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开科伦坡时完全没有想到要去景栋,可是我在船上遇到了一个人,他告诉我说,他在那里生活了五年,那里每五天都会举办一个重要的集市,来自五六个地区的土著和五十来个部落的居民都会来参加。那里耸立着雄伟肃穆的佛塔,远离尘嚣,可以让人摆脱世俗的忧虑,去追求心灵的解放。他说,如果可以选择去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生活,他肯定会选择景栋。我问他在那里生活给他带来了什么,他说是满足。他个子很高,皮肤黝黑,有些孤僻,这种孤僻是长期独居在偏僻之地的人常有的表现。这样的人同别人相处时总会显得有些忐忑不安,虽然在船上的吸烟室或俱乐部的酒吧里,他们可能也会同大伙儿谈笑风生,讲自己的故事,说笑话,有时还会开心地讲述自己不同寻常的经历,可他们似乎又总是有所保留。他们生活中有一部分是不会同别人分享的,他们的眼睛里有一种内敛的神情,会让人觉得那段隐而不露的生活经历才是对他们唯一有意义的。他们的眼神中会时不时地流露出对社交场合的厌烦,仿佛他们只是一时碍于情面,或者,只是为了不被人另眼看待才不得不参与社交活动。然后,他们似乎又渴望有一个自己选择的可以独善其身的地方,可以再次去独自面对他们所找到的那种现实生活。

可以说,就是因为同这个人在船上的邂逅,以及他讲给我听的一些事情,我才决定到缅甸的掸邦一游,现在我已踏上了旅程。从缅甸北部到泰国境内有六七百英里长的铁路线,我还可以从那里坐火车去曼谷。有好心人尽力做了安排为我一路提供方便。英国驻掸邦首府东枝的行政长官也拍电报告诉我,他已经安排好骡子和小马供我使用。我在仰光买了一些我认为必要的物品,如折叠椅和桌子、过滤壶和油灯什么的。我坐火车从曼德勒到了达西,打算在达西租一辆汽车去东枝。在我离开达西前,一个我在曼德勒俱乐部结识的住在达西的人请我吃早午饭(缅甸人把早餐和午餐并成一顿吃的佳肴)。他名叫马斯特森,三十出头,亲切和善,一头卷曲的黑发有几处灰白,一双黑眼睛很好看。他说话慢条斯理,那嗓音像唱歌似的别有韵味,我不知道为什么这种说话腔调很容易赢得别人的信任。你会觉得,一个人肯花费这么长时间说话,而且认为全世界的人都闲得慌要去听他说,那他一定有很好的素养,对别人深怀同情。他总是想当然地认为世人都是温厚善良的,我想他会这么想的唯一原因是他自己就是温厚善良的。他很有幽默感,从不会尖牙利嘴地挖苦别人,也不会气急败坏地为自己辩护,即便表达讽刺也是以很温和的态度。就是这种温和让他总会用常理之心去看待生活中发生的事,遇事总能波澜不惊,一笑了之。他因生意的需要常年奔走于缅甸各地,久而久之养成了收藏的习惯。他告诉我,他把自己多余的钱全用来买缅甸的各种古玩了,他请我吃饭也就是特意要给我看看他的收藏品。

火车清晨就到了达西。他提前告诉过我,他早上要去办公室,不能到车站接我,吃饭时间定在十点钟,我在城里有一两件事要办,他叫我办完事马上去他家。

“你一切自便,”他说,“想要喝什么,就跟仆人要。我忙完手头的公事就回家。”

我找到了一家车行,同一个开一辆破福特车的车主谈好了价钱,把我和我的行李送到东枝。我留下我的印度人跟班在那里照料行李,尽量把行李都装进车里,装不下的统统绑到踏脚板上。完后,我溜达着去马斯特森家了。他住的是一所小平房,马路两旁大树浓荫,那房子在早晨的阳光照耀下看上去温馨而漂亮。我走上台阶后,马斯特森就出来迎接我了。

“我没想到这么快处理完了公事。吃饭前我还有时间给你看看我的那些玩意儿。你喝点什么?恐怕我只能给你威士忌兑苏打水了。”

“喝这个太早了点吧?”

“是太早了。可这是我家的规矩,进门的客人都必须喝点儿的。”

“那我就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了吧!”

