在屋子另一边的一位老祖母的目光,他向她点了点头,微笑了一下。老祖母显然以为威尔逊想再要点儿甜食,便生着气喊起孙女来。“不,不。”威尔逊连忙否认,可是一点儿用也没有,他一边摇头一边冲着那位年过百岁的老头苦笑。老头咧开嘴唇,露出牙齿掉光的牙床子,向塔利特的弟弟恶狠狠地做了个手势。塔利特的弟弟马上又端来一盘甜食。“这种东西很保险,”兰克神父大声喊道,“只是糖、油和一点儿面粉。”两个客人的酒杯一分钟也不停地被斟满威士忌。

“真希望你老实承认,你是从哪儿弄来的威士忌,塔利特。”兰克神父喊叫着说,同时流露出一头老象般的调皮神情。塔利特满面笑容,轻手轻脚地从屋子一头跑到另一头,同威尔逊讲句话,又同兰克神父搭个腔。塔利特穿着白色长裤,黑色头发紧贴在头上,一张灰暗、光洁的外国人的面孔,一只木偶似的玻璃假眼,他的样子使威尔逊联想到一个年轻的芭蕾舞演员。

“希望号已经走了,”兰克神父又从屋子那边喊过来,“你估计他们发现什么没有?”

“据办公室里谣传,”威尔逊说,“找到了几颗钻石。”

“钻石,哎呀呀,”兰克神父说,“他们永远也找不到钻石。他们不知道该在什么地方找。你说呢,塔利特?”接着,兰克神父又给威尔逊解释说:“一提到钻石,就揭了塔利特的旧疮疤。去年他上了当,买的钻石是假的。尤塞夫骗了你,是不是,塔利特?你这个小无赖!还不够精明,是不是?你这个天主教徒让一个穆斯林给骗了。我真想扭断你的脖子。”

“他干了坏事。”塔利特站在威尔逊和神父两人中间说。

“我到这个地方才不过几个星期,”威尔逊说,“可是人人都同我谈尤塞夫的事。他们说这个人卖假钻石,偷运真钻石,卖劣酒,囤积棉布等着法国人入侵,诱拐军医院的女护士,简直无恶不作。”

“他是一条癞皮狗,”兰克神父带着某种欣赏的语气说,“我并不是说,你在这里听到的每一件事都能够相信。要是什么都信的话,这里就没有一个人不同别人的老婆睡觉,没有一个警察不受贿了——不是受尤塞夫收买就是收塔利特的贿赂。”

塔利特说:“尤塞夫是个坏蛋。”

“政府为什么不把他弄进去?”

“我在这里待了二十二年了,”兰克神父说,“可是我还从来没听说过哪个叙利亚人有什么真赃实据落在警察手里。啊,我多少次看到警察早上起来,一脸得意扬扬的样子,准备一下子猛扑过去,简直乐得心里都开了花了——我本来想打听打听是怎么回事,可是转念一想,我费这个力气做什么?他们到头来还不是扑了一场空?”

“你真应该当个警察,神父。”

“啊,”兰克神父说,“谁知道呢?咱们这座城警察已经够多的了,磕头碰脑都是——至少人们都这么讲。”

“谁这么讲?”

“这种甜食要小心着点儿,”兰克神父说,“少吃一点儿没什么问题,可是你已经吃了四块了。喂,塔利特,看起来威尔逊先生已经饿了。你不能把大菜端上来吗?”

“大菜?”

