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东方国家周游了几个月,最后来到了越南的海防市[海防市是越南规模仅次于河内和胡志明市的第三大城市]。那是一个商业城市,有些死气沉沉,但我知道从那里可以坐船去香港。登船前我需要等上几天,无事可做。当然,从海防出发去游览下龙湾[这里的“下龙湾”原文是Bay of Along,疑为Halong Bay之误,是越南北部的一个海湾和旅游胜地。]非常方便,那是中南半岛的一个Sehenswurdigkeiten[德语,意为风景名胜。]。不过我对风景观光已经有些厌倦。我宁可坐在小酒馆里读过期的《法国画报》,这里还不算太热,再说我也不喜欢穿热带衣服。有时我也会到笔直的大街上去走走,活动活动手脚。海防市有几条运河流过,很多本地人就生活在运河上的船里,营造出一幅幅多彩多姿的迷人生活景象。有一条运河的两岸耸立着曲线优美的中式房屋,房子都是粉刷过的,只是粉刷的油漆已经褪色,墙上污迹斑斑,可是那些灰色的屋顶在淡蓝色的天空映衬下,倒也显得相映成趣,犹如一幅年代已久的水彩画,淡雅中不失古韵。无论哪里都没有任何惊人的特点,一切都是那么柔淡,甚至有些缺乏生气,总会唤起一丝淡淡的忧郁。我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些景象我的心里会想起我年轻时认识的一位女子,她是个标准的维多利亚时代的女性,总是戴着黑色丝绸手套,她帮穷人做钩针披肩,给寡妇做黑色的,给出嫁的女人做白色的。她年轻时吃过不少苦,但究竟是因为疾病缠身还是因为单相思,就没有人知道内情了。

海防市居然也有一份本地出的报纸,版面印刷脏乎乎的,字体粗大,油墨会沾到手指上。报上登载政论文章和电讯稿,也登一些广告和本地消息。不用说,实在没什么值得报道的消息,所以编辑经常登一些人名充数,也就是报道谁来到了或离开了海防。有的是欧洲人,有的是越南本国人,而我的名字也赫然在列。就在我即将乘坐那艘破船前往香港的前一天,我坐在旅馆的小酒馆里喝一杯杜博尼开胃酒,喝完就用午餐。那时,服务生过来跟我说,有一位先生想要见我。我在海防市一个人都不认识,便问服务生是谁要见我。他告诉我是一位英国人,住在这个城市,可是他不能告诉我这人叫什么名字。服务生只能说一点点法语,所以我没怎么听懂他到底说了什么。我摸不着头脑,但还是叫他把客人领进来。过了一小会儿,他就领着一位白人回来了,给他指了指我。那位白人看了我一眼,便朝我走来。他个儿很高,远不止六英尺,很胖,大腹便便,面色红润,脸刮得很干净,一双极浅的蓝色眼睛。他穿着破旧不堪的卡其布短裤,外套的领口没有扣上,头戴一顶破头盔。我立刻断定这是一个海滩流浪汉,他来找我一定是要借钱,我当即在心里盘算,究竟给他多少可以打发他走。

他走到我面前,伸出一只晒红了的大手,指甲很脏,破裂了。

“我猜你可能不记得我了,”他说,“我叫格罗斯利,曾经跟你在圣托马斯医学院是同学。我在报纸上看到了你的名字,一下子就认出来了,我想我一定要见见你。”

我一丁点儿都想不起来有这么个同学,不过我还是请他坐下,给他点了一杯酒。从他的外表看,我起先觉得他会向我讨十元钱[原文为piastre,当时越南的通用货币],我会给他五元,可是现在看来他很可能会要一百元,如果我给他五十元他就能满足,那我应该认为自己很幸运了。凡是张口就向别人借钱的人一般总会指望从别人手里拿到他开口要的数目的一半,如果他要多少你就给他多少,他反而会不高兴,心里还会狠狠骂自己为什么起先没有多要些。他会觉得是你欺骗了他。

“你现在当医生?”我问。

“没有,我在那该死的医学院只待了一年。”

他摘下了遮阳帽,露出蓬乱的花白头发,看来是好久都没有梳头了。他的脸上有好多奇形怪状的斑块,脸色也不太健康。他的牙齿已经坏掉,两边的嘴角处已经瘪进去了。服务生过来给我们点餐时,他要了白兰地。

“拿一瓶来,”他说,“一瓶,听得懂吗?[原文为法语]”然后转身对我说,“最近五年我一直生活在这里,可我还是说不好法语,我一直说越南语。”他仰靠在椅子背上端详着我。“我没忘记你,知道吗?那会儿你老跟那对双胞胎在一起。他们叫什么名字来着?我想我比你变化大吧。”

我还是一丁点儿都想不起他来,我觉得不妨如实告诉他。

“你跟我是同一年进医学院的?”