他喊仆人端酒,没一会儿就见一个装束整洁的缅甸人拿来了酒瓶和酒杯。我坐下环视屋里。虽然时间还很早,但外面的日头却热辣辣的,所以百叶窗都拉上了。从阳光炙烤的马路上走进这屋里,让人顿觉光线柔和,空气凉爽。屋里布置得很舒适,摆着几把藤椅,墙上挂着英国风景的水彩画,画风有些古板老派,我猜十之八九是马斯特森的哪位老处女姨妈在年轻时画的。有两幅画的是一座我从没见过的天主教堂,另有两三幅画的是一个玫瑰花园和一座乔治国王时代的房子。他留意到我的目光有一瞬间停留在那座房子上,马上说道:

“那是我们家在切尔滕纳姆的宅子。”

“哦,那你就是从那里来的?”

现在要说说他的收藏。屋里摆满了各种佛像,有铜的也有木头的;还有各种形状的盒子,各种用途的器皿,虽然数量并不多,但还是摆放得挺有品位,令人赏心悦目。他还真有几件好东西,他得意扬扬地拿给我看,还给我讲这一件件玩意儿他都是怎么弄到手的,讲他如何听说了谁手里有一件宝贝就穷追不舍,如何费尽心思找到这件宝贝的主人,如何百折不挠地说服这个本不肯出手的主人终于同意忍痛割爱。在他描绘自己没花太多钱就到手了一件好东西时,他那双和蔼的眼睛闪闪发光,一会儿又突然眼神黯淡,大骂某个卖主蛮不讲理,给了他很好的价钱还死活不肯出手。屋里还摆着一些花,完全不像东方国家许多单身汉的住房那样给人一种了无生气的感觉。

“你这地方挺舒适的。”我说。

他快速扫了一眼屋子。

“过去挺好的,现在不行了。”

我不太明白他说的究竟是什么意思。接着,他给我看了一只长长的镀金木盒,装饰着玻璃马赛克,是我在曼德勒的宫殿里看到过特别喜欢的那种马赛克,不过做工要比我在那宫殿里看到的任何东西都更精致,犹如宝石般晶莹剔透,真的有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装饰艺术的精美。

“他们告诉我,这东西大约有两百多年历史了,”他说,“现在已经很久做不出这种东西了。”

这东西显然是为某个国王的王宫制作的,但是不知道有什么用途,也不知道已经过多少人的手流传下来的。这是一个宝物。

“里面装了什么?”我问。

“哦,没什么。就是一个漆盒。”

他打开了盒子,我看到那里面放着三四个带照片的相框。

“哦,我都忘记了原来这些照片放在这里。”他说。

他那温和圆润的嗓音里流露出怪异的声调,我斜眼看着他。他的脸被太阳晒得黝黑,但还是可以看出他的脸色涨红了。他刚想要关上木盒,可一转眼改变了主意。他从盒子里拿出一张照片,递给我看。

“有些缅甸姑娘年轻时还是蛮漂亮的,是不是?”他说。

照片上是一个年轻姑娘,有些羞涩地站在摄影师布置的常见背景前——一座佛塔和几棵棕榈树。姑娘穿着新衣服,头发上插着一朵花。看得出她在拍照时非常尴尬,勉强挤出微笑,好像嘴唇都在发抖,而那双真诚的大眼睛里却流露出调皮的笑意。她长得小巧玲珑。

“好迷人的姑娘!”我说。

接着,马斯特森又拿出了一张照片,照片上还是这个姑娘,她的身边站着一个小男孩,一只手战战兢兢地扶在她的膝盖上,她的怀里还抱着一个婴儿。那个小男孩面露惊恐的神情直勾勾地盯着前面,他不懂眼前这台机器和躲在机器后面的那个蒙着一块黑布的人在干什么。

“这是她的孩子?”我问。

“也是我的孩子。”马斯特森说。

他的话音刚落,男仆进来说可以吃饭了。我们走进了餐厅,坐下。

“我也不知道你能吃到什么。我的女人走了之后,家里的所有东西都乱套了。”

他那涨红了的憨厚的脸上闪现出一丝阴沉的神情,我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我很饿了,吃什么都行的。”我尽量应付道。