“就是说主菜。”兰克神父说。整个这间屋子都嗡嗡地回响着他的欢笑声。二十二年来,这个声音一直在欢笑着、打趣着,妙趣横生地鼓舞人们熬过旱季和雨季。但是他的这种快乐到底有没有使哪一个人得到安慰呢?威尔逊想知道,它是否安慰得了他自己呢?这声音听起来就像公共浴室里瓷砖上回荡着的哄闹声响:一些陌生人在洗蒸汽浴时的撩水的声音和笑声。

“当然,兰克神父。马上就来,兰克神父。”兰克神父不等邀请就从椅子上站起来,在一张桌子边坐下。这张桌子也同硬靠背椅一样,贴墙摆着。只摆了几个人的餐具,威尔逊有些犹豫。“来,坐下,威尔逊先生。只有上年纪的人同我们一起吃——当然,还有塔利特。”

“你刚才在谈一桩谣言?”威尔逊问。

“我的脑袋是一个谣言的储藏箱,”兰克神父说着做了一个表示绝望的滑稽手势,“如果有谁告诉我一件什么事,我想他就是为了要我把这件事传播出去。在今天这样一个什么事都成为官方秘密的时候,提醒人们:舌头生来是为了谈话用的,真实情况是为了让大家谈论的,我想我这个职务还是很有用的。你看看塔利特在干什么。”兰克神父滔滔不绝地说下去。塔利特正掀起遮光窗帘的一角,凝视着外面漆黑的街头。“在想尤塞夫在干什么呢,你这个小无赖?”兰克神父问道,“尤塞夫有一所很大的住宅,在街对面。塔利特想把它弄到手。是不是,塔利特?饭怎么样了,塔利特?我们饿了。”

“马上就来,神父,马上就来。”他一边说一边从窗边走过来。他默默地在百岁老人的身旁坐下,看着他的妹妹往桌上端菜。“你在塔利特家总能吃一顿好饭。”兰克神父说。

“尤塞夫今天晚上也请客。”

“作为一个传教士,不该过于挑剔,”兰克神父说,“但是我认为你这里的饭菜更好消化。”他的笑声又在屋子里嗡嗡地回响起来。

“让人发现同尤塞夫有来往,有那么糟糕吗?”

“可不是,威尔逊先生。如果我看到你到他家去,我会对自己说:‘尤塞夫急于知道关于棉花的某些情报——比如说,下月的进口量是多少——有多少正在海路上运过来,他会出钱买这些情报的。如果我看到一个女孩子走进去,我会想真是太可惜了,太可惜了。”他用叉子从盘子里叉起一块什么,又呵呵地笑起来,“但是如果进去的是塔利特,我就会等着听喊救命的声音了。”

“如果你看见有警官进去呢?”塔利特问。

“我就会不相信我的眼睛了。”兰克神父说,“自从发生了拜利的事以后,再没有哪个警察这么傻了。”

“前两天有一辆警车把尤塞夫送回家来,”塔利特说,“我从这边看得清清楚楚。”

“大概是哪个司机想挣点儿外快吧。”兰克神父说。

“我好像看见了斯考比少校。他很小心,没有从车里出来。当然,我不敢说我看得准对。我只是说,看起来像是斯考比少校。”

“我的舌头又胡说八道了,”神父说,“我真是个多嘴多舌的老傻瓜。嗯,如果是斯考比的话,我就不再往下想了。”他的眼睛在屋子里巡视了一周,“不再往下想了,”他说,“我敢拿下个星期日的捐款打赌,这里面没有什么事儿,绝对没有什么事儿。”他又一次摇摆起他那瓮声瓮气的大钟来,呵,呵,呵,像一个麻风病患者在摇铃告诉路人自己的苦难似的。

当威尔逊回到旅馆的时候,哈里斯的屋子里仍然点着灯。威尔逊很疲劳,心情也有些烦闷,他想蹑着脚走过去,但还是被哈里斯听到了。“我一直听着你的脚步声,老兄。”他摇晃着手电筒。他在睡裤外面套着防蚊靴,看起来像是一个疲劳不堪的防空队员。

“太晚了。我想你已经睡了。”

“不进行捕蟑螂的比赛我是睡不着觉的。这件事已经在我的脑子里扎了根了,老兄。咱们可以每个月发一次奖。可以预见,将来会有一天别人也都要参加进来。”

威尔逊带着嘲讽的口气说:“也许还要设银杯呢。”

“比这个更离奇的事也有啊,老兄。捕蟑螂锦标赛。”

哈里斯在前面带路,轻手轻脚地从地板上走到屋子正中央:罩在灰色蚊帐下面的铁床,椅背可以折叠的扶手椅,化妆台上凌乱地摆着的几本《图片邮报》[31]。威尔逊看到居然还有房间比自己的更加凄凉,又一次悚然一惊。

“以后在我们两人的房间轮流进行,老兄。”

“我用什么武器?”