“是的,1892年。”

“那是好久前的事啦。”

每年大约有六十个年轻人进那家医学院,大多数学生都很腼腆,对他们即将开始的新生活很是迷茫,其中不少人以前从未到过伦敦,至少在我看来,他们都只是阴错阳差出现在一张白纸上,然后又莫名其妙消逝的影子。第一年就有一些人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退学了,到了第二年,还留在那里的人开始表现出不同程度的个性。他们不仅自行其是,还一起听课,在同一张午餐桌上吃冰激凌、喝咖啡,在同一间解剖室里的同一个解剖台上解剖尸体,一起去沙夫茨伯里剧院[位于伦敦西区沙夫茨伯里大街的著名大剧院,1911年建成]观看《纽约交际花》[1897年首演的百老汇音乐剧]。

服务生拿来了一瓶白兰地,格罗斯利——但愿这是他的真名——给自己倒了一大杯,没有兑矿泉水或苏打水,咕嘟一口喝干了。

“我干不了医生这个活儿,”他说,“我说不干就不干啦!我家里的人受不了我,我就走了。他们给了我一百镑,叫我自谋生路。实话告诉你,我巴不得远走高飞呢。我知道他们受不了我,我也一样受不了他们。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打扰过他们。”

这时,一个淡淡的印象从我的记忆深处隐约出现,徘徊在我的意识边缘,就像涨潮时一个浪头冲到沙滩上又退了下去,等到下一个浪头冲来时汇聚成更大的浪潮再往前冲。我首先依稀想起来的是报纸上登出来的一桩小丑闻,接着有一个毛头小伙子的面孔浮现在我的眼前。就这样一件件往事渐渐进入我的脑海,我终于想起了这个人是谁。我相信他那时并不叫格罗斯利,我记得他的名字是单音节的,不过我也难以确定了。他年轻时个儿就很高了(现在我已清晰地想起了他的模样),很瘦,有些驼背,那年他才十八岁,好像是只长个儿不长力气,有一头亮闪闪的褐色鬈发,五官很大(现在倒并不显得很大,或许是因为他的脸变得肥胖臃肿了),脸格外细嫩,白里透红,像一个姑娘的脸。我想象大多数人,特别是女人,都认为他是个非常俊朗的小伙子,可是在我们眼里,他就是一个笨手笨脚、反应迟钝的糊涂蛋。接着我想起了他经常不来上课,不,我想起来的不是他没来上课,教室里学生太多了,我不可能记得住谁来上课谁没来上课。我想起来的是解剖室。他的工作台就在我的工作台旁边,他要解剖的是一条腿,可他压根儿就没碰过。我已经忘记要解剖其他身体部位的学生为什么会埋怨他学习不用功,我猜想应该是影响了他们的作业进展。在那些日子里,学生解剖了一个“部位”后就会有很多议论,如今时隔三十年,有些议论重新在我耳边响起。起先是有人说格罗斯利是个浪荡子,整天喝酒、追女人。当年的那些男生都相当单纯,他们带到医学院来的是他们在家庭和中学里学到的观念。他们有的人性格拘谨,因此对他的行为感到震惊;有的学习用功,对他的行为嗤之以鼻,还会嘲笑他怎么能指望通过考试呢。可是也有相当多的学生对他的行为表示羡慕和钦佩,要是他们有那样的勇气,也会想要同他一样潇洒行事。格罗斯利有不少追慕者,你经常可以见到他身边围着一帮听众,张着嘴倾听他讲闯荡江湖的故事。现在各种各样的往事都成堆地挤进了我的回忆中。没过多久,他就不再羞涩,而是摆出了一副见过世面的神气。像他这么个肤色白皙、脸蛋儿光溜溜的小伙子,摆出那样一副世故的神态,实在显得够怪异的。男子汉嘛(他们如此自称),总会彼此交流打打拼拼的经历。他成了一个英雄。每次走过一个博物馆,见到两三个学生在认真讨论他们一起上过的解剖课时,他总会发表一些尖刻的高论。他频频出入附近的酒吧,同酒吧里的女侍者也混得很熟。现在回想起来,我猜想他是因为刚从乡下来到伦敦,脱离了父母和学校老师的庇护,一下子被伦敦令人刺激的自由风气所吸引。他的放纵也没妨碍到谁。一切都只是因为年轻的冲动。他被冲昏头脑了。

那时我们都很穷,我们不知道格罗斯利吃喝玩乐的花销是从哪里来的。我们知道他的父亲是一名乡村医生,我记得当时我们都知道他每月给儿子多少生活费。他平时常去伦敦亭[1859年后陆续落成的伦敦著名娱乐场所,位于娱乐中心皮卡迪利广场,有剧院、音乐厅、电影院、商场等高档设施]的回廊大道上结交风流女子,在标准大酒馆[伦敦市中心历史悠久的高档酒馆]里请朋友们喝酒,这么点钱是远远不够的。我们以无比敬畏的口吻互相议论,说他这样花天酒地一定欠了一屁股债。当然,他可以去当铺当东西,可是我们凭经验知道,一台显微镜顶多只能当三镑,一把手术刀也就只能当三十先令。我们都说他每周至少要花掉十镑。那时我们的眼界很有限,一周十镑就已经是我们心里觉得最奢侈的花费了。最后还是他的一个朋友透露了天机:格罗斯利发现了一套神奇的生财之道。我们听后不禁连连称奇。我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想得出如此绝妙的点子,就算想到了也没有胆量去尝试。格罗斯利去参加拍卖会,当然不是佳士得拍卖行举办的那种,而是在河滨大道和牛津街,还有私人家庭举办的拍卖会。他在拍卖会上买下各种廉价售卖的便携物品,再拿到当铺去当掉,当的钱总能比他付出的多十个先令到一镑,就这样他每周可以赚到四五镑。他说他要放弃学医,专职干这个买卖了。我们所有人长那么大还从没挣到过一分钱,所以我们都对格罗斯利佩服得五体投地。

“天哪,他好聪明!”我们说。

“他真是要多机灵有多机灵!”

