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午,内维尔广场圣彼得教堂举行了一场洗礼仪式,艾伯特·爱德华·福尔曼到现在还穿着司事袍。他还有一件新司事袍,褶皱硬挺丰满,看着不像羊驼毛做的,更像是坚固的青铜制成的,他平时不穿,只在葬礼和婚礼上穿(内维尔广场圣彼得教堂很受上流社会的青睐,他们很愿意在这儿举办婚丧仪式),所以现在他穿着的长袍仅次于那件新的司事袍。只要穿着司事袍,他就感到满足,这是他那庄严的职业的象征;脱掉它(下班的时候),他就感觉衣服不合身,浑身不自在。他在这件袍子上下足了功夫,熨烫的活儿都亲自动手。在这座教堂当司事的这十六年来,他攒了一堆这样的长袍,即便有的已经穿破了,他也从不舍得扔掉,每一件长袍都拿牛皮纸整整齐齐地裹好,放在他卧室衣柜底层的抽屉里。

司事默默地干着活,将大理石洗礼盘的喷漆木盖换了,刚才为一位年迈的妇人搬来的椅子,现在他又那椅子放回了原位,等着牧师换完衣服从法衣室出来,他好去收拾完回家。过了一会儿,他看见牧师穿过高坛,走到圣坛前面跪拜施礼,然后沿着走廊下来;但他的法衣没换下来,依旧穿在身上。

“还在磨蹭什么呢?”司事自言自语道,“不知道我还急着回家喝茶吗?”

这个牧师最近才上任,四十岁出头,脸颊通红,精力很是充沛。但艾伯特·爱德华还在怀念上一任那个老派的牧师,他布道的时候总是很悠闲,声音听起来如银铃一般悦耳,时常和教区身份更为显赫的人一起在外用餐。他喜欢教堂井然有序的样子,却从不吹毛求疵,也不会像现在这位什么事都喜欢插手。好在艾伯特·爱德华性格宽容。圣彼得教堂坐落在一个很好的街区,教区居民都是些体面人。这位新牧师刚从东区过来,总不能指望他一下子就能全然接受上流社会谨慎行事的风格吧。

“一天到晚瞎忙活。”艾伯特·爱德华说,“给他点时间,他会明白的。”

牧师沿着走廊走到司事刚好能听到他说话的地方停了下来,这可是个神圣的地方,声音不宜过大。

“福尔曼,能到法衣室来一下吗,我有话要对你说。”

“好的,先生。”

等司事走近,牧师和他一起穿过教堂。

“今天的洗礼还真是不错,先生。你一抱上那孩子,他就不哭了,太神奇了。”

“我也发现了。”牧师微微一笑道,“毕竟,我都练习很多次了,都有经验了。”

牧师几乎总能让哭闹的婴儿安静下来,他嘴上虽不说,心里却很自豪。婴儿的母亲和保姆看着他把婴儿安稳地抱在穿着白色法袍的臂弯里,就会不自觉流露出喜悦的神情;她们的赞赏牧师自然能感觉得到。司事知道牧师喜欢听别人恭维他的这个本事。

牧师先艾伯特·爱德华一步进了法衣室。看到房间里有两名教会委员,艾伯特·爱德华略微有些惊讶,他未曾看见他们进来。这两个人朝他友好地点了点头。

“下午好,阁下。下午好,先生。”艾伯特·爱德华一一问候道。

这两个人都上年纪了,做教会委员有些年头了,跟艾伯特·爱德华做司事的时间差不多。此刻,他们坐在上任牧师多年前从意大利带来的漂亮长餐桌旁,新牧师过去坐在他们中间的空椅子上。艾伯特·爱德华面朝他们站着,餐桌把他和他们分隔两边。他有点儿不安,想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情。司事清楚地记得,上次这个场景出现的时候,是因为风琴手惹上了麻烦,他们费了不少周折才把事情平息。像内尔维广场圣彼得教堂这样的地方,哪里经得起什么流言蜚语。牧师红彤彤的脸上挂着坚定、温和的表情,其他二位则稍感不安。

“他一定跟他们唠叨了不少,错不了。”司事自言自语道,“他一定耍了手段诱惑他们去做什么事情,但他们不怎么愿意。一定就是这样,记着我的话。”

但是这个想法透过司事那张棱角分明、气质不凡的脸完全看不出来。他站在那里,不卑不亢。被任命到教会工作前,他一直都在做帮佣,东家都是有头有脸的人,所以他的举止无可挑剔。他在一个富商家里从做听差小童开始,一步步升到一等男仆,然后又给一个寡居的贵族夫人当了一年男管家,手下没有旁人。后来给一个退休大使当管家,管着两个仆人,一直干到圣彼得教堂有了这个空缺。他高高瘦瘦,严肃而冷峻。就算他不像公爵,至少也是老派演员中饰演公爵的演员。他说话得体,性格坚定、自信,人品无可指摘。