他什么也没说,我们的面前摆上了一盘稀粥,我自己加了点糖和牛奶,马斯特森吃了一两勺后就把盘子推开了。

“我要是没看到那几张该死的照片就好了,”他说,“我是故意把它们藏起来的。”

我并不想打听别人的私事,更不想逼着这位好心招待我的主人跟我说知心话,但我也不愿意显得那么漠不关心,都不肯听他同我说说心事。在丛林深处的某个孤独的工作场所,或者在某个熙熙攘攘的中国城市中的一所闹中取静的古板而豪华的大房子里,常常有一个人给我讲述自己的故事,这些故事我可以肯定他从没有对任何人讲过。我只是一个萍水相逢的过客,他以前没见过我,以后也不会再见到我,我只是机缘巧合闯入了他的单调生活,他因精神的饥渴而一时冲动吐露了衷肠。我以这种方式(同别人坐下来喝一两杯鸡尾酒或一瓶威士忌,暂时把充满敌意、不可理喻的世界挡在一盏乙炔灯照亮的范围之外),一个晚上获得的对人性的了解就比我用十年时间收获的还要多。如果你有兴趣了解人性,那这就是旅途中最大的一个乐趣了。当你们最后要分开时(因为你第二天必须早起),有时他们会对你说:

“我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恐怕让你觉得很烦吧。我已经好几个月没有说这么多话了。不过我一肚子话全说出来后,感觉好受多了。”

男仆拿走了盛粥的盘子,给我们每个人端上了一片白花花的煎鱼。吃了一口发现这煎鱼是冷的。

“这鱼太难吃了,是不是?”马斯特森说,“我讨厌河鱼,除了鳟鱼。这个只能配着辣酱油凑合吃了。”

他自己倒了些酱料,然后把调料瓶递给了我。

“她是个非常优秀的家庭主妇,我是说我的女人,她在的时候我每天都吃得好、喝得好。她要是见到厨师做出这种东西来,不到一刻钟就会把他轰走的。”

他朝我笑了笑,我留意到他的笑容很亲切,使他的神情显得格外温柔。

“你知道吗,离开她是很痛苦的。”

显而易见,他很想聊一聊,我毫不犹豫地给他起了一个话头。

“你们大闹了一场吗?”

“没有。那都算不上吵闹。我跟她一起生活了五年,我们甚至从来没有发生过口角。没有人比她脾气更好的了。什么事都不会让她生气。她总是开开心心的。谁见到她都会看到她总是嘴角含笑的。她看起来永远那么快乐。她也没有理由不快乐啊。我对她可好了!”

“我相信你肯定对她很好的。”我接话道。

“这个家她说了算。她要什么我都给她。要是我对她蛮横些,说不定她也不会走的。”

“你可别逼我说出实话:女人的心思难以捉摸,这是明摆着的。”

他不以为然地瞥了我一眼,眼睛里闪过一丝略显羞涩的笑意。

“如果我给你详细讲讲,你会烦吗?”

“当然不会。”

“说起来,我是有一天在街上偶然见到她的,我对她一见钟情。我给你看过她的照片,不过她本人比照片上还要好看。我这样夸一个缅甸姑娘听起来有些傻,可她简直就像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花,不是英国的玫瑰花,你知道吗,就像我给你看的那只盒子上的玻璃花绝不是真的花一样,她不是英国的玫瑰花,而是在东方花园里开放的玫瑰花,有一点儿不同,有一丝异国情调。我不知道怎么说清楚我的意思。”

“我想我已经听懂了你的意思。”我微笑道。

“我见过她两三次后,就打听到了她的住处。我派我的男仆去了解她的情况,他回来后告诉我说,只要我们安排好,她的父母很愿意我把她带走。我一刻也不想拖延,马上就安排好了一切。她的家人办了个庆祝酒席后,她就住到我家里了。我当然处处把她当作妻子看待,家里的事都由她做主。我对家里的仆人说,他们必须听从她的使唤,要是她对谁不满意,谁就得走人。你也知道,有些家伙会把自己的女人当作用人一样,自己出门游山玩水,女人在家里没好日子过。唉,我觉得这样做太不地道了。你要一个女人同你一起生活,最起码要让她过得开心吧。

“她很能干。我开心极了。她把家里收拾得一尘不染。她帮我省了不少钱。她不让家里的仆人骗我的钱。我教她打桥牌,你信不信,她学得可快了,打得很好。”

“她喜欢吗?”