“照他这样干下去,准能成为百万富翁的。”

我们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早已精通世故,凡是我们在十八岁时一无所知的生活内容,我们都很肯定地认为是不值得知道的。可惜我们那时都很青涩,每次考试被考官问到一个问题,我们就会紧张得不知所措,不经过大脑思考就胡乱回答一气,要是有哪个女护士要我们帮她寄一封信,我们准会羞得面红耳赤。大家都知道,院长经常把格罗斯利叫去狠狠训斥一通,还一再警告他,要是他继续在学习上吊儿郎当,就要给他各种处分。格罗斯利怒不可遏。他说,他受够了学校这一套规矩,他再也不能容忍一个长着一张马脸的阉人把他当一个毛孩子对待。去他的学业!他都快十九岁了,还有什么东西需要你来教他?院长说,据他所知,他喝酒太多,这会害了他。真扯淡!他不是小毛孩儿了,喝点儿酒谁还管得着?他上周六喝得酩酊大醉,下周六还要这么喝。要是有谁看不惯,让他一边待着去。格罗斯利的朋友都一致赞同他的说法,一个男子汉岂能受这等窝囊气?

可是到头来还是出麻烦了,现在我已经完全想起了当时我们每个人感受到的震惊。我记得我们有两三天没有见到格罗斯利,可那时我们早已习惯了他三天两头旷课,所以谁也没当一回事。我估计我们只是说他又不知到哪儿鬼混去了。过一两天他又会出现的,脸色有些苍白,但又会给我们大讲他刚结识了一位姑娘,同她在一起多么妙不可言。解剖课上午九点开始,我们都要紧赶慢赶才能不迟到。在那天的课上,老师面露喜色,用字正腔圆的英语和令人钦佩的口才在描述我不知道是人体骨架的哪个部位,但是好像学生都没有在听老师讲的,因为我记得学生都在课桌间激动地交头接耳,还在偷偷传递一份报纸。突然,老师停下不讲了。他的教学方法以嘲讽见长。他总是假装不知道学生的名字。

“恐怕我是在打扰某位同学看报纸了。解剖学是一门艰深的学科,很遗憾我要告诉你们,根据英国皇家外科医学会的规定,我必须要求你们认真学习这门课,并通过考试。但是,如果有哪位不想好好听课的话,他尽可以到外面去继续看他的报纸。”

老师所指责的那个学生刷的一下脸红到了耳根子,他非常尴尬,想要将报纸塞进口袋里。解剖学教授冷冷地看着他。

“对不起,这位先生,看来这报纸太大了,没法塞进你口袋里,”他一本正经地说,“能不能劳驾递给我?”

报纸经过一排排座位往前传,一直传到了讲台上。这位大名鼎鼎的外科教授仍不满意自己给这个可怜的学生造成的慌乱,他接过报纸,问道:

“我能否冒昧问一句,报纸上到底登了什么消息让这位先生如此感兴趣?”

传给他报纸的那位学生没有说话,只是用手指了指我们刚才都在读的那一段新闻。教授看了那条新闻,我们默默地望着他。他放下报纸,继续讲课。那条新闻的标题是:一名医学院学生被捕。格罗斯利因典当自己赊账买来的物品而被警方逮捕。报道说这是一项可公诉的犯罪行为,警方要拘押他一个星期候审,不得保释。看来他在拍卖会上买东西再去当掉赚钱的生财之道,并没有像他指望的那样成为他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所以他发现更赚钱的做法是典当不需要付钱就可以到手的东西。一下课我们就热烈议论开了。我不得不说,那时我们自己都是没有财产的人,我们没有关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概念,谁也没觉得他犯了严重的罪行,可是出于年轻人天然的同情弱者的心理,大家都认为他最多会被判处两年到七年的劳教。

不知道为什么,我似乎已经想不起来格罗斯利的事到底是怎么发生的。我想也许他是在学期快结束时被捕的,审理他的案子时可能已经放假,我们都各自回家了。我不知道后来究竟是治安法庭撤案了还是在法庭审判了。我好像记得他被判了短期监禁,或许六个星期吧,因为他的操作规模还挺大的。我所知道的是,他从我们当中消失了,没过多久,便再也没有人想起他了。我感到有些奇怪的是,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件事的一些细节我居然还能记得这么清楚。就好像是我在翻阅一本相册,看到一张照片上的某个场景,马上就想起了一段已经忘到脑后的往事。

但是不用说,从眼前这个满头白发、一脸雀斑的粗俗老头儿身上,我已完全认不出那个脸蛋红扑扑的瘦高小伙子的影子。他看上去像个六十岁的老人,可我知道他还远没到这个年纪。我不知道这些年他都干什么去了。看上去他并不像是发了财的样子。

“你以前做什么?”我问他。

“我是个海关稽查员。”

“哦,是吗?”