“你可以借用我的一只拖鞋。”一块地板在威尔逊的脚下咯吱地响了一下,哈里斯警觉地回过头来,“它们的耳朵同耗子一样灵。”

“我有一点儿累。你看是不是今晚……”

“就玩五分钟,老兄。不玩完这个我是睡不着觉的。看,这儿就有一个——在化妆台上。你先打。”但是当威尔逊手中的拖鞋的影子刚一落到墙上,这只蟑螂马上就跑得无影无踪了。

“你这样打不到,老兄。你看我怎么打。”哈里斯开始扑打另一只:这只蟑螂趴在墙壁不高不低的地方,哈里斯蹑着脚走过咯吱咯吱响的地板,先用手电筒在它身上来回地闪动一阵,然后一下子猛击下去,只见墙上留下一道血印。“一个完蛋了,”他说,“你得施展催眠术。”

两个人在屋子里从这头走到那头,又从那头走到这头,摇晃着电筒,挥舞着拖鞋,有时候头脑发昏,紧追不舍地一直赶到墙角。捕猎的热情把威尔逊的想象力也挑动起来了。开始的时候,两人的态度还都保持着运动员的风度,有时候称赞一声“打得妙”,有时候也安慰一句“运气不好”,但是在一次比分相同,追赶同一只猎物在护壁板前碰个对头的时候,两个人的好性子都没有了。

“老兄,你别跟我追一只鸟儿啊!”哈里斯说。

“我先把它吓跑的。”

“你的那个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老兄。这是我的。”

“还是那一个。它掉了两次头。”

“不是。”

“不管怎么说,没有理由我不能追打同一只。你把它赶到我这边来的。你可有点儿不讲道理。”

“你违反了规则。”哈里斯不客气地说。

“也许是违反了你的规则。”

“见鬼,”哈里斯说,“这个游戏是我发明的。”

一只蟑螂趴在洗脸台里的一块棕黄色的肥皂上,被威尔逊首先发现了。他进行了一次远射,从六英尺远的地方把鞋甩过去。拖鞋漂亮地落在肥皂上,蟑螂打着滚儿跌到洗脸台里。哈里斯打开水龙头,把它冲进下水管里。“打得好,老兄,”他想缓和刚才的僵局,叫了一声好,“一个D.D.。”

“真见鬼,哪里是D.D.,”威尔逊说,“你开水龙头的时候蟑螂已经死了。”

“你敢保证已经把它打死了吗?也许只是打晕了——脑震荡。根据规则该算D.D.。”

“又是你的规则。”

“我的规则在这里就是昆士伯利[32]标准规则。”

“昆斯伯利规则也该修改一下了。”威尔逊用威胁的语调说。他砰的一声用力把身后的房门一摔,连他自己的屋子四壁都颤动起来。他的心脏因为生气和夜晚的闷热跳个不停,腋下的汗水仿佛都流干了。但是当他站在自己的床边,看着这间同哈里斯的一模一样的房间——洗脸台、桌子、灰色的蚊帐,甚至贴在墙上的蟑螂——怒气一点儿一点儿地从他身体里消散出去,代替的是一阵寂寞、凄凉的感觉。仿佛是,他同镜子里自己的影子吵了一架。我发疯了,他想。是什么使我这样大发脾气呢?我失去了一个朋友。

这一天夜里他很久很久不能入睡,当他最后终于睡着以后,他梦到自己干了一件什么犯罪的事,以至于醒来后那种犯罪的感觉还沉重地压着他。在他去楼下吃早饭的时候,他在哈里斯的房门外边停下来。屋子里什么动静也没有。他敲了敲门,里面没有回答。他开了一条门缝,透过灰色蚊帐模模糊糊地看到哈里斯的湿漉漉的床铺。“醒了吗?”他轻声问道。

“什么事,老兄?”