牧师直接进入正题。

“福尔曼,我们有件很不愉快的事情要跟你说。你到这来很多年了,尽职尽责,大家都很满意,我想大人和将军都没有异议吧。”

两位委员点了点头。

“几天前,我了解到一个极其反常的情况,觉得有义务向教会委员汇报一下。我发现你居然不识字,这太不可思议了。”

司事的脸上看不出一丝尴尬。

“这事老牧师知道,先生。”司事回答说,“他说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他常说这世上的‘教育’多得过头了。”

“我从没听过这么荒唐的事。”将军喊了起来,“你是说你在这个教堂当司事的这十六年里从没学过认字?”

“十二岁那年我就去别人家干活了,先生。第一家的厨子试着教过我一次,但我好像不开窍。后来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我好像永远都闲不下来去学习。而且,我从不觉得有这个必要,我觉得太多年轻人把大把时间浪费在读书上,还不如去做些有用的事情。”

“但是,你不想知道新闻说的是什么吗?”另一个委员问他,“难道你就从来没有想过写封信?”

“没有,阁下,不识字我似乎过得还好。而且近些年的报纸上有很多图片,我完全能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我的妻子很有学问,如果我想写信,她会帮我的。我看着也不像个赌徒吧。”

两位委员无奈地看了一眼牧师,然后都低头看着桌子。

“好吧,福尔曼,我已经和两位先生谈过这件事了,他们完全同意我的想法,我们一致认为这种事情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像内维尔广场圣彼得这样的教堂,无论如何都不能任用一个文盲做司事。”

艾伯特·爱德华那张本无血色的瘦脸刷地红了,两只脚不知所措地动来动去,没有回应。

“希望你能理解,福尔曼,我对你没什么可抱怨的。你的工作做得很让人满意,我也信得过你的人品和能力,但万一因为你可悲的无知导致什么意外,我们没有权利冒这个风险。这是原则问题,我们得谨慎对待。”

“可你就不能学着认字吗,福尔曼?”将军问道。

“不行,先生,我恐怕做不到,不光现在不行。您看,我已经不再年轻了,小时候我就好像记不住二十六个字母,更何况现在,我看没什么希望了。”

“我们不想对你太过分,福尔曼。”牧师说,“但教会委员和我都已经下定决心了。给你三个月时间,到时候如果你还是不会读书写字,恐怕就得离开教堂了。”

艾伯特·爱德华从来就对这位新牧师没什么好感。打一开始他就说教会委员不应该任命他来圣彼得教堂当牧师,这是个错误,他不符合上等阶层的期待。这会儿,他挺直了腰板,知道自己的本事,绝不允许自己成为别人的牺牲品。

“不好意思,先生。这恐怕行不通,我上了岁数,新把戏我是学不会了。这么些年,我不会看书写字也活得好好的,不是夸我自己,自夸可不行,但我不介意告诉大家,即便大字不识一个,我也把我该做的事都做好了,这大概就是天意。就算我现在还能学进去,我不知道我是否还愿意去学。”

“这样的话,福尔曼,你恐怕只能离开了。”

“好的,先生,我能理解。我很乐意接受这个决定,你一找到人接替我的位置,我就辞职。”

艾伯特·爱德华本着一贯礼貌的作风,目送牧师和两位委员离开,然后关上教堂大门。这时,他再也绷不住了,遭受打击时的那种镇定自若的气度消失了,他的嘴唇在颤抖。他缓步走回法衣室,脱下司事袍挂在配套的钉子上。想起这件法袍见证过那么多场隆重的葬礼和盛大的婚礼,他叹了口气。一切收拾妥当,他穿上外套,拿着帽子穿过过道走了出去,锁上身后的教堂大门。他信步穿过广场,满心悲伤。他没有走回家的那条路——尽管一杯温暖的浓茶在等着他——而是朝另一条路拐过去,他走得很慢,心情十分沉重,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不想再回去做仆役了;毕竟当家做主这么些年了,牧师和委员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但一直以来都是他在料理内维尔广场圣彼得教堂,他不能就这么自降身份。眼下,他也存了一笔钱,但坐吃山空可不行,况且每年的花销越来越大。他可从没想过竟会为这等事情伤神。就像罗马的教皇一样,圣彼得教堂的司事也应该是个终身职位。他曾时常想象,自己离世后第一个礼拜日的晚祷上,牧师会在布道时满意地提及他,告诉大家他长久以来忠于职守,希望人们学习他的品格,能够缅怀这位已故的司事:艾伯特·爱德华·福尔曼。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艾伯特·爱德华不吸烟也不喝酒,但不是绝对的。就是说,晚餐的时候他通常会来一杯啤酒,困倦的时候喜欢点支烟。此刻他想着来支烟心里能舒坦些,但身上又没带,只得四处张望寻找一家可以买包黄金叶[一种印度香烟。]的商店。他环视了一圈,一家香烟店都没看到,又往前走了几步。这条街很长,有各种各样的商店,但居然没有一家能买到香烟的。