这并不是一个很重要的职位,所以我尽量克制住自己,没有流露出惊讶的语气。所谓海关稽查员,就是海关的雇员,其职责是到抵达各通商口岸的货船上去检查货物,我想他们的主要任务是防止走私。从事这个职业的大都是退役的海军士兵或士官,我坐船在航行途中的不同口岸见到过这些人上船稽查。他们同领港员和轮机长混得很熟,一起喝酒聊天,而船长往往对他们比较傲慢。

“我离开英国时发过誓,不赚一大笔就绝不回英国。可是我始终没有赚到钱。在那个年头,什么人都可以去做海关稽查员,我是说,只要是白人就行,他们什么问题都不问。没有人在乎你是谁。实话告诉你,我得到这份工作可高兴啦,他们录用我的时候我差不多已经身无分文。我只是想先干着这个活儿,等找到更好的出路马上走人,可是我没走,这个活儿挺合我的意。我想要挣钱,我发现只要懂一些路子,海关稽查员是可以赚到不少钱的。在二十五年里,我绝大部分时间都在海关做事,在我离开时,我敢说许多官员都会羡慕我挣到的钱。”

他用狡黠、诡异的眼神看了我一眼。我隐约觉得我听懂了他的意思。不过还有一个问题我愿意确定一下:如果他打算跟我要一百元的话(到这时我已经只好让步接受这个数目了),我觉得不如马上乖乖给钱认栽。

“我希望你赚到的钱没有乱花吧。”

“当然没有乱花啦。我把所有钱都拿去做了投资,然后全部买了美国铁路债券。稳妥是我的座右铭。我太了解到处都有骗子,我自己不会随便冒险的。”

我喜欢他说的这句话,便问他要不要留下来同我一起吃午饭。

“不,我还是走吧。我不怎么吃午饭的,再说我家人在等我回家吃饭。我想我该告辞了。”他站起身,高高的个子俯视着我,“不过,要不你哪天晚上去我家坐坐怎样?我娶了一个这里的本地姑娘,还有个孩子了。我很少有机会同别人聊聊伦敦的。你最好别过来吃晚饭。我们只吃本地的饭菜,我觉得你不会喜欢的。九点左右过来,行吗?”

“好啊。”我说。

我已经告诉过他,我第二天就要离开海防。他叫服务生给他拿来一张纸,给我写下他家的地址。他像个十四岁的孩子一样写得很吃力。

“叫你旅馆的服务员给人力车夫讲清楚这地方在哪里。我家在三楼。没有门铃的。直接敲门就行。好了,再见。”

他走了出去,我进餐厅吃午饭。

晚饭后,我叫了一辆人力车,在旅馆服务员的帮助下,那车夫知道了我要去哪里。我很快发现他要带我去的就是运河边那些让我想到褪了色的维多利亚时代水彩画的房子。他在一所这样的房子前停下,指了指房门。这房子显得那么破旧,房子周围那么脏乱,我不觉犹豫起来,觉得可能是找错地方了。我觉得格罗斯利似乎不太可能住在离城里这么远的本地人居住区,也不太可能住这么破旧的房子。我叫人力车夫等我一下,一边推开了大门,我面前出现了一架黑乎乎的楼梯。屋里没有人,街道上也空荡荡的。四周安静得好像是深夜似的。我划着一根火柴,摸索着走上楼梯,走到三楼时,我又划着了一根火柴,我看到面前有一道棕色的房门。我敲了一下门,马上有一个小个子越南女人手持蜡烛开了门。她穿着当地穷人穿的土褐色衣裙,头上戴着一条又小又紧的黑头巾,她的嘴唇和嘴唇周围被槟榔染红了,她张口说话时我看到她的牙齿和牙床都是黑的,这让那些本地女人显得很难看。她用本地语言说了一句话,随即我听到了格罗斯利的声音:

“进来吧。我刚在想你该到了。”

我穿过昏暗的小小前厅,走进了一个大房间,显然是朝向运河的。格罗斯利躺在一把长椅上,我进门时他坐了起来。他身边的茶几上摆着一盏煤油灯,他借着灯光在读报纸。

“请坐,”他说,“把脚跷起来,这样舒服些。”

“我怎么可以坐到你的椅子上?”

“坐吧,我起来了。”

他拉过来一把厨房的椅子,坐在那上面,把双脚跷起来顶着我的脚。

“这是我妻子,”他用大拇指指了一下跟在我身后走进房间的那个越南女人,“角落上那个是我们的孩子。”

我随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看见了一个孩子躺在竹席上睡觉,身上盖着毯子。

“他醒过来就会像个小叫花子一样活泼。但愿你可以见识一下。我妻子马上要生第二个了。”

我瞥了她一眼,他说的事实显而易见。她个子很小,手和脚都很小,脸盘扁扁的,肤色灰暗。她看上去有些闷闷不乐,不过也许就是羞涩而已。她走出了房间,一会儿就拿着一瓶威士忌、两只酒杯和一个调酒瓶又回来了。我在屋里四处看了看。我看到屋后有一道没有上过油漆的黑木屏风,我猜想屏风后面应该是另一个房间。屏风的中央用图钉钉着一张从画报上剪下来的约翰·高尔斯华绥[约翰·高尔斯华绥(1867—1933),英国小说家、剧作家,193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肖像。肖像上的人面色凝重,神态温和,一副绅士模样,只是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把他的肖像钉在那里。其他几面墙都粉刷成白色,但是已经污迹斑斑,钉在那几面墙上的都是从《插图周刊》或《伦敦新闻画报》上剪下来的画页。

“是我钉上去的,”格罗斯利说,“我觉得这样就更像个家了。”

“你为什么会钉上高尔斯华绥的肖像?你读他写的书吗?”