“可喜欢啦!只要家里有客人来,她的待客之道绝不比哪位女公爵逊色。你知道吗,这些缅甸人礼仪太周全了。有时看到她那么煞有介事地接待我的客人,一些政府官员啦,来串门儿的军官啦,我都觉得很好笑。如果哪个年轻的中尉性格腼腆,她马上就能让这个人不感到拘束。她既不难为别人,也不瞎搅和,无论什么时候需要她,她都会随时出现,尽量让什么事都不出差错,让每个人都开开心心。我还可以告诉你,从仰光到八莫[缅甸北部克钦邦的一个重要贸易城市],她调的鸡尾酒是最好的,你绝对找不到更好的。大家都说我太幸运了。”

“我也想说你真的很幸运。”我说。

接着上了咖喱,我在盘子里拌了好多米饭,加了好几块鸡肉,又从十几个小碟子里选了我喜欢的调料。这咖喱饭很好吃。

“然后她就生孩子了,三年生了三个,不过有一个夭折了,才六个星期大。我给你看过那两个活下来的孩子的照片。长得蛮可爱的小东西,是不是?你喜欢孩子吗?”

“喜欢。我不知为什么特别喜欢刚出生的婴儿,甚至有些超乎寻常的喜欢。”

“你知道吗,我不太喜欢孩子。我甚至对自己的孩子也没有多少感觉。我常常怀疑这是不是说明我是个烂人。”

“我觉得不是。我认为很多人表现出喜爱孩子只不过是为了符合大众流行的观念而已。我的观点是,不让孩子承受太多负担的父爱反而更好。”

“再后来,我的女人要我同她结婚,我是说,按英国法律正式结婚。我把这当作一个玩笑。我不知道她的脑袋里怎么会蹦出这么个念头来。我以为这只是她一时的心血来潮,我给了她一只金手镯指望她不再提这事。结果那不是心血来潮。她完全是当真的。我告诉她做不到。可是你一定也知道女人是怎样的,她们一旦拿定了主意要做什么,就会让你片刻不得安宁。她哄我求我,装作生气,后来又哭又闹。她一会儿恳求我同情她,一会儿又在我喝得烂醉时逼着我做出承诺。就连我们缠绵的时候她也在找机会,有一次在她生病时我差点儿上了她的当。我觉得她整天都在严密地盯着我,恐怕证券经纪人关注股市动向都没有她盯我盯得那么紧,尽管她表现得很自然,尽管她总是有别的事情要忙,可我知道她始终都在寻找机会,想要趁我不备时扑过来把我击败。”

马斯特森又缓缓地向我露出他坦率的笑容。

“我想全世界的女人差不多都一个样。”他说。

“我觉得也是。”我应道。

“有一件事我始终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女人总是觉得逼着你去做一件你根本不想做的事是很值得的。她宁可逼着你做违背自己心愿的事,也不愿看到你放弃不做。我看不出这能给她们带来什么满足感呢?”

“获得胜利的满足感吧。一个被迫违背自己意愿的男人也许并不会改变自己的真实想法,但是女人不管这个。她征服了。她证明了自己的力量。”

马斯特森耸耸肩。他喝了一杯茶。

“你知道她怎么说吗?她说早晚有一天我会娶一个英国姑娘,然后把她赶出去。我说我压根儿没想要结婚。她说这种事骗不了她,就算我不结婚,也总有一天会退休,回到英国去,到那时她怎么办?她就这样唠叨了一年。我一直忍着。然后她说如果我不娶她,她就要带着孩子离开我。我告诉她别做傻事。她说如果她现在离开我,还可以嫁个缅甸男人,要是再过几年就没有人要她了。她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我以为她只是吓唬吓唬我的,所以我也虚张声势,我说:‘行啊,你要走就走,走了就别再回来了。’我以为她舍不得放弃这样一栋房子,和我送给她的那些礼物,还有这一切现成的好处,回到自己的娘家去。她家穷得叮当响。她接着收拾她的行李。她对我也同往常一样好,整天笑眯眯的,一副开心的样子,有时家里会来客人在我家过夜,她照样热情待客,还跟我们一起玩桥牌玩到凌晨两点。我根本不相信她真的要走,可是我心里很怕。我特别喜欢她,她真的很好!”