“这太奇怪了。”艾伯特·爱德华说。

为了确定自己没有看错,他又沿着街道转了一圈。确实没有,不用怀疑。他停下脚步,若有所思地四下看了看。

“在这条街上跑来跑去买烟的人恐怕不只我一个吧。”他说,“我本不该多想,但在这里开一家小店会很火爆吧,卖点儿烟、糖果什么的。”

他打了个激灵。

“主意还不赖,”他说,“奇了怪了,好点子总是在不经意间冒出来的。”

他转身回家,喝了茶。

“艾伯特,你今天中午怎么这么安静。”妻子问他。

“我在想事情。”他回答说。

他从各个角度把这件事想了个透,第二天又去了那条街,碰巧找到一家小店,看上去正是他心里想的样子。只过了二十四个小时,他就接手了这家店。一个月后他永远离开了内维尔广场圣彼得教堂。艾伯特·爱德华·福尔曼开始进军商界,从事烟草生意和报刊经销业务。他的妻子不高兴了,直言曾经的圣彼得教堂司事竟流落到这般境地,有失尊严。但他说人得与时俱进,如今的教堂已经大不一样了,从此以后,他就要把凯撒的东西还给凯撒[出自《圣经·马太福音》。法利赛人想陷害耶稣,于是他们派一个门徒到耶稣身边,故意问耶稣,到底应不应该向凯撒纳税。当时犹太人在罗马帝国统治下,如果耶稣回答“不该向凯撒纳税”,他们将以“反叛凯撒”的罪名陷害耶稣;而如果耶稣回答“应该向凯撒纳税”,他们将以“背弃犹太人”的罪名陷害耶稣。耶稣并没有中圈套,他指着银币反问:“这像和这号是谁的?”法利赛人派来的门徒回答:“是凯撒的。”耶稣便说:“这样,凯撒的物当归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了。艾伯特·爱德华的生意做得极好,一年左右的光景,他就想到可以开家分店,找个人去打理。于是他又找到一条没有烟草商店的长街,恰好有商店出租,他就接手过来备齐了货。这家店的效益也不错。于是,他想既然自己能开两家店,再开个三四家也没问题。便开始满伦敦转,只要发现没有香烟店且有店铺出租的长街,他就出手。就这样,十年间,他的店铺超过了十家,轻轻松松赚了大钱。每个礼拜一,他会一家家店铺去收钱,再到银行存起来。

一天早上,他带着一大捆钞票和一大袋沉甸甸的银币去银行存钱,出纳员说他们经理想见见他。他被领到一间办公室,经理和他握了握手。

“福尔曼先生,我想和你谈谈你在我们这里存着的钱,你知道具体数额吗?”

“具体记不太清,只有个大概印象。”

“不算今早刚存进来的,有三万多英镑。这笔钱放在银行,算得上巨额存款,我想要是拿去投资肯定会更好。”

“我不想冒险,先生。我知道存在银行是最安全的。”

“你一点儿都不需要担心这个问题,我们给你列出的绝对都是金边证券[是指西方金融市场上由政府或大公司发行的一种高级证券。其特点是发行人能向投资者保证在一定时期内获得足够的利润并按期支付证券持有人的本息。]。这些金边证券的利率我们可给不起。”

福尔曼先生那张尊贵的脸上露出不安的表情,他说:“我与股票和证券从来就不沾边,我得交给你们全权处理。”

经理笑着说:“这是自然,你只要下次过来的时候在移交手续上签字就行了。”

“可以。”艾伯特有点儿犹豫,“但我怎么知道我签的是什么?”

“我想你总识字吧。”经理略显严肃地说。

福尔曼先生冲他笑了笑,经理恢复了柔和的表情。

“是的,先生,就是这个问题,我不识字。我知道这听上去很可笑,但这是事实,我只认识、会写我的名字,其他一概不会,而且也是做生意之后我才学着写自己的名字的。”

经理大吃一惊,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这是我听过的最离奇的事。”

“你看,事情是这样的,先生,以前我没机会认字,后来有机会了我却不太愿意学了,我这个人有点儿顽固。”

经理盯着他,像是盯着一头史前怪兽。

“你的意思是说,你不识字,却把生意做到这么大、积累了三万英镑的巨额财富?我的天哪,你要是识字,现在得是多么大的人物啊?”

“这个我可以告诉你,先生。”福尔曼先生说,骄傲的脸上划过一丝微笑,“我会是内维尔广场圣彼得教堂的司事。”