“没有,我都不知道他写过书。我喜欢他的脸。”

地上铺着一两张破旧的草席,墙角堆着一大摞报纸。家里只有一个洗脸架、两三把餐椅、一两张桌子和一张本地风格的柚木大床。整个屋子显得脏乱而又寒酸。

“这房子很不错吧?”格罗斯利说,“对我来说很合适了。有时我也想过搬家,可是以后可能再也不想搬了。”他笑了一声。“我本来只是要在海防停留四十八小时,结果我在这里住了五年。我其实只是来这里中转的。”

他不说话了。我也没什么可说的。接着,那小个子越南女人对他说了一句话,我当然听不懂说的是什么,他回应了一句。然后他又沉默了一两分钟,可是我感觉到他在看我,好像是要问我什么问题。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迟疑不定。

“你旅行时试过抽鸦片吗?”他终于问我了,语气显得很随意。

“试过一次,在新加坡。我想看看到底会是什么感觉。”

“什么感觉呢?”

“说实话,没什么特别的感觉。我以为会有那种飘飘欲仙的感觉。我期待出现幻觉,你知道吧,就像德·昆西[托马斯·德·昆西(1785—1859),英国散文家,最著名的作品是《一个吸鸦片的英国人的自白》(又译《瘾君子自白》)]一样。我只有一种身体舒畅的感觉,很像洗过土耳其浴后躺在凉爽的屋子里的那种感觉,还有就是大脑特别活跃,思路清晰极了。”

“我知道。”

“我真的感觉到每一件事都可以想得清清楚楚,毫无出入。可是第二天早上——上帝啊!我感到头晕恶心,天旋地转,恶心了一整天,吐得稀里哗啦。我一边呕吐一边悲痛地心想:居然有人把这称作快乐!”

格罗斯利仰靠在椅子上,轻轻地发出一声坏笑。

“我估摸是你抽的那东西太劣质,要不就是你抽得太猛了。他们看你是个外行,就把已经抽过的渣渣给了你。谁抽了都会顶不住的。你想再试一次吗?我这里有好货。”

“不要,试过一次就够了。”

“你介意我抽几口吗?这里的气候太糟糕,需要抽几口的。可以防止得痢疾。我通常在这个时候总要抽上一口的。”

“抽吧。”我说。

他又对那女人说了一句什么,那女人抬高了嗓门儿沙哑地喊了一声,从那木头屏风后面传来一声回应,一两分钟后一个老妇人端着一只圆圆的小托盘走了进来。她皮肉干瘪,满脸老态,进来后朝我露出讨好的笑容。格罗斯利站起身朝床边走去,躺到了床上。老妇人把托盘放到床边的小桌上,桌上有一盏酒精灯、一杆烟枪、一根长长的铁针,还有放在一只小圆盒子里的鸦片。她蹲在床上,格罗斯利的妻子也上了床,背靠墙盘腿坐下。格罗斯利望着老妇人用铁针戳起一粒鸦片膏,放到酒精灯上烧了会儿,烧到滋滋冒烟时把它塞进烟枪里。老妇人把烟枪递给格罗斯利,他喘着大气深吸了一口,将烟含在嘴里憋了一会儿,才吐出一团浓浓的烟雾。他又把烟枪递还给老妇人,她开始再烧一个烟泡。谁也不说话。他一连抽了三个烟泡,然后躺平了。

“老天爷,我现在感觉好多了。我简直要升天啦!这老太婆烧的烟泡太棒了。你真的不想抽几口?”

“不想。”

“随你便。那就喝茶吧。”

他对妻子说了一句,他妻子一骨碌下了床,走出了房间,很快又回来了,提了一只瓷茶壶和两只瓷碗。

“你也知道,这里很多人都抽这东西。只要不抽太多是没有害处的。我每天最多抽二十到二十五个烟泡。只要不超过这个量,连着抽几年都没问题。有些法国人抽四十到四十五个烟泡,那就太多了。我从不抽这么多的,除非有时想要放纵一下。我不得不说,这对我一点儿害处都没有。”