“可是你既然那么喜欢她,那为什么不娶她呢?本来是一段很美满的姻缘嘛。”

“我来告诉你吧,如果我娶了她,我就得一辈子待在缅甸了。我早晚要退休的,退休后我想回老家去度晚年。我不想客死他乡埋在这里,我要埋在英国的教会墓地里。我在这里过得很快乐,但我不想永远生活在这里。我做不到。我想念英国。有时我很讨厌这里的大太阳热死人,也讨厌这里花花绿绿的景色。我想要灰蒙蒙的天空,细雨绵绵,空气里有乡间的气味。我回到老家时会是一个又丑又胖的糟老头儿,老得不能打猎了,可是我还能钓鱼啊。我不想打老虎,却总可以打打兔子吧。我也可以在好的球场上打打高尔夫。我知道我在老家会融入不了社会,我们所有这些远离家乡跑到这里来生活的人,都会是这样的。可是我总能慢悠悠地在当地的俱乐部里同退休的英裔印度人聊聊天。我想要在脚下踏着英国乡村小镇里的灰色人行道。我要能去同卖肉的吵一架,因为他昨天给我送的牛排太老了。我还要逛逛二手书店。我想要走在大街上时遇到我从小认识的人向我问好,我还想在我的房子后面建一个有围墙的花园,在那里种玫瑰花。我估计你听到这些事会觉得单调乏味,土里土气的,可这就是我老家的人一直过的日子,也是我自己想要过的日子。你可以说这是个梦想,可这是我仅有的东西,这对我来说就是我的世界,我不能放弃。”

他停顿了片刻,注视着我的眼睛。

“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个大傻瓜?”

“不是。”

“后来,有一天早上她过来告诉我她要走了。她的东西都放上了一辆手推车,就在那时我还不觉得她是当真的。接着,她把两个孩子放到黄包车上,过来跟我告别。她哭了,老天爷,她的哭声让我心都碎了。我问她是不是真的要走,她说是的,除非我娶她。我摇了摇头。我差一点儿就要屈服了。我恐怕也哭了。然后,她掩面大哭,转身跑出了房子。我喝下半瓶威士忌才让自己镇定下来。”

“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

“四个月前。起初我觉得她会回来的,接着我想她可能是不好意思跨出第一步,所以我派男仆去告诉她,如果她想回来,我会欢迎她的。可是她拒绝了。她一走,我这个家就像彻底空了一样。开始我觉得我会慢慢习惯的,可是不知为什么,还是那样空荡荡的。我不知道她对我有多重要。我的心被她拴住了。”

“我想你只要答应娶她,她就会回来的。”

“哦,是的,她就是这样告诉男仆的。有时我问我自己,是不是值得为了追求一个梦想而牺牲眼下的幸福。不就是个梦想吗?对不对?说来奇怪,让我坚持不肯放弃的其中一个原因,是我想到了我所知道的一条泥泞小巷,两边都砌着高大的泥墙,上面长着的山毛榉树向中间弯下来。那里总有一股冷冷的泥土味钻进我的鼻孔,永远都散不去。我不怪她,你该知道的。我反倒很钦佩她。我不知道她有这么坚定的性格。有时我真的特别想要让步。”他停顿了片刻,又说,“我想,也许,如果我认为她是爱我的,我会让步。可是,她当然不爱我。她们永远不会爱你,我是说这些同白人生活在一起的缅甸女人。我认为她是喜欢我的,仅此而已。如果你处在我的位置会怎么做?”

“哦,我的好伙计,这叫我怎么说呢?你会忘掉那个梦想吗?”

“忘不了。”

就在这时,那个男仆进来通报说,我的印度仆人跟那辆福特车已经到了,马斯特森看看手表。

“你该动身了,是不是?我要回我的办公室去了。恐怕我说的这些家长里短让你烦透了吧。”

“完全没有。”我说。

我们握了握手,我戴上遮阳帽,汽车开动时,他向我挥手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