“昨天晚上的事,哈里斯,我很对不起。”

“是我不对,老兄。我有点儿发烧。昨天心里很不舒服。容易发火。”

“不,是我不对。你是有道理的,应该算D.D.。”

“咱们以后扔硬币看正反决定吧,老兄。”

“今天晚上我还来。”

“那太好了。”

但是在吃过早饭以后,发生了一件别的事,把他的心思又从哈里斯身上扯开了。在进城的路上他到专员的办公处去了一趟,出来的时候,正好遇到斯考比。

“你好,”斯考比说,“你到这里来有什么事啊?”

“刚才为了通行证的事去找了专员一趟。在这个城市里一个人需要有这么多通行证,先生。我需要一个能够通行码头区的。”

“你什么时候再来看我们啊,威尔逊?”

“你们一定不愿意总是叫客人来打扰自己的,先生。”

“胡说。露易丝会很高兴同你再谈谈书籍的事。我是不看书的,你知道,威尔逊。”

“我想你没有什么时间。”

“噢,在这样一个国家里,”斯考比说,“时间倒多的是。只不过我没有读书的癖好。来,到我的办公室待一会儿。我给露易丝打一个电话,她会很高兴看到你的。我希望你到我们家来,带她出去散散步。她活动得太少了。”

“我很愿意。”威尔逊说,在阴影里他的脸唰的一下红了起来。他向四周看了看,这就是斯考比的办公室。他像一个将军观察阵地一样仔细打量了一下这间屋子,但是很难把斯考比看作是敌人。当斯考比在桌前往身后一靠,开始拨电话号码的时候,挂在墙上的锈迹斑斑的手铐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

“今天晚上有空吗?”

威尔逊意识到斯考比正在注视着自己,连忙把心思收回来。斯考比的两只微微突出的、有一点儿发红的眼睛带着某种沉思的表情盯住他的面孔。“我奇怪你到这个地方来干什么,”斯考比说,“你不是这种类型的人。”

“有时候一个人会身不由己地做一件事。”威尔逊扯谎说。

“我可不这样,”斯考比说,“我做什么事前都计划好。你知道,连别人的事我也替人家计划。”他开始对着电话机说起话来。他的语调发生了变化:他好像在读一个演员的台词——这些台词读起来需要带着温情和忍耐,这些台词他读过这么多遍,因此尽管嘴巴动着,眼睛却什么表情也没有。斯考比把听筒放下来,说:“太好了。就这么定了。”

“对我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计划。”威尔逊说。

“我订的计划做起来总是很顺利。”斯考比说,“你们两个人出去散散步,回来的时候,我会把酒准备好。在我家吃饭,”他带着一些焦虑继续说,“我们会很高兴同你在一起的。”

当威尔逊离开以后,斯考比走进去找专员。他说:“刚才我就要来找你,先生,我碰到威尔逊了。”

“噢,是的,威尔逊,”专员说,“他来找我谈了谈他们的一个驳船夫的事。”

“我明白。”办公室关着百叶窗,把朝阳挡了起来。一个军士从两人中间走过去,拿来一沓公文,同时也带来一股动物园的气味。天气非常闷,雨总是下不起来,虽然才不过早晨八点半钟,身体已经泡在汗水里了。斯考比说:“他告诉我他是为了通行证的事来找你的。”

“噢,是的,”专员说,“也为这个。”他把一张吸墨纸放在手腕下面,为了写字的时候把手上的汗吸掉。“是的,也是为了同我谈谈通行证的事,斯考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