我们开始喝茶,茶很淡,隐约散发着香气,很爽口。然后那老妇人又给他烧了一个烟泡,抽完又接着烧。他的妻子又回到了床上,很快就蜷缩起身子躺在他的脚边睡觉了。格罗斯利一次抽两三个烟泡,抽鸦片时他似乎脑子里什么都不想了,可是在间歇的时候他总是滔滔不绝地说话。我几次提出要走,可他不让我走。时间一小时一小时过去了。有一两次在他抽鸦片时我都打盹儿了。他给我讲了他自己的所有经历,不停地讲下去。我除了给他提一个话头,什么也没说。我没法在这里用他的原话重述他讲的内容,因为总是重复说同样的话。他实在很啰唆,而且给我讲他自己的故事讲得颠三倒四,前言不搭后语,所以在这里我只能自己重新调整一下顺序了。有时他担心说得太多了,话说到一半又收了回去,有时他明显是在撒谎,我只好从他递给我的笑容或从他的眼神中猜测真实情况到底是什么。他没有能力用合适的词语来描述他心里的感受,只能用各种俚语、俗话和陈词滥调来胡乱拼凑他的意思。我不停地在心里问自己,这个人的真名到底叫什么,可我一时就是想不起来了,我很恼火,虽然我想不起来也没有任何关系。一开始他还有些担心我没有忘记过去的事,我看得出当年他在伦敦被捕入狱的那场风波一直是他这些年藏在内心的隐痛。他一直摆脱不掉早晚会被人发现的梦魇。

“很奇怪,你到现在还没有想起来我在医学院的事,”他说着,精明地看了我一眼,“你的记忆力太糟糕了。”

“算了吧,都快三十年了。我在这些年里见过好几千人了,不记得你是很正常的嘛,就像你也不见得还能想得起我那会儿的事一样。”

“你说得对。我也觉得是很正常的。”

这话说完,他似乎放心了。最后他终于抽足了鸦片,那老妇人给她自己烧了一管,抽了起来。然后她朝那孩子躺着的席子走去,在孩子身边躺下了。她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我觉得她好像是直接就睡着了。等我终于告辞走到门外时,我发现车夫已经蜷缩在人力车的踏脚板上呼呼大睡,我只好把他摇醒。这时我已经知道回去的路,我需要呼吸新鲜空气,也需要活动一下手脚,所以我给了车夫几元钱,告诉他我会自己走回去。

这是一个我一直忘不了的奇异故事。

格罗斯利给我讲了他这二十年经历,听得我心里跌宕起伏。他是赚到了钱,究竟赚了多少我不知道,不过从他说的话中大概可以推测应该是在一万五千到两万镑,这对一个海关稽查员来说是发了大财。他赚到这么多钱不可能都是来路清白的,虽然我不知道他究竟是怎么赚到这些钱的,但是从他的突然隐而不言,有时斜睨我一眼,还有话中有话的暗示中,我能猜想得到,只要有利可图,再卑劣的交易他也不会拒绝。我估摸他赚得最多的肯定是走私,他有职务之便,可以不冒风险就大赚一笔。我能想象得到,他的上级官员一定常常怀疑他,但他们始终抓不住他渎职的证据,对他束手无策,只好把他从一个港口调到另一个港口,但是这样做并没有让他有所收敛。他们监视他的行为,可他太聪明了,总有办法对付他们。我看得出他既担心对我说得太多而不够谨慎,又急于吹嘘自己的机敏,总在这两种心态之间拿捏。那些官员对他很信任,他为此颇感自豪。

“他们知道可以信任我,”他说,“这对我很有利。我从没有出卖任何人。”

他得意扬扬,觉得自己这样做是诚实讲义气的表现。有人发现他很有鉴赏古玩的头脑,便经常给他送来一些玩意儿要卖给他,他从来不问他们这些玩意儿是从哪里弄来的,总是用低廉的价钱全部买下。买得多了他就送去转手卖掉,从中大赚一笔。我想起了他当初的经营生涯就是从买下拍卖的东西再去典当起步的。二十年来,他就是用这种不起眼的小伎俩一镑一镑地积累起财富,再把赚到的钱全部拿去投资。他节俭地过日子,把一半的薪水都存了起来;他从不度假,因为他不想浪费钱;他不结交女人,免得让自己陷入任何不必要的纠葛;他也不喝酒。他只有一个抱负,那就是要存下足够的钱,可以回到英国去重新过上他在年轻时被剥夺了的生活。这是他唯一想要做的事。过去那么多年,他就像生活在梦里一样,毫不关心身边的生活场景,城市的五光十色和异域情调也好,各种寻欢作乐的机会也罢,对他来说都没有意义。浮现在他眼前的始终是海市蜃楼般的伦敦景象:在标准大酒馆,他一只脚踏在栏杆上站在那里,在帝国剧院和伦敦亭的回廊大道上结交风流女子,在音乐厅观赏严肃喜剧和在欢乐剧院[伦敦西区剧院]观赏音乐喜剧。这才是生活,才是爱情,才是历险,这就是浪漫。这些都是他一心向往的东西。他像一个隐士一样生活了这么多年,心里却对一个目标念念不忘,总想要重新去过那么俗气的生活,这无疑也有令人感佩之处。这就是性格的表现。

“你瞧,”他对我说,“即使我可以回英国度假,我也不会回去。我要是回去就永远不再离开英国了,回去后我要过有格调的生活。”

他想象自己每天晚上穿上晚礼服,出门前总要在胸前的纽扣眼里插上栀子花;他又想象自己穿着长大衣、头戴棕色礼帽、肩上挂一副看戏用的望远镜,去看赛马;他还想象自己打量着眼前的姑娘们,然后选中一个自己看上的。他打定了主意,在他到达伦敦的当天晚上他要一醉方休,他已经好几年没有喝醉了,他不能因为喝醉而耽误工作,只有头脑清醒才能把事情做好。他要特别当心,不能在回国途中的船上喝醉了,他必须忍一忍,等到了伦敦后才能喝。那会是多么痛快的一个夜晚啊!这可是他二十年来念念不忘的梦想。

我不知道格罗斯利最后为什么离开了海关,或许是因为当地的气候太热,使他受不了,或许是因为他的任职期限已满,又或许是因为他已经攒够了钱。总之,最后他登上了回国的船。他坐的是二等舱,因为他打算在回到伦敦之前要省着点儿花钱。他在杰明街[伦敦市中心一条特色商业街,以销售男士服饰用品闻名]订好了房间,住在那里是他渴望已久的,然后他直接去一家裁缝店定制了全套行头。他大吃了一顿,然后到城里逛了逛。眼前所见已经同他记忆中的景象大不一样,街上车水马龙,比以前热闹多了,他有些晕头转向。他去了标准大酒馆,发现以前他老去喝酒消遣的酒吧已经不复存在。过去莱斯特广场上有一家餐馆,他只要手头一有钱就会去那里吃饭,现在也找不到了,他估计已经拆掉。他又去了伦敦亭,可是那里已经见不到风流女子。他感到非常扫兴,接着去了帝国剧院,发现那里的回廊大道已经拆除。这太叫人失望了!他都认不出这些地方了。唉,说来也是,二十年过去了,有变化也是意料之中的,既然他没有别的事可做,那就放开喝酒吧。以前发过几次高烧,现在气候一变,他又发烧了,感觉很难受,喝了四五杯酒后,他便一心只想睡觉了。

这就是他回到伦敦后第一天的经历,只是接下去的很多天都跟第一天一个样。什么都变味儿了。格罗斯利告诉我一件又一件的事怎样让他大失所望,越说越气急败坏,语气中充满苦涩。昔日的地方面目全非,人也不一样了,他发现同别人交个朋友都很难,他感到格外孤独。他从没想到过在伦敦这样的大城市居然会感到孤独。问题就出在这里,伦敦变得太大了,再也不是九十年代初期的那个喜气洋洋、温馨祥和的城市了。伦敦已经变得支离破碎。他认识了几个姑娘,可她们不像他以前结交的姑娘那样可爱了,同她们交往也不像过去那样开心了,他隐约觉得她们都把他看作土包子。他才刚过四十岁,可她们却把他看作一个老头儿。他想要同站在酒吧周围的一帮年轻人随便攀谈几句,可他们都对他不理不睬。本来嘛,这些小年轻哪里知道喝酒的道道呢?他可以教教他们。他每天晚上都喝醉,在这个该死的地方除了喝醉,还有什么事可做呢?不过,老天爷!到了第二天他可就难受死了。他觉得那都是因为适应了别的地方的气候,结果回来后反而水土不服了。想当年他在医学院读书那会儿,他每晚都喝一瓶威士忌,第二天早上照样清醒得很。他开始想念以前,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留意过的各种各样的事情,现在都纷纷在他的脑海里浮现出来。他以前过的日子真的不错。他或许太傻了,不应该拒绝同那些姑娘交往,她们有几个是很可爱的小美人儿,而且她们从不像英国姑娘那样装模作样。像他这么有钱的人,在国外生活还是很快乐的。你可以带上一个姑娘去俱乐部,可以在那里同很多热情的人一起喝酒,玩桥牌,打台球。他记得街上的那些商店和热热闹闹的人流,记得挑着货物的脚夫和停着小货船的港口,还有耸立在河岸上的宝塔。说来奇怪,他在东方的时候从来没觉得那些国家有什么好的,可是现在——好啊,他却念念不忘了。他魂牵梦绕的都是国外的事,开始认为伦敦不是适合白人生活的地方了。总而言之,这个城市衰败了。有一天他忽然想到,或许再回去也未尝不是件好事。当然,这个念头不免可笑,他已经像个奴隶一样辛苦工作了二十年,理应在伦敦好好享受生活了,再到东方去生活是荒谬的。他有这么多钱,在哪里都可以生活得很好。有一天他去看了一场电影,电影里有东方的镜头。这就一锤定音了。他烦透了伦敦。他讨厌这个地方了。他要离开这个地方,这次离开就再也不回来了。他回到伦敦住了一年半,可是对他来说,这比他在东方度过的二十年还要漫长。结果他坐上一艘法国船从马赛出发了,当他望着欧洲的海岸线消逝在大海上,他心里大大松了口气。船驶到苏伊士运河时,他感受到了东方的气息,他知道自己这样做是对的。欧洲完蛋了。东方是唯一可以去的地方。

他在吉布提上过岸,后来又在科伦坡和新加坡上过岸。不过,虽然这艘船在西贡停了两天,可他一直留在船上。他喝了太多酒,感觉很不舒服。可是船到海防时要在那里停留四十八小时,他突然觉得不妨上岸去看看。这是船到达目的地前最后一个停留的港口了。他打算先住在旅馆,到处看看,再找个姑娘,然后找个住处安顿下来。他还想要买一两匹马,骑马出去游荡。他会很快结交朋友,东方国家的人不像伦敦人那样死板孤僻。在海防上岸后,他在旅馆吃了晚饭,饭后坐上人力车,告诉车夫他要找个女人。车夫带他去了一栋破旧的房子——就是后来我在里面坐了几个钟头的那栋破房子,那个给他烧鸦片的老妇人和现在成了他孩子母亲的女人就是在这里找的。过了一会儿,那老妇人问他要不要抽几口。他以前从没抽过鸦片,一听到鸦片就很害怕,可是现在他觉得试一下也没什么不可以。那天夜里他感觉很好,那姑娘挺招人喜欢的,也很温柔,小巧玲珑,长相可爱,像个洋娃娃似的。就这样,他不知不觉地抽了一两管,他开始感到身心舒畅。他在那里待了一宿,没有睡觉,就是躺在那儿,感觉很放松,想了很多事情。

“我就待在那里,直到我搭乘的船再次起航去香港,”他说,“船离岸时我还待着没走。”

“可你的行李还在船上呢?”我问。

也许我这个人总爱多此一举地关心人家怎么能同时处理好生活中的日常琐事和远大理想。每次读到一部小说中写一对身无分文的恋人开着豪华的跑车驰骋在遥远的山岗上时,我总会渴望知道他们是怎么付得起那样的开支的。我也常常问自己,亨利·詹姆斯[亨利·詹姆斯(1843—1916),美国小说家、文学批评家、剧作家和散文家。代表作有长篇小说《一个美国人》《一位贵妇人的画像》《鸽翼》《使节》和《金碗》等。他的创作对二十世纪崛起的现代派及后现代派文学有着非常巨大的影响。1915年加入英国籍,亦被视为英国作家。]小说中的人物如何可能在不停地审视自己的微妙处境时,还有工夫去解决他们的各种生理需求。

“我只带了一箱子衣服,我是个除身上穿着的衣服以外,从来不需要太多衣服的人。我同那姑娘一起坐上人力车去取,我本来的打算是等下一趟船来就走。你想想,我已经离目的地这么近了,我觉得不妨再等一等,熟悉一下情况再走,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当然明白。他说的最后一句话让我看出了他的真实心理。我知道他忽然失去了勇气。英国已经让他如此失望,他很怕再拿另一个地方来测试。万一那里也让他失望,他就什么也没有了。很多年来,英国一直是他心中一片沙漠上的海市蜃楼。可是当他被吸引过去后,那些晶莹闪亮的水池、那些棕榈树和满地的青草到头来都只不过是一个又一个的沙丘而已。现在东方又成了他心中的幻境,只要不再亲眼去看看,那么这个美好的幻境就会永远留在他的心中。

“不知怎么的,我就在这里留了下来。你知道吗,谁也想不到日子过得这么快。我想要做的事似乎一半都没来得及去做。不管怎么说,我在这里过得挺舒适的。那个老太婆烧的鸦片烟真的太棒啦,我的女人也每天开开心心的,还有我们的孩子——闹个不停的小叫花子。如果你在一个地方过得很快乐,何必还要去别的地方呢?”

“你在这里过得快乐吗?”我问他。

我环视这个空荡荡的大房间。这个房间毫无舒适感可言,也找不到一件可以让人有家的感觉的私人小物件。格罗斯利的这所小公寓是有双重用途的,既是他们家的临时住房,又是供欧洲人吸鸦片的地方,由那位老妇人打理,而他与其说是住在这里,倒不如说是在这里露营,仿佛明天就会卷起铺盖走人似的。过了一会儿,他回答了我的问题。

“我这辈子从没有这么快乐过。我常常也想有一天我会再去别的地方,但是我又觉得永远也不会去了。上帝知道,我再也不想回英国了。”

“你是不是有时会觉得特别孤独,总找不到人说说话?”

“也不是。偶尔会有一艘货船过来,船长是英格兰人,或者轮机长是苏格兰人,我就会到船上去同他们叙叙旧。这里有一个老头子,是个法国人,过去也在海关干,会说英语,我有时会去找他聊聊天。可事实上,我也不太需要同别人聊天。我脑子里想很多事。如果在我想事情的时候有人来打断我的思路,我会紧张。我抽鸦片不多的,你也知道,可我每天早上总要抽上一两管,要不然我会肠胃不舒服,不过到了晚上我就不抽了。我开始想事情了。

“哦,各种各样的事情。有时跟伦敦有关,比如我年轻时它是怎样的。不过最多的是跟东方有关的。我总想起我在那里度过的快乐时光,怎样赚到钱,我还记得我过去的朋友,那些东方人。那会儿我也会遭遇一些风险,但每次总能成功脱险。我也常常会想,如果我跟那些姑娘交往下去,她们后来会怎样。她们都是娇小可爱的美人儿,现在我后悔没有留住一两个。那是个了不起的地方。我很喜欢那里的商店,总有一个老头盘腿坐在那里抽水烟袋,店家的招牌也很有特色。还有那些寺庙,我的天哪,那里才是过日子的好地方。那才是生活。”

他的眼前又浮现出海市蜃楼般的幻景。他沉醉在这些幻景中,他很幸福。我很想知道他最后的结局会是怎样的。算了,那还远着呢。那或许是他一生中第一次脚踏实地地生